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资委正式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简称《指引》)。 “《指引》印发后,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控股上市公司科学高效规范地开展股权激励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科研技术人才的正向激励机制。”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 受访专家指出,在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基础上,此次发布的《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规则,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提高股权激励的可操作性,未来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或迎爆发期。 此次下发的《指引》共九十七条,近两万字,主要内容有五方面: 一是重点介绍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原则及相关要求。 二是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方式、激励对象范围、权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时间安排、激励收益等的内涵要义、政策规定、操作规范进行详细阐释。 三是从强化公司业绩考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价、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考核等方面明确出资人的导向和要求,引导企业注重价值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是将规范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责任追究与特殊情形处理、财务处理和税收规定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了梳理明确。 五是归纳各级国有股东的职责,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申报、实施、终止等程序事项予以梳理,并重申监督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 激励方式与公司特点相匹配 《指引》指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按照股票交易上市地监管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经营规律、企业改革发展实际、股权激励市场实践等因素科学确定激励方式。 怡安翰威特咨询公司全球合伙人倪柏箭表示,基于国企“走出去”的全球化布局,以及“一带一路”的全面发展,此举将有利于适应更多元广阔的资本市场环境。 股权激励力度加大 《指引》明确,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可以适当上浮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数量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应当控制在3%以内。公司重大战略转型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至股本总额的5%以内。上市公司连续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的权益数量一般在公司股本总额的3%以内,公司重大战略转型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至股本总额的5%以内。 《指引》指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根据业绩目标确定情况,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获得的收益,属于投资性收益,不再设置调控上限。 上海荣正咨询董事长郑培敏指出,提高股权激励力度,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在人才市场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宽进严出”科学考核 《指引》指出,权益授予环节的业绩目标水平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计划制定时公司近三年平均业绩水平、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或者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合理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无分期实施安排的,可以不设置权益授予环节的业绩考核条件。 权益生效(解锁)环节的业绩目标水平应在授予时业绩目标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根据分期实施方案制定时公司近三年平均业绩水平、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或者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结合公司经营趋势、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规律科学设置,体现前瞻性、挑战性。行业发展波动较大,难以确定业绩目标绝对值水平的,可以通过与境内外同行业优秀企业业绩水平横向对标的方式确定。 郑培敏认为,“宽进严出”、“灵活考核”有助于上市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科学设置业绩考核体系,尝试建立中长期股权激励制度。 引入分期授予 鼓励人才持续激励 《指引》引导企业分期实施股权激励,明确权益授予后至少锁定两年,解锁后在不低于三年内分批生效。 韦莱韬悦人才与奖酬业务亚太区董事总经理方晔认为,分期授予方式将使得股权激励成为企业定期人才盘点和付薪的常规工具,有利于持续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达到持续激励、人才保留,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指引》允许尚未盈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允许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50%。 郑培敏表示,《指引》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原则上都承接了上市规则,但同时也细化了要求,做到激励与约束向对等。 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将提速 据上海荣正咨询提供的数据显示,自国资委2019年11月印发《通知》至2020年4月底,合计共有21家中央企业公告股权激励,同比增长31.25%。今年以来宝信软件、昊华科技、卫士通等上市公司相继公告拟实施股权激励。 去年年底,就有新兴铸管、中航光电、中航资本等上市公司采用回购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单广袖表示,此次出台的《指引》指导性非常强。一是赋予企业更大灵活性,同时对过往多项政策规定进行了系统集成,充分体现了放活与管好的统一。二是能够有效帮助企业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评审管控工具,为企业用好股权激励提供了系统的设计框架。三是体现了鲜明的市场化导向,为健全企业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活力,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政策指引。 单广袖表示,中建集团目前拥有7家上市公司,新指引出台后,将利用好政策红利,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所属子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同时在国资委政策的指导下,统筹运用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在内的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逐步形成短中长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物质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正向激励体系。 怡安翰威特咨询公司全球合伙人倪柏箭表示,《指引》的发布为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了更加开放包容且细化明确的指导,为发展科技、鼓励创新,为促进企业长期发展、提升企业长期价值打开政策空间,将有利于提升股权激励的实施效率和规范性,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为公司注入发展动力,为国企改革助力,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必将提速。 据怡安翰威特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普及率从10%逐步上升到2019年末的18%。仅在2019年,有59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创历史新高。实施股权激励的A股央企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为15.2%,显著高于未实施的A股央企。 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双认为,《指引》颁布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前夕,该项工作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抓落实提成效”的政策支撑。《指引》的发布,无疑是对推动中央企业扩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的覆盖面上起到积极作用。
疫情下也要让小微企业“小草”变“小花” 多一点呵护 多一点关心 “目前举步维艰的小微企业,往往是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合理利用财政赤字、国债和社保基金结余资金,补贴小微企业。企业可以减薪,但不能减就业岗位。”全国政协常委、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24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小组讨论中强调要保企业保岗位。 宁可减薪,也不能减岗,不能让居民失去就业岗位、丢掉工作,这是在就业问题上最低的要求了,也是应对疫情不能再降低的要求。如果能够做到不减薪不减岗,当然是最好的。但眼下的形势,确实非常严峻,要做到不减薪不减岗甚至增岗,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但是,按照“六保”的要求,又是必须做到的,是不能有任何含糊和松懈的,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全面脱贫、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必须达到的目标,必须迈出的坚实步伐。否则,工作就存在缺陷,工作的质量就会出现打折,工作的效果就会受到质疑。 要确保居民就业不受明显影响,确保已经有岗的居民不失去岗位,确保没有岗位的居民能够有岗,确保失去岗位的居民能够重新找到工作岗位,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保护和呵护好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只要小微企业不倒,居民就业就不会出现明显问题,就能基本做到不减薪、不减岗,即便减薪,也不会影响就业,不会出现大量减岗现象,也能得到广大居民认可和接受。 而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小微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 恰恰是这个十分重要的企业群体,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野草生态”之中,没有得到最有效的支持和帮助,更多情况下被边缘化。即便有明确指向的政策,真正能够落实到位的也不是很多。因此,面对疫情的冲击和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能力明显不强,很难经受风雨的考验。多数企业面临生存风险,“活下去”的难度很大很大,必须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必须有政府的强力保护,必须有更加良好的生存环境。 所以,疫情发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信贷资金、税收减免、社保费减免、财政补贴等,给予了小微企业很大的支持。但是,由于长期超负荷运行、透支经营,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已经身体十分虚弱,甚至已经承受不起营养供给和输血,而必须慢慢补充、慢慢供应、慢慢恢复,否则,不仅吸引不了,还会出现相反的效果。如减免税政策,企业连生存都难,哪来税收,或者有多少税收。没有税收,又何来减免税呢?所以,政策的针对性也相当重要,并不是出台了政策,就一定对小微企业有用。 很显然,资金问题是小微企业的首要问题。不管如何,有资金供应,小微企业的生命就能延续,就有可能坚守到天明。否则,就会倒在黎明前。而资金,正是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最纠结的问题,两者始终没有形成共频。特别是金融机构,设置的融资门槛,让小微企业根本无法进入。所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虽然十分精炼,但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仍然笔墨一点没减。报告指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同时要求,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可见,从中央来说,对小微企业是相当重视的,对小微企业融资是十分关注和关心的。关键就看,金融机构能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今年的中央财政增加了1万亿的赤字,其中,扶助企业是重要内容之一。所谓扶助企业,就是扶助小微企业,通过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来达到保居民就业的目的,让“保居民就业”能够落地有根。只要今年在居民就业方面有保证了,中国经济挺难关就没有问题。即便需要面对更大的挑战、更多的困难,只要齐心协力,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就能青山依旧、阳光更加温暖。 谭浩俊
5月27日,金稳委办公室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虽然目前具体的改革方案尚未发布,但从已经公开的改革措施计划来看,我们认为这11条措施呈现出以下几大特点值得关注: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推进资管业务转型。本次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再提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从表述上看,虽然同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一定调整空间,但总体严监管的思路不会改变。但同时监管部门也肯定了非标的存在是对融资光谱的有效补充,因此把握了政策节奏和力度,防止政策叠加共振而影响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融资。我们认为,最终出台的《认定规则》对于标准化债权的认定依然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提出符合标准化债权的条件,允许相关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再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认定规则》所列条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认定。《认定规则》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房地产融资,但考虑到信托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比重较小,预计对实体经济短期影响相对有限。 标准化票据业务迎来发展机遇。本次改革措施中要求“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票据资产大概率会被认定为非信贷资产,结合其标准化可等分特点,有利于资管资金投资。根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这一要求,标准化票据的发展未来或需要引入票据评级与增信制度。中小微企业扶植力度继续加大。《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增强了票据融资功能和交易规范性,拓宽了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渠道,缓解中小银行的发展压力和流动性分层问题,更好地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 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思路的指引下,监管一直通过政策引导、机制改革、货币政策工具创新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小微企业。预计此次方案发布后将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和方法做出更加具体和针对性的规定,促进中小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彼此促进,良性发展。在缓解民营和小微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做到短期精准发力、长期彻底改善。 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随着创业板改革推进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预计会减少壳资源的炒作、激励企业高效运营,保障股票市场流水不腐、健康发展。创业板将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源的转化渠道,调动风险资本的活力,使得资本市场更好地在长期投资方面发挥对高新技术领域的支持。此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可以进一步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各板块各有所长、彼此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提高优化资源配置能力和形成创新资本效率中的枢纽作用。而完善交易制度、转板制度等,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完善的市场化法制化的服务型交易场所,给市场注入了活力,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正文 事项 5月27日,金稳委办公室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虽然目前具体的改革方案尚未发布,但从已经公开的改革措施计划来看,我们认为这11条措施呈现出以下几大特点值得关注: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推进资管业务转型 七、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落实资管新规要求,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建立非标转标的认定机制,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稳步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在2019年10月12日,央行官网便已经发布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就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制定规则。《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此前,部分“非非标”产品不符合《资管新规》对标准化债权的界定,同时也不符合《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号文)的非标定义,定位较为模糊。而此次《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这些“非非标”即为非标,对非标的界定趋严。相比此前预期,《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总体较为严格。 本次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再提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从表述上来看,虽然同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一定调整空间,但总体严监管的思路不会改变。非标具有期限、流动性和信用转换功能,透明度较低,流动性较弱,规避了宏观调控政策和资本约束等监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领域,影子银行特征明显。从近年来的政策倾向和官员公开表态来看,从严规范是主流。考虑到征求意见稿将银登中心的信贷资产项目流转、北登所债权融资计划等“非非标”明确划定为非标,市场此前曾认为“非非标”可能会被监管放行的预期落空,这也反映出监管层严控金融领域风险的决心,对《资管新规》进一步落实有着重大意义。 但同时监管部门也肯定了非标的存在是对融资光谱的有效补充,因此把握了政策节奏和力度,防止政策叠加共振而影响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融资。我们认为,最终出台的《认定规则》对于标准化债权的认定依然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提出符合标准化债权的条件,允许相关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再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认定规则》所列条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认定。此外,监管部门明确表示要给予过渡期安排,那么对于《认定规则》发布前存量的“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可豁免一定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等监管要求,充分尊重了市场参与者及基础设施机构的意愿,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在严监管的同时也为市场留出了空间。 《认定规则》将促进各项金融业务回归本源,对实体经济影响相对有限。《认定规则》出台后,将使得非标转标的路径变窄,使得存量非标转标路径受限,进而影响到老产品的压降。再者,银行理财投资模式受限,在穿透式监管下通过“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途径购买非标等资产端的配置策略必将随之转变,在监管政策引导下向净值化转型,同时补齐投研能力上的短板,完善产品体系,围绕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此外,作为主要非标通道的信托也将为此加快转型。结合去年多地地方银保监局要求信托暂停通道业务,可以看出政策也在逐渐引导信托的投资方向,促进信托回归本源。信托协助非标投放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现象,严监管将有效推动信托加快转型。实体经济方面,《认定规则》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房地产融资,但考虑到信托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比重较小,预计对实体经济短期影响相对有限。 标准化票据业务迎来发展机遇 六、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了标准化票据的定义、参与机构、基础资产、创设、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监管要点包括:第一,标准化票据本质是资产支持证券,定位为票债市场流通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交易流通;第二,基础资产要求与试点产品基本一致,标准化程度要求较高,相近信用风险的票据资产的集合资金池更便于现金流管理和产品定价,提高标准化程度。但是,意见稿并未对此给出较为明确的量化指标,正式文件对此监管要求可能还需要继续细化,即便最终的《管理办法》没有给出明确指标,后续预计还将补充;第三,标准化票据的创设流程短耗时少,产品承销交易托管等流程规定看齐债券;第四,明确各参与机构的资格与职责,其中票交所不作为标准化票据的存托机构。 本次改革措施中要求“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票据资产大概率会被认定为非信贷资产,结合其标准化可等分特点,有利于资管资金投资。标准化票据能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相比于直接投资票据,非银机构对于标准化票据的取得和转让都更加便利,大大提高了流动性。除此之外,由于票据只能整票交易,而标准化票据基本满足标债的五个要求,所以对于资管机构来说投资标准化票据可以避免资管新规等一系列监管文件对于非标集中度、限额、期限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此外,根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这一要求,标准化票据的发展未来或需要引入票据评级与增信制度。对于债券市场来说,评级制度对于产品定价和投资者择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增信制度则使得信用资质较低的债券发行方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发行债券。但是,标准化票据的定位是类债券的货币市场工具,以票据为基础资产来说,评级与增信制度与债券还是有较大的差异的,因此未来或有必要推出一套适合于标准化票据的机制,例如在分析信用风险时,更应该关注基础资产票据的承兑人、贴现人、担保人的资质。 我们认为《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出台后,增加了金融产品的配置品种,金融机构也可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目前,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范围基本看齐货基,所以预计定位为货币市场工具的标准化票据会是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和公募货基产品的重要投资方向,标准化票据或成为银行存量理财非标转标的主要路径。然而公募基金投资ABS有比较严格的比例限制和信用等级限制,特别是货基,配置ABS的信用等级需要是AAA的高信用级别;同样的,对于银行自营业务,未评级的ABS的风险权重是1250%,因此标准化票据的信用评级制度如果没有及时跟进的话,可能会大大抑制上述两类资金投资标准化票据的热情。总体来说,《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增强了票据融资功能和交易规范性,拓宽了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渠道,缓解中小银行的发展压力和流动性分层问题,更好地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 中小微企业扶植力度将继续加大 一、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差别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定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二、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三、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今年的政府报告里,“小微企业”等概念被多次提及,几乎都集中在了减免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企业融资等一系列目标上。多方位政策支持,给我国经济的毛细血管――小微企业带来了利好。考虑到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不仅是一直以来社会经济发展的焦点,更是当下“六保”的关键环节,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对于整个社会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在“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思路的指引下,监管一直通过政策引导、机制改革、货币政策工具创新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去年央行3次降准,构建完善“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框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政策传导效率方面,LPR改革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本次改革绩效考核,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确保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说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的支持力度将继续加大。当前中小银行更聚焦于服务中小微企业,但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较低,经营风险也更大。预计此次方案发布后将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和方法做出更加具体和针对性的规定,促进中小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的业务彼此促进,良性发展。在缓解民营和小微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做到短期精准发力、长期彻底改善。 随着融资担保政策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金融支持持续发力,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有所改善,但实践中仍有提升空间,例如在资金使用效率(担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等方面亟待提高,风险缓释作用有限。此次《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的出台,旨在制定更加细化和更具针对性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深度参与涉农、小微企业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针对小微群体的担保增信作用空间增加,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多样化融资需求,解决小微企业抵押不足问题、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 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 四、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五、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允许公募基金投资,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明确转板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为了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必须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近期注册制改革不仅在政府报告中被提及,同样也是此次金融界代表委员关注度比较高的热词。4月27日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发布的4部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也同步就《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8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外,5月22日,证监会还出台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相关5份配套文件,以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4部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这意味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很快将进入实操阶段。 随着创业板改革推进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预计会减少壳资源的炒作、激励企业高效运营,保障整个股票市场流水不腐、健康发展。创业板将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源的转化渠道,调动风险资本的活力,使得资本市场更好地在长期投资方面发挥对高新技术领域的支持。除此以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可以进一步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各板块各有所长、彼此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提高优化资源配置能力和形成创新资本效率中的枢纽作用。而完善交易制度、转板制度等,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完善的市场化法制化的服务型交易场所,给市场注入了活力,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国家统计局5月31日发布数据显示,5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6%,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但仍保持在荣枯线之上。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继续回升。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恢复势头稳中向好。由于当前需求提升速度较为缓慢,下阶段,宏观政策应以更大力度促进需求回升。 建筑业回升幅度大 5月制造业生产持续恢复。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介绍,5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企业中,81.2%的企业已达正常生产水平的八成以上。 新订单有所增长。新订单指数为50.9%,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与生产指数差值有所缩小。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2个行业新订单指数高于上月,其中造纸印刷、化学纤维及橡胶塑料、钢铁等制造业新订单指数升至临界点以上。 非制造业领域,建筑业加快回暖。5月份,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0.8%,较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 “5月建筑业PMI回升至60.8%,这是过去三个季度以来的最高点。”招商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谢亚轩表示,PMI指数显示,疫情对建筑业冲击明显大于制造业,但当前以新旧基建投资及旧改为重心的逆周期调节政策效果明显,使建筑业形势显著改善。 企业信心改善 近期一些高频数据显示,经济保持恢复势头。 谢亚轩表示,一些重化工业高频数据5月以来处于大幅改善过程中,如粗钢产量、唐山钢厂产能利用率、水泥价格、电厂耗煤量周同比等。 企业信心改善。5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比上月上升3.9个百分点,达到57.9%。从行业情况看,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石油加工、专用设备、汽车等制造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高于60%,相关企业对未来三个月行业发展趋势总体看好。 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称,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市场需求持续回暖,企业对未来预期向好,这些因素将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向好。 扩内需力度需加大 分析人士认为,从PMI分项指标看,市场需求恢复相对较慢,扩内需力度需加大。 “从PMI分项指标看,需求类指数绝对水平明显低于生产类,表明需求不足及其对生产的制约凸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表示,从本月企业反映情况看,反映需求不足的企业占比超过50%,在各类问题中占比最高。 张立群说,5月份生产类指数小幅下降而需求类指数小幅提高,表明生产和供给恢复受市场需求不足制约开始迟缓,但需求提升速率较为缓慢,供大于求矛盾仍突出。“因此,推动企业生产继续较快恢复,关键要落实好扩大内需战略各项任务,在提振投资、扩大消费方面尽快见到成效,畅通国内市场和生产之间的大循环,加快推动经济进入持续回升向好通道。”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下阶段,宏观政策要以更大力度促进需求回升。财政政策要用好赤字、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工具,加快债券发行。货币政策要继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降准、降息等方式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并加快创新实施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制造业、新老基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的稳步发展,被誉为“工业万能胶”的钎焊材料产品种类及应用范围的不断丰富、扩大,市场需求也快速增加,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光新材”)等行业领军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近日,华光新材顺利闯关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2020年第27次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据了解,华光新材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制造、销售钎焊材料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钎焊材料制造行业引领材料研发与应用的主要企业之一,并在铜基钎料和银钎料等中温硬钎料领域的市场地位突出,是我国最大的中温硬钎料研制生产企业。 目前,钎焊材料广泛应用于现代工业的众多领域,已成为现代制造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环节。资料显示,2018年华光新材已经拥有600多家客户,并与格力电器、美的集团、奥克斯、哈电集团、上海电气、东电集团、湘电集团、中国中车、旭光股份等众多相关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助力现代工业发展。 钎焊材料制造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行业企业来说,其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术研发能力。据了解,华光新材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并将技术创新放在经营战略首位,作为公司发展的原动力。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和创新,华光新材已拥有较强的产品配方研发能力、加工设备与工艺创新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人才和市场优势,在国内市场中领先。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华光新材拥有6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4项。此外,华光新材拥有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省级技术中心、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并于2019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公布华光新材为我国制造业中温硬钎料领域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在拓展创新钎焊材料的同时,华光新材凭借强大的技术产业化能力陆续研发真空钎料、药芯钎料、药皮钎料等新产品,并已部分成功推向市场。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我国钎料行业将不断发展壮大,华光新材将不断强化技术优势,把握市场发展机遇。(编辑 田冬)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花长春、张捷 货币政策仍处于大的宽松周期里,但发生较明显的微调,从“宽货币”向“宽信用”加速转变。 摘 要 “直达实体经济创设工具”一定程度可理解为央行通过自身扩表推动“宽信用” “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类似于定向质押逆回购,方式接近委托贷款,不同的是带有杠杆效应; “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相当于通过“利率互换协议”将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收益提高1个百分点; 在“央行票据互换(CBS)”中,央行“负债端”央票增加(具体为“债券发行”),相应银行补充资本,弥补信贷扩张带来的资本消耗。 央行“直达实体经济创设工具”已推动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6万亿,多种渠道融资支持规模在16万亿 通过“直达实体经济新创设工具”,央行“资产端”以“再贷款、再贴现”等形式增加2.24万亿,对小微企业信用支持在6.2万亿。 包括“直达实体经济新创设工具”在内多种渠道,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规模在16万亿,2020年新增9万亿以上。 货币政策仍处于大的宽松周期里,但发生较明显的结构性微调,即从“宽货币”向“宽信用”加速转变。 M2里企业存定期、与财政有关的单位“其它存款”的明显上升以及M2-M1增速差的持续扩大,从一个侧面生动地反映了“宽信用”的趋势; 后续我们还将看到更多“直达实体经济工具”落地,应该对“宽信用”看得更乐观一些。 正 文 一、“直达实体经济创设工具”一定程度可理解为央行通过自身扩表推动“宽信用” 我们在《政府工作报告》解读里指出,“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信贷方面的一些工具。比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再贷款,甚至直接让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至2021年等。近期,我们看到了新创设工具的迅速落子。6月1号央行联合多部委发的三个文落脚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最值得关注的是创设两个新直达实体经济工具。该如何理解这两个工具,我们做一解读。 1.1 “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类似于定向质押逆回购,方式接近委托贷款,不同的是带有杠杆效应 银发〔2020〕123文创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主要看点有四方面:(1)央行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2)购买范围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3)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坏账损失均由放贷银行承担;(4)购买上述贷款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 a、央行“资产端”扩张,增加4000亿元再贷款,记在资产端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里。央行类似放了以1万亿定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为质押的4000亿逆回购。时间期限是一年。 b、商业银行“资产端”增加1万亿定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c、在如上过程中,央行以4000亿元撬动1万亿新增实体信贷,实现了资金的杠杆效应,相应支付的成本是4000亿资金*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利率。这也是放贷银行收益。从放贷银行潜在成本来看,是全部1万亿新增信用贷款的坏账损失风险。 1.2 “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相当于通过“利率互换协议”将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收益提高1个百分点。在此过程中,央行“资产端”增加400亿再贷款,推动3.7万亿延期还本。 银发〔2020〕122号创设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主要看点是:(1)央行提供4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2)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工具已合计覆盖7万亿本金。这次新覆盖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贷款本金3.7万亿。此前,2020年3月1号下发的银保监发〔2020〕6号已覆盖3.4万亿左右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二者合计7万亿。 1.3 在“央行票据互换(CBS)”中,央行“负债端”央票增加(具体为“债券发行”),相应银行补充资本,弥补信贷扩张带来的资本消耗 5月2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启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CBS是2019年1月24日创设的。CBS实际上是将银行流动性差的永续债置换为流动性好的央行票据。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是属于MLF、TMLF、SLF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范围的。 在“央行票据互换(CBS)”中,央行“负债端”央票增加(具体为“债券发行”),相应银行补充资本,弥补信贷扩张带来的资本消耗。 举例来说,A银行发行1000万永续债,经过B银行购买后,与央行进行CBS操作。在这个过程中,B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不变化,但资产端结构调整(表1)。央行“负债端”(具体为“债券发行”科目)增加1000万央票,相应补充A银行资本。 如上,我们看到,“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推动信贷扩张的特点: 第一、基本都不同程度涉及央行资产或负债端直接扩张。例如,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记在央行资产负债表资产端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央票互换记在负债端“债券发行”。 第二、央行某种程度上绕过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扩信用的依赖性减弱。在经济下行时,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往往是降低的,因此,信用更多是顺周期的。“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 使得央行在推动信用扩张中地位和主动性更强,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商业银行信用扩张的依赖。例如,在CBS操作种,B银行充当了A银行和央行之间管道的角色,类似于央行给A银行补充资本。再例如,在“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中,央行资金实际是定向直接购买了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第三、“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信用扩张对某个实体产业链例如房地产的依赖。 如上三个特点使得“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在推动信贷扩张中的效果更好。因此,我们也看到了非常明显的信贷扩张效应。 二、央行通过“直达实体经济创设工具”等已推动对小微企业新增信用扩张9万亿以上 2.1 通过“直达实体经济新创设工具”,央行“资产端”以“再贷款、再贴现”等形式增加2.24万亿,对小微企业信用支持在6.2万亿。 第一、银发〔2020〕123文创设的“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央行用4000亿带动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新增1万亿。 第二、银发〔2020〕122号“贷款延期支持工具” 央行用400亿新覆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约3.4万亿延期。 第三、央行此前推出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合计1.8万亿。 如上三项都是央行“直达实体企业的货币政策工具”,合计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在6.2万亿。“创新直达实体经济工具”,后续我们还将看到更多。6月1日公布的银发〔2020〕12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还提到多种渠道。目前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规模在16万亿,2020年新增9万亿以上。 第一、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新增体量在4.6万亿左右。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6月1号央行联合多部委发布的银发〔2020〕12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对此予以强调。照此要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新增13028亿以上。参考此增速,则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新增在46668亿元。截止2019年底,全部商业银行(包括农商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16671亿元(图1),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2571亿元,占比28%(图2)。 第二、小微企业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在1.3万亿左右。 银发〔2020〕120号提到:(1)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2)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相应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参考)。 第三、开发性、政策性银行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按照银发〔2020〕120号要求这个要在2020年6月底前落实到位。 2.2 后续我们还将看到更多“直达实体经济工具”落地,“宽货币”向“宽信用”加速转变。 实际上,近期M2和M1的背离清晰地展示了“宽信用”趋势。年初以来M1增速显著低于M2。拆解M2分项,我们看到,居民储蓄存款(占M2的42%)增速变动不大,稳在13%左右,快于M1的4-5%;企业的定期存款(占M2的19%)的增速上升4个点左右,由之前的7%左右到现在的同比11%。另外,单位的其它存款(估计和财政相关)增速上升最大,由2019年的不到7%上升到现在的19%同比增速,不过,这块份额占M2只有12%,约24万亿左右。 企业存定期、与财政有关的单位“其它存款”的明显上升以及M2-M1增速差的持续扩大,从一个侧面生动地反映了“宽信用”的趋势。这背后是贷款创造存款,存款映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 货币政策仍处于大的宽松周期里,但发生较明显的结构性微调,即从“宽货币”向“宽信用”加速转变。“宽货币”下充裕的狭义流动性投放更加有利于债券为代表的金融资产,而“宽信用”则通过推动实体经济的恢复形成更有利于权益的环境。
国家统计局5月31日发布数据显示,5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6%,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6%,高于上月0.4个百分点;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3.4%,与上月持平。 5月份,制造业PMI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均在荣枯线以上。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对此表示,当前,我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恢复势头稳中向好。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认为,未来制造业PMI有望保持在扩张水平,而外需较弱是最大不确定性因素。 制造业生产持续恢复 就业压力加大 据赵庆河介绍,5月份,在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企业中,81.2%的企业已达正常生产水平的八成以上。当月制造业PMI有五大特点。 一是制造业生产持续恢复。生产指数为53.2%,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继续改善。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石油加工、专用设备、汽车等14个制造业生产指数高于临界点;纺织服装服饰、木材加工等7个制造业生产指数低于临界点。 二是新订单有所增长。新订单指数为50.9%,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与生产指数差值有所缩小。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2个行业新订单指数高于上月,其中造纸印刷、化学纤维及橡胶塑料、钢铁等制造业新订单指数升至临界点以上,显示国内相关市场需求有所改善。 三是价格指数出现回升。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为51.6%和48.7%,比上月回升9.1个和6.5个百分点,均为近4个月以来高点,其中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升至临界点以上,企业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从行业情况看,钢铁、有色等上游行业两个价格指数均回升明显,高于55.0%。 四是企业信心改善。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比上月上升3.9个百分点,达到57.9%。从行业情况看,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石油加工、专用设备、汽车等制造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高于60.0%,相关企业对未来3个月行业发展趋势总体看好。 五是进出口指数仍处于低位。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外市场需求持续萎缩。5月份,制造业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为35.3%和45.3%,虽比上月回升1.8个和1.4个百分点,但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从业人员指数为49.4%,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且跌至荣枯线以下,显示企业用工量开始减少,保就业压力仍较大。”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王静文分析说。 建筑业加快回暖 服务业稳步恢复 在非制造业领域,5月份,建筑业加快回暖。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0.8%,较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赵庆河解读称,从市场需求看,新订单指数比上月上升4.8个百分点,达58.0%,建筑企业新签订的工程合同量继续回升。从劳动力需求和市场预期看,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和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分别为58.8%和67.5%,比上月上升1.7个和2.1个百分点。 同期,服务业稳步恢复。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3%,比上月小幅上升0.2个百分点。赵庆河表示,扩大居民消费政策措施加快落地,叠加“五一”假日消费效应,消费市场继续回暖。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5个行业商务活动指数高于50.0%。其中,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电信、互联网软件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均高于上月,市场活跃度有所增强。但文化体育娱乐业商务活动指数仅为44.5%,继续处于低位。 在刘学智看来,在服务业中,不同行业分化明显。与新基建相关的交通运输、电信、互联网软件等生产型服务业扩张势头较好,与消费相关的文化体育娱乐业景气度仍偏低。值得注意的是,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以来,消费需求逐渐恢复,扩大消费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对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显现。 经济平稳复苏在推进 应加大力度保企业稳就业 “总体来看,5月份,PMI分项数据有起有落,反映的是我国经济没有‘V’形反弹,但平稳复苏在推进。”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称,一方面,复工复产趋于收敛,制造业新出口订单指数持续不景气,这些因素使“V”形反弹并不现实;另一方面,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市场需求持续回暖,企业对未来预期向好,这些因素将推动我国经济继续向好。 刘学智表示,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以来,国内需求逐渐得到恢复,新订单指数上升,有助于未来制造业生产持续改善。但疫情的全球扩散对全球经济带来冲击,全球需求显著萎缩,是影响未来我国经济运行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建议,下一步应加大力度保企业稳就业,宏观政策要以更大力度对冲疫情影响。财政政策要用好赤字、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工具;货币政策要加大对制造业、新老基建、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为实现稳就业保民生等目标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