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共识 2012年2月14日,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中国北京举行,会后发布联合新闻公报,对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达成共识:双方同意尽早启动谈判进程。 宣布启动 2013年11月20日-21日,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中国北京举行,其间发表了《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双方共同宣布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谈判开启 2014年1月21日-23日,中国-欧盟投资协定首轮谈判在北京举行,中欧双方就谈判安排、谈判可能涉及的议题等内容展开充分磋商。 2014年3月24日,第2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双方就投资协定的概念性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 2015年1月20日-23日,第4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从本轮起双方开始正式的文本谈判。 2015年11月30日-12月4日,第8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双方就制作合并文本作出安排:从2016年1月开始,双方以合并文本为基础,推进实质性的文本谈判。 2018年7月16日,第20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宣布,中欧双方交换了投资协定的清单出价,标志着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入新阶段。 2018年11月,经过19轮磋商、12次会间会,中欧谈判双方对文本中投资自由化和投资保护的部分重要条款达成一致,对投资市场准入方面的清单出价进行实质性谈判。 2019年4月9日,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明确,双方承诺2019年在谈判中,特别是投资自由化承诺方面取得结束谈判所必需的决定性进展,以便在2020年达成高水平的中欧投资协定。 2020年9月14日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共同举行视频会晤,确认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实现年内完成谈判的目标。 2020年9月21日-25日,中欧双方举行第32轮投资协定谈判。双方围绕文本和清单剩余问题展开谈判,取得积极进展。至2020年12月6日-11日第35轮投资协定谈判,双方聚焦文本和清单遗留问题进行磋商,取得了重要进展。 完成谈判 2020年12月30日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同德国总理默克尔、法国总统马克龙、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举行视频会晤。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12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配套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有关问题政策释义的通知》。 《通知》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政策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与全国社保基金权益类投资比例持平。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本次权益比例上限的提高,理论上将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亿的增量资金。 《通知》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年金计划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其中,投资港股通标的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年金计划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20%;投资单只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年金计划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10%。 《通知》指出,年金基金可投资的永续债应当符合规定。一方面,永续债及发行主体的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另一方面,要有明确约定的利率和付息频率,有利率跳升条款。 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本次年金基金投资政策调整主要有五个亮点。一是《通知》明确了年金基金的定义,首次在文件中整合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规定和要求,并统一强调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 二是允许年金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此前年金基金仅限于境内投资,本次允许年金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此举不仅考虑目前在全球严峻经济形势下,香港金融市场仍颇具活力,具有相当投资价值,而且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定支持和维护香港金融繁荣稳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年金基金实现全球范围资产配置的初步尝试。 三是提高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鼓励中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战略部署,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政策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与全国社保基金权益类投资比例持平,使年金既能够长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按现有年金市场规模测算,本次权益比例上限的提高,理论上将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亿的增量资金,养老保险体系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 四是明确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比例在计划层面和组合层面实行“双限”。此次明确单个计划资产投资于各类型资产的比例须参照投资组合的比例限制进行管理,并首次在文件中明确受托直投组合的定义,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指导,防控计划层面投资风险。 五是首次在文件中明确嵌套穿透管理要求。以往穿透监管的要求不够明确,可能出现年金基金所投资金融产品的底层资产超出年金基金可投资范围的情形,发生合规风险。《通知》要求年金基金投资应当按照穿透式管理要求,明确约定投资的底层资产符合年金基金投资范围。 此外,上述主要负责人还表示,在境内投资的投资工具上,本次《通知》新增了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品种,并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扩展为债权投资计划。同时,对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永续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公司债等之前界限不清晰的品种予以明确,纳入年金投资范围。经研究,上述投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具备相当投资价值,有利于丰富年金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
历时近23个月,中信建投再融资计划终于落地,实际募集资金38亿元,较原定的130亿元预期规模缩水70%。 12月29日晚,中信建投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报告书显示,中信建投计划非公开发行1.1亿股股票,每股35.2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资38.5亿元,增发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据其2020年3月发布的定增预案修订稿,中信建投原本拟发行不超过12.78亿股股票,募资130亿元。 中信建投表示,本次实际发行规模低于预期值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司A股股价较2019年1月有大幅上涨,预测基础发生变化;二是公司两年来通过利润滚存实现了一定的资本补充。 在再融资新规支持下,2020年证券行业频繁出手“补血”。同花顺数据显示,除中信建投外,年内还有中信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等7家上市券商实施定向增发,8家券商合计募资金额达到694亿元;另有浙商证券、西部证券、天风证券3家机构即将实施,预计募资金额超过300亿元。 此外,2020年内不少券商定增获得同行跟投,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头部券商较为活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中金公司参与了中原证券等4家券商的定增,获配总额达12亿元;中信建投参与了南京证券等4家券商的定增,获配总额7亿元;中信证券参与了第一创业等3家券商定增,获配总额9.8亿元。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12月30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制定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并就有关要求发布通知,全文如下: 一、落实采购政策,保障短缺药品供应 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以保供稳价为前提,落实好国家清单中药品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按规定备案等采购政策,做到价格公开透明。在国家清单内,本地区已解决的短缺药品原则上执行原有采购政策。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及时应对,探索完善短缺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储备等工作,将国家清单药品生产供应行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评价和监管范围,做好国家清单药品监测工作,确保短缺药品供应工作平稳进行。 二、落实法律规定,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药品实施停产报告。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接到相关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后,应当将停产品种、停产时间、停产原因、预计复产时间、省内供应和使用情况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适时将短缺药品停产报告情况向国家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和地方进行通报。 三、完善相关措施,强化短缺药品储备供应 省级医药储备管理部门梳理已纳入省级医药储备目录的国家清单药品的储备情况,定期向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通报储备品种。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会同医药储备管理部门,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短缺药品调用程序。引导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积极保障国家清单中药品的生产供应。 各省级联动机制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清单中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新疆、西藏军区保障部和各区域联勤保障机构,按照各省级联动机制统一部署要求,负责协调区域内军队医疗机构国家清单药品供应。 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pdf国家短缺药品清单.pdf
据央视新闻,近年来,中欧双向投资拓宽度、谋深度,迈向“深耕细作”新阶段。目前,欧盟是我国第三大投资来源地。欧盟仅次于东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跃升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时,中欧贸易“含金量”不断提升。 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为了解协定有关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谈判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 平衡主要体现在,一是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二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互利共赢主要体现在,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将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问:请您介绍一下协定对双方企业将带来哪些利好? 答:刚才提到,协定着眼于制度型开放。高水平的市场准入承诺将为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高水平的公平竞争规则将为双边投资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市场准入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我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 此外,针对本身不歧视外资、但对企业设立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场准入限制,双方还将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置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双方立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共识。 问:刚才您提到协定还包括可持续发展议题,能否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答:中方一贯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纳入与经贸有关的环保、劳工议题已成为近年来国际经贸协定的重要特征。基于上述考虑,协定对与投资有关的环境、劳工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双方将促进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处理好吸引投资与保护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并遵守相关国际承诺。 问:请问协定将于何时生效? 答:下一步,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力争推动协定早日签署。此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 中欧双向投资迈向“深耕细作”新阶段 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吸引力不断增强,截至2020年11月,欧盟27国对华实际投资1179.8亿美元,累计设立投资项目数量超过3.8万个。中国欧盟商会调查显示,疫情没有动摇欧洲企业对华投资信心,89%的受访欧洲企业愿留在中国,2/3的受访欧企将中国列为前3大投资目的地,德国大众、巴斯夫、宝马、安联保险等欧洲企业持续加大在华投资。 中国对欧盟投资从无到有,年投资额已跃升至近百亿美元规模。截至2020年11月,中国对欧盟27国累计直接投资超过800亿美元。 中欧共建“一带一路”结出丰硕成果,希腊比雷埃夫斯港和正在建设中的匈塞铁路成为深化中欧互联互通的重要纽带。中欧共同投资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欧国际交易所等扩展了欧亚资金融通渠道,克罗地亚佩列沙茨跨海大桥等项目引领三方合作新模式。在疫情背景下,“钢铁驼队”中欧班列开出“新速度”,2020年以来开行已突破1万列,成为中欧互联互通的大通道,抗疫物资运输的生命线。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欧贸易“含金量”不断提升 近年来,中欧务实合作动力足、势头好、成果丰硕。目前,欧盟仅次于东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跃升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 最新数据显示:面对疫情冲击,今年前11个月,中欧双边贸易额5812.8亿美元,逆势增长3.5%,显示出强大韧性。欧盟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我国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 在英国2020年1月31日脱欧之前,欧盟曾连续16年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进口来源地。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欧货物贸易从766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7051亿美元,现在平均每分钟贸易往来超过100万美元。 中欧贸易“含金量”不断提升。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占中国对欧出口的比重从2001年的51%和19%上升至2019年的61%和28%。同时,中欧服务贸易蓬勃发展,2019年达1407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 进博会、广交会和服贸会等重要展会成为欧洲企业开拓中国市场的有力平台。以进博会为例,欧洲在参展面积、500强和龙头企业、签约金额占比方面均在1/3以上,成为进博会的亮点。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
据交通运输部12月30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自动驾驶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积极进展,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车路协同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取得重要突破;出台一批自动驾驶方面的基础性、关键性标准;建成一批国家级自动驾驶测试基地和先导应用示范工程,在部分场景实现规模化应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落地。 《意见》提出以下主要任务: (一)加强自动驾驶技术研发。 1.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围绕融合感知、车路信息交互、高精度时空服务、智能路侧系统、智能计算平台、网络安全等自动驾驶和基础设施智能化关键技术及装备,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组织开展科研攻关。 2.完善测试评价方法和测试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测试理论研究,完善相关测试评价方法和管理制度。鼓励构建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库,研究智能设备测试技术,推动检测设备、数据分析软件、虚拟仿真系统等测试工具链的自主研发与制造,健全包括封闭场地、半开放区域、开放道路等场景的综合测试评价体系。 3.研究混行交通监测和管控方法。鼓励研究自动驾驶与人工驾驶混行情况下的交通特性及影响机理,支撑建立可靠高效的运行监测体系。推动研究混合交通场景下出行需求管理、动态交通控制、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等方法,提升交通时空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应急能力。 4.持续推进行业科研能力建设。以行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为依托,持续推进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夯实创新能力。围绕自动驾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成立由企业牵头、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上中下游有机衔接的行业协同创新联盟。 (二)提升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5.加强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规划研究。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感知网络、通信系统、云控平台等智能化要素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等,先行先试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及时总结经验,科学推进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 6.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鼓励结合载运工具应用水平和应用场景实际需求,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数字化交通工程设施、路侧感知系统、车用无线通信网络、定位和导航设施、路侧计算设施、交通云控平台等部署建设,推动道路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输管理和服务、交通管控系统等互联互通。 (三)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试点和示范应用。 7.支持开展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服务。鼓励在港口、机场、物流场站、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环境相对封闭的区域及邮政快递末端配送等场景,结合生产作业需求,开展自动驾驶载货示范应用,并在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视情推广至公路货运、城市配送等场景,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的物流运输服务。 8.稳步推动自动驾驶客运出行服务。稳步推进辅助驾驶技术在城市公交、道路客运中的应用。支持在封闭式快速公交系统、产业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自动驾驶公交通勤出行示范应用,并根据技术演进情况和示范进展,在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视情推广至其他客运场景。研究制定自动驾驶客运出行发展行动方案,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客运出行服务。 9.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动驾驶车辆共享、摆渡接驳、智能泊车等试运行及商业运营服务。支持开展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自动驾驶出行模式开发与应用,促进“出行即服务”产业综合发展。 (四)健全适应自动驾驶的支撑体系。 10.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对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衍生的运行和管理风险开展预评估研究。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及数据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及规范研究。强化自动驾驶车辆网络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按规定做好自动驾驶路侧信息网络系统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加强混行交通流下交通云控平台、营运车辆监管系统的安全防护。 11.加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完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规范,鼓励探索自动驾驶车辆载人载物测试和试点示范。研究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支持保障政策。研究自动驾驶车辆营运条件及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自动驾驶营运车辆运行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部省协同联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制定自动驾驶新业态管理办法,适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12.持续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研究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标准体系架构,加快制定关键性、基础性标准,支撑产业有序发展。围绕面向自动驾驶的智慧道路及其新型附属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养护等,开展标准研究制定。鼓励企业、联盟等组织围绕生产制造、测试评价、人机控制转换、车路交互、事件记录、数据共享等制定团体标准,构建多元化标准工作机制。
2020年最后一天,国内成品油新一轮调价窗口将再次开启。机构普遍预测,2020年油价或以上涨收官,也是年内首个“四连涨”。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芦青分析,本计价周期以来,在疫苗利好持续推动原油价格走高的过程中,受英国出现变异新冠病毒的消息影响,全球多国暂停与英国之间的航空往来,原油需求受到明显抑制,金融市场出现动荡,原油跌幅较大。 但随着恐慌情绪渐渐消退,加之OPEC+对待增产的态度依然谨慎,市场行情出现一定程度修复,国际油价小幅反弹,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跟随原油价格持续在正值区间波动。 截至北京时间12月30日凌晨,国际油价温和上扬。纽约商品交易所2021年2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上涨0.38美元,收于每桶48美元,涨幅为0.8%;2021年2月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上涨0.23美元,收于每桶51.09美元,涨幅为0.45%。 据隆众资讯测算,截至12月29日原油综合变化率3.23%,预计对应上调幅度100元/吨。零售方面看,目前山东地区中石化加油站的92#和95#汽油价格分别在5.86和6.28元/升,本轮零售价上调幅度或在0.07元/升左右。 中新经纬客户端统计,若本轮油价按上述调整落实,2020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共经历了25轮调整,其中搁浅12次、下调5次、上调8次,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285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235元。 对于后市,金联创分析师路乔惠表示,元旦假期将至,居民出行增多,汽油需求尚可,但国内局部疫情形势严峻,加之倡导弹性休假、减少不必要出行等因素,居民出行半径将缩短,汽油涨幅或受限。 2021年国内油价首调将于1月15日24时开启。中宇资讯分析师胡雪称,根据现有原油价格水平,预判下轮成品油零售端将面临搁浅或窄幅上调。隆众资讯分析师李彦认为,近期国际原油市场仍受海外疫情困扰,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下调概率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