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15晚会中,央视曝光了“714高炮”平台,不少借款人身陷其中,被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所迫,甚至有借款人走上了不归路。 一年过去了,违规放贷的乱象仍未绝迹。3月16日,有借款人向记者反映,小花钱包和其合作方麻袋财富涉嫌阴阳合同、收取砍头息以及搭售保险等。 涉嫌阴阳合同 回应将核实情况 “小花钱包借款协议涉嫌阴阳合同,2018年11月,我从小花钱包借款10000元,但是借款服务协议上写的借款本金为14547.84元,之后每月偿还727.39元本金和几十元不等的利息,一共20期。”江西省的罗先生对记者介绍自己的借款经历。 罗先生称,自己的借款合同和银行流水显示,借款14547.84元是由麻袋财富平台打给了托管银行的账户上,但是立马又被麻袋财富平台扣去了4547.84元服务费。“这是将高利息包装成服务费,其实就是砍头息。”他表示。 罗先生借款协议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罗先生借款到账10000元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在罗先生提供的借款咨询服务协议上显示,借款利率为0.027%/日,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金,以此计算年利率仅9.855%。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IRR公式计算,真实的年利率复利计算高达74.43%,年利率单利计算为56.94%。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旻律师认为,如果真的如借款人所说,那平台方的确涉嫌收取砍头息,是违规的。 “该网贷平台实质上是以服务费等形式收取导致利息超过年化36%红线的砍头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砍头息指的是,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但在借款合同、借据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文件中仍将已扣除的利息作为本金的一部分,并另外约定利息。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受法律保护。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实际支付借款数额为准,可以先付利息,但不能收砍头息。 早在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上述文件强调了“各种费用形式”,这也意味着,无论是担保费、会员费、手续费还是风险评估费,都应该作为资金成本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孟博律师表示,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记者在这份借款咨询服务协议上看到,受托人为小花(厦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即小花钱包的运营主体,是资金借贷关系中的“信息中介”。 天眼查显示,小花(厦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9年1月29日更名为小花(厦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花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侯鸿博,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第二大股东为西藏泓杉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20%。小花钱包官网显示,该公司业务包括消费分期、信用卡账单分期以及商城购物。 上述协议上还提到,资金提供方为麻袋财富平台,该公司官网显示,麻袋财富是中信产业基金控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由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平台注册资本1.1亿元,并于2015年与中腾信共获增资 4.2 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麻袋财富累计投资金额突破1228亿元,累计投资人收益超过18.7亿元。 麻袋财富介绍,该平台是一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也就是公众熟悉的P2P平台,通过借贷信息撮合服务为借款人解决资金需求,为投资人提供资金回报。介绍中还表示,麻袋财富与小花公司的大股东“中腾信”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记者就上述问题尝试联系小花公司和麻袋财富,小花公司方面回应称,小花钱包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36%利率红线,小花钱包是麻袋财富的资产端合作伙伴。小花钱包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即进行了信息核实,后与投诉人沟通了解诉求,如核实确因疫情导致还款困难,将视情况给予减免、展期等帮助。 代扣款服务被质疑 不仅涉嫌砍头息和高利贷,小花钱包以及麻袋财富的代扣款服务也被借款人质疑扣费不明。罗先生表示,今年3月,自己在查看还款记录时,发现有几笔资金扣款有问题,于是在3月6日还款日之前,将手机银行中的第三方快捷支付“宝付支付”、“通联支付”都注销了,之后他发现,还款不能直接还给麻袋财富,必须通过“宝付支付”扣款,所以3月6日,他的还款并没有扣款成功。 奇怪的是,3月7日,罗先生的银行卡显示自动扣款了两笔资金,分别为2.17元和100.36元,后一笔的业务摘要显示为“保险”。 他拨打了中国银联、第三方支付“通联支付”的客服电话询问,客服人员称,这两笔资金是麻袋财富通过通联支付扣款的,但是具体以何理由扣款,客服也并不知道。 “我多次要求解除代扣服务,但银行方面称和我本人解除不了,发卡行的客户经理告诉我,是工商银行总行打包签署的协议,他们也取消不了,小花钱包的客服说,我还有欠款,因此不同意取消。但是他们乱扣钱,这个应该如何处理?”罗先生无奈地表示。 在罗先生提供的委托扣款授权书中第五条规定,“本委托授权书的期限自本授权书出具日起,至本人在《借款咨询服务协议》及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时止”。而对于是否可以解除委托扣款协议,小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回应。 搭售借款人意外险 此外,罗先生还称,自己借款时还被搭售了保险。罗先生的借据信息显示,2019年9月,他有一笔本金6733元的借款,被搭售了保费为76.76元的借款人意外保障计划。 罗先生的借据信息中包括了“借款人意外保障计划”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而最令罗先生气愤的是,他在小花钱包App上根本无法找到保险合同,也不知道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早在2019年7月23日,银保监会已向财险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叫停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为。 对此,小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保险不是搭售的,也并非强制购买。而罗先生称,在申请贷款时会自动弹出来一个保险协议,他以为不买保险就不会放款,所以就点击了同意。 除了罗先生,记者在第三方投诉平台聚投诉上看到,涉及小花钱包的投诉贴高达上万条,其中多数问题涉及阴阳合同、砍头息、收取高额服务费、暴力催收等。 孟博律师介绍,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就提到,对于违反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法规的问题,要依法处罚;对开办的不当业务、存在的不当销售行为,要立即叫停或纠正,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要问责到人;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要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记者同时联系了麻袋财富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客服人员表示可以将问题发送至邮箱,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采访问题的回复。
2019年,在银保监会强力整治下,现金贷平台“砍头息”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线上借款纠纷事件依旧频发。在黑猫投诉搜索“借款捆绑保险”关键字,相关投诉多达270条,现金贷平台捆绑搭售保险屡见不鲜。 近日,宁夏刘先生(化名)向新浪金融曝光台投诉称,2019年7月29日,其在玖富万卡借款4.42万元,款项到账后未经同意,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以保费名义划扣走1.62万元。 线上借款4万多 到账三秒被划走1万6 刘先生向新浪金融曝光台介绍了事情的经过,2019年7月,为购买工地短缺的材料,他通过玖富万卡即玖富集团旗下借款APP平台申请线上贷款。 2019年7月29日,刘先生顺利收到玖富万卡发放的4.42万元借款。本以为购买材料的问题可以顺利解决,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短短三秒钟,账户内的1.62万元借款被莫名支出,实际到账金额变成2.8万元。 1.62万元为什么会在短短三秒内被划走?仔细翻看玖富万卡APP借款详情后,刘先生在电子保单内找到了答案。 这份电子保单是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开具的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保险单。所谓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承保借款人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贷款的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险人承担偿还责任。 莫名被划走的1.62万元竟成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而该笔保费用的收取方正是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刘先生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自己从未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签订借款协议期间也没有见过任何保险合同,更没有亲自签名授权,他认为这种行为是强行搭售保险。 除了保费,刘先生同时发现了新的问题。自2019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9日,他每个月29日前需要向玖富万卡偿还2003.08元本息,借款期限24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也就是说,刘先生需要在两年内偿还该平台超过4.8万元的本息,以实际到账金额2.8万元计算,年化贷款利率达到35.84%。 刘先生质疑称,实际到账只有2.8万元,但却需要按照借款合同上的4.42万元本金偿还本息,而且从没听说保费也要支付利息。 为此,刘先生多次向玖富万卡和人保财险客服投诉,但两方皆没有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也没有明确答复。 不买保险不放贷 用户投诉平台捆绑搭售保险 刘先生向玖富万卡和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提出两个质疑:第一,贷款为什么需要购买保险?第二,保费为什么需要支付利息? 针对刘先生的第一点质疑,玖富万卡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是有保费的借款产品,就必须购买保险,不买不能发放贷款,而且,公司的借款产品带有保费的账单,所以确实需要购买保险。此外,保费也是为了出借人的利益考虑,当借款人出现逾期等问题时,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 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该保险是可以帮助借款人快速通过借款审批、获取出借人借款的增信措施。此外,因为在贷款时已在页面展示保费及借款金额,需借款人线上勾选确认后才出具保单,整个投保及贷款环节均有人脸识别及身份认证。 针对客服提出的须经借款人授权才能购买保险的问题,刘先生对此反驳表示,在整个贷款过程中,他没有见过任何保险合同或者协议,更没有亲自签字确认,如果当初知道借款产品有保费,自己一定不会申请贷款。 那么,借款人是否可以申请退回被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扣除的保费?玖富万卡智能客服表示,无法退保,借款由保险公司承保。 针对刘先生提出的第二点质疑,玖富万卡客服人员解释,假如在借款时选择保费分期支付,还款时需要支付该部分利息。 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方面表示不方便回应此事,需要借款人直接与公司咨询,并拒绝与非借款人沟通。 至于玖富万卡与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开展了哪些业务合作?玖富万卡客服表示,人保财险是其合作公司,合作保险项目包括借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和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加重借款人还款压力 刘先生借款4.42万,保费就扣了1.62万,占借款金额36.6%,实际到账只有2.8万,年化贷款利率达到35.84%。央行微信公众号此前发文披露贷款利率陷阱,并运用“内部收益率(IRR)”概念计算实际利率,如果以IRR计算,那么刘先生实际贷款利率则更高。 保险公司与现金贷平台是否有保费分成,暂不得而知。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虽然保障了出借人的利益,但高额的保费却明显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银保监会此前曾下发通知明确禁止保险公司与现金贷平台合作搭售意外险,但对没有禁止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这一问题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新浪金融曝光台在此也提醒金融消费者,在现金贷平台申请贷款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7日电(魏薇)去年3·15晚会中,央视曝光了“714高炮”平台,不少借款人身陷其中,被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所迫,甚至有借款人走上了不归路。 一年过去了,违规放贷的乱象仍未绝迹。3月16日,有借款人向中新经纬记者反映,小花钱包和其合作方麻袋财富涉嫌阴阳合同、收取砍头息以及搭售保险等。 涉嫌阴阳合同 回应将核实情况 “小花钱包借款协议涉嫌阴阳合同,2018年11月,我从小花钱包借款10000元,但是借款服务协议上写的借款本金为14547.84元,之后每月偿还727.39元本金和几十元不等的利息,一共20期。”江西省的罗先生对中新经纬记者介绍自己的借款经历。 罗先生称,自己的借款合同和银行流水显示,借款14547.84元是由麻袋财富平台打给了托管银行的账户上,但是立马又被麻袋财富平台扣去了4547.84元服务费。“这是将高利息包装成服务费,其实就是砍头息。”他表示。 罗先生借款协议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罗先生借款到账10000元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在罗先生提供的借款咨询服务协议上显示,借款利率为0.027%/日,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金,以此计算年利率仅9.855%。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新经纬记者,以IRR公式计算,真实的年利率复利计算高达74.43%,年利率单利计算为56.94%。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旻律师认为,如果真的如借款人所说,那平台方的确涉嫌收取砍头息,是违规的。 “该网贷平台实质上是以服务费等形式收取导致利息超过年化36%红线的砍头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时表示,砍头息指的是,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但在借款合同、借据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文件中仍将已扣除的利息作为本金的一部分,并另外约定利息。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受法律保护。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实际支付借款数额为准,可以先付利息,但不能收砍头息。 早在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上述文件强调了“各种费用形式”,这也意味着,无论是担保费、会员费、手续费还是风险评估费,都应该作为资金成本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孟博律师表示,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中新经纬记者在这份借款咨询服务协议上看到,受托人为小花(厦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即小花钱包的运营主体,是资金借贷关系中的“信息中介”。 天眼查显示,小花(厦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9年1月29日更名为小花(厦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花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侯鸿博,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第二大股东为西藏泓杉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20%。小花钱包官网显示,该公司业务包括消费分期、信用卡账单分期以及商城购物。 上述协议上还提到,资金提供方为麻袋财富平台,该公司官网显示,麻袋财富是中信产业基金控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由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平台注册资本1.1亿元,并于2015年与中腾信共获增资 4.2 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麻袋财富累计投资金额突破1228亿元,累计投资人收益超过18.7亿元。 麻袋财富介绍,该平台是一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也就是公众熟悉的P2P平台,通过借贷信息撮合服务为借款人解决资金需求,为投资人提供资金回报。介绍中还表示,麻袋财富与小花公司的大股东“中腾信”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新经纬记者就上述问题尝试联系小花公司和麻袋财富,小花公司方面回应称,小花钱包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36%利率红线,小花钱包是麻袋财富的资产端合作伙伴。小花钱包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即进行了信息核实,后与投诉人沟通了解诉求,如核实确因疫情导致还款困难,将视情况给予减免、展期等帮助。 代扣款服务被质疑 不仅涉嫌砍头息和高利贷,小花钱包以及麻袋财富的代扣款服务也被借款人质疑扣费不明。罗先生表示,今年3月,自己在查看还款记录时,发现有几笔资金扣款有问题,于是在3月6日还款日之前,将手机银行中的第三方快捷支付“宝付支付”、“通联支付”都注销了,之后他发现,还款不能直接还给麻袋财富,必须通过“宝付支付”扣款,所以3月6日,他的还款并没有扣款成功。 奇怪的是,3月7日,罗先生的银行卡显示自动扣款了两笔资金,分别为2.17元和100.36元,后一笔的业务摘要显示为“保险”。 他拨打了中国银联、第三方支付“通联支付”的客服电话询问,客服人员称,这两笔资金是麻袋财富通过通联支付扣款的,但是具体以何理由扣款,客服也并不知道。 “我多次要求解除代扣服务,但银行方面称和我本人解除不了,发卡行的客户经理告诉我,是工商银行总行打包签署的协议,他们也取消不了,小花钱包的客服说,我还有欠款,因此不同意取消。但是他们乱扣钱,这个应该如何处理?”罗先生无奈地表示。 在罗先生提供的委托扣款授权书中第五条规定,“本委托授权书的期限自本授权书出具日起,至本人在《借款咨询服务协议》及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时止”。而对于是否可以解除委托扣款协议,小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回应。 搭售借款人意外险 此外,罗先生还称,自己借款时还被搭售了保险。罗先生的借据信息显示,2019年9月,他有一笔本金6733元的借款,被搭售了保费为76.76元的借款人意外保障计划。 罗先生的借据信息中包括了“借款人意外保障计划”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而最令罗先生气愤的是,他在小花钱包App上根本无法找到保险合同,也不知道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早在2019年7月23日,银保监会已向财险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叫停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为。 对此,小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保险不是搭售的,也并非强制购买。而罗先生称,在申请贷款时会自动弹出来一个保险协议,他以为不买保险就不会放款,所以就点击了同意。 除了罗先生,中新经纬记者在第三方投诉平台聚投诉上看到,涉及小花钱包的投诉贴高达上万条,其中多数问题涉及阴阳合同、砍头息、收取高额服务费、暴力催收等。 孟博律师介绍,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就提到,对于违反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法规的问题,要依法处罚;对开办的不当业务、存在的不当销售行为,要立即叫停或纠正,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要问责到人;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要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中新经纬记者同时联系了麻袋财富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客服人员表示可以将问题发送至邮箱,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采访问题的回复。(中新经纬APP)
违规被罚超千万 通联支付代扣又惹质疑 支付业务连收央行罚单,金融科技能否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新出路? 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发布新罚单,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宁夏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警告,并处以44万元罚款。 根据公开的信息显示,通联支付目前收到央行西安分行、合肥支行、上海分行等多地的处罚,罚款累计超千万元。在支付业务被罚之外,《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通联支付还出现了扣款商户名称与实际商户不符的情况。具体而言,多个用户出现收到代扣还款显示为(特约)小通商城的消费通知,但实际是通联支付为现金巴士等现金贷平台的借款代扣。 对于央行罚单,通联支付方面向记者表示,“支付行业发展时间较久,一直是在监管的要求下开展业务,作为在支付行业运行十多年的机构,可以生存下来的关键是了解监管的核心精神,落实监管要求,按照监管要求的方向提升业务能力。” “小通商城”做代扣 用户卢女士家人对记者表示,通过现金巴士借款后,在还款时发现扣款方显示是小通商城。“本人并没有在这个平台(小通商城)上交易过,对照扣款数额,应该是现金巴士的借款代扣。” 事实上,已有多个来自黑猫投诉平台的投诉人均公开提及,本人在网络借款平台借款后,在还款时显示商户为小通商城代扣。 用户公开表示,“最近收到了(特约)小通商城的消费通知,自动扣款数百元,但此前本人并未在该商户消费和交易。据用户咨询客服后反映,并非用户在商户的消费行为,而是现金巴士、二手车融资市场有用分期等借贷款平台借助通联支付作为支付通道进行的扣款行为”。 被代扣用户的一个关注焦点在于,为何通联支付要隐去真实扣款平台的名称,而用小通商城代替?对此,通联支付方面回应称“摘要显示有误”。卢女士告诉记者,“在联系通联支付时,对方拒绝告知商户信息。” 此外,根据卢女士提供的借款相关信息可以看到,网络借款平台现金巴士涉及收取砍头息。2019年9月11日,卢女士在现金巴士平台上借款1000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下款后马上被扣取了118元的手续费,此外“每期还款时还需要还累计72元的服务费”。根据卢女士的借款合同,出借方为上海中谷消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现金巴士平台作为居间方。 2019年底时,公安部在通报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有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套路贷”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非法获取高额利润。公安部相关人士现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网络“套路贷”犯罪涉及的技术服务商、数据支撑服务商、支付服务商、推广服务商等进行生态式、全链条打击。 特别是对明知是“套路贷”仍为“套路贷”研发系统平台和APP的科技公司、为“套路贷”进行网上推广的网站和平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数据支撑的数据公司、为“套路贷”开通资金结算渠道和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有了解支付行业的从业人士告诉记者,“高利息贷款的支付通道费很高,支付公司和贷款平台的代扣协议中,一般会商定出一个较高的费用,几乎是同行业仅次于游戏类三方支付费用的1.5倍,而且这种方案一般是支付公司跟金融公司商量好的,我给你提供代扣代收委托支付业务,风险自担,但要价很高。” 对方进一步表示,“在支付行业不景气的现在,这是唯一能够让支付公司合法生存下去的方案。”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2月,央行发布《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要求加强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管理,包括加大交易监测力度,确保接入单位将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用于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用途,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业务系统接口被用于违法违规用途。 “代扣业务发生时不必征求用户许可,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央行在281号文中明确强化代扣业务管理,并禁止收款人滥用、出借、出租、出售代收付交易接口。”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曾公开表示。 个人信息授权合理与否不能由个人判断? 支付行业人士看来“收单只是入口,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在向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方向转型。” 事实上,第三方支付机构早已开始谋求转型。如推出支付加理财、信用支付为主的服务,或者全面转型为新金融综合服务商,布局信贷、财富管理、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科技公司和数据调查公司等,亦或者布局互联网理财,并提供包括授信、供应链融资、消费金融等增值服务,演绎“支付+”概念。 通联支付同样也在寻求新的突破。 记者注意到2019年4月,小通生活APP上线。作为通联支付旗下通华小贷开展网上贷款业务的线上APP,推出借款产品小通生活。 天眼查信息显示,通华小贷成立于2017年6月,三大股东分别为上海通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通联银华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最终实控企业为通联支付。 在通华小贷的借款小通生活APP中,对于用户隐私授权的要求较高。 记者下载小通生活APP看到,在用户协议中显示,隐私协议要求访问行为、访问相机。在“还款管理及逾期债务催告”中提到,“如果无法与您获得联系,我们会使用您提供的紧急联系人与您获得联系”。此外,用户还要允许小通生活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只有共享您的信息,才能提供您需要的服务。”而这些第三方,包括提供技术服务、电信服务、客户服务、风控服务、审计服务、催收服务、法律服务、支付服务的机构以及借款资金方。 对于是否个人用户隐私授权是否在合理范围内,通联支付人士认为,“个人信息授权是否合理需要对照监管要求来看,不能由个人判断”。 此外,根据此前的信息显示,通联支付已累计收到至少12张罚单,累计被罚超千万元。但对于支付公司收多张罚单是否会影响支付牌照展期时,业内认为影响较小。 易观智库支付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通联支付作为成立时间较久的支付公司,收单的规模和范围一直是全国前列,收到的关注比较多,投诉相对也会比较多。”
蓝光发展三季度末借款余额618.1亿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段文平)10月22日,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借款余额为618.10亿元,较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借款余额569.58亿元增加48.52亿元,2019年1-9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70.93亿元的17.91%,低于20%。 在新增的48.52亿元借款中,银行贷款增加22.03亿元,占比8.13%;发行债券增加4.16亿元,占比1.54%;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减少1.26亿元,占比0.47%;其他借款增加23.59亿元,占比8.71%。 蓝光发展表示,上述新增借款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产生。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前三季度,蓝光发展盈利预计大增。据蓝光发展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19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9.38亿元,同比增加约77%;预计公司2019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6亿元左右,同比增加71%左右。
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保证金 厚本金融助贷惹争议 银行等持牌机构与第三方贷款公司合作放款,虽然放款利率在合规范围内,但合作方额外收取高额服务费、大额保证金后,令借款人综合成本超过36%红线的情况时有发生。 近日,厚本金融资产合作方上海厚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冠咨询”)对外放款的产品,借款合同显示为某城商行放款,出现下款后马上收取保证金,借款人被业务员个人收取服务费等情况。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了解,自2017年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后,金融科技公司纷纷转型助贷,与持牌的金融机构合作,虽然放款利率控制在24%之内,但在24%的借款利率之外,提前收取的服务费、高额服务费仍是业内潜规则。 由于放款资金来自于持牌的金融机构,借款人逾期则被记录在央行征信系统。 那么,在借款人缴纳高额的保证金以及各项服务费,累计综合借款成本超过36%后,不被法律保护部分的利息逾期被纳入征信范围该由谁买单? 借款合同13万到手7万? 借款人方先生通过厚本金融门店,获得在某城商行的借款,然而在借款的同时被扣除保证金并缴纳服务费。 根据方先生在微博公布的借款相关信息,其在厚本金融门店借款9万元,最终签订的合同显示借款134900元,到账后28秒,就被扣除保证金44868.10元;同时还单独转给业务人员18303元;最终方先生实际获得借款71728.9元。 方先生公布的信息显示,共办理24期分期,每期还款为 6101.41元;账单总合计需还款为146433.84元。 对于提前收取的服务费问题,厚本金融方面对记者表示,“服务行业都是采用先收款再提供服务的模式,作为金融服务机构,也是在协助客户获得贷款后,再收取服务费,所以会在下款后扣除服务费。” 对于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对方表示,“服务费是按照比例收取的,如分期24个月,则收取24个月的服务费。” 对于单独转给业务人员服务费问题,厚本金融方面表示,“客户需要交纳的服务费,在合同中都有标明。至于单独转给业务人员的情况,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情。” 根据借款人展示的信息显示,在下款后28秒被扣掉的服务费部分,同样也需支付利息。 “提前收取的服务费,借款合同中约定是借款金额在134900元,提前收取的是24个月分期的服务费。”厚本金融方面表示,收取的服务费综合成本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但是对于为什么会收取接近45000元的服务费,对方表示,该数额还需核对。 据记者了解,厚冠咨询线下门店在高峰期曾有超百家线下门店,但目前在进行业务收缩中。 虽然没有公开的数据显示厚冠咨询的放款规模有多大,但是根据资金端厚本金融的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8月,厚本金融平台累计成交约127亿元。 此外,根据借款人公布的信息显示,该借款产品显示为与某城商行签订借款合同,放款资金来自于该城商行。 对于此情况,该城商行方面表示,“我行对于厚本金融如何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不知情,我行也没有替厚本金融做过任何费用代扣。” 对于放款利率超出36%但仍进入征信系统是否合理,银行方面表示,“我行对客户的贷款年利率为8%,客户如果每月未按时偿还期供的贷款本息,我行依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将会对该部分金额上征信,其他机构对客户征收的费用,不在征信处理范围内”。 根据厚本金融公开的信息显示,厚冠咨询的合作方包括多家城商行及信托公司。 天价助贷服务费 记者看到在21聚投诉平台上,截至2019年8月,厚本金融的投诉搜索约为876条,厚本钱包投诉搜索约为143条,其中多个投诉内容都涉及到厚本金融放款时服务费的收取不合理等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厚本金融运营主体为上海厚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60万元,上线于2015年3月,厚本金融平台提供的资产主要为个人信贷,平均标的金额在8万元左右,目前提供智能投标厚优选,以及由中华财险承保的厚保宝。 官网信息显示,借款项目是由厚冠咨询等战略合作伙伴开发的信用借款项目。厚冠咨询成立于2014年12月,为线上平台厚本金融的资产方,主要依托线下门店,以及线上借款APP厚钱包为渠道,对外进行放款。 厚钱包APP显示,放款额度在8万元左右,可进行12~36期分期,月利率0.072%,目前提供的借款产品包括公积金快速贷、社保贷等。公积金贷要求申请人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公积金当前缴存状态正常,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 厚本金融方面对记者表示,收取的服务费都是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列出。 据记者了解,助贷公司在协助借款人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后,下款后一次性收取服务费是业内潜规则。 “一般的操作方式,都是对借款人的借款额度上浮一部分,上浮部分为服务费,然后下款后扣除服务费。”某助贷从业者对记者表示,“助贷公司或者是第三方的放款公司,帮助银行等机构获客放款,借款人实际上还是和银行签的借款合同,合同的借款额度是包括了服务费的最终额度,下款后扣除的服务费,也需要借款人偿还利息。” 事实上,从银行等机构角度看,借款人借款合同中的借款规模,也就是实际贷款,全额收取利息。而从借款人角度看,下款后被扣除掉的服务费,是否应该在还款的范围内? 搜索金融服务费可见,多位借款人都对此收费方式提出疑问。 有借款人表示,“我要借10万,但是最后合同上敲定13万,3万是服务费。”并表示,“与助贷机构的合同上,都写着乙方(助贷机构)帮甲方(借款人)评估额度,协助操作,协助放款什么的,可是他们都没做啊,还要收这服务费?” 上述助贷从业者表示,对于服务费的收取分两种形式,按照借款额度扣除,如借款10万元,服务费11个点,就是一次性收取1.1万元;另一种方式是按照分期的期限扣除,更类似分期手续费。 信用保证保险模式 据了解,在方先生的通过厚冠咨询获得某城商行借款过程中,还出现了保证保险的身影。 据了解,最近几年随着消费金融的兴起,信用保证保险不断参与到消费信贷领域,一些起步较早的保险公司都在这一领域扩展较快,根据平安集团2018年财报数据,保证保险(包括个人和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已经成为平安产险除车险外的第二大保险产品,保费收入330亿元,占公司总保费收入的13.34%。 大地财险的财报信息则显示,2018年其保证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52.61亿元,同比增长90%。众安保险的2018年总保费为112.55亿元人民币,其中消费金融的保费(主要来自信用保证险)占比31%,成为2018年众安保费的第一大来源。 据记者了解,厚本金融在2018年7月与财险公司开展保证保险合作。 公开信息显示,保证保险的模式为,厚冠咨询为推荐获客,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时,保险公司按约赔付。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种担保的模式,避免了银行资产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银行助贷业务的开展,在《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提到银行“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外盘市场表现: 美股遭血洗道指暴跌600点 五大科技公司市值蒸发1620亿美元 美国股市周一遭遇了2019年以来最大跌幅,大型科技股受到的打击尤为严重。而就在上周五,五大科技公司市就蒸发了660亿美元的市值,随着周一美股暴跌,使得连续两个交易日市值缩水2280亿美元。其中,苹果的跌幅最大,下挫5.23%。与其他大型科技公司相比,苹果对中国的依赖度更大,因为它的高端产品在中国生产制造,尤其是iPhone。 Facebook、谷歌和亚马逊则在中国几乎没有业务,因而股价跌幅没有那么大,但仍然超过了标准普尔500指数。 特朗普也懵了:恐慌指数狂飙25%! 风险资产大跌也使全球投资者避险情绪上升,黄金一路走高,目前金价上破1480美元,刷新6年以来高点。 上市公司公告预警: 1、广发证券:公司被限制增加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6个月 广发证券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限制增加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6个月、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2、永清环保: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实控人涉嫌行贿被判刑是否属实 深交所对永清环保下发关注函,要求披露有关媒体报道是否属实,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刘正军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披露是否及时、完整,是否违反本所相关规定。 3、东北制药:副总经理因酒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东北制药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因酒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金贵银业: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 金贵银业公告称,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32.74%股份,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占其持股总数97.74%,占公司总股本的32%;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74%。 5、金贵银业: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金额1481.84万元 金贵银业公布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实际冻结金额超8600元。截至目前,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共25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148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 6、深南股份:全资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2亿元 深南股份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深南信息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违规担保金额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5%。 7、天翔环境(维权):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全部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26% 天翔环境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邓亲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所持全部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26%。 8、凤凰股份:控股孙公司被请求判令向原告上海泰龙支付盈余利润5.26亿元 凤凰股份公告称,控股孙公司被请求判令向原告上海泰龙支付盈余利润5.26亿元。 9、海德股份: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持有的公司4.21亿股再次被司法轮候冻结 海德股份公告称,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截至2019年8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21,898,9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0%)再次被司法轮候冻结。 10、圣邦股份:持股3.63%的股东IPV拟清仓 圣邦股份公告称,持有本公司股份3,757,3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3%)的股东IPV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757,3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63%。 11、龙洲股份:股东兆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兆华创富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股份 龙洲股份公告称,合计持股11.9253%股东兆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兆华创富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股份。 12、包钢股份:股东理家盈及其一致人国华人寿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062% 包钢股份公告称,公司股东理家盈及其一致人国华人寿拟合计减持不超4.8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 13、坚朗五金:合计持股4.8%董事王晓丽和赵键拟合计减持不超过0.47% 坚朗五金公告称,董事、副总裁王晓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董事赵键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14、鹏翎股份:股东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不超过0.329% 鹏翎股份公告称,博正投资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五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05,945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731,243,378股的0.3290%。 15、超华科技(维权):实控人之一梁俊丰计划减持6%股份 超华科技公告称,持股9.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计划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589.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16、华谊嘉信(维权):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及公司4处房产被查封 华谊嘉信公告称,北京银行就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宏帆、上海嘉为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名下4处房产被查封。 17、搜狐:二季度营收不及预期,净亏损5000万美元 搜狐公布二季度财报显示,二季度总营收为4.75亿美元,同比下降2%;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non-GAAP)净亏损为5000万美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为4900万美元。 债券预警 1、兴业太阳能:换股债发生违约,公司已公布重组协议 据经济通消息,兴业太阳能早前发行之1.6亿美元之2018年到期、6.75%年利率优先票据产生拖欠付款;另外一份9.3亿元人民币之2019年8月8日到期票息5%之可换股债券亦发生违约事件。兴业太阳能表示,已公布重组支持协议,其拟与未偿还可换股债券的持有人订立协议,以支持债券发行人离岸债务证券的拟议重组的实施。 2、山东胜通集团:“16胜通MTN001”违约 山东胜通集团公告称,因胜通集团进入重整程序,“16胜通MTN001”无法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2019年8月5日偿付债券本息,“16胜通MTN001”将在重整程序中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偿付。 3、雏鹰农牧集团:“16雏鹰02”再度延期兑付6个月 雏鹰农牧集团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资金紧张局面暂未有效解决,经公司与“16雏鹰02”持有人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再度延期6个月支付全部本金64,000万元及利息7,616万元,公司将在债券持有人同意的延期期限到期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兑付事项。展期兑付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 4、齐鲁银行:延期披露2019年半年度信息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预计需要更多时间准备财报,将延期披露2019年半年度信息,承诺在8月31日之前披露。 相关债券:18齐鲁银行01、17齐鲁银行二级 5、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开发:2019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公告,2019年1-7月累计新增借款为19亿元,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为22.38%。 相关债券:PR锡经开、PR锡山债 6、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2019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截至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3.36亿元,累计新增对外担保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23.82%。 相关债券:16贾汪城投债、PR贾汪债 7、成都武侯资本投资管理集团: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8年末净资产的69.12% 成都武侯资本投资管理集团公告称,2019年1月至7月末,公司累计新增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合计523,864.76万元,占2018年末净资产的69.12%。 相关债券:19武纾01 8、中国林业集团: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中国林业集团公告称,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为2,865,427.06万元,截止2019年6月末,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为714,592.72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24.94%。 相关债券:19中林集团MTN002、19中林02、19中林03 9、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 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周小刚涉嫌违纪违法接受佛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相关债券:18佛控01、18佛控02、19佛控01 10、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净资产的29.18% 宿迁裕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称,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72.93亿元,较公司2018年末借款余额55.79亿元增加17.14亿元,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为58.7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29.18%,占比超过20%。 相关债券:17宿裕丰债 11、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告称,截止2019年7月末,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为54,379.55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4.99%。 相关债券:18江水01、18江水02 12、宁海县交通集团: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83% 宁海县交通集团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为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申请借款4.65亿元提供保证担保,该笔对外担保同时触发了单笔担保金额占企业净资产10%以上及累计占企业净资产超过50%。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7.2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83%,无逾期担保情况。 相关债券:19宁海交通PPN001、19宁海交通MTN001、19宁海交通MTN002 13、天地源:当年累计净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60% 天地源公告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42,016.34万元,借款余额为1,042,873万元。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267,533万元,累计净新增借款金额224,660万元,累计净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65.69%。 相关债券:19天地源PPN001、15天地源MTN001、19天地F1 14、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及欠息共计约23.61亿元 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武汉市国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国裕物资)、武汉江裕海运发展有限公司(江裕海运)及其下属子公司武汉经纬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经纬液化气)银行贷款逾期及欠息共计236,067.17万元,其中:逾期22,640.18万元,欠息13,426.99万元。 相关债券:15国裕物流CP001、15国裕物流CP002 15、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截至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规模为66.80亿元,借款余额为25.12亿元。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39.66亿元,较2018年末累计新增14.54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1.76%。 相关债券:15浙五金、16浙五金、19浙金01、19浙金02 16、金证股份: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金证股份公告称,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82,522.37万元、借款余额为80,159.00万元。截止2019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19,197.99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累计新增借款39,038.99万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占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21.39%,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相关债券:19金证债、17金证01 17、内蒙古矿业:未能清偿债务本金、利息累计金额为52,316.54万元 内蒙古矿业公告称,公司涉及4起诉讼,包括借款共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此外,因公司资金紧张、再融资困难,导致公司出现三笔欠息、两笔不良贷款,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息;对于逾期贷款,公司正在与债权银行协商展期债务重组。公司上述未能清偿债务本金、利息累计金额为52,316.54万元。 相关债券:16蒙矿01、15蒙矿集MTN001 18、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45.95% 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公告称,截止2019年7月末,公司累计新增借款余额16.6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为45.95%。 相关债券:19义水01、19义水03 19、中交地产: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为82.43% 中交地产公告称,截止2019年7月末,公司新增借款余额34.8725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末净资产比例为82.43%。 相关债券:19中交01、16中房02 行业预警 1、生态环境部公布40家严重超标排污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布2019年第二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4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从地区分布看,辽宁(5家)、海南(5家)、山西(4家)和河北(4家)4个省份严重超标单位家数列前四位,共18家,占严重超标单位总数的45%。 2、北京7月二手房成交量同比降15% 进入下半年,北京二手房市场依旧表现稳定。中介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7月北京二手房市场网签量等数据与6月保持平衡,但同比去年则出现下降,3月之后的连续下行基本结束,市场整体趋向稳定。据统计,7月北京全市二手住宅共网签约1.2万套,环比6月增长2%,同比去年7月同期下降15.26%。7月网签量止跌,与6月基本持平,低于去年同期。 3、上海黄金交易所:Au(T+N2)保证金比例从6%调整为9% 上海黄金交易所:鉴于目前黄金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若今日Au(T+N2)合约收盘时封住涨停板,出现单边市,今日日终清算时起,保证金比例从6%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8月6日)起Au(T+N2)合约涨跌停板从5%调整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