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股东大会议案全部被否后,9月17日下午,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相关股东对相关议案投否决或弃权票的具体原因,以及“公司认为仍不存在实控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股东为何否决议案? 9月16日下午,皖通科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包括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在内的6项议案均被否决。南方银谷作为公司内斗的核心参与方之一,对议案均投了反对票;新晋第三大股东王晟通过委托代理人,也对议案投了反对票。 当晚,皖通科技董秘潘大圣称,所有议案被否,暂时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比如,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主要涉及最迟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报,公司还有时间与各位股东沟通相关事项。按照流程,皖通科技董事会可将被否议案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尽管如此,但深交所依然关注公司股东不赞成议案的具体原因。 “我们都是干实业出身,此次投票是为了抗击‘蒙面’资本。”接近南方银谷的人士赵强(化名)称,“此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也证明了股东对现有管理团队的业绩表现很差的态度。” 2020年半年报显示,皖通科技上半年实现营收6.03亿元,同比下降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45万元,同比下降58.97%。 今年3月,皖通科技董事会曾通过议案,罢免了周发展(内斗一方,代表南方银谷)的董事长职务,随后选举李臻(内斗另一方)为副董事长、廖凯为董事长。由此,皖通科技内斗爆发,双方阵营在此后多次交锋,为了争夺上市公司控股权互不退让。 对此,深交所要求皖通科技说明,股东大会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对否决议案的后续安排及具体解决措施。 为何仍认定“无实控人”? 另一个让深交所关注的问题是,南方银谷作为皖通科技原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增至21.96%。这主要是因为南方银谷和易增辉结成一致行动人。按照双方于9月1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保障皖通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拟在公司相关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 此前,南方银谷与王中胜等3人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24.18%。当时,皖通科技认定,南方银谷是公司控股股东,周发展是公司实控人。但是,6月12日,南方银谷与王中胜等3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到期终止。皖通科技随即在8月22日公告称,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 皖通科技称,南方银谷与王中胜等3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任何一名股东均无法凭借其实际支配的股份,单独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无法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同时,任一股东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都无法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实际控制的要求。 如今,皖通科技的股东结构有变,形成三方势力,包括南方银谷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景源及未与其明确一致行动关系但交集颇多的福建广聚等股东,以及新晋第三大股东王晟。 对此,深交所要求皖通科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情况,核实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同时,皖通科技要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从股东之间存在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表决权委托、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的持股比例,以及股东之间的持股差距等方面,逐一举证说明公司认为仍不存在实控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9月17日晚,航锦科技公告,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余昊月”)9月16日与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新能实业”)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书》,新余昊月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股份,作价28.1亿元协议转让给武汉新能实业,以偿还前期借款。公告显示,截至上述协议签署日,武汉新能实业对新余昊月的债权总额为28.1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余昊月持有航锦科技1.9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卫洪江,武汉新能实业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债务重组完成后,武汉新能实业将持有航锦科技1.13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43%;新余昊月持有航锦科技849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1%。 公告显示,武汉新能实业法定代表人为姚可,实控人为武汉市国资委。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航锦科技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武汉新能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则变更为武汉市国资委。 航锦科技表示,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将为公司引入国有控股股东,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东结构,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产业、资金、人才等全方位支持,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武汉新能实业基于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产业布局,看好公司在高端芯片、通信产业以及北斗产业等领域的发展前景,对公司发展战略高度认可,希望借助自身的资源优势,帮助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航锦科技目前的北斗业务主要集中在武汉地区。今年以来,航锦科技成功收购北斗3核心芯片开发者武汉导航院43.66%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武汉导航院是我国北斗标准起草、修订和完善单位之一,其自主研发的北斗3基带射频一体化芯片已经完成实验室设计并达到预期效果,将为北斗导航通讯产业链提供核心基础器件。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7日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内蒙古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显示,北京长久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简称“长久车险销售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五条,内蒙古银保监局对该分公司警告并罚款5000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长久车险销售公司成立于2013年03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该公司为广西长久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广西长久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久集团”),持股比例为82.63%。 相关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五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未按规定制作、出示客户告知书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马欣)
9月17日晚,上交所披露了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科创板IPO首轮问询回复,涵盖了6大类27个问题,包括发行人股权结构、核心技术、行业竞争格局与市场地位、同业竞争等方面。吉利汽车表示,公司在48VMHEV轻混技术等多项汽车技术方面具有国际领先性。 9月1日晚,上交所受理吉利汽车科创板上市申请,吉利汽车拟融资200亿元,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华泰证券。 是否符合上市标准受关注 2020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将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的市值门槛由此前的2000亿元放低至200亿元,但必须是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 作为2004年通过借壳登陆香港市场的吉利汽车,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标准颇为关注。在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方面,吉利汽车表示,公司在48VMHEV轻混技术、弱势道路使用者(VRU)保护技术、1.0TD/1.0T高性能发动机、高效均质超稀薄燃烧发动机研发、智能驾驶技术等技术方面具有领先性。 吉利汽车作为传统造车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也颇受关注。公司称,目前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大量境内外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获得了多项科技奖励,参与承担了多项各级研发项目。在研发体系方面,公司研发方向覆盖乘用车重要核心技术及主流科技创新方向,拥有规模庞大的高水平研发团队。 在行业科技转型方面,公司积极推动新能源和电气化技术在车型产品中的应用,对相关领域的主流技术路线实现了全面的覆盖,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在汽车行业智能化背景下,公司已在电子电气架构、电控技术、自动驾驶、车联网等方面形成了多项自主核心技术,并具备完全自主开发软件的能力。 尚无法取得整车制造资质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乘用车相关业务的经营过程中,通过向吉利控股控制的目录公司销售整车成套件的方式,由目录公司进一步检测加工并取得乘用车整车合格证后销售给发行人,由发行人进行对外销售。这也意味着吉利汽车未取得整车制造资质。 对此,公司表示,根据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性规定,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受限于上述整车制造企业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公司作为红筹企业尚无法取得整车制造资质。公司在乘用车相关业务的经营过程中,通过向吉利控股控制的目录公司销售整车成套件的方式,由目录公司进一步检测加工并取得乘用车整车合格证后销售给发行人,由发行人进行对外销售。后续外商投资股比限制放开后,吉利汽车将有望获得整车制造资质,可直接从事整车的生产。 同时,公司也提示风险称,上述业务经营模式致使报告期各期公司与目录公司间存在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若相关产业政策及监管要求发生变化,使目录公司因无法持续保持其整车制造资质等原因,不再对公司的整车成套件进行检测加工,或将对公司业务模式及经营状况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布局新能源汽车各技术路线 针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吉利汽车在问询函中回复称,公司将从产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掌握核心技术、抢占前瞻技术制高点、以数字化驱动营销创新、建设全球型企业文化等方面实现发展。 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持续降低,行业将加速优胜劣汰。吉利汽车表示,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各技术路线进行了全面的布局,同时,公司积极加强新能源汽车相关核心零部件的技术布局。在电池方面,公司分别与LG和宁德时代成立合资公司,生产软包电池及硬包电池。公司已自主掌握了电池成组、电机控制器等相关技术,即将推出高效率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能力持续提升,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 针对新能源汽车各技术路线的具体布局,吉利汽车称,在48V轻混技术方面,目前公司正在研发第二代48V轻混系统,预计节油率将进一步提高,相关车型产品将于近期上市。在高电压油电混动技术(HEV及PHEV)方面,目前公司正在研发的第二代系统,采用专用发动机、专用双电机和变速箱的组合,目标节油率将达45%,相应的车型产品将于近期推出。在燃料电池技术方面,公司已经掌握了电堆控制系统和软件、整车集成等技术,即将开展小批量试产。
“2020沪市公司质量行”活动日前走进广州发展,广州发展董事长伍竹林介绍,广州发展深耕能源市场,得益于近几年能源业务转型升级取得成效,燃气和新能源业务不断发展,以及能源金融业务的增加,公司业绩增速不断提升。 面向未来,广州发展将继续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清洁能源装机比重在“十四五”期间预计达到70%。同时,公司将加强研发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天然气水合物、氢能及物联网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及技术转化,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新的核心竞争力。 业绩稳健增长 广州发展成立于1992年11月,1997年7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作为广州市属大型清洁能源供应商,广州发展深耕能源市场,致力于为社会提供经济、清洁、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和服务。随着广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壮大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规划,公司抓住机遇,通过扎实做好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等,不断发展壮大。 数据显示,上市23年来,公司资产从72亿元增长到424亿元,营业收入从21亿元增长到296亿元,总股本从6.66亿股增长到27.26亿股,长期保持持续发展态势。尤其是近几年,得益于公司能源业务转型升级取得成效,燃气和新能源业务不断发展,以及能源金融业务的增加,公司业绩增速不断提升。 今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业绩同比出现负增长,在建的重点项目也受到影响。伍竹林介绍,为减少疫情冲击,公司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大力进行市场开拓,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降本增效。随着疫情得到缓解,国内经济快速回暖,能源需求也不断增加,二季度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回升,上半年收入和利润实现双增长。 同时,公司在建重点项目于2月25日前全面复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目前各个项目建设步入正轨,已基本消除疫情带来的影响。下半年,公司各个项目正全力抓现场管理、抢进度。 加码清洁能源 “现在我们更加注重新发展理念,关注生态文明建设。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广州发展今后会继续加大清洁能源的发展力度和资源投入。”伍竹林表示,广州发展一直着力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在天然气、燃气发电、新能源等方面都进行了布局,新增投资侧重于清洁能源领域。 公司利用现有电源点选址,优先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对现有煤电机组开展供热、污泥耦合发电等综合能源改造,提高竞争力。依托公司金融平台提供的融资优势,快速推进项目并购和项目建设,加速实现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近几年,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目前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为92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5%,“十四五”期间预计达到70%。 在光伏发电方面,广州发展在光伏农业和光伏渔业方面自成特色,有效提高了光伏产业的附加值。公司下属企业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内光照资源较好的地区,如江门、河源、湛江等地,投资建设了10余个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除此之外,新能源公司在珠三角区域推广“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投资建设了近30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洁能源规模大幅增长的同时,公司着力投资补贴强度小或平价的项目,新能源业务对补贴的依赖程度不高,整体现金流状况良好。 目前,广州发展储备项目较充足,未来将结合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推进平价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和并购工作,积极参与新能源竞价项目工作,立足华南,着手在华北、华中、西南等地建立新能源基地,积极参与三北地区特高压配套基地项目,适时跟进海外大规模的新能源项目,推动新能源业务规模化发展。 加大研发投入 “作为能源企业,过去我们更多的是技术应用,现在我们认识到研发的重要性。这几年,我们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力争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伍竹林指出,近年来,广州发展顺应发展形势,围绕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需求,重点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天然气推广利用上持续发力,积极探索天然气水合物、氢能及物联网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及技术转化。同时,公司在体系建设、主体培育、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创新方面,不断加大投入。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近几年研发费用持续增长(2017年为7555万元,2018年为2.93亿元,2019年为4.5亿元),2020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62亿元,同比增长45.92%。公司设立广州发展集团研究院,与多家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持续推进研发创新体系建设,已建成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市级研发机构,13家企业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在节能环保、清洁化、低碳化、智能化等领域组织实施多项研发项目,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推动氢能开发利用、进口燃机技术消化吸收、天然气水合物储运等技术研发。 公司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投入,努力打造新的增长点,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及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创新服务于发展,技术服务于质量的机制;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布局、提升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水平、促进节能降耗与安全环保,对于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广州发展现阶段利用技术创新成果,在园区工业综合能源与配用电技术、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物联网智能燃气表产业化、新能源电站集中远程智能管理等方面进行拓展,已逐步取得成效。未来,公司还将围绕主营业务和政府关于氢能、天然气水合物及数字经济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探索,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头部物业公司在城市服务领域的扩展正在加速。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头部物业公司扩展城市服务领域动作频繁,多家公司和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不少上市物业公司管理层表示看好城市服务领域未来发展,多家公司将其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有研报称,城市服务领域有望进一步打开物管行业空间,提升未来3-5年的增长韧性。 扩展加速 就当前城市服务扩展方来看,头部物业公司较活跃。扩展过程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和地方政府合作;二是成立合资公司。 融创服务9月11日和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突破传统物业服务模式,聚焦物业资产管理发展方向。拟以科技、创新、智慧城市为核心,打造江西省最大的公众物业集成服务商。 8月底,万科物业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样拟成立合资公司。万科物业方面表示,将搭建“城市空间整合服务”平台,发挥各自的资源、管理优势,对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过程管控、市容环境管理、绿地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公共物业管理等业务进行一体化统筹运营,加速城市空间布局。 部分物业公司将城市服务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如佳兆业美好,将参与城市公共配套服务升级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支撑力和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之一。公司通过战略升级和品牌打造,加大对城市服务领域的布局。 金地集团在2020年中报中称,物业服务业务方面,金地物业启动“3+X”战略布局,打造“三横九纵”服务矩阵,公司住宅物业、商办物业、城市服务3大板块的基础物业服务实现了从社区走向城区。 中指物业事业部副总经理牛晓娟表示,城市服务有助于物业公司打开业务增量空间,扩展增值服务范围;物业公司通过承接公共管理服务,可扩大品牌影响力;城市服务复杂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可帮助公司提高资源统筹能力。 “随着城市治理更加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物业服务品牌企业凭借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成熟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深度参与现代化城市管理服务是大势所趋。”牛晓娟认为。 蓝海市场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物管行业经营收入7044亿元,仅第三方市政环卫就可为行业带来10%至20%的规模增量。 华泰证券研报称,5月以来物业公司频繁出圈城市服务,该趋势符合物业公司和政府的双重诉求。城市服务内容中市政环卫成主要触角,可为物管行业带来16%的营收增量。城市服务有望进一步打开物管行业空间,提升未来3-5年的增长韧性。 该研报称,2019年中国市政环卫(包括城市、县城和乡镇垃圾运营,等级公路清扫运营,城市绿化养护三个部分)市场规模为3171亿元,预计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7%,2024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352亿元。 招商积余常务副总经理谢水清认为,城市服务的本质是物业公司原有基础服务在业务和空间上的延伸,未来城市服务也许是万亿级市场。在商业模式上,或更加倾向于共同经营,和政府平台捆绑;行业竞争上,因城市服务涉及广,对物业公司要求高,未来合作可能增加,表现为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局面。在他看来,未来物业公司要做成平台、集成商,能够集合、优化社会资源。 招商积余在2020年中报中称,城市服务作为新的蓝海市场,成为各头部物业公司发展的新领域。公司上半年签约了华为外租物流园、深圳湾公园、松山湖生态园东区等项目,在新兴的城市服务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连接扩展了多个城市服务类项目。 除市场规模得到认可外,城市服务领域也得到物业公司的重视。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曾表示,要等到人们将万科物业当作“城市服务商”时,公司才会上市;且“没有千亿市值,万科物业不会上市。” 建业新生活副总裁兼物业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汪维清称,公司今年会完成18个城市的城市服务布局。他认为,就目前状态来看,城市服务对企业有一定的业绩贡献,最重要的是,城市服务领域会是企业的爆发点和增量。 时代邻里行政总裁王萌表示,公司会将城市公共服务项目独立于物管项目和市政环卫项目,未来将其作为一项新业务积极探索。随着社会化程度提高,政府相关服务增加,对公司来说,需要及时迎合相应需求。 规范发展 今年以来,多地修订了物管条例,完善、规范了物管制度。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出,强化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规范物业管理关键环节,强化对业主自治支持和监督,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建立物业第三方评估制度。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从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要求和规范。该修订草案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物业管理行业纳入本级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与物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完善政策扶持措施,促进物业管理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智能、绿色方向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业主共有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修改业主大会生效和表决门槛,降低业委会选举门槛,并强化对业委会的监督。 牛晓娟表示,相关政策出台有利于规范行业,让物业公司更好地参与到城市服务治理中;规范化的服务条例,有利于头部、精细化运营管理的物业公司发展,“城市服务对物业公司资源统筹和服务能力要求较高,头部公司凭借资源优势和高水平服务参与优势更加明显。在此情况下,或将促进物业行业集中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