12月14日晚,沪深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退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发出了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改革完成,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在新股数量井喷的当下,遵循有进有出、快进快出才是一个良性市场,否则就真的如网友说,新股记不住代码、看盘还耗电,炒作垃圾股仍然有空间。 美股为啥长牛,就是因为注册制下,退市常态化,市场帮助投资者自动筛选出各行各业的好公司让大家投资。 通过旧规、新规对比,可以明显发现新规增加了很多细节。 新规将退市情形分为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类型以及主动退市情形,并按每一类退市情形分节规定相应的退市情形和完整的退市实施程序。 退市规则细化是从严的一种表现,但市场更多解读是大赦天下,就比如今天一些垃圾股仍然在炒作。 探雷哥就简要解读下退市规则。 先看看四类退市情形的规则变化。 在财务指标方面,从原来的连续3年/4年亏损变为连续两年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时,就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ST,连续2年,直接终止上市。 同时这些被ST的股票,如果被出具了非标审计报告就会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从财务类指标来看,原来就单一看净利润指标,变为现在既要看净利润,还要看扣非净利润,并且以孰低的利润作为参考,这种考量主要是打击那些年末通过出售资产、外部输血、使用会计手段保壳的公司。 同时还加入了收入规模的考量,如果亏损的同时,收入规模还不足1亿就被戴帽。 需要说明的是,收入需要剔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 加入收入的规定其实是让那些研发型的科技、医药企业以及重资产投入具备国家战略意义的企业避免因亏损退市。 同样,这条规则因为“且”字的加入,不得不解读为财务指标其实是宽松了,如果你净利润亏损,但收入规模大于1亿就可以豁免。以及关联交易只要具备商业实质,不限制交易额度是否也能钻个空子? 那种赔本赚吆喝的生意,比如供应链业务、大宗贸易业务就可以有操作空间了,亏损不怕,有收入规模就行。 在交易类指标方面,在面值退市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值退市标准,如果标的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就退市; 这点倒是严格了点,之前那些拼命在面值1元附近的公司,只要市值不满足3亿及以上就直接给退了。 在规范类指标方面,增加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 同样,这里又加了一个“且”,即使存在重大缺陷,但是责令改正后仍然可以重新做人?另外,半数以上董事对半年报、年报不保证真实性的话也会触犯退市。 在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类型(IPO及财报存在造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的基础上,量化了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 1、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2、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 3、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在这几个情形中,有些概念比较模糊,比如披露利润或者披露净资产金额没有明确是应披露的实际数据,还是包含虚假数据的报表项目。 二是上述三种情形其实仍有一些操纵空间。 如情形1。如果上市公司连续3年虚增净利润不是每年都虚增,或者即使每年都虚增但不超过披露数据的1倍,或者每年都虚增且超过披露数据的1倍,但三年虚增净利润额合计不足10亿,仍然是可以避免退市的。 那种只看重收入规模,拿市销率估值的行业可能只需要收入造假就行了,利润即使是亏损,但收入规模仍然在1亿以上,还是可以继续维持上市资格的。 另外,还强调财务类退市指标的交叉适用,即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加大退市力度。 财务类退市指标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三种指标。关于这个交叉使用,是说上市公司触及这三个中的任一指标,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年报披露后,触及前述任一指标或者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另外,在退市流程上,则砍掉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之前连亏3年就暂停上市,第4年转为盈利后又恢复上市,现在只要满足了上述4大退市情形的标准,那就是直接退市,不存在暂停上市,还能恢复上市。 其中,财务类指标是连续两年触发就立即退市。 在退市整理期方面,对于交易类退市不设置整理期,不足1元或者市值不足3亿,立即退;其他类情形的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短至15个交易日,首日不设置涨跌停板。 另外还有一个有操纵空间的是“新老规则过渡期间的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规生效实施前已被暂停上市的,后续适用旧规判断应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旧规执行后续退市整理期等程序。而新规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适用新规,财务类退市指标以2020年年报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这是否意味着目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起死回生,恢复上市的可能? 本意是从严退市,被解读为大赦天下后,今天ST板块的炒作也呈现出两极分化,收入规模在1亿以下的股价基本是跌。 还有一部分收入规模在1亿以上,但股价在1元附近徘徊的,基本上也是跌。 收入规模在1亿以上,股价涨跌规律不明显,几乎各一半,“大赦”似乎不明显。 另外还有一部分,不在ST板块,扣非净利润连年亏损的标的,如科创板的部分标的,只有收入没有利润。 还有一部分非科创板标的,其中不乏一些收入规模较大,诊股宝评分在及格线以上、特殊行业、特殊企业性质的,但扣非净利润连年亏损的标的。 还有一部分扣非净利润连年亏损,得分在及格线以下的标的,因为这些公司目前没被ST,以2020年为第一个年度考察财务指标的话,要警惕一些收入规模小的公司出现上述退市情形。 当然最值得关注的是下述这些得分低的标的,未来也许有反转也许有惊吓。
中国经济编者按:14日晚间,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就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退市新规包括新增市值退市指标、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严格退市执行以及简化退市流程,以期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新规更加接近国际惯例,坚持应退尽退,将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特别是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退市新规出炉后,可能会让各行业细分龙头或者说白马股更加受资金青睐。与之相对的,“炒新”“炒小”“炒差”的风气将更加快速改变。 沪深交易所优化退市标准 加大市场出清力度 据北京日报报道,昨晚,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优化退市标准,畅通退出渠道,同时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退市新规明确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类型以及主动退市情形,并对各自指标分别完善。 如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进行量化。比如,上市公司如连续3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3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将面临退市。 过去,上市公司净利润指标起着决定作用,业绩连亏3年就面临退市。但随着近年来注册制的落地,盈利已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唯一标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指标也就无法全面反映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增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类财务指标,通过多维刻画,将持续亏损且收入规模不足1亿元的公司识别出来。 “同时,明确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公司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规避退市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那些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出售资产保壳的公司将面临股票退市风险。 根据新规,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将取消,这将进一步加快退市节奏。 新规还取消了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也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判决生效之日。 “通过进一步优化退市指标、缩短退市流程,加大市场出清力度,提升退市效率,以期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上交所这位负责人表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以往企业在退市时,上市公司在连续两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下一个会计年度通过各种“财技”打擦边球,实现“报表式”盈利。即使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因前述情况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也能规避退市,这种情况为市场所诟病。 对这种恶意规避退市的行为,新规也明确,将审计意见退市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类型,并和其他财务指标交叉适用,进一步严格退市执行,彻底堵住规避空间。 此外,近两年来,“面值退市”企业数量一增再增,逐渐成为退市主渠道,沪市已有6家公司因股价连续跌破面值而退市,不少公司徘徊在面值退市边缘,市场化退市开始迸发出威力——这是股民“用脚投票”的结果。新规将继续沿用这一股价指标,并作出优化安排。 退市公司结构将更合理 各行业龙头白马股将更受资金青睐 中国证券报报道,华泰联合董事总经理劳志明认为,本次改革的三个亮点包括:用“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代替“连续亏损”退市指标,与注册制相衔接;上市公司被*ST后交叉适用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标准,堵住了通过财务造假和非标审计意见恶意规避退市的漏洞;取消暂停上市程序,大幅提高退市效率,避免僵而不退。 专家指出,本次改革进一步细化了重大违法退市量化标准,增加“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利润总额)比例超过100%,且连续三年财务造假金额超过10亿;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造假金额超过净资产50%,且造假金额超过10亿”的新标准。该标准实施后,个别重大、恶性造假案件将被强制退市。 此外,解决退市刚性不足问题,强化退市监管力度是重要保障。证监会此前表示,要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严肃追责;加大对退市风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对通过财务造假等“五花八门”规避退市的公司从严查处,触及退市标准的该退就退;加大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专家认为,预计新规实施几年后,退市公司结构将更趋合理。 “顺应注册制趋势,新规标准下退市导向发生变化,不再重点针对连续亏损公司,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持续经营能力,但垃圾股的含义将发生变化,僵尸公司、空壳公司和重大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将面临退市风险,新规下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亏损公司不退市仍然与打击垃圾股是有机统一的。”董登新指出。 董登新举例,有主业但只是单纯连续亏损的公司,在成熟资本市场都不会被退市,例如亚马逊等美国科技巨头曾连续多年亏损。目前,类似中芯国际等科创板优质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也多年亏损。 新规财务类退市指标改用“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的复合指标,取代此前单纯考量连续亏损的指标,部分在旧规下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将不再面临退市风险,但是那些无主业靠政府补贴、卖房等保壳公司等在旧规下无退市风险的公司在新规下将面临退市风险。劳志明评估:“总体上看,新规实施后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总体数量短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且更为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新证券法取消暂停上市环节,实际上是监管从严了。”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指出,新规下两年触及退市标准即退市,使得被*ST即相当于旧规下的被暂停上市,退市程序大幅简化,意味着退市风险更高。 新华财经报道,对于A股市场的影响,业内人士较为一致预期是,退市新规出炉后,可能会让各行业细分龙头或者说白马股更加受资金青睐。与之相对的,“炒新”“炒小”“炒差”的风气将更加快速改变。
新退市规则来了! 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向市场发布了退市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借鉴了科创板、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经验,对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风险警示情形及退市相关交易安排等进一步完善优化。 来看此次退市新规的主要修订点: 1、新增多个退市指标,包括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市值低于3亿元、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证真实准确完整、重大违法财务造假、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 2、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 3、取消单一净利润和营收指标,新增组合指标: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ST,连续两年,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4、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 5、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 6、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 7、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8、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9、可转债兼具股票属性,同步取消可转债暂停上市,不再另行规定其终止上市条件,明确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 10、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改革完成后,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1要点一:完善4类强制退市指标 交易所将原来按照退市环节规定的体例,调整为按照退市情形分节规定,即按照退市情形类别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类型以及主动退市情形,并按每一类退市情形分节规定相应的退市情形和完整的退市实施程序。其次,本次修订对于4类强制退市指标均有完善,特别强调财务类指标交叉适用,加速出清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 一是财务类指标方面,取消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组合财务指标,同时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 二是交易类指标方面,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同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 三是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 四是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即新增“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的量化指标。 针对财务类指标的变动,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前,原来的净利润指标在退市实践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市公司要为投资者创造收益是市场的重要导向,一批常年亏损的公司被清出了市场。随着注册制理念不断深入,盈利已经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唯一标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指标不能全面反映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改革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增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类财务指标,通过多维刻画,将持续亏损且收入规模不足1亿的公司识别出来,表征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更加精准。 同时,明确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公司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规避退市的问题。本次改革后,那些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出售资产保壳的公司将面临股票退市风险;而主业正常但尚未开始盈利的科技企业,或因行业周期原因暂时亏损的企业将不会再面临股票退市风险。事实上,本所科创板前期的试点改革中已经采纳了本次新增的组合类财务指标,本次改革实际上是对前期改革经验的复制和推广。 2要点二:加速退市进程,整理期缩短至15个交易日 根据交易所规则,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此举简化了退市流程,提高了退市效率,压缩了投机炒作空间。改革完成后,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3要点三:强化风险提醒,深交所设置风险警示板 此次修订,沪深交易所均适度扩大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沪深交易所新增“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 同时,深交所调整违规担保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标准,调整为“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一千万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完善资金占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体范围,为避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明确了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向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且达到相关数量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交所于2013年设立风险警示板,主要目的是向投资者提示重大风险。根据风险警示的需要,风险警示板股票在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行情显示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普通股票有所区分。 此次,深市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同时优化风险警示股票的适当性管理和交易机制安排。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新增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在交易机制方面,对风险警示股票设置交易量上限,投资者每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相较于正常交易的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或其他风险,其市值普遍偏低,股价易波动、易被炒作。基于此,本次设立风险警示板块,在完善退市整理股票交易机制的同时,明确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机制及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新增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二是遏制过度投机炒作行为。在交易机制方面,对风险警示股票设置交易量上限,投资者每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4要点四:科创板、创业板同步优化退市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退市制度的修改,科创板和创业板也同步优化了相关制度。 科创板方面,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在前期制度探索的基础上,结合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同步优化退市指标和程序。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引入量化判断标准;二是同样实施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严格退市标准;三是取消因触及交易类指标的退市整理期,压缩退市时间;四是衔接上市条件,补充红筹上市企业的退市标准。 创业板方面,深交所表示,本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创业板有关退市指标,优化退市程序。在退市指标方面,第一,新增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一步优化营业收入的认定扣除机制;第二,新增重大违法财务造假组合标准,从净利润、利润总额和资产三方面对公司是否触及重大违法退市进行判定;第三,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真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第四,完善面值退市指标有关表述。 5要点五:设置过渡期安排,以2020年为首个起算年度 沪深交易所明确,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原则,在新老规则衔接上给予市场一定的缓冲期。 一是新规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后续适用旧规判断应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旧规执行后续退市整理期等程序。 二是新规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财务类退市指标以2020年年报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新规中增加的“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指标,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按上述安排,2020年度是财务类退市指标的首个适用年度,公司如2020年年报触及新规指标,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2021年年报仍触及相关指标,将终止上市。 三是对于新规生效实施前已经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以及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前,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一律按照新规判断是否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依据旧规触及暂停上市标准但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是对于新增的市值退市指标,自新规发布实施满6个月后施行;对于其他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在计算公司连续触及指标天数时,新规施行前后的触及天数连续计算。 五是新规施行前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可能触及旧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宜适用旧规。新规施行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依据后续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导致公司2015-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旧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导致公司在2020年及以后年度中的任意连续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举例来说,如果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虽然触及新规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值的退市情形,但因新规适用期自2020年度始,因此此种情形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六是判断公司是否触及新规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年度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2020年为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6要点六:坚持应退尽退,坚决出清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承担退市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退市监管,坚决落实退市制度中的各项要求,坚持应退尽退,将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特别是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快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大力夯实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切实承担退市实施主体责任,抓严抓实一线监管工作,努力打造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一是聚焦“建制度”主线,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抓紧推进退市相关规则的修订完善,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为契机,不断完善自律规则体系,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础制度。 二是践行“不干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实现市场化出清,化解存量风险。 三是坚守“零容忍”底线,依法履行退市职责,严格落实退市制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公司“一退到底”。 四是进一步发挥工作合力,与地方政府、证监会派出机构等保持密切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联合处置,发挥监管联动效能,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构建良好生态。
(原标题: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来了,九大要点全解析:取消暂停上市,财务指标全面收紧,深市设立风险警示板并“另板揭示”) 沪深交易所同时公布新的退市征求意见稿。投资者瞩目的退市制度修订进入关键节点。12月1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了改革后的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证券时报数据宝整理发现,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以下九大要点:1、新增市值退市,标准为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此外,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2、财务指标有变。取消单一净利润和营收指标,新增组合指标: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ST,连续两年,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3、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流程大幅缩短;4、重大违法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知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作出司法裁判”后移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裁判生效”;5、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同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压缩投机炒作空间;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6、对于股票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在2020年年报披露后,仍按照此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判断其股票是否符合恢复上市条件或触及终止上市标准,并按照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对于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情况分四种处理方式;7、同步取消可转债暂停上市,不再另行规定其终止上市标准,明确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8、深市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9、科创板、创业板同步优化退市指标和程序。业绩差股票面临压力相比此前的退市制度,本次征求意见稿有关退市的变化堪称力度空前。在新版退市制度中,改变了以往单纯考核净利润的退市指标,通过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的组合指标,力求准确刻画壳公司。与此同时,新版退市制度将严格退市执行,压缩规避空间。在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以及重大违法类指标等方面体现严格监管,特别是通过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打击规避退市。而且,简化了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加快退市节奏。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退市制度新规的落地会给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参与者一定的压力,让上市公司专注经营业绩,不然就会被市场抛弃。退市制度及全面注册制实施后,壳资源价值将大打折扣,上市变得简单,退市也变得容易,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迷恋程度下降。新规落地后,最容易触发退市条件的则是财务类问题,如年报难产,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等。根据财务指标新规,数据宝统计显示,截至三季度末,101家A股公司营收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这其中包含46只ST股。若同样的业绩条件,考虑2019年度情况后,共计39家公司属于上述情形。从年内股价表现来看,这39家公司平均跌幅为17.48%,大幅跑输同期沪指。*ST天夏、*ST安信、*ST金钰、*ST长动、*ST成城等5股跌幅均超过50%。*ST天夏跌幅最大,该股今年以来累计下跌80.07%,最新收盘价1.07元,A股市值11.7亿元。退市制度新规即将出炉,业绩差股票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局面。业内人士预计,垃圾股、业绩表现不佳的上市公司可能出现爆雷现象,重点关注业绩预增公司和经营稳定的公司。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比起股市盈利,应做好风险控制。立昂微成最牛次新股,累计涨幅超17倍A股主要指数今日集体飘红,沪指上涨0.66%,创业板指涨幅达到1.44%。行业板块涨多跌少,食品饮料、航空、农林牧渔板块走势强劲,煤炭、钢铁板块重挫。陕西黑猫、安源煤业跌停,云煤能源、昊华能源、恒源煤电、山西焦化、宝泰隆等均跌超7%。期货市场方面,动力煤主力合约在上周五冲高回落后,今日继续大跌近4%。盘后数据显示,今日共计涨停60只,其中天赐材料、老白干酒、恒润股份、新洁能、立昂微创下历史新高。新洁能、立昂微是目前芯片概念最热的股票,两者均在9月份登陆A股主板。上市至今,立昂微累计涨幅已达到17.73倍,是今年涨幅最高的次新股。今日晚间,立昂微发布异常波动公告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国海证券在最新的一份研报中指出,立昂微是国内少有的具有硅材料及芯片制造能力的完整产业平台,主要产品横跨半导体硅材料(包括研磨片、抛光片、外延片等)及功率器件两大细分领域。目前已切入安森美、中芯国际、华虹宏力、华润微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供应链,同时已顺利通过诸如Bosch、Continental等国际一流汽车电子客户认证。不过相比芯片股整体走势,立昂微、新洁能显得更为强势。数据显示,芯片细分产业链的龙头如上海新阳、晶方科技、中芯国际、兆易创新、华天科技、北方华创等较年内高点回撤幅度在30%以上。从目前估值水平来看,立昂微和新洁能滚动市盈率均超过250倍,高出同行业不少。而汇顶科技、扬杰科技、长电科技、晶方科技、江丰电子、深南电路等芯片细分龙头最新市盈率均在百倍以下。数据显示,16只芯片概念股最新市盈率低于50倍,且最新收盘价较年内高点回撤30%以上,分别包括兴森科技、太极实业、深南电路、深康佳A、汇顶科技、闻泰科技等。仁东控股收关注函盘后数据显示,今日跌停股共计34只,仁东控股、实丰文化继续一字跌停。其中仁东控股跌停板数量已达到14个,堪称近期最惨连跌股,最新A股市值跌到77亿元,与历史高点相比,已累计下跌78.74%。收盘时,仁东控股封单193万手,约合资金26.6亿元。收盘后,仁东控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崇左中烁的设立时间、原因、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自查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崇左中烁自第一笔交易开始买卖仁东控股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说明该机构的资金来源,自查相关交易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等。除了上述2股外,一字跌停的还有华孚时尚、国药股份。国药股份是近日最热门的医药股之一,12月以来,该股一度大涨40%以上,12月11日盘中创下历史高点。不过就在周五晚间,国药股份就投资者关心的疫苗话题作出回应称: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批发,不涉及疫苗研发和生产,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疫苗研发属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药集团,近期媒体报道的疫苗进展属于国药集团,疫苗研发和生产与公司无关系。2、近期关注到投资者对冷链运输方面的关注,公司一直开展有医药冷链配送业务,配送范围覆盖北京区域,该业务属于常规医药配送业务。2019年度,公司医药冷链配送业务相对于公司营业总收入占比极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消息公布后,国药股份投资者在股吧表示“有些人踩雷了还在幻想炒冷藏运输,服了”、“ 还要几个板?赔死了!这么多压单”、“ 拉这么高主要还是新冠疫苗,重灾区美国辉瑞临床应用了,英国牛津也临床应用了,国内疫情完全控制,国药股份与疫苗无关,该打回原形了”。今日开盘,国药股份直接一字跌停,收盘时仍有封单30万手,约合资金16.7亿元。(数据宝 梁谦刚)
随着*ST金钰股价在昨天(12月21日)尾盘的跌停,市场提前一天宣判了*ST金钰退市的命运。这块曾经在资本市场上“疯狂的石头”,如今只能接受“冰冷石头”的结局。也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今天*ST金钰股票放弃了抵抗,直接跌停开盘。 市场提前一天宣判*ST金钰退市的命运,是基于面值退市条款的缘故。根据面值退市条款,上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面值的,股票将终止上市。而昨天是*ST金钰股价价格连续第19个交易日收于1元面值之下,因此,*ST金钰要想保留不退市的自救希望,其股价至少要收于0.95元。但遗憾的是,昨天该股股价在尾盘不涨反跌,直接从0.97元砸到了0.90元,有资金趁机砸盘出局。由于ST股的涨幅只有5%,如此一来,无论如何*ST金钰的股价在今天也收不到1元的面值之上了。因此,*ST金钰就将因为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面值而被退市。 退市是任何一家公司以及持有这家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所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所以,面对退市的威胁,*ST金钰股票也进行过挣扎。12月17日,该公司股价跌到0.82元,公司“保壳”的希望眼看就要破灭,结果当天尾盘的时候,该股票来了一个“地天板”,由跌停直接拉到涨停。12月18日,该股继续涨停,股价报收0.95元,公司股价站上1元面值的希望大增。然而,就在投资者普遍认为*ST金钰股价将要站上1元的时候,12月21日,该股出现了尾盘跌停的走势,前两个交易日的努力功亏一篑。倒是投机客,在刀口上添血,赚了一笔十几个点的差价。 *ST金钰的股价为什么会在12月21日的关键时刻被砸向跌停?很显然这是有关资金的一种明智选择。毕竟垃圾公司的退市是大势所趋。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高层对退市工作予以了高度的重视。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11月2日召开的深改委会议再次审议《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又发布了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严格退市制度。在这种大的市场环境下,试图通过炒作股价来逃避退市,这其实只是螳臂挡车。实际上,自从该项退市制度推出以来,还没有哪一家公司真的因为市场炒作而逃脱了退市的命运,*ST金钰同样也是如此。 而正是因为退市新规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缘故,为此,有投资者抱着幻想,退市新规会不会拯救*ST金钰一命。因为退市新规在交易类指标方面的设置,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同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由于今天*ST金钰的股票总市值仍然高达11.6亿元,远高于3亿元的股票市值,这是不是意味着*ST金钰可以不退市了?但这显然只是某些投资者做的美梦而已。 首先,目前退市新规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所以,退市制度执行的还是原有的规定,也即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面值的退市规定。截止今天,*ST金钰的股价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的价格,根据现行的退市制度,*ST金钰的退市已无悬念。 其次,即便是按照退市新规,*ST金钰同样难逃退市的命运。在交易类的退市指标中,虽然增加了“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但这个市值指标与1元退市的“面值指标”或“股价指标”,是一种并列关系,而不是一种组合关系,上市公司只需要满足其中一项指标就触发退市机制。由于*ST金钰触发“1元股价”的退市标准,因此,即便是按照退市新规,*ST金钰同样也将被退市。
12月1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集体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项文件,其中参照科创板、创业板经验,在退市程序上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在财务类退市标准上新增组合财务退市指标。在退市新规发布后,截至目前,剔除15家暂停上市公司,两市共有208家风险警示公司。截至今日下午收盘,208家风险警示公司中144家出现下跌,占比近七成。其中,*ST公司123家,下跌87家;ST公司85家,下跌57家。可以看出,针对新发布的退市新规而言,其整体对于今日市场是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并非是所谓的放松标准,对于年报方面也是进一步严禁纵容造假。 细分至各退市标准来看,针对财务类方面,此次退市新规在注册制下已不再考察单一财务指标,以组合指标予以替代,退市标准的思路发生的转变,在新旧规衔接的时候,不再以旧规的标准考察公司各项指标,是符合退市制度改革方向的。优化财务类退市指标主要是包括三类,第一是净利润加营收组合指标;第二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第三个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总体来看,修订后的财务退市指标是对全市场更加公平的处理方式。针对交易类方面,此次退市新规在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了“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我们认为,资金将越来越认识到,好的公司才能够有长期的投资机会,而垃圾股会越来越被资金所抛弃。长此以往,退市制度改革可以畅通A股一个重要的退出渠道,持续有公司触发面值退市,久而久之资金也将远离这类公司,进一步倒逼公司的优胜劣汰,完成市场自净。针对重大违法类方面,此次退市新规也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类指标。针对规范类方面,此次退市新规新增了两项,其一是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退市指标。其二是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退市指标。 对于退市程序方面,此次的退市新规中主要涉及三个方面。按照现行规则将被暂停上市的公司不暂停,是为了落实新证券法精神及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思路,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进而退市路径将大幅缩短。可以看出,由于新旧规衔接,之前*ST公司将离开原有规则规定的退市轨道,大部分公司可能因触及新规退市标准,或触及组合财务指标、或触及净资产和审意见类型指标,将进入新规下的退市路径。总体来看,由于新规退市退市流程由原先的4年缩短至2年,这些*ST公司如果在2020年年报披露后因触及新规指标被实施*ST,其退市周期与实施暂停一样,并无放松,但由于进入新规退市轨道,其适用的标准更加合理。此外,此次的退市程序的优化,将整体的退市时长缩短至15个交易日,也是进一步防止市场投机者的恶意炒作行为。 此次的退市新规推出,我们认为,随着资本市场重大改革的推进,资本市场生态的逐渐变化,市场各方对完善退市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这将推动退市制度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与此同时,退市常态化将成为未来A股迈向国际化的坚实一步,打造良好的优胜劣汰市场生态,有望使得市场资源可以得到充分的优化配置。
昨天晚上,沪深交易所突然发布了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借鉴了创业板和科创板改革的经验,对退市制度,退市流程做出了全新的规定。其中有5大重要看点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加了多个退市的新指标,比如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就要退市,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也就是说你不管是1块钱发行,还是1毛钱发行,最后都是连续低于1块钱,就要被退市。这将极大的扭转,原来市场上那些炒作小股票的习惯,对于坐庄,游资集中拉抬制造重大的困难,中小投资者一定要注意市值和价格这2个指标。如果市值过低,低于10亿元,价格过低低于3块钱,尽量就别碰了。因为他们除了正常下跌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被竞争对手袭击,存在恶意被杀跌,最终导致退市的可能。所以这个雷千万不要踩,正常退市之后,可是没有赔偿的。 其次,财务类指标也有所丰富,原来就是利润一刀切,现在增加了扣非前后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指标,同时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也就是说,原来那套2年巨亏换1年微利的方式玩不下去了,变卖资产变得毫无意义,只要你营收上不去,扣非利润为负值,依然会让你退市,那么这两个财务指标大家一定留神,业绩差的公司千万别碰了。太过于危险。想保壳将变得越来越艰难。因为利润这个东西好做,营收不太好维持。 第三,对于违法乱纪,人品有问题的公司,比如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或者利润总额100%,且三年合计虚增二者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虚增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 ,也要坚决的给予打击。其实人品不好的公司,必须退市,这个没啥商量的余地,投资者也要长记性了,之前如果有过财务造假,那么以后都不要再碰这类公司。 第四,大大缩短了退市的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五,啥时候实施?财务类退市指标以2020年年报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新规中增加的“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指标,也是以2020年起算,至于市值类交易类退市指标,就是那个3亿以下和1块钱以下退市的指标,自打新规发布6个月后就开始实施。 综合来看,这次退市制度修改,最主要的还是增加了市值,交易,财务类指标,目的就是要让退市常态化,说白了就是,监管认为,如果你的公司已经很烂了,而且也已经没什么人愿意买了,那么你还赖在股市上干嘛?干脆就把你扫地出门,这些措施,将极大地纠正A股市场炒小,炒烂的传统。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优质的企业,或者去进行指数投资。个股投资的难度将大大增加,甚至有的投资者可能会因此而损失惨重,炒股炒到最后,血本无归。 有人说,为啥没提到赔偿的事?交易类退市和市值类退市,是不可能给你任何赔偿的,你自己愿意买这些小破公司,最后触发了退市红线,血本无归,那你赖谁?所以这本身就不占理,而因为财务造假,这倒是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也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取证,最关键的是,你得证明他的行为对你造成了误导,法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很多投资者都折在了举证上面,最后可能会经过长达几年的诉讼,最终你即便赢得了官司,能赔多少钱,也不确定,比如之前就有一家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被800多名投资者起诉,索赔5.56亿元,最终确实投资者赢了,但是只配了7030万,差距巨大。而且对这些投资者也不是平均赔偿,有的人证据充足,能够赔偿90%,有的证据不足,也就10%都不到。 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到底该怎么做?老齐劝大家,把你主力的资金比如80%,都应该进行指数投资或者是配置化投资,投资个股的钱,应该越少越好。未来咱们的个股将越来越难做,雷也会越来越多。除非你深谙价值投资的精髓,否则还像原来那样,就凭两根k线,就像赚钱,最终必然是损失惨重。未来退市数量会大幅增加,根据美国经验,成熟的市场,每年上市数量跟退市数量基本持平,而我们还差的太远,也就是说,以后市场每年至少要有200来颗退市的地雷,这其中,可能8成都是因为财务类,交易类和市值类退市的,如果你被闷杀在其中,那么很可能真的会血本无归。所以千万小心那些市值小,业绩差,常年亏损没有营收的公司,这个真不是开玩笑的。不要等钱没了,才想起这是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