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会议日前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已高位缓释,但仍有不少新的潜在风险点需要加以前瞻性防范。对垄断引发的新风险更要提高警惕,下好“先手棋”。 近期,部分互联网巨头纷纷入局社区团购大战引发社会热议,此前亦有大量资本纷纷进入长租公寓领域。这既反映出资本扩张的无序,也折射了通过“烧钱”形成后期部分垄断可能带来诸多金融风险。 互联网巨头相较于细分市场的新进入者而言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因而可以后发制人,跨领域占据新市场。比如,互联网巨头具有数据和渠道的资源优势,相对传统模式而言,可以更快植入各类场景之中;往往在前期更愿意投入大量资本,对用户进行大额补贴,迅速占领市场份额。由于具有这类优势,这些巨头公司很容易产生跨领域的混业经营,不断挤占其他市场竞争者的份额,覆盖面越来越广,机构风险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外溢性。 可以预期的是,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已箭在弦上,后续相应监管措施料陆续出台。除了反垄断外,高风险影子银行反弹回潮、金融科技发展、债市违约等风险也仍需关注。自疫情以来,实体经济杠杆率较快上行,存量风险处置出清过程减慢,需不断加快存量风险的处置;部分互联网巨头的新型金融活动需尽快纳入监管体系;要防范债市违约风险,有序化解当前的风险事件,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等。 总而言之,金融防风险的最终目的在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无论是互联网巨头还是金融机构,最终都要回归于服务实体经济,也应该转换思维,从“资本战”的不健康竞争方式中跳出来,转向通过技术、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来提升自己、赢得市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需不断引导各类资本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领域,促进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预计,短期的物价变化不会对货币政策调控正常化节奏形成明显干扰。货币政策调控正常化是渐进调整,下一步有必要在边际上控制宏观杠杆率增速,推动社融恢复到与实体经济增长相匹配的水平。与此同时,应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性,促进融资结构优化。 用现行通胀指标的稳定作为币值稳定的标准,并将其作为货币政策调控判断的参考已经不太合适。应考虑补充和完善现有通胀指标体系,将资产价格变动纳入其中。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对资产市场的调控、监管体系,降低资产市场对货币政策调控的扰动。 货币政策正常化是渐进调整 中国证券报:11月CPI数据显著低于预期,对当前货币政策调控会产生哪些影响? 曾刚:11月的CPI数据虽然显著低于预期,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经济步入了通货紧缩通道,也不会改变未来一段时间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的趋势。首先,11月CPI数据受诸多短期因素干扰,特别是去年同期基数偏高,而今年猪周期转向,拉动食品价格回落(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仍维持稳定)。与此同时,消费支出受疫情冲击,恢复进程相对生产要更为缓慢。从更长的时间看,随着短期干扰因素的消除,以及后续消费的持续恢复,预计CPI仍然将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 其次,从我国货币政策操作来看,CPI并不是唯一关注的指标。在经济结构分化,多政策目标权衡的考量下,仅仅以CPI作为宏观调控的依据,已经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这意味着,CPI指数本身也有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扩展和优化的空间。 从目前的各项经济指标看,中国经济整体运行状况良好。在经历疫情冲击后,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经济回稳趋势较为明显,为货币政策回归正常化奠定了基础,短期的价格通缩预计不会对货币政策正常化节奏形成明显干扰。 中国证券报:有观点认为,特殊时期的货币政策调控或已到退出之时。下一步应如何逐步退出? 曾刚:货币政策首先着眼的是实体经济。今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国内外经济环境都受到了较大的冲击。需求端消费受到严重抑制,供给端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也经受了严峻考验。为对冲疫情影响,上半年的货币调控紧紧围绕“六稳、六保”,通过再贷款、再贴现,以及创设直达实体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流动性投放力度。同时,推动银行贷款利率挂钩LPR,带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场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复工复产以及经济的企稳回升创造了合适的货币环境。 必须看到的是,疫情期间的部分货币政策操作有其特殊性和短期性,在经济逐渐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如果长期执行这些政策,在微观上可能助长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道德风险,这对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有可能造成根本性损害,进而影响经济的长期增长潜力。此外,特殊时期政策的长期化,还可能会动摇主权货币的信用基础,影响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为避免短期政策长期化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人民银行在一些政策工具推出时就考虑了退出的安排,比如“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要求“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明确了政策退出的时间和路径,有助于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形成正确预期,减少对短期政策的过度依赖。 从目前我国经济运行情况看,目前经济复苏态势良好,预计2021年,内生动力(如私人消费和制造业投资)将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推动经济回到疫情前的增长轨迹,完全弥补疫情对经济增长造成的短期冲击。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增长对特殊时期政策的依赖度将逐步减弱,短期政策刺激将逐步退出回归正常化。当然,由于经济的恢复是渐进的过程,而且考虑到全球范围内的疫情及其对经济造成的影响不会在短时期内消退,因此,货币政策的正常化也会是一个渐进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在某个时点上的“从松到紧”的转向。 货币政策正常化有两方面工作,一是部分支持实体经济的短期政策安排(如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贷款再贷款等),按原定时间表有序退出;二是保持杠杆率增长恢复平稳状态。2020年全年,宏观杠杆率上升估计在30个点左右。下一步有必要在边际上控制宏观杠杆率增速,推动社融恢复到与实体经济增长相匹配的水平。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性,促进融资结构的优化。 推动市场主导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中国证券报:在金融市场开放持续推进背景下,货币政策调控应如何更好兼顾内外平衡? 曾刚: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实际上是美元对全球主要货币走弱的一个反映,核心还是基于美联储当下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态势以及后续美国更大规模的财政刺激,所产生的弱美元预期所致。对比中美在疫情期间的经济增长状况,以及后续的货币政策走势,未来一段时间,人民币或小幅走强。 在全球超低利率的环境下,中国保持了相对正常化的货币政策,人民币主权资产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其他发达经济体,成为全球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对象。与此同时,我国加快了金融市场开放的步伐,为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利。上述这个背景为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契机,同时也给中国的货币政策操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从维护内外均衡的角度,未来需关注两方面问题。一是畅通跨国资本流动,有序推动市场主导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通过QFII扩容、沪港通和深港通标的范围扩大等资本市场改革手段来吸引外资;进一步推动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如下调远期结售汇准备金率、淡化逆周期因子的使用等,鼓励涉外交易中人民币结算,拓展人民币使用范围。 二是强化对跨境资本流动的调控与监管,确保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由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进展存在差异,中美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态势的不同步将可能维持较长时间,在此背景下,美国宽松货币政策可能会通过资金的跨境流动,对我国货币政策的正常化进程造成一定干扰。此外,过于频繁的资金跨境流动,也可能造成金融市场的波动,并影响国内金融体系稳定。因此,有必要在继续加大金融开放,便利资金跨境投资的同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法规和监管手段,通过监管能力的提升,确保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中国证券报:央行日前表示,将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如何理解“正常货币政策”? 曾刚:所谓“正常货币政策”,我的理解是经济运行正常时期应采取的货币政策,即“中性货币政策”,其核心在于维持物价稳定,为市场机制正常发挥其自我调节功能,为金融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创造适宜的货币环境。与之相对应的“非正常货币政策”,是在特殊时期,由于经济体系或金融市场受到严重冲击,市场机制失去自我调节功能,宏观调控当局通过非常规货币政策介入市场,为经济运行提供支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成为市场机制的补充甚至是替代者。 在遭遇巨大外部冲击的情况下,市场机制出现严重失灵,难以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实施非正常的货币政策有其必要性。但如果非正常货币政策被“制度化、长期化”,必然会影响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能力,在微观上也会加剧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道德风险,不仅可能导致严重的长期金融风险隐患,还会对资源配置的效率造成长期影响,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效率提升。 总体上,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核心,就是随着市场运行恢复到正常状态,货币政策也将回归到“中性”,尽量减少对市场机制不必要干预。同时将货币政策的重点,从危机时期的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为主,转向总量适度、结构优化,兼顾人民币币值稳定、经济增长以及金融稳定等多目标之间的平衡。 将资产价格变动纳入通胀指标体系 中国证券报:在当前全球部分央行施行宽松货币政策背景下,市场对全球会否出现通胀存在分歧,你怎么看? 曾刚:总体上看,对全球通胀的预期是客观存在的。受疫情影响,全球主要经济体普遍实施了极其宽松的货币政策。考虑到疫情冲击的逐渐消退,预计未来,全球经济将逐步恢复到疫情前的正常状态。但宽松政策易放难收,如果退出时机和力度把握不当,退出过快可能造成市场剧烈波动,退出过慢则可能形成一定通胀压力。目前来看,出现后者的概率可能会更大。 当然,由于过去一段时间,各国经济、金融结构的巨大变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不一定会体现在CPI或PPI等与实体相关的通胀指标上,而更多可能反映为资产价格(股票等金融资产和房地产等)的显著上升。 这也反映了目前讨论较多的话题,即盯住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是否已经过时?要回答这个问题,显然还是要回到货币政策目标这个本源问题上。在信用货币体系下,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最核心的目标,是维持公众对信用货币的信心,而信心的基础就在于信用货币购买力的稳定。在我国人民银行法的表述中,“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币值稳定涉及到货币对所有商品(也包括资产)的综合购买力,不仅仅是CPI或PPI这类从某个侧面反映物价水平的指标。在经济、金融结构相对简单,实体经济占据主导的发展阶段,以CPI这类指标代表币值变化是可以接受的,但在金融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较高的情况下,CPI这类指标就已经不能全面地反映币值稳定状况了。因此,问题不是盯住通胀的货币政策是否已经过时,问题的实质是用现行通胀指标的稳定作为币值稳定的标准,并将其作为货币政策判断的参考,已经不是很合适了。 下一步,应考虑补充和完善现有的通胀指标体系,将资产价格变动纳入其中。同时,应加强对资产价格的监控,进一步完善对资产市场的调控、监管体系,降低资产市场对货币政策的扰动,形成资产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机制。 中国证券报:2021年欧美等发达国家宽松的货币政策会否继续? 曾刚:考虑到美国新一届政府对美联储施加的压力有可能减弱,美联储的独立性将有所提升,预计美国的货币政策将继续延续当下的路径。美联储11月议息维持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在0-0.25%不变,会后声明相比前次会议基本没有变化,货币政策姿态仍较为宽松。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讲话强调了财政刺激政策的必要性,并指出疫情的再次蔓延令经济复苏步伐放缓,如有必要美联储将适当调整货币政策工具。由此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根据实体经济运行情况,美联储有可能会采取更多宽松措施(包括QE购买资产的规模、期限和组合等)。 需要说明的是,2020年以来美联储应对疫情而采取的开放式QE本身给予了美联储调整QE购买计划的灵活性,美联储也一再声明当前的QE购买将保持“至少当前的节奏”以保证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美联储可以不用等待例行的货币会议而灵活调整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和构成。 至于市场关心美联储是否会进一步放松货币政策,甚至采取负利率,鲍威尔多次申明,美联储对负利率没兴趣,负利率对美国来说不是一项合适或有用的政策,其是否有效的证据“相当复杂”。达拉斯联储总裁卡普兰表示,低于零的利率将对货币市场和金融中介机构造成“巨大损害”。旧金山联储总裁威廉姆斯认为,决策者已经拥有他们所需要的工具,不必将利率降至零以下。考虑到负利率可能对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产生严重负面冲击,与直接实施负利率来降低融资成本相比,美联储更倾向于通过QE搭配和严格的利率指引来对抗经济衰退的风险。收益率曲线控制可能是更有效的控制信贷成本的方式。 从美联储官员的公开言论以及美国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美国在短期内实施负利率的可能性很低,但估计会在较长时间维持当前的低利率水平,并搭配收益率曲线控制和QE,更加精准地匹配经济复苏的需要。
12月23日,上海复深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深蓝”)宣布,已于近日完成约1亿元人民币的Pre-IPO轮融资。该轮融资由江苏毅达资本领投,高鲲资本、上海自贸区基金、民铢投资等机构跟投,其他跟投机构还有公司老股东国鑫创投、东证资本。 复深蓝成立于2004年,总部设于上海,是国内较为领先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客户覆盖数百家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以及跨国企业。 复深蓝曾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之后于2019年终止挂牌。复深蓝董事长杨万强透露,公司下一步的目标是登陆科创板。 杨万强同时介绍了复深蓝未来三年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战略方针。他表示,复深蓝将以金融软件科技为第一主线,同时积极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服务于包括金融在内的产业数字化进程。公司将坚持“重科技,求创新”的基本策略,大力投入研发,每年将把10%左右的收入投入研发。 他进一步表示,未来三年复深蓝的营收仍将努力保持30%至4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力争成为上海金融软件科技领域里的一个优秀品牌。 对于为何投资复深蓝,高鲲资本董事长朱家俊表示,高鲲资本重点关注四大因素,即赛道、产品、团队、估值,看好的投资标的有几大逻辑,一是紧跟国家产业政策;二是企业具有独立自主的核心技术,构建了较高的壁垒;三是创始团队凝聚力、执行能力强,且能够灵活解决问题;四是进入价格合理。复深蓝就是符合这四点投资原则的公司。 毅达资本项目负责人徐荣明表示,随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业服务内容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日趋复杂,同时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国内金融IT服务商的成长空间非常广阔。另外,基于金融IT系统的复杂性,金融行业客户对IT服务商的筛选非常严格,对系统的可靠、稳定、安全等方面要求很高,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使得金融IT行业的客户黏性较强。复深蓝在保险、银行等金融领域已积累了一批优质且长期合作的战略客户,市场认可度较高。
华泰期货2021衍生品市场年会期间,华泰期货总经理徐炜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国家战略、业内领先金融机构的规划、期货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未来3-5年,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通讯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将从概念阶段、探索阶段逐步进入实施和应用阶段。 他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融合日益加深,金融科技正在快速创新、应用和推广,推动了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重塑了金融业的竞争格局。期货行业同样如此,科技是助力行业创新发展的最重要手段。 据徐炜中介绍,华泰期货秉承了华泰证券平台化、开放化的理念,结合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坚定、有序地推动着数字化转型。2018年,公司就制定了金融科技战略规划,同时明确了“三精准一支持”和“数字化运营”的目标。为达成这个目标,公司建立了前、中、后台三层的技术服务框架,同时,沿袭既定的金融科技发展的切实路径,不断推动数字化升级,持续打造“期赢天下APP ”、“智慧华泰APP”、“精准管理平台”等平台,利用金融科技来推动公司的客户服务体系、数据治理、流程改进等方面的提升,不断优化客户体验,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协作效率。(陈雨康)
图片来源:微摄 2021年1月26日,银保监会党委召开全系统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银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2021年工作任务和要求。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银保监会党委委员李欣然对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0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强领导下,在银保监会党委大力支持下,驻会纪检监察组和系统各级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主责、强化监督,高效履职、担当作为,推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监督,围绕“两个责任”一体履行加强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盯住“关键少数”,坚持关口前移,紧扣监管权力运行做实做细履职监督和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坚定稳妥查处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制度规范,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不断深化金融反腐;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作风建设成效巩固拓展;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探索完善联动协调机制,监督执纪执法贯通融合成效初显;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系统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银保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系统各级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最大优势和根本保障,必须一以贯之、始终坚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更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领会政治监督的内涵和要求,始终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坚决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深化金融正风肃纪反腐,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要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开展金融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以强监督推动强监管,紧盯行政许可、监管评级、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行政处罚中的监管权力运用,严查有法不依、违法行政、以权谋私等不作为、滥作为行为;要坚定不移深化金融反腐,切实做好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继续紧盯高风险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风险防范处置以及监管中的问题线索,紧盯银保监会机关和北上广深等金融活跃地区,坚定稳妥有序推进相关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要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乱象行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巩固,弘扬实干实效风气,严守纪律规矩,筑牢“亲”“清”监管关系;要深化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贯通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约束,强化实战练兵,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新时代银行保险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优化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结合北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为前提,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为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导向,加强国有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效益和国有金融机构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保障北京市金融安全稳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本实施意见所称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北京市各级政府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北京市各级政府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 各级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同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根据统一规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履行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并对同级政府及其部门出资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 国有实体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依法行使具体股东职责,执行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抓好落实。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采取委托管理的,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身份不变、产权管理责任不变、执行统一规制不变、全口径报告职责不变。 三、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 适应全市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行业的比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对于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对于关系全市金融安全稳定、在区域或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金融机构,保持国有金融资本足够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对于处于竞争领域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积极引入各类资本,国有金融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依法合规开展股权投资,严禁国有金融企业凭借资金优势控制非金融企业。规范产融结合,按照金融行业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和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参股国有金融企业,参股资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 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准确把握自身职责定位,科学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对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按照市场经济理念,积极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着力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强化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市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市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各区财政部门分别履行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加强国有金融资本投向等宏观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五、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管理制度,做好国有金融资本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统计分析等工作。对占有和使用国有资本的金融机构进行产权登记。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设立、改制重组、增资扩股、合并分立、无偿划转、上市发行等国有股权变动和确认行为。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北京市场化退出机制。国有金融资本情况要全口径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具体报告责任由本级财政部门承担。 六、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收支管理,督促国有金融机构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国有金融机构利润上缴比例,平衡好分红和资本补充。结合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布局需要,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主要用于相关改革成本支出、资本金注入和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逐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及预算执行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的审计监督。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 七、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 合理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行分类考核,突出考核重点,综合反映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水平和社会贡献。对于主要承担党委和政府重大战略或专项任务的政策性国有金融机构,重点考核其所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对于弥补市场不足、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的地方政策性国有金融机构,重点考核支农支小作用发挥情况,降低对利润的考核;对于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金融机构,重点考核风险控制、依法依规经营、投资回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立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员工薪酬水平相挂钩的奖惩联动机制。对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委、政府及相关机构任命的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八、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 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内外部监督,严格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审查,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出资人监督,动态监测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重大布局调整、产权流转和境外投资的监督。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监管。强化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推动国有金融机构细化完善内控体系,严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要求。财政部门应督促国有金融机构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强化风险防控,除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其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审计、评估等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透明度。 九、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关系,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出资人依法履行职责。推进董事会建设,完善决策机制。按照市场监管与出资人职责相分离的原则,理顺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制衡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总裁、行长)履职行为。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国有金融机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权力机构作用、董事会的决策机构作用、监事会的监督机构作用、高级管理层的执行机构作用、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机构整体改制上市。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十、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委(党组)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点管政治方向、领导班子、基本制度、重大决策和党的建设,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金融机构章程,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规范党委(党组)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规则,把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正确履职行权。规范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金融机构从业行为,限制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离职后到原任职务管辖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金融机构工作,规范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离职后到与原工作业务相关单位从业行为,完善国有金融管理部门和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巡视监督和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十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国有金融机构一把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的管理,根据不同机构类别和层级,实行不同的选人用人方式。把党委(党组)领导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管理层、管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财政部门要将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及时通报组织部门,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参考。制定金融高端人才计划,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员。 十二、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和责任落实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2020年底前,推进各级政府授权同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争取用两年时间,建立健全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机制,全面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增强国有金融机构的活力与控制力。 十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国有金融机构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金融资本的行为。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监督问责机制,对形成风险没有发现的失职行为,对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的渎职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发声。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演讲时,再次强调金融数据安全问题。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也在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陆家嘴(行情600663,诊股)论坛上表示,金融科技的创新首先要高度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也包括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把数据安全作为发展金融科技的一个底线和红线。 事实上,中国已于今年在个人信息保护的顶层设计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今年5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中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市场期待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先后于7月、10月进入征求意见阶段。郭树清在前述讲话中表示,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金融数据安全保护条例,构建更加有效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一些科技公司利用市场优势,过度采集、使用企业和个人数据,甚至盗卖数据。这些行为没有得到用户充分授权,严重侵犯企业利益和个人隐私。”郭树清指出。可以与之相互印证的是,亦有业内人士认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交规”在今年密集出台,日臻完善,与互联网金融整治进入收官阶段的整体步调一致。 顶层设计密集出台 进入2020年之后,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各方面的工作齐头并进,各项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密集出台,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也即将迎来标准落地。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建设在今年加速,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漏洞正在弥补。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通过梳理2020年以来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领域的政策发现,在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规则层面,有近18例文件相继出台。从文件发布主体来看,全国人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均有参与。 在立法层面,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中明确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同时也界定个人信息的定义以及处理的原则和条件等条例。10月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首度公开,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落实以及健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明确。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均在征求意见阶段。 地方政府层面也有推进相关政策落地,例如,在拥有腾讯、华为等一批本土数据企业的深圳,就于7月15日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并首次提出“数据权”这一概念。目前,国内对数据权存在立法空白,该文件指出,数据权是一种与传统民法中物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存在不同的新型权利,其具有财产权、人格权和国家主权属性。 另一方面,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于今年7月启动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并于12月1日印发了《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对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极大限制了App私自收集用户大量信息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银保监会7月12日出台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风险数据进行了定义,同时提到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数据安全管理的策略与标准,保障借款人风险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的风险。 当谈到如何看待立法监管逐渐落地时,一位不愿具名的从业人士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对数字经济的“一刀切”肯定也不是监管希望看到的,所以监管也需要在实践中慢慢找到数据带来的商业价值和保护公民权益之间的一个平衡点。 修高速也要订“交规” 正如郭树清所言,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而现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金融科技到了走向规范化的节点。 “今年监管层面密集出台了一些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政策,这其实与国内整个Fintech行业,或者说是互联网金融走向规范的步调是一致的。”日本第三方支付机构Netstars的CTO陈斌告诉记者。 2014年以来,以P2P网贷机构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两类模式为首的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起来。据银保监会统计,高峰时期有5000多家P2P网贷机构运营,年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郭树清还指出,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各类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有的机构甚至给缺乏还款能力的学生过度放贷。 但在银保监会宣布“在运营P2P网贷机构数量归零”,以及蚂蚁集团上市踩下“急刹车”后,业内已然意识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彻底告别野蛮生长时期,而在这一行业走向规范的同时,其所依赖的数据信息也不出意外地迎来监管的热切关注。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基础正是个人在互联网上留下的大量信息。”陈斌认为,“因为互联网公司掌握大量个人信息,能够以此判断用户的借贷能力和偿还能力,这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基础。” 据他介绍,在互联网金融兴起以前,国内引进美国FICO的评分机制,也就是央行的个人征信中心对借贷人做定性评估,但缺乏定量评估导致银行只知客户资质“好”与“差”,却不知“有多好”或“有多差”。尔后,数字经济浪潮拍岸而来,央行征信系统立显“捉襟见肘”,加之国内相关法律缺失,大量互联网公司开始以大数据分析之名行征信业务之实。“但这也是市场需求驱动下不可避免的结果。”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这一情况正在改善。今年1月,央行征信系统上线二代个人征信报告,对个人信息、信贷信息、夫妻共同借贷等进行了相应细化。2018年成立的百行征信覆盖了消费金融领域等信贷数据,与央行提供的征信报告错位。此外,央行还在近期受理了第二张个人征信牌照的申请。 “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个人征信体系是基础设施,可类比高速公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建设则可类比交通规则。”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业委员常务副主任刘新海表示,只有基础设施和规则都完备了,数字经济的驾驶才能兼得规范与速度。 此外,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人支付所需要的身份识别信息比如指纹、面部等生物认证信息被大量收集,一些集团、企业在数据使用上超出个人授权进行开发,来进行获客营销、资源互换等操作,而此类信息一旦泄露,就极易危害到用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这些情况也已进入监管视野。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就曾表示,金融科技的创新首先要高度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也包括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把数据安全作为发展金融科技的一个底线和红线。 与国际市场联动 随着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蓬勃发展,许多国家及地区近两年来均陆续出台了数据保护及安全领域的相关规则条例,诸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新加坡个人信息保密条款(PDPA)和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等,不一而足。 这些政策的影响范畴巨大,跨国企业不得不将其纳入合规考量。有研究数据安全领域的律师表示,在《数据安全法(草案)》发布之前,中国尚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可以实现域外管辖,但在这方面欧美已经走在了前面,“我国如果没有相关立法,国内的企业在面对境外执法机构的一些要求和处罚时就会比较弱势”。 与此同时,网络攻击事件在疫情期间激增,进一步提高了国际市场对信息安全的重视。例如,2020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官网称,该组织发现,疫情期间针对其工作人员的网络攻击和针对广大公众的电子邮件诈骗数量急剧增加,是以往的5倍。 一家支付机构国际业务部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现在全球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关注程度越来越大,公司业务层面也特别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以及数据安全的操作规范,比如寻求国际认定的标准以降低业务风险,而与国际客户进行业务合作的时候,也要进行认证互关。 “现在国际有公认的这种标准制定的组织,而目前的做法也是,要求头部企业对合作伙伴有强制性要求,即符合这个认证,目前支付行业数据安全标准主要是公认PCI,信息安全方面则是ISO。”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在支付领域,信息安全应当排在首要位置,在当下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情况下,为了争取授权,对客户某些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是必要的,而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如何对这些信息数据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 随着国内个人信息保护逐步完善,甚至向欧美的监管要求看齐,陈斌认为,这对持牌金融机构的影响不那么大,反而可以说是利好,这是由于持牌金融机构过去对数据的运用均比较规范,相对而言,这意味着其它竞争对手的“手脚”将被收束到一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