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对舟山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新湖置业”)其他违法广告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其罚款1.09万元,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御景国际”楼盘的违法房地产广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市监新处[2020]121号。记者查询发现,舟山新湖置业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股票代码:600208)旗下全资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舟山新湖置业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2011年5月30日起,当事人舟山新湖置业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核准登记,在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新城商会大厦B座1201室设立,从事房地产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等经营活动。 2015年4月9日,舟山新湖置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并开始在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红茅山路55号御景国际售楼处销售“御景国际”楼盘15号楼的商品房。 舟山新湖置业为了宣传上述商品房,委托舟山市某广告有限公司设计、制作了上述“风从海上来,这一刻,澎湃舟山人居新高度” 广告的内容,内含“8周年特惠 89-185方实景现房 即买即住”,“部分户型产品最高赠送可达约25m?”,“建筑面积约88方总价149万起 建筑面积约181方总价293万起”,并支付该则广告的设计、制作费用共计500元。2020年8月21日,当事人委托舟山某传媒有限公司将上述“风从海上来,这一刻,澎湃舟山人居新高度”广告发布于“舟山交通97”微信公众号上,并向该公司支付发布费用共计450元。2020年9月4日,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被查获,当事人设计、制作并发布上述广告费用共计950元。 2020年9月4日,舟山新湖置业撤下上述广告。自2020年8月21日上述广告发布至2020年9月4日撤下止,上述商品房未售出。”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为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格和有效期限。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责令当事人舟山新湖置业立即停止在发布房地产广告时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对价格有表示但未清楚表示为实际销售的单套价格或者本次销售房源的平均价格、价格区间,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在发布广告时未明示所附带赠送的商品的品种、期限和方式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上述罚款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行政处罚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指出: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第一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第二项: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第三项: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第四项: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新湖中宝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舟山新湖置业业务性质为房地产业;新湖中宝直接持股45%,间接持股55%。舟山御景国际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2563平方米。 新湖中宝半年报指出,公司主要业务为科技投资和地产开发。地产业务方面目前在全国30余个城市开发50余个项目,总开发面积3000万平方米。
2月18日22时,装载着100标准箱铝制品的马士基航运海铁专列缓缓驶入宁波舟山港铁路北仑港站,标志着马士基航运“武汉-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专列成功开行。 2016年,宁波舟山港股份下属国际物流海铁联运业务团队深入武汉市场,积极开发货源,搭建海铁联运平台,并于2018年开通“武汉-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班列线路,为当地客户提供时效性强、稳定性高、综合成本低的物流服务。 今年以来,国际物流与武汉铁路局通力合作,抢抓春节前出货高峰期的机遇。在加强海铁班列操作保障的基础上,该团队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完善运输方案,合理调配运力,加强对各个运输组织结点的有效把控,为马士基航运开通船公司专列,助力船公司将揽货触角深入市场前沿,进一步织密了“武汉-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专列发运密度。 下一步,宁波舟山港将加大与武汉铁路局、船公司的合作力度,不断完善港口、场站和海铁班列的服务功能,助力武汉以多通路多式联运模式衔接“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建成贯通东西、辐射全国、连接国际的枢纽。
2月20日,宁波银行舟山分行正式开业,这是继杭州、温州、金华、绍兴、台州、嘉兴、丽水、湖州、衢州后,宁波银行在浙江省内开设的第十家异地分行。至此,宁波银行在浙江省内地级市全覆盖的战略布局已全面实现。 舟山是全国首个以群岛建制的地级市,素有“海天佛国、渔都港城”之美誉,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灿烂悠久的人文底蕴。近年来,舟山海洋经济行进在高质量发展的新航程,努力打造绿色石化、船舶与海工装备、港贸物流、海洋旅游为支撑的现代化海洋经济产业体系。 宁波银行董事长陆华裕表示,舟山具有鲜明的海洋经济属性,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甬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舟山的海洋经济将拥有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此次舟山分行的开业,既是宁波银行扎根浙江市场,深耕长三角的发展战略的一贯延续,也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浙江省内分支机构布局,更好服务浙江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舟山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宁波银行“快审快贷”等优势产品,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帮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汇通理财”等优势产品可以帮助个人客户有效进行财富管理,为客户创造价值。宁波银行舟山分行开业后,将找准海洋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实施特色化发展战略,发挥总分行协同效应,为舟山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面专业的金融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专业便捷的财富管理服务,为舟山地方经济跨越腾飞贡献力量。
据宁波舟山港生产快报数据显示,2月11日至17日,宁波舟山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0.3万标准箱,同比去年春节增长29%。这一成绩的背后,是宁波舟山港多措并举确保物流链畅通的强力支撑。 春节前夕,受周边进出口企业订单充足、急需出口货物储备较多、航运企业运力投入增加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宁波舟山港今年节前出货量较往年出现明显增长,给港口顺畅生产带来了不小压力。对此,宁波舟山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春节生产目标,提前布局、多措并举,扎扎实实打好春节港口生产攻坚战。 对外,宁波舟山港一方面积极对接上级政府和口岸单位,全力落实相关空箱优惠政策,为宁波舟山港腹地外贸企业提前争取到了近20万标准箱的空箱,缓解宁波出口企业缺箱情况,有效避免了出口货物集中拥堵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密切与船公司交流,通过提前调整航线,较好地缓解大船紧密到港压力,降低大型船舶的待港时间;优化中转路径,减少了国际中转箱在港区码头间的转码头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国际中转的效率。 对内,宁波舟山港依托数字化手段,在梅东公司实现“边卸边提+车船直提”的作业模式,通过船代、船公司、外堆场的紧密配合,缩短整体通关时间,使进口空箱第一时间被安排提运出港,降低了场地堆存压力;运用大数据资源,打通集装箱信息互联互通“最后一公里”,实现了集装箱进出口业务全程操作无纸化、物流节点可视化、数据信息透明化,提升集卡车辆全程重载率和码头运转效率。 此外,宁波舟山港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倡议和要求,通过线下“家访”,线上视频“喊话”的方式,耐心细致做好返乡员工的思想工作,鼓励员工留甬,确保了春节期间生产能力保持高位运行。
记者从宁波舟山港方面获悉,截至12月15日,宁波舟山港今年集装箱吞吐量已超去年全年总量。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不利因素,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开展“稳增长、创优异”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港口生产企稳向好。其中,10月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幅均创历史新高。 宁波舟山港发挥铁路运输稳定便捷的优势,持续推进海铁联运业务快速发展。今年以来,新开浙江诸暨、江西宜春等海铁联运线路,新开行义乌—宁波舟山港“达飞号”海铁联运班列,着力打造内外贸、进出口、过境双向双重大通道,9月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量首次超10万标准箱。
12月中旬以来,全国大范围降温,国内天然气需求随之大幅上升,市场供需趋紧,多地天然气缺口扩大。 新奥舟山LNG接收站(以下简称舟山接收站)积极应对冬季保供,持续日输出管道天然气约1000万方,日充装槽车约300辆,日供气总量近2000万方,源源不断地为浙江及周边地区供应天然气资源。 “近期,高压气化外输系统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全力以赴保障天然气供应。”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斌介绍,“11月至今,舟山接收站已累计接卸9船LNG,整个冬保期间每月比平时将多接卸6.5到13万吨LNG,运转效率明显提升。” 舟山接收站一期处理能力300万吨,今年8月份接入浙江省级天然气管网,调试运行安全平稳,成为浙江乃至华东地区重要天然气来源之一。 10月29日,新奥股份发布公告,拟与舟山接收站签订托管协议,对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度、指导。此次托管有助于新奥股份加快天然气全产业场景核心能力建设,成为天然气产业智能生态运营商。 目前,新奥股份已正式对舟山接收站进行全面托管,今年也是实现托管后迎接的首个冬保,国际资源采购能力、生产处理能力、气液态外输效率均有效提高,新奥股份一体化运营优势正在逐步显现。 “随着冬季用气量的增加,目前湖州新奥燃气日供气量已突破194万方,全部由舟山接收站直供,气源方面多了一重保障。”作为浙江首家管道气上下游直接交易试点的企业,湖州新奥燃气总经理李海笑深有感触。 另据舟山接收站负责调度生产运营的相关人员介绍,为应对冬季保供,舟山接收站成立天然气迎峰度冬专项工作组,编制专项方案,对保供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并提出解决方案。在保供期间,加强巡检频次,提高设备维护保养频率,细化全作业场景的防疫措施,确保LNG船舶接卸、气液态外输和管网运行有序开展。 舟山接收站二期预计将在2021年6月竣工投产,对服务华东地区迎峰度夏、冬季保供、充分释放产能、提升接收站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 吴奕萱12月21日晚间,宁波舟山港发布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99.9%的高票赞成顺利通过。宁波舟山港拟以56.42亿元交易对价收购嘉兴港口控股、嘉兴港务、温州港集团、义乌港和头门港等同业资产股权,交易完成后将实现浙江省港口资源的战略整合,发挥经营性协同效应,优化整合浙江省港口资源,推动区域深度一体化发展。2015年8月份,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的重大决策并组建省海港集团,成为国内第一家集约化运营管理全省港口资产的省属国有企业。通过省内港口全面整合,成为宁波舟山港间接控股股东的同时,也将本次收购的四港一并纳入,形成潜在同业竞争关系。通过本次收购相关同业竞争资产将注入上市公司,能够有效根治同业竞争问题,也是省海港集团兑现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的最佳方案。除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之外,上市公司也将主导和配置全省的港口资源,按照“一体两翼多联”港口发展新格局,统筹优化航线布局和物流路径,完善揽货体系建设,大力开发存量业务潜力,提升省内市场份额,发挥更大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并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随着交易的完成,宁波舟山港不论在总资产还是营业收入方面都将再上新台阶,货物吞吐量的增长也将进入新的起点。在浙江省“海洋强省、国际强港”的发展战略背景下,上市公司也已经将“十四五”的发展目标设立为初步建成世界一流强港。今年,宁波舟山港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上港集团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港口集群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地理位置来看,本次的同业资产收入是其进一步的深化工作。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从9.2亿吨增长至11.2亿吨,年均增幅达6.7%,吞吐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年集装箱吞吐量从2156万标准箱增长至2753.5万标准箱,跃居全球第三,年均增幅达到8.5%。宁波舟山港表示,公司此次同业资产的收购,不仅为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更将在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格局下成为支撑“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硬核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