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DP正式突破100万亿元大关! 根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20年全年,我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7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84255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553977亿元,增长2.1%。 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2020年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我国同样受到影响,一季度经济负增长。不过,面对疫情,我国凭借着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和执行力,举国上下团心一心,共同抗疫,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迅速控制住形势,而后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稳步有序推进,从中央到地方也都不遗余力地出台政策以提振经济,特别是通过发放消费券、给予各种优惠便利来推动消费市场的回暖。 而后,即便是局部地区仍会不时地零星病例,但我们依然能够迅速将其控制住,并且做到防控疫情与恢复经济两不误,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稳步复苏,而且还涌现出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比如直播带货、云办公、在线教育等等。 再有,我国全年进出口和出口规模均创历史新高,特别是在海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产能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国凭借着疫情防控的高效与齐全完整的产业体系,很好地承接了来自全球各地的生产订单,并弥补了海外产能的缺口,这既带动了我国出口的逆势上扬,也展现出担当负责的大国形象,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做出了巨大贡献。 此外,我国经济韧性十足,产业体系完备齐全,内需市场庞大,高新技术产业与各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壮大,新旧动能转换速度加快,这些都是2020年我国经济能够突破百万亿、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经济体的重要推动力。 这也印证了那番话: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小池塘,既然是大海,就会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惊涛巨浪,有挑战,也有机遇。纵然狂风骤雨能掀翻小池塘,但却无法撼动大海分毫,经历了五千年的风风雨雨,任何艰难险阻我们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是我们不能战胜的呢? 我们要为伟大的祖国点赞祝贺!展望2021年,我们更应该充满信心。 那么,我国经济还面临哪些问题呢?站在“国内大循环”的角度看,至少三方面堵点是需要解决的: 第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中低收入群体规模依然占据多数,同时居民杠杆率日渐攀升,很多人都难以真正放下思想包袱去放手消费,进而制约我国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 第二,我国在社会民生领域的投资依然存在短板,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婴幼儿托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脱贫住房、棚户改造、公租房等)以及农业、水利等领域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第三,我国在在芯片、半导体、工业软件、航空发动机等高新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大,关键时刻仍面临着被“卡脖子”的境况。 为此,我们接下来需要先从自身做起,进一步推动强大的国内市场的形成,继续从促进居民消费、推动新基建等方面着手,着手提升居民收入、优化市场供给、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并坚持“房住不炒”的理念,以此来切实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同时,要继续通过完善营商环境、优化外贸结构、主动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新兴市场等方式来助力稳外贸外资。 此外,我们还应该有意识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数字化转型、资源配置优化、规模经济和管理改进等手段来提高生产效率,进而推动产业升级与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具体可以在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快市场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予以发力。
【数据】 12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预期增长7%,前值增长7%。1-12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2.9%,预期增长3%,1-11月增长2.6%。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6%,预期增长5.4%,前值增长5%。2020年第四季度GDP同比增长6.5%,预期增长6.2%,三季度增长4.9%;全年GDP增长2.3%,预期增长2.2%。 【点评】 GDP:初步核算,2020年全年GDP突破100万亿元人民币大关,达到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增长2.3%,涨幅略超市场预期。其中,四个季度分别同比下降6.8%、增长3.2%、增长4.9%、增长6.5%,季度同比增速的逐渐回升反映出国民经济的稳步恢复。经济社会恢复工作有序进行,稳就业、保民生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高于新增900万人以上的目标;年均城镇调查失业率5.6%,低于6%左右的目标;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24%,低于5.5%左右的目标。另外,我国经济总量预计占世界经济比重达到17%,人均GDP连续第二年超过1万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 工业生产:12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增速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高频数据显示,12月末,全国高炉开工率为67.54%,分别比上月和去年同期提高0.27个和2.21个百分点,显示出生产相对旺盛。结构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表现较为亮眼,同比增长13.1%,涨幅比上月扩大2.3个百分点。本月工业生产的加快,带动全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涨幅比前11个月提高0.5个百分点。 投资: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长2.9%,略低于预期,涨幅较前11个月提高0.3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累计同比下降2.2%,降幅收窄1.3个百分点,转换为当月同比增速为10.2%,涨幅虽比上月回落2.3个百分点,但仍处于较高增速水平,主要由于近期出口较好带动制造业加快修复。基础设施建设(不含电力)投资累计同比增长0.9%,涨幅较前值回落0.1个百分点,转换为当月同比增速为-0.1%,继3月之后再度出现负增长,个别地区疫情反弹、天气转寒、地方财政压力增加等或对基建投资形成一定制约。房地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7%,涨幅较前值提高0.2个百分点,但转换为当月同比增速为9.3%,涨幅比上月回落1.6个百分点,说明房地产融资政策收紧等调控措施逐渐发挥效果,预计未来房地产投资增速将继续回落。 消费: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6%,明显低于预期,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为年内首次回落。总体来看,个别地方疫情反弹对消费形成一定制约。从具体消费项目上看,汽车消费的回落是导致本月消费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本月汽车消费同比增长6.4%,涨幅比上月回落5.4个百分点,为连续5个月保持10%以上高增速后的首次明显回落。除此之外,在“双十二”、元旦来临等的带动下,主要大类消费保持了相对较好的增长态势。受购房需求旺盛影响,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消费分别同比增长12.9%和11.2%,涨幅分别比上月提高5.8个和6.1个百分点。受国际油价回升影响,石油及制品类消费同比回落3.8%,降幅比上月收窄7.2个百分点。全年消费增速尚未转正,同比回落3.9%。 ——综合来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经济复苏取得积极成效,全年GDP增长略超预期,在全球“一枝独秀”。但也要看到,内需的回升中还存在波动,消费、基建投资等恢复过程中会遇到困难,经济恢复基础尚需进一步牢固。展望2021年,疫情防控形势仍然是影响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的主要变量,预计全球经济将整体延续缓慢复苏走势,国际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这些因素将进一步通过贸易、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等途径传导至国内。国内疫情防控不容掉以轻心,个别地区出现疫情反弹,但预计不会影响经济复苏的整体进程。下阶段,促进消费加快回升仍然是提振内需的关键,服务性消费的复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中低收入群体就业和收入情况将影响消费走势,提升就业质量、保障居民收入仍然关键;受房地产融资政策收紧影响,房地产投资将受到一定抑制,房贷收紧也将进一步影响个人购房需求;宏观杠杆率的上升、金融风险的抬头等提升了防风险的重要性。下阶段,宏观政策要坚持“以我为主”,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根据国内经济恢复情况调节政策的节奏、力度和重点,保持充足的政策空间应对各种冲击。总量上,既要满足经济主体需求,又要避免“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货币信贷增长要与经济发展所需相一致,M2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逐渐回落至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结构上,要提升宏观政策的精准性,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精准支持力度。
网传最高法给广东省高院的《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自在坊间传播以来,金融、法律领域的多位资深从业者与飒姐私信谈自己的观点,甚至有朋友将飒姐2020年在杭州某论坛用的PPT找了出来,当然还有法律圈的非诉律师做了详细的法律汇编和梳理,以证明小贷公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感谢大家愿意与俺探讨这一话题,今天飒姐简单回应一下,毕竟年底案子多,真心忙。 第一 小贷公司因身份问题,受过委屈 在媒体老友的提醒下,飒姐发现了最高院给广东省高院的这个批示,第一时间写了一篇《媳妇熬成婆,小贷终确认金融机构身份》,由于发布快,受到财经媒体的喜爱。其实,飒姐有私心,在这些年参与立法立规的过程中,经常与处长们和教授们打交道,公开或私下场合,都有个别朋友表达了对小贷公司卑贱出身的“有色眼镜”。地方上批的+以民间资本为主+没有正式金融机构身份,让小贷公司在法律法规酝酿之初就不被重视。甚至有人断言,LPR4倍之后,小贷会继P2P网贷之后湮没在历史尘埃里。 作者走访了几个省市的小贷协会,与小贷行业的从业者促膝长谈,我发现他们真的在促进地方毛细血管输血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扶植地方企业,解决企业燃眉之急还是有正面作用的,不宜“一刀切”。倘若真的要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继续对待小贷行业,从成本角度看,这个行业大多数小贷公司真的会死。鉴于此,飒姐确实在不同场合,官方或民间都在为小贷行业说话,力争给这个行业一点空间,幸而发现最高法的批复,如获至宝,积极给小贷坐实金融机构身份。 第二 小贷是否为金融机构的判断,应考虑市场主体之真实诉求 坐而论道,不如到实践里来,看看刑事司法领域、民事司法领域对于小贷公司的法律定位到底是什么。 有位金融学博士找飒姐探讨,提及2020年作者在杭州某论坛对小贷公司的判断,没错,我当时的观点是:司法实践中,无论刑事还是民事都没把小贷公司当成金融机构,还是当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进行保护。因此,小贷行业提出的“我们不一样”,应该改为“我们都一样”。我讲的是实话,彼时确实司法机关就是认为:小贷公司的借贷关系按照民间借贷来处理,虽然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最终也真的被网传的新批复给“商榷”了)。 对于法律专业之外的朋友,总有个误解,一个名词在法律上的外延是保持一致的。其实,法律是有细分领域+分位阶的,相同的词汇在不同位阶和部门法里的内涵和外延不一样。举个例子,用“卖淫”举例,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理解和《刑法》中的理解不一样,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到柏浪涛教授的音频听一听,他的解释更为生动有趣。也就是说,在不同部门法之间,对同一名词的认识是不同的,而这个不同是被允许的,因为每个法的目的不同,规制的角度不同,实现的功能不同。就像“组织”这个词,在不同语境下,不同文件里,不同社会生活里,内涵和外延是不同的。 飒姐认为,对于小贷公司是否被定性为金融机构,应当考虑市场主体的真实诉求,这不仅需要立法学知识,也需要解释学知识,还需要平衡的智慧,不应刻舟求剑。 第三 法律对金融机构的特殊保护 诚然,翻开现行法律,我们会找到很多对金融机构的保护性规定,从刑法到行政法到民商法,这是现实,无需回避。 曾几何时,信用卡诈骗罪成了各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催账的“法律技术”,被司法机关识破后,目前该罪名发案率骤然下降。还有违规设立金融机构的犯罪及行政处罚,也是相当严苛。骗取金融机构资金,还会享受特殊罪名的对待。应该说,我国法律对于金融机构的保护是多方位的,相对充分,而对民间借贷主体的刑法保护相对薄弱,最终在2020年8月20日将非法民间放贷认定成非法经营罪。 如上情况间接导致的结果是:小贷行业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相较于银行类金融组织而言,几乎没有较大竞争优势,只在垂直细分领域在本县城本城市内找机会(当然,地方金融组织就是要服务地方经济,这也无可厚非)。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网络小贷的兴起,但其背景复杂,飒姐不做探讨。 法律是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决定的。我们希望小贷行业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被司法上接受为“金融机构”后,结合《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对于金融机构的规定,能够让小贷行业等与其他金融机构缩小因身份问题带来的差距,更好地为地方金融行业做贡献。 写在最后 WINTER 我知道读者朋友很想知道到底什么情形下应当把小贷公司看成金融机构,要素是什么,标准是什么。说实话,飒姐认为这个结果是动态的,不精确的,但法律是成体系的,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平衡的智慧,也要考虑各方反弹的力量,现有信息不足以支撑飒姐给出结论。我只能说,在证据、法条解释、法律政策的多重作用下,通过每个鲜活的案例,也许我们能够得到很多判决结果,再把这些结果归纳总结,科学分析,吸纳到新的司法解释或立法中来,在实践中寻求真知。 如上,明天见!!
今日,国家统计局宣布,2020年中国GDP突破100万亿大关,实现2.3%的正增长。在全球疫情常态化,其他主要经济体均出现衰退的情况下,能有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虽然,中国的经济增长能在全球范围内交出了优秀的答卷,但我们也不能过于骄傲。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已成趋势,今后若想保证稳定的增速,在2020年提出的新基建以及“双循环”战略将会是有力的支撑。 一方面我们要全力发展以新基建为核心的“硬科技”实力,实现数字经济新突破。科技实力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综合国力体现,也是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驱动力。我们看到,中美贸易摩擦中,争夺的核心是众多领域的底层关键技术,目前,中国正在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新材料以及新能源等领域,努力在核心关键技术上实现自主可控,避免长期受制于人。 另一方面,要促进内需,促进新国货的发展,实现消费品的进口替代。如今,拉动中国经济的三架马车中,消费的地位正在逐渐增强。中国是目前世界排名第二的消费大国,并且与第一消费大国美国的差距在不断缩小。中国正逐渐从世界工厂的角色,转变为全球的消费中心。趋势上看,我们超越美国,成为第一消费大国,仅再需要几年时间。因此在此趋势下,中国更要抓住机遇,促进消费供给端的良性增长与优化,提供更优品质的消费品满足中国不断增长的内需,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的增长。
近日,最高法《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文件明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此文件有两个指征。一是明确了多年未经认可的七类“地方金融组织”为金融机构,从司法层面确认了其金融机构的身份地位,明确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二是变相使这七类地方金融组织不再受民间借贷利率的四倍LPR限制,简单地说15.4%不再是这七类机构的利率上限。这个文件字数很少,但是利率限制一直是近期信贷市场乃至舆论纠结的焦点,再结合近期其它的消息面,对市场的影响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同期有媒体报道,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相关领导披露2021年《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三部监管立法即将出台,报道还详细披露了条例的一些细节。两相结合,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信贷市场未来有可能的变化。 一、信贷市场主体将进一步明确,民间借贷只限于极小范围内的非盈利性互助,商业性信贷行为必须持牌经营。高院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的“金融机构”身份,而即将出台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也将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视为专业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与民间借贷进行了明确的区分。条例同时还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放贷业务,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经营,并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也就是说,整个司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已表明了一种态度与原则,即民间借贷原则上只能是亲朋好友、关系企业之间的非盈利性互助,严格禁止并打击民间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放贷。对民间商业性放贷人而言,监管的真空已经消失,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及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直接打击,商业性民间借贷将处于数年来最严厉的制度环境下,此市场将全面萎缩。 二、文件貌似仅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七类小机构产生作用,实则上影响面将全面延伸至整个信贷市场。持牌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市场将全面回复到之前的以年化利率24%、36%为基础的两线三区的格局。 按现有监管的规制,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已实现了市场化,理论上没有上限,但是2017年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22号)仍然是有效的约束,其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请求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司法实践中的真实利率不应超过年化24%,这里的调减不是酌情减少,而是必须减到24%以内。 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这一规定,将使金融机构放心大胆地摆脱4倍LPR的限制,占信贷市场主体地位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将全面回复到年化24%的水平线上,这也算是另一种对司法过度刚性下压市场利率的一种纠偏。 社会公众不要再简单地固守“金融机构放贷利率不应该超过民间借贷利率”的观点。新的金融秩序是“民间借贷不可以商业化、规模化”,“放贷必须持牌”,因此民间借款法定利率高低对互助为主的民间借贷而言已没多少影响,新的制度下民间商业性借贷已完全视为非法,并纳入现实打击范围,4倍LPR仅是为了给互助性的熟人借贷提供便利而已。 当然,最高法给广东省高院的批复,其它的省法院认不认可,也是存在一些不确定性的,但是从公正稳定、节省司法资源角度看上讲,其他省市均应自觉遵守此批复,不应该也不太会随意变动。 三、对七类组织的金融机构身份的认定,将全面提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威,同时为规范地方金融市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预计《非存条例》出台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拥有合法且可执行的手段对无牌金融行为进行查处与处罚,且有相当的便利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严重非法金融行为移交给公安及司法部门。值得注意的是,与之而来的是民间借贷市场供给的全面萎缩,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大幅度降低地方金融组织的准入门槛,通过大力发展持牌地方金融机构来弥补民间借贷市场的空白。 四、利率与市场承压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将得到短期的回血,作为资金方的银行受到利率合规的压力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部分中等以上规模的助贷机构业务有可能重启,与之高度关联的金融科技公司压力也会同步减轻。但是,互联网小贷新规将会在《非存条例》出台后正式落地,这种压力的减轻只是一时之机,拿不到牌照的互联网小贷的全国性经营之路将被终止,互联网小贷新规在正式出台时会不会调整,将成为互联网小贷的生死一线,不出意外时间应该就在今年的上半年。 五、普惠、小微信贷产品与市场仍将保持相当的活跃度与创新能力。利率空间的弹性将使金融机构更宽松地在客群定位、利率定价、风险管理上锚定长尾人群,从而有机会提升普惠金融的广度与深度。按当前的科技能力与信贷机构各类成本计算,持牌机构回复到两线三区后才有更大可能实现商业的可持续性。从这个角度看,高院的司法解释重新恢复了被政策扭曲的小微信贷定价空间,次级、长尾人群与中高风险的小微企业经营贷能得以继续。 六、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将陆续迎来政策利好期,战略方向也将得以明确。利率的弹性恢复能让一部分坚持传统信贷产品的机构生存下来;更多的场景方、渠道方也将因互联网小贷的停摆转向与传统地方信贷机构合作,B+B+C模式将开始兴起。尽管如此,传统信贷市场仍是压力重重,政策利好不代表机构可以凭牌照挣钱,银行小微信贷市场的下沉、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均在持续加大,弱势机构仍将继续退出。对有市场理解力、资金实力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创新与突破仍是必选项。 七、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而言,身份的认定远比利率水平的调整更有长远价值。除了利率外,金融机构的身份意味着很多原来只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享有的政策待遇有很大可能得以承接,包括骗取贷款罪对借款人的约束、五级分类风险准备金的税前扣除、中央与地方的小微信贷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与各政府部门相关制度的匹配等都有了现实的可能。同时,由于身份的确定以及与民间借贷行为的明确区分,行业的社会地位与公众认知度也会进一步提高,有利于长期的经营。 《非存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数据与征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划预期,2021年将是金融监管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由此也将引发信贷产品与信贷市场的巨变,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助贷机构均需密切关注政策预期、做好预案以指导本机构的工作,2021年也应是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的战略元年,期待更多、更好的机构参与到普惠金融事业中来。
与2008年金融危机相比,2020年各主要经济体(除中国外)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财政刺激与量化宽松幅度更大,央行的扩表速度达到历史新高。且从当前疫情演变和货币与财政政策实走向看,全球性的宽松还将持续。 经验数据显示,在过去数年中,美日等大规模使用量化宽松政策的国家均未出现显著的通胀趋势的倾向。这是因为(1)供应链全球化的时代廉价的生产成本使本土市场供给充沛,压低物价;(2)发达国家的流动性陷阱,实体经济的投资回报对资本的吸引小于金融投资品,流动性脱实向虚导致资产价格上涨。 本轮疫情过后,由经济复苏与量化宽松持续导致的货币流通速度回升,叠加劳动力增长拐点和逆全球化效应下生产成本的提高,各国债务货币化带来的狭义通胀风险将大概率上升。 一、疫情之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联动带来流动性过剩 2020年初以来,新冠疫情的蔓延导致部分国家实体经济基本停摆、金融市场剧烈动荡、跨国供应链支离破碎、国际贸易大幅度萎缩。为了减缓疫情冲击,各大经济体先后推出多轮超常规经济救助政策予以应对。从救助方案的具体内容看,各国抗疫时期的经济策旨在支持物资供应,缓解家庭、企业和社会的压力。大量专项补助不仅有助于帮助家庭和企业渡过因疫情期间停工停产带来的收入下滑造成的短期现金流压力,还能防止由此导致的资金链断裂带来的一系列违约风险,有助于防止转化为金融危机。 庞大的经济援助计划和专项补贴支出造成各国政府部门负债的大量增加,与之相适应,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一定时间内确保了政府高杠杆运作的可持续性。央行一方面通过大举购入资产为市场注入流动性并稳定资产价格,另一方面大幅降息,降低政府债发行成本,进一步支持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复苏。 各大主要经济体央行的资产负债表扩张速度显示:除中国外,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量化宽松力度大幅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以美国为例,自年初新冠爆发以来,美联储的资产购买规模已接近金融危机后四轮量化宽松政策的总规模,至今扩表达金融危机时期的近三倍,12月末联储总资产同比增长76.9%。与此同时,日本与欧洲央行的扩表速度亦达到历史新高。 从目前抗疫进程和货币与财政政策实行进展看,全球性的宽松还将持续。3月疫情爆发以来,美国失业人数在一个月内从737万增长至2250万,失业率从4.4%飙升至14.7%,其后,随着第三、第四轮救济法案出台,中小企业的就业岗位成为重点救助对象,在近3万亿美元的财政支持下,失业率逐步回落,目前维持在7%,12月末,美国两党达成一致的新刺激协议,这意味着美联储将继续维持量化宽松、9000亿美元的流动性即将注入市场。 欧洲方面,年末疫情的再度爆发令经济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欧洲央行于12月增加了5000亿欧元的购债计划额度,各国协调步调并采取更多政策刺激的需求同样迫在眉睫。 中国方面,有效的疫情控制使经济在4月份就步入复苏进程,因此政策刺激力度也相对温和。在经济发展首要目标从“快速修复”转向“稳定防风险”之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了未来一段时间货币政策将更加稳健,但依然保证流动性充沛的信号。从货币供应量看,M1与M2的剪刀差持续收敛,反映出经济活力逐步提升。2021年,随着经济修复的进一步深化,货币活性可能会进一步提升。 二、近十年来的货币洪水为何没有推升物价导致通胀? 在传统经济学逻辑认为:市场的流动性过剩将指向通货膨胀。但是,自2008年以来,中、美、日三国的央行总资产分别扩张2.2、7.8和6.7倍,基础货币量增长302.9%、613.2%、和670.1%,与此同时,以CPI和PPI为代表的通胀指数在十年内并未有明显的中枢抬升迹象。其背后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CPI和PPI指数受供需关系的影响。过去近20年中,随着生产技术与全球供应链的日益成熟,劳动力外包、生产资源的跨国流动和新技术的引入缩减了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进口商品低廉的成本和价格有助于压低本国市场物价,缓解通胀指数上升压力。 另一方面,宽松的货币政策创造的流动性并未完全流向实体经济。央行能通过扩表操作向商业银行投放货币以增加基础货币总量,但实体经济是否能够有效受惠还取决于银行的货币派生环节和实体经济部门实际的资金运用环节。2008年以来,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面对生产率下降、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缺乏吸引力的市场环境,向实体经济放贷的意愿相对偏低。新增货币一部分以超额准备金的形式重新回归央行(以美国为例,2008年后美联储开始为准备金支付利息,极大鼓舞了存款机构回存资金的积极性),另一部分则流向资本市场,导致股市的资产价格一路攀升,从2008至2019年,日经500与标普500指数分别上涨61%和123.2%,远高于其GDP增长幅度(3%、45.7%)。 与此同时,还有大量流动性涌入投资收益率更高的发展中国家市场。根据瑞士银行的统计,自08年以来,EM-103(10个新兴经济体代表)政府债券的非居民持有比例从约11%大幅上升至约32%,投资外流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发达国家的通胀倾向。因此,近十年来,虽然货币不断超发,中美日等主要国家的PPI和CPI却相对平稳。 三、后疫情时代 债务货币化可能导致货币废纸化 本轮疫情过后,由各国史无前例的债务货币化带来的通胀风险将大概率上升。 首先,本轮流动性投放的规模和速度远高于后金融危机时代。数据显示,2008至2018年,美联储共扩表3.5万亿美元,伴随准备金最大增长约2.7万亿美元。疫情爆发至今,美联储资产负债表规模急速扩展约3.3万亿美元,准备金最大增长为1.5万亿美元。从各国救济政策的具体施行内容看,更多的财税支持将直接作用于企业与家庭部门,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传导的效率显著提升。但由于隔离、停产等特殊原因对旅游、娱乐及商务消费形成阻碍,且预防性储蓄在经济下行风险中有所上升,导致消费需求没有出现相应的高涨,因此超发货币对物价上涨没有直接的作用。 2021年,在疫苗普及、隔离解除和企业复工复产等多重因素叠加作用下,拜登政府推出的1.9万亿刺激计划大概率将有效促进消费和投资,货币流通速度也将因此得以快速回升,而欧美等国的宽松货币政策短时间内不会立刻退出,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通胀快速上行。 其次,全球各主要区域经济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人口增长率下滑和老龄化迹象。以过去半个世纪来持续为全球规模化生产提供劳动力支撑的东亚与东南亚地区为例,其劳动人口增长率已由90年代的15%跌至1.3%,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不可逆转。加上愈演愈烈的逆全球化对全球产业链和跨境贸易的影响,也将打破原有的供求关系,抬高商品价格。加剧通胀风险。 最后,尽管货币洪水不一定会直接推升CPI与PPI指数等典型通胀指标,但资产价格上涨在所难免。而房价、股指等资产价格的上升会影响市场对于通胀预期的判断,水涨船高将是资产价格和消费价格之间必然的联动效应。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015986亿元人民币,按可比价格相比去年增长2.3%。分季度来看,除了第一季度受疫情冲击出现负增长之外,后三个季度经济增速逐季回暖,分别实现了3.2%、4.9%和6.5%的增速。 结合国家统计局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初步估算,2020年我国GDP在全球总量的份额达到17.6%,相比2019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相对与美国经济的规模也由2019年的66.7%,提高至2020年的70.8%。 2020年的中国经济表现,得益于韧性强、灵活度高、具有充分自生恢复能力的产业链 在海内外遭受百年难遇新冠疫情冲击、外部经济普遍萎缩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经济体,主要得益于三方面因素: 一是疫情防控果断得当。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不仅普遍性地抬升了各类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而且明显增加了各类经济主体的预期不确定性,系统性地改变了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逻辑。疫情能否得到控制成为宏观经济能否恢复的重要先决变量。疫情爆发之后,在全球范围内尚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我国以果断的决策力和执行力,仅用1个多月时间就初步遏制住了疫情蔓延势头,用2个月左右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为经济恢复奠定了基础。 二是宏观政策灵活有力。疫情爆发之后,我国加大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实施了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尤其是围绕“六保”出台了若干有针对性的结构性财政金融政策以及若干政策直达机制,有力地缓解或缓冲了疫情的影响。总体来看,我国为应对疫情所采取的宏观政策相对较为温和,货币政策仍处于常规区间,正规政府债务率仍不高,为未来留有较大余地。 三是复产复工及时高效。及时高效的复产复工,反映了中国经济产业门类完整齐全、产业链韧性强、灵活度高、自生恢复能力强的优势。这使得即便产业链上个别企业因疫情原因“掉链子”,相应的替代方案很快能够补上,避免了对产业链造成长期、严重的冲击。这在其他大部分国家是难以做到的。从需求侧“三驾马车”来看,出口的超预期增长是2020年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出口超预期正是建立在复产复工这一前提基础上的。 总而言之,2020年的宏观经济表现充分印证了中国近年来持续增强的一项突出能力——具有较强韧性、灵活性和自生恢复能力的产业链。不仅如此,即便受疫情影响,中国的产业结构反而逆势转型升级,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明显加快。这些也为加快构建“内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了底气,积聚了动力。 宏观供需格局正在高度结构化,2021年面临四点新挑战 2020年第四季度6.5%的同比增速意味着中国经济已经基本恢复到了潜在增长率水平附近;受基期因素和翘尾效应的影响,预计今年第一季度大概率还将继续冲高。对此,应当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高增速是疫情冲击之后形成脉冲反应的一部分,是对前期经济缺口的“填补”。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宏观经济所处的周期形态正在发生明显变化——尽管消费仍未完全恢复,但像去年一季度那样普遍性的需求不足和负向产出缺口已经不复存在,转而出现了高度结构化的宏观供需格局:一些领域需求反弹势头强烈,价格快速上行,已经或者正在形成供不应求的状态。其中,上游能源原材料行业体现尤为突出,以煤炭、石油、铁矿石、螺纹钢、铜、铝为代表的上游原材料出现了普遍性的价格上涨行情。与此同时,另外一些领域,如旅游、住宿、餐饮、线下教育、线下娱乐等,需求尚远未回复,处于产能利用率较低的状态。 高度结构化的宏观供需格局,将使得中国经济在2021年面临不同于2020年疫情期间的新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上游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将显著推升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的运行成本,再通胀压力应当引起重视。特别值得引起重视的是,2021年所处的宏观周期相位可能类似于2016年下半年,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在未来一段时期将对PPI带来上行压力,并沿着产业链向一般消费品价格传导。而且,由于疫情在最终消费端的影响尚未完全褪去,届时下游中小微民营将面临“两头挤压”的局面,形势比2016年还要复杂。 二是金融风险形势复杂化,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剧。受分子端和分母端的共同作用,2020年我国宏观杠杆率攀升较快,大约提高了27个百分点。由此造成的压力将在接下来几个季度逐步显现。银行贷款不良率上升须要未雨绸缪,信用债市场违约事件的扩散倾向也值得警惕。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支出刚性,中西部部分地方“三保”压力较大,也增添了今年财政政策力度把握的难度。 三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放缓,边际消费倾向下降,仍将对消费恢复形成制约。而资产价格上涨对少数高收入群体带来的“财富效应”,一方面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不利于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剧着贫富差距和经济社会的“K型”分化。 四是随着出口增速触高回落,加之前期人民币汇率大幅升值的影响,部分出口外贸企业的经营压力会逐渐凸显出来。由贸易项目主导的中国国际收支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转型,原先“汇率-贸易收支”之间的自动平衡机制逐渐被打破,“资本和金融项目-汇率-贸易收支”新平衡正在重塑。日本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经历提醒我们,这一转型之路并不平坦。2021年可能成为这一过程中的节点性年份,对此,我国的宏观政策制定者、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都须做好充分预案,审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