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4%,环比上涨1.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持平,环比上涨1.5%。2020年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1.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3%。 一、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5%,降幅比上月收窄1.3个百分点,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3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0.4%,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1.6%,加工工业价格持平。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4%,降幅比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9%,衣着和耐用消费品价格均下降1.8%,一般日用品价格下降0.4%。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7.5%,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上涨6.1%;燃料动力类价格下降6.6%,化工原料类价格下降1.8%。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4%,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05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3.3%,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2.6%,加工工业价格上涨0.8%。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1%,涨幅与上月相同,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5%,衣着价格下降0.2%,一般日用品价格持平,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3%。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3.3%,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上涨2.6%,燃料动力类价格上涨2.2%,化工原料类价格上涨2.1%。
2020年12月份CPI同比由降转涨PPI同比降幅收窄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董莉娟解读2020年12月份CPI和PPI数据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了2020年12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董莉娟进行了解读。 一、CPI环比和同比均由降转涨 12月份,各地区各部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居民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同时受特殊天气以及成本上升影响,CPI由降转涨。从环比看,CPI由上月下降0.6%转为上涨0.7%。其中,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2.4%转为上涨2.8%,影响CPI上涨约0.62个百分点。食品中,受持续低温天气影响,鲜菜、鲜果的生产和储运成本增加,价格分别上涨8.5%和3.5%;随着元旦春节到来,消费需求季节性增加,同时饲料成本有所上升,猪肉价格由上月下降6.5%转为上涨6.5%,羊肉价格由上月持平转为上涨2.6%,鸡蛋价格由上月下降1.6%转为上涨2.9%。非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0.1%转为上涨0.1%,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非食品中,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5.2%、5.8%和3.0%,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CPI由上月下降0.5%转为上涨0.2%。其中,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2.0%转为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26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6.5%,涨幅比上月回落2.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5%,涨幅扩大2.9个百分点;牛肉和羊肉价格均上涨4.6%,涨幅均有扩大;猪肉价格下降1.3%,降幅收窄11.2个百分点;鸡蛋、鸡肉和鸭肉价格分别下降11.9%、13.5%和9.2%,降幅均有收窄。非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0.1%转为持平。非食品中,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3.1%,其中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下降14.8%和16.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0.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二、PPI环比涨幅有所扩大,同比降幅收窄 12月份,国内需求稳定恢复,加之部分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带动工业品价格继续上行。从环比看,PPI上涨1.1%,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4%,涨幅扩大0.7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1%,涨幅与上月相同。主要行业中,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上涨7.9%,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上涨5.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上涨2.3%,涨幅均有所扩大,合计影响PPI上涨约0.37个百分点。随着国内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加之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较多,金属相关行业价格继续上涨,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3.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3.3%,涨幅分别扩大2.8和1.8个百分点,合计影响PPI上涨约0.37个百分点。由于年底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供暖需求快速增加,带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价格上涨4.1%,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上涨3.5%,涨幅均扩大1.3个百分点。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上涨1.0%,涨幅扩大0.2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PPI下降0.4%,降幅比上月收窄1.1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5%,降幅收窄1.3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4%,降幅收窄0.4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中,价格涨幅扩大的有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涨8.3%,扩大4.2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涨5.0%,扩大3.0个百分点。价格降幅收窄的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27.0%,收窄2.8个百分点;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下降12.5%,收窄3.8个百分点。此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由下降3.0%转为持平,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由下降2.9%转为上涨1.3%。
1月8日,两头栩栩如生、憨态可掬的仿真猪刷屏了期货业人士的朋友圈。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新品种上市大厅,伴随一声锣响,生猪期货在大商所正式上市,填补了我国期货市场活体交割品种的空白。企业人士表示,当前阶段,企业亟需生猪期货锁定销售价格,从而稳定利润。 ● 首日表现符合市场预期 上市首日,生猪期货主力LH2109合约日内成交91056手,持仓量为14984手,挂牌价为30680元/吨,集合竞价后开盘价为29500元/吨,日内下跌12.61%报收26810元/吨。此外,LH2111合约跌停,跌幅为15.99%;LH2201合约下跌15.83%,盘中一度触及跌停。 对于生猪期货上市首日表现,方正中期期货农产品研究员车红婷说:“3个期货合约全线下跌,其中LH2111合约日内触及跌停板,远月合约呈现深贴水状态,市场氛围较为谨慎。” 她进一步分析,从基本面来看,生猪市场长期利润下行趋势是当前市场共识,在没有重大突发事件爆发的情况下,生猪市场产能供应将逐步恢复。相关数据显示,能繁母猪数量已经恢复至近4000万头,生猪产能释放期将压制现货价格,但生猪实质产能恢复节奏及猪瘟复发风险仍存,三元母猪留种占比依旧较高,母猪结构性问题或影响实质产能恢复进程。从成本端来看,生猪成本预计会在1.7万元-2.5万元/吨之间,有望对生猪市场价格形成一定支撑。 “1月8日上市的3张期货合约在挂牌价基础上均有不同幅度下跌,充分反映出市场对我国生猪产量显著恢复、猪肉价格降低的心理预期。这表明,生猪期货价格发现功能高效发挥。”南华期货农产品分析师赵广钰表示。 赵广钰认为,从首日表现看,各方市场参与者对待远期价格风险理性、审慎、客观。生猪期货品种现货基础扎实、准备时间长、成熟度高,上市首日产业客户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了远期价格发现与风险转移的基础功能。 在此之前,赵广钰走访了多家企业并对生猪期货挂牌合约价格进行测算,并建议客户积极参与套期保值。 “假设1月8日以开盘价29500元/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当日实现每车生猪转移风险43030元,不仅可以将未来9月标准猪出栏价锁定在29.5元/公斤,同时锁定了未来的养殖利润。生猪期货品种风险转移功能高效发挥,为企业安心经营扩产保驾护航,助力我国生猪产能恢复。”赵广钰说。 行业龙头积极参与 在广发期货的协助下,作为华南地区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广东聚泉农业有限公司(简称“聚泉农业”)积极学习期货套期保值相关知识,成为生猪期货首批交易产业投资者之一。 聚泉农业负责人表示,企业亟需生猪期货锁定销售价格,从而稳定企业利润。生猪期货上市,将会让生猪价格更加透明化,帮助企业判断市场供求趋势,形成合理的经营策略,扭转过去猪价下跌趋势时大幅亏损的局面。“生猪期货上市,有可能改变过去‘一对一’的定价方式,出现类似饲料行业的点价模式。” 生猪期货上市之际,包括明星“猪肉股”上市公司等业内企业欢欣鼓舞,表示愿意积极参与。长远来看,分析人士称,生猪期货有助于平滑企业利润表现,弱化猪肉股周期属性。 谈到套保操作,华融融达期货产业事业部经理于士程表示,生猪期货挂牌价相对预期偏高,养殖企业可视自身情况择机卖出套保;非套保客户可在30000元/吨上方轻仓做空,逢高适当加大仓位。
2020年12月30日,河北省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一家超市检查肉类食品安全。 新华社记者 朱旭东摄 近期,受消费季节性回升、冻品流通受阻等因素影响,全国猪肉价格明显上涨。而随着生猪期货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不少人担心期货会放大猪肉价格波动。对此,专家表示,决定猪肉价格的主要因素是供需。目前,我国猪肉需求相对稳定,虽然供应仍处于偏紧状态,但未来一段时间价格上涨空间有限。 1月8日,我国首个活体交割的期货品种——生猪期货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生猪期货对国内猪肉价格和猪周期的影响,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期货是否会影响猪价走向?对整个行业会产生哪些影响?就相关热点话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学者。 生猪生产明显恢复 “决定猪肉价格的主要因素是供需,生猪期货上市并不会直接影响生猪供需基本面。目前,我国猪肉需求相对稳定,但供给受新冠肺炎疫情、养殖利润、政策导向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会发生变化,从而改变国内猪肉供需基本面,最终决定猪肉价格走向。”曾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担任多年高级分析师的期货市场资深专家陈艳军说。 那么,当前国内猪肉供给和价格情况怎样呢? “我国生猪生产明显恢复,但总体仍处于供给偏紧状态。”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研究员朱增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农业农村部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8月份至11月份,全国生猪出栏环比、同比均有所增长。但是,2020年1月份至11月份,定点屠宰企业累计屠宰生猪14198万头,同比下降了19.6%。 虽然供给尚未完全恢复到常年水平,但中央储备肉投放力度显著加大。2020年仅10月份和11月份没有投放冻猪肉,全年累计投放冻猪肉38次,合计67万吨。其中,12月30日投放20066吨,成交11241吨。2021年1月7日又投放了2万吨冻猪肉。 近期受消费季节性回升、冻品流通受阻等因素影响,全国猪肉价格明显上涨。从周价看,生猪和猪肉集贸市场价格分别从2020年11月份第4周和12月份第1周开始回升,已经分别连续上涨6周和5周。2020年12月份最后一周,全国生猪每公斤均价为34.8元,累计上涨17.8%,同比上涨3%;猪肉价格为每公斤51.65元,累计上涨12.8%,同比微涨0.8%。 对1月8日生猪期货正式挂牌交易以后全国猪价的走势,朱增勇认为可从供需两方面进行分析。从消费看,春节是传统消费旺季,但2020年12月份以来猪价上涨抑制了部分消费需求。从供给看,截至2020年11月份,能繁母猪存栏同比已连续6个月增长,生猪存栏同比已连续5个月增长。春节是出栏高峰,预计随着前期补栏生猪的陆续出栏,供给将有明显改善。综合判断,预计2021年春节猪价接近上年春节水平,上涨空间有限。 供需基本面决定猪周期 “虽然有人担心期货会放大猪肉价格波动,扰乱猪周期,但生猪是我国市值最大的农副产品,市场规模高达上万亿元。对市场规模上万亿元的期货品种,游资的影响很有限。”陈艳军认为,相关企业可以专心做大做强,大可不必为生猪期货挂牌交易而担忧。 在陈艳军看来,决定猪周期的仍然是猪肉供需基本面。 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我国已经历了3个完整的猪周期,分别是2006年6月份至2009年5月份、2009年6月份至2014年4月份、2014年5月份至2018年5月份,时长分别为36个月、59个月和49个月,从波谷到波峰的上涨时间分别为23个月、28个月和26个月。 “本轮猪周期从2018年6月份至今,叠加了疫情及防控政策、环保政策、生猪产品调运政策和生产周期性因素,与前几个周期相比有极大的不同之处。”朱增勇说。 在朱增勇看来,本轮上升周期区别于前几个周期的首要突出特点是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的深度下降,且所有养殖主体生产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没有非洲猪瘟疫情,预计2018年猪肉价格将持续下行,2019年上半年可能出现周期性低位。然而,2018年8月份暴发的非洲猪瘟疫情,打乱了猪周期的正常波动节奏。在非洲猪瘟疫情冲击之下,2018年10月份以来,能繁母猪存栏同比降幅超过了5%的预警线且降幅持续加大。到2019年9月份,全国能繁母猪存栏同比降幅达38.9%,生猪存栏降幅超过41%。 产能的大幅下降造成猪价持续快速上涨,涨幅远高于上一轮周期,且上涨周期短。从月均价来看,2006年以来猪价高点分别为每公斤16.87元、19.68元、20.45元和37.11元,2020年2月份猪价较2016年6月份高点上涨81.5%。从波谷到超过上一轮价格高点仅14个月时间,而前两轮周期分别是25个月和24个月。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2020年9月份,全国能繁母猪已恢复到3822万头,较上年12月份增长24.1%;生猪存栏3.7亿头,同比增长20.7%。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作为周期转折标志,意味着生猪产能已经触底反弹。 朱增勇认为,短线反弹不改长期走势,我国猪价已转入下行周期。 行业有了套期保值手段 “生猪期货上市虽然不会直接影响国内生猪供需基本面,但期货套期保值为养殖、屠宰、贸易等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了规避价格风险、保值增值的渠道。”陈艳军说。 所谓期货套期保值,就是经营者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提前进行买卖操作,预先锁定价格,以规避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生猪养殖周期比较长,从母猪受孕到仔猪长大出栏,一般需要10个月左右时间。在漫长的养殖周期内,疫病、供需、饲料价格等诸多方面都充满着不确定性,导致未来生猪出栏时价格可能大幅偏离预期。有了生猪期货这个工具,当生猪期货价格适中时,养殖企业就可以在期货市场预先售出与其将来出栏数量相等的生猪期货,提前锁定利润。同时,生猪期货也可帮助屠宰、加工环节预先买入,以防未来生猪价格非理性上涨。 记者从大连商品交易所了解到,国内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牧原、温氏、正邦科技、新希望、正大都将进场参与生猪期货交割业务。大连商品交易所1月5日发布通知,就交割区域、地区升贴水等生猪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安排。(本报记者 黄俊毅)
● 1月8日,生猪期货将在大商所正式挂牌上市,生猪期货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LH2109、LH2111、LH2201三个合约,生猪期货选取生猪活体作为交割标的。近期,关于生猪期货的交易细则陆续发布,其中多家上市的生猪养殖企业成为生猪集团交割仓库及分库。“不用专门开辟,就是我们正常生产的厂,符合大商所的要求后,我们就把它定为交割库。”牧原股份董事会秘书秦军称。 多家上市公司参与 在1月5日晚公布的交易细则里,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正邦科技、新希望、中粮肉食、傲农生物等上市公司的生猪集团交割仓库及分库成为指定交割库。 新希望生猪期货项目负责人李青表示,目前新希望已经正式取得了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的集团交割仓库资格,同时公司旗下的夏津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取得了分库资格。“首先,公司养猪产业的稳健发展为我们生猪期货集团交割库的申报提供了基础。其次,在公司领导的通力支持下,生猪期货、产业等各个部门都积极配合交易所的各项资质的审核、考察,保障了我们集团交割库申报工作的落地。” “如果说期货合约的持有方进入交割月,决定要做现货交割的话,则通过这些厂库进行交割,它也是期货合约的一部分。”秦军称,交割库需要规范性比较好、实力强的养殖场,大商所有一套考察标准,包括硬件条件、防疫条件、交通道路条件等。 李青表示,生猪期货目前还在备战上市的阶段,大家并没有实际的交割经验。“从交易所制定的生猪期货交割制度来看的话,我个人认为,不管是质量标准,还是交割流程的设计,都比较贴合现在生猪现货市场的交易。” “生猪期货是新鲜品种,我们首先主要是看生猪期货合约运行的情况跟我们的需求是不是匹配的,需要怎么做现在没有很确定的计划。”秦军表示。 有助平滑猪周期 李青认为,在产业资金、金融资金同时进入后,生猪期货价格所反映的角度不再局限于短期的猪肉产品供需。而市场主体更多元,价格机制更透明、更长效,也有助于平滑猪周期,为企业防范极端行情带来经济效益的剧烈波动提供新的选择。 “生猪期货对于养殖者来讲,将来有一个预期收益。有的投资者如果把生猪期货仅当作金融衍生品来炒作,大批资金涌入,中小企业可能有进一步淘汰的趋势,因为中小企业资本抗风险能力较低,各方面承受能力受到影响。长期来看,通过期货市场可能带来生猪行业更加客观的分析。”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原副司长、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理事方言称。 牧原股份表示,生猪期货上市预计会对市场生猪价格定价方式、现货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生猪期货属于市场价格发现的工具,根本上不能解决产业供需矛盾的问题。公司对于使用生猪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保持谨慎的态度。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曾表示,2020年秋冬季以来,随着猪肉市场供给持续改善,我国猪肉价格已连续三个月回落。预计元旦春节期间猪肉供应量比上年同期明显增加,猪肉价格在春节前受需求拉动可能小幅振荡上升,春节后企稳回落。
冬季是羊肉的消费旺季,而大家餐桌上羊肉其实很多都来自河北省唐县,这里是华北地区最大的肉羊养殖基地,每年出栏肉羊700多万只,具有一定的定价权。今年肉羊的价格如何呢? 1、河北唐县:肉羊出栏价格持续高位 单只羊平均利润300元左右 在唐县罗庄乡西王庄村,来自内蒙古赤峰的肉羊收购经纪人白春坡,正在检查刚刚收购的两车肉羊,十四个小时后,这些肉羊将随着运输车队到达赤峰。 内蒙古肉羊采购经纪人白春坡:今天装了两车羊,装了560多只,价格是每斤16.7元。我从四月份就来唐县买羊,唐县当时的价格是每斤12.7、12.8元,反正不到13元,毛羊的价格涨得相当厉害。 李现未是唐县雹水乡中大洋村一家肉羊养殖场的负责人,一大早他就来到羊场忙着清理羊圈,投喂饲料,2000多只肉羊被他养得膘肥体壮。 河北唐县雹水乡中大洋村养殖户李现未:大概有30天就能出栏,行情好的话,一只羊能挣200多元,长势好的话,能挣到300元。 这两年羊肉市场持续红火,尤其是今年以来,一路看涨的肉羊价格更是让养殖户们尝到了甜头。 河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崔景亮:一直保持高位,最近这两个月羊肉价格又上涨了,涨到大概每斤17元,一只羊多收入100多元,一只羊大概能收入300、400元。 2、河北唐县:育羊产业集约高效成本低 河北唐县肉羊年总产值在150亿左右,这样一个养羊大县,所繁育的肉羊幼崽大部分却来自新疆、内蒙和东北等地,在唐县育肥成羊出栏进入市场,形成了外地产崽、唐县育肥的养殖模式,打破了季节限制,实现天天有羊,季季有羊。 在唐县罗庄乡西王庄村,活羊运输车司机路军正在检查车况,6个月前,他将这批肉羊幼崽从内蒙古赤峰运到唐县,经过几个月短期育肥,赤峰的货主又将这批羊买了回去。 河北唐县西王庄村活羊运输车司机路军:一般大多数是货主给我们打电话,把唐县的育肥羊拉到赤峰那边,卸完羊顺路找点羊崽带到唐县,这样的车在我们村就有三十多辆。 外地下崽,唐县育肥,增加了一道运输成本,听上去似乎不划算。但唐县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剪毛、饲料配送、防疫、销售等完善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大大降低养殖成本,肉羊养殖实现快捷高效。 河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崔景亮:我们这常年可以育肥,一只羊的运输费用平均10元左右,把羊大批量运到这来,用五六个月的时间育肥好,再拉回去。一只羊能赚300、400元,10元的运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近年来,肉羊产业已成为唐县支柱产业,全县养羊专业村有50多个,还有三家集肉羊养殖、屠宰、肉类精加工的龙头企业,这样一条养殖促屠宰、屠宰促加工、加工带养殖的肉羊产业链,方便了当地人家门口就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意见》出台背景及有关政策精神,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效率。近年来,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在安装、维护等环节服务收费的项目多、标准偏高;二是行为不规范,有的企业利用掌握并网验收的权力,指定施工单位、计量表具型号、材料供应商等;三是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有的企业在用户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业务中,让用户多次跑、多头跑、周期长,用户咨询、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回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降低,服务质量效率提升,也不利于行业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认真修订完善后,报请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 问:《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区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意见》明确了4条基本原则,即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清费顺价,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稳步推进。 《意见》要求,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问:《意见》的主要政策措施是什么? 答:《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就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5方面24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二是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 三是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在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制定完善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的价格或收费,严格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施垄断行为。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是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确保老城区与新城区及园区互联互通,地上与地下整体协调。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由公用事业企业负担。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进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多元主体合作,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理顺权责关系,加快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 问:主要清理取消哪些不合理收费、什么环节的收费? 答:重点围绕建筑区划红线内外工程建设、报装接入、验收开通、设施维护收费等,加快加大清理步伐和力度,取消不合理、不合规以及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 一是供水环节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二是供电环节收费。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三是供气环节收费。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四是供暖环节收费。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以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供热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向用户单独收费。 五是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到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政府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六是其他相关收费。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公用事业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企业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具体取消时间由各地确定。 问:在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一是完善供水价格机制。城镇供水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设施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成本。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促进全社会节水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 二是完善电价机制。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以外的用电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差别电价机制。深入研究并逐步解决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问题。 三是完善配气价格机制。城镇配气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加快核定独立配气价格,由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纳入配气价格有效资产。建筑区划红线内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燃气企业承担运行维护的成本,以及燃气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气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成本,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四是完善供暖价格机制。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具备计量条件的地区热力销售价格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对热电联产的供热企业,应将成本在电、热之间合理分摊。 问:《意见》实施会对水电气暖价格有何影响? 答:有用户担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将应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会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应该看到,近年来,各地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价格矛盾逐步理顺,财政补贴机制逐步建立,随着户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措施的实施,除部分地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外,多数地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已逐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并未引起价格大幅上涨。同时,《意见》明确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了水电气暖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电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 问:如何确保《意见》落实? 答: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城镇公用事业建设发展、规范管理、清费顺价等,主要是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事权。《意见》部署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深化细化改革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落实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民政府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取消收费项目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补偿等方式保障公共服务供给。 二是稳妥推进实施。各地区要稳妥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合理设置好过渡期,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要对低收入群体予以重点关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合理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妥善处理好价格补偿和政府补贴的关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全面梳理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力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方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