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银发〔2020〕123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按照一定比例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央行评级1级至5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购买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 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购买上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二、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提高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和管控水平。要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鼓励提升信用贷款中长期授信额度。要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发放效率。 获得支持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增长目标,将政策红利让利于小微企业,着力降低信用贷款发放利率。要建立2020年3月1日起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专项台账,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可要求企业提供稳岗承诺书;贷款期间,企业应当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要把控好信贷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聚。 三、强化协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和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政策传导,狠抓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和就业稳定。通过开展信用贷款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提高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服务能力。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投放情况监测评估,防范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推动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升,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 政 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6月1日
随着5月28日百世交出一季度成绩单,国内6家快递头部企业今年开局的经营情况逐一亮相。在疫情影响下,一季度,通达系企业均呈现出营收与净利润下滑的态势。而逆势上扬的顺丰,净利润也同比下跌28.16%。分析人士认为,目前,物流头部企业一边处于打价格战谋规模的状态,一边又处在向数字物流换道的关键阶段。2020年下半场,快递企业将去往何方? 进入恢复期 据百世集团5月28日发布的2020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报显示,其当季营收为54.66亿元,同比下降20.5%。净亏损为7.508亿元,与去年2.334亿元相比扩大超5亿元。百世对此解释称,一季度收入的下降主要是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单票价格在疫情期间内变化导致。 百世集团首席财务官樊倩怡也提及疫情带来的经营压力:“由于疫情期间的停工和出行限制,给快递、快运的业务开展以及相关成本开支带来了压力。”此外,恢复网络运营的费用,以及免费承运抗疫救援物资等举措也拉低了企业一季度的业务收入。 同样的情况也在其他快递企业的财报中反映出来。数据显示,通达系物流企业在一季度均呈现出营收与净利润双下滑的情形:营收下降均超过了10%,而净利润则均跌出了25%。相较之下,虽然顺丰在一季度实现营收335.41亿元,同比增长39.59%,但净利润也同比下跌了28.16%。 尽管企业们同样经受疫情考验,但从数据来看,2019年市场占有率前三位的中通、韵达和圆通在今年一季度中相比之下较为稳健。韵达与圆通实现了超50亿元的营收。净利润方面,圆通下滑幅度最小,为25.74%。而市场份额排名第四的申通则面临较大压力,净利同比下滑85.6%。 同时,头部企业也展现出较强的恢复能力。据财报显示,中通一季度实现业务量23.7亿票,市场份额同比去年提升0.3%。而韵达份额同比上升0.5%。在进入4月后,申通与圆通实现快递营收回正,业务量同比分别增长31.61%和40.89%。 而从国家邮政局给出的数据来看,4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完成65亿件,同比增长32.1%,远超去年同期。 掷千金换赛道 然而,迅速攀升的业务量没有完全消解企业在2020年盈利上的压力。5月初,通达系企业发布调整价格的公告后,又集体改口,有的删去“全国恢复高速公路收费”这一理由,有的干脆撤销了公告。 一场无疾而终的试探,曝露出行业幕后价格战的胶着状态。从4月的快递单票收入来看,圆通、申通和韵达均同比下跌超20%,在2元附近徘徊。而顺丰单票收入同比下滑20.79%,为18.82元。一组来自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9年间,快递单价从28.5元/件,下滑至11.8元/件。 以规模换盈利的阶段还未结束,企业间的差距却已出现了分化。盈利能力方面,顺丰与中通的距离越发缩小。2019年,顺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7亿元,同比增长27.23%。中通净利润为56.71亿元,同比增长29.2%,剔除一系列投资收益影响后,调整后净利润为52.92亿元,同比增长26%。 而圆通、申通、韵达在2019年净利润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以申通为例,2019年净利润增速为-31.27%,出现上市后首次负增长。 那么,物流企业的钱花哪儿去了? 财报显示,2019年全年,申通仅研发费用便投入了1.04亿元,同比增长137.66%。不过,相较之下,顺丰和中通在技术上的投入更是一掷千金。2019年,顺丰的科技投入高达36亿元,同比增长34%,占营业收入的3.26%,其中研发投入为25.65亿元。而中通的数据显示,仅在2020年一季度,其他投入中包括IT信息技术应用和研发投入等就达到了4.72亿元,同比增长10.6%。 “目前,头部企业一边处于打价格战谋规模的状态,一边又处在向数字物流换道的关键阶段。”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向北京商报记者总结道。 激活新引擎 尽管由服务升级、技术迭代产生的各项成本拉低了成绩单的“颜值”,但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这却是必经之路。“产品、网络、产业的服务升级由于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又难以在短期内看见成效,这让很多企业犹豫不决。但是从长远来看,将助益企业未来的竞争力和发展。”快递专家赵小敏说道。 可以看到的是,曾经花重金耕耘的业务,已经成为拉动企业营收的新引擎。以顺丰的财报为例,其冷运等新兴业务在总营收中的占比已经出现上升。2019年其快运业务实现不含税营业收入126.59亿元,同比增长57.16%,营收占比从2018年的8.9%上升到11.3%。而冷运及医药业务整体营收达50.94亿,同比增长32.54%,营收占比上升到4.5%。 顺丰表示,收益的增长主要得益于2019年下半年特惠专配产品的推出带动经济板块业务量增长,以及快运、冷链等新业务的发展。 2018年,德邦以大件快递寻找突破口,取得明显成效。数据显示,2019年其快递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已提升至56.58%,快递业务保持高速增长。不仅如此,在赵小敏看来,德邦联姻韵达资源互补的举动,和其过去十年的经营路线也较为不同,“无论是德邦还是韵达,都变得更为开放。两者将在未来诉说更多‘新故事’”。 而百世则在国际业务中寻找到新的增长点。据其2020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国际业务收入为1.2亿元,同比增长182.8%。百世表示,未来公司将持续在东南亚主要国家搭建快递网络,在泰国、越南建立业务优势后,今年还将拓展到其他东南亚国家。 第二个季度,似乎才是企业们真正秀出“肌肉”的时刻。百世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韶宁表示,进入二季度,百世所有业务均已恢复至正常水平。伴随着电商物流的持续增长,百世将专注于提升运营效率,精简营销和管理费用,从而巩固基本面,提高今年的盈利能力。
[摘要]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央行评级1级至5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银发〔2020〕123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按照一定比例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央行评级1级至5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购买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 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上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购买上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二、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提高对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和管控水平。要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鼓励提升信用贷款中长期授信额度。要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发放效率。 获得支持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增长目标,将政策红利让利于小微企业,着力降低信用贷款发放利率。要建立2020年3月1日起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专项台账,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可要求企业提供稳岗承诺书;贷款期间,企业应当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要把控好信贷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聚。 三、强化协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和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政策传导,狠抓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和就业稳定。通过开展信用贷款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提高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服务能力。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投放情况监测评估,防范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推动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升,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 政 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6月1日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条例正式实施已近满月,北京商报记者对不同业态的餐饮企业进行了走访。记者了解到,目前所有受访企业均已开始加大门店垃圾分类管理力度,但企业对于目前垃圾分类的具体措施仍存在不少困惑,成本压力与执行标准仍是政策实行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响应新政 北京商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新政实施近一个月以来,不少餐企都做到了积极分类。不过,不同业态餐饮企业的垃圾分类难易程度并不相同,以堂食为例,快餐、咖啡、饮品店的垃圾分类难度较大,反而是更侧重服务、环境的正餐门店垃圾分类难度更小。 星巴克环宇荟店目前已经完成了垃圾分类的准备工作,对门店的垃圾桶进行了详细分类。原有的内藏式垃圾桶已经改成了“其他垃圾”,并且新增外摆了“可回收垃圾桶”“厨余垃圾桶”。 该门店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星巴克门店产生的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咖啡渣、茶叶等,但消费者基本接触不到这些。因为现在仍然是比较早期的阶段,关于星巴克使用的杯子、吸管、餐具应该怎么扔,很多消费者会产生疑问,所以现在每天还会有店内的工作人员对其他垃圾做进一步分类”。 在旺顺阁大望路店记者也看到,该店已经更换了垃圾房的垃圾桶,但其门店大厅内没有设置垃圾桶,店内堂食产生的垃圾全部由工作人员做垃圾分类。 旺顺阁大望路店店长张林林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旺顺阁从今年初起已经将外卖产品的包装从塑料餐盒换成了锡纸餐盒,塑料袋换成了纸袋,以减少塑料包材的使用,垃圾分类条例实施后旺顺阁也减少了外卖一次性餐具的提供,目前的重点在于门店员工的培训和流程优化方面。在垃圾清运方面,旺顺阁也已经做了相应的分类外包。“我们找了专门接收厨余垃圾的第三方每天清运门店产生的厨余垃圾,可回收的纸盒子、啤酒瓶也有专人进行回收,其他垃圾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统一清运。”张林林说道。 成本上涨 尽管垃圾分类实施效果显著,但许多餐饮企业对于垃圾分类、垃圾减量仍然有很多困惑。 首先是由垃圾分类产生的设备、人工等成本上涨的问题。一家在北京约有100家门店的餐饮企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对于西式快餐来说,消费者来源涉及面广、文化层次千差万别,在大堂区域,消费者不能做好垃圾分类,给分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在高峰时段,客流量大的情况下,如果每个垃圾桶旁都设置分类员,企业员工工时成本也会有所增加。 不少餐饮大型连锁品牌也有一定运作困难。一家在北京拥有97家门店的餐饮品牌表示,在疫情期间,餐饮企业在经营上存在一些压力,垃圾桶等垃圾分类设备是进行集中采购,做工和价格比较高,企业花销不小。 明确执法标准 另外,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不少餐饮企业在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时,在执法标准、设备规格等方面还比较模糊。一家餐饮连锁企业表示,公司会对门店进行垃圾分类操作的培训,以便统一管理。但是在执法中遇到各地要求不统一,无法进行统一管理的问题。例如,近期垃圾分类检查时,有个别属地部门对目前餐厅使用不同颜色垃圾袋分类有异议,要求在大堂区域连接摆放四色大垃圾桶进行分类,此种摆放对于品牌风格、消费者用餐环境体验以及大堂空间狭小、食品安全方面均有较大影响。 一家连锁餐饮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此前企业与相关部门沟通时了解到,关于现有垃圾桶是否需要更换成新的四色垃圾桶的问题,得到的回复是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然后陆续更换成四色的垃圾桶,对于在餐厅内摆放的垃圾桶规格没有要求。但是自从“五一”执行后,相关部门检查时则要求更换四色和120L的垃圾桶。 在处罚方面,某西式快餐品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于未按规定分类的企业进行处罚的具体金额并不知晓,如果企业在首次检查未合格,是否应该给予企业一次调整的机会? 另据一位西式快餐品牌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企业目前仍然未能从疫情中恢复过来,企业面临着较为艰巨的恢复经营的压力,因此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分阶段加强监管及处罚力度,让企业能将更多精力集中在疫后复苏方面,减轻企业的压力。 针对执法标准的问题,不少餐饮企业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针对餐饮行业组织相应的座谈会,让企业参与到标准的制定,争取尽快确定制定适用于餐饮行业的执法标准、培训资料,帮助餐饮企业更好地落实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
[摘要]文件指出,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银发〔2020〕12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政策支持,并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法人银行)执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相关激励。 二、关于普惠小微贷款到期本金、应付利息支付安排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三、对地方法人银行执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激励措施 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通过特殊目的工具,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在规定期限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还本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地方法人银行申请激励资金,应向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或地市中心支行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同级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延期还本付息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地方法人银行所提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发现地方法人银行存在数据虚报错报、套取激励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人民银行将收回已发放的激励资金,取消该地方法人银行申请激励资金的资格,并依法予以惩戒。 四、工作要求 “应延尽延”,提升政策覆盖面。对于普惠小微贷款,只要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应当予以办理,并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集中到期。对于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持续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办理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要求企业提供稳岗承诺书;贷款延期期间,企业应当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建立专项台账,进行专项统计,密切监测贷款质量变化,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提前做好预案。 五、配套政策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执行上述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绩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已按《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仍可根据本通知规定继续办理延期还本付息。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 政 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6月1日
原标题:多部委: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 贷款期限能延尽延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实施方案,按月报送落实情况等。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 (一)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要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提高响应效率、简化办理手续,鼓励通过线上办理。 (二)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出台细化方案,按月跟进落实。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三)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鼓励中小银行加大自有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四)落实好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实施方案,按月报送落实情况。 (五)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较强的相关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区分国别风险类型,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出口中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创新有效的理赔方式,确保出险客户得到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 二、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经营理念。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七)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商业银行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九)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商业银行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督促商业银行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改造信贷审批发放流程。深入挖掘整合银行内部小微企业客户信用信息,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堵点,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十三)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研究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十四)研究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引导金融企业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权、仓单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十五)更好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做好财政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十六)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政策性,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其支小支农成效(包括新增户数、金额、占比、费率水平等)、降低反担保要求、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和首次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十七)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2020年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十八)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中违规收费及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乱象加强监管检查,从严问责处罚。 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 (十九)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大型企业更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优化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加强后续管理,2020年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发展,推广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工具。 (二十)提升中小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效率。对于确需延时支付中小微企业货款的,促进企业使用更有利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商业汇票结算,推动供应链信息平台与商业汇票基础设施互联,加快商业汇票产品规范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二十一)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允许在精选层挂牌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直接转板上市,打通挂牌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对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建立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 (二十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股权投资类资管产品比例,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作。推动完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二十三)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推动修改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融资产品、公司治理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地方信用平台等对接,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推动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大对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数据目录、运行管理等标准,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以地方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纳入产业部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等优质中小微企业信息库,搭建产融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 (二十五)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六、优化地方融资环境 (二十六)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托管对象、补偿条件,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 (二十七)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加强金融、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政策联动,加快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力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二十八)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夯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督促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继续清理地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推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通过建立专项小组等形式,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财税、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的联动,从强化内部激励、加强首贷户支持、改进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银企对接、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三十)完善监测评价。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各银保监局探索建立地市级和县级中小微金融区域环境评价体系,重点评价辖区内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融资担保、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账款清欠等,并视情将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评价结果告知金融机构上级部门和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DF529)
原标题:多部门: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2020年6月1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强调,对于普惠小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同时,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信用贷款支持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获得支持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增长目标,将政策红利让利于小微企业,降低信用贷款发放利率。 通过实施上述政策,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稳定小微企业融资性现金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DF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