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建的建成使用,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方面都已经实现了“通”,而湾区资金流的“通”成了眼下最迫切的任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为构建“金融跨境大桥”指明了方向。 “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认为,《意见》释放了多个信号,并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开放的现实需要。 互联互通新阶段 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推进,跨境投资发展已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准入及准出的阶段,即QFII、QDII、RQFII三种直接投资管道。在这个阶段中,因制度限制、资金划拨等原因,国外资金量进入有限。 伴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陆续开通,跨境投资进入互联互通时代。这一机制解决了跨境资金需求与制度差异的矛盾。在跨境投资中,通过沪港通、深港通进行转变,内地资本成功连通了全球市场。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00737)规划纲要对金融发展与融合做出了一系列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华南地区券商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在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过程中,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例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引入港澳地区股权资金支持大湾区项目建设;复制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成功搭建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沪深港通平稳运行等。 当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资本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对跨境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 恒大研究院报告指出,从现实看,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便利度越来越高,资金流还不够,信息流最薄弱。粤港澳大湾区下一步合作重点之一在于推进湾区内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协同、城市金融功能错位互补,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稳步增长。 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金融业双向开放程度不平衡,跨境资金流动不畅,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 如何进一步畅通“资金流”,让“天堑变通途”适应粤港澳大湾区新需求,《意见》指明了构建“金融跨境大桥”的方向。沈建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积极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例如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同时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意见》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 金融业如何发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当前国内金融市场仍然是一个典型的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这一体系与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存量规模巨大是有密切关系的。 “为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从前期粗放式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方式转型。而创新驱动的增长模式形成,需要一个由直接融资主导的、对创新风险容忍度更高的金融市场的支持。”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与此同时,如何让国内居民家庭和国际投资者以更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中国经济发展,从中国经济增长中获得财富保值增值的渠道,也是各界一直关切的问题。 该研究员认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金融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的发展壮大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金融要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服务湾区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境内外金融体系的沟通桥梁,将境外经济金融资源引进来,同时也帮助境内经济金融资源有序向外输出。 为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地方监管层也在发力。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晓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支持深交所与港交所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深港通”中ETF指数基金、债券等投资品种范围,积极探索“理财通”试点,完善在大湾区内建设港澳保险服务中心方案,推动粤港澳三地车险“等效互认”。 对于这一诚意十足,分量够重的政策“大礼包”,市场一致认为将让粤港澳大湾区整体金融环境变得更有活力。 光银国际表示,目前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仅停留在部分股份的部分交易上,并没有拓宽至新股市场。如果完善港股通能够使得境内资本可以进入到一级市场的话,我们相信将会吸引更多的南下资金进入港股新股市场,投行业务下的IPO业务将获利。同时,《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相信也会有更多的内地优质公司选择在香港上市,中资投行所拥有的优势也将被放大。长远而言,境外金融机构或可借IPO吸纳更多内地客户,港股的竞争力也进一步增加。 对于市场一直期待的“债券南向通”,光银国际认为,这一次《意见》中明确表示将研究拓展“南向通”的开启,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无疑利好中资机构的投行业务,投资渠道拓宽直接刺激投资需求增加,相信会有更多的境外资本通过“债券通”进入境内债券市场。此外,投行也将与境内外银行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一方面,引荐更多的境外资本入境投资;另一方面,也可吸引更多的境内资本关注并投资包括美元债在内的债券产品。
5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批复指出,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批复》指出,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更好地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 《批复》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记者了解到,我国正在酝酿更多支持举措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一步发展。4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外贸发展新亮点。当前传统外贸受到疫情较大冲击,必须更大发挥跨境电商独特优势,以新业态助力外贸克难前行。会议决定,在已设立59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再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证监会澄清:沪伦通被叫停报道不实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沪伦通项目已暂停,就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昨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有关报道并不属实。 常德鹏表示,沪伦通是中国资本市场自主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拓宽双向跨境投融资渠道、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自2019年6月开通以来,沪伦通运行正常。目前,华泰证券全球存托凭证(GDR)的交易和跨境转换业务正常开展。境内有一些企业对通过沪伦通渠道跨境挂牌上市表示了兴趣。 权威统计显示,截至昨天,共有11家英国券商完成了跨境转换机构备案,2家境外存托机构和6家中资银行完成了存托人备案。 “相关媒体所谓中国政府暂时叫停沪伦通机制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情况的。”常德鹏说,证监会也注意到,相关公司近期推迟了沪伦通发行上市计划,“我们尊重企业根据融资发展需要与市场运行情况,对上市时间安排进行自主决策。”他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完善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跨境监管合作,以互利共赢的开放举措,支持促进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跨境贸易+区块链 “链”出效率和信用 “以往跨境贸易手续和单证都很复杂,我们实际通关需要提供大概15个附件,这些单证往往是重复的。通过区块链应用平台,车辆从海外采购、物流订舱、海上运输、到港拆箱、入保税仓等所有环节信息在报关的时候不需要企业再重复提供,可以从区块链平台上直接获取,大大减少了人为操作,避免传递中造成的错误或遗漏,提升了整个业务流程的效率,减少了沟通成本。”一家平行进口汽车服务公司财务总监丁玲对天津海关最新应用的“TBC区块链跨境贸易直通车”点赞。 2018年以来,在海关总署与天津海关、天津口岸办共同努力下,联合贸易、物流、金融、科技各单位,于2019年4月17日率先实现全球第一个国家、全国第一个城市、全国第一个地方关区,将区块链应用于跨境贸易全流程。天津海关副关长王利兵表示:“不仅区块链技术平台实现了落地运行,而且区块链平台上的金融创新、监管创新都得到了落地和验证。” 便利多方,区块链大显身手 跨境贸易全链条参与方众多,每一个环节之中都有不同的程序和制度,缺乏高效运行的协同能力,使得贸易程序异常复杂和繁琐,各参与方之间沟通成本和信任成本极高。 2017年我国在190个经济体中,跨境贸易营商便利指标排名第97位,经过一年的简化单证的努力,2018年排名第65位,但仍与第一贸易大国的身份不符,也制约了跨境贸易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的发展。 “海关既有服务功能,又有监管功能,怎么能做到既便利又达到监管的目的?”负责搭建“TBC区块链跨境贸易直通车”平台的微观(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OO石卓说,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去中心化、共识机制和加密算法的天然技术特点,为解决跨境贸易中的困境提供可行的答案。 海运+陆路物流,承担了绝大部分跨境贸易交易量,因此周期长、多次转手,都增加了货物数量、安全性和质量保证的监管困局,经常出现物流运输方和贸易方相互指责,却无法追踪确权的问题。“而在区块链跨境贸易平台上,所有的贸易参与方,可被归纳分类在贸易、金融、物流、监管四大业务域。一单跨境贸易的交付过程,包括签订合同、出口国境内委托承运(包括海、陆、空运)、仓储、通关、进口国境内承运、结算、融资、保险及缴付关税10大环节,并伴随着随附单证产生了关键数据,如品类、数量、价值,重量、单位、物理性状等。”石卓介绍说,把这些关键数据加密上传到区块链,在交叉的网状点对点传输过程中,自动对所有的关键信息进行比对,形成共识后将该交易信息分布存储在所有节点上。通过这种共识效应、不可篡改和可回溯特性,跨境贸易利益相关方避免了赔付、贷款、交税等环节产生差异,形成对可信数据一致性的认可,一旦出现问题,即可实现可追踪可确责。 提高精度,改变监管视角 传统监管模式,因贸易环节繁杂、参与角色众多、利益互斥等因素,监管方无法实时获知或监管整个贸易流程,只能对传统报关行提供的结果数据进行验证,而验证结果数据须投入大量的人力、设备、系统等,监管成本巨大。 区块链平台可以让监管部门的“视角”贯穿整个贸易过程,区块链平台对每一个贸易环节的数据进行前后交叉比对,形成不可篡改的、带有时间戳、清晰责任人的贸易“可信过程数据”,而实时过程数据的价值远远大于传统报关行提供的结果数据。跨境贸易企业从“被动查验监管模式”转变为“主动采集验证监管模式”,大大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与精度。 “以海关关检人员使用的辅助交易系统为例,过去关检人员每天要审大量的单据,里面包含成千上万个字节,哪些是要重点关注的?”石卓解释说,平台把物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分析大数据技术结合在一起,既保障了数据高质量,又可以交叉认证、自动分析,还可以将单据分析结果自动提示给关检人员,提示哪些监控字段的数据不相符以便重点查看。 上链增信,赋能主体信用 天津商业经济研究会会长钱伟荣表示,TBC区块链跨境贸易直通车,不仅有贸易双方或多方,也有运输物流、银行、海关。贸易企业上链后,在区块链平台上贡献诚信贸易数据,金融机构对贸易企业的信任度将大大提升,从而,释放基于区块链平台上交易数据的低门槛优质科技金融产品,精准赋能诚信贸易企业,贸易企业不再面临融资难、融资门槛高的困境。 从金融机构角度看,可信数据是第一生产资料,在全球,区块链技术被金融机构广泛承认与应用,正是因为其不可篡改的特性,区块链平台是金融机构获取可信数据最为安全可靠的来源。金融机构借助区块链的属性特征,结合传统的风控手段,甚至将传统风控数据挪至区块链平台之上,区块链+传统风控相互加持,金融风控视角贯穿整个贸易过程,对企业的信任度大大提升;对资金、货物、货权的把控力度大大提升;资金、货物、货权的安全性整体加大,从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降低贷款门槛,实现资金流动性的提升。银行、保险、供应链金融企业等诸多金融机构在第三方区块链平台上将围绕“安全、可信、可控”展开科技金融创新产品的竞争,科技金融精准赋能诚信企业,普惠金融将不再是句空话。
云南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突破5000亿元 新华社昆明10月25日电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消息,云南省自2010年成为中国第二批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地区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发展,截至今年9月末,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5021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经纬介绍,启动试点以来,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不断扩大。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已形成以云南为枢纽,辐射东南亚、南亚的结算网络,有效促进了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发展。截至9月末,云南省与境外92个国家或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其中“一带一路”国家36个,境外银行在云南省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85户,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1760户。 同时,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已从试点初期的边境贸易拓展到全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投融资领域,结算主体从企业延伸至个人。截至9月末,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云南省16个州市、21个对外口岸,参与企业达3400余家,个人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100.4亿元。 “人民币在云南省涉外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在周边国家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刘虹说,人民币自2014年起成为并保持云南省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周边国家和地区是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主要结算对象。 据悉,目前云南省跨境人民币呈现净流入态势。截至9月末,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累计收入3177.6亿元,主要来自向周边国家出口商品结算汇入;累计支出1843.4亿元,主要是对外投资、境外贷款结算汇出。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10月18日消息,新浪财经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处了解到,截至2019年8月末,南沙自贸区已开展熊猫债、跨境人民币放/贷款、跨境资产转让等多项业务,累计跨境人民币结算额(包括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超3600亿元。 南沙区内多家银行开展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资本金意愿结汇、NRA外汇账户资金意愿结汇等业务。今年6月,南沙落地全国首例中资银行境外分行不动产抵押项下跨境融资业务,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8月,将该模式的融资渠道拓展至境外法人银行,协助区内企业通过跨境抵押区内不动产直接获得澳门地区法人银行3年期境外融资贷款资金。 同时,该区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推动FT账户在南沙落地,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外普通合伙人(QFGP)等跨境投融资试点。另外,正在积极推进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融资租赁企业外债便利化、经营性租赁业务境内收取外币租金等政策试点。 截至2019年8月,落户南沙的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将近6500家,比自贸区挂牌前增加52倍,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等领域发展迅速。 其中,已吸引各省市大型国企、民企、上市企业及港资企业在南沙设立租赁企业超2100家,企业数占广州市80%以上,注册资本总额超5000亿元;累计完成122架飞机和53艘船舶租赁业务,业务合同额累计达3000亿元,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飞机船舶租赁集聚区;落户商业保理企业超620家,占广州市的70%以上。落户三大省级政策性基金等1500多家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超过3600亿元,实缴资金规模超过900亿元。(新浪财经 王茜)
从跨境视角看数字货币Libra [从Libra的储备金看,50%是美元。根据美国长臂管辖“最小限度联系”的原则,可以推测所有使用Libra进行交易的实体和个人必会被纳入美国长臂管辖范围。] [联合国有一个2030规划,要把全球侨汇成本降到3%。全球五六千亿美元的侨汇,如果成本从8%或10%降到3%,每年就会有300亿美元让利给弱势群体。] 设想一下,当我国的资本市场完全开放,汇率完全由市场决定,当我们有充分信心相信全球市场会选择人民币的时候,我们就无需担心Libra这样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影响了。 今天的主题是从跨境资金流动视角看数字货币,主要针对Libra。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Libra对外汇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二是如何应对。背景主要是基于目前已经公开的关于Libra的技术框架。 Libra对外汇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 假设Libra运用于中国境内市场,那么首先可能会挑战我国现行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对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汇率完全市场化的国家而言,资金跨境可以无因划转,只要遵循“三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要求。在我国,资金跨境目前还不能无因划转。基于资本项目开放和汇率市场化的进程,相对应的外汇管理的一个基础要求是强调外汇交易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要审核交易的真实性。我们目前的做法是商业银行在一线,由银行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从Libra公布的技术特点看,Libra是C2C的,谁来落实对交易的跨境交易真实性的审核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此外,从技术上看,如何在数字环境下区分交易是境内交易还是跨境交易?即交易是发生在境内主体之间还是境内主体和境外主体之间?这也是一个新的课题。 其次是非法跨境资本流动可能增加。地下钱庄可能会如虎添翼。 三是Libra可能会强化美元的统治地位,不排除我国部分境内交易Libra化。Libra化,本质上就是美元化。中国国内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是人民币。但是如果说我国境内允许交易,或者是无法完全禁止Libra的计价结算,那么在数字环境下一部分境内交易不可避免可能会Libra化,也就是美元化。 四是挤压人民币国际化的空间。 五是可能会扩展美国长臂管辖的范围。从Libra的储备金看,50%是美元。根据美国长臂管辖“最小限度联系”的原则,可以推测所有使用Libra进行交易的实体和个人必会被纳入美国长臂管辖范围。简单来说,如果现在的交易用欧元,和美元没关系,美国长臂管辖则管不上,如果欧元这部分交易改用Libra,那么美国的长臂管辖马上可以覆盖。 最后,全球来看,数字货币可能会在跨境小额汇款业务中具有现实的生存空间。例如侨汇,这里涉及普惠金融,也是G20关注的一个话题。一部分欠发达经济体的劳务者在发达国家打工,定期把钱汇回国内供家属使用,可能给家里每个月汇几百美元就够了,小额跨境汇款比较频繁。 G20和世界银行在2010年左右做过调研,全球侨汇规模每年五六千亿美元,跨境汇款成本高达12%,非正规渠道的侨汇成本高达30%。2011年G20提出到2014年要把全球侨汇成本从10%降到5%,到今年二季度末全球侨汇成本降到了6.84%。联合国有一个2030规划,在2030规划中要把全球侨汇成本降到3%。全球五六千亿美元的侨汇,如果成本从8%或10%降到3%,每年就会有300亿美元让利给弱势群体。侨汇成本降下来,就相当于国际援助。要从其他渠道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而现有银行体系要达到这一目标,难度很大,这个难度并非来自技术原因,而是缘于管制成本,现有的银行技术和汇款机制可能无法突破外汇等管制。而根据Libra所公开的技术特点,它很可能会突破外汇管制,发挥其成本低、时间短、效率高、覆盖面更广的特点。当然它可能牵扯一个C端到B端,B端到B端,B端到C端,有更复杂的落地网络问题。 如何应对Libra 一是将其视作外币,必须纳入我国外汇管理整体框架。 Libra很可能可以自由跨境流动,因此必须将其视作外币,纳入我国外汇管理整体框架。这也符合我国现在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和汇率市场化进程。首先,Libra和人民币(即法币)之间的兑换,必须符合结售汇规定;其次,以Libra为媒介的跨境收支交易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再次,可用于我国已承诺的完全可兑换的经常项目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交易,以及资本项下已经开放的交易,同时必须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技术上面临的课题则是如何实现这些管理,同时国际收支(BOP)统计、数据采集如何跟上。在现行外汇管理框架下,如果无法实现以上管理要求,个人认为应在中国境内禁止使用Libra。 二是除国家另有规定极少数情况外,境内必须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包括数字环境下的境内交易的计价结算,绝不能出现在数字环境下境内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三是跨境金融服务必须持牌经营,金融牌照必须要有国界。新型金融服务提供商,绝不能说只拿着国外的牌照而没有我国的牌照,在我国境内“无照驾驶”。从一线实际工作接触的各类非法跨境交易的各种类型看,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和现有的非数字货币环境下,跨境金融服务已经给监管提出了越来越大的挑战。比如,一个机构拿到境外牌照,在境外建一个数字平台,在我国境内不拿金融牌照,然后就为中国境内提供金融服务(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实践中,已经有此类提供跨境证券服务的公司在境外上市,还有专门提供此类跨境保险服务的公司在筹划境外上市。这些非法跨境交易涉及外汇、证券、保险、支付、银行开户、贵金属交易,还有跨境的买房金融服务、跨境财富管理等等。 对监管者而言,首先,一定要强调持牌经营,牌照要有国界。美国监管部门2018年处罚一个爱沙尼亚公司6亿美元,就是因为其没有拿美国牌照而给美国人提供服务。对一些高风险产品,境外服务提供商即使不拿美国牌照,也不给美国人提供服务,美国也要求必须在网站上清楚写明“不给美国人提供服务”。上周,我们登录了做此类证券业务的一个中国背景的公司的网站,在其中文页面,如果选择是美国公民,下一步开户交易就走不下去,而选中国公民,就可以继续往下做。此类服务商不敢给美国人提供服务,但可随意给中国人提供服务,这种情况以后不应该出现。其次,监管理念一定要改变。“过去不管,所以现在不管,先看看”“牌照不是我发的,所以我不管”,这样的思路需要反思,事实上,这样的思路正是导致目前金融乱象的原因之一,再不能让其成为跨境交付模式下、基于数字平台的跨境金融服务乱象的原因。功能监管需要落地。 四是积极推进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Libra与法定货币在国际上的竞争,谁的市场份额大,最终决定权在市场,起决定作用是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的综合实力。监管部门的限定,很可能无法奏效。一定程度上,目前我们面临的那些非法跨境金融服务,也是金融管制过多的结果,由于管制,才出现了黑市和非正规渠道。Libra或许会成为促进改革开放的一股新的推动力。设想一下,当我国的资本市场完全开放,汇率完全由市场决定,当我们有充分信心相信全球市场会选择人民币的时候,我们就无需担心Libra这样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