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今年年内将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的一个亮点,是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的第一张负面清单。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这一重大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的特定背景下,发挥海南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根本要求,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实际行动。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所谓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由港”),是指设在国家与地区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因此,海南自由港建设中的跨境资金流动如何自由便利,金融开放、尤其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国际化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倍受关注。 人民币可兑换并非海南自由港的急迫事项 《方案》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部分开宗明义地指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这与大家一般认为,在自由港率先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国际化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仍服从于国家《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和《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的两个纲领性文件中,关于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部署。 特别是《方案》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目标:第一阶段,到2025年,将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第二阶段,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第三阶段,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由此可见,跨境资金流动的自由便利主要是第二阶段才加紧实施,而非是海南自由港建设中非常急迫的事项。 一方面,这符合所谓木桶原理,即最短的那根木板决定了这个桶能够装多少水。目前全世界有130多个自由贸易港和2000多个与自由贸易港内涵和功能相似的自由经济区域。其中,香港、新加坡、鹿特丹、迪拜等,都是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港。这些自由港跨境资金可以自由进出,但这些地区本就没有或基本没有金融外汇管制,跨境资金自由进出并非是对自由港特殊的优惠政策。在我国资本账户开放还没有时间表的情况下,显然,海南自由港的资本项目可兑换也不可能走得太快、太远。 另一方面,鉴于海南目前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第一阶段主要是通过贸易投资的便利化培育实体经济,固本培元;第二阶段的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才能够更好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避免脱实向虚。 海南自由港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冲突 《方案》提出了七方面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二是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和服务贸易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三是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四是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五是在跨境证券投融资领域,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简化汇兑管理。六是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结算中心。七是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稳步拓宽多种形式的产业融资渠道,放宽外资企业资本金使用范围,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 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资本流动自由化通则》的经验,资本账户开放或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是负面清单管理,允许是原则、限制是例外。而前述七项措施都是正面清单列示,显然与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还有一定差距。 同时,这七项政策措施大都不是为海南自由港量身定做的。如第一项措施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已经开始实施;第二项措施的情况是,目前外汇管理的真实性审核已经从规则监管转向原则监管,强调银行要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调查”的展业原则;第三至五项资本项目收付和汇兑便利化措施,在其他自贸区甚至区外已经开始试点或者全国推广;第六项措施,去年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已公布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至于相关机构能否在海南落地,取决于海南当地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至于交易所之类的金融基础设施能否在海南落地,取决于国家顶层设计;第七项措施其他地区也能实施,如粤港澳大湾区围绕国际科创中心定位就有一系列的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措施安排。此外,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些金融开放试点内容,在海南自由港建设中并没有涉及(见表1和表2)。从这个意义上讲,海南自由港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并不冲突,更谈不上要替代其他的国际金融中心。市场切莫过度解读。 表1: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表2: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最后,海南自由港建设始终强调要在“管得住”的基础上再“放得开”,故在坚持分步骤分阶段,把控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节奏的同时,坚持自由贸易港中的“自由”是有限度的,其底线就是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放开的同时监管也要跟上。为此,《方案》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突出强调,要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自由贸易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统称“三反”)审查,研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特别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和“三反”审查安排,未来将成为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重要手段,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们要在过渡期内逐渐积累这方面的经验。 海南自由港重点是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看完上述分析,有人可能会比较失望。但是,笔者认为,这无损海南自由港成为中国制度型对外开放高地的总体战略部署。 海南自由港的政策优势或者吸引力,不在于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政策的先人一步,而在于在同等金融开放政策条件下,海南的人员自由流动(免签入境和低税率政策)、货物自由流动(零关税政策)、投资自由便利(低税率和零门槛政策)、运输往来便利(船籍港和船旗国政策)、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零税率、低税率、简税制)和法治制度(海南自由港法),等等。 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通过在上述方面学习借鉴国际知名自由贸易港先进经验,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体系,将有利于为我国更深层次地适应和运用并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供重要平台。 与此同时,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到本世纪中叶之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动力支持下,中国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国际化方面也会行稳致远。 本文原发于腾讯
导语:奶粉作为保障中国婴儿未来的产品,不应该被当做信息“人血馒头”来贩卖。 当一个人说的话被曲解、被断章取义、被添油加醋时,谣言就此诞生了。残酷的是,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至于真相是啥,不重要。与此同时,更多投机者还把谣言大肆宣称,借此误导第三方受众,并从中获利。 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01 情绪流量 近日,人大代表李翠枝的两会议案,被部分媒体“断章取义”,经过一些人的“加工渲染”,成功转化成了一拨“情绪流量”。凭空产生了诸如“封堵跨境婴幼儿奶粉”“搞国内奶企垄断”等等“罪名”。 李代表是伊利集团质量检测控制中心主任,她议案的完整表述是:“对跨境电商的增值税,与国内销售和一般贸易进口采取一样的税率征收,或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商品清单中剔除,维持公平竞争环境。”投射的恰好是中国奶粉消费市场现状。 中国的奶粉市场目前主要“流通”四类奶粉:国产、国行、海淘(跨境电商)、代购。 其中,海淘(跨境电商)就是李翠枝踩中的“雷”。 目前,跨境电商中奶粉的模式是:国外的原料+中国乳企(或中资海外乳企)代工。但问题在于,它是在国外以生产国标准生产加工,但不符合中国国标,入境时只检疫不检验。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检疫不检测呢? 这里要补充一个知识点——一直以来,我国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是基于传统的进口食品交易模式来实施的。也就是说,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要经过备案、报关、检验检疫等一系列严格的把控,才能进口上架。 但是,这一限制并不针对跨境电商奶粉。按照目前跨境电商的相关政策规定,跨境电商奶粉绕开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出台)。 这相当于绕开了国外工厂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要求、配方注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监管要求、每月抽检等等关乎奶粉“生死”的问题。 可以这么说,对于各个环节的监管检测,跨境电商都规避了,从而导致此类奶粉的安全风险被忽视。更不说奶粉作为最为敏感的消费品类,应该进行严格的把关。 安全风险不言而喻。针对这“不安全”问题,李翠枝提出了针对性的议案,本质是为了保证安全质量,一视同仁,规范市场秩序。 更何况,如果恰好有人利用漏洞,作为“山寨”洋奶粉的捷径进入中国市场,必然成为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 02 自主模式皆有优势 此次对李翠枝议案的热议,让奶粉行业重回公众关注焦点。关于奶粉消费市场和行业,还可以说点别的事。 就四大主流类别来看,代购奶粉也是有短板的:首先是洋配方不适合中国胃。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我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准与国际接轨,是根据中国人体质和健康需要制定的。” 值得补充的一个知识是:我国目前执行的是婴幼乳粉的第四代标准,标准内许多指标等同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标准,有些指标则是codex没有的,例如乳清蛋白要占蛋白总量的60%,提出了氨基酸模式,乳糖要占碳水化合物的90%等。 其次,盲目相信洋品牌,让许多妈妈相信洋品牌的质量一定过关。很多不法商人,正是利用这种信任,让一些假冒洋品牌,“山寨”洋品牌大行其道。 相比之下,中国奶粉的优势在于:有规则制约和供应链自主可控。 以上两点可以展开说说。 上文提到过,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制度:无论是国产品牌还是洋奶粉,如果想要在中国市场出售,必须获得产品注册证书,未注册者将被勒令退出市场。 原则上,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这套注册制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管理办法。而配方注册制的目的很明确:提高准入门槛,防止杂牌进入市场,优化奶粉质量。 国有品牌的优势在于产业链自主可控。为了从源头控制奶源,大型乳企都拥有自己的牧场,自己产奶,并完成产生、加工、质检的整个流程。相比代工模式,这种从源头把关的自主模式,优势非常明显。 03 “隧道效应” 无独有偶,这两天关于华为“公主”已被释放的消息传遍全网。尽管从开庭时间看,这是一则使用基本常识就可以辨别的假消息,但很多人依然选择了相信谣言。 在这个被碎片化信息“侵染”的时代,大多数人正在丧失对于信息的过滤能力。“选择相信我们愿意相信的”,可能已经成为每位信息接收者的“病症”。这就是学术界所说的“隧道效应”。 难怪有专家称,移动互联网时代,全球民众的智商都在降低。 数字或许可以更加直观地体现——据统计,腾讯微信平台2018年全年共拦截谣言8.4万多条,辟谣文章阅读量近11亿次。数量之多、频次之高,足以体现谣言在这个信息过载时代的“分量”。 回到文章的开头,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一些人利用了信息偏差,模糊焦点,将本该讨论的重点从“跨境电商”带来的“乱象”转移到其他方面,并借此“策划”了这一场“情绪流量”运动。 但奶粉作为保障中国婴儿未来的产品,不应该被当做信息“人血馒头”来贩卖。
近日,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到投融资便利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相关改革措施。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意味着大湾区金融深度融合正在由‘规划图’向‘施工图’演变,这是资本项下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湾区资金流通 向“施工图”演变 资本自由进出,是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全球最具有影响力金融中心的基础,目前大湾区内港澳与珠三角之间的外汇经常性项目已经放开,香港与珠三角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也较为普遍,但出于对外汇平衡、稳定汇率、防止资本外流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国家相关部门仍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定外资进入内地准入条件和门槛。 此次《意见》关于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出台了12条举措,包括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等,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等具体要求。 任志宏向记者表示,“这是个标志性事件,这意味着我国资本项下管制的根本性突破,以前都是原则性描述,规划蓝图,没有具体的落地实践政策,尤其是产品、服务等类别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但现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两地居民可以互买理财,由于香港是全球自由贸易金融中心,这就意味着大湾区居民可以到香港购买全球资产,这个政策是双向开放的,港澳居民也能享受大湾区改革开放的红利,大湾区跨境理财是个突破性举措,正在有限尝试下逐步打破资本项下管制。这就是资本项下实现资金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认为,此前我国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又决定在大湾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表明我国已经明显强化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了用弹性汇率自动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资本管制的必要性正在逐步降低,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提速。 不过在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宏观金融稳定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王健眼里,最大的问题还是额度,因为不可能把额度完全放开。在他看来,整个资本流动风险依然存在,短期内资本的大进大出是不允许的,但是跨境理财机制如果在若干条件限制下应该是可以的,“允许大湾区的居民投资,但是这个钱确实要是在大湾区居民的钱,不能说这个居民的亲戚朋友,也都借用这个通道去投资,那就完全沦为一个资本外流的渠道了。”王健说。 针对跨境理财的额度问题,中泰国际(香港)分析师颜招骏认为,届时跨境理财产品设计上可能会仿照互联互通机制,在同一管道下进行资金流通,又能防止资本外流,资金可能会由两边结算中心进行清算。 “总体而言,虽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已经具备了大湾区实行内外资金自由流动、双向放开的基本条件。”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张思平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香港金管局正与内地相关部门探讨在大湾区内先行先试跨境“理财通”的计划,以满足区内居民快速增长的跨境理财服务需求,这将是继沪深港通、债券通之后内地与香港之间另一项金融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 推进资金融通 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体而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渣打银行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兼集团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行政总裁洪丕正向记者表示,《意见》进一步落实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港股00737)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决心和措施,渣打银行计划在大湾区加大投入,相关大湾区项目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大湾区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推进互联互通,无论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快递系统,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创新和新兴产业都需要大量融资,也离不开大量融资,离不开金融支持,也更能给扎根大湾区的金融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但大湾区发展真正要做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前提就是要实现资本要素的自由流通。目前大湾区有三种货币、三种汇率制度、三种资本流动管理方式,而要实现大湾区内的资金流通亟需制度创新来打通三地金融体系。 马骏表示,《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令跨国企业资金调拨方式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马骏认为,《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内地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基金、允许港澳机构通过QFLP在大湾区参与设立PE和VC基金”等措施,这些都属于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一旦取得好的经验,就可以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开。
伴随着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建的建成使用,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方面都已经实现了“通”,而湾区资金流的“通”成了眼下最迫切的任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为构建“金融跨境大桥”指明了方向。 “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认为,《意见》释放了多个信号,并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开放的现实需要。 互联互通新阶段 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推进,跨境投资发展已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准入及准出的阶段,即QFII、QDII、RQFII三种直接投资管道。在这个阶段中,因制度限制、资金划拨等原因,国外资金量进入有限。 伴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陆续开通,跨境投资进入互联互通时代。这一机制解决了跨境资金需求与制度差异的矛盾。在跨境投资中,通过沪港通、深港通进行转变,内地资本成功连通了全球市场。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港股00737)规划纲要对金融发展与融合做出了一系列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华南地区券商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在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过程中,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例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引入港澳地区股权资金支持大湾区项目建设;复制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成功搭建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沪深港通平稳运行等。 当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资本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对跨境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 恒大研究院报告指出,从现实看,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便利度越来越高,资金流还不够,信息流最薄弱。粤港澳大湾区下一步合作重点之一在于推进湾区内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协同、城市金融功能错位互补,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稳步增长。 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金融业双向开放程度不平衡,跨境资金流动不畅,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 如何进一步畅通“资金流”,让“天堑变通途”适应粤港澳大湾区新需求,《意见》指明了构建“金融跨境大桥”的方向。沈建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积极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例如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同时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意见》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 金融业如何发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当前国内金融市场仍然是一个典型的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这一体系与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存量规模巨大是有密切关系的。 “为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从前期粗放式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方式转型。而创新驱动的增长模式形成,需要一个由直接融资主导的、对创新风险容忍度更高的金融市场的支持。”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与此同时,如何让国内居民家庭和国际投资者以更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中国经济发展,从中国经济增长中获得财富保值增值的渠道,也是各界一直关切的问题。 该研究员认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金融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的发展壮大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金融要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服务湾区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境内外金融体系的沟通桥梁,将境外经济金融资源引进来,同时也帮助境内经济金融资源有序向外输出。 为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地方监管层也在发力。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晓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支持深交所与港交所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深港通”中ETF指数基金、债券等投资品种范围,积极探索“理财通”试点,完善在大湾区内建设港澳保险服务中心方案,推动粤港澳三地车险“等效互认”。 对于这一诚意十足,分量够重的政策“大礼包”,市场一致认为将让粤港澳大湾区整体金融环境变得更有活力。 光银国际表示,目前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仅停留在部分股份的部分交易上,并没有拓宽至新股市场。如果完善港股通能够使得境内资本可以进入到一级市场的话,我们相信将会吸引更多的南下资金进入港股新股市场,投行业务下的IPO业务将获利。同时,《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相信也会有更多的内地优质公司选择在香港上市,中资投行所拥有的优势也将被放大。长远而言,境外金融机构或可借IPO吸纳更多内地客户,港股的竞争力也进一步增加。 对于市场一直期待的“债券南向通”,光银国际认为,这一次《意见》中明确表示将研究拓展“南向通”的开启,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无疑利好中资机构的投行业务,投资渠道拓宽直接刺激投资需求增加,相信会有更多的境外资本通过“债券通”进入境内债券市场。此外,投行也将与境内外银行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一方面,引荐更多的境外资本入境投资;另一方面,也可吸引更多的境内资本关注并投资包括美元债在内的债券产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行情601601,诊股)(港股02601)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建议,应允许寿险公司在上海试点开办能用外币理赔给付的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主体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 利用保险理赔支付境外医疗费用 周燕芳指出,我国居民在海外经商、求学的数量在增加,部分高收入人群罹患重疾也寻求赴海外医疗,对这两类人群跨境医疗的风险保障存在缺口。跨境健康保障的供给需要通过保险业务创新解决。 周燕芳建议,首先,允许创新开发跨境人民币保险。该产品主要创新点为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政策,在离岸市场投资人民币资产或换成相应外币投资于外币市场,实现保险资金跨境流动,使得产品具备外币理赔功能,以满足客户境外医疗费用的保障需求。 其次,出台在上海试点跨境人民币保险的指导意见。跨境人民币保险的创新和推出需要得到央行和市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及指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应就如何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及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开发创新型保险产品提供指导意见,尽快推动跨境人民币保险在上海的创新试点,为全国金融业改革创新积累经验。 再次,提供相应外汇管理政策支持。建议允许寿险公司试点经营涉及长期外汇管理相关的保险业务,允许寿险公司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在离岸市场换成相应的外币投资到海外市场或境外人民币市场,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保障收益,该业务资金管理金额应当不受公司的QDII额度限制。 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 周燕芳认为,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科创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层面筹融资难、无形资产保障缺失、专业人员风险大保障低、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痛点。 周燕芳建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主体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我国科创行业的经营风险具有特殊性,除了保障需求更需要专业服务,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并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科创保险组织。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科创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 健全科技保险的管理体系,建立政企合作机制,搭建科创服务平台。适时建立统一领导的科技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全国科技保险发展,加强对科技保险风险的研究,打破信息壁垒,整合各方资源,为保险产品定价提供统一数据平台。在地方层面,建立以政府牵头,科委部门、保险机构等多方联动的合作平台,将风险补偿机制与科技服务机制有机结合,建立科技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科创风险多层分散机制。构建商业再保险、资本市场资金和国家财政救助相结合的多层级大灾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利用再保险机制分散风险,同时创新风险分散机制,引导和吸引资本市场资金参与到大灾风险分散中,并通过政府转移支付商业化运作形成损失共担机制转移风险。 她还建议,给予税收优惠和完善财政补贴办法,提高科创企业投保积极性。将科创保险保费纳入企业税前扣除的范围,鼓励企业参与投保。完善财政补贴办法,加大财政补贴分担比例,实行适度差异化的补贴方式,改进研究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补贴资金转化为保险保费补贴。
近日,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到投融资便利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相关改革措施。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意味着大湾区金融深度融合正在由‘规划图’向‘施工图’演变,这是资本项下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湾区资金流通 向“施工图”演变 资本自由进出,是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全球最具有影响力金融中心的基础,目前大湾区内港澳与珠三角之间的外汇经常性项目已经放开,香港与珠三角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也较为普遍,但出于对外汇平衡、稳定汇率、防止资本外流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国家相关部门仍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定外资进入内地准入条件和门槛。 此次《意见》关于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出台了12条举措,包括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等,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等具体要求。 任志宏向记者表示,“这是个标志性事件,这意味着我国资本项下管制的根本性突破,以前都是原则性描述,规划蓝图,没有具体的落地实践政策,尤其是产品、服务等类别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但现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两地居民可以互买理财,由于香港是全球自由贸易金融中心,这就意味着大湾区居民可以到香港购买全球资产,这个政策是双向开放的,港澳居民也能享受大湾区改革开放的红利,大湾区跨境理财是个突破性举措,正在有限尝试下逐步打破资本项下管制。这就是资本项下实现资金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认为,此前我国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又决定在大湾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表明我国已经明显强化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了用弹性汇率自动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资本管制的必要性正在逐步降低,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提速。 不过在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宏观金融稳定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王健眼里,最大的问题还是额度,因为不可能把额度完全放开。在他看来,整个资本流动风险依然存在,短期内资本的大进大出是不允许的,但是跨境理财机制如果在若干条件限制下应该是可以的,“允许大湾区的居民投资,但是这个钱确实要是在大湾区居民的钱,不能说这个居民的亲戚朋友,也都借用这个通道去投资,那就完全沦为一个资本外流的渠道了。”王健说。 针对跨境理财的额度问题,中泰国际(香港)分析师颜招骏认为,届时跨境理财产品设计上可能会仿照互联互通机制,在同一管道下进行资金流通,又能防止资本外流,资金可能会由两边结算中心进行清算。 “总体而言,虽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已经具备了大湾区实行内外资金自由流动、双向放开的基本条件。”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张思平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香港金管局正与内地相关部门探讨在大湾区内先行先试跨境“理财通”的计划,以满足区内居民快速增长的跨境理财服务需求,这将是继沪深港通、债券通之后内地与香港之间另一项金融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 推进资金融通 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体而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渣打银行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兼集团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行政总裁洪丕正向记者表示,《意见》进一步落实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00737)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决心和措施,渣打银行计划在大湾区加大投入,相关大湾区项目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大湾区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推进互联互通,无论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快递系统,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创新和新兴产业都需要大量融资,也离不开大量融资,离不开金融支持,也更能给扎根大湾区的金融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但大湾区发展真正要做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前提就是要实现资本要素的自由流通。目前大湾区有三种货币、三种汇率制度、三种资本流动管理方式,而要实现大湾区内的资金流通亟需制度创新来打通三地金融体系。 马骏表示,《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令跨国企业资金调拨方式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马骏认为,《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内地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基金、允许港澳机构通过QFLP在大湾区参与设立PE和VC基金”等措施,这些都属于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一旦取得好的经验,就可以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