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底,中色股份(000758)转让控股子公司获得进展。12月14日公司披露,已经与受让方广州颢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交易作价2.56亿元,而这项转让方案在当初董事会审议时曾被投下两票反对。 溢价转让珠江稀土 9月25日,中色股份披露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简称“珠江稀土”)72%股权;近日收到了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通知,公开挂牌期间征得一个意向受让方广州颢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颢兴”),经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 12月12日,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珠江稀土交易价格为2.56亿元,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款。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色股份将不再持有珠江稀土股权;本次交易将增加2020年度净利润约2亿元。相比评估价,本次受让价溢价约六成。 中色股份介绍,珠江稀土产能搬迁后的核心资产已变更为土地,未来发展只能以土地开发为重点方向;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中央直属企业中非房地产企业要退出房地产行业;因此,公司认为转让所持有的珠江稀土股权既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突出主业,优化稀土产业布局,盘活有效资产,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万向系董事曾投票反对 另外,两位董事还认为珠江稀土以股权拍卖转让方式退出不妥。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议由政府收储,提升珠江稀土房产和土地资源的价值,提高中色股份的资产收益。 资料显示,韩又鸿、冯立民均为万向方面高管,但在今年9月28日两位董事已经离任。截至三季度末,万向资源系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4.14%。 神秘受让方 而本次珠江稀土的受让方背景神秘。 天眼查信息显示,受让方广州颢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7日,广州黑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广州厚泽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广州泰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穿透后股东基本皆为自然人股东。 另值得注意的是,珠江稀土在去年刚刚完成一轮增资,注册资本增长1倍至1.81亿元;今年6月份,珠江稀土高管变动。 从业绩来看,珠江稀土作为国内老牌稀土分离加工企业,依旧在贡献利润。 记者发现,2019年年报披露,去年珠江稀土完成增资,实现扭亏为盈,完成营业收入506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近3倍,净利润510.15万元;今年上半年,珠江稀土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努力实施经营业务转型,实现了持续盈利。报告期内珠江稀土实现净利润11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近19倍。
吴立骏账上5.72亿元化工原料库存“查无此货”,对应的仓单、公章、合同真实性及商业实质性无不存疑,隐秘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次第浮出水面,关键当事人欲言又止内幕欲盖弥彰,上市公司27年利润或难抵资产减值“一把梭”,而股价早已“先跌为敬”一泻千里……9月27日“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一纸公告引发的多米诺效应,把1993年上市的老牌日化企业广州浪奇推上了风口浪尖。公告显示,广州浪奇(000523)及子公司在瑞丽仓、辉丰仓库存货物账面价值合计57236.65万元,2020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6.61万元,而近日鸿燊物流、辉丰石化两家涉事公司均否认保管有公司存储的货物,上市公司将在查明事实后根据相关证据对前述仓库存货补提甚至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后数日间,网路上“受骗论”、“造假说”纷纷出笼推波助澜,众说纷纭中真相更显扑朔迷离。10月3日晚间,这场愈演愈烈的“罗生门”事件传来最新消息:经财媒多方核实确认,已被广州浪奇移交公安的涉案人员,系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董事、财务总监黄某彬。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广州浪奇目前主业已非公众印象中赖以起家的洗衣粉,而是其2011年前后开始布局、多年来规模快速膨胀、隐隐成庞然大物般存在的化工贸易,此次涉险的瑞丽仓和辉丰仓库存货物主要为对氯甲苯、邻氯甲苯、三氯吡啶醇钠和三氯乙酰氯等农药化工原料。种种迹象表明,贸易业务已成广州浪奇的风险点,而展开贸易业务的平台——奇化化工交易中心或正是全局关键节点。有大宗贸易、仓储业务资深从业人士就指出,从广州浪奇公告和两家涉事公司回复来看,此次存货门事件中心爆点“几乎可以认定”是“虚假仓单”,而通过货物流、单据流两种方式的查核认定,事实不难水落石出。鉴于当事三方均已报警且锁定重大嫌疑人,还原事件真相、厘清各方责任相信已为期不远。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等作为信披责任主体,负有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法定义务,并需承担违法违规的相应民事责任。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维权律师吴立骏认为,从本案现有事态来看,无论是作为客体的受骗者还是主观上有造假的故意,广州浪奇都暴露出内控治理和信披合规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而事发后公司股价连续跌停,三天暴跌近27%市值缩水10亿,持股者猝不及防遭遇闷杀,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可依法索赔争取赔偿。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律师提示,2020年9月25日收盘仍持有广州浪奇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电子邮箱Jitisu@163.com加入诉前准备,也可上“众维515网”或加微信jiti515提交获赔报名申请。事实上,存货舞弊的剧情在A股市场并不新鲜,背后大多与上市公司等责任主体的财务造假动机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难脱干系。作为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存货可以很“方便”地粉饰公司的财务状况,手法上除了虚列存货以隐瞒存货减少的事实,还可以对存货成本或估价故意计算错误以增加存货价值,达到降低销售成本、增加营业利润的目的。而上市公司“饮鸩止渴”的后果,通常是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杀。2005年3月,ST达尔曼成为A股第一间因无法披露定期报告而遭退市的上市公司。其2002年年报显示期末存货增加8641万元,增幅达86.15%,系年末购进估价1.06亿元的钻石毛坯所致,该笔采购数额巨大且未取得购货发票。后经证监会查实,该批存货实际上是从壳公司购入的非常低廉的锆石。2015年6月,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物贸下达处罚决定,认定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累计虚增利润总额2.65亿元。就在数年前,皇台酒业曾因“白酒蒸发”致年报大亏而名噪一时。事后被证监会认定,其2016年年报虚增库存8630万元。皇台酒业此后遭多人索赔逾3550万元,经强制执行后原告股民获赔在数百万元至千万元上下,公司现已退市。更“登峰造极”的当属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及金额,八年间累计虚增存货19.89亿元,累计虚增利润19.02亿元。经追溯调整,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6年共计6个年度,公司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2019年12月,证监会对抚顺特钢等出具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抚顺特钢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以下45名当事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处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全案总罚款568万元,赵明远、单志强等7人更被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和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告显示,ST抚钢迄今已累遭投资者索赔405起金额近6600万元,今年6月该案已在沈阳中院一审开庭。(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法律本科,熟悉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余年)吴立骏律师团队报名联系方式如下:报名电子邮箱:Jitisu@163.com 微信jitisusong请股民报名发送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股票名称、大致索赔股数】
近日,一起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包却引发纠纷的情况掀起了广泛舆论关注。消息显示,有买家从广州银行手中购买拍卖房,在全款交清后却被第三方索要天价续建费,并且被之前的开发商要回房子。捡便宜却接了个烫手山芋,令人头疼的纠纷背后,一方面为普通买家敲响风险警钟,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银行甩不良资产包袱面临的压力和困境,专业化运作能力有待提高。 折价拍卖房交易生波澜 在9月24日提供给北京商报记者的说明中,广州银行介绍了本次纠纷的源起:2018年12月29日,广州银行将麓景台御景阁19套瑕疵物业权益连同其他瑕疵物业权益,组成“麓景台39号大院麓景台御景阁1701等61套房产权益”资产包(以下简称“麓景台资产包”)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平台公开拍卖。2019年2月18日,“麓景台资产包”由张涌、黄飞、陈敏及上海恺恪信息咨询中心组成的联合体成功竞拍。 从该系列拍卖房的价格水平来看,北京商报记者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看到的一则在2019年2月28日公告的“麓景路39号大院麓景台御景阁1701等48套房产权益”项目显示,该项目交易价格5650.42万元,转让标的评估价为6278.24万元,相当于9折出售。 然而,就在买受人购买了麓景台资产包中的19套拍卖房产后,在交接房屋时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不仅面临产权纠纷,而且到手的房子也存在被原开发商要回、钱打水漂的风险。 对此,广州银行解释称,“麓景台资产包”的物业存在的不同种类的瑕疵,对应的权益分别是占用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种权利或多种权利的集合。因此,资产包的房产权益中,有一部分房产具备过户的可操作性,部分只有使用权、收益权等,不具备过户的可操作性。因此,广州银行在转让“麓景台资产包”时转让的是权益,而非产权,广州银行不能保证麓景台御景阁19套瑕疵物业权益一定可以过户。 券商业资深从业人士王剑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银行标示转让的是权益而不是产权,产权属于所有权,与权益的区别需要买受人在购买时是确实理解并且是认同的。在银行尽到了足够的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买受人明知道有风险,而且接受这个风险,那么事后出现问题买受人则不能向银行再去追偿追索。对于客户来说,如果只看到价格便宜,不在底层资产、法律纠纷上做详细的了解,可能购买这种不良资产的风险就非常大。 是否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成关键 对于此次纠纷,界定银行责任的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充分告知义务。 “买法拍房本来就有很多潜在的风险,拍卖行业中,拍卖方或拍卖行(拍卖平台)通常都会在事先拟定的格式合同中预先声明不保证标的物的瑕疵,而且一般他们都会予以特别的提示。”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北京商报记者如是说。 广州银行在说明中指出,在拍卖时已经对该19套瑕疵物业权益的风险与瑕疵进行提示,并在“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中再次提示麓景台御景阁19套瑕疵物业权益“不交吉”,能够提供的物业资料是“预售契约”。广州银行在《转让协议》中,再次明确了上述拍卖的风险提示。 这一说法在广州产权交易所上显示的项目转让协议上能够得到印证。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该转让协议显示,如甲方(出让方)现有的支持性文件仍不能达到过户要求的,乙方(受让方)应当自行解决相关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相关资产的所有权均不能转移至乙方所有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交易标的相关法律瑕疵以及交易标的实体瑕疵问题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对应资产权属不能过户至乙方名下,使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和损失。 “我行在拍卖时、签署协议时都真实地表述了物业权益的事实情况,买受人是知晓、认同、并自愿承担风险的前提下购买的。”广州银行方面表示。 王德怡表示,如果拍到这种产权不能过户的房产(哪怕在资产包中),拍卖成交后,风险是由买受人承担的。他进一步解释,不良资产拍卖转让后,相当于银行合法的把风险转移了,后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该通过自己的司法资源去解决后续的过户问题。“这些房子并不是完全不能过户,可能还需要补交一些费用。“王德怡分析称。 专业化运作敲警钟 银行处置的不良资产虽然比较便宜,但往往可能牵扯许多法律问题。王德怡建议,购买拍卖的资产最好是由职业买家参与,在标的物展示期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以免拍到的资产遇到法律风险。 事实上,面对不良贷款加速暴露的风险,加大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成为越来越多银行的当务之急。从2019年报数据来看,广州银行报告期末的不良贷款余额35.18亿元,比上年增加14.56亿元,增幅高达70.59%;不良贷款率1.19%,比上年上升0.33个百分点。2019年,该行通过现金清收、损失核销、以物抵债等手段,处置不良贷款23.88亿元。而在2018年,该行更是处置了44.53亿元不良贷款,令2018年不良率从年初的1.36%迅速压降至0.86%。 大手笔压降不良资产更需要专业化的流程和运作管理。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广州银行拍卖房的纠纷也给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敲响专业化运作的警钟。在王剑辉看来,银行出于成本和风险考虑,希望将资产包直接卖出,更加高效,但是对于产权过于复杂或权属关系不明晰的固定资产,需要银行先做一些前期理顺工作,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纠纷,同时也可以给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定价提供有利的参考,在前期做了服务后,之后也可以将价格调高。 “对于不良资产处置,经济账是最后再算,首先要厘清法律关系,要有强大的法律服务作为后盾来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同时也要求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的时候,更加专业化,一些中小银行可以将这些业务交由经验充足以及法律服务资源丰富的第三方机构来处理。”王剑辉如是说。
6月12日至13日,广州市市长温国辉率代表团赴湖南省长沙市,就加强两市合作、推动合作项目加快建设进行考察交流,并出席两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系列活动。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长沙市市长郑建新出席活动。在两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系列活动中,长沙轨道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广州越秀集团在湖南长沙正式签署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不仅标志着穗长两市三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正式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也意味着越秀集团旗下越秀地产将正式开启“轨交+物业”模式的全国化战略布局。三方国企强强联合,签署合作协议打造战略共同体据介绍,广州越秀集团和长沙轨道集团、广州地铁集团三方的核心业务布局在房地产、金融、大交通等方面,三方各具优势且互补性强、协同性高。其中,广州越秀集团作为广州市属龙头国企之一,现已形成了以房地产、金融、交通基建、食品为核心的“4+X”现代产业体系。截至2019年底,集团总资产规模近6700亿元,拥有境内外5家上市公司(基金)。集团旗下越秀地产作为国内“轨交+物业”模式的典型代表,于2019年4月成功引入广州地铁成为第二大股东,深度参与广州轨交物业事业发展。长沙轨道集团是地铁建设的创新引领者,多次创造国内先进案例。近年来,长沙轨道集团持续探索“地铁+物业”开发新模式,成功打造了以“五一里”为代表的地铁商业项目,积极开展多元化开发经营。而广州地铁集团作为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标杆先行者,覆盖轨道交通全产业链,综合实力及品牌影响力均位列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前列,业务已拓展至国内外30多个城市。在物业开发方面,广州地铁集团全面推进和落实“轨道+物业”的开发建设与资金筹集机制,大力推进地铁沿线土地整理和TOD物业综合开发,开发面积将达620多万平方米。今后,在战略合作协议的框架下,三方将遵循市场化资源配置与国企资源整合双引擎驱动理念,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紧抓长沙轨道交通发展机遇,致力于在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TOD物业开发、物业管理业务、产融结合发展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形成战略共同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长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越秀地产TOD模式起航全国化布局,广州经验将落地长沙越秀集团党委委员、越秀地产董事长林昭远曾表示,集团旗下越秀地产引入广州地铁作为战略合作伙伴,除了在广州开展深度合作,未来还将借助双方资源进一步拓展与其他省市国企的合作,将“轨交+物业”模式复制至全国其他城市。据悉,广州地铁作为越秀地产第二大股东,让越秀地产能优先获得广州地铁车辆段项目资源,而广州地铁运营外拓也将有助于越秀地产TOD“轨交+物业”模式版图的做大。此次母公司越秀集团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广州地铁集团三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是越秀地产TOD模式走出广州、做大格局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越秀地产即将开启“轨交+物业”模式的全国化战略布局。据了解,凭借与广州地铁的战略关系,以及“越秀集团孵化+越秀地产购买”的模式,越秀地产已成功推出品秀星图、品秀星樾、品秀星翰三大TOD“巨无霸”项目,并于近期再获水西、镇龙两大TDD项目期权,为广州市民打造轨交上的美好生活。可以预见,通过越秀集团与广州地铁、长沙轨交集团战略关系,越秀地产也将助力长沙做强做优轨道交通开发事业,为星城人民建设优质TOD项目。越秀参与此次合作除了天时与人和,更有地利之便。事实上,越秀地产去年7月,连续在长沙获取3个优质地块,深耕布局长沙,三大项目中已有悦湖台、亲爱里两个项目在售,深受长沙市民欢迎,为母公司越秀集团与长沙轨道集团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未来,越秀地产将凭借丰富的TOD开发运营经验,大力推进长沙地铁站点TOD物业开发,同时凭借广州地铁战略关系以及母公司越秀集团强大资源整合能力,持续推进TOD模式的全国化布局,成就更多人轨道上的美好生活。(文/华章)
12月10日,名创优品上市后推出的首个独立新品牌“TOPTOY”潮玩自动售货机在广州和业广场落地;在几乎同期的12月11日,“盲盒”品牌泡泡玛特在香港IPO。业界认为,未来3年中国潮流玩具市场预计将达到千亿元规模;而随着“TOPTOY”的亮相和泡泡玛特的上市,中国潮玩市场抢滩战已经打响。 对此,“TOPTOY”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孙元文表示:“泡泡玛特的上市是潮玩行业的重大利好,让资本市场整合更多的资源和资金进入潮玩行业,让更多消费者能够体验潮玩的乐趣。而TOPTOY跟泡泡玛特的发展思路与理念完全不一样。泡泡玛特的上市仅仅是潮玩行业爆发的开始,终局尚远,行业竞争也还未开始。” 资料显示,“TOPTOY”定位为亚洲潮玩集合店,聚焦10-40岁男女消费群体,产品覆盖盲盒、艺术潮玩、日漫手办、美漫手办、娃娃模型、拼装模型、积木等七大核心品类,商品价格为39元至上万元不等。“TOPTOY”首家旗舰店将于12月18日在广州正佳广场正式开业,该门店拥有近1500个SKU。此外,“TOPTOY”计划于2021年1月内,在深圳、重庆、西安等城市陆续开店。 据了解,背靠名创优品的零售运营经验和供应链优势,以及涵盖HelloKitty、漫威、迪士尼等17家全球知名IP的合作体系,“TOPTOY”已经完成了100多家供应商的初步搭建,并在与国内超过200个有影响力的工作室和设计师建立关系,大力挖掘优质IP和原创设计孵化,同时也在进行潮玩展会探索。 公司表示,“TOPTOY”的愿景是用更包容的潮玩集合店生态,建立潮玩全产业链一体化平台,打造亚洲潮流文化集合地品牌。旨在打通创作、挖掘、生产、销售、售后、迭代等全链条环节,打造更包容开放的潮玩生态,未来将坚持走集合店概念,扶持上下游产业链和小而美的工作室和设计师一起成长。 孙元文透露,通过名创优品赋能供应链能力与全链条精益管理,“TOPTOY”的目标是做潮玩文化的推广者:“更想做潮玩界的优衣库,让一流的潮玩产品和享受快速接触消费者”。 (图:TOPTOY潮玩自动售货机落地广州和业广场)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2020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49.81亿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资产总额5612.31亿元,负债总额5211.88亿元。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资本充足率12.32%、13.38%、12.42%,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报告期内,该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广州银行的逾期贷款远超不良贷款,2019年末,逾期贷款比不良贷款多26.38亿元。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2017年、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31.70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名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今年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控股股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42.3% 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11日,由原广州市4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广州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7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至2003年3月,该行先后开展1997年度送红股和配股、1998年度送红股、2000年增资扩股、2001年增资扩股和集体资本金转入实收资本等工作,注册资本增至200,171.71万元。 2006年5月,该行完成向广永国资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300,171.71万元。2008年4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30,171.71万元。2008年12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830,171.71万元。 2009年9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实,广州银行早已有登陆资本市场的打算,曾在2011年报中就透露出上市意向。在当年年报中,广州银行表态,将以优化股权结构为目标,抓紧完成引资工作,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争取早日实现上市目标。不过,股权过于集中一直是广州银行登陆资本市场的一大阻碍。 2018年6月,广州银行完成向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7,4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177,571.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广州金控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2,659,057,798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58%,通过全资子公司广永国资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为2,321,531,994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71%。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广州银行股份数量为4,980,589,792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 广州金控是广州市人民政府100%持股企业,因此广州银行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行业“地震”。 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共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存在质押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806.7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384%;存在司法冻结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908.48万股,占改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470%。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广州银行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自然人股东共计191人,已有176人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 2020年6月8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说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股本总数为11,775,717,082股,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托管的股份为11,775,717,082股,占股份总数100%。 其中,217名非自然人股东和9820名自然人股东已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11,705,563,099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9.40%;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70,153,983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该行在托管机构专门设立了“股份托管账户”,并将这部分股份归集于该账户名下进行集中管理。 证监会反馈意见连抛51问 11月27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关于股权结构,反馈意见指出,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设立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时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对股权结构设置是否存在异议;(2)说明并补充披露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等变动事项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股东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是否实际支付及资金来源,是否为增资方或受让方自有资金;(3)说明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性质变更、名称变更、增资等事项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核准程序,是否经过股东大会和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评估、备案等法定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相关瑕疵是否已经弥补或取得有权机关的确认;(4)说明发行人定向增发的原因,广永国资、广州金控和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定增对象的选择依据,定增前后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变化情况;(5)补充说明发行人历史上代持事项发生的原因,清理是否合规,目前发行人股权中是否尚存在信托、委托代持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对赌等特殊协议或利益安排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称,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存在大额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关系未完整披露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情况。请发行人:(1)在招股说明书完整披露公司关联方关系;(2)针对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请结合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交易价格公允性;(3)说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出资资金金额及来源,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挪用发行人资金偿还大额负债的风险;(4)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发行人的关联方,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或其他关联人员兼职的关联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5)说明发行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异常交易、关联企业与发行人拆入同业机构之间的重大交易或显失公平的交易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6)对照监管部门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7)说明发行人股东和董事资格、董事会换届等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不规范、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以及整改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对公司关联方披露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不良贷款,反馈意见指出,2018年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贷款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的合理性,是否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结合发行人贷款定价分布情况,说明公司不良资产拨备与定价分布之间的匹配关系,是否能够有效覆盖信用风险。公司贷款风险分类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良贷款率变化的原因,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各类贷款金额和占比变化的原因,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方法和执行情况。请发行人结合不良贷款实际发生的地区情况、行业情况,发行人贷款业务集中地区、行业情况,补充说明不良贷款率的准确性,发行人贷款损失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发行人相关信用风险揭示是否充分。逾期贷款的地区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的行业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转出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制度流程,并结合公司转出损益、受让方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利益输送。结合银行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披露公司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此外,报告期发行人存在不良贷款核销和不良资产转让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良资产处置及核销的范围、依据、流程、审议程序及权限,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2)转让不良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否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被转让不良资产以前年度的分类是否准确,减值或拨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的影响,不良贷款的出售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支付情况、资金来源是否来自于银行提供的借款;(3)相关资产转让交易、信托交易是否存在发行人需要承担回购、保底、承诺收益、承担服务以外额外义务等责任的条款或变相条款。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近3年分红36.69亿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 2018年5月31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7年末总股本8,301,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0.79亿元。 2019年6月18日,广州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8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 2020年4月27日,广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该行2019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该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ROE连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 广州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报告期各期,该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93.67%、92.52%和78.06%。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 该行ROE连降。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贷款占比25.6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具体而言,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房地产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45.03亿元、316.99亿元、350.50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8%、25.61%、25.61%,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6%、13.22%、11.90%。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166.89亿元、250.93亿元、301.44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59%、20.27%、22.03%。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批发和零售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20.55亿元、236.99亿元、228.68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0%、19.14%、16.7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 2017年超监管标准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的贷款、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广州地区。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该行向广州地区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977.68亿元、1426.32亿元、1700.44亿元,分别占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7.70%、59.46%、57.7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十名借款人贷款余额合计为232.96亿元。前十名借款人分别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大干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鼎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惠州中建市政五路投资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不良贷款“双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广州银行表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较2017年12月31日有所下降,主要因为该行综合运用核销、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虽然该行通过核销的方式压降存量的不良贷款,但随着该行贷款规模增长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该行2019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总额均有所上升,但不良贷款率低于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的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7%、0.63%和1.07%;贴现资产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0亿元、0亿元和1.4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和0.56%;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2%、1.29%和1.44%。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98%、38.07%和41.72%;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2%、61.93%和54.3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3.37亿元、3.25亿元和5.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6.06%、1.37%和2.23%;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10亿元、3.09亿元和4.14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5.66%、5.29%和5.79%。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分布显示,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上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该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2019年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至17.09亿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2019年末,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174.97%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逾期贷款的金额整体随贷款总额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但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整体呈下降的趋势,其中,截至2018年末,该行因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逾期贷款的金额和占比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40.06亿元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主要核算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和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的减值损失。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 具体来看,2019年,广州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3.27亿元,金融投资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74亿元,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保函、开出信用证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等信贷承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5亿元。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和31.70亿元。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16.13亿元,主要由于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增加,出于审慎考虑,加大发放贷款和垫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 2019年:15名高层人均年薪127.19万元 广州银行实施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要形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员工的录用遵循“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人数分别为3809名、3862名和4474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岗位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管理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49.14万元、66.29万元、83.45万元,市场营销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07万元、20.29万元、30.00万元,运营支持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27万元、19.12万元、22.37万元。 2019年:10名现任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行长助理胡优华最高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人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具体如下: 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31.86万元,行长助理林耿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23.81万元,行长助理、总法律顾问卓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96.38万元,行长助理窦广涵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72.44万元,合规总监徐函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61.07万元,首席信息官谈新艾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9.70万元,职工监事符遐龄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4.12万元,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刘少云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22.32万元,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黄程亮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9万元,副行长李亚光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4万元。 此外,有2人年薪在80万-100万之间,分别是: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丘斌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94.51万元,执行董事李春元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82.08万元。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 此外,广州银行表示,报告期内,本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 2018年以来,广州银行已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持续整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9年末,关联方贷款余额26.01亿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3亿元、9.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6.07%、6.57%。 作为原告/申请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38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针对监管机构的检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银监罚决字[2017]2号),就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存在:(1)集团客户贷款未执行统一授信管理;(2)未执行实贷实付,形成以贷转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合计处40.00万元罚款。 2、2017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惠州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监罚决字[2017]5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进行授信调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非法领购发票的情况,难以把握银承汇票的实际用途,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存在严重缺失,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3、2017年6月15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7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在授信业务中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贷资料的真实性,且未对借款人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50.00万元罚款。 4、201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9号),就广州银行江南大道支行存在:未严格履行贷前调查职责,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及贸易背景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30.00万元罚款。 5、2017年6月3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7]6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未严格审查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6、2017年8月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600027号),就广州银行东川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装修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74万元罚款。 7、2017年9月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2800008号),就广州银行新达城支行存在:在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1.70万元罚款。 8、2017年9月22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第1800006号),就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0.61万元罚款。 9、2017年10月1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900006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50万元罚款。 10、2017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罚[2017]3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1笔异议申请处理超期113天,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处6.00万元罚款。 11、2017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营罚字[2017]第5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1)为未获得一级法人(或一级分行)书面授权的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2)为存款银行支行及非授权二级分行开立异地同业银行结算账户;(3)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4)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5)未执行账户久悬制度,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 12、2018年1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中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银监罚决字[2017]1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无法充分证明贷款用途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对本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 13、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人银罚字[2018]6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1)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本行合计处1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万元罚款。 14、2018年4月19日,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区城执行决[2018]51号),就广州银行清远分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限期拆除,并处0.30万元罚款。 15、2018年4月24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8]9号),就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存在:违规向“四证不齐”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及提供融资用于归还备付土地资金的股东借款,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改正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广州银行总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对佛山分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 16、2018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18]21号),就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存在:(1)未对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2)未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有效审核;(3)未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4)未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5.80万元,并处200.00万元罚款;责令广州银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分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8.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17、2018年7月10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苏价检案013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在为客户办理抵押类授信业务时,对需要进行贷前抵押物评估的业务,除国标小微企业外,以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要求客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并由客户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抵押评估费,且部分报告中具有唯一性表述,笔数及金额无法统计,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七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0.50万元罚款。 18、2018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银罚字[2018]第01号),就广州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存在:(1)未经信息主体同意违规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3)违规查询、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各处5.00万元罚款,合计处15.00万元罚款。 19、2018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8]11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涉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处25.00万元罚款。 20、2019年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就广州银行存在:(1)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3)未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02万元,并合计处200.00万元罚款;对2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21、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就广州银行东华西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2、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就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3、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巡察组:广州银行“四风”问题突出存“带病提拔”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根据广州市委部署安排,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间,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广州银行存在主要问题如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银行综合实力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定位不相匹配,个别分行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成效不明显。组织建设虚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纪律观念淡化,授信不良资产责任认定与追责管理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党管干部抓而不实,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设置“小食堂”违规接待等问题。信贷、承租物业、抵债资产、招标采购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责任编辑:关婧)
记者获悉,12月3日,腾讯云与广州农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分布式互联网架构等技术在广州农商银行业务创新领域的应用,共同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开放共赢的创新金融服务生态,加速推进广州农商银行全面数字化转型进程。 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腾讯云与广州农商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协同彼此优势,开启科技与金融场景深度融合和生态优势的互补,打造智慧银行转型标杆。 据了解,在金融科技方面,腾讯云将基于全栈分布式金融云解决方案,助力广州农商银行打造具备高容错、高性能、高扩展特性的全行级金融云平台,支撑广州农商银行智能风控、精准营销、互联网金融平台、移动APP等系统的建设和持续发展,并通过数字化体系与技术平台建设,支撑创新业务场景及业务能力的快速落地,形成业务价值。 在金融业务方面,双方将在智能风控平台建设、网贷业务运营等方面进行合作。同时,积极发挥广州农商银行区域服务和品牌优势,结合腾讯庞大的用户生态以及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乡村等丰富的产业生态资源,共同拓展面向个人和企业的场景金融服务,助力广州农商银行零售金融、小微金融以及三农金融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此次合作,广州农商银行副行长林日鹏表示,当下金融科技发展迅猛,广州农商银行主动拥抱以5G、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为代表的先进金融科技,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此次合作,广州农商银行期待借助腾讯云成熟的技术方案、开放的技术体系以及丰富的生态资源,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为业务发展打造新引擎。 腾讯副总裁、腾讯云总裁邱跃鹏表示,广州农商银行与腾讯云同处粤港澳大湾区,双方合作可以实现软硬结合扎根湾区。未来,双方可以共同探索广东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场景的落地和产业数字化升级的路径,为业务的发展持续创造价值。 未来,双方还将结合共同业务和技术需求,共同组建金融科技联合创新实验室,加强金融科技前沿技术研究和业务创新研究的合作,拓展更多金融服务业态,提升客户整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