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面对疫情冲击,防风险步伐愈走愈坚,高风险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序处置,金融业保持稳健运行,凸显韧性与潜力。 日前召开的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总结了来自监管实践的防风险经验——“以自我革命的方式防止发生金融危机。通过刮骨疗毒、精准拆弹,及时清除风险隐患,努力跑在系统性风险的前面”。 业内专家表示,在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同时,要防范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把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动态平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处置 2020年,银保监会全系统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1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4554人次,合计罚没22.8亿元。如此大的处罚力度彰显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决心。 过去一年,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疫情影响,银行业不良贷款上升风险引发广泛关注。对此,监管部门精准研判风险形势,并多次督促商业银行加大不良处置力度。2020年全年,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达3.02万亿元,金额创下历年最高纪录,2017年至2020年处置不良贷款超过之前12年总和。 在备受关注的房地产领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并持续开展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成效明显。数据显示,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另外,针对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银保监会有序拆解,并于去年首次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报告显示,在影子银行规模大幅压缩的同时,影子银行经营开始变得规范,结构更加简化,资本拨备开始计提,系统性风险隐患大为减弱。 2020年是继续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前期重要成果的一年,也是不断提高风险应对的全局性和前瞻性,“精准拆弹”高风险银行保险机构的一年。具体来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法果断接管包商银行,持续做好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在人民银行牵头协调下,银保监会依法接管“明天系”6家保险、信托机构。同年,银保监会结束对安邦集团接管,稳妥推进高风险中小银行、保险、信托机构风险处置。 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得到有效处置也是去年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数量全部归零,互联网存款、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得到严格监管。 此外,会议还指出,银保监会对金融反垄断治理机制进行了探索,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化解大型企业集团债务风险,处置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经过近3年的集中整治,重点领域金融乱象已得到有效处置,同时监管短板不断补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正在健全和完善。其中,监管部门“精准拆弹”高风险金融机构,有效避免了局部风险发展成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演化为全国性风险。 下好风险防范“先手棋” 去年以来,在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下,金融风险也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新老问题交织,防风险形势严峻。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一文中指出,金融体系内部风险仍在持续累积,一些长期形成的隐患并未彻底消除。疫情冲击下新老问题相互交织叠加。结构复杂的高风险影子银行容易死灰复燃。银行业不良资产反弹压力骤增。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资本缺口加速暴露。企业、居民和地方政府债务水平进一步抬升。不法金融机构依然存在,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 对此,会议提到,要大力规范整治重点业务。持续整治影子银行,对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的新形式新变种露头就打。对理财存量资产处置不力的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从存量风险来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化解影子银行风险仍是两项主要任务。其中,我国影子银行积累时间长,存量风险较大,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仍然存在规模“情结”,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尚未真正被打破,部分高风险影子银行可能借不当创新卷土重来。从增量风险来看,需要注意银行业不良资产反弹的压力、中小金融机构资本缺口加速暴露的压力等。 近期,金融科技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被广泛关注。会议提到,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活动的监管。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 “在综合经营、跨界布局和科技发展等综合作用下,金融风险的交叉性、融合性只会有增无减,风险交叉传染容易酿成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此,要高度重视,有效提高对跨行业、跨市场等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此外,随着金融业对新技术应用的加强,对强化信息科技应用带来的网络安全、数据泄露等风险需要加以重视。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新技术的应用本身就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随着《民法典》的实施,金融机构要更加重视信息安全风险,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场持久战。当前,我国金融风险趋于收敛,整体可控,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一些潜在隐患依然较大,必须充分重视、提前谋划应对措施。 “要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议指出,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继续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完善重大案件风险和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机制。加大对非法金融以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积极防范外部风险冲击。 由于金融周期和经济周期不同步,企业风险暴露具有滞后性,尤其需要关注后期商业银行不良率进一步上升的风险。对此,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经济学家、研究员周景彤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要加强资产质量管理。尽快完成资产分类工作,全面摸排信贷、债券、同业等资产质量情况,准确评估各类资产风险,针对不同类别资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积极化解存量不良资产。加大核销力度,有序化解存量不良资产,同时要运用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转让不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三是避免资金“脱实向虚”。严格把控资金流向,确保业务合规,避免资金过度流入股市、房地产及不合规的非标业务等领域,防范资产泡沫。 会议还提出,深入整治保险市场乱象,大力整治名实不符金融产品。例如,一些养老金融产品并未在期限、收益、投向等方面体现出养老特点,“养老金融产品应该是长期产品,但目前很多冠以‘养老’名称的金融产品追求的是短期利益,与应有内涵并不完全一致。”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认为,在接下来推动产品供给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正本清源,加快清理名不副实的产品。
对于下一阶段金融风险的演变,既要统揽全局,又要把握重点。从全局来看,中国经济增长面临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等多重约束,金融体系“对内”要承担这些约束下的经济波动风险。 过去多年,中国金融体系风险特征发生了很大变化,相应的金融监管理念和实践也有了深刻转变。正如郭树清主席在《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文章中所言,“金融领域出现了新的重大挑战”,要“有序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剖析近年来中国金融领域的风险处置举措和进展,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系统性、层次性和前瞻性特征。 2016年是中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的重要分水岭。“十三五”伊始,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央将“新常态”作为战略制定的重要依据,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201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作为三大任务之一,通过“三三四十”、“回头看”等系列举措,取得了金融风险防控的重大成效。此期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出发点是“消除”金融领域存在的监管套利、无序扩张、结构失衡和信用偏离等系统性问题,整治的重点是“拆解”资金空转、影子银行、违法腐败及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已经渐成趋势的重大风险隐患。 “十三五”是化解中国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的关键五年。在2020年收官之际,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系统性和关键性进展,在主要领域实现了对风险问题的“手术”式治理。 主要体现在: 一是影子银行风险大幅收缩。各类非银金融机构通道业务得到有效控制,小贷、典当等非金融机构民间融资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至2020年8月末的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网贷机构数量、参与人数、借贷规模连续26个月下降。 三是作为滋生风险的重要“温床”,金融领域违法与腐败行为受到严厉惩治。恶意操控金融机构、利用内幕消息干扰市场运行、金融管理部门人员“监守自盗”等行为大幅减少。 四是作为威胁金融安全的最大“灰犀牛”,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16万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比上季末低0.3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增速连续26个月回落。 对于下一阶段金融风险的演变,既要统揽全局,又要把握重点。从全局来看,中国经济增长面临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等多重约束,金融体系“对内”要承担这些约束下的经济波动风险;而新冠疫情及未来国际环境的复杂变化,将对我国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很大困难,金融体系“对外”面临的风险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要做好应对国内外金融风险的前瞻性准备,特别是在对外开放的同时,重点防范输入性金融风险。 从国内金融风险的“苗头”来看,应高度关注如下方面,有序处置重点领域风险: 一是不良资产风险。当前,不良资产风险已经跃居各类金融风险首位,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已达1.96%,监管提出2020年要处置3.4万亿不良贷款,规模较2019年实际处置额高出48%。而受经济运行及财务计量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仍将继续暴露,不良资产余额预计最快也要到2021年底才有企稳减少的可能,因此要“尽最大可能提早处置不良资产”。 二是金融科技风险。我国金融科技体现出明显的“跑得快,监管慢”特征,在风险防控方面经验不足,正在面临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寡头垄断等多重挑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交叉性风险。在综合经营、跨界布局和科技进步等推动下,金融风险的交叉性、融合性只会有增无减,风险交叉传染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生成危害更甚。为此,要高度重视,有效提高对跨行业、跨市场等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风险。 当前,监管层面针对潜在风险,积极推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推向深入。“十四五”时期做好金融风险防控,要加大科技手段运用,加快“监管整合”向“监管融合”转变。 最近,郭树清主席也表示“在监管方面加大科技运用,提升监管效能”。只有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才能有效做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才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1月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为维护金融市场繁荣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最高人民法院与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合作,先后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超过20万件证券、保险类纠纷通过非诉讼渠道实现多元化解。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就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开展合作,实现多元解纷机制金融领域全覆盖,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繁荣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周强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金融领域纠纷集中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金融制度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周强要求,要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确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实效。要积极参与建设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协作配合,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强化多元解纷实体化运行功能,实现一站式快速解纷。要持续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推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更好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周强强调,要健全保障体系,狠抓贯彻落实,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健康发展。要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执法联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维权观念,主动选择多元解纷机制,促进金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要加强对金融审判骨干培训,积极拓展与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交流,促进提高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金融审判队伍,为做好审判和多元化解工作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郭树清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把握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金融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建立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在金融领域的实现形式,对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促进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开展了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加强跟进指导,及时交流总结,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消费者获得感不断增强,金融机构纠纷解决和自我整改效果不断提升,消费者保护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郭树清强调,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各金融机构、金融纠纷调解机构要尽快形成高效率诉调对接模式,打造高标准纠纷调解机构,建设高水平调解队伍,苦练内功,真抓实干,把此次会议要求落实到位。要结合行业实际,优化立案前委派调解流程,提高立案后委托调解质量,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发挥行业调解机构的专业优势,更好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要健全内部管理、调解规则、文书格式、统计档案、调解监督等制度,保证调解工作有序运行。要加强调解员培训,使其既掌握金融法律业务知识,又具备较高的品德操守、调解技巧和沟通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调解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会议。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通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梁涛公布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上海银保监局负责同志先后作交流发言,介绍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各银行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级地方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各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主要负责人、调解员代表等在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2019年以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更加复杂严峻,中国经济金融体系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有所加大。面对复杂局面,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改善金融管理和服务,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报告指出,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大宗商品市场动荡。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及时采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等多种应对举措,全力对冲疫情影响。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金融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前三季度金融体系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支持我国经济实现正增长,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充分展现出我国经济金融的强大韧性和巨大回旋余地。 报告认为,从国际上看,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相互作用,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关联,加之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国不得不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发展。国内方面,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一些短板弱项,加之受到疫情的冲击,部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大,可能传导至金融体系,金融领域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增多。 报告指出,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成果。一是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结构性去杠杆持续推进。前期对宏观杠杆率过快增长的有效控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赢得了操作空间。二是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序处置。对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分类施策,有序化解了重大风险,强化市场纪律。三是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得到妥善应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不断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四是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得到全面治理。全国存续的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和规模大幅压降,非法集资等活动得到严厉打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稳妥有序推进。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出台资管新规相关配套细则并推动平稳实施,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统筹监管框架,扎实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开始实施。总体看,经过治理,中国金融体系重点领域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得到逐步化解,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的复杂局面,中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没有变。要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挑战,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动金融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完善宏观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加大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动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继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精准处置重点领域风险,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长期均衡,为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有利的金融环境。
疫情影响范围广泛,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也难以避免。疫情冲击下,中国信达2020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出现幅度达到27%的下滑。 8月27日晚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K:1359,下称中国信达)发布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疫情考验和复杂经济形势,中国信达总资产达15318.18亿元,较去年末增加1.2%;收入总额458.20亿元,同比增长0.8%;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1672亿元,较去年末增加1.4%;上半年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净利润63.4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和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分别达到8.76%、0.96%,比去年同期下降3.86%、0.32%。 疫情造成经济损失,化解企业债务预期,帮助企业纾困,不断探索化解风险新路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力量不可忽视。 从具体操作的方式来看,中国信达表示,一是通过基金化处置模式、搭建网络化处置平台、发挥债委会作用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金融风险化解处置新方式;其次,探索危机企业集团的重整重组和风险化解工作,运用产品组合模式,加快低效资产的结构调整和盘活存量;三是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危机、债务违约事件等问题,将不良资产处置链条延伸至证券市场,积极探索证券市场不良资产风险化解,保护中小股民利益,综合运用重整置换、低效剥离、存债转化、多级重组等一系列手段,为上市公司纾困;四是深入开展中小银行风险化解调研,研究解决策略,支持子公司市场化参与中小银行风险化解,助力维护金融系统稳定。 截至6月末,中国信达不良资产经营总资产达9691.27亿元,较去年末增加2.5%;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收入和税前利润,在集团收入和税前利润中的占比分别达到65.0%、70.6%。 近年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迅速扩容,但一些高风险甚至违规经营的行为也屡有发生。 此前,银保监会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帮助金融企业虚假出表掩盖不良资产等监管红线,要求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进一步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此前,中国信达出售幸福人寿备受市场关注。中国信达曾表示,出售幸福人寿符合该公司聚焦不良资产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优化整合子公司资源,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不良资产主业的核心竞争力。 事实上,早在2017年,中国信达转让信达财险股权,战略调整就已展开。中国信达表示,中国信达根据与主业协同程度,优化整合子公司资源,推动子公司瘦身健体,于7月完成幸福人寿股权转让。通过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市场化人才选聘、管理层任期考核、推进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等措施,引导子公司突出主业、调整结构、提质增效,逐步建立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8月27日,中国信达发布2020年半年度业绩公告。截至2020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达15318.18亿元,较去年末增加1.2%;收入总额458.20亿元,同比增长0.8%;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1672亿元,较去年末增加1.4%;上半年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净利润63.41亿元;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和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分别达到8.76%、0.96%。 中国信达集中优势资源,加大主业有效投放,探索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业务模式,保障了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整体稳定,强化了主业对公司业绩的有力支撑。截至6月末,不良资产经营总资产达9691.27亿元,较去年末增加2.5%;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收入和税前利润,在集团收入和税前利润中的占比分别达到65.0%、70.6%,继续保持绝对优势。 其中,收购经营类业务作为公司传统优势业务,上半年加强银行沟通合作,扩宽信托、租赁等非银金融机构收购来源,发挥估值定价专业优势,公开市场收购均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同时强化处置渠道建设,在国内主要大型线上平台实现成交158笔,成交金额84.7亿元,有效提升疫情期间处置效率,加快周转,着力提升资产价值,上半年收购经营类不良资产净收益63.3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为金融体系稳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业务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存量结构调整,进一步探索通过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行手段推动业务升级换代,大型企业集团危机救助、破产重整等特色业务占比逐步提升,加速培育核心竞争力,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中国信达密切关注疫情影响下经济金融领域新的风险形态,探索风险化解新路径。通过基金化处置模式、搭建网络化处置平台、发挥债委会作用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金融风险化解处置新方式;探索危机企业集团的重整重组和风险化解工作,运用产品组合模式,加快低效资产结构调整和盘活存量。 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危机、债务违约事件等问题,将不良资产处置链条延伸至证券市场,积极探索证券市场不良资产风险化解,保护中小股民利益,综合运用重整置换、低效剥离、存债转化、多级重组等一系列手段,为上市公司纾困;深入开展中小银行风险化解调研,支持子公司市场化参与中小银行风险化解,助力维护金融系统稳定。
今年3月,抗击疫情的“战斗”正酣。杭州一家民营企业就从那时起在受疫情冲击的危机中走向新生。当时压在企业身上的2000多万元担保债务,如今已被成功化解。 向企业施以援手的,是浙江一家省级资产管理公司——浙商资产。诞生于化解“两链”风险的关键之年,浙商资产以“防化区域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担负起为金融机构解困、为地方政府解围、为困境企业解难的使命。 “围着银行转、围着政府需求转、围着企业转,这‘三围’是浙商资产重要战略之一。在疫情冲击背景下,我们也对中小企业60余个项目提供接近1.3亿元的减免支持。”浙商资产常务副总经理、首席战略官李传全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阻断风险传导的“多米诺骨牌” 疫情冲击之下,上述这家大型民营企业陷入困境,2000多万元的担保债务犹如大山压顶让公司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浙商资产临危受命,以最快速度帮助其减轻财务压力。 “其实从2013年到2016年期间,我们就接手了不少托管项目,有效化解了担保风险,阻断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维护了地方社会经济稳定。”在李传全看来,这样的案例浙商资产经手过很多。 2013年,正是浙江省内加快处置“两链”风险的关键之年。时年8月,浙江省发布《关于有效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意见》,浙商资产成立于这一年,诞生之初就肩负了化解省内金融风险的使命。 “我们在这3年里,托管了11家相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负债规模达到290亿元。”李传全说,目前风险化解卓有成效,杭州周边一二线城市的托管项目,不少已经圆满退出。 近年来,浙商资产不断深化同各级地方政府的合作。“有些区域性企业如果重整重组好了,实际上和招商引资效果一样的,通过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把原先有困难的企业转化成可持续经营、积极向好的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于重整需求,浙商资产提供合理的和解方式。”李传全表示。 据统计,通过和解转让或者其他投行手段,浙商资产累计为187家大中型小企业提供帮扶,其中完成或正在纾困的上市公司有11家,解除担保圈超过300亿元,化解超过约880亿元的债务危机,保障了超过10万人的就业。 共益债方案让“乌鸡”变“凤凰” 连续两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失败,某房地产项目面临资产价值大幅贬损的风险。面对复杂情况,浙商资产联合一家上市房企进行重整方案设计。今年以来,克服疫情期间工程推进困难,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续建。 如今,存量房产得以盘活,工程项目顺利交付,解决了众多原购房户无法收房的难题。截至今年7月,经过近一年努力,重整程序基本执行完毕,保证了20余家金融机构债权、1000名普通债权人的切身权益,浙商资产也顺利退出。 “围着企业转”是浙商资产战略的重要一环。该公司总结形成了“三类企业的救助思路”:僵尸企业,加快清理;重病企业,重整盘活;休克企业,及时纾困。其中,对于一些处在“烂尾”困境状态的项目,浙商资产在业内较早运用共益债等方案,给予流动性支持,助力项目价值重塑。 李传全介绍,所谓共益债,即超级优先,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为重整项目提供享有一定优先权的资金支持,如果项目完成重整,则所有债权人和股东利益均得到保障,若重整失败,共益债的偿还顺序优于一般债权。 “有些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后,没有资金继续建设,由于时间拖得越长,利息不断增长,自身化解债务的能力越弱。”李传全说,陷入困境的项目,银行往往产生很大亏损,民间债权人受到影响,同时对于花钱购买住宅的个人,也面临拿不到房子的窘境。 这就对风险化解提出需求。“如果有一笔资金把困境项目变为具有完全使用功能的房产,那么就能够‘乌鸡’变‘凤凰’,价值得到很大提升,从而变现为还款来源,解决债务危机。”李传全说,共益债就是解决“最后一口气”的资金来源,以这种方式,浙商资产扶持了不少困境项目。 李传全表示,在共益债模式下,项目完工后取得销售回款,这样一方面纾困资金能够安全退出,其他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也能够得到保障。 不良资产管理市场迎来“蓝海” 今年疫情冲击之下,资产价格的不确定性,使得社会参与的行业积极性有所回落,为避免不良资产“冰棍效应”带来的资产减值风险,加快处置效率成为业内的共同难题,而不良贷款的增量供给,也使特殊机遇市场迎来“蓝海”。 “对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来说,一方面提升处置能力,把自身的十八般武艺练好,包括对资产线索的挖掘发现,尽职尽调方面的努力,对法律法规的熟知程度;另一方面,处置效率的提升与环境因素有关,包括司法环境和信用环境的改善。”李传全表示。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表示,预计今年全年银行业将处置不良贷款3.4万亿元,比去年的2.3万亿元加大了力度,明年的处置力度会更大,因为很多贷款延期了,一些问题明年才会暴露出来。 从今年上半年情况看,李传全介绍,由于金融支持和监管容忍度提升,不良资产一级市场供应量有所缩减,整体的交易价格仍然处于较高位置。但他同时表示,长期来看,供给会有所加大,随着参与机构增加,形成竞争性压力,未来传统的交易转让收益或面临收窄。 事实上,如今的不良资产市场已经吸引超过5万亿元的资本参与,既包括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玩家”,也包括非持牌的民营资本、海外资本等,金融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境外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也逐渐增加。 “引进外资,包括进行跨境不良债权转让,对于加快化解国内的不良资产、改善信用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李传全表示,不少外资机构看好国内市场,目前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和信用环境,在世界范围内,尤其在亚太地区是比较优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