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鼎集团违约始末:曾以18亿根雕增资的民企,兑不了3亿债券? 作为义乌当地的大型民企,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鼎集团)发行的“17三鼎01”9月6日触发回售违约,至今未能兑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三鼎集团所发行2017年发行规模共计20亿元的4只债券大多涉及结构化发行问题,而三鼎集团早在今年1月份就曾内部与债券持有人沟通表示希望给予回售展期,否则可能会出现违约。 但在此次内部沟通发生后,发行人与承销商国融证券并未对债券进行及时停牌,导致部分预期缺乏流动性的持债账户主动卖出,进而让不少个人投资者则通过私募产品、机构账户等方式在二级市场买入,并最终被卷入此次违约事件。 事实上,三鼎集团2018年以来公开的对外投资动作不断;其账面货币资金也有一定规模,而最终发生的离奇违约,加剧了持有人对其财务质量的质疑;而在三鼎集团违约前,其承诺为债券持有人追加抵押担保的两处酒店资产,却被意外抵给了三鼎集团控股的华鼎股份(601113.SH),也让债券持有人大跌眼镜。 伴随着事件的发酵,围绕三鼎集团违约的诸多离奇内情也在悄然浮水。 20亿兑付悬疑 9月6日晚, 3.44亿元规模的“17三鼎01”在回售到期日未能支付利息和本金触发违约。 Wind资料显示,三鼎集团系义乌的一家多领域、跨行业的民营企业,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从事金融、房地产、酒店、织带、锦纶等业务,实控人为丁尔民、丁志民、丁军民三兄弟,该公司同样是A股公司华鼎股份的控股股东。 此次触发违约的债券“17三鼎01”余额为3.44亿元,票面利率为7.5%,此外还有“17三鼎02”、“17三鼎03”、“17三鼎04”即将于今年陆续回售到期,合计规模共计20亿元,主承销商均为国融证券。 对于此次违约,三鼎集团表示,“由于受宏观降杠杆、银行信贷收缩、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偿债压力较大,导致本公司未能偿付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回收本金及利息。” 然而,从三鼎集团此前披露的财务信息来看,此次违约的发生颇为离奇。 据三鼎集团2018年年报记载,当年底三鼎集团总资产达233.38亿元,其总负债率仅为45.22%,仅较2016年提升3.04个百分点。同期三鼎集团货币资金达19.11亿元,且“未来将继续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够对债券本息实现较好的覆盖”。 同时,该公司拥有84.72亿元流动资产和18.88亿元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以及预计预售款可达15亿元的天福园地产项目,均被三鼎集团视为保证上述债券兑付的来源。 以上信息也让三鼎集团关于此次违约的解释,无法被债券持有人所接受。 据一位债券持有人刘明(化名)透露,在该笔债券违约发生前,三鼎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刘冬梅表示已准备好了利息和部分兑付资金。 一份债券持有人与刘冬梅的通话录音显示,刘冬梅表示可以保证500万元以下的持有人兑付,一名三鼎集团的融资负责人也表示可以兑付利息,然而违约最终还是发生了。 “之前沟通时(发行人)说好了至少兑付利息是没问题的,我们才等着回售的,不然就在二级市场卖掉了,结果还是发生了回售违约。”刘明表示。 刘明表示,当地金融办已经参与了此次债券兑付的沟通,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聊天记录显示,刘冬梅在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兑付问题时的说辞是“等政府的决策”。 9月8日晚,记者拨打刘冬梅手机试图了解详情,但当即被对方挂断,记者同时又拨打三鼎集团实控人之一的丁志民、义乌当地金融办相关人士电话,对方也始终未能接通。 事实上,在三鼎集团违约前3天的9月3日,联合评级才将其列入观察名单并从AA降至A。 “最终该笔债券出现违约,从联合评级的这个打分来看,还是没有能够及时的反应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变化情况,都是在发生违约的三天前才开始进入观察名单并降级的。”一家公募机构交易员表示。 预警信息的失效,不得不引发债市对于三鼎集团财务质量的担忧。 “货币资金和流动资产都是相对足额的,但最终出现违约,不排除发行人出现和康得新等公司相似的财务问题。”上海一家券商债承人士分析称,“当时洛娃、康得新违约的时候也是AA,最终发现信披有巨大问题。” 流失的抵押品 而在围绕三鼎债违约发诸多细节中,最让债券持有人倍感迷惑的,莫过于此前发行人以公告方式承诺过追加的抵押资产,被发行人的关联公司率先“收抵”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国融证券人士处了解到,在“17三鼎01”回售前,为劝说引导投资人以放弃回售的方式为发行人提供信用展期,曾将旗下的两座酒店产权作为债券担保品进行提供。 根据7月30日三鼎集团的一份追加担保公告显示,其拟以名下位于浙江义乌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酒店作为抵押担保物,为三鼎集团的四只公司债提供担保,并将国融证券作为顺位抵押权人。 “这两个酒店上面本身有一些可以拆分产权的物业可供出售,这是当时政府方面承诺过的,所以我们也视为足值了。但因为还有贷款,所以只能办顺位抵押。”另一位债券持有人表示,“当时不少债权人也接受了,所以考虑撤回回售。”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承诺追加的抵押资产却突然出了变故。8月30日,三鼎控股旗下上市公司华鼎股份公告称,作为控股股东的三鼎集团对公司存在达5.97亿元占款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状况的出现于此前华鼎股份对上交所问询的回复有所矛盾。 在今年6月18日华鼎股份回复上交所问询公告中,华鼎股份表示,“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在资金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共管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使用的情况。” 而为解决这一占款问题,三鼎集团表示将以部分资产作为抵押物提供还款保证,而这里出现的抵押物,居然正是一个月前公开承诺抵给债券持有人的开元名都、万豪两座酒店资产。 “国融证券当时给的说法是大额债权人可以通过抵押的方式保证,小额可以实现兑付,但是发了这个公告之后,国融证券一直没有办关于这个产权的抵押手续。”刘明指出,“结果两个酒店居然先抵给上市公司了,这不得不让几乎所有债券持有人都不得不选择回售。” 激进的扩张 债券违约的另一面,是三鼎集团近年来不断的对外扩张与投资。 财报显示,三鼎集团总负债从2016年的73.83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105.54亿元,其中非流动负债从2016年底的15.05亿元增长至2018年底的37.55亿元。 但这一期间,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却从9.45亿元下滑至2.72亿元亿元,营业总成本也由97.93亿元增长至121.93亿元。 “仅从财报上来看,三鼎集团应该是通过债务驱动去做大了资产,但是盈利能力没有得到改善,在信用收缩周期下,企业出现了流动性风险。”北京一家券商债承人士分析称。 就在违约发生前夕,三鼎集团还传出向外投资的讯息。8月9日,三鼎集团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签约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当地投资达200亿的“内酰胺-聚合-锦纶产业一体化项目”;2018年5月28日,三鼎集团还与平顶山市政府、平煤神马集团签约,计划投资月200亿元的“内酰胺-聚合-锦纶产业一体化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三鼎集团此前还曾发生过股东以“天价根雕”进行增资的奇闻——2016年,股东曾以估值高达18亿元的根雕艺术品进行实物增资,而增资完成后该根雕开始出现贬值。 联合评级在一次债券跟踪报告上就指出,“2016年公司股东以债转股的形式对公司增资18亿元,用于购买根雕产品,对公司实际经营支持力度不大,截至2018年底,公司根雕资产账面价值剩余约15亿元。” 对于这一罕见的增资方式,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能与三鼎集团股东的避税操作有关。 “以容易出现贬值的实物资产进行增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该资产的贬值帮助企业进行利润调节,以达到避税效果。”一位接近税务系统人士分析称。 三鼎债曾有过风险苗头,但三鼎集团彼时对此并未做过多解释。早在2018年10月24日,三鼎集团另一只债券“17三鼎03”曾发生过关于利息的技术性违约。 记者独家获悉,今年1月11日,三鼎集团和国融证券曾向参与结构化发行的持债机构内部沟通,希望对年内回售进行展期,导致部分机构选择二级市场卖出,导致“17三鼎01”和“17三鼎02”价格异常波动而触发停牌。 然而三鼎集团仍然对公司兑付问题进行如实披露。彼时三鼎集团表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再融资渠道通畅且自有资金充足。 “公司提前意识到可能会回售违约,却仍然公告说偿债没问题,如果这种情况查实,三鼎集团则可能涉及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一位接近交易所人士指出。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9月5日召开全国金融形势通报和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通报形势,交流经验,研究部署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鹤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金融委成员和协作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各地方大力配合,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宏观政策有效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金融秩序有所好转,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面临新形势,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要增强忧患意识,善于化危为机,认真办好自己的事,促进经济金融稳健运行。我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居民储蓄率高,微观基础充满活力,重要金融机构运行稳健,宏观政策工具充足,监管体制机制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经验丰富,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有条件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 刘鹤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的责任,做好各项金融工作。金融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一手抓服务实体经济,一手抓风险化解,克服顺周期思维,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管理好但资金紧张的企业积极予以信贷支持,与实体经济同舟共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担当、创新和风控,对真正支持实体经济的要加大奖励力度。地方政府要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风险管控长效机制。金融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下大力气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金融与财政政策配合,支持愿意干事创业、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地区和领域加快发展;支持银行更多利用创新资本工具补充资本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中长期融资;稳妥化解局部性、结构性存量风险;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落实好各项开放举措,以开放促进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股东大会闹剧惊动交易所!*ST步森(维权)大股东:“跑路”董事长索要1.5亿离场费! 一场奇葩股东大会,将*ST步森(002569)乱象拉到聚光灯下。 9月2日,筹划了近两月的*ST步森临时股东大会在杭州召开,这是一次关乎公司未来大局的重要会议,涉及8名董事、监事的罢免问题。但是,在这场重要的会议上,却出现了:没有现场投票,董监高提前退场,中途变更“见证”律师,网贷(P2P)投资人与股东现场互怼,保安涌入会场要求清场,参会股东拨打110报警…… 事后,*ST步森将矛头指向大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并公告称,因大股东东方恒正有关人员的干扰和压力,导致见证律师无法正常参加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故本次股东大会取消,择日另行召开。 真相到底是怎样?为何*ST步森的闹剧会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之下,东方恒正副董事长杜欣,接受了证券时报·e公司独家采访。 “跑路”董事长索要1.5亿元离场费 “其实,她(赵春霞)就是想要钱呗。之前,她想要1.5亿元。他们觉得,这次东方恒正不给钱,怎么可能把董事会交出来。到现在,我跟他们都还在谈这事。”对于一波三折的董事会改选问题,杜欣直言不讳。 上述所言的赵春霞,现任*ST步森董事长。2017年10月,*ST步森前实控人徐茂栋麾下的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将所持的*ST步森16%股份转让给安见科技。同时,向安见科技委托其持有的剩余13.86%股份的投票权。交易完成后,安见科技成为*ST步森第一大股东,合计控制*ST步森29.86%的投票权,安见科技的掌控者赵春霞,成为*ST步森实控人。 不过,赵春霞接手仅一年半左右时间,因股权质押违约,安见科技所持*ST步森全部16%股份被司法拍卖。今年5月的司法拍卖中,东方恒正以2.84亿元价格,受让上述16%股份,从而晋升为*ST步森第一大股东。让位的赵春霞,则仍旧通过睿鸷资产持有*ST步森13.86%股份投票权,系第二大股东。 在杜欣看来,赵春霞在*ST步森更像是“空军”司令:“实际上,睿鸷资产质押股份的平仓线,要远高于*ST步森现在股价,相当于是说已经爆仓了。金融机构随时可以通过强平,或者通过法院拍卖的方式,来处置这部分质押股份。” 8月19日晚间,步森股份发布一则《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中除股东东方恒正外,步森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张星亮、孟祥龙、张旭5名股东均直言“赵春霞本人跑路”。 东方恒正所持有的*ST步森16%股份,是通过司法拍卖所得。杜欣称,如果我们是从赵春霞手上直接购买股票,按照市场价做一部分市场溢价,还可以理解成壳费。现在,她以所谓的第二大股东自居,但其实在*ST步森1股股份都没有,所以要1.5亿元事出无名。现在,她只是拥有董事会改选的权利,但是,他现在手中的这个权利,是股东赋予的。” 杜欣称,暂且不说开价高还是低,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事情。但她现在就是这样,如果达不到她要的结果,她就不让你开股东大会。到现在,他们都还在跟我们聊这1.5亿元的事情。 杜欣称经侦口头明确表示已立案调查 从一家上市公司掌门人,到如今股东口中“跑路”,赵春霞沦落今天这般田地,源自其掌控的P2P平台暴雷。 赵春霞有一份传奇般的人生履历。广为流传的资料显示,赵春霞生于1986年,被称为85后女学霸,19岁本科毕业后,曾在花旗银行任职。2010年,赵春霞开始创业,并于2013年3月创立网贷平台——爱投资。隶属于安投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法定代表人、实控股东皆为赵春霞。 不过,赵春霞昔日辉煌如今已成浮云。爱投资官网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日,爱投资出借人数9.58万人,借贷余额129.09亿元,逾期金额111.1亿元,累计代偿金额54.84亿元。 近段以来,关于爱投资被立案调查的报道见诸报端,而*ST步森却在9月1日公告中指出:经核实,截至目前,爱投资平台并未收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书面通知,公司通过查询亦未发现警方的“蓝底白字”通告。关于网上“爱投资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公司致电相关部门,无法核实相关信息。 “爱投资”是否被立案调查,杜欣也给出了他所了解的情况,“我们的同事,前段时间问过经侦,并且得到了经侦口头确认,爱投资已经被立案了。” 二者的观点看似向左,但其实也不矛盾,只是表述方法不同。 *ST步森在公告时,只是说未接到立案调查的“书面通知”,未查询到立案调查的“蓝底白字”通告。实际上,立案信息是否公开、何时公开、到哪一步公开,公安部门会有考虑到很多的因素。没有“书面”的立案调查通知、“蓝底白字”通告,不等于说案件没有立案调查。 杜欣的同事为何能获悉上述情况?对此,杜欣解释称,“一般来说,案件当事人、受害者可以去公安部门了解案件的进展。我们派出求证的同事,他家亲戚恰好是‘爱投资’受害者,所以托付我们同事去经侦部门了解情况,并得到了口头明确答复。” “爽约”证监局一年 遥控董事会选择性披露? 今年9月,在一则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ST步森指出,虽然董事长赵春霞因身体欠佳正在接受治疗,但迄今仍坚持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参加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会议,亲自审批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董事审批的事项,正常履职,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若单单从上述内容来看,投资者应该为赵春霞勤勉尽责所感动。但如果联系上事情的前后背景,就会让人大跌眼镜。 除了旗下P2P平台“爱投资”逾期金额111.1亿元,身为*ST步森董事长、“爱投资”实际控制人,赵春霞虽然一直在发声,但却长期身处境外,投资者们维权无门,监管约谈也成了一句空话。 今年6月,浙江证监局下发监管问询函指出,2018年8月15日,向公司下发《谈话通知书》,决定约见赵春霞谈话,但赵春霞至今未到浙江证监局参与谈话。为此,浙江证监局要求*ST步森说明赵春霞至今未到参与谈话的具体原因;请说明赵春霞是否已出境;若已出境,请说明在哪个国家及回国计划;说明近一年来赵春霞的履职状况等。 不过,事到如今,不论是监管还是投资者,依旧不知道中赵春霞身在何处。 杜欣称,*ST步森核心的问题,就是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改选。即便现任董事会成员,遭股东大会全部罢免,还可以“以新一届董事会尚未选举产生,继续履职董事职务”。而针对股东提名新一届董事会的候选董事时,他们还可以以候选董事不具备任职资格,否决股东提名。如此反复。“看起来不可思议,但目前实际情况,就是赵春霞找各种理由,阻扰董事会的改选。” 作为第一大股东,东方恒正目前的处境很尴尬,“入主”至今已3个多月,但*ST步森董事会的大门都没有摸到。 目前,*ST步森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成员,均由赵春霞旗下安见科技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任职3年,自2018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同时,赵春霞女士通过其实际支配的13.86%股份表决权,决定上述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因此,赵春霞仍为实际控制人。同时,赵春霞兼任*ST步森董事会秘书。因此,也就掌管*ST步森的信息披露权。 对于*ST步森公告中的指责,东方恒正表示“实属无奈”。杜欣坦言,“我们没有发声通道。他们霸占了公告和信息披露的权利。从今年5月成为*ST步森第一大股东以来,在关于股东资格、董事会改选提名等诸多事项的公告中,他们选择性发言。 比如说,2019年8月5日,东方恒正向*ST步森股东大会提交《关于提名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但是,直到2019年8月15日,*ST步森才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披露。 律师风云的背后 *ST步森9月2日的股东大会上,原定的两位“见证律师”成为了这场闹剧的导火索。根据事后的监管问询函,两人将被浙江证监局“约谈”。 杜欣直言,“股东大会召开前,在排查影响会议召开的阻扰因素时,也考虑到了见证律师这个环节可能会出现问题。” 对于他来说,这种担忧,是有迹可循。为了给自身提供优质的法务服务,A股上市公司在聘请律师事务所时,往往都是选择有实力、口碑较好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合作伙伴。细心的投资者可能已经注意到,近段时间以来,*ST步森发布的公告显示,为其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在频繁变更。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ST步森的常年合作伙伴。据公开信息,该所是经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最早取得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近年来,锦天城的A股IPO—直名列前茅,2017年A股IPO的过会数量及过会率均在同行排名第一。A股上市公司常年的法务服务中介机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也占据着相当的市场份额。所以,*ST步森聘请该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服务对象,市场也不意外。 不过,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似乎并不受到*ST步森的待见,这次事关这8名董事、监事罢免事件的过程中,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被晾在一边。 7月8日,东方恒正向此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的《关于提名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但两项提名议案遭*ST步森监事会否决。随后,关于*ST步森监事会对《关于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提案的函》所做答复之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是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 为何*ST步森面对上述事情,会变更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对此,杜欣称,“律师事务所接案子时非常有讲究,他们都会对事件本身的合法、合规性,有一个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对律师事务所声誉的考虑,在一些存在明显问题,或者不确定性大、争议性比较明显事情上,要一家大型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是非常困难的”。 赵春霞与京都律师事务所有何交集?在赵春霞所掌控的‘爱投资’P2P平台上,有许多的逾期项目、不良资产,于是,今年5月,爱投资与国厚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在对这些逾期项目、不良资产进行清收、处置资产过程中,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等参与了项目的排查和梳理。 “这次股东大会赵春霞会找哪家呢?当时我们通过各种线索,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列入了目标,并逐个找人打听。京都律师事务所正好也在北京,于是,我们就打听到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派出见证律师参加这次股东大会。出于希望这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的想法,我们就找到京都律师事务所,善意的提醒他们应该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此事。结果,就出现9月2日股东大会这一幕闹剧。” 不过,杜欣的说法,却与*ST步森的公告内容出入较大。关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情况,*ST步森公告指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名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称参会前受到公司股东东方恒正有关人员的干扰和压力,无法确保其充分行使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权利,故无法正常参加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 为此,东方恒正发表声明,东方恒正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得知公司将临时股东大会律所更换为京都律师事务所后,委派相关人员与律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沟通过程中言辞、文字均为正常沟通,从未有过所谓“施压”行为,且东方恒正人员从未联系过本次参与见证的两位律师。如前述两位见证律师有相关“施压”证据,东方恒正欢迎其向全社会公开,并愿接受面对面质证。 杜欣称,“就正常开个股东大会,*ST步森常年合作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足以胜任,而且口碑、实力有保障。但是,他们却不去邀请,非要临时换成京都律师事务所,无非想在过程中制造困难、障碍。现在来看,即便没有出现其所谓的股东施压导致取消会议,也会出现P2P投资者施压宣布会议取消。” 意料之中与意料之外 “这次股东大会闹事,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杜欣称,哪些点上会闹事,会有哪些参与者,过程可能会一波三折,这些事情,在会议前我们都设想过。包括可能会出现:对参会股东资质的审查、P2P投资者在公司门口拉横幅、喊口号,在股东大会现场故意挑事,影响会议秩序等。 但是,意料之外的也很多。第一,“没有想到参与投票的会有这么多”。根据线上股东的投票结果,关于提议罢免赵春霞等8位董事或监事议案,最低的赞同票是8023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这充分显示了*ST步森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心声,这是我们特别没有想到的。 对于*ST步森来说,8023万股的赞同票是怎样一个概念呢?*ST步森总股本为1.4亿股,占所有持股比例的57%;而且,在此次网上投票中,持股1940万股的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没有参与投票。撇开这部分股份,赞同票的占比将达到67%。所以,赞同票所占的比例是非常高。 第二、“没有想到底线这么低。”从这次股东大会可以看出,现管理层连基本面子都不愿意维持了。《公司法》没有这个规定,没有律师在场,股东就不能开会。而且,这一次股东大会,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也是临时聘用。出现突发情况,还可以用中途更换的措施来弥补。 事实上,我们通过会场股东一致同意,又临时找来了*ST步森常年合作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后,根据*ST步森常年法律顾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表的《关于浙江步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了法律意见书》,认定股东会开会流程有瑕疵,但结果有效。 杜欣称,现在,*ST步森的这种闹剧。说白了,就是赵春霞纯心想要的结果。我们想到了这次会议的曲折,但没想到这么赤裸裸。按这种形势发展下去,下次再召开罢免高管的股东会,可能会有更奇葩的理由,再次宣布会议取消。如此反复。
【国盛计算机】资本市场生态建设再获重视,金融IT领军成长全面升级 事件:8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为满足人民群众财富保值增值等多元诉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金融委强调市场生态的顶层设计改革,为长期资金持续入市创造良好条件。1)近期监管层连续两周释放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信号,本次金融委会议明确提出,为满足人民群众财富保值增值等多元诉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意味着资本市场改革将进入顶层设计环节。2)“财富保值增值”的提法较为罕见,结合我国股市的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即未来中小投资者也将分享经济发展的红利,市场实现较好的赚钱效应。3)会议还提出,为更多长期资金持续入市创造良好条件,构建良好市场生态。 近期资本市场受重视程度空前,有望进入加速发展期。1)实际从2018Q4监管容忍度开始提升,并且持续加码。2018年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着力稳住民营经济和稳住资本市场。同期,证监会在稳定资本市场运行方面也推出诸多政策。2)2019年2月1日,《证券公司交易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个股正式上市交易,资本市场正式迎来注册制时代。以海外历史来看,注册制顺利推进对资本市场加速发展意义重大。叠加本次《意见》为深圳创造注册制条件,体现高层对资本市场重视程度空前,市场有望进入加速发展期。3)8月18日,《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到支持深圳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证券IT的行业特征为:业绩弹性大、壁垒深厚、关键变量是监管,未来将最为受益。1)证券IT领军公司如恒生电子、同花顺、东方财富在2015年牛市期间业绩大幅增长,尤其是由IT切入金融业务的空间巨大。2)证券公司对IT核心业务系统依赖度、更替成本都很高,因此领军IT厂商壁垒深厚,在细分领域市占率普遍过半,行业竞争格局稳定。3)监管是关键变量,自2015年以来持续高压,证券IT产品功能和下游需求均受极大影响,而今年年初以来逐步趋缓。 投资主线:1)同花顺:多重Beta属性的互联网流量领军,APP月活超过四千万,且风险偏好较高、具有多种变现可能。资本市场高峰期,C端AI投顾及导流等业务业绩爆发性极强。2)恒生电子:金融IT全线领军,资本市场受空前重视,最有望长期受益。金融云/AI应用深化,有望提升客户粘性和盈利空间。3)东方财富:互联网基因成长型券商,叠加基金牌照落地,资本市场高峰期盈利弹性强。2019Q2利润增速超预期,佐证流量和成本优势。4)长亮科技:银行IT领军,产品力和品牌优势明显,受益大湾区金融科技发展。2019H1海外业务收入高增,佐证全球级竞争力。与华为深度合作研发金融自主可控产品。 建议关注:金证股份、顶点软件、科蓝软件、上海钢联、新国都、新大陆、赢时胜、宇信科技、润和软件。 风险提示:业务推进不达预期;金融去杠杆环境影响;宏观经济风险。
第七次金融委会议要点全梳理:加大逆周期调节 严查欺诈违法案件 8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七次会议,研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部署有关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发现,与今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次会议相比,第七次会议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改革等方面的表述都有重要变化,并给出了一些新提法。 要点一:从适时适度逆周期调节到加大调节力度 在7月20日举行的金融委第六次会议中,阐明要继续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进行逆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但时隔一个多月,8月31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中,则从“适时适度进行逆周期调节”改为了“加大宏观经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力度”,这也说明未来的逆周期政策调节力度会有所增大。 而对于“逆周期政策调节力度需要加大”的原因,则可以从此前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中看出端倪。如在7月30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中,认为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并指出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要点二:下大力气疏通货币政策传导 相比于此前会议强调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本次会议格外强调了“下大力气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央行也多次表示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8月17日,央行即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LPR在原有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由各报价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方式报价,并要求各银行新增贷款主要参考LPR进行定价。 对此,央行表示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特别是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如0.9倍)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这次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提高LPR的市场化程度,发挥好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要点三: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这是金融委首次明确提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要求把财政政策与货币金融政策更好地结合起来。而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结合方面,也进一步指出金融部门继续做好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相关工作。 要点四:支持部分区域加快发展 与此前多次会议表示“区域协调发展”相比,本次金融委会议则首次提出支持愿意干事创业、敢于担当、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地区和领域“加快发展”,并高度重视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传统产业改造、社会服务等领域和“新增长极地区的发展”。 此前,7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8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也都表示要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提出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并深入推进先行先试,对有试点意义的改革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在具体操作方面,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8月5日举行的吹风会上指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布局范围涵盖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工业化转型地区、西部欠发达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内容涉及农村和小微等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以及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工作。 此外,会议还提出鼓励银行利用更多创新型工具多渠道补充资本,真正落细落实尽职免责条款,有效调动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积极性,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全面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要点五: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在本次会议中,特别提到了“科创板”,指出要以科创板改革为突破口,加强资本市场顶层设计,完善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扎实培育各类机构投资者,为更多长期资金持续入市创造良好条件,构建良好市场生态,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韧性和服务能力,使其真正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在此前召开政治局会议中,也对科创板进行了定调,表示“科创板要坚守定位,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次的金融委更进一步,要为更多长期资金和机构投资者入市创造条件。 要点六:强调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会议强调,要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查处近来出现的各种欺诈违法案件,为满足人民群众财富保值增值等多元诉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这也是金融委首次对投资者保护作出相关表态。 在具体操作方面,8月26日,央行等部门联合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规范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机构及其金融营销行为,一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资质;二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三是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并表示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四是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此外,在8月28日央行等机构共同启动2019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上,央行副行长朱鹤新也表示违法违规的金融营销行为是很多金融风险的诱因,“知识普及月”活动将宣传基础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技能,提升其金融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免受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侵害;引导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正确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抵制网上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日讯 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发现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可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中国证监会发现大可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收入确认与原始出库记录不符,故意调整收入入账期间,以账外现金支付采购返利,指使部分个人供应商借用他人名义与公司进行交易,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大可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大可股份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2.17亿元,从事中高密度纤维板、人造板制造、销售等经营活动。大可股份法人代表兼董事长为邵树兵,第一大股东为沪千森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6.69%,且邵树兵为沪千森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13.68%。 大可股份曾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2018年4月16日及2018年11月21日三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IPO招股书申报稿,中国证监会曾于2018年1月19日对大可股份首次的申报稿给予反馈意见,就招股书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财务会计资料等问题予以解答,并要求大可股份补充相关信息。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大可股份的招股书发现,本次大可股份IPO保荐人(主办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向晓娟、毛宗玄。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为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其发行人律师为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为方怀宇、唐满、卢叶苹。发行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办会计师为何晓云、谢俊。 发行资产评估复核机构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办评估师为朱小波、宋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关于对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阜阳大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收入确认与原始出库记录不符,故意调整收入入账期间,以账外现金支付采购返利,指使部分个人供应商借用他人名义与公司进行交易,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19年8月27日
承租人涉嫌违规转租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疑似流失 中国网财经9月2日讯(记者里豫 曹中原)近日,中国网财经接到河南省郑州市陈女士投诉称,其丈夫丁先生在租赁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称河南省供销社)下属公司河南省丰和农产品交易中心大厦(下称合作大厦)经营酒店时,遭遇二房东的合同欺诈,陷入关门境地,其夫也因此生病住院。陈女士在随后的维权中发现,该处资产涉嫌存在未经招标对外出租、故意低价对外出租、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目前,陈女士已就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存在的问题向河南省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图左即为合作大厦 承租人违规转租引纠纷 老家南阳的陈女士向本网反映称,2015年其夫通过合作大厦的二房东蒋某成、潘某等人租赁了位于郑州市纬五路河南省供销社下属企业合作大厦B座11--15层经营快捷酒店。“从2015年开始我们一共向二房东蒋某成等人交房租和转让费1000多万元,蒋某从没有开过一张发票,所有钱都是打到其个人账户,加上前期酒店装修投入500多万元,目前我们在该酒店一共投入了近2000万元,自己包括亲戚朋友的钱全部投入到酒店,生意稍微有一点起色,蒋某就开始骚扰刁难我们,目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多个家庭的毕生积蓄即将被逼破产,后经知情人透露得知,合作大厦的产权所有人系河南省供销总社下属企业河南省丰合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丰合公司)所有,为了国有、社有资产经营权在低价转让时不走招投标过程,在相关领导的指示下先由丰合公司将合作大厦的经营权转至豫棉公司经营,然后豫棉公司又将该大厦11-21层及其他楼层的经营权以很低的价格转租给蒋某成、潘某20年,总金额价值近亿元。我们多次将相关问题向豫棉公司和河南省供销社相关领导反映,均遭到推诿,甚至变相纵容蒋某对属于国有资产的物业设施进行随意停电。”陈女士无奈的说。 被停电的酒店 陈女士告诉本网,“2018年3月,蒋某成向其夫提出,为了减轻酒店的经营压力,他已经和河南省豫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豫棉公司)谈好,可以将从豫棉公司手里租赁合作大厦的剩余15年租赁经营权转让给丁先生,以后房租不再加钱。但蒋某成不让看其原始合同,并让交250万元转让费,为了能正常经营我们东拼西借筹措250万元转到蒋某成兴业银行个人账户,蒋某给我们签了一个房屋经营权转让协议,并承诺很快协商好我们直接和豫棉公司重签一份15年的租赁合同,并按以前原合同价格执行。协议签完后,我们找到豫棉公司,该公司副总卫清说,我们第一不知道转让这件事,第二国有社有资产经营权不能随便转让,蒋某成没有权利转让。” 蒋某成与豫棉公司签订的丰合大厦20年承包经营合同 陈女士提供的蒋某成、潘某与豫棉公司2013年签订的合作大厦承包经营合同显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蒋某成)未经甲方书面(豫棉公司)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合同还显示:未经甲方(豫棉公司)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经营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看到该合同后,才知道蒋某又一次在欺诈我们,我们多次找蒋某成要求按转让协议执行,其以各种理由推诿,也不退钱,甚至放话,想上哪告去哪里告,不想干了抓紧卷铺盖走人。”陈女士气愤的说。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疑似流失 在豫棉公司与蒋某成潘某签订的合作大厦B座11-21层承包经营合同上显示,蒋某成、潘某依据合同取得合作大厦B座11-21层经营权,承包经营期限为20年,总面积为8828.27平方米,第一个5年(即2014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承包金为42.5元/月/平方,之后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7%。 而郑州市2014年7月发布的《写字楼白皮书》显示,同期该地段租金为54元/月/平方左右,豫棉公司与蒋某成、潘某承包合同的承包金低于当时市场价格近两成半。 2019年7月,郑州市相同地段写字楼租金为为66元/月/平方,相比豫棉公司与蒋某成、潘某2014年合同规定的承包金,增幅为55%。而豫棉公司与蒋某成、潘某签订的经营合同到合同截止日期2034年7月24日,承包金增幅仅为23%左右。 也就是说, 15年后,蒋某成、潘某上交豫棉公司的承包金仅相当于2016年的市场价格。 2014年10月10日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发布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租金偏低、租期过长或明显有违市场公平,造成资产权益严重流失的出租合同,应依法予以解除或重新签订。社有资产出租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租期五年以上的须报上级社备案。 针对河南省豫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蒋某成、潘某签订将合作大厦B座11--15层的20年总金额近亿元的承包经营合同是否经过评估招标?租金是否依法进入单位账户?20年承包经营权租期是否过长,是否违背了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蒋某在违背豫棉公司所签订的承包经营权合同进行违规转让时,做为上级主管和监管部门在接到商户投诉时为何没有进行依法监管等问题,记者以采访函的形式向河南省供销社提出采访要求,截止发稿,中国网财经始终没有接到河南省供销社对该事情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