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进 临近季末节前,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加码公开市场操作。统计发现,9月份除15日外,央行在其余工作日均开展了逆回购操作。其中,除了常规的7天逆回购操作外,央行自9月18日还开启了14天逆回购操作,10个工作日连续开展14天逆回购操作,金额累计达7700亿元,操作利率均维持在2.35%水平。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9月下旬以来,14天期与隔夜市场利差加大,显示市场跨季资金偏紧,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也趋于谨慎。从央行操作节奏、净投放量与市场利率波动看,央行通过多种工具、灵活操作,主要是为确保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 “近期DR014(银行间质押式回购14天期利率)持续上行,央行连续开展14天逆回购操作,主要是考虑到跨季度和长假因素导致的资金需求增加,一方面是满足银行体系近阶段的新增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也显示了维护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意愿。”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称。 值得注意的是,自9月25日以来,尽管央行开展了公开市场逆回购投放,但多日资金面仍处于净回笼状态。例如,28日由于当日有1000亿元逆回购到期,实现流动性净回笼600亿元;29日有2000亿元逆回购到期,实现净回笼1000亿元;30日有1000亿元逆回购到期,实现净回笼500亿元。 对此,有银行资金交易员认为,尽管本周以来,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转为净回笼,但由于此前大力投放后,多数机构的跨季资金需求已基本完成,跨季资金面整体并无太大压力。 天风证券孙彬彬团队表示,9月份资金面流动性有所改善,但仍处于“紧平衡”状态。9月下半旬,为了稳定季末流动性,央行持续开展14天逆回购,整体数量却不大,可以看出央行虽不希望资金面过紧,但也没有大额投放的意愿。 “近期市场资金面短期存在波动,但整体市场利率处于历史较低位置,市场流动性保持适度宽松。”周茂华认为,市场流动性及央行政策曲线主要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政策组合拳及时有效,经济稳步复苏。但也要看到,国内经济复苏仍不平衡,部分行业尚未摆脱疫情影响;外围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仍需要适度货币金融环境支持,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国内政策需要保持总量适度情况下,更强调精准滴灌,引导有限金融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三农”、小微民营及制造业领域,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9月28日召开的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本次例会着重强调“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引导贷款利率继续下行”等。 周茂华表示,本次例会央行对政策效果与经济复苏描述更加乐观,预示稳健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发挥结构性工具精准滴灌作用,落实此前创新直达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支持。
徐行 9月份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显示,3月份以来三大指数持续位于临界点以上,在延续向好态势的同时,又出现了更多可喜的变化,需求复苏速度有所加快、进出口明显回升、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这些都表明,中国经济复苏势头进一步增强,显示了中国的强大修复能力和旺盛生机活力。 今年以来,得益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稳定转好,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目前供需两端的均衡性进一步增强。比如,9月份制造业新订单指数连续5个月上升,再创年内新高。反映市场需求不足的企业比重连续3个月下降。21个行业的商务活动指数全部高于50%,住宿、餐饮以及旅游相关行业等民生消费需求保持加快恢复趋势,新订单指数均在较高水平,消费恢复的动力继续增强。 值得一提的是,9月份小型企业PMI重返荣枯线以上,扭转了连续几个月的环比下降势头,市场供需和采购活动明显好转。这既得益于我国出台的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更受益于中国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的大环境。 当前,经济运行依然存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供给端恢复仍然快于需求端,要继续抓好“六稳”“六保”政策的落实落细,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经济循环,巩固经济复苏势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丽 9月份,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明显回升,其中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均连续7个月处于扩张区间。这反映了随着当前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推进,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复苏态势,积极变化不断增多。值得注意的是,小型企业PMI6月份以来首次升至荣枯线以上,说明针对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政策初步落地见效。 9月30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中国采购经理指数(PMI)。9月份,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明显回升,其中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1.5%、55.9%和55.1%,分别比上月上升0.5个、0.7个和0.6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表示,当前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推进,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复苏态势,积极变化不断增多,3月份以来三大指数持续位于临界点以上。 制造业景气度持续改善 9月份,制造业PMI为51.5%。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7个行业PMI位于临界点以上,制造业景气面较上月有所扩大。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专家文韬表示,制造业PMI三季度均值为51.2%,较二季度均值上升0.4个百分点,表明经济复苏势头增强。分项指数变化显示,供求均衡进一步强化,对外贸易持续改善,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共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向好发展。综合来看,经济整体运行稳中向好。 “9月份PMI指数继续回升,表明经济仍在全面恢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认为,需求类指数回升幅度高于生产和供给,表明需求恢复有所加快,对生产和供给的拉动作用开始显现。 赵庆河表示,随着供需持续恢复和传统生产旺季来临,企业采购意愿增强,市场活跃度有所提升,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为54.0%和52.8%,分别高于上月0.5个和0.8个百分点。从行业情况看,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等制造业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位于55.0%以上,且均高于上月。 “月内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间的缺口进一步缩小,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的差为1.2个百分点,为3月份以来最低水平,表明供求均衡进一步强化。”文韬表示。 部分重点行业景气回升加快。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PMI为54.5%和53.0%,分别高于上月1.7个和0.3个百分点。随着国庆、中秋双节来临,假日消费效应有所显现,消费品行业PMI升至52.1%,高于上月1.7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进出口指数首次升至荣枯线以上。本月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为50.8%和50.4%,分别高于上月1.7个和1.4个百分点。 此外,小型企业PMI6月份以来首次升至荣枯线以上。小型企业PMI为50.1%,比上月上升2.4个百分点。“景气回升既得益于传统生产旺季,也得益于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政策。”赵庆河表示。 非制造业景气稳定回升 9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9%,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非制造业景气稳定回升。 “三季度,商务活动指数均值为55.1%,较二季度上升1.4个百分点,较一季度上升9.8个百分点。指数逐季上升并创出新高,表明我国经济复苏的韧性有所增强,经济向好发展的基础更为坚实。”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专家武威表示。 武威分析说,三季度以来,21个行业中,绝大部分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超过50%,表明各行业都基本保持增长态势,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一些行业也呈现加快恢复趋势,表明我国经济全面恢复,已接近至常态化运行。 9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2%,高于上月0.9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上升。除资本市场服务外,其他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临界点以上,其中交通运输、电信互联网软件、住宿餐饮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保持在60.0%以上;前期复苏较为滞后的租赁及商务服务、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高于上月6.0个百分点以上。从市场需求和预期看,新订单指数和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3.5%和62.2%,分别高于上月2.0个和0.9个百分点。 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0.2%,与上月持平,连续3个月位于60.0%以上景气区间。其中,新订单指数和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6.9%和67.8%,分别高于上月0.5个和1.2个百分点,表明建筑业新签合同量有所增长,企业相对乐观。 9月份,非制造业新订单指数较上月上升1.7个百分点至54%,创出年内新高,连续2个月环比上升。“指数连续上升并升至较高水平,表明非制造业需求端进一步向好,发展后劲足。”武威表示。 企业市场预期保持乐观 9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5.1%,高于上月0.6个百分点,表明企业生产经营有所加快。其中,制造业生产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分别为54.0%和55.9%,较上月均有所提高。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分析师周茂华认为,国内制造业景气仍有望进一步增强。随着经济活动逐月活跃,带动终端需求增加,国内工业品降价幅度逐月收缩;基建及促进消费政策效果释放,国内制造业订单有望保持扩张格局,同时需求改善推动企业补库存意愿增强。此外,为制造业企业纾困、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等政策效果将逐步显现,海外需求回暖也有利于国内制造业。 文韬认为,四季度市场供需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当前企业对后市预期也处于年内高点,为四季度全面加快增长奠定了基础。当前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原材料价格上升加快,企业效益稳定恢复态势需要持续观察。 赵庆河表示,虽然制造业总体需求有所改善,但行业恢复并不均衡。调查显示,本月纺织及服装服饰、木材加工等制造业反映市场需求不足的企业占比均超过五成,高于制造业总体水平,复苏动力仍显不足。此外,进出口依然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 张立群指出,企业出厂价格指数下降,仍有46.8%的企业反映需求不足是最突出困难等,反映需求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需求恢复步伐相对迟缓依然是制约国内经济大循环的突出矛盾。要进一步抓好补短板和提振投资、扩大消费的相关政策落实工作,今年内争取见到显著成效。 “从预期看,企业对四季度市场保持乐观。进入四季度,要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善营商环境,夯实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武威表示。
(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9月30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自2020年9月30日起实施。 据了解,《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从我国实际出发,参考国际惯例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计提方式、覆盖范围及评估机制。同时,根据当前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状况和疫情防控需要,明确逆周期资本缓冲比率初始设定为0,不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杠杆率水平、银行体系稳健性等因素,定期评估和调整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央行称,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是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提升宏观审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能力,缓解金融风险顺周期波动和突发性冲击导致的负面影响,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6月份、7月份,银川新房价格涨幅连续领跑全国70个大中城市。 就在国庆假期的前一天,房价领涨的银川出手调控了。 9月30日凌晨,银川发布(银川市委宣传部公众号)发文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的8条措施中,限贷、限购、限售全覆盖,坚决打击投机炒房。 限贷限购限售全面加码 9月29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调控,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 二、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 三、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政策,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四、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五、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六、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 七、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 八、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央视财经综合银川发布
原标题:十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第一条就与你密切相关 自10月1日(周四)起,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开始实施,第一条就与国庆出行相关哦,快和中证君一起看下。 全国性新规 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15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该管理规定还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来了 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表示,预算法形成预算管理新规范,为修订条例提供了细化、实化的基础。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政府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 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外汇局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二是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构建进退有序、良性发展的基金销售行业生态;三是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推动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体制机制。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村农业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自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地方性政策 北京:纳税期限调整,征期申报方式大改 9月11日,北京税务正式发布《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此外,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北京:实施三项医保减负新政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三项减负新政,包括将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同时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浙江: 零售、房地产等四大行业大额取现受限 9月24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开始后,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银行机构办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业务的,原则上需要至少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进行预约方可办理。 另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办理的凭取款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 湖北: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已经2020年8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生产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不得对市场主体实施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非法实施行政强制或者侵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深圳:垃圾分类强制实施 10月起将正式开罚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垃圾分类正式步入“强制时代”。截至9月1日17时,深圳各级城管部门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23份。据了解,9月为警示期,10月开始,深圳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正式开罚。 深圳: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两个条例的出台赋予了前海片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利。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西安:租赁交易资金10月起将实施监管 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维护房东、房客的合法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近日下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从10月1日起,收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房并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交易的住房租赁交易企业,其租赁交易资金将实施资金监管。 洛阳: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有新变化 新政实施后,无论是买房提取还是还贷提取,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本次调整规范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围,将提取人范围从原先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规范至职工及配偶。新政实施后,以上提取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父母、子女的账户余额无法提取。 河南: 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指出,从2020年10月1日起,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知》明确,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全省统一。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项目或提高待遇标准。
今天就要开启中秋、国庆假期了,高速公路可能会出现拥堵,最堵的路段有哪些?大数据预测的十大拥堵景区都有哪些?对出行又有什么建议呢? 全国高速公路9月30日晚7点开始出现拥堵 从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监测到的全国路况来看,9月30日下午开始,全国公路网的交通流量开始明显增加,交通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9月30日晚7点到9点,全国高速公路出现拥堵的状况。 同时由于受“十一”期间高速免费通行以及出行需求集中的影响,预计全国高速将于10月1日迎来拥堵高峰,上午9时到12时为高峰时段,10时到11时预计拥堵达峰值。 返程方面,全国高速10月5日至8日拥堵较为分散,拥堵程度低于出程,部分路段易出现拥堵、缓行现象。 G2京沪高速无锡段车流量最大 预计“十一”期间,全国十大热门高速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其中G2京沪高速(无锡段)车流量最大,其次为G4京港澳高速(广州段、东莞段)、G2京沪高速(苏州段)。 四大区域方面,预计粤港澳大湾区高速拥堵程度最高,长三角次之,随后是京津冀地区与成渝地区。 四大区域出程高速拥堵高峰在10月1日9点到11点,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在9月30日22点到10月1日凌晨2点会出现拥堵小高峰;返程高速拥堵较为分散,拥堵程度也低于出程。 “十一”期间拥堵景区预测:开封府居首 受假期出游需求集中的影响,“十一”期间,部分景点周边道路将会出现易拥堵缓行状态。 根据交通大数据预测,周边道路易拥堵景区排名前三依次为:开封市开封府白天拥堵延时指数为2.8、武汉市木兰草原白天拥堵延时指数为2.7、深圳市大梅沙海滨公园白天拥堵延时指数为2.6。 京津冀地区自驾的市民及游客可选择百里山水画廊线、G109北京段、G108北京段等路线;长三角地区自驾游的用户可选择S205省道(天荒坪盘山公路)、淳杨线(千岛湖环湖绿道)、皖南川藏线;如选择在四川自驾游线路的驾车用户可选择九黄大环线,著名景区九寨沟、黄河九曲第一湾、黄龙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均分布在国省道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