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银保监会官网昨日披露的4份邯郸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邯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4号、5号、6号)显示,因对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领导、管理责任,包括时任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行长在内的4人遭处罚。 佘琳(时任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票据中心总经理及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对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未能尽职履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杨章武(时任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行长助理)对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管理责任。 吴晓云(时任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行长)对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领导责任。 张素斌(时任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副行长)对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管理责任。 2020年12月23日,邯郸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佘琳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处罚。 同日,邯郸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杨章武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同日,邯郸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吴晓云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同日,邯郸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张素斌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12月28日,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披露称,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盛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盛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杨盛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拒绝组织的教育和挽救;贪权敛财,滥权妄为,侵占公物;私欲膨胀,胆大妄为,攫取私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盛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盛忠简历 杨盛忠,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吉林长春人, 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9年1月,任吉林银行辽源分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10年8月,任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党委书记; 2010年10月,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兼吉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5年3月,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兼个人金融总部总裁; 2016年9月,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个人金融总部总裁; 2017年7月,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总行公司金融总部总裁; 2019年12月,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0年8月,免去其吉林银行副行长职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中国银保监会昨日公布的马鞍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马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7号、8号)显示,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额度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照授信条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当事人赵文时任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营运管理部总经理,对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度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当事人陈俊杰时任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对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授信条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马鞍山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赵文、陈俊杰分别予以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12月28日,光大银行正式发布手机银行8.0,新版本延续了该行“财富+”的手机银行品牌定位,积极打造“一个更懂财富管理的手机银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智慧的财富管理金融服务。光大手机银行8.0全新推出专业财富版本,充分发挥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构建财富管理平台型生态圈,上线AI智能视讯、银证联合开户等业内领先功能,增加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便民服务,大幅提升了客户财富管理体验。 据了解,全新财富版本支持理财、存款、基金、信托、私募、国债、贵金属等全品类投资产品,并提供人气排行榜单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需求,助力客户财富增长;同时,根据客户属性,财富版本推出面向成人、养老、少儿、健康等多品类保险产品,实现客户财富保障;本次财富版还推出月度账单服务,光大银行采用行业内领先的分布式存储技术将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客户可查询2003年至今的交易明细,并在线开具电子证明,让客户对财务状况心中有数。 为进一步提升智能化客户服务体验,光大手机银行8.0财富版可直通理财客服专线,并应用生物感知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语音等人工智能技术,上线AI数字人客服和AI智能视讯功能。 AI数字人客服具有虚拟人形象,结合手势、表情等拟人化动作向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和理财推荐服务,让客户体验更加真实、更有“温度”;AI智能视讯则打通了全品类私募产品线上化销售的业务断点,光大手机银行8.0先进的智能技术手段可以记录完整的风险揭示环节,支持客户随时随地线上购买全品类的私募产品,有效简化了客户的操作流程,切实解决了部分产品仅支持线下人工进行产品风险揭示对客户带来的不便。 未来,光大手机银行将以金融科技创新为核心,以财富管理为特色,全力打造“一流在线财富管理银行”,切实服务民生普惠和实体经济发展。
12月28日,重庆银保监局与宁波银保监局均发布公告,涉及解散当地两家村镇银行。 重庆银保监局公告称,同意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解散。该村镇银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向万州银保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立即停止行使职权;应成立清算组,在停止经营活动15日内将清算组成立文件报送万州银保监分局,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清算及注销公司等法律手续。 对于该村镇银行解散的原因,重庆银保监局并未披露。值得注意的是,在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解散的同时,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获得中国银行增持。 根据重庆银保监局公告,同意中国银行增持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3637.91万股,增持后持有后者9937.9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6.58%。 宁波银保监局28日公告称,该局鉴于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吸收合并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同意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吸收合并而解散。 宁波银保监局要求,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它各项权利义务均由吸收合并后的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承继;自收到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业务活动,“三会”及高级管理层应立即停止行使职权,向该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解散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外,宁波银保监局还公告称,同意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至1.45亿元。同时,该局同意中国银行、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增持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增持后分别占该村镇银行定向募股后总股本的74.96%、8.33%;同意宁波太平洋百货集团、宁海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并持有该行股份,分别占该村镇银行此次定向募股后总股本的6.55%、6.22%。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德银中国”)今日宣布,已协助客户完成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新规”)下首单融资融券交易。 记者了解到,新规下首个融资融券交易日,德银中国作为某境外合格投资者的境内托管银行,以账户开立、资产保管、交易资金交付、监管报送等全方位托管服务,保障了交易的顺利完成。 “通过QFII、RQFII机制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境外机构投资者不仅能拓宽其中国市场投资品种与策略的多元化布局,还可大幅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从而优化投资策略构建和执行灵活性。”德意志银行证券投资服务部大中华区总经理及北亚区销售总经理赵巍说。 德意志银行证券投资服务部中国区总经理宋文君表示,在稳步开放的政策背景下,海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市场投资的热情高涨,QFII、RQFII新规带来的积极市场效应正在显现。在这一大趋势下,德意志银行作为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将继续借助全球化的业务经验和在中国本地市场的深厚积累,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协助其把握开放机遇,不断拓展在中国市场的投资。 目前,德意志银行托管服务遍及全球70多个主要市场,并在亚太区的12个市场设有专门的托管服务团队。秉承一贯的全球高标准,德银中国专设托管服务运营团队,是市场上服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主要外资托管行之一,并于近期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德意志银行也是最活跃的外资结算代理人之一。
自去年1月份中国银行发行首单商业银行永续债,银行近两年来通过永续债这一资本工具“补血”超1.2万亿元。 此前,商业银行发行的均为减记型永续债。近期,监管已批复两家银行发行转股型永续债,这意味着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即将出现“新品种”。 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日前,浙江银保监局批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发行不超过30亿元转股型永续债,宁波银保监局批准宁波通商银行发行不超过15亿元转股型永续债,均按有关规定计入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在商业银行永续债发行之初,金融管理部门就曾透露,将进一步完善永续债政策框架,包括探索发行转股条款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等。如今,相关计划渐次推出、落地在望。 在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看来,转股型永续债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银行的一级资本补充工具。无论是减记型永续债还是转股型永续债,都要符合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工具特征,也就是在触发条件发生时,进行全额或部分的减记或转股。 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吸收损失的方式不同。王一峰表示,当触发条件发生时,减记型资本工具可能部分或全部损失掉;对于转股型资本工具,如果发行人未进入清算程序,可能留存普通股股权价值。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熊启跃坦言,相对而言,转股型永续债对投资者更友好。但从发行上看,转股型永续债的发行时间可能长。因为后者涉及转股条款,可能涉及股东大会审议等具体程序。 熊启跃分析今年以来银行永续债的发行情况认为,一方面,银行有发行动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银行体系逆周期投放力度较大、资产增速较快,资本消耗较快;此外,今年银行拨备计提大增,侵蚀內源资本补充来源,银行也有动机进行外部资本补充。 另一方面,因为部分中小银行风险事件拖累,中小银行资本工具在市场的认可度受到一定影响。一些中小银行发行不成功的情况也有出现;相同期限的永续债,大行和中小银行发行成本相差较大。 “2020年是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发行大年。”王一峰预计2021年会有更多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一来,当前中小银行资本压力偏大、资本工具使用存在不足,中小银行面临经济不确定性时希望夯实资本,以增强自身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来,许多中小银行在明年面临二级资本工具赎回的可能。 王一峰认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难度较大。资管新规影响下,由于永续债自身期限存在不确定性、净值波动等因素,资管机构对其偏好可能下降;部分中小银行风险事件发生后,市场风险偏好有所下降,中小银行资本工具发行难度进一步提升。“预计明年中小银行永续债的总体发行成本不会很低,价格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上扬。” 熊启跃表示,银行发行永续债面临投资者不足的问题,尤其是非银类金融机构投资还不够,银行理财子公司是目前市场上最重要的投资者。“未来这个市场发行需求很大,相应的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规模亟待提升。”他认为,如何通过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提升容纳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能力,是未来银行体系稳健发展的重要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