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牌照申请再添新军,这次是华南百货业公司海印股份(000861)。 7月28日晚间,海印股份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畴,构建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市公司于近日向政府相关部门递交了关于免税品经营资质的申请,并已经相关部门回函确认收悉。 据了解,海印股份旗下“海印·又一城”商业品牌具有较强的品牌竞争力和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现运营的“番禺·海印又一城”百货业务经过9年经营,已积累了大量优质国际品牌资源。未来,海印股份可利用“海印·又一城”已积累的品牌资源与供应链,结合免税品经营资质,在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经营管理要求下,优化品牌结构和供应链;利用现有买手合作经验,保证免税品的种类、质量及潮流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海南离岛免税新政于7月1日落地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发布解读文章称,此次调整是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史上最大调整,其中一大重要变化即为“鼓励适度竞争”。 自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落地、王府井拿下国内第八张免税牌照引爆股价后,国内区域商业零售龙头纷纷递交免税牌照申请。本月已有包括广西的南宁百货、上海的百联股份、广东的岭南控股、湖北的鄂武商A、辽宁的大商股份和吉林的欧亚集团等公司扎堆申请,二级市场股价均有所反应。 过去五年,中国免税相关企业(全部企业状态)年度注册增速始终维持在10%左右。以工商登记为准,截至7月27日,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国内今年上半年新增免税相关企业超过3600家,较去年同比增1791%。 具体来看,今年第二季度新增超过2400家企业,环比增长105.9%。今年上半年新增的免税相关企业中,海南省有近3000家,占比超过84%。福建省新增相关企业近200家,位居第二。 不过,免税牌照申请手续繁杂、能否申请成功还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海印股份也在公告中发布了风险提示。 海印股份表示,目前相关工作尚处于申请初期阶段,上市公司没有就免税品经营事项与任何合作方进行商业洽谈或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免税品经营资质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资质,海印股份最终能否获得该资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商业物业运营业务、百货业务、房地产业务及金融服务业务,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在我国,免税市场属于特许经营,而且目前免税市场属于典型的寡头垄断格局。华创证券指出,免税牌照是经营特权,在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并没有超额收益,免税盈利需要三要素:牌照/场景稀缺、高税率/奢侈品国内定价歧视、强大内需,三要素齐备,才有盈利保障。 民生证券在刚刚发布的中期策略中表示紧握免税政策大年主线。民生证券指出,随着新一轮离岛免税政策细则落地,今年上半年免税业政策催化逻辑已经兑现,预计下半年免税业仍有相关重磅政策落地,其中国人市内免税政策将是重中之重,预计该政策在购物额度、购物方式等方面均有超预期空间。
中环股份:TCL科技将间接持有公司27.55%股份 中环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环集团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项目,交易各方即津智资本、渤海国资、TCL科技于2020年7月17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本次权益变动后,TCL科技将持有中环集团100%股权,并通过中环集团间接持有中环股份767,225,20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55%。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取得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 天津普林:TCL科技将间接持有公司25.35%股份 天津普林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环集团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项目,交易各方即津智资本、渤海国资、TCL科技于2020年7月17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本次权益变动后,TCL科技将持有中环集团100%股权,并通过中环集团间接持有天津普林62,314,64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35%。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取得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 劲胜智能:7月22日起证券简称变更为“创世纪” 劲胜智能公告,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20年7月22日由“劲胜智能”变更为“创世纪”,英文简称相应变更为“Create Century”。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08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自然资源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研究对诊所设置、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对于海事劳工证书,推动由政府部门直接受理申请、开展检查和签发,不再要求企业为此接受船检机构检查,且不收取企业办证费用。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升机动车流通透明度。督促地方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2020年底前优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车型目录发布程序,实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批发布”,企业依据产品公告即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探索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合理制定并公布商户牌匾、照明设施等标准。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前提下,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七)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企业进行“概要申报”且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在符合条件的监管作业场所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推行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负担。严禁口岸为压缩通关时间简单采取单日限流、控制报关等不合理措施。(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涉及的监管证件原则上都应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由相关部门在后台分别办理并实施监管,推动实现企业在线缴费、自主打印证件。(海关总署牵头,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授权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十)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保障安全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等条件下,坚持放管结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统一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标准,推动实现封闭场地测试结果全国通用互认,督促封闭场地向社会公开测试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简化测试通知书申领及异地换发手续,对测试通知书到期但车辆状态未改变的无需重复测试、直接延长期限。降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压减资质延续和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等供给。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鼓励地方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在条件成熟的特定路段及有需求的机场、港口、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十四)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税务总局牵头,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提高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数据更新频率,提升系统智能检索功能,推动实现商标图形在线自动比对。进一步压缩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的审查审理周期,及时反馈审查审理结果。2020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十七)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对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或撤销。(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十八)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建立对重大政策开展事前、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精准、务实管用。(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十九)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各地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县级政府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相关落实情况年底前报国务院。有关改革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抓紧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7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网”
7月21日晚间,ST康美公告了上交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 上交所对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马兴田、副董事长许冬瑾、董事会秘书邱锡伟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公开认定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再次重申康美药业在2016-2018年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等5项罪状。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康美药业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其《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 今年5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处罚结果。证监会表示,近日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而在7月9日,ST康美曾发布公告称,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康美药业的IPO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也遭到处罚。 7月10日,因广发证券在康美药业相关投行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法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称,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14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0年至20年、公开谴责、限制时任相关高管人员领取报酬等监管措施,并责令广发证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按公司规定追回相关报酬收入。 媒体统计显示,康美药业共进行了三次增发、一次配股、一次发行优先股,加上IPO融资,共计金额约166亿元。 此外,康美药业大股东康美实业2014年以来在广发证券及其资管子公司处实现了多达33次股票质押,涉及质押股票规模近40亿股。
7月20日盘后,支付宝母公司蚂蚁集团宣布,启动在上交所科创板和港交所主板寻求同步发行上市的计划。据媒体报道称,蚂蚁集团此次寻求IPO估值至少2000亿美元。接近蚂蚁集团相关人士表示,关于蚂蚁集团此次IPO的时间表、估值、募资数额等具体信息,最终将取决于市场因素。 根据同花顺(300033)查询,蚂蚁金服概念股总共有44只,剔除弱相关个股,同花顺整理了以下名单供投资者参考。
近年来,编程似乎成为了一种潮流,越来越多人开始借助程序实现信息收集等原本需要大量人力完成的工作。 商界大佬潘石屹,也身体力行开始推广python语言 作为互联网信息收集的主要手段,网络爬虫自然而然成为许多新入门者最重要的学习内容。然而,人们的热情还未高涨就被打入谷底。从去年开始,不断爆出数据风控公司出事的新闻:魔蝎、新颜科技、51信用卡等一大批数据风控公司因利用爬虫收集信息被刑事调查。由此,也出现了“爬虫爬的好,牢饭吃到饱”的说法。一夜之间,爬虫似乎成为万恶的根源,许多互联网公司也开始避免使用此类技术。其实,爬虫就像是参观风景的游客,进入之前先弄清楚主人的态度。如果被允许,进门后没有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就是受欢迎的客人。 一、爬虫的法律风险 作为专门收集网络信息的技术,几乎所有与计算机领域相关的犯罪,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与爬虫关联。根据相关风险是否与数据相关,可以划分为与数据相关的风险及与一般性的计算机技术相关的风险。 二、与数据相关的风险 作为爬取数据的技术手段,爬虫最本质的特征就在于其对数据的高效收集。其最典型的法律风险,也与数据的采集和使用相关。 通常而言,如果爬虫收集的数据是保密数据或如局域网内等非公开数据,则相关行为既可能构成侵权、行政违法,也可能构成诸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刑事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只有爬取加密或不公开信息才有风险,即使爬取的是公开信息、甚至是大型网络平台的信息,也有可能构成犯罪。为了应对爬虫,许多网站通过Robot爬虫协议禁止爬虫收集其数据,也有一些网站采取反爬虫措施,限制爬虫的运行。违反Robot爬虫协议或采取技术手段绕开反爬虫措施,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也可能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 即使数据来源方没有禁止使用爬虫,也不代表可以不受限制地收集并利用数据。我国法律对特定类型的数据——如个人数据、著作权数据——规定了特殊的保护措施,爬虫收集对该类数据的收集及利用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当收集的是个人数据时,应当注意首先获取权利人的同意。未经允许收集他人的个人数据,即使该数据被合法地公开到了互联网上,也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若非法收集的情形严重或将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用途或出售,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数据,还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去年开始的数据行业风暴,即多源于相关公司对个人数据的非法获取或利用。若未经他人许可而爬取他人著作或视频、音像等,可能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此外,数据的收集过程合法,并不代表相关数据可以被无限制的使用,还应注意不侵害他人正当的商业利益。例如,采集竞品公司的数据,用于自己的商业目的,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在大众点评与百度的纠纷中,百度未经大众点评允许收集其平台中的数据,并将其展示在百度地图或百度知道的搜索页面中,实质性地替代了大众点评的网站,直接影响了用户通过进入大众点评网站浏览相关数据的需求,最终被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与计算机技术相关的风险 作为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场景,计算机行业的一般性风险,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典型的计算机犯罪,也可能出现在爬虫应用中。例如,设计爬虫时,不合理地高频收集数据,导致数据来源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受到影响,除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又如,将开发的爬虫提供给他人用于实施犯罪,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此外,若明知他人以计算机技术作为手段实施犯罪,还为他人提供技术帮助,则可能成为他人所实施犯罪的共犯。 四、使用爬虫的原则:善意、注意 单看爬虫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或罪名,难免给人一种印象:无论是收集数据还是技术应用,无论是收集保密数据还是公开数据,都可能构成犯罪,因此使用爬虫技术一定要万分小心,许多人因此将爬虫技术视为禁忌。其实,只要谨守两条原则:善意与注意,便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风险。 所谓善意,与恶意相对,要求在使用爬虫时注意不要故意地侵扰数据来源方、相关第三方或社会公众的利益。在故意侵害他人利益应用爬虫的行为中,恶意表现的较为明显。例如,违反Robot爬虫协议或采取技术手段绕开反爬虫措施,爬虫使用者明确知道数据来源方拒绝其收集信息。同理,通过爬虫收集竞品信息用于自身商业目的的行为中,相关行为人也明确知道其行为可能对竞争对手造成的影响。在使用爬虫作为手段侵入他人系统或恶意改变搜索引擎排名等的情况中,使用者的恶意则更加明显。 当然,在很多情况下,只有善意并不足够,囿于知识、认识水平等原因,我们常常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影响或可能违反法律。因此,善意之外,还要求我们保持合理的注意。所谓注意,是指在应用技术时,爬虫使用者应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侵害他人的利益保持高度的警觉。与注意原则相关的风险,通常出现在爬虫使用者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或因个人设计失误而造成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形。例如,开发者在程序设计时为了更高效地收集信息,未合理了解被爬网站的运行能力,设定了高频率批量收集信息的模式,结果对被爬网站造成干扰,影响被爬网站的正常运行。 善意与注意,实际上是同一概念下的两个方面,二者都强调爬虫应用时不应不合理地侵害他人权益,前者禁止的是积极地侵犯他人权益,后者禁止的是因自身的放任或忽视导致他人的权益受损。整体来看,绝大多数与爬虫相关的风险中,爬虫使用者都有较为明显的恶意,例如,无论是在病毒、木马式应用,还是绕过系统防控收集他人数据等行为中,爬虫使用者都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 因缺乏注意而导致的风险,则往往出现在爬虫使用者没有认识到或容易忽略信息所有者权利的场景中,典型的是对公开的个人数据的收集与利用。虽然近两年有关个人数据的收集规则被大力推广,但普通人对规则的了解还不全面,甚至完全没有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许多爬虫开发者在应用爬虫时可能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收集个人数据需要获得用户的授权,所以建立基本的权利保护意识是完全必要的。 五、非商业化使用的例外:个人的非恶意使用通常不会导致刑事风险 如果说善意原则能通过个人的道德感、日常生活的学习感知等进行判断,相对容易遵守,注意原则对于许多个人开发者而言,则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与商业组织不同,个人开发者往往没有完整的运营团队,也很少系统地学习了除了专业知识之外的内容,所以,没有能力把控各类问题的法律界限。 同时,对于许多个人开发者而言,无论是日常对相关技术的学习、实验,还是为了家庭或工作方便,都会经常自行开发一些只供自己或少数特定人使用、没有商业目的的小程序,其中,就经常存在利用爬虫技术爬取他人数据的情形。由于只限于小范围内传播,且仅供自身日常使用,所爬取的数据一般都不会对第三方造成影响。 对于这些个人开发者而言,如果这些仅供个人使用或实验的程序,还需要通过严谨的商业开发流程去谈合作、做合规,无疑是不现实的。这些行为如果被认定为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无疑将极大地挫败个人开发者的开发热情,也会对其学习应用相关技术造成阻碍。 其实,在与爬虫相关的法律规定中,行为人的商业或不法目的通常都是入罪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只有有严重危害后果的,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非商业化的应用,一般并不会导致刑事风险。例如,在与爬虫收集最直接相关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信息是否被非法提供、出售或被用于非法用途,以及所谓的“赃款”,都是重要的定罪因素。 从实践中的案例来看,最终被定罪处罚的,都存在诸如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实施诈骗、出卖给第三方用于非法用途或其他的现实危害后果的情形,这在个人因日常需要而使用爬虫的情况中都不会存在。因此,仅仅是爬取网站的信息用于个人使用,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因此,对于个人开发者而言,个人因日常需要而非商业化的使用爬虫技术,只要保持最基本的注意,不恶意使用相关技术,没有出现因个人程序影响他人网站正常运行的情形,都没有犯罪的风险。
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15种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包括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等。其中,培育新个体经济引人注目。 根据《意见》,未来国家将积极培育新个体经济,支持自主就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这意味着李佳琦、薇娅等网络主播,各大互联网平台的个人内容创作者,都将属于国家鼓励、扶持的新个体经济范围。 以新个体经济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展现了强大活力和韧性。目前,扶持新个体经济对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快手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中国有超过2500万人从快手获得了收入。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来自国家级贫困县。 培育新个体经济离不开政策的支持。《意见》提出,资金方面,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行政手续方面,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同时,还要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几大头部互联网平台相关人士均表示,已在相关方面开启资源倾斜。字节跳动相关人士介绍,此前,抖音在“湖北重启 抖来助力——抖音援鄂复苏计划”中,投入百亿级流量推广湖北相关的直播活动。平台还为16757个企业减免企业号认证费用。为帮助个体商家适应直播带货的节奏,截至5月8日,平台已开展52场直播培训,上线99节免费课程。 快手此前也对商家进行“技术服务费”减免。今年2月9日至12月31日,所有通过快手商品或指定第三方交易工具完成的订单,商家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免收技术服务费。2月6日起,快手卖货助手每天都进行直播,为商家在线讲解电商课程。 快手电商今年已设立5个文玩类产业带基地。其中,仙游红木行业今年上半年通过电商平台的交易额超30亿元,远高于往年同期。 《意见》还提出,未来将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对此,字节跳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公司旗下抖音、西瓜视频等平台推出“学浪计划”,开始在教育内容创作方面加大流量投入。 “学浪计划”将根据不同平台属性,在生产、分发和变现3个环节全方位帮助教育内容创作者。字节跳动旗下几大平台也拿出百亿级流量,通过“入驻奖励”“上榜补贴”“加油包”等形式,给予教育创作者流量扶持,帮助其解决冷启动和曝光不足等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台将从影响力打造和商业化支持两个方面,助力教育内容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