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珍宝岛公告称,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8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珍宝岛表示,本次定增可进一步推动公司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大幅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完善中药产业链条,积极推进公司产品条线战略布局;不断深化中药、化学药、生物药协同发展战略。 本次募投项目包含创新药和仿制药两个研发平台。对此,珍宝岛表示,这充分考虑了研发投入、研发难度和研发周期,二者同步推进有利于优势互补。与化学创新药相比,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投入相对较少、风险相对较低、时间相对较快;而创新药的竞争壁垒和市场收益远高于仿制药,有必要积极发展创新药。 具体来看,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致力于研发高临床价值、高经济价值的化药创新药及仿制药。珍宝岛表示,在中成药市场发展相对放缓的背景下,加快化学药业务的发展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项目建设满足公司抢占化学药市场先机的需要。该项目涉及的品种均属于用药人群广、用药时间周期长、市场空间巨大的心脑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神经精神、抗肿瘤、抗感染类、消化代谢、呼吸系统等领域。项目可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加快仿制药研发和创新药研发上市速度,抢占市场先机。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拟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工业园区建设原料药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745千克原料药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作为原料用于公司化学制剂的生产。珍宝岛表示,该项目投产后,将保障原料药稳定供应,提高原料药质量,为公司化药仿制药的研发提供有效保障。此外,依据新上设备能力,迅速引进和开发新的制剂品种,将使公司产品结构更趋于合理,进一步完善公司质量体系和生产规范化管理,增强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为未来化药产业化建立基础。 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拟分别在安徽省亳州市和甘肃省岷县建设中药材产地加工车间及配套工程。安徽(亳州)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甘肃(岷县)陇药产地加工项目将进一步规范道地药材加工市场,从源头保障中药材质量;此外,通过提高中药材生产及产地加工的规范化程度,提高药农的组织化程度,全面提高中药材前处理的集中度,提高其规模水平,在全面提高药材生产与加工规范化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药农收入水平。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将建设ERP一体化管控平台、数字化营销平台、企业大数据平台和敏捷开发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外部协同效率,加快公司新药研发速度,节约研发资金,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8月10日,东北制药因重大事项停牌。当日午间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于8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告知正在筹划部分要约收购事项,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预计停牌日期不超过2个交易日。 “前次要约计划收购1.35亿股,但最后只收到了十几万股,较原计划相差甚远。”新热点投资创始人李鹏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或是上次收购并没有实现既定目标,方大钢铁才会在一个月后再次启动要约收购。 上次要约收购未达计划目标 此次停牌之前,方大钢铁上一次发起要约收购东北制药的行动才刚刚结束。 2020年5月11日,东北制药发布提示性公告称,方大钢铁拟对除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起要约收购,要约收购价格为7.72元/股,收购数量为9070.48万股,占总股本的10%。 5月22日,东北制药披露收购报告书,方大钢铁要约收购期限自5月25日起至6月23日止,共计30个自然日。伴随东北制药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方大钢铁拟收购的股份数量也从原来的9070.48万股变更为1.35亿股,要约收购价格从7.72元/股变更为5.19元/股。 但东北制药后来披露的公告显示,在要约收购期内,符合要约收购要求的其他股东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7月10日披露的要约收购结果显示,截至6月23日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仅有49个账户共计14.74万股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相当于仅完成原收购计划的千分之一左右。 “要约收购价格是收购报告书提示公告发布前30个交易日的算术平均价,较今年2月份时的股价高点低了两成左右,前期被套的投资者肯定不愿意亏钱参与要约。”李鹏岩分析认为,“参与上次要约收购的投资者数量较少,主要在于收购方给出的要约收购价格不具吸引力。其他投资者如果对大股东的增持行为以及对公司的未来发展真正充满信心,或许更愿意选择持股,而不是轻易交出自己的股权筹码。” 此次要约收购价格或将上浮 2019年,东北制药的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就曾对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中兴商业的其他股东发起过要约收购,由于中兴商业相关股东参与要约收购的积极性比较高,最终完成收购计划的超九成股份。 “在发起要约收购前,辽宁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东北制药和中兴商业两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均在30%左右,连续对两家上市公司发起要约收购,或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对两家公司的控股权和话语权。”李鹏岩向记者介绍:“2019年对中兴商业的要约收购完成后,辽宁方大集团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今年对东北制药发起的要约收购,上一次并不圆满,辽宁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完成后对东北制药的合计持股比例变化并不大,距其计划的目标仍相差很远。”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约收购价格不能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如果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还需出具专门说明。”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明明表示,由于相关收购方半年内并没有进行相关交易,这一次要约收购定价可能仍会参照提示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来确定。 “截至目前,辽宁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兴商业、方大炭素等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均在40%左右,在东北制药的持股比例不足30%,参照上次设计的要约收购方案,预计方大钢铁此次拟收购股份数量应该占东北制药总股本的10%左右。”李鹏岩分析认为,为了提高其他股东参与要约收购的积极性,顺利实现收购计划,此次要约收购价格可能会比基准价做一定的上浮。
步长制药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的“重组抗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通过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伦理审批,获得伦理审查批件,正式开展Ⅲ期临床试验。该药品临床拟用适应症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8月5日,海正药业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此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推动战略转型、提升在医药制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上市公司各方利益取得一致,为未来发展奠定公司治理基础。同时,此次交易估值合理、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处于谨慎水平。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上升,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提升股东价值,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瀚晖制药进入新发展期 7月20日,海正药业发布《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预案,海正药业将向HPPC Holding 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瀚晖制药有限公司49%股权,预估交易价格区间暂定为43.37亿元至44.84亿元。交易完成后,瀚晖制药将由海正药业全盘接管,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前作为瀚晖制药股东的HPPC(高瓴旗下基金控股)则通过重组交易间接入股海正药业,且持有海正药业的股份与可转债均锁定12个月。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海正药业、海正杭州公司和辉瑞制药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决定设立海正辉瑞;2017年,辉瑞基于全球业务战略布局调整的考虑,从商业安排上选择退出海正辉瑞,HPPC从其手中买下海正辉瑞49%股权并持股至今。2018年,海正辉瑞更名瀚晖制药。 对于当年放弃对海正辉瑞的优先认购权一事,海正药业在此次公告中予以解释,受当时资金情况和再融资进程滞后的影响,公司未能满足辉瑞对于全部现金支付及支付时间的要求。 辉瑞退出后,瀚晖制药进入全新发展阶段,逐步拓展外部创新药推广业务,并逐渐减少对辉瑞的依赖。公告显示,2017至2019年,瀚晖制药分销及推广辉瑞产品产生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左右、42%左右和33%左右。 目前,瀚晖制药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根据IQVIA数据库统计,2019年度,中国医药市场整体销售额为8473亿元人民币,市场整体增长率为9.4%。瀚晖制药销售额42.99亿元,同比增长12.57%,高于市场整体增长率。 估值水平合理谨慎 根据此前海正药业发布的预案,瀚晖制药的整体估值在88.5亿元至91.5亿元之间。针对此次上交所的问询,海正药业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就瀚晖制药两次交易估值情况和差异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最新公告显示,瀚晖制药前次交易的整体估值为38.81亿元,而本次交易的估值区间为88.5亿元至91.5亿元,PE为16.36至16.91倍,低于行业20.32倍的平均PE水平,交易估值相对处于谨慎水平。 针对前后两次交易估值的差异,海正药业在公告中列出3点原因。 首先,地产化预期更加明确,将有助于瀚晖制药盈利能力的提升。除了计划不再转入的品种,瀚晖制药正常情况下能够实现在未来3至4年内完成多达一、特治星、甲强龙和美卓乐的地产化。通过地产化,能够降低药品单位成本,提升标的公司盈利能力。 其次,瀚晖制药通过开拓药品推广业务,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目前,瀚晖制药负责推广的主要产品包括:与复旦张江合作的里葆多产品推广、与诺华制药合作的呼吸类三润产品推广(其中昂润和杰润已进入医保)、与再鼎公司合作的奥玛环素产品推广(预计2021年初能上市销售)。瀚晖制药的客户资源更为丰富,业务类型更为多样,预期相关业务未来能够持续增长。 此外,高瓴资本能为瀚晖制药带来优势资源。公司认为,高瓴资本利用其丰富的医药资源,结合瀚晖制药强大的营销推广能力,协助瀚晖制药促进新产品引进;瀚晖制药与高瓴旗下高济医疗签署合作协议,开拓零售渠道合作及互联网线上医疗的合作。同时,高瓴协助瀚晖制药进行管理组织架构的调整,通过输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经验,助力瀚晖制药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推动上市公司产业升级 展望未来发展,海正药业表示,继续着力推进盈利模式从生产型向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型转型,产业模式从原料药为主向制剂为主转型。瀚晖制药拥有国际先进的制剂生产线,可与上市公司形成产品类型互补,对上市公司的产品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瀚晖制药营销能力较强,拥有强大的销售渠道和专业的学术推广能力,本次收购使得公司营销团队的整合及营销业务的协同成为现实。 目前,瀚晖制药已成海正药业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至3月(未经审计),瀚晖制药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9亿元、5.41亿元和2.5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亿元、4.89亿元和4.29亿元,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状况良好。 此次交易完成后,海正药业对瀚晖制药的持股比例由51%上升为10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上升,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海正方面表示,瀚晖制药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后,产生的现金流全部为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可统一规划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在行业人士看来,此次交易既是海正药业对瀚晖制药长期成长价值的认可,也是海正药业从原料药向高端制剂、从仿制向自主创新的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的一次重要举措。此次交易完成后,海正药业将形成国有控股、高瓴参股、员工持股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8月5日,海正药业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此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推动战略转型、提升在医药制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上市公司各方利益取得一致,为未来发展奠定公司治理基础。同时,此次交易估值合理、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处于谨慎水平。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上升,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提升股东价值,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瀚晖制药进入新发展期 7月20日,海正药业发布《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预案,海正药业将向HPPCHolding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瀚晖制药有限公司49%股权,预估交易价格区间暂定为43.37亿元至44.84亿元。交易完成后,瀚晖制药将由海正药业全盘接管,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前作为瀚晖制药股东的HPPC则通过重组交易间接入股海正药业,且持有海正药业的股份与可转债均锁定12个月。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海正药业、海正杭州公司和辉瑞制药签署《合资经营协议》,决定设立海正辉瑞;2017年,辉瑞基于全球业务战略布局调整的考虑,从商业安排上选择退出海正辉瑞,HPPC从其手中买下海正辉瑞49%股权并持股至今。2018年,海正辉瑞更名瀚晖制药。 对于当年放弃对海正辉瑞的优先认购权一事,海正药业在此次公告中予以解释,受当时资金情况和再融资进程滞后的影响,公司未能满足辉瑞对于全部现金支付及支付时间的要求。 辉瑞退出后,瀚晖制药进入全新发展阶段,逐步拓展外部创新药推广业务,并逐渐减少对辉瑞的依赖。公告显示,2017至2019年,瀚晖制药分销及推广辉瑞产品产生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左右、42%左右和33%左右。 目前,瀚晖制药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根据IQVIA数据库统计,2019年度,中国医药市场整体销售额为8473亿元人民币,市场整体增长率为9.4%。瀚晖制药销售额42.99亿元,同比增长12.57%,高于市场整体增长率。 估值水平合理谨慎 根据此前海正药业发布的预案,瀚晖制药的整体估值在88.5亿元至91.5亿元之间。针对此次上交所的问询,海正药业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就瀚晖制药两次交易估值情况和差异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最新公告显示,瀚晖制药前次交易的整体估值为38.81亿元,而本次交易的估值区间为88.5亿元至91.5亿元,PE为16.36至16.91倍,低于行业20.32倍的平均PE水平,交易估值相对处于谨慎水平。 针对前后两次交易估值的差异,海正药业在公告中列出3点原因。 首先,地产化预期更加明确,将有助于瀚晖制药盈利能力的提升。除了计划不再转入的品种,瀚晖制药正常情况下能够实现在未来3至4年内完成多达一、特治星、甲强龙和美卓乐的地产化。通过地产化,能够降低药品单位成本,提升标的公司盈利能力。 其次,瀚晖制药通过开拓药品推广业务,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目前,瀚晖制药负责推广的主要产品包括:与复旦张江合作的里葆多产品推广、与诺华制药合作的呼吸类三润产品推广(其中昂润和杰润已进入医保)、与再鼎公司合作的奥玛环素产品推广(预计2021年初能上市销售)。瀚晖制药的客户资源更为丰富,业务类型更为多样,预期相关业务未来能够持续增长。 此外,高瓴资本能为瀚晖制药带来优势资源。公司认为,高瓴资本利用其丰富的医药资源,结合瀚晖制药强大的营销推广能力,协助瀚晖制药促进新产品引进;瀚晖制药与高瓴旗下高济医疗签署合作协议,开拓零售渠道合作及互联网线上医疗的合作。同时,高瓴协助瀚晖制药进行管理组织架构的调整,通过输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经验,助力瀚晖制药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推动上市公司产业升级 展望未来发展,海正药业表示,继续着力推进盈利模式从生产型向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型转型,产业模式从原料药为主向制剂为主转型。瀚晖制药拥有国际先进的制剂生产线,可与上市公司形成产品类型互补,对上市公司的产品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瀚晖制药营销能力较强,拥有强大的销售渠道和专业的学术推广能力,本次收购使得公司营销团队的整合及营销业务的协同成为现实。 目前,瀚晖制药已成海正药业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至3月(未经审计),瀚晖制药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9亿元、5.41亿元和2.5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亿元、4.89亿元和4.29亿元,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状况良好。 此次交易完成后,海正药业对瀚晖制药的持股比例由51%上升为10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上升,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海正方面表示,瀚晖制药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后,产生的现金流全部为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可统一规划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在行业人士看来,此次交易既是海正药业对瀚晖制药长期成长价值的认可,也是海正药业从原料药向高端制剂、从仿制向自主创新的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的一次重要举措。此次交易完成后,海正药业将形成国有控股、高瓴参股、员工持股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因企业名称中出现“佛慈”字样,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于2020年3月11日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7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判决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佛慈制药总经理助理王富强表示:“这是我们公司依法维权路上的又一次胜利。” “李逵”遇“李鬼” 上述诉讼案件的主角,一方是有着近百年制药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佛慈制药,另一方则是劣迹斑斑的制药公司——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二者相同的是,企业名称中都有“佛慈”二字,但不同的是,一个是“李逵”,一个是“李鬼”。 佛慈制药的前身是1929年创建的上海佛慈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彼时,爱国实业家玉慧观取“我佛慈悲,药物普救众生”之意,命名了“佛慈”厂名,诞生了“佛慈”字号。1996年“佛慈”商标获注,并同时取得了美国、日本、新加坡的国际注册。2006年12月份,“佛慈制药”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2010年10月份,“佛慈”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12月22日,佛慈制药成功登陆A股市场,在深交所首发上市交易。 2018年6月份,佛慈制药搬迁至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产能进一步扩大,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截至目前,佛慈制药拥有2个医药产业工业园、17个分(子)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467个、独家特色中成药产品10个,国内商标有63个,国际商标有38个。 时间回到2006年9月份,彼时,正值佛慈制药向国务院商务部申报“中华老字号”评审之际,在毗邻甘肃的陕西西安,出现了此次诉讼的另一主角——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 那么,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 天眼查数据显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人代表为胡友元。注册地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西户路中段小古城村(村北),主要经营范围为卫生用品;制药技术、中药材种植、保健食品、消毒用品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卫生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西安佛慈制药是一个的信用度非常差的制药企业,曾因发布虚假广告等多次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据西安华商网新闻频道2013年10月14日报道的《西安佛慈制药违规生产被查封工人遇突查抱头捂脸》一文显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消毒用品被查封,药品灌装在开放环境下进行,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该生产企业大白天铁门紧锁,民警破门而入发现,该药企没有在净化车间灌装生产,员工也未经培训便上岗。陕西省卫生监督所介入调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暂时被查封。 2014年9月2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制造、销售侵犯何某某专利号为“ZL200730099973.6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何某某2万元并负担诉讼费1534元。 2017年2月1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拒不执行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2016]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0万元,并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17年8月4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按《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对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罚,处罚理由是“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公司如此劣迹斑斑,企业法人安能独善其身。记者了解到,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友元也被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示了“限制高消费令”。 “佛慈”字号之争 为避免消费者对佛慈制药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发生误认和混淆,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佛慈制药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维权。2011年,佛慈制药还与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就企业名称问题进行过沟通协商,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3月11日,佛慈制药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佛慈制药在阐述事件时表示:“公司自1929年使用‘佛慈’字号至今已有91年的时间。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是在2006年设立的,设立时使用了‘佛慈’字号,对公司的‘佛慈’商标权构成侵权,也对在先使用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庭后辩称,其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份,早于佛慈制药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时间。其字号源于公司创始人外出游玩时偶见“我佛慈悲”标语有感而生,并非对佛慈制药字号的攀附,不具有侵权恶意。同时,其在产品上始终使用公司全称和公司自有商标,从未突出使用“佛慈”二字。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3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来看,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这番辩解显得苍白且无力。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佛慈’一词并非汉语固有词汇,在日常生活中亦罕有运用,故具备较高的独创性和区分度。在此情况下,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对其企业字号中使用‘佛慈’字样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信服力显然不足,故可以认定其在登记注册时,存在擅自使用佛慈制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行为。” 判决书显示,虽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日期早于佛慈制药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日期,亦早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佛慈”商标评为驰名商标的日期,但佛慈制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显著性,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之时,佛慈制药将“佛慈”作为主要辨识部分用于企业字号已有77年。同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与佛慈制药所从事生产经营领域高度重合,两者企业命名结构高度相似,均为省会城市地名、“佛慈”、法人类型三部分的组合,会导致消费者对两者之间关系发生误认和混淆。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已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判处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对于索赔金额,王富强向记者表示:“佛慈已经诞生了91年,我们按照1年1元的标准提出了91元的象征性索赔,目的就是依法维护企业的权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坚决抵制‘蹭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统计,近年来,为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品牌,佛慈制药每年为维护品牌投入的人力、物力和品牌、产品间接受到的损失将近上千万元。 专家:采用多手段维护自身品牌 佛慈制药的遭遇不是个例,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北京同仁堂与温州叶同仁堂、王致和与德国欧凯…… 那么,老字号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品牌? 深圳市思其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伍岱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字号企业维护自己的品牌,首先符合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品牌,应迅速进行认证,以获得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其次,成立舆情监测部门,及时监督有关本企业商标、商号或者核心技术是否收到侵犯,并且应收集相应证据,才能保证维权的顺利和成功。最后,大中型企业还需要成立专业打假部门,对于市场有假冒、仿造的产品或服务出现,对影响到企业的侵权行为,配合工商等市场监督部门,理清市场环境,维护品牌声誉和价值。” 谈及“蹭品牌”问题,伍岱麒建议,一、国家要加强商标保护方面的立法,提高处罚门槛,法律条款更有震慑力。二、从平台来说,应该更讲究公平和重视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明显存在这类有侵权行为或侵权嫌疑的品牌,不应给予生存、发展甚至还获得巨大销量和利益的机会,应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保护辛苦维护品牌资产的企业方。三、从企业来讲,主要是内部要提高法律意识,提前对品牌进行相关类别的注册,以及做驰名商标认定,必要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品牌资产和品牌利益。
因企业名称中出现“佛慈”字样,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于2020年3月11日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7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判决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佛慈制药总经理助理王富强表示:“这是我们公司依法维权路上的一次胜利。” “李逵”遇“李鬼” 上述诉讼案件的双方,相同的是企业名称中都有“佛慈”二字,但不同的是,一个是“李逵”,一个是“李鬼”。 佛慈制药的前身是1929年创建的上海佛慈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2日,佛慈制药成功登陆A股市场,在深交所首发上市交易。2018年6月份,佛慈制药搬迁至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产能进一步扩大,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截至目前,佛慈制药拥有2个医药产业工业园、17个分(子)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467个、独家特色中成药产品10个,国内商标有63个,国际商标有38个。 时间回到2006年9月份,彼时,正值佛慈制药向国务院商务部申报“中华老字号”评审之际,在毗邻甘肃的陕西西安,出现了此次诉讼的另一方——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 那么,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 天眼查数据显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人代表为胡友元。注册地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西户路中段小古城村(村北),主要经营范围为卫生用品;制药技术、中药材种植、保健食品、消毒用品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卫生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西安佛慈制药是一个的信用度非常差的制药企业,曾因发布虚假广告等多次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有媒体曾在2013年10月14日以《西安佛慈制药违规生产被查封工人遇突查抱头捂脸》为标题报道,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消毒用品被查封,药品灌装在开放环境下进行,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该生产企业大白天铁门紧锁,民警破门而入发现,该药企没有在净化车间灌装生产,员工也未经培训便上岗。陕西省卫生监督所介入调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暂时被查封。 2014年9月2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制造、销售侵犯何某某专利号为“ZL200730099973.6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何某某2万元并负担诉讼费1534元。 2017年2月1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拒不执行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2016]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0万元,并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17年8月4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按《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对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罚,处罚理由是“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公司如此劣迹斑斑,企业法人安能独善其身。记者了解到,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友元也被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示了“限制高消费令”。 “佛慈”字号之争 为避免消费者对佛慈制药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发生误认和混淆,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佛慈制药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维权。2011年,佛慈制药还与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就企业名称问题进行过沟通协商,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3月11日,佛慈制药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佛慈制药在阐述事件时表示:“公司自1929年使用‘佛慈’字号至今已有91年的时间。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是在2006年设立的,设立时使用了‘佛慈’字号,对公司的‘佛慈’商标权构成侵权,也对在先使用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庭后辩称,其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份,早于佛慈制药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时间。其字号源于公司创始人外出游玩时偶见“我佛慈悲”标语有感而生,并非对佛慈制药字号的攀附,不具有侵权恶意。同时,其在产品上始终使用公司全称和公司自有商标,从未突出使用“佛慈”二字。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3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佛慈’一词并非汉语固有词汇,在日常生活中亦罕有运用,故具备较高的独创性和区分度。在此情况下,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对其企业字号中使用‘佛慈’字样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信服力显然不足,故可以认定其在登记注册时,存在擅自使用佛慈制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行为。” 判决书显示,虽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日期早于佛慈制药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日期,亦早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佛慈”商标评为驰名商标的日期,但佛慈制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显著性,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之时,佛慈制药将“佛慈”作为主要辨识部分用于企业字号已有77年。同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与佛慈制药所从事生产经营领域高度重合,两者企业命名结构高度相似,均为省会城市地名、“佛慈”、法人类型三部分的组合,会导致消费者对两者之间关系发生误认和混淆。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已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判处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对于索赔金额,王富强向记者表示:“佛慈已经诞生了91年,我们按照1年1元的标准提出了91元的象征性索赔,目的就是依法维护企业的权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统计,近年来,为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品牌,佛慈制药每年为维护品牌投入的人力、物力和品牌、产品间接受到的损失将近上千万元。 采用多手段维护自身品牌 佛慈制药的遭遇不是个例,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北京同仁堂与温州叶同仁堂、王致和与德国欧凯…… 那么,老字号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品牌? 深圳市思其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伍岱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字号企业维护自己的品牌,首先符合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品牌,应迅速进行认证,以获得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其次,成立舆情监测部门,及时监督有关本企业商标、商号或者核心技术是否收到侵犯,并且应收集相应证据,才能保证维权的顺利和成功。最后,大中型企业还需要成立专业打假部门,对于市场有假冒、仿造的产品或服务出现,对影响到企业的侵权行为,配合工商等市场监督部门,理清市场环境,维护品牌声誉和价值。” 谈及“蹭品牌”问题,伍岱麒建议,国家要加强商标保护方面的立法,提高处罚门槛,法律条款更有震慑力。从平台来说,应该更讲究公平和重视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明显存在这类有侵权行为或侵权嫌疑的品牌,不应给予生存、发展甚至还获得巨大销量和利益的机会,应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保护辛苦维护品牌资产的企业方。从企业来讲,主要是内部要提高法律意识,提前对品牌进行相关类别的注册,以及做驰名商标认定,必要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品牌资产和品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