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媒体报道称,国内居住服务平台“贝壳找房”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秘密递表,最快将于三季度完成在美IPO。 消息还称,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将牵头负责贝壳找房的IPO事宜,募资规模则预计为10至20亿美元。 一旦贝壳找房完成超10亿美元的IPO,其也将成为继2018年12月12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登陆纽交所以来,时隔超过18个月后第一家在美IPO融资规模超10亿美元的中国企业。 对于上市传闻,贝壳找房对搜狐财经表示,尚未听到内部消息,且目前暂无上市时间表。 早在2019年7月和2019年10月,就有消息称,贝壳找房计划将于2020年启动境外上市进程。不过,贝壳找房当时均回应称,公司没有明确的上市时间和地点安排。 根据贝壳找房今年4月23日发布的数据,其已进驻全国110个城市,入驻合作新经纪品牌超过250个,App+小程序的月活用户数为3500万。 贝壳找房的主体公司为天津小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天津小屋实际控制人为链家董事长左晖,法定代表人为彭永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其中,左晖持股比例94.38%。 天眼查显示,2019年7月,贝壳找房完成D轮融资,共12亿美元,投资方包括腾讯、基汇资本、高瓴资本、华兴资本、源码资本、碧桂园创投等。 2019年11月,贝壳找房完成超24亿美元D+轮融资,投资方包括软银、腾讯、高瓴资本、红杉资本,投后估值140亿美元。
巴西圣卡塔琳娜联邦大学的专家组2日宣布,他们在对巴西圣卡塔琳娜州首府弗洛里亚诺波利斯市去年10月到今年3月期间的下水道水样分析中发现,11月份的下水道水样中存在新冠肺炎病毒。这一发现比美洲大陆官方宣布的第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今年1月21日美国确诊第一例新冠肺炎病例早两个月,比巴西政府宣布的今年2月底出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早了三个月。 这份题为《2019年11月巴西圣卡塔琳娜下水道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研究报告由14位圣卡塔琳娜联邦大学的研究人员联名发布。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病毒早在世界范围内宣布第一例确诊病例之前1个多月已经出现在巴西。 参与这一研究的方格罗教授称,他们对弗洛里亚诺波利斯市每个月的下水道水样冰冻样本做例行检查时,在去年11月的样本中发现了新冠肺炎病毒。起初科学家们对这一结果有所怀疑,然后在不同实验室间用不同病毒标记物进行了二次测试,重复了所有数据,跟踪了病毒基因组,得出的结论始终一致。
晋商消金多位高管有晋商银行从业背景。 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山西银保监局核准苗琛任职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晋商消金”)副总裁资格的批复。 公开信息显示,晋商消金股东晋商银行(02558.HK)在09年正式挂牌成立,于2010年成立小微企业金融部。据北青报报道,苗琛在晋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部成立之初即加入。相关信息与山西财税学校校友履历一致,苗琛在17年考入太原理工大学财经学院,自2009年起,先后任民生银行山西分行客户经理、晋商银行小微企业客户部主管,2012年2月任晋商银行桃园中路支行行长。18年,苗琛变更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支行负责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该支行现行长为王海洋,工商信息于2020年4月核准。 晋商消金多位高管有晋商银行从业背景。现任晋商消金董事长赵基全在2009年加入晋商银行,曾担任晋商银行临汾分行行长、晋阳支行行长,其在晋商银行董事长的任职在19年10月正式获山西银保监局批准。次月,其获准任职晋商银行行长助理。 首任董事长王培明同样在2009年加入晋商银行,曾任副行长等职务。财报显示,截至19年末,其仍是晋商银行执行董事。未获银保监局批准的董事长人选李文莉也来自晋商银行,曾于2014年7月获批担任晋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 晋商消金高管任免曾两度被监管层否决。2018年11月,山西银保监局筹备组不予核准姜伟在晋商消金的董事任职资格;2019年6月,李文莉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被否。系银保监局否决消费金融高管任职唯二案例。 开业之初,晋商消金获批的副总裁包括付江和李晓云,两人均曾在晋商银行履职。除晋商银行外,晋商消金还有360系股东背景。现任360金融副董事长刘威在19年退出晋商消费金融管理层。 晋商消金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5亿元,股东包括晋商银行、360创始人周鸿祎担任法人的北京奇飞翔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 “奇飞翔艺”)、宇信科技(300674.SZ)旗下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当地商超集团关联的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晋商银行的持股比例为40%、奇飞翔艺持股25%、天津宇信持股20%。 官网介绍,晋商消金是第14家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在组织架构中,总裁统筹前中后台以及六地运营中心,旗下产品包括晋情贷、晋享分期和晋享钱包。其中,晋情贷为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有两条被执行信息,共涉及近六万元。据天眼查数据,关联纠纷原告分别为张智勇以及王晓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5月23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两起民事纠纷,涉及与张智勇和王晓丽同名人士。案情显示,晋商消金踩雷旅游分期。山西易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下称 “易凯旅游”)推出低价旅游产品诱导客户签订分期合同,合作机构晋商消费金融打款;旅游公司后将款项挪为他用,且未能替借款人按时还贷,令另外两方蒙受损失。2017年4月,易凯旅游客户陆续报案。晋商消金此前还入局医美分期以及租房分期。 2019年8月,因违规查询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晋商消费金融限期整改,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万元罚款。 据股东披露,2019年,晋商消金营收为3.72亿元,同比增长约10.06 %,净利润录得5221.95万元,同比下降约36.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晋商消费金融资产65.17亿元,负债合计58.36亿元,均较上年减少。
图片来源:微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监委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贾奇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搞权色交易;违反组织纪律,长期插手辖区金融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金融机构资金借贷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监管职权及职务便利,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评级、工程承揽、职位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贾奇珍身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权力观扭曲,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罔顾党纪国法,背离监管初衷,甘于被“围猎”,长期默许、纵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违法违规经营,监管严重失守;生活腐化堕落,玩物丧志。贾奇珍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贾奇珍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贾奇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研究决定,将贾奇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贾奇珍简历 贾奇珍,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山西左云人,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学习; 1985年7月至1997年9月,先后在农业银行包头郊区支行,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工作; 1997年9月至2003年10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呼和浩特金融监管办工作; 2003年10月至2018年10月,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筹备组成员(机构改革); 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 2019年12月,免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职务。
6月28日,ST步森(SZ.002569)公告免去封雪公司总经理职务。 6月28日,ST步森(SZ.002569)公告免去封雪公司总经理职务。 据公告,近期“爱投资”平台及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封雪曾担任爱投资运营主体安投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融部业务总监。ST步森认为,其个人履职经历可能会对公司声誉和公司持续运作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ST步森指出封雪担任公司服装业务负责人一职,应对公司业绩负有管理责任。ST步森2019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据报告,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2522.1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5.34万元。 ST步森表示,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为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封雪总经理职务,具体工作另作安排。 公开资料显示,封雪于1982年11月出生,2005年3月至2008年3月任职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事管理处,2008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中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2月任安投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融部业务总监,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星河金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随着赵春霞进入ST步森,先后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 去年9月,ST步森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王春江、杜欣等人提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使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为王春江,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恒正”)全面掌握上市公司董事会。 随着ST步森控制权的变更,赵春霞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封雪、苏红、柏亮、李鑫、孟繁琪、潘祎、韩佳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ST步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或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董监事会职务后,除封雪继续担任ST步森总经理职务以外,其他人均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因此,本次封雪被免职意味着原本赵春霞控制下的ST步森董事会成员已全部离职。 今年6月,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的《关于“爱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报》显示,海淀警方依法对爱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查处,对公司首席执行官王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实际控制人赵春霞上网追逃。警方已对涉案资产开展查封冻结,并全力追赃挽损。 爱投资官网显示,截至2019年12月1日,平台借贷余额为128.13亿元,利息余额为10.58亿元,涉及出借人9.5万人,逾期金额为123.63亿元,其中104.5亿元逾期90天以上。
(图片源于网络) 6月22日下午,香港证监会宣布,因反洗钱、处理第三者资金转帐和配售活动等存在违规行为,对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香港”)并处以252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香港证监会官网) 据香港证监局调查,国泰君安香港,曾在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为其客户处理15584笔合共约375亿港元的第三者存款或提款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设有合适的保障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此外,国泰君安香港,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处理了5406笔第三者存款,但没有常常将存款人的身分、帐户持有人与存款人之间的关系和作出该等第三者存款的理由记录在案,有违该公司的书面政策及程序。 香港证监局认为,就第三者资金转帐而言,国泰君安香港没有确保其适当及有效地实施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政策及程序。 除第三者资金转帐存在问题外,香港证监局表示,国泰君安香港在配售活动中,同样存在违规行为。 据香港证监据公告显示,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国泰君安香港在担任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全球发售配售代理时,没有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定客户的认购申请与国泰君安对有关客户的背景和资金来源的认识是否相符,并在有怀疑的理据时作出适当的查询。 其中,五名客户用于认购该上市公司价值2880万元的股份的资金,是由同一名第三者存入他们各自的客户帐户内的,而有关金额远远超过他们自行申报的资产净值。 香港证监局称,出现上述预警迹象,国泰君安香港不但没有采取合理的步骤来核实该等客户帐户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和其资金来源,也没有进行适当的查询以确定有关客户是否独立于该上市公司。 此外,香港证监局进一步发现,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国泰君安香港未能及时侦测到590宗潜在的虚售交易,原因是该公司缺乏足够的书面交易监察程序或指引,以及交易模式监控系统出现技术故障。 不仅如此,国泰君安香港还存在延迟上报的行为。香港证监局称,国泰君安香港在2016年7月察觉到210宗因系统故障而未能及时侦测到的潜在虚售交易,但直至七个月后(即2017年2月)才向证监会汇报该210宗交易。 据国泰君安2019年年报显示,国泰君安香港为国泰君安子公司,实缴资本为75亿港元,主要业务为证券经济业务,国泰君安持有其68.45%的股份。 (图片来源:国泰君安2019年年报) 据国泰君安一季报显示,国泰君安实现营业收入61.45亿元元,较上年同比减少8.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6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9.25%。
落马3年后,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尘埃落定。因受贿1862万余元,项俊波一审获刑11年。 6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对被告人项俊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从披露信息来看,项俊波的受贿历史主要涉及三个任职期间。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项俊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项俊波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7年4月9日,中纪委通报称,中国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9月23日,项俊波被开除党籍公职。 当天原保监会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指出,项俊波的严重违纪行为,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影响极其恶劣,教训十分深刻。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要把项俊波严重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全面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惩治腐败,对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绝不姑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从项俊波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时刻警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把选人用人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全面重塑保险监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公开资料显示,项俊波1957年1月出生,重庆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员。于1996年进入审计署工作,期间从审计管理司副司长升至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上海总部主任、党委书记等职;2007年6月至2011年10月期间,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改制后)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11年10月起,出任原保监会主席、党委书记;2017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