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信息化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机制、分支机构管理等多个方面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随着保险业近年来持续健康发展,保险中介机构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市场地位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水平与合规程度相对不足,部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治理不完备、信息系统建设不规范、信息安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影响保险中介机构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短板。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与经营管理水平,无疑成为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推动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根据《办法》,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是指保险中介机构将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以持续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和提升风险防范水平为目的所开展的工作。其中,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信息化工作,仅指该机构与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相关的信息化工作。 具体来看,《办法》突出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例如,针对当前部分保险中介机构与合作保险公司间的业务信息交互不规范、不透明,业务流程难以追溯,监管数据报送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办法》明确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监管部门数据对接的要求,规范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行为,使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信息交互规范、透明、可追溯,促进保险中介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效率,改善保险中介监管数据质量和报送时效,提升监管效能。 此外,从切实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机构的重要信息化机制、设施及其管理应保持独立完整,与关联企业相关设施有效隔离,严格规范信息系统和数据的访问、使用、转移、复制等行为,不得违规向关联企业泄露保单、个人信息等数据信息。信息化事项外包给关联企业的,应按照《办法》外包要求实施有效管理。保险中介机构在确保数据安全、独立的前提下,可与关联企业采用同一套信息系统。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尤其是车商、旅行社等往往呈现“多、散、小”的特点,针对此类机构的信息化工作要求备受关注。据了解,在此前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就有部分单位建议降低对兼业机构的要求或规范对象不包含兼业机构。但此次出台的《办法》所规范的对象包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且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提出了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的信息化工作要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虽然只是兼营保险代理业务,但在代理活动中其业务环节和涉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基本一致,而且中小兼业机构在保险代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上往往不如专业机构规范,更需加强监管,故兼业机构应该在保险代理业务方面与专业机构保持一致的信息化工作要求。 在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过程中,由于在自身资源、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表现参差不齐,中小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息化工作进展并不一致。鉴于此,《办法》明确,保险中介机构可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定制开发、外包开发和购买云服务等形式建设信息系统。以上几种建设方式成本渐次降低,保险中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建设方式。当前,有部分第三方机构以云服务的方式提供面向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财务和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也能够为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互提供服务。《办法》明确,在合规、安全的前提下,保险中介机构可以采用此类方式建设信息系统,以满足监管要求。但监管部门同时强调,中小保险中介机构应充分认识和有效控制信息化建设相关风险,不论以何种方式建设信息系统,保险中介机构均应遵守《办法》要求,承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提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视为不满足《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对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这一政策要求表明监管层意在强有力地推进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豆包网创始人兼CEO张启科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同时废止。保险中介机构需按照《办法》进行信息化工作自查,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完成整改后,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机构将信息化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至机构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 张启科表示:“对于市场主体而言,中小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息化整改迫在眉睫,短期会有较大压力,但监管层给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在第三方科技公司的帮助下,无论是采用云服务还是外包开发、定制开发,合规应该是前提。更为重要的是,在信息化系统升级之后,中介机构更要从经营理念上重视后续的数字化培训,一是培养高素质的信息化研发人才,二是加强实践型数字化经营人才培训。”
图片来源:微摄 为加强保险中介监管,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与经营管理水平,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推动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起草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注意把握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防范风险;二是规范信息交互,提升监管效能;三是科学合理适度,避免过高要求。《办法》起草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市场调研、监管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银保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论证,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各相关单位普遍认为《办法》有助于规范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为保险中介监管提供有效抓手,更好地促进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6章36条,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提出全面要求。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二是在基本要求中规定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息化工作机构职责、关联企业隔离要求、高管负责制度、信息化岗位要求、业务申请条件、分支机构管理、监管报送要求、突发事件报告等内容。三是提出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明确保险中介机构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建设方式、外包管理、权限管理、数据录入、系统变更等要求。四是明确信息安全要求,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的安全体系、等级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终端安全、教育培训等提出要求。五是规定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督管理的有关内容,包括监管理念、监管分工、审查、现场检查、责任追究等,明确提出: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视为不满足《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对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六是在附则中明确《办法》的实施时间、过渡期整改要求、解释权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废止,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开展相关业务检查、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跟踪研究保险中介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持续推动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推动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加强保险中介监管,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与经营管理水平,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推动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险中介机构的规模数量不断增加,市场地位不断提高,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与合规程度相对滞后,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存在信息化治理不完备、信息系统建设不规范、信息安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已成为影响保险中介机构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短板。为此,拟通过制定发布《办法》,从信息化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机制、分支机构管理等方面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提出要求。 《办法》的制定出台,将促进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加强保险中介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提供有效抓手,在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同时,也将推动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6章36条,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提出全面要求。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二是在基本要求中规定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息化工作机构职责、关联企业隔离要求、高管负责制度、信息化岗位要求、业务申请条件、分支机构管理、监管报送要求、突发事件报告等内容。三是提出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明确保险中介机构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建设方式、外包管理、权限管理、数据录入、系统变更等要求。四是明确信息安全要求,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的安全体系、等级保护、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终端安全、教育培训等提出要求。五是规定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督管理的有关内容,包括监管理念、监管分工、审查、现场检查、责任追究等,明确提出: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视为不满足《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对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六是在附则中明确《办法》的实施时间、过渡期整改要求、解释权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废止,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 三、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应遵循哪些原则? 《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监管制度要求,遵循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相统一、技术路线与业务发展方向相一致、信息系统与管理需求相匹配的基本原则。保险中介机构信息系统应能够及时、完整、准确记录财务、业务、人员情况,实现与合作保险公司的系统互通、业务互联、数据对接,能够生成符合监管要求的数据文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与保险中介监管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四、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信息化工作能否适当降低标准、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规范的对象包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兼业机构),对兼业机构提出了与专业机构相同的信息化工作要求。征求意见过程中,有部分单位提出,考虑到兼业机构多、散、小的特点(尤其是车商、旅行社等),建议降低对兼业机构的要求或规范对象不包含兼业机构。我们研究后认为,兼业机构虽然只是兼营保险代理业务,但在代理活动中其业务环节和涉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与专业机构基本一致,而且中小兼业机构在保险代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上往往不如专业机构规范,更需加强监管,故兼业机构应该在保险代理业务方面与专业机构保持一致的信息化工作要求。 五、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应当如何与关联企业有效隔离? 《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机构的重要信息化机制、设施及其管理应保持独立完整,与关联企业相关设施有效隔离,严格规范信息系统和数据的访问、使用、转移、复制等行为,不得违规向关联企业泄露保单、个人信息等数据信息。信息化事项外包给关联企业的,应按照《办法》外包要求实施有效管理。保险中介机构在确保数据安全、独立的前提下,可与关联企业采用同一套信息系统。 六、《办法》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应与合作保险公司系统互通、业务互联、数据对接,与保险中介监管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此项要求是出于什么考虑? 当前,部分保险中介机构与合作保险公司间的业务信息交互不规范、不透明,业务流程难以追溯,监管数据报送不准确、不及时。《办法》从夯实行业发展基础的角度出发,提出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监管部门数据对接的要求,规范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行为,使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信息交互规范、透明、可追溯,促进保险中介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效率,改善保险中介监管数据质量和报送时效,提升监管效能。 七、业务规模较小的保险中介机构如何有效控制信息系统建设成本? 《办法》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中小保险中介机构的实际情况,明确保险中介机构可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定制开发、外包开发和购买云服务等形式建设信息系统。几种建设方式成本渐次降低,保险中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建设方式,但应充分认识和有效控制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风险,不论以何种方式建设信息系统,保险中介机构均应遵守《办法》、承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当前有部分第三方机构以云服务的方式提供面向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财务和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也能够为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互提供服务。在合规、安全的前提下,保险中介机构可以采用此类方式建设信息系统,以满足《办法》要求。 八、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保险中介机构在业务许可、业务备案和经营活动中会受到哪些影响? 《办法》规定,不符合《办法》要求的保险中介机构,视为不满足《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七条、第十六条,《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有关要求,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
12月29日,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飞腾公司)将举办飞腾生态伙伴大会,三六零(下称“360集团”)受邀参加大会,并且双方将达成进一步的深化合作,在芯片应用和网络安全开发等领域进行研发创新,并展开多方面技术与市场合作,共同发力基于国产CPU的产业生态建设,助力国产CPU生态发展腾飞。 据介绍,本次360集团与飞腾公司合作,主要体现在适配兼容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 在适配兼容方面,早在今年9月,飞腾系列CPU就已与360浏览器等360旗下多款产品完成兼容互认证。 以360安全浏览器为例,其依托360安全大脑的核心能力,运用多年的产品和技术能力,面向飞腾多款处理器进行专项优化,集成国密算法,支撑多种插件控件稳定运行,打造多场景兼容环境,并提供后台安全管控能力。后续,360还将面向飞腾生态,建设基于浏览器的电子政务应用生态,确保党政企用户在信创环境中的信息安全和流畅体验。 安全防护方面,360集团与飞腾正在云安全等领域展开合作。其中,360云甲虚拟化防护系统是360集团面向政府、金融、制造业、医疗、教育等大型企事业单位所提出的以安全监测为重点、以安全防御为核心、以可靠服务为保障的持续稳定的安全解决方案。云甲围绕云主机安全,通过病毒检测查杀,主机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对云主机进行安全防护。在360安全大脑的赋能下,可以提供更快速的病毒检测和查杀能力,更精准的响应处理,为用户抵御病毒恶意代码、SQL注入攻击、0day漏洞等。 据悉,飞腾未来将成为360集团在信息化领域重要的安全联盟伙伴,双方将在安全联盟的战略引领下,共同致力于提高信息化产业安全服务水平,建立基于安全联盟为基础的信息化安全服务“大本营”,共塑信息化产业安全发展新生态,进一步扩大信息化安全服务产业规模。
当天,第二届陕西教育信息化创新大会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开幕,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韩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曾德华,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冀映秋,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朱选文,网龙高级副总裁、华渔(中国区)董事长俞飚共同启动陕西教育信息化2.0大平台。 陕西教育信息化2.0大平台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承办,由网龙华渔教育提供技术支持。该平台是立足实现“三全两高一大”教育目标的综合性、开放式教育平台,基于云计算、大数据、5G等领先技术,按需配置数据和应用,推进“互联网+教育”提质增效,致力于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等不同群体提供一站式的教育管理与教学服务,打造一个涵盖教育行业所有角色、所有资源、所有工具的生态环境。 陕西教育信息化2.0大平台实现了各个教育类型业务的互通,覆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各类教育体系,搭载了智慧教育门户、教育资源中心、教育数据中心等应用,并设置了标准的对接规范,兼容现有的系统,可快速接入第三方应用。 为响应国家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陕西省近年来加快步伐探索互联网与教育的融合,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好、利用好人工智能技术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变革、推动学校治理方式变革、推动终身在线学习中的作用,推动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构建智能化的终身教育体系。 陕西省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与网龙华渔教育构建全球终生学习社区的愿景不谋而合。网龙高级副总裁,华渔(中国区)董事长俞飚表示,作为移动及互联网教育业务的主要参与者,网龙华渔教育致力于构建终生学习社区,让智慧学习融入每个人的生活。此次与陕西省教育部门的合作,希望为陕西省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慧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贡献一份力量。网龙华渔教育愿发挥在大数据、VR、AI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内容方面的研发优势,助力教育部门构建信息时代基于大数据等技术的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 启动仪式之后,第二届陕西教育创新大会分论坛-陕西教育信息化2.0大平台应用培训会于12月9日举行,700多位教育界专家、教师等参加了培训会。(袁元)
作者|范一飞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中国金融》2020年第19-20期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心领导下,我国金融信息化得到了巨大发展、取得了瞩目成就,有力地支撑了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为金融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强大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数字技术快速迭代,金融科技深度融合,数字金融蓬勃兴起,金融信息化进入数字化、智能化新时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努力完成《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既定目标,推动新时代金融信息化工作行稳致远。 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成绩斐然 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即开始尝试金融信息化建设。经过“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见成效,基本奠定了我国金融信息化的基础。“十五”至“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实现了数据大集中,建成了体系完备、技术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引领作用凸显,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金融业进入数字化转型新阶段。回顾金融信息化建设历程,可谓波澜壮阔、硕果累累。 金融电子化奠定信息化发展坚实基础。“六五”至“九五”期间,随着计算机及通信技术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拓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一是实现业务电子化。银行电子化营业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柜员业务实现自动化处理,传统金融作业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彻底摆脱了手工记账、算盘计数的历史。二是系统互联汇通天下。人民银行建设资金清算、同城清算等系统,并利用卫星通信网络构建天地对接的电子联行系统,搭建起金融机构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桥梁,极大地提升了资金流转效率。三是核心业务系统初具规模。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陆续设计开发核心业务系统,将用户管理、资金结算、风险控制等功能整合,形成“以账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现代金融服务转型升级与流程再造打下坚实基础。 金融网络化实现信息化发展跨越式进步。“十五”至“十二五”期间,金融业抓住地面网络和移动互联等技术迅猛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推动业务创新、实现跨越发展。一是金融机构建设了功能齐备的数据中心和覆盖全国的网络系统,实现了全行数据大集中,将传统金融业务迁移至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有效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金融服务由“以账户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发展。二是金融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银行卡联网通用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征信系统、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集中交易设施等建成投产,与金融统计、国库、反洗钱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保障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助力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三是第三方支付产业孕育兴起,网上购物和电子商务的不断繁荣助推第三方支付产业蓬勃发展,不仅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效补充,也改变了社会公众的支付习惯,推动非银行支付机构成为我国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 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开启数字化转型新时代。“十三五”时期,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加速应用,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新武器,也是践行普惠金融、发展数字经济的新引擎。一是金融业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投产首个基于分布式架构的网联清算平台,搭建统一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支付清算和金融市场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和处理效率,有力支撑了行业创新,促进了公平竞争。二是金融科技从基础支撑到引领变革,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改变经营方式、优化业务流程,产品服务更加智能、场景结合更加紧密、数据价值更加凸显。三是网络安全经受住了考验,金融业积极落实网络安全法,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对标等纳入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强化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提升金融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了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四是金融科技治理效能提升,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布信息化、标准化、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大金融标准供给,强化金融标准实施,坚持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两手抓,秉持守正创新和包容审慎原则,创设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在充分肯定金融信息化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如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不充分、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明显不足、制度标准不适应、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均需要我们在未来工作谋划和实践中加以重视、切实解决。 深刻认识新时代金融信息化形势与挑战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基于国内发展形势、把握国际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判断和重要战略选择。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应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字金融发展的步伐。 发展循环新要求。科技创新是构建“内循环”的根本动力,自主可控是打造“内循环”的关键,高水平开放是落实“双循环”格局的迫切需要。一是发展“内循环”要求金融体系强化支持。金融业应积极应用新兴技术,畅通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沟通渠道,扩大金融服务普惠性,助力中小微企业等更便利地接入国内资金融通的“内循环”,依靠创新驱动推进内涵型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发展“内循环”要求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创新发展良性循环。金融业应聚焦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硬科技,紧抓新基建发展机遇,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应用和产业化,完善优化自主创新产业链条。三是发展“双循环”要求金融业实施高水平开放。金融业应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发展,支持全球有效配置资源,管理和对冲金融市场风险,合法合规进行跨境数据流动,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提供高水平的金融支持。 数字经济新需求。如同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数字经济是肌体,数字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一是数字经济需要数字金融支持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数字金融应及时发现有关领域的痛点和堵点,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数字经济需要多元化数字金融服务。数字金融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提供与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服务,以金融大数据为基础,将金融服务与经济运行有效链接,提供场景化、个性化、智能化的高效金融服务。三是数字经济需要风险可控的数字金融服务。数字经济促使不同业务相互关联渗透,使金融风险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高,为此,数字金融应全面提升金融风险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预见性。 网络安全新挑战。中国正在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确保金融网络安全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任务。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新兴技术层出不穷,对我国网络安全提出严峻挑战。一是外部形势方面,中美关系复杂严峻,信息技术供应链安全存在巨大风险,极端情况下将严重影响我国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二是技术发展方面,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在传统技术风险挑战之上,还带来数据安全治理复杂度增高、新兴技术成熟度不够、非理性使用新技术等诸多新型风险。 科技治理新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照新要求,金融业应加快推进金融科技治理现代化。一是应积极完善金融法律和监管规章制度,优化行业管理协同机制。二是应发挥金融标准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的规划和标准的对接。三是应主动适应新技术、新设备、新环境变化,加强金融科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开启金融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金融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齐心协力绘制“基础设施更先进、金融服务更普惠、核心技术更可控、网络安全更可靠、科技治理更现代”的金融信息化新蓝图,推动金融信息化工作加速迈向全面互联、协同创新的新阶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基础设施更先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业应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新型网络为基础,统筹构建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一是在算力方面。充分发挥超级计算、边缘计算、高性能芯片等技术优势,提升基础设施并发处理能力,满足数字金融瞬时高并发、大流量业务对计算资源的需求。二是在算法方面。开展算法规则库的前瞻研究布局,打造高效敏捷、深度交互的智能中台,支撑构建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慧金融生态。三是在存储方面。探索与数字经济相适应、与金融安全要求相匹配的数据存储方案,稳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实现基础设施数据高效存储和弹性扩展。四是在网络方面。运用现代通信技术打造数字金融“高速公路”,构建技术先进、数据广聚、服务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业务承载能力和交易流转效率。 金融服务更普惠。坚持科技驱动与创新引领,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经营模式、再造业务流程、丰富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满意度。一是释放数据要素倍增作用。充分发挥数据在金融业价值链流转中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乘数效应,加强跨行业、跨部门数据整合利用,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二是发挥人工智能“头雁效应”。加强认知计算、群体智能、智能人机交互等前沿技术研究,构建多元化、差异化的智能算法模型,创新全流程智慧金融模式。三是借力新兴网络触达优势。运用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技术高通量、低延时、广覆盖的优势提升金融业务效率,利用5G技术打造金融服务新模式,探索无处不在、无微不至的数字金融服务新体验。四是深挖区块链的信任价值。发挥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可追溯、防篡改、聚共识等优势,推动“信息网络”向“信任网络”变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 核心技术更可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金融信息化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理论瓶颈,加大核心芯片、操作系统、量子通信等底层技术金融应用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攻关,抢占信息化发展制高点。二是坚持需求引领。将科技创新与国家需要、人民期盼、市场诉求紧密结合,从真实金融场景出发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商业化运营的科技产品,做好科技选型与融合应用,打造信息技术金融应用的“中国方案”。三是坚持产用协同。深化金融信息化产学研用对接合作,搭建一批专业化的金融核心技术创新合作平台,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形成产业各方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金融信息化发展良性生态。四是坚持包容开放。加强金融信息化技术应用国际交流合作,将国外前沿技术“引进来”与国内先进技术“走出去”并重,服务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助力全球金融信息化发展。 网络安全更可靠。一是强化金融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出台金融网络安全、金融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规章,制定金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规范,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金融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二是筑牢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金融网络安全政策、技术、形势等研究,打造金融网络安全管理专业团队,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攻防对抗演练,建设跨行业、全局性安全态势感知与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三是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规范金融数据全生命周期分级分类安全管理,重点针对海量数据存储、跨境数据流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建立长效安全防护机制,严防金融数据资源泄露、篡改与不当使用。四是提升业务连续保障水平。健全IT运维一体化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搭建金融级云灾备平台,构建异地多活超融合数据中心,持续推动重要业务系统分布式架构改造,保障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科技治理更现代。一是在数字化监管方面。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搭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处理、数字化转译和程序化服务,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二是在金融标准化方面。优化全国金融标准化工作机制,统筹金融行业标准归口管理,积极将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纳入法律和政策体系,大力发展金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增强金融业标准的权威性、约束力和规范引领作用。同时,推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唯一产品识别编码、唯一交易识别编码、关键数据要素等国际标准在中国全面应用实施,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供给,构建与乡村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未来金融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三是在新技术应用风险管理方面。坚持技术中性原则,全面推广国家统一推行的金融科技认证机制,加强新技术金融应用评估与备案管理,防范因科技产品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四是在人才队伍方面。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造就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
7月6日,山大地纬开始申购,这家新兴软件服务商IPO之路再进一步。 公司正在持续拓展山东省外业务,以补足市场区域过于集中的短板。记者了解到,山大地纬通过在全国多省建立技术和营销团队,推动业务由点及面展开,未来公司省外收入或超省内收入。 专注三大领域信息化 颁发山东第一张区块链营业执照 山大地纬是国内领先的新兴软件服务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专注于政务信息化、医保医疗信息化、用电信息化三大业务领域,业务覆盖全国多数省份及其人口。 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来看,2019年,公司政务领域、医保医疗领域及用电领域收入分别为1.94亿元、1.16亿元和1.74亿元,分别占比39.86%、23.74%和35.76%,三项业务收入合计占总收入的99.36%。 山大地纬董事长李庆忠告诉记者,公司拥有人社部前台技术支持商资格,为行业内拥有全部6项资格认证的9家企业之一;公司政务信息化解决方案颁发出山东省第一张区块链数字营业执照,将企业开办办结时限压缩到最短47分钟;医保医疗业务覆盖6万多家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年医疗服务结算量达118亿人次;在用电领域建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公司产品所采集、处理、分析的用电量超过全国的1/8。 上述成绩背后是公司在技术上的持续创新。李庆忠表示,公司始终坚持以“核心技术创新”引领企业发展,以“基础技术-支撑平台-解决方案”三级研发体系为支撑,形成智能软件开发、数据智能、协同管控、可信传递四大核心技术。 山大地纬拥有智慧服务研究、支撑框架研究、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多个技术团队,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特别是“云应用技术支撑平台SEF2.0”、“许可区块链基础支撑平台”等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超过14%。公司两获世界顶级人工智能学术组织AAAI创新应用奖、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重大科技奖励。公司拥有区块链核心技术层和底层基础软件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国家网信办服务备案、中国电子标准院功能测试,在政务服务信息化领域得到很好的应用。”李庆忠说。 直面市场集中风险 坚定由山东迈向全国 山大地纬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山东省内,并集中在山东省内人社、医保医疗以及用电信息化领域。 对于自身市场区域集中的风险,山大地纬有清醒的认识。公司在风险因素中对市场区域集中的风险进行了披露和提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市场发展战略。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郑永清对记者表示,将巩固公司在山东省市场的既有优势,实现人社、用电等领域优势产品收入的持续增长。强化山东省市场的“新产品孵化器”功能。公司将加大政务、医保医疗领域新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新产品收入规模达到甚至超过传统优势产品的收入规模,并形成新一代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和解决方案。 比如,公司在山东省内重点推广的新业务以政务信息化产品(除人社、医保业务外)、医疗支付结算产品以及大数据服务均保持较快增长。其中,政务信息化产品(除人社、医保业务外)收入从2017年的808.80万元增至2019年的4521.15万元;医疗支付结算产品收入从2017年的1288.00万元增至2019年的2919.55万元;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从2017年的2313.45万元增至2019年的4403.81万元。 与此同时,公司正通过人社、用电等领域优势产品和解决方案参与全国市场竞争。公司表示“力争三年内在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点的突破,并在部分省级区域实现面的覆盖,同时完成营销网点的全国布局,最终达到省外市场收入超过山东省内收入。” 据了解,2017年以来,山大地纬新开拓了深圳、衢州、绍兴、渭南、襄阳等地市级市场,实现了公司业务在广东、浙江、陕西、湖北等省份的点的突破,为业务进一步由点扩展到面打下了基础。 公司通过中标安徽省人社“省集中”系统总集成及职工社保系统建设项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吉林省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系统建设和升级项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和运维项目,实现了在安徽、江苏、吉林、甘肃等省级业务的突破,在全国多个省份初步实现面的覆盖。2017年至2019年,公司省外业务收入由2017年的6314.78万元增至2019年的9986.78万元,初步实现了公司以优势产品引领省外业务增长的战略目标。 公司还不断加强全国服务团队建设。公司在北京、衢州设立了两个省外子公司,在河南、青海、武汉、安徽、江苏等地设立了十二个分公司,在浙江、重庆、江西等16个省、市建立了技术服务团队,业务范围覆盖广东、重庆、浙江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
6月23日,泽达易盛正式登陆科创板,成为第一家由在职教师创业并敲锣的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实控人刘雪松、林应夫妇,是脱胎于高校体制的创业先锋,基于学科交叉优势,从无问西东到科创立业,两人联手将产学研的实践如教科书般“写”在了大地上。在医药特别是中药智能化领域,泽达易盛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科创之路。“我们要把文章‘写’在大地上,做成真正可以产业化的实践,这是我们从实验室走向企业的初心,也是最终价值的体现。”刘雪松对记者说。从无问西东到科创立业在引领科技创新的过程中,顶尖学府的实验室是诸多科研成果的诞生地。学科带头人将之成功商用的范例也屡见不鲜。泽达易盛董事长、总经理林应与董事刘雪松,正是脱胎于高校体制的创业先锋,双方交叉学科的深度融合,使其创业过程尤显特别。刘雪松与林应是一对“学霸夫妇”,双方均为浙江大学博士毕业,刘雪松主修工业自动化和药物分析专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14年十大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及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林应则是浙江大学计算机硕士、经济管理学博士、浙江大学首届工商管理学硕士,师从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陈纯。陈纯院士作为公司的股东,目前也在泽达易盛设立了院士工作站。凭借对国家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敏锐洞察,林应通过对医药产业信息化发展的深入研究,创造性提出整合产学研优势,由上层开放式平台到中间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研究院、直至下层来自产业实体的创新性成果落地支撑的漏斗型创新体系。交叉学科的优势,使得二人在公司主营的医药信息领域成为一对“神仙搭档”。“刘老师能够一下子抓住中医药业者的痛点和需求,而落地到信息化方案时,我可以将它转化为计算机语言。”林应告诉记者。刘雪松与中药结缘已经20年了。2000年初的时候,浙江大学准备筹建中药系,已经留校任教的刘雪松出于对中药产业前景的信心,在老师的推荐下花了近7年攻读药物分析学博士。2007年底,他创建了浙江大学现代中药创制团队,汇集了中药新药开发、中药装备、中药工程等5位教师,主攻中药研究生产的全环节研究,并将之产业化。2011年,刘雪松牵头成立了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浙江大学拟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合作,滨海新区因招商引资要求,引入以林应为主的经营管理团队。2013年1月,泽达易盛前身天津易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2016年3月,公司通过收购苏州泽达100%股权,实现了合并。实验室“长”出科创型公司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刘雪松和林应都将自己的成功更多归功于浙大科研体制的宽容务实和对于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视。2000年开始,在时任浙江大学校长、著名计算机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潘云鹤教授的支持下,浙江大学在全国各地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后转变为工业技术研究院,支持学校将“实验室”成果转移孵化,因地制宜地孵化地方产业,而天津的医药资源优势,成为泽达易盛落地生根的关键原因之一。“高校的创新能力强,但在研究成果的落地方面存在短板。”忆及创业之初的选择,刘雪松至今仍感慨颇深。在采访中,刘雪松对于浙大求学,特别是攻读尖子班-混合班(即今“竺可桢学院”)的经历充满了感恩。“混合班的经历无论对我的个人素质,还是人生观、价值观来说,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一是交叉学科的创新引进,比如现在做的技术,很多是传统中药没有从其他领域引进来的,如果没有经过这种残酷的训练,很难将其他领域的知识揉起来。像现在做的在线检测光谱分析检测等,原来是用来检测大豆、石油、月球土壤的技术,但是这样的技术可以应用到中药制造里,这就是跨学科。二是对自己对人生观的改变,经过这样的历练之后,承压能力变强,眼界更开阔。”在他看来,中国从不缺乏科技创新实力,关键是如何从高校走向产业。在这方面,浙大的体制和经验提供了一条可堪参考的路径。“我们希望可以把具备系统性研究的国家队力量,转化为生产力,真正地为高校教师创业创新联动提供参考。”刘雪松表示。“一直以来我所倡导的开放式创新创业模式,也最终指导了泽达易盛的商业模式。我始终认为,将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最大效能地产业化转化,是产业振兴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谈到创新创业的体会,林应给出了这样的回应。浙江大学求是创新、海纳百川的文化,培育了像林应、刘雪松这样懂科研、懂产业、接地气的创业人才。此刻,他们心底对于母校的感恩,已经升格为不断进取的创新动能。交叉学科成就核心竞争力刘雪松带领的团队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在全国组织策划了多项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承建了山东步长制药、九芝堂、上海凯宝药业等100余家中药数字化生产线,向客户提供从药物工艺研究、生产线整体设计、信息化服务、生产设备配置到施工安装的整体解决方案。招股书显示,医药产业链是泽达易盛未来信息化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可提供原材料种植、医药生产、医药流通环节的信息化服务,能够为同时拥有中药原材料种植基地、制药业务以及医药零售批发业务的大型医药集团提供整体业务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全程质量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优化管理效率。据林应介绍,目前医药流通领域信息化发展分三个层次:一是初步提质增效,完成较为全面的各细分项信息化;二是全方位的效率提升,在细分项目基础上进行整体上的统一建设或规划。通过细分信息系统的集成和互通,将医药流通信息化过程中的各参与方(包括患者、政府、药店、药厂、医生、公众)连接成为闭环的生态系统;三是集成后通过医药数据整合、全流程管理来实现医药流通领域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在此趋势下,致力于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和综合平台服务的竞争者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这正是公司成立以来的立足点。也因如此,泽达易盛在目前的A股市场还没有找到完全对标的公司。以丹参药材为例,以它为主要原料的某销售额过20亿元中药大品的提取生产线关键工艺参数就多达3000余个。把它们转化为计算机语言写入软件中,再反向指导工艺的加工和萃取过程,整个研发涉及的创新是全产业链的,不是仅仅一个药学专家或者计算机专家局部创新可以解决,这正是浙大交叉学科基础可以发挥优势的地方。刘雪松很早就意识到,医药产业链信息化真正的壁垒不在于计算机本身,而是要把医药行自身的知识与计算机的语境有效融合。“医药信息化最难的是全产业链能力,从药材种植、生产、再到如何与流通、临床进行衔接,在产业链的打通上一直存在障碍。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knowhow’(专有知识)衔接不上,哪怕IT的技术再好,也是断链的。这些技术必须源自于长期的跨学科研究,源于一个交叉背景的团队,通过完善的科研体系围绕共性难题进行攻关。”刘雪松告诉记者,通过20年的积累,泽达易盛已经把这条路走通了。让数据成为医药行业的新生产力如今,公司核心团队由来自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浙江大学药学院、浙江大学农学院等不同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构成。公司现有员工226人,平均年龄31岁,本科以上学历177人,占比78.32%。公司合计拥有发明专利18项,软件及软件著作权130项,并建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2017年至2019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70%、46.99%和50.15%。林应表示,随着信息技术及大数据服务领域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成为泽达易盛决胜未来的前提,公司正加大中青年人才团队培育力度,尽快形成一支具有领军才能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公司核心技术及产品已在国内多家企业进行产业化应用,包括江苏康缘、扬子江药业、华润三九、上海凯宝等国内大中型中药企业。在医药流通信息化领域,公司已为河北省、四川省、湖南省、沈阳市、宁波市、天津滨海新区等省市区级食药监管部门提供医药流通环节的信息化监管产品。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中医药行业成为抗疫先锋。刘雪松告诉记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推荐的八种中药注射剂中,血必净注射、热毒宁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等七个品种都采用了公司的数字化智能制造信息服务。“中药实实在在的疗效让更多人认识到中医药在传承中创新发展的重要性,这也让团队所依托的中医药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除了为医药行业降本增效,信息化也在创新医药产业的生产方式。刘雪松透露,已经有中药行业的龙头公司通过信息手段来促进品种的优化,通过对流通应用环节的数据分析,来指导医药的生产和研发,甚至原材料的种植,这意味着围绕医药信息化和生产过程将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此次登陆科创板,泽达易盛拟募资4.05亿元,分别用于新一代医药智能工厂平台升级、智能医药及医疗融合应用平台升级、研发中心及营销网络四个项目建设,在医药信息化领域继续深耕。“公司长期战略目标是通过基于云端顶层系统设计,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将医药产业链(中药原材料种植、医药生产、医药流通等)的各个环节融入其中,将获取的产业链的数据通过各种算法和模型,形成相关的知识库,用于知识的决策和处理,为将来我国医药行业实现精准治疗、精准靶向、人工智能药物创制、医药个性化定制和药品的连续制造等方向奠定坚实的基础。”林应表示,让数据成为医药行业的新生产力,泽达易盛正走在实践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