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消息,近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信息变更,董明珠退出公司股东。今年1月时曾有消息指出董明珠、魏银仓等退出,但随后银隆新能源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知悉这种网站信息来源何处,公司的董事、监事没有任何变动,否认了董明珠、魏银仓等退出。 资料显示,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珠海,注册资本约11亿,法定代表人为赖信华,是一家以锂电池产业为经营核心,集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整车制造、智能电网储能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
晓非6月28日,获悉,左晖退出北京多家链家门店法人代表,包括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丽园路店,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南小街路分店,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狼垡路店。 值得关注的是,从今年伊始,贝壳找房董事长左晖频频退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序列。6月17日,左晖单日退任34家自如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最终受益人;3月21日,左晖退出7家商务咨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月9日,左晖退出“实际控制人”56家、退出“最终受益人”57家,共计113家。
几年前,资本疯抢保险牌照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但随着经济下行,企业资金状况趋紧,发展战略出现变化,近年,各类保险股权却是“门前冷落鞍马稀”。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有3家上市公司宣布退出设立保险公司,7家企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阿里拍卖等平台转让保险类股权。 根据Wind公告检索,2016年12月,拓维信息和莱美药业同时宣布参与爱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尔健康)的设立,各出资1.6亿元,分别持有爱尔健康16%股权。然而3年多之后,两家公司双双宣布退出设立爱尔健康。 两家公司未在公告中提及退出设立的原因,有会计人士分析称,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核心战略调整。以莱美药业为例,该公司2019年由盈转亏,核心战略进一步聚焦主业,持续收缩对外投资,已经陆续处置了多家子公司股权。 此外,2015年7月宣布设立大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爱人寿)的银江股份也在今年发布公告称,根据目前市场环境,结合公司“城市大脑”战略规划的调整,公司将聚焦主业,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重点投入主业相关的研发创新,经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参与设立大爱人寿的投资事项。 业内人士表示,近两年,上市公司频频退出设立保险公司,除了上市公司自身战略调整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公司的批设速度明显放缓了。2019年,监管部门除因需承接安邦财险而批设大家财险承外,未再新发放一张保险牌照,资本短期内也似乎难以看到获取新保险牌照的希望。 无独有偶,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资金状况趋紧,部分企业也打起了抛售保险股权的主意。记者注意到,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正在挂牌转让华农财险、安诚财险、北京赛福特保险代理及金联安保险经纪的股权。同时,今年以来,有3家企业在阿里拍卖平台转让信泰人寿、诚泰财险和民生人寿的股权。其中,民生人寿的拍卖尚未开始,另两家险企的股权转让均出现流拍。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等金融机构标的是非标准化的,存在交易前估值难、交易后经营难的问题。在交易前,潜在购买方也需要对被收购标的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在短时间内往往难以完成。此外,在金融严监管趋势下,股权门槛也比过去更高,行业更欢迎优质且有耐心的股东进入市场,对于投机取巧者避之唯恐不及,这也变相抬高了保险股权受让方的门槛。
图片来源:微摄 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今日在上海开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易纲:应对疫情的金融支持政策具有阶段性,要提前考虑适时退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说,我们认为疫情应对期间的金融支持政策具有阶段性,要注意政策设计要激励相融,防范道德风险,要关注政策的后遗症,总量要适度,并提前考虑政策工具的适时退出。 易纲还表示,全球机构投资者都能够方便的在上海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特别是当前中国经济基本面良好,货币政策仍在正常区间,人民币在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利率相比较人民币利率是最低的,但是对主要可兑换货币还保持较高利差,所以人民币资产对于全球资产配置有很大吸引力。 郭树清:中国不会搞赤字货币化和负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说,各国已经出台的财政金融刺激措施规模和力度之巨大,史无前例。在初期作用甚大,边际效用逐步在递减。目前来看,疫情还可能在一段较长时期内与我们的生活并行共存。我们知道,不少国家和地区还在谋划出台新的刺激措施。建议大家三思而行,应当为今后预留一定的政策空间。中国十分珍惜常规状态的货币财政政策,我们不会搞大水漫灌,更不会搞赤字货币化和负利率。 郭树清还表示,当今世界经济已高度一体化。制定和出台政策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沟通协调,平滑外溢风险,共同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特别是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对周边和全球的欠发达国家影响很大。在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中,美联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世界央行角色,对全球经济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制定政策时过于“内向”,就有可能侵蚀全球金融稳定的基础,也很可能会透支美元和美国信用。 易会满:疫情未消除前,全球主要市场剧烈震荡还可能继续出现 中国证监会主席、论坛共同轮值主席易会满在开幕致辞时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步伐,不仅没有因疫情而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目前,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外资股比限制提早全面放开,6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经顺利落地,QFII、RQFII全面取消额度限制。与境外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增强了相互信任,外资总体保持净流入。加快与境外监管机构合作,共同打击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保持定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科创板制度创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三板改革等重大举措正在落地实施。 易会满说,春节以来,全球主要市场接连发生历史罕见的剧烈震荡,在这一次疫情危机没有消除之前,这种情况还可能继续出现。
本报记者 周尚伃 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公募REITs正式启航,这是近些年在国家政策层面上,金融创新迈出的一大步,也是对正在我国遍地开花的PPP项目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中关村现代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郑建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REITs来了,这是解决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退出的一剂真正良药。” PPP发展过程中的 难点与痛点 PP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郑建平认为,“PPP模式是我国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领域升华改革的必然选择。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PPP模式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忽如一夜春风来’,PPP模式大面积推广就此展开。紧接着就是在全国‘千树万树梨花开’,至今已逾六个年头。由于地方政府的大干快上,PPP项目无论良莠一哄而上,其中不乏一些改头换面的伪PPP项目。‘乱象’自然催生国家整顿与严格管控,相关部委自2017年开始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对PPP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很多不规范PPP项目被清理出库,PPP开始发展减速,在规范探索中曲折前进。PPP依旧是今后长期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模式。” “可PPP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一直有一个难题和痛点,就是社会资本方的退出问题,特别是PPP项目完成建设期,进入运营期后,在存量PPP项目持续增加的阶段,将会越来越显得突出。”郑建平感叹道。 自PPP模式在国内推广以来,国家在相关政策和文件中强调应当丰富PPP项目投资的退出渠道,要为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的退出机制,但其实没有多少能够退出的路径可选择。在原有政策框架下,理论上无非有以下几种可退出模式:一是PPP项目特许经营到期移交退出,二是PPP项目公司(SPV)的股权转让,三是公开上市(IPO),四是资产证券化(ABS)。 对于以上四种模式,郑建平表示,“第一种到期移交退出,太过久远;第二种股权转让退出和第三种公开上市退出,实践中难度很大;唯有第四种资产证券化只能说比较有想象空间,但事实上进展非常缓慢。所以在原有政策框架下,PPP项目的退出其实一直就是老大难问题,只不过因为我国的多数PPP项目还处在建设期或刚刚开始运营期,这个问题没有特别凸显出来而已。” REITs是PPP项目退出的及时雨 而这次REITs政策的横空出世,正是PPP项目退出的及时雨。 郑建平解释称,“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就可以把收益已经稳定化的PPP项目优质资产,通过REITs转为由社会资金所持有,实现真实出售PPP项目资产的权益型REITs而成功退出。而对地方政府而言,REITs化的PPP基础设施并没有离开本地。特许经营的社会资本方把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收费道路桥梁、仓储物流等PPP项目资产卖给社会基金持有之后,地方并没有失去这些资产的使用功能。这些基础设施仍然为这个地方所服务,只不过持有人改变了。” 郑建平指出,“PPP项目的REITs不同于PPP资产证券化,PPP资产证券化(ABS)以项目收益权为标的是一种债权型产品,它本身需要信用背书,难以实现‘真实出表’,还要考虑与运营期限的时间错配问题。PPP资产证券化只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间接退出,无法成为‘风险隔离’的直接退出。而REITs是以PPP项目优质资产的一种股权型产品。它不再是由建设期的社会资本方持有债权,而是由社会投资人来持有这些有收益的资产,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完全退出。既然是股权完全转让,REITs无需考虑期限错配问题。让以施工建设为见长的社会资本,放下了退出顾虑,通过REITs转让资产,提前退出,回收资金后就可以投资新的PPP项目,这样更有利于发挥企业特长,而且让PPP领域的资金流动起来,反哺投资于于更多的PPP项目。所以把权益型REITs说成是能够解决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退出,大大提升PPP资产流动性的根本性金融工具,这一点也不为过。” “同时,PPP项目的资产,也为各类投资人提供了在PPP领域的投资选择,PPP基础设施类的优质资产就可以成为资本市场上的优质资产。REITs并非固定收益的债权产品,其收益率取决于PPP底层基础资产的运营收益,如果某PPP项目资产管理和运营地好,那么该项目就能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投资者的收益也就有保障。反之可能收益不那么好。在后疫情时代,全球都进入了利率下行通道,估计在较长的时期内,债权类产品,无论是债券还是各类资管产品,都不大可能有较高的收益率。而且经济的不景气,债权类产品违约不能兑付的风险也在增大。现在这种情况下,有基础设施类PPP底层资产做保障,还能产生稳定收益的REITs产品,是稳健型投资人不错的选择。REITs投资人可以是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险资等偏好长期投资的资本。也可以是普通投资人来投资REITs产品,对投资REITs的普通大众而言,很可能就是自己小区的水暖电热,自己走过的某段高速公路,自己乘坐的高铁地铁,也在为自己创造投资收益。”郑建平进一步表示。 郑建平最后指出,寻求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的退出问题,一直让业界同仁们“众里寻他千百度”,现在好了,横空出世的REITs就如“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让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提前退出容易多了,继而让PPP领域的优质资产转化为资金的流动性也大大加强了,还让投资人能够获得PPP项目的稳定收益,REITs对于我国PPP事业的发展意义非凡。(编辑 才山丹)
网贷天眼讯,4月15日,新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发布第三批自愿退出且网贷风险已出清机构名单的通知 。第三批名单公布的2家P2P平台为:克拉玛依广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新疆中钧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中说明,公告发布30日后,相关地(州、市)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机构名单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督促做好机构网站及移动互联网程序(APP)的关闭、经营范围变更成企业注销等事宜。 据了解,目前新疆发布的名单中已有21家P2P清退,其中19家为业务清零类,剩下的新疆校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僵尸类,新疆国泰万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取缔类。
原标题:该退就退 优胜劣汰(锐财经) 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题、推动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终于有了制度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明确将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方案将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大硬招建立破产制度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中国市场主体退出实践面临市场主体退出比例低、与市场主体规模和经济运行周期不相适应等突出问题。同时,随着居民债快速增长,与自然人相关债务问题愈发严重,一些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该负责人指出,此次改革方案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供给顶层设计的文件。改革方案通过三大关键举措推动破产制度建立。 一是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四方面举措: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强司法与行政协调配合,加强司法能力及中介机构建设。 二是建立庭外重组和预重整制度。从有效利用有限司法资源、维护企业营运价值、降低重组成本和提高重组灵活性等方面考虑,有必要建立庭外重组和预重整制度,并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与法庭内程序有效衔接。 三是做好破产配套的制度建设。改革方案提出,要完善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明确政府部门破产行政管理职能,以便理顺市场主体退出过程中的司法与行政关系。同时,加强破产审判专业人员和破产管理人队伍能力建设,将为化解破产案件受理难、审判难提供重要保障。 中国企业金融研究院院长巩宇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突破了企业破产法的局限,将破产对象扩大到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社团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将有利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同时,也将为下一步破产法的修订进行社会摸底、积累经验。” 解救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 首次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引发广泛关注。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一直以来由于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缺失,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堪企业破产导致的债务重负,致使部分企业应退不退。同时,合理免责机制的缺乏,也导致了一些暴力催收、当事人犯罪跑路自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此次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是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诚实守信的个人提供债务重组机会,促进债务人继续创业创新,同时起到防范居民部门债务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前提是任何人不得恶意逃废债。 巩宇航认为:“基于破产法原理,个人破产制度必然具有惩罚逃废债和破产保护双向修复功能,打击与挽救、约束与激励并用,将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从债务泥淖中解救出来。” 值得注意的是,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系统性工作。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强调,这一制度需立法先行而后逐步推开,当前重点任务是在充分建立社会共识基础上推动个人破产立法。 “僵尸企业”加快退出 哪些企业将加快退出? 改革方案明确,完善以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为代表的特殊主体和特定领域的退出制度。 国企方面,改革方案提出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有企业,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不得通过违规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方式维系“僵尸企业”生存,有效解决国有“僵尸企业”不愿退出的问题。国有企业退出时,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担超出出资额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指出,完善国有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处置“僵尸企业”和加快“三去一降一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方面,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问题金融机构退出过程中接管、重组、撤销、破产处置程序和机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主体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和多层次退出路径。此外,还将及时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的作用,并建立金融机构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明确风险处置的触发条件,制定退出风险处置预案。 李曙光认为,金融机构破产机制的建立并不会损害市场信心,相反会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调整金融业结构、分散与规避金融业界风险,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