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书(沪证监决〔2020〕190号)显示,经查,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000668.SZ)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2019年12月2日,公司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马鞍山农商行向公司提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12%。公司代理财务总监为马鞍山农商行董事,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直到2020年4月23日和2020年5月15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上述事项,并于2020年4月25日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2.2018年2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股权的意向性公告》,拟与关联方上海宫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收购NationalBankofGreece全资保险子公司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不低于75%股权。2018年2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股权的意向性公告(更新后)》《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股权的补充公告》,对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2018年5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股权的进展公告》,称上海宫保于北京时间本年5月1日收到卖方NBG财务顾问高盛及摩根士丹利之通知函,正式获邀作为两家竞标者之一参与新一轮投标。 经查,2018年6月7日,上海宫保向卖方NBG递交了约束性报价函。2018年10月17日,公司董事长代表上海宫保收到NBG的信件。根据信件内容,由于上海宫保未能满足NBG提出的相关条件,NBG董事会决定终止与上海宫保就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展开进一步讨论。但公司至今未披露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的上述进展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1.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55%。公司未在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及时披露,且未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发生情况。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荣丰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荣丰控股成立于1988年9月2日,注册资本1.47亿元,于1996年12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992.61万股,持股比例40.81%。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商票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显示,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荣丰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组团F分区慈母山地块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次公司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2019年年初至公告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马鞍山农商行发生其他关联交易金额990万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上市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2020〕190号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00253536H)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2019年12月2日,你公司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鞍山农商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马鞍山农商行向你公司提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12%。你公司代理财务总监为马鞍山农商行董事,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你公司直到2020年4月23日和2020年5月15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上述事项,并于2020年4月25日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2.2018年2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股权的意向性公告》,拟与关联方上海宫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宫保”)作为联合体收购NationalBankofGreece(简称“NBG”)全资保险子公司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不低于75%股权。2018年2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股权的意向性公告(更新后)》《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股权的补充公告》,对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2018年5月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与关联方拟联合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股权的进展公告》,称上海宫保于北京时间本年5月1日收到卖方NBG财务顾问高盛及摩根士丹利之通知函,正式获邀作为两家竞标者之一参与新一轮投标。 经查,2018年6月7日,上海宫保向卖方NBG递交了约束性报价函。2018年10月17日,你公司董事长代表上海宫保收到NBG的信件。根据信件内容,由于上海宫保未能满足NBG提出的相关条件,NBG董事会决定终止与上海宫保就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展开进一步讨论。但你公司至今未披露收购EthnikiHellenicGeneralInsuranceS.A.的上述进展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28日,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1.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55%。你公司未在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及时披露,且未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发生情况。 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12月14日
1月27日晚间,玉禾田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亿元-6.80亿元,同比增长95.02%-117.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7亿元-6.77亿元,同比增长100.98%-124.18%;预计基本每股收益为4.50元/股至5.02元/股。 根据公告,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公司承接的新项目增加了营业收入,使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资料显示,玉禾田专注于环境卫生领域,主营业务涵盖市政环卫和物业清洁两大板块。经过23年的积累,公司业务范围从深圳扩展至全国80多个城市,服务超过1200家品牌客户和近200家政府客户,现已成为行业内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城市环境综合管理服务运营商。
涵盖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市共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23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2%,占A股国有控股公司的44%;总市值9.4万亿元,占深市总市值的27%,涵盖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2020年是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深交所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一直全力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激发国有资本运营活力,助力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努力使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力量。 精心设计精准服务 落实国企改革要求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出台,赋予了资本市场新的使命与责任。深交所以三年行动方案为纲领,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紧扣监管与服务职责,聚焦深市市场特色,从构建长效机制、拓展培育深度、健全基础制度、推动质量变革、深化对接服务五个方面研究制定16项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截至2020年底,深交所已与70余家央企集团建立多元化对接机制,与23家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年走访央企及下属企业110家次,举办培育工程31次。深交所发挥专业性、定制化、全链条的服务优势,为重点企业量身定做包括提供政策咨询、开展项目路演、推动产品发行、举办专题培训、组织论坛活动等专项服务方案。同时,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新增广西、广州等服务基地,通过“本部+中心+基地”的方式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和在地化工作窗口,持续完善并延伸服务链条,助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 引入增量盘活存量 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 深交所积极助力优质国企通过改制上市、再融资等筹集中长期发展资金,持续推动国企灵活运用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推进产权、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 IPO方面,2020年,8家国有控股公司在深交所首发上市,募集资金36.2亿元,其中既有地铁设计、特发服务等从事基础建设、物业管理等传统行业的企业,也有派瑞股份、铜牛信息等从事半导体、计算机应用等新兴行业的企业。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顺利实施,有力推动了符合条件的优质混改企业上市发展。 再融资方面,得益于新政落地,2020年市场再融资需求集中释放,深市国企共实施36单再融资,融资金额879.9亿元,同比大幅上升111.8%和294.8%。其中,国信证券、国海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通过非公发及配股共募集282亿元,充实公司资本金;本钢板材、华菱钢铁通过发行可转债共募集108亿元,用于产品提质增效与改善资本结构。 固定收益产品方面,2020年国有企业发行人在深市合计发行固收产品499只,融资金额约58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36%。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便捷性,灵活适配资金需求。比如,广西建工集团发行交易所市场首单战疫专项公司债券,用于疫情防控后备应急医院建设;徐工租赁发行交易所市场首单短期限、可滚动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深交所通过举办基础设施公募REITs座谈会等支持推动国资国企抓住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政策机遇,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调整结构优化布局 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深交所大力支持以产业整合为重点的市场化并购重组,持续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战略性并购、产业整合等,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为国企改革注入新动力。 上市公司收购方面,2020年国资共取得35家深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主要涵盖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如华润集团收购迪瑞医疗,延伸集团医疗产业链布局;珠海国资收购通裕重工,整合风电产业链优势企业;青岛国资收购万马股份,做大电缆和充电桩相关新兴产业集群。同时,国资收购也积极配套定增安排,如中国城乡在接受碧水源股份表决权委托的同时,拟认购公司37亿元定增股份,为上市公司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重大资产重组方面,2020年深市国企共实施23单重组,涉及金额2437亿元,数量及金额占深市整体比例分别为29.5%和70.0%,为近五年最高,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经营发展提档加速。如一汽轿车置出亏损业务并收购一汽解放,由乘用车业务向商用车业务转型;中航西飞通过资产置换剥离非主业资产,实现对大中型军民用飞机整机制造资产的专业化整合;中国铁物重组*ST夏利,实现转型发展。 分拆上市方面,2020年深市共有8家国有企业披露分拆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方案或提示性公告,占深市总数的19.5%,分拆标的主要为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如广电运通分拆财政IT服务业务、铜陵有色分拆“双百企业”铜冠铜箔等。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分拆安排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实现业务聚焦、优化资源布局,对提升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治理强化激励 激发内生驱动力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在公司治理。深交所稳妥推动国有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用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工具,加快转换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的内生动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混改的主要载体,2020年深市国企稳步推进深化混改,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如TCL科技收购中环股份的母公司中环集团100%股权,在半导体产业链上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布局。再如山大华特、达安基因、辰安科技、启迪环境等由高校控股的深市公司贯彻落实校企改革总体要求,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方面,股权激励是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助推器”,国有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人才需求日益攀升。2020年,深市国企共实施35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同比上升34.6%,为近五年最高,激励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平均达1.9%,高于全市场平均水平。如京东方A以近2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涵盖近3000名核心技术、管理团队骨干,研发人员占比超六成,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各项改革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突破的新阶段。下一步,深交所将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时间表、路线图,因势利导、精准施策,积极助推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群体整体质量全面提升。
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步入“而立之年”。在这个中国资本市场的高光时刻,我们欣喜地看到,经历了30年的风吹雨打,中国的上市公司营收不仅仅撑起了国内GDP的半边天,也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顶梁柱”。 12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得益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相伴成长、互相成就,实现了数量与质量的双飞跃。“十三五”以来,上市公司数量连续跨越3000、4000两个量级,目前上市公司数量已超410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近80万亿元。不光如此,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包容性不断提升,上市公司中既有市值上万亿元的行业巨头,也有“小而精”的细分市场冠军;既有钢铁、纺织等传统制造行业翘楚,也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弄潮儿。目前,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总营业收入占全国GDP的将近一半,实体企业利润总额相当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五成,吸纳员工总数近2500万人,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基本盘”“顶梁柱”的地位日益巩固。 30年前,沪市上市公司从“老八股”起步,到2009年,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659家;2016年,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数量跨过3000家关口,达到3018家;2020年,随着创业板改革并试行注册制的稳步推进,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数量一举突破4000家大关,目前已超4100家。 30年来,高速增长的不仅仅是上市公司的数量,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在稳步提升。如果说,在中国资本市场起步发展的前20年里,奔赴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行业多属于传统制造业的话。那么,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随着中国制造从中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的衍化,上市公司的行业覆盖面不断扩展,科技类、创新类企业也纷纷加入到上市公司的行列之中。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让众多埋头于科技创新的中小科技企业找到了资本“娘家”。得益于以科创板为代表的资本市场的鼎力支持,国内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热情飙涨,奔赴科创板上市的科技企业呈现出“暴增”之势。2020年12月7日,在科创板开板一年半之后,随着新致软件(行情688590,诊股)的上市,科创板迎来了第200家上市企业。在这200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中,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行业聚集效应明显,科创板对龙头科技企业的吸引力正在不断提高。这也意味着,在中国资本市场进入“而立之年”时,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科技创新驱动”正在成为国内上市公司发展日新月异的主题词。 历数30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风风雨雨,相信中国资本市场的明天会更好,中国上市公司的发展会更好。
监管提质举措促上市公司“硬核发展” A股渐渐进入“年报季”,近日,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密集披露。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整理,截至1月18日发稿前,目前986家A股上市公司公布了2020年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业绩增长或预喜公司数量占比超过五成,主要集中在医药生物、化工、机械设备和电子等行业。 市场人士认为,2020年A股盈利增速呈现“V”型走势,上市公司年报业绩延续了三季度的上行趋势。随着去年监管层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举措落地,未来上市公司将更加聚焦主业,注重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超五成业绩预喜 高市值公司表现较好 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梳理,截至1月18日,36家上市公司发布2020年业绩快报,合计实现净利润2617.01亿元,同比增长4.29%;其中,31家公司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 具体来看,上述31家公司中,净利润同比增长超20%的公司有11家,同比增长超50%的有4家。思源电气和申联生物增幅较高,去年分别实现净利润9.43亿元和1.27亿元,同比增长69.09%、62.88%。 此外,950家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的公司中,536家业绩预喜,占比56.42%。业绩预喜的536家公司中,479家预告了净利润变动情况,232家预计净利润最高翻倍,13家预计最高增长超10倍。 招商证券策略分析师耿睿坦对记者表示,A股业绩于2020年二季度开启新一轮上行周期,三季度呈现加速复苏的态势。多项指标如工业企业盈利、中观高频指标、A股年报预告等均显示四季度业绩进一步好转,2020年A股盈利增速呈现“V”型走势。预计2021年一季度A股将会在低基数的影响下实现盈利增速的较大幅度提升,随后盈利增速缓慢回落,但整体盈利中枢相比2020年将会出现明显上移。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明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数据来看,年报业绩延续了三季度的上行趋势。从市值上看,100亿元以上(含)市值的上市公司业绩预计增长占比超过六成,高市值优质公司业绩表现较好。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1月18日收盘,上述36家发布业绩快报的公司中,有20家总市值超过百亿元,其中18家业绩同比增长。上述发布业绩预告的950家公司中,255家总市值超过百亿元,其中172家业绩预喜。综合来看,百亿元市值股中,业绩增长或预喜的占比为69.09%。 业绩预喜股集中于 医药生物等四大行业 综合上述536家业绩预喜和31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的公司来看,业绩预喜和增长的公司集中在医药生物、化工、机械设备和电子等行业,分别有66家、65家、64家和52家。 从公司公告的业绩变动原因来看,大多预喜医药生物公司提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如达安基因表示,预计去年净利润为20亿元至22亿元,同比增长2069.63%至2286.59%,业绩增长原因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需求量大幅增加。 耿睿坦表示,由于宏观经济保持改善趋势,2020年下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行业利润开始好转。从目前公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公司来看,预喜公司数量较多的行业通常具有较高的景气度,且全球经济上行提振多种工业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如医药生物板块受益于防疫用品出口、疫苗推进等,化工板块则是受到需求回暖的正向驱动。 李明昊表示,展望2021年,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复苏,上游化工、石化、有色,中游制造行业如机械设备、新能源汽车、光伏等行业将持续向好。同时,随着新冠疫苗开始接种,海外及国内的可选消费行业将持续改善,家电、家具、消费电子、汽车、化妆品、珠宝等细分行业预计业绩将明显改善。 耿睿坦认为,预计2021年A股企业盈利增速将会处于相对高位,行业业绩较好的板块可能集中在出口链(海外供需缺口将促使我国出口继续改善)、通胀链(下游产能扩张、库存低位、海外需求修复及弱美元环境等因素使得资源品利润存在较大的修复空间)、疫情受损板块(若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期受损较为严重的行业将会出现修复)。 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发布,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和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合力等方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 李明昊表示,可以看到,随着证监会在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和打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上市公司越来越专注公司自身发展,聚焦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视高质量发展。
2020年,注册制改革为A股股权激励机制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灵活性。 1月18日,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荣正咨询”)发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情况统计与分析报告》称,2020年,A股440家上市公司发布448个股权激励计划,同比增长32.94%,创历史新高。其中,以电子通信为主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占比超过七成,成为股权激励“主力军”;多期股权激励数量达到208个,同比增长30.82%,逐渐形成常态化趋势。 荣正咨询董事长郑培敏在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股权激励机制在公司战略层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行业龙头的多期趋势和标杆效应在市场中逐步体现。未来股权激励市场将稳步增长,上市公司也将在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中更具竞争力和责任感。 股权激励案例创新高 总量超预期成为2020年股权激励市场最显著的特征之一。2020年,A股共有44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448个股权激励计划,同比增长32.94%,创出新高。 郑培敏向记者分析称,背后主要有两大驱动因素。一方面,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经济回暖,并带动了后疫情时代企业凝心聚力的发展诉求;另一方面,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由科创板扩围至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带来上市公司规模提升,为股权激励提供了基础。 从企业属性来看,受益于国企混改进一步深化,国有控股公司股权激励尺度加大。近年来,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和推动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数量显著增加。2020年,A股市场共有62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 从板块来看,科创板企业股权激励业务发展速度远超其他板块。在科创板开板一年多时间以来,共有67家科创板公司发布70个股权激励计划,其中乐鑫科技、晶丰明源、航天宏图均发布了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科创板股权激励广度达到31.16%。而同期沪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股权激励计划占新上市公司的比例分别为7.89%、5.71%、11.36%,科创板企业对股权激励需求之大、对高科技人才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制造业企业热情最高 不同行业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的需求亦有所差别。《报告》显示,2020年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数量最多的行业依然是制造业,达到318个,占比70.9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仅次于制造业,共推出59个,占比13.17%;再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占比3.35%。 从制造业各细分行业角度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行业2020年共推出76个股权激励计划,占比23.90%,位居首位;其次是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占比分别为11.95%、8.81%。 对于制造业企业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热情高涨,郑培敏向记者表示,一方面是因为该行业本身上市公司体量最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传统制造业在面临现代工业的转型升级过程中对核心人才的需求日益攀升。而得益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及信息化资源的普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为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热衷于股权激励的行业。 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行业龙头及标杆性企业发布股权激励计划,未来将带动整个行业加大对现代化人才管理的重视和加快企业内部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建立。2020年,中微公司、宁德时代、青岛啤酒、公牛电器等一批细分行业龙头纷纷加入股权激励的行列。 多期股权激励常态化 随着股权激励日益发展成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逐步认识到制定长期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在推出首期激励计划之后,更多的公司逐步推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显示,448个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一期激励计划有240个,多期激励计划有208个(二期116个、三期50个、四期25个、五期12个、六期1个、七期3个、八期1个)。 根据2010年至2020年(2006年-2009年除首期外,没有上市公司推出多期激励计划)的数据统计,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年均增长率超过50%。从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市场比重来看,其数量从2010年的9.23%增长至2016年的51.02%,多期激励计划以年均78.09%的速度增长。而2017-2018年,由于上市公司推行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力度加大,多期激励计划占比的增长速度有所减慢。2020年,多期激励计划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至46.43%,股权激励已然进入了“常态化”时代,成为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 在激励工具选择上,由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适用板块的限制,上市公司普遍倾向于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448个股权激励计划中,有207个计划选择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占比达到46.21%;109个计划选择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占比达到24.33%;72个计划选择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占比16.07%;59个计划选择复合工具。 具体来看,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大多选择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其激励工具,不仅因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需提前出资,激励对象在满足获益条件后,便可以用授予价格出资获得公司股票,限售期后可自由交易;而且,若公司不设置限售期,激励对象完成股份登记后即可按相关规定出售,使激励对象避免因目前股价过高带来较大资金压力。此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避免出现因员工离职等因素导致频繁回购的情况,提高了公司实操的便利性。 郑培敏直言,作为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制度福利”,第二类限制性股权激励工具的力度和范围都更大,给了科技创新等新经济、新产业公司更多的自主空间,便于凝聚人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1月10日发布。《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推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川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上市公司已成为四川省经济的“基本盘”。从2020年前三季度看,136家上市公司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不足1%,但利润总额(扣除金融业)相当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三成。《实施意见》结合四川实际,注重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从做大增量、做优存量两方面明确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路径,支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出台17项重点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川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和具体任务。从积极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持续优化综合服务供给、分类解决上市公司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确保上市公司退出平稳有序、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六方面出台17项重点举措。总体目标是显著提高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效支撑,有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涵盖了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整个生命周期,体现在打通入口、畅通出口方面。把好“入口”,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给予改制企业“一户一策”指导,支持企业加快改制步伐。动态筛选符合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企业进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提供政策支持和融资对接服务,提升入库企业“含金量”。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具体困难和问题,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开辟上市协调“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以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 畅通“出口”,着力确保上市公司退出平稳有序。稳妥推动多元化退出,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加强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监测,对存在业绩持续滑坡、大额亏损、经营现金流差、财务状况恶化、商誉净资产占比较高、面临债券兑付回售压力等问题的上市公司予以重点关注,制定落实相应风险应对措施。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及早制定退市应急预案,确保公司平稳有序退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A股上市公司136家,总市值超过3万亿元,数量、市值均排名全国第8位,个股平均市值226亿元(全国平均193亿元),排名全国第4位。2020年前三季度,四川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超过5500亿元,同比增长6.89%(全国平均增速1.41%);净利润超过600亿元,同比增长10.40%(全国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5.85%),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上市公司实现股权再融资209亿元;开展并购重组交易总额106亿元。 建立风险处置机制 四川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上市公司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离农业强省、制造强省、工业强省、经济强省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整体看,证券化率与东南沿海省份存在差距;上市公司行业结构有待优化,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占比不高;地区分布不均衡,部分市州还没有上市企业。从个体看,一些公司盈利能力不强,成长性不足,用好资本市场功能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少数公司大股东盲目加杠杆,遇上宏观环境变化,面临债务风险、质押风险等;公司治理不够完善,少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规则意识淡漠,甚至出现了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 四川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四川省仍有近1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比例超过80%,需做好持续防控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风险化解。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发挥协同作用,推动质押风险总量不断下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关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实施意见》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将会同各方提高督促力度,督促相关责任方限期清偿或化解。对超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将严肃处置、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规担保合同事项认定问题,将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认定上市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首发和重新上市公司11家 《实施意见》结合四川实际,注重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从做大增量、做优存量两方面明确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路径,支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一方面,做大增量,扎实开展上市培育。《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做实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根据企业的行业、规模、财务等情况,结合企业意愿,将入库企业择优分类归入五个“100家”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并邀请相关专家、金融顾问对企业进行针对性专题培训。 另一方面,做优存量,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引领作用。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方式,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资源整合,做优做强。支持上市公司稳妥有序开展境外并购,打造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上市公司用好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直接融资工具。 “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成效显著。2020年,四川省新增上市公司和过会待注册、发行企业突破20家。其中,首发和重新上市公司11家,创近五年新高。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207家,从中择优进入重点培育企业129家,其中73%的入库企业计划赴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