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新疆昆仑智慧物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智能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为32,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3.16%。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大而不能倒”到底是现代企业的免死牌,还是监管念动的紧箍咒?一直以来都是一道市场难解的谜题。12月8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演讲时明确指出,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这一提法引起了市场广泛的关注与热议。 何谓新型的“大而不能倒”? “大而不能倒”是由美国国会议员斯图尔特麦金尼在1984年提出的一个概念,指当一家规模巨大的公司与整个市场关联性太高,在产业和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时,公司的倒闭将会引起社会巨大的波动,因此会捆绑整个社会和政府来对这些公司救助,避免产生巨大的损失。 传统意义上,监管对“大而不能倒”的关注聚焦于金融体系。金融在经济社会中的“血脉”地位极其风险的特殊性,使得“大而不倒”在金融领域一度引人注目。当一家金融机构的规模大到其规模及其组织的复杂性、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联度足以对整体金融体系产生明显影响的时候,它就赢得了“大而不能倒”的“名声”。 自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金融业“大而不倒”问题开始受到普遍重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11年圈定了28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我国也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并于前不久出台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表明监管部门对“大而不能倒”的高度关注。 而郭树清所指的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其主体是指大型科技公司。显然,这里所说的大型科技公司并非泛指,而是特指即拥有用户和技术优势、包含有金融元素的金融科技领域的头部企业,即BigTech。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大型科技公司(BigTech)进行定义,所谓BigTech是指拥有数字技术优势的全球性大型技术公司,它们通常直接面向C端用户提供搜索引擎、电子商务或数据存储和处理等IT平台,并为其他公司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所谓新型的“大而不能倒”,就是指随着“随着BigTech业务的扩大和交叉以及竞争态势的改变,一些新的问题和风险开始出现并不断积聚”,部分BigTech借助其强大的技术,形成业务壁垒并逐步强化为市场垄断,涉及广大公众利益;而其自身信息系统的可控性和稳定性存在隐患也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这类大型科技公司一旦出现经营可持续性风险,不管政府救助或者不救助都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因此,如何遏制BigTech依仗其“大而不能倒”的市场地位,滥用垄断权力破坏市场竞争公平性的行为,如何防止BigTech盲目、任性加杠杆,将高杠杆风险向市场转嫁,造成系统性风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从我国实际出发,要防范BigTech“大而不能倒”的风险,需要先回答三个问题: 其一:金融科技公司该不该纳入监管? 依照FSB(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金融科技主要是指由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带动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金融科技公司的金融属性在BigTech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 目前,金融科技领域可谓鱼龙混杂,任何一家公司似乎都可以挂上金融科技的名号,把金融科技视为法外之地。一些科技金融巨头堂而皇之涉足金融业务,打着数字科技创新的旗帜,肆意采集客户数据,并据此进行数据打包、解构、画像,形成所谓的数字风控。其背后存在的监管套利,以及风险外溢性,已危及到整体金融体系的有序与安全性。一些公司过度营销贷款、诱导过度消费、强制性催收贷款,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尤其是一些大型科技公司,依托互联网形成功能强大的平台,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其风险既有来自金融科技业务本身内生的风险,也来自客户不审慎的风险及来自第三方平台的风险,以及政策风险与合规性风险。特别在数据安全方面,这类公司凭借对数据渠道的掌控,违规甚至非法采集信息,将对金融消费者甚至民生构成威胁。更为关键的是,这类平台公司往往走向行业垄断,不可避免会影响社会公平竞争。 随着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不断深化,一些中小银行在数据方面对金融科技公司的依赖性不断增强。这意味着金融科技公司风险向金融机构传染的可能性不断增大。从数据安全的角度,这类公司将呈现“大而不能倒”的趋势。如果不及时纳入监管,金融科技特别是大型科技公司终有一天会变成危及金融领域安全的灰犀牛。因此,按照“凡是金融业务均需纳入监管”的理念与原则,将金融科技公司纳入金融监管范畴,不仅有必要,更有紧迫性。 其二: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该如何监管? 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产物。但金融科技不等于金融+科技,它不是金融与科技的物理融合,而是金融与科技的化学物。因此,不应简单地以传统金融的视角或科技企业的视角来观察。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应该是整体性、系统性的监管,而不应机械地进行拆解,把“金融”拿来监管。不能用“锯箭法”的方式来监管。 目前,我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总体属于基于“资金方监管”理念的间接式监管,即通过对持牌金融机构开展与第三方合作业务主要是助贷业务的监管间接地实施对金融科技公司业务行为的规范。按照机构监管模式,仅仅对持牌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的行为进行监管,而大量的非持牌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由谁监管依然是个空白与难题。 因此,应立足于行为监管理念,把金融科技作为一个整体业态来监管。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应体现审慎与包容并重。既要鼓励创新,给金融科技创新留有充分的空间;又要审慎监管,防止金融科技风险的外溢与放大。这就需要寻找到一个可以平衡的点或空间,这个空间就是“监管沙盒”。 凡是金融科技创新,无论是技术、产品还是模式,如果用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制能够进行规范,能否管得住,那么就在既定的框架内实施常规监管。如果一种创新无法从现有的监管工具箱中找到可以规范约束的“绳索”,或者很难束缚,那么就需将之纳入“监管沙盒”。将其创新的不确定性风险圈定在可控的范围,把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让消费者在“试用”期间获得“不满意即退”的保护与承诺。通过沙盒测试,成功即可推向市场,按市场规则运作;不成功,就需退出。 其三:如何防止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大而不倒”? 赢者通吃,是具有互联网基因的科技公司的共同理想,也是其发展的路径与逻辑。从单一性看,其逻辑清晰,商业模式符合资本的口味;但是,放在全局、系统性角度,赢者通吃的模式不仅会加剧行业的垄断性,破坏竞争的公平性,更可能带来系统性灾害。赢者通吃的逻辑本势必引导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走向“大而不倒”的盲目。 那么,如何遏制大型科技公司这种“大而不能倒”的风险,及时精准拆弹? 如前所述,将金融科技按照行为监管的理念,全过程纳入监管,是防范大型科技公司“大而不能倒”的前提。要通过强化监管协同,减少监管空白和多头监管,防止监管套利;通过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监管规制,防范大型科技公司过度加杠杆导致的风险外溢。在此基础上,从“大而不能倒”的后果性出发,着力加强两方面的监管: 一是从反垄断出发,防止BigTech利用数据垄断优势,妨碍市场公平竞争。要借助监管科技手段加强,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和改进对BigTech监管,对涉嫌垄断的BigTech实施反垄断规制。关键是要完善金融信息采集、披露等相关监管规制,制衡大型科技公司的平台权力,防止信息垄断。同时,尝试从体系上打破这种垄断。一方面,是通过完善规制,促进更充分的竞争,形成横向制衡;另一方面,就是推动大型平台适当拆分,但这一过程或许很漫长。 二是从对公众的危害性出发,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一方面,要加强对数据的监管,强化对用户隐私的保护。要通过制定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快推进数据确权与保护,尽快明确各方数据权益,依法保护各交易主体利益。同时,还应借鉴国际上的做法,探索“数据可移植性”,通过法规形式赋予用户将他们的数据从一个平台带到另一个平台的权利。另一方面,要强化金融服务提供方的消费者适当性管理,防止过度营销、误导消费、诱导式营销以及暴力催讨行为。 毫无疑问,新型的“大而不能倒”从宏观上为金融发展新格局下的监管指出了未来的方向。各方对“大而不能倒”的内涵应有理性的认识。对于BigTech而言,切莫把“大而不能倒”视为政府的“加冕”,把幻象当真实,“持宠而娇”;需知,“大而不能倒”并非是一种“特权”,而是要面临更加审慎、更加严厉的监管。作为监管者,应该更清醒地认识到“大而不能倒”的市场危害性,要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监管协同,以更严厉有效的监管防范“大而不能倒”的风险。
深信服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185.01元/股,发行股数4,801,848股,募集资金总额888,389,898.48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4家,分别为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报道】 深信服股东拟减持不超6%股份 深信服7月10日公告,持公司股份46,850,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1.4529%)的股东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计划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544,2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6%。 深信服:目前只发现极少数SSL VPN用户受到影响 深信服4月7日午间公告,公司已关注到有关公司SSL VPN产品漏洞的各类报道和消息,公司获悉漏洞信息后,已按照应急响应流程第一时间成立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对该事件进行彻底排查。经过公司技术人员排查,在上万家SSL VPN产品用户中,目前只发现极少数用户受到影响。公司已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受影响用户,并协助用户做好处置。
拟“折价”转让子公司20%股权给五家员工持股平台,鼎龙股份这波操作招致深交所下发关注函。面对该部分股权转让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疑问,鼎龙股份在昨日的回函中否认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11月25日,鼎龙股份公告称,拟将控股子公司湖北鼎汇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汇微电子”)20%股权,作价1.04亿元转让给武汉思之创、武汉众悦享等五家员工持股平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鼎汇微电子的股权比例由96.15%变更为76.15%,交易目的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引入员工持股”。 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8月31日,鼎汇微电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087.12万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7.81亿元,增值率为759.48%。本次交易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并在评估值7.81亿元的基础上打了6.67折,最终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04亿元。 另据公告,五家员工持股平台均在今年成立,且五家员工持股平台的GP和LP均由公司实控人和在任高管担任。 对此,深交所在12月9日发函,要求鼎龙股份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如“五家持股平台是否为此次股权转让而专门设立”“折价转让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等。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于12月10日回复称,五家持股平台是为此次股权转让专门新设成立的,且以员工持股为目的,不涉及具体经营业务;在折价转让合理性方面,公司综合考量了鼎汇微电子当前主业尚处于持续亏损的客观现实,同时结合交易背景和交易目的,给出6.67折的折扣。 对于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向实控人或董监高进行激励、利益输送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鼎龙股份则称:“公司共同实控人朱双全、朱顺全,副总经理肖桂林等一直深入参与鼎汇微电子的日常管理、市场拓展等具体工作,参与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的入伙从而间接实现对鼎汇微电子的持股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同时,对于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说明“折价转让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鼎龙股份也在回复中予以了否认,并表示,公司核心经营和业务骨干参与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现有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对公司及鼎汇微电子未来发展均有利。 资料显示,鼎汇微电子成立于2015年10月,主营范围为微电子、半导体、光电显示材料等,2018年至2019年及2020年前8月的业绩均为亏损状态。此外,据披露,截至11月25日,鼎龙股份对鼎汇微电子累计提供经营借款1.7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络、*ST勤上、联建光电等。 就55家企业前三季度整体业绩表现来看,呈现“喜忧参半”的态势。其中,盐津铺子、洁美科技、三利谱、派思股份、再升科技、龙宇燃油、凯普生物、新华都、维科技术等9家企业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倍以上,另有10家企业净利润增长20%以上;28家企业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其中7家尚处于亏损状态。 龙头企业出手阔绰 以回购的资金来源来看,以自有资金为主,在55家企业中,仅有6家涉及自筹资金。 在回购金额上,龙头企业可谓出手阔绰。如中国建筑10月23日披露,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高达76.60亿元,回购股份将用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票来源。西南证券研报认为,建筑企业未来的核心在于管理,提升业绩和估值的核心因素已经从行业红利转变为内部效率的提升。此次股权激励覆盖2800名员工,进一步扩大了激励范围,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 又如格力电器,公司10月13日晚公告,珠海明骏作为格力电器单一第一大股东,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亿元且不超过6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0元/股。 这已不是格力电器年内首次大手笔回购。早在2020年4月,格力电器已启动第一期股权回购计划,拟回购30亿元(含)至60亿元(含)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公告显示,截至11月30日,格力电器第一期已累计回购9418.47万股公司股票,耗资约51.8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此外,上证报注意到,四季度披露股份回购计划的两家食品企业均为“首次尝鲜”。如双塔食品11月底披露,拟出资2亿元至4亿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1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2.5万股,成交总额约5130.55万元。 再如国内休闲零食龙头企业盐津铺子12月1日披露,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2.5亿元,用于后续员工激励计划。这是盐津铺子首次大规模回购公司股票。 回购进展迅速 就股权回购进度来看,前述55家企业在四季度披露预案后,再升科技、万孚生物、汇中股份、汇顶科技等4家公司已走完“股东大会通过”“实施”“完成”所有流程,完成股份回购;另有23家公司进入实施阶段。这意味着已有近半公司着手实施回购甚至已经完成回购。 如再升科技10月21日披露,经综合考虑自身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拟在不超过22元/股范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投入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11月9日,再升科技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11月26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约70.21万股,支付967.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11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112.44万股公司股份,耗资约1568.12万元。 再如中国建筑最新进展显示,截至12月2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支付约45.25亿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约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作者 | 喵皇 科技板块是众所周知的牛股集中营,今年不管是美股、港股还是A股的科技股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市场表现,相信绝大部分投资者都不会错过科技股的投资机会。 而对科技公司而言,他们除了会选择在纳斯达克、港交所、上交所这几个地方上市,考虑到其国际化需求,还有另一个上市选择,那就是新交所。新交所的科技板块如何?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科技公司?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 1 科技公司的另类选择,科技独角兽为何在新交所上市? 新交所是领先的亚洲全球性房托中心,在新交所上市的REITs及商业信托类型丰富、知名度很高,但除了REITs,科技板块也是新加坡交易所的优势板块。 那么,为何优秀的科技公司会选择新交所上市呢?此前,在一场科创企业赴新上市研讨会中,中金公司投行部上海TMT负责人提到:“科创企业过往境内上市面临首发估值定价非市场化、上市周期过长以及股权激励无法有效实施等难题,而新加坡资本市场与全球其他资本市场相比,对科技行业的理解更为深刻,再融资环境相对活跃。” 为了吸引优质科技企业,新交所不仅设立了精简高效的审批程序,还为科技企业提供最高达70%的上市补贴,相较其他的上市地,具有更低的上市成本。 新交所设立主板和凯利板,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方案,接纳双层股权结构企业上市,目前新交所拥有705家上市公司。其中,主板主要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上市申请要求有3年运营记录、有盈利、市值1.5亿新币或者有营业收入、市值3亿新币;而凯利板则主要针对高速成长型的企业,上市门槛方面没有量化指标,能够帮助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募集资金。 根据新加坡政府推出的资本市场津贴计划,上市补助金分为三个层级,一是新兴科技行业,其首次公开发行市值最低为3亿新元,补贴程度是合规上市费用的70%,上限为100万新元;二是高成长性行业企业,其首次公开发行市值最低为3亿新元,补贴程度是合规上市费用的20%,上限为50万新元;三是所有行业,无市值要求,补贴程度是合规上市费用的20%,上限为20万新元。 除了上市周期、上市成本方面的考虑,拟上市的科技公司赴新加坡上市往往还因为他们的国际化战略。新加坡拥有良好的经商环境,优越的连接中西方的地理位置,在新交所挂牌上市能够让公司获得更高的国际知名度,以及更多在海外拓展业务的机会。有很多全球科技公司都会选择新加坡作为区域总部,例如谷歌、亚马逊、脸书、领英、推特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新加坡是清洁技术公司的地区总部,新交所吸引了很多清洁科技类公司上市。目前在新交所上市的清洁技术公司达到20家,总市值约48亿美元。其中可再生能源公司5家,水、废水处理公司7家,回收和固废管理公司8家。 当然,作为亚太地区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上市地点,新交所的科技股往往还能够获得全球投资机构者的覆盖,获得资金的青睐。根据彭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份,有562家机构投资者投资新交所上市科技公司,包括投资公司、主权财富基金、养老基金、私人股本、公司和银行。除了全球的机构投资者,新交所上市公司也能获得包括来自中国、印度和东南亚的散户投资者。 另外,新加坡交易所与纳斯达克、以色列交易所都签订了合作协议,希望结合不同交易所的优势将更好的服务和上市体验带给企业。新交所和纳斯达克正在不断寻求加强公司在新加坡和美国市场进入资本市场集资的渠道,并提升公司在两地市场的知名度。纳斯达克吸引了大量的科技企业上市,新交所牵手纳斯达克也有望进一步加强新交所科技板块的实力。 综合考量之下,也难怪不乏有优秀的科技公司选择于新交所上市。值得注意的是,新交所还接纳第二上市企业,拥有精简、高效的第二上市框架。目前已经在新交所完成第二上市的企业达到30家,包括保诚集团、怡和控股、怡和策略控股、香港置地控股、牛奶国际控股、尚乘国际等等。 今年10月30日,亚洲领先的纳米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科技独角兽纳峰科技(Nanofilm)便选择在新交所主板上市。Nanofilm成立于1999年,是从南洋理工大学剥离的高科技分支机构,提供表层处理解决方案,公司的业绩表现良好。 Nanofilm的IPO市值达17亿新元,募集资金5.1亿新元。此次上市,Nanofilm获得13家基石投资者加持,包括淡马锡两家子公司、摩根大通等等。Nanofilm认购火爆,其中机构投资者超额认购达22倍,个人投资者超额认购达30倍。上市首日,Nanofilm的股价涨幅达到12.4%。 2 新交所的科技板块,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标的? 所谓科技股,简单地说就是指那些产品和服务具有高技术含量,在行业领域领先的企业的股票,因此这些研发投入的占比通常会比较高。根据彭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在新加坡上市的科技公司有80家,总市值达到560亿美元。今年以来,科技和医疗保健成为新加坡今年表现最强劲的两大板块。 根据新交所公众号显示,2020年截至8月6日,新加坡交投最活跃的80只股票中,多达11只股票来自科技板块,业务涵盖数据中心、半导体、电子、精密工程、电子商务和数据通信等领域。永科、吉宝数据中心房地产信托和福根集团有限公司等股票不仅股价表现相对强势,且交易活跃度高。 从新交所官网数据来看,属于软件和IT服务板块的股票有14只,例如银湖公司、CSE环球、Procurri奇益等。银湖公司主要在亚洲及中东等地的银行及金融服务业提供数字经济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2003年在新交所凯利板上市,2011年转至主板上市,目前公司市值达7.3亿新加坡元。 属于技术装备板块的股票有43只,市值居前的包括创业公司、永科、UMS控股、云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国安国际有限公司、鸿通电子、威雅利电子、创新科技等公司。近一年,该板块股价涨幅居前的有IPS SECUREX控股、永科、多元科技、Incredible等,他们的涨幅均在50%以上。 2020年是半导体制造的大年,Jadason、永科(AEM)、UMS控股都是热门的半导体公司。其中,Jadason从事印刷电路板(PCB)和半导体行业的机器和材料分销;永科(AEM)为研究先进计算、5G和人工智能市场的半导体和电子公司提供特定于应用的智能系统测试和处理解决方案;UMS控股为半导体及相关产品的原始设备制造商(OEM)提供设备制造和工程服务。 其中,永科市值大(约10亿新元)、交易活跃(交投活跃度排名居前)、股价表现强势(近52周股价涨幅高达96%),值得重点关注。过去几年内,永科在先进测试解决方案方面的能力已趋于成熟,使该公司能够利用晶片级、封装级、面板和互连等系统级测试的增长。去年,永科首次跻身《福布斯》亚洲中小企业200强榜单。 永科的业绩表现也十分亮眼。数据显示,它2016-2019年的营收分别为0.7亿、2.22亿、2.62亿和3.23亿新元,毛利分别为0.26亿、0.73亿、0.89亿和1.31亿新元,业绩稳定增长。2020年上半年,公司录得2.74亿新元的收入,并预计2020财年的收入将介于4.6亿新元和4.8亿新元之间。 持续增长的业绩以及良好的成长性成为永科股价向上的重要支撑。5G时代的到来,叠加下游产品创新,催生了更多更高要求的需求,为AEM提供了多样化的增长机会。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永科近一年的股价表现较好,但是与分别在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上市的从事测试处理器和半导体测试业务的四个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泰瑞达、科休半导体、爱德万测试和致茂电子)相比,其股票的远期市盈率仍然较低。 3 我们为什么要看科技股? 从短期来看,疫情对很多行业都造成了负面冲击,但是科技股成为为数不多的受益者。 2020年,全球资本市场的科技股演绎了一场牛市行情。12月8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再次创下历史新高,今年以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累计涨幅已经超过40%,而若从今年3月份的低点算起,纳斯达克综合指数的涨幅则已经超过80%。科技股是美股于今年三月份大幅下跌之后市场复苏的主力军,美股的五大科技巨头FAANG成为上涨盛宴中的领头羊。 中国科技股的市场表现同样毫不逊色,国内的互联网龙头例如腾讯控股、京东、拼多多、美团点评等今年的市场表现均非常不错。作为科技的代名词,A股创业板的市场表现也毫不逊色,2020年以来,A股创业板指数的涨幅已经超过50%。 从长期来看,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科技公司崛起,这是时代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科技股可以作为长线板块进行关注。在过去十年里,全球30大股票中,科技类股票的数量翻了一番多,从6只增至14只。目前美股市值居前的十大公司大概70%都是科技股,例如谷歌、苹果、亚马逊、微软等等。 科技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押注未来的投资者会将越来越多的资金配置到具有前景的新兴产业中。在估值方面,由于科技股成长性高,它们往往能够享受到较高的估值水平,具有良好基本面及想象空间的科技股或持续获得投资者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