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晚间,中国平安发布业绩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394.70亿元,同比增长4.9%;营运净资产收益率(ROE)达1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9亿元,同比下降4.2%。公司计划向股东派发全年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2.20元,同比增长7.3%。 业绩实现稳健增长 报告显示,2020年全年,虽受疫情影响,公司个人业务营运利润仍同比增长0.1%至1229.77亿元,扭转了2020年上半年的负增长趋势,在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中占比达88.2%。2020年,集团个人客户数超2.18亿;全年新增客户3702万,其中36.0%来自集团互联网用户;客均合同数2.76个。 团体业务方面,2020年,中国平安对公渠道综合金融保费规模同比增长84.8%,综合金融融资规模同比增长69.7%。截至2020年12月末,团体业务为个人业务提供资产余额达1.21万亿元,为保险资金配置提供资产余额达5190.22亿元,全年新增1479.06亿元。 金融业务方面,中国平安2020年寿险及健康险业务营运利润同比增长5.3%,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5%,银行业务稳健经营。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保险资金投资组合规模达3.7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6%,其中18.9%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2020年,公司净投资收益率5.1%,总投资收益率6.2%。据统计,公司保险资金投资组合近10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5.3%,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为5.5%。 寿险改革项目已完成顶层设计 近年来,中国平安的寿险改革进程备受关注。在年报中,中国平安表示,作为公司的核心主营业务,寿险及健康险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主动加强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贯彻“渠道+产品”双轮驱动策略,巩固业务基础,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 年报数据显示,在疫情影响之下,中国平安的寿险改革仍未完全走出“阵痛”期。2020年,平安寿险及健康险业务的新业务价值为495.75亿元,同比下降34.7%,新业务价值率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 对此,中国平安解释称,受疫情影响,公司传统代理人线下业务展业受阻;同时宏观经济及个人收入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导致客户对长期保障的消费支出暂时放缓;线下大型活动举办依然受限,线下面对面拜访仍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公司高价值的长期保障型业务受到一定冲击。 虽然在疫情影响下,寿险业务短期承压,但中国平安仍对寿险改革的未来充满信心。中国平安表示,公司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策略,扩大客户资源储备,保持客户黏度,为迎接市场复苏积蓄动能。2020年,寿险改革项目已完成顶层设计并聚焦于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和推广,未来将持续深化并全面推广改革。 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表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遭遇了史上罕见的新冠肺炎疫情。在这个充满艰巨挑战的年份,中国平安坚守服务国计民生的立业初心,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推动生态战略转型,积极投身科技研发,发力构建医疗健康生态圈,打造公司未来价值增长新引擎。” 持续科技赋能 科技创新与赋能是中国平安年报不得不提的关键词。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平安科技业务营运利润达82.21亿元,同比提升76.4%。据悉,科技业务反映汽车之家、陆金所控股、平安好医生、平安医保科技等经营科技业务相关的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的经营成果。 2020年,中国平安深入推进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汽车服务、智慧城市生态圈建设,创新业务发展较快。截至2020年12月末,陆金所控股、平安好医生等相关4家上市科技公司市值总额达684亿美元。 与此同时,中国平安2020年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投身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基础技术研发。截至2020年12月末,中国平安拥有超11万名科技从业人员、超3700名科学家的科技人才队伍。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中国平安科技专利申请数累计达31412项,较2020年年初增加10029项。 中国平安表示,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公司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抓住科技创新机遇,持续推动科技赋能金融、科技赋能生态、生态赋能金融。
“艰难中更要奋进,闪耀中铸就信仰。”2月3日晚间,中国平安(601318.SH)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年业绩,在财报的开篇,中国平安破天荒地以一首《向无止之境前行》的打油诗作为开始,正如诗中所写的,中国平安在疫情与寿险改革叠加的2020年交出了一份艰难的财报。 财报显示,2020年,中国平安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394.70亿元,同比增长4.9%,这是其自公布营运利润以来,增速最低的一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9亿元,同比下降4.2%。 中国平安自上市后,仅2008年在大幅度计提减值准备后,归属净利润出现了负增长,在此之后,一直保持稳健的正增长,尤其是2013年~2019年这7年,基本保持着年均超过30%的利润增速,而在2020年,这样的增速戛然而止。 显然,资本市场对此也有所预期,2月3日,中国平安报收76.54元,跌2.1%,年初以来跌幅达到12%。 不过,平安依旧表示,向股东派发全年股息每股现金2.20元,同比增长7.3%。 寿险改革的挑战 寿险是保险业务的核心所在,在平安集团净利润构成中占比长期维持在六至七成,可谓平安的根基所在。 自2018年开始,平安就开始逐步调整寿险产品及渠道。2019年,平安成立了寿险改革领导小组,由马明哲亲自挂帅担任组长,为未来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新一轮寿险可持续增长铺路。 不过,改革,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尤其是叠加了不可控的外部因素。 自2017年开始,平安寿险与健康险的新业务价值增速就呈现下滑态势,而新业务价值通常是对保险公司进行估值的第二个维度。 2020年年初突然暴发的疫情,对长期保障型业务带来了严重影响,为稳定代理人收入,保险公司普遍转向线上获客,平安寿险也调整了节奏转向部分利于销售的保险产品,拖累新业务价值率骤然下降。 从去年全年来看,平安的寿险及健康险新业务价值为495.75亿元,同比下降了34.7%,新业务价值率下降了14个百分点。 其中,代理人渠道的新业务价值下滑37.1%,在代理人渠道中,长期保障型产品的新业务价值下滑了48.5%。 与新业务价值同步下滑的还有代理人队伍,代理人队伍可谓是此次寿险改革的重中之重。 2019年底,平安代理人数量为116.7万,较2018年剥落了18%。截至2020年底,平安寿险代理人规模又较年初下降了12.3%,仅为102万左右。 不过,在淘汰低产能代理人的同时,代理人的收入似乎还没有跟上改革成果,2020年,代理人人均每月收入为5793元,同比下降了8.2%,其中涉及的寿险收入同比下降了16%。 马明哲在董事长致辞中提及寿险改革时表示,寿险改革深度贯彻“渠道+产品”双轮驱动策略,在2020年基本完成整体顶层设计的基础上,从渠道、产品、管理、文化四大方向全面推动改革项目落地。依托专业管理团队、高素质代理人队伍、综合金融产品体系和领先科技实力,改革成效将日益显现。 科技业务在崛起 除了寿险以外,中国平安的另外几大传统金融板块都在遭遇着不同程度的挑战。 2020年,财产险的综合成本率较2019年提升了2.7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超过以往,归属净利润下滑了近30%。 银行业务归属净利润仅增长2.59%,信托业务归属净利润下滑了4.59%。 可以说,传统金融板块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均表现不佳,不过,证券业务排除在外,2020年,一向在平安集团内部存在感不强的证券业务收获了大满贯,其归属净利润增长了27.6%,随着全面注册制时代的来临,证券界人士普遍乐观预计“好日子”还将持续几年。 东方不亮西方亮。前些年,中国平安一直在努力耕耘的科技业务终于开始进入爆发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包括陆金所控股(LU US)、金融壹账通(OCFT US)、平安好医生(01833.HK)、汽车之家(ATHM US)4家上市科技公司市值总额达684亿美元。 2020年,平安集团科技业务营运利润达82.21亿元,同比大幅提升76.4%,归属净利润更是增长了128%,对集团利润贡献度在显著提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鞍山银保监分局今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鞍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12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批复,违规变更人保寿险岫岩、西柳镇支公司营业场所,遭罚款五万元。 包永祥时任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遭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具体来看,2011年至2020年期间,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情况下,变更人保寿险岫岩、西柳镇支公司营业场所的问题。以上违法事实均在时任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包永祥任期内发生。 上述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违规迁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鞍山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包永祥作为时任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参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鞍山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包永祥处以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257.61亿人民币。公司大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1.08%。 以下为原文: 鞍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鞍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 当事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197甲-1号 法定代表人:姚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 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批复,违规变更人保寿险岫岩、西柳镇支公司营业场所。 2011年至2020年期间,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情况下,变更人保寿险岫岩、西柳镇支公司营业场所的问题。以上违法事实均在时任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包永祥任期内发生。 上述事实,有《中国银保监会鞍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职场变更情况表、西柳镇支公司职场租赁合同、岫岩支公司职场租赁合同、包永祥任职分工文件、关于包永祥的处理决定、关于曹晓航的处理决定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违规迁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银保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监管分局 2020年12月29日 鞍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鞍银保监罚决字〔2020〕12号 当事人:包永祥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 210403xxxxxxxxxxxx 住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工路一号 职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党委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当事人对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我分局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当事人对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批复,违规变更人保寿险岫岩、西柳镇支公司营业场所。 2011年至2020年期间,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的情况下,变更人保寿险岫岩、西柳镇支公司营业场所的问题。 当事人作为时任人保寿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参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 上述事实,有包永祥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保监会鞍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职场变更情况表、西柳镇支公司职场租赁合同、岫岩支公司职场租赁合同、包永祥任职分工文件、关于包永祥的处理决定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人保寿险岫岩、西柳镇支公司违规迁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包永祥处以警告并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银保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监管分局 2020年12月29日
德国安联保险集团日前表示,中信信托计划转让中德安联人寿49%股权,安联中国控股正积极评估此次交易机会,从而在已有51%股权的基础上获得更多股权。 今年1月1日起,“外资保险设立寿险公司须采取合资形式”的限制退出历史舞台,外资寿险公司在华展业可申请独资。友邦人寿是国内首家外资独资法人寿险公司,其变身模式为“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若安联中国控股能拿下中信信托手中的中德安联人寿49%股权,中德安联人寿将成为第二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也是首家“合资转外资独资”的寿险公司。 机遇来自于中方股东的退出。12月24日晚间,中信信托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出“转让中德安联人寿49%股权”的公告,转让底价约23.44亿元,挂牌披露起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22日。 中德安联人寿是第一家获准在中国开业的欧洲合资寿险公司,由安联保险集团(持股51%)和中信信托(持股49%)共同成立,于1999年在上海正式开业。去年11月,安联中国控股获批开业,成为首家在中国开业的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去年12月,中德安联人寿大股东由安联保险集团变更为安联中国控股。 此次挂牌公告设置了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须具有10年以上直接经营保险业务的经验。 挂牌公告的“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这一项中,明确勾选了“否”。这意味着,安联中国控股并不打算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安联保险集团表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尤其是监管对于外资在寿险公司持股比例的放开,安联中国控股对这笔交易(受让中德安联人寿49%股权)很有兴趣。 近年来,安联保险集团持续释放看好并加大力度布局中国市场的信号,正围绕“保险+”,矩阵式发力中国市场。在这个矩阵中,既包括寿险、产险、健康险、养老险、公募基金、救援等安联保险集团已在华开展的传统优势业务,也包括即将进入中国市场的资管、保险经纪、养老金、再保险等业务。 作为安联保险集团在华矩阵的主力,中德安联人寿坚定走保障之路,迈入良性快速发展的轨道,连续多年实现国内、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双重盈利。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上述公告显示,今年1至11月,中德安联人寿实现净利润约4.87亿元。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十三五”规划迎来收官,“脱贫攻坚”打响决胜战,新冠病毒肆虐全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2020年也是中国太保“转型2.0”关键的冲刺年。在特殊的国情、民情、行情之下,中国太保旗下中国太保寿险“聚焦价值、聚焦队伍、聚焦赋能”,继续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可持续的价值增长之路,同时将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的企业责任融入到经营发展中,在队伍建设、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责任担当等多个维度上都有亮眼表现。 在队伍打造方面,中国太保寿险有序推进核心人力、顶尖绩优、新生代三支关键队伍建设,发布绩优文化,强化培训训练,匹配相关政策,队伍升级成效显现。12月9日,中国太保寿险“30周年庆典版活力基本法”正式发布,将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赋能队伍转型升级。 在产品创新方面,中国太保寿险深入挖掘客户保险保障需求,不断优化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今年8月,在业内率先推出保障期限15年的创新型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安享百万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充分满足客户长期稳定的医疗保障需求,并配套就医、诊疗等增值服务,以“保险产品+健康服务”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全方位呵护客户健康、美好生活。“安享百万”上市7天即吸引120万客户投保,堪称业内的“现象级”产品。 在客户服务方面,作为业内唯一一家连续三年获得服务评价AA评级的寿险公司,中国太保寿险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依托技术引领、流程创新,形成纵向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横向覆盖保单全生命旅程的全场景、全触达、全生态服务体系。面对今年的疫情,中国太保寿险进一步深化责任、智慧、温度的“太保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助力防疫大局。 疫情期间,中国太保寿险履行赠险扩责承诺,赠险覆盖人数近1000万、保额达1.2万亿元;迅速迭代推出“云投保”、“慧理赔”等智慧化工具,不间断提供线上化理赔服务,并为新冠肺炎理赔设置专属绿色通道,累计赔付1037万元。 在服务国家战略、践行普惠金融方面,中国太保寿险积极承接国家“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要求,于2020年形成“太惠保”城市定制普惠保险整体工作解决方案。自今年8月起,已先后承办宁波、成都、深圳、金华、淄博、湖南全省等多个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惠民保”价格多在百元以下,保额高达数百万,覆盖人群广泛、保险保障全面,契合了民众提升医疗保障、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求。 在勇担企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方面,中国太保寿险充分发挥保险主业优势,多年来大病保险扶贫项目、基本医疗经办及补充医疗保险扶贫项目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贫困人口撑起保护伞。 同时,中国太保寿险积极开展对口帮扶,践行精准扶贫,派出大量驻村干部帮助贫困地区挖掘产业发展机遇,为农户增产增收创造条件,并依托中国太保“彩虹”精准扶贫销售平台,为对口扶贫地区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太保也将迎来建司30周年和转型2.0的决胜收官。对于寿险行业来说,“价值经营”始终是行业经营的底层逻辑,越是在变化之中,越是要坚持长期主义。中国太保寿险表示,将以“寿险行业的长期主义者”的姿态,审时、度势、谋变,开启新阶段的价值增长之路。
本报记者 彭 妍 在长期利率下行的背景下,保险在财富保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后发现,临近年底,银行代销保险的热度明显升温,不少银行理财经理开始“不卖理财”,反而“力荐保险”。 “自去年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产品逐渐退出后,3.5%复利增值的增额终身寿险逐渐受到投资者青睐。”多家银行的理财经理在《证券日报》记者日前走访时透露。 高收益保险产品抢手 12月份额度已提前售罄 2019年9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对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险种的评估利率要求维持不变”。自此,4.025%年金险逐渐淡出市场,增额终身寿险成为部分银行主推的产品。 终身寿险是一种以人身生命为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发生身故或高残时,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付的人寿保险。据了解,终身寿险可分为两种: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定额终身寿险的保额是固定的;增额终身寿险是一种保额不断增长的终身寿险,放弃定额终身寿险的高额保障作用,突出现金价值的快速增长,通过时间和复利不断提升投入产出比。 事实上,增额终身寿险并非一种新的产品形态,自2013年以来先后有公司试水推新,但为何在4.025%预定利率的年金险落幕后,才一跃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证券日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年金保险和增额终身寿险都被很多客户经理认为是理财型保险,具有稳健的增值性。同时,两类保险产品都可用来规划孩子未来的教育金需要以及养老金补充需要,还可作为财富定向传承。 一家国有大行的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目前该行销售的终身寿险已经售罄。现在购买终身寿险的投资者特别多,12月份部分额度已经没有了,只能预约购买,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计息。 这款终身寿险有哪些卖点?该理财经理表示,今年以来理财收益一直下降,很多人开始倾向投资稳定且高收益的保险产品。该款产品的利率是按照去年的利率水平给的,与现在的利率相比类似上调了。 据介绍,增额终身寿险的具体表现是:在缴费期完成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和身故保额开始以固定利率进行复利增长,会随着时间的延长不断复利升值,越滚越多,一直持续到终身。 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保险业的低利率时代终会到来,如果相中某款保险产品,在国家再一次下调保单预定利率之前,就要趁早购买。“去年4.025%的年金险,现在已不复存在了;今年3.5%的增额终身寿,也要且买且珍惜。如果把时间拉长,3.5%的复利其实不算低。” 按复利3.5%对应的单利利率计算,30年后相当于获得单利利率6.02%,50年后相当于获得单利利率9.17%,70年后收益率甚至超过14%。 终身寿险 或成为未来主流产品 在低息环境下,各种渠道的投资都呈现收益下跌态势。今年以来,不少投资者把目光投向保险理财产品。为此,险企相继推出兼具财富规划与家庭保障的产品,增额终身寿险开始成为市场的新宠。 《证券日报》记者走访银行网点后了解到,多家银行代销的增额终身寿险受到投资者的追捧,银行理财经理也更愿意推荐。 “由于受外部环境、监管环境、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的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方式和财富管理理念有所改变。投资者越来越看重长期、稳定又具有灵活性功能的保险产品。”银行业内人士指出。 据多数银行客户经理介绍,增额终身寿险兼顾安全性、收益性和灵活性,符合当下投资者的需求。从内部产品形态来看,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按固定利率持续增长,能够提前锁定未来的终身收益,不用担心利率下行风险。相对于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的一大特点在于,可以通过减保或退保的方式,实现更加自主灵活的领取方式。 终身寿险产品已成为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的标配。《2020中国高净值人群健康投资白皮书》调研显示,今年以来,高净值家庭年均保费为13.2万元。其中,年保险费用支出30万元以上的占比近12%。这意味着,保险在财富保障中的作用日益得到高净值人群的认同。其中,54.6%的高净值人群认为,购买保险特别是终身寿险,能够很好地满足其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的两大意图。 此外,从目前保险主流中介公司近期的出单业绩榜单来看,增额终身寿险或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穆迪近日表示,对中国寿险业2021年的评级展望确定为“稳定”。稳定的行业展望,反映了穆迪关于中国寿险公司未来12-18 个月盈利能力、资本和业务表现将大体保持稳定的评估。 穆迪表示,中国寿险公司仍将面临低利率等挑战。但是,与海外同业相比,中国寿险公司受益于更有利的国内运营环境。 具体表现为: 稳定的利差,支持盈利能力。中国寿险公司在短期内面临的负利差风险较低,尽管这些公司也面临投资收益下降的压力。穆迪表示:“最近资本市场的反弹支持我们的预期,即寿险公司在低利率环境下仍可保持5%左右的投资收益率。再加上控制负债成本的持续努力,寿险公司将能够保持正利差,而这是核心利润的主要来源。” 资本状况将保持稳健。中国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依然充裕,从而可应对准备金评估利率下降导致的未来准备金要求的提高。稳定的盈利来源和更强有力的资本管理将继续支持资本状况。即将实施的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偿二代二期工程)将使业务质量不同 的寿险公司资本支出进一步分化。这可能会扩大寿险公司之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差异,并促使一些公司通过发行资本证券来增强资本缓冲。 期缴保费的增加,推动保费增长。由于持续注重长期期缴保单,中国寿险行业积累了大量期缴保费,从而改善了整体收入的稳定性。另一个增长动力,将来自疫情发生之后公众健康意识提高所带来的健康险需求持续强劲增长。 权益类投资的增加,可能增大投资收益的波动。由于利率持续处于低位、股市信心改善以及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限制放松,穆迪预计,中国寿险公司未来12-18 个月仍将提高权益类投资配置。这将导致该行业本已较高的权益类投资敞口进一步扩大,并加剧保险公司投资组合的波动,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 不过,穆迪表示,非标投资配置的下降将降低由于非标投资的流动性和透明度不足而带来的信用风险,从而缓冲上述情形的净信用影响。穆迪还考虑了以下可能性: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实施以及最近长期收益率的反弹,将促使保险公司将部分投资配置转回债券,从而缓冲对资产风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