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安仲文 刚超越台积电,比特币市值就在1月3日超过了阿里巴巴。比特币价格1月3日再次大涨超13%,截至记者发稿时,比特币价格已接近3.5万美元,高达4万亿元人民币的市值,足以在全球上市公司当中排名第7。 比特币价格再次大涨超13% 自比特币突破2万美元以来,比特币的价格屡创新高,在整个2020年价格上涨了足足3倍。在2021年的前两个交易日,比特币价格继续突飞猛进,1月2日晚间突破3万美元。1月3日再次大涨超过13%,价格突破3.4万美元,正逼近3.5万美元,每个比特币的价格折合人民币约22万元。 现在比特币市值已达4万亿元人民币(6377亿美元)左右,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就全球资产市值排名来看,比特币先是在2021年1月2日晚间22时超越台积电,又在1月3日晚间超越阿里巴巴,市值可以在全球上市公司中排名第7位。 如果拉长时间线,从比特币2009年诞生后第一次在2010年产生价格所对应的约0.0025美元计算,截至2021年1月3日发稿,10年间比特币价格涨幅已超1300万倍。也就是说,当初投资100元人民币,目前已升值为13亿元。 1月2日,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的区块链专家洪蜀宁在微博上表示,比特币本轮牛市第一阶段从2019年2月启动,中间被PlusToken的抛售压制了很长时间,到2020年初再次启动后又受到疫情严重影响,以312暴跌为结束的标志。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一波三折。 第二阶段从2020年3月开始,一路涨涨停停,到年底顺利创出新高并突破2万美元。 第三阶段的标志就是只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再上一个台阶、突破3万美元,空头彻底丧失抵抗力。 火币研究院的一位分析师称,近期美国SEC开始加强监管,对瑞波币进行较强打击,瑞波的投资者或将把问题资产转移到优质资产上,因此比特币获得更大需求,这也是比特币价格仍被不断推高的原因之一。 靠比特币 美股公司股价一年暴涨53倍 比特币牛市也带动了相关股票强势拉升。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Bit Digital公司(NASDAQ: BTBT)在过去的12个月内股价上涨了53倍。Bit Digital公司是在纳斯达克上市专注于比特币挖矿的公司,成为2020年美股市场最大赢家之一,对应53倍的股价涨幅,同期标普500和纳指2020年涨幅只有15.5%和43.4%。 在几天前,Bit Digital公司披露的2020年前三季度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运行矿机22869台,其中第三季度新增16964台,累计产出比特币814.23个,其中第三季度新增739.51个。 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收入860万美元,其中第三季度为791万美元。由于营运能力的不断增强及人员管理等固定费用的分摊,在不考虑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该公司第三季度实现利润10万美元。 此外,在美股上市的知识产权与专利控股公司马拉松专利集团,因为涉及比特币挖矿业务,导致这家上市公司近期出现股价连续上涨,使其全年股价涨幅达10倍。为了进一步刺激股价,马拉松专利集团在2020年12月28日,宣布将以1.7亿美元天价,向中国矿机生产商比特大陆买入7万台搭载ASIC晶片的 S-19蚂蚁矿机;该公司预计,订单将在2021年底前交货完毕,届时其矿机总数将突破10万台。 不过,比特币短期涨幅实在太大,跟风资金的助推,使得比特币短线可能存在回调的可能。华尔街的一些分析师认为,比特币疯涨的趋势可能会在2021年初暂停。 也有更为疯狂的言论——华尔街巨头古根海姆(Guggenheim Partners)首席投资官Scott Minerd表示,其公司的基本面分析显示每个比特币应该值40万美元。根据Minerd的说法,该价格目标基于两点,分别是该资产的稀缺性及其相对于黄金的相对价值。此前消息,规模50亿美元的古根海姆宏观机会基金向美国SEC申请投资灰度比特币信托,或配置5.3亿美元比特币。 【作者:安仲文】 (编辑:文静)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ST华仪(600290.SH)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2.61元,跌幅5.09%。 12月28日晚间,*ST华仪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4日、25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ST华仪称,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5.40万元。 三季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前海开源基金-恒丰银行-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ST华仪759.2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999%,是*ST华仪的第七大流通股股东。 资料显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注册资本83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德威新材(300325.SZ)今日跌10.51%,截至收盘报2.30元。 昨日晚间,德威新材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除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集团”)已经支付和资产被司法拍卖后划扣的金额外,德威新材合计可能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2.44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82%。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解除保证义务事宜,公司控股股东正在以司法拍卖有关资产的形式对债权人进行偿付,同时有两个案件债权人已撤回对公司的执行申请,公司预计可在一个月内解决。 德威新材称,如若公司不能在2021年1月29日前(含1月29日)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日,德威新材还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德威集团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公司在2020年2月被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明确认,在上述事项发生时,法院相关文件由周建明收取,周建明认为上述事项有足额担保物,不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故未将上述事项告知公司董事会,从而导致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披露。 据公告,德威新材共涉及4项诉讼([2020]苏05执256号、[2020]苏05执257号、[2020]苏05执258号、[2020]苏05执259号),鉴于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三季度末,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德威新材217.28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218%,是其第七大流通股股东。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明汯价值成长1期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截至其最新净值披露日2020年12月25日,该基金的最新净值为2.3509元,今年来收益率为46.81%,成立来收益率为135.09%。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创始人、总经理为裘慧明,此前在美国长期从事量化投资策略,事件驱动和宏观套利的投资工作,历任对冲基金HAPCapital高级投资经理,Millennium投资经理,还曾在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投资银行、瑞银投资银行的自营量化交易部门担任投资经理。其也是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60%。解环宇在2018年加入明汯投资担任合伙人、投资总监,持股40%。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君禾股份(603617.SH)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11.07元,跌幅10.00%。 此前,在君禾股份三季报发布后,华安证券曾于10月31日发布研报《君禾股份(603617):淡季不淡 渐行渐稳》,给予君禾股份“增持”评级,研究员为郭倩倩。 研报称,2020年前三季度君禾股份实现营收4.86亿元,yoy+3.36%;归母净利润6880万元,yoy+26.6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299万元,yoy+2.73%。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33亿元,yoy+43.28%。单看Q3,公司实现营收1.42元,yoy+34.41%;归母净利润1881万元,yoy+47.5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4399万元,yoy+893.00%。 华安证券称,公司注重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同比增长29.33%,占营业收入4.61%,增长明显,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亦有明显提升。公司顺应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布局锂电泵系列产品,花园锂电泵成功打入博世供应体系,且获得客户重复订单及5星级好评,反映公司极具前瞻性的市场敏锐度和很高的市场认可度。 华安证券表示,预计2020-2022年君禾股份EPS分别为0.43/0.51/0.58元,对应PE28.24/23.85/21.16X,维持“增持”评级。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健帆生物(300529.SZ)股价连续两日震荡。昨日,健帆生物振幅10.50%,今日振幅5.68%。截至今日收盘,健帆生物股价报69.12元,跌幅1.9%,总市值为552.34亿。 日前,市值风云发布了《<自然>杂志用一篇“打脸专用文”,暴击了健帆生物用“误导性陈述”编造的600亿市值谎言》为标题的文章,质疑健帆生物的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产品及血液灌流技术在新冠肺炎重危患者救治中的有效性等。 12月29日,健帆生物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称,为避免对投资者构成误导,公司对上述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明确声明:文章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健帆生物指出,公司不存在文章中所提及的误导性陈述行为。 健帆生物是具有创新技术的血液净化产品提供商,主要从事血液灌流相关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健帆生物在半年报中称,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高,产品价格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产品的销售收入为7.8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0.75%,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健帆生物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的毛利率为88.46%,比上年同期增长0.57%。 健帆生物的毛利率直逼贵州茅台。健帆生物2019年年报显示,分产品来看,2019年,公司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的毛利率为88.44%;分行业来看,2019年,公司医疗器械制造业毛利率86.19%。 贵州茅台2019年年报显示,酒类毛利率为91.37%。 今年上半年,健帆生物实现营业收入8.70亿元,同比增长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亿元,同比增长44.11%。 公司上半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66%。健帆生物上半年的销售费用为1.71亿元,同比增长7.02%。其中,工资及福利费用7386.55万元,市场宣传推广费5758.06万元,差旅费2300.86万元,办公费1609.62万元,其他45.59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中国卫通(601698.SH)昨日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亿元(含本数),其中,30.00亿元用于卫星项目。今日,中国卫通股价开盘下跌,跌幅2.32%,报17.30元,盘中最低价报16.72元,跌幅达5.59%,最高报17.89元,涨幅1.02%。临近今日收盘,中国卫通股价小幅回升,收报17.72元,涨幅0.06%。 公告显示,中国卫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投资者,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亿元(含本数),其中,9.00亿元用于中星6D卫星项目,9.00亿元用于中星6E卫星项目,12.00亿元用于中星26号卫星项目,3.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中国卫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9.81%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果按发行上限发行4.00亿股测算,航天科技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1.64%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卫通表示,公司上述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保监罚决字〔2020〕84号)显示,经查,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人寿”)存在临时负责人超期履职的行为。 2017年4月13日,国联人寿董事会明确国联人寿总经理离职后由董事长丁武斌暂代。2017年4月14日,国联人寿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告“公司总经理一职由董事长丁武斌先生替代”。2017年4月19日,国联人寿向原中国保监会上报了《关于丁武斌担任临时负责人的报告》(国联寿发〔2017〕94号)。截至2020年8月3日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进场调查时,丁武斌仍兼任公司临时负责人。 上述临时负责人超期履职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对国联人寿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国联人寿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江苏无锡,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丁武斌。公司大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00%。 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保险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指定临时负责人,但临时负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一)原负责人辞职或者被撤职; (二)原负责人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三)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 临时负责人应当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当的能力,并不得有本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0〕84号 当事人: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丁武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授权,我局对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人寿)临时负责人超期履职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 2017年4月13日,国联人寿董事会明确国联人寿总经理离职后由董事长丁武斌暂代。2017年4月14日,国联人寿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告“公司总经理一职由董事长丁武斌先生替代”。2017年4月19日,国联人寿向原中国保监会上报了《关于丁武斌担任临时负责人的报告》(国联寿发〔2017〕94号)。截至2020年8月3日我局进场调查时,丁武斌仍兼任公司临时负责人。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情况说明、国联人寿公司领导分工文件、丁武斌签批的有关文件、丁武斌任职文件、公司章程、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临时负责人超期履职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对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