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字化转型正在从在线化、信息化时代,加速进入到数字化2.0时代。在数字化1.0时代,基于业务的点或者线的需求,进而研发相应的软件、系统,其目标是提升业务的效率,这个阶段数据只是信息系统的副产品;数字化2.0时代,从全局考虑数据资产,基于场景对业务流程不断进行切片细化,实现用数据模拟、优化、重构,真正的实现推动整个商业模式的变革。 企业权限管理面临的“三座大山” 细粒度的业务数字化需要细粒度的权限管理中台,以用户为中心,实现全景业务权限的集中化、自动化、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从而安全、高效推动企业数字化2.0转型。数字化2.0时代对企业统一身份管理,特别是身份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权限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没有权限中台企业将面临开通难、查询难、回收难和管理难等问题。 在数字化2.0时代,即细粒度业务数字化时代,这些难处将产生严重的效率低、体验差、风险大、成本高的痛点,甚至越数字化越危险,最后导致企业数字化灾难。经过众多权限管理的实战,我们发现企业权限管理难题面临三个重要挑战:人力资源、业务、信息安全本身。 HR 人力资源定义的行政组织和岗位,与业务上使用的业务组织和岗位存在矛盾,为权限管理带来天然的挑战。 业务 业务为了方便,希望权限最大化,与信息安全秉持的权限最小化原则产生矛盾,两者的割裂加大权限管理难度。 安全 各业务系统日积月累形成的授权孤岛,导致业务角色和岗位难以统一,权限管理面临巨大的挑战。 这三座“大山”导致绝大部分企业耗费大量的人力维护管理权限,并承受业务用户的抱怨、大量成本的浪费、相关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的焦虑。 员工从入职、调岗、兼岗到离职的全生命周期,时刻都离不开权限场景。权限的申请、审批、授予、有效期提醒、续期、委托和复制等,全需操心动脑、用心记住。更麻烦的是,一个权限往往涉及很多人,这种低效的流程用户体验,与现在互联网时代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完全相悖。 美云智数身份云团队针对企业痛点,经过各行业龙头企业最佳业务实践检验,制定了安全、可靠的智能权限管理中台产品与解决方案,实现基于权限管理的数据中台、业务中台、AI中台,针对不同角色的用户提供个性化入口,全景加速企业数字权限管理、治理与智能运营的能力。 智能身份权限中台 身份权限关系管理模型(Identity Authorization Management),是由权限管理模型和授权管理模型两大版块构成,包含用户、群组、组织岗位、业务角色、系统角色、系统/数据权限等元素。 其中权限管理模型包含4项内容:业务角色管理、系统角色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和数据权限管理;授权管理模型则有5项内容:按群组授权、按组织授权、按岗位授权、按用户授权和按终端授权。而身份权限关系管理就是这两块模型里的内容两两交错配对,分别形成20种配对方式。 权限管理整体并非一蹴而就,从用户到群组、组织岗位、业务角色、系统角色、系统权限都环环相扣。基于此,美云智数身份云从权限数据出发,提供以下解决方案: 身份权限集中化 根据业务系统特征,分类、分级逐步收拢权限数据流,实现身份权限的集中统一。 身份权限自动化 根据组织、岗位、群组、业务角色、IT角色等,自动开户、分配基础权限包,根据身份权限流程实现业务权限,系统权限的自动化赋予与回收。 身份权限可视化 根据不同维度,不同业务管理要求进行统计、报表分析,实现身份权限可视化。 身份权限可治理 根据身份权限大数据,周期性对比、审视、建模,实现身份权限的可理可治。基于连续权限业务流水数据,构建企业自适应AI权限智能算法,实现权限智能治理。 强大的权限中台,需要丰富的权限模型适配能力、仿真能力以及组织能力。在众多权限模型中,结合多年实践总结,美云智数身份云选用了RBAC显式方式身份权限管理技术,一站式助力企业实现身份权限管理。 RBAC:最“硬核”的身份管理技术模型 RBAC显式方式(Resource-based Access Control)是基于什么是受保护的, 而不是谁可能有能力做什么。看似简单的区别,但后者对系统开发及部署有着深刻的影响: 更少的代码重构 我们是基于系统的功能(系统的资源及对资源的操作)来进行权限控制,而相应来说,系统的功能需求一旦确定下来后,一段时间内对它的改动相应还是比较少的。只是当系统的功能需求改变时,才会涉及到权限代码的改变。 更直观 保护资源对象、控制对资源对象的操作(对象及对象的行为),这样的权限控制方式更符合人们的思想习惯。正因为符合这种直观的思维方式,面向对象的编辑思想及REST通信模型变得非常成功。 更有弹性 代码中没有写死哪些用户、组或角色可对资源进行什么操作,可支持任何安全模型的设计。例如,可以将操作(权限)直接分配给用户 ,或者他们可以被分配到一个角色,然后再将角色与用户关联,或者将多个角色关联到组(group)上等,完全可以根据应用的特点定制权限模型。 外部安全策略管理 由于源代码只反映资源和行为,而不是用户、组和角色,这样资源/行为与用户、组、角色的关联,可通过外部模块、专用工具或管理控制台来完成。这意味着在权限需求变化时,开发人员不需花时间来修改代码,业务分析师甚至最终用户可通过相应的管理工具修改权限策略配置。 可在运行环境做修改 因为基于资源的权限控制代码并不依赖于行为的主体(如组、角色、用色),客户并没有将行为主体的字符名词写入代码,故客户可在程序运行时,通过修改主体等这些能对资源进行操作的这类方式,通过配置的方式即可应对权限变动需求,不需要像隐式的RBAC那样重构代码。 去年,美云智数身份云团队与美的、万科、OPPO、中航国际、天虹商场等相关权限管理负责人共同举办了“企业权限服务管理私享会”,形成并发布了企业权限服务管理模型1.0,包含业务模型、技术模型和方案模型。 经过半年来的深度研发和实践,如今企业权限服务管理模型2.0正式推出,身份大数据及机器学习等能力得到改善,企业落地权限服务管理中台的速度和质量大幅提升。
作为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的特点,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态势。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1124家,比上年增加518家,同比增长5%。 “为适应新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审慎、统一的融资租赁业务监管规则,夯实强化监管、合规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基础,促进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办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按照“补短板、严监管、防风险、促规范”的原则,《办法》通过加强和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办法》规范业务经营,明确业务范围和负面活动清单,对租赁物范围进行限定等。比如,《办法》明确, 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有下列业务或活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等。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认为应加强监管引导,通过分类处置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准确分类,清理存量。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具体明确三类公司的认定标准,细化分类处置措施。二是审慎从严,严控增量。在缺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控制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 “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所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同质同类业务,应适用于相对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约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强化风险意识,逐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增加了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和关联度等审慎监管指标内容。 在监管指标上,《办法》要求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等,银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上述指标作出调整。 《办法》设置了达标过渡期,过渡期内要求存量融资租赁公司逐步达到有关监管要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部分特定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较长,《办法》将过渡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三年”,同时允许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过渡期。
依靠传统业务的息差收入,为湖州银行上市扮出亮丽业绩的同时,中间业务亏损“三连冠”,存贷款集中度高的风险,以及因虚增贷款被处罚等,均折射出这家中小城商行传统业务转型创新的能力欠缺。 湖州银行虽然获得有关方面的“厚爱”,但自己的表现却不太争气。 6月2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与湖州银行签定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五年内,湖州银行将在南浔再投放信贷资金60亿元,力争到2024年向南浔区域信贷总投放余额达100亿元,达到2019年该行712亿元总资产规模的14%。 当然凡事有利也有弊。“湖州银行在非标投资上配置了较大规模的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投资标的以该行授信客户为主,最终投向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集中度较高,信用风险管理压力加大。”评级机构新世纪在评级报告的风险提示中指出。 实际上,地域特色十足的湖州银行,其规模较大的非标投资并没有改变中间业务亏损“三连冠”的囧境。 针对湖州银行存在的上述及其他问题,《》致函公司,获得一些答复。 中间业务连续三年亏损 所谓非标业务,是指金融市场中投向于非标准化资产的业务,如信托收益权、资管收益权等,通常这类业务被归纳于中间业务范畴。数据显示,去年一季度末,湖州银行非标及其他投资金额达到51.78亿元,占资金业务结构比例为24.16% 据银行业人士介绍,投资“非标”业务可绕开银行或债券审批部门,既可为银行带来更高收益,也可使银行在做大“非标”资产规模的同时,不用考虑存贷比的限制,一度在银行中盛行。 “非标投资业务向来就是城商行的主战场。”上述银行业人士表示,“像湖州银行这类城商行‘生于斯,长于斯’,为当地政府平台融资有着天然的优势。” 据年报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末,湖州银行总资产为712.0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别为17.46亿元、7.57亿元。其中,净利润的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 以去年为例,实现营业收入17.462亿元,利息净收入则达17.6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达101.05%,而这一占比在2017、2018年两年间均超过100%,分别为103.66%和103.67%。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以及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受市场影响的程度将逐步加大,利差逐步缩窄;同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揽存压力增大,从而增加银行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 “本行的经营业绩与众多商业银行一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净利息收入,因此如果市场利率出现不利变动或存贷款利差进一步缩窄,则将对本行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湖州银行表示。 实际上,在当前金融脱媒的大趋势下,中间业务亦成为银行业传统业务转型创新的突破口之一。不过,湖州银行在这一业务创新上总是“掉队”,其中间业务实现亏损“三连冠”。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该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1.5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近52%。拉长时间来看,2016年至2019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241万元、-0.71亿元、-1亿元以及-1.52亿元,已经持续3年亏损。 对此,湖州银行方面表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包括网贷业务、结算类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支付的相关费用。2016年底,本行开始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该业务的平台服务费系根据贷款规模按比例收取。” “随着合作互联网贷款业务规模的逐步增长,本行支付给各合作平台的手续费也相应增长。”湖州银行还表示,“同时,自2019年4月1日起本行对客户电子渠道的业务手续费进行了全部减免,减少了中间业务收入。” 年报显示,湖州银行与网贷业务相关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60.5亿,较上一年的46.25亿,增加14.25亿元,同比增长30.81%。 也就是说,银行业视为转型创新的中间业务,被湖州银行用于扩大网贷规模,虽然获得更多利息收入也付出了“代价”——向网络平台支付获客成本。对此,湖州银行解释称,“中间业务净收入为负值对本行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和息差普遍收窄的情况下,依靠传统存贷款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提升中间业务收入是每家银行优化业务结构的必经之路。 “如果一家银行的利息收入与中间业务收入的结构不合理,过于单一化,在息差进一步下行或者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下,未来的经营业绩或会受到一定影响。”上述银行业人士表示,“网贷虽然可以在一定程上弥补息差的下行,但是网贷的违约风险也是不可小视。” 以湖州银行为例,超50亿元的非标投资规模,中间业务却连续亏损三年,在让人费解的同时,折射出了中小银行创新业务转型的压力。 在高息揽储受限、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中小银行的经营压力加大。如何突破经营困境、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亦成为中小银行面临的难题。 同样,也是湖州银行本次上市核审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因为以中间业务为代表的创新业务,将是未来银行业利润可持续增长的动力。 曾因虚增贷款被处罚 除此之外,支撑湖州银行净利增长的传统业务也并非“一帆风顺”。 据招股书,2017年至2019年,湖州银行总资产分别为444.13亿元、520.26亿元和712亿元,相比浙江同省其他两家上市城商行宁波银行(12397.19亿元)、杭州银行(600926)(9806.28亿元),规模较小。不过,湖州银行也有自己“强项”——放贷和垫款。 对应2017~2019年,净利息收入占营收的比重连续三年超出100%,分别为103.66%、103.67%和101.05%。分项数据显示,贷款和垫款是湖州银行净利息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就难免不在放贷中犯错误。 2019 年 8 月 19 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湖银保监罚决字〔2019〕3 号),对本行虚增存贷款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 55 万元;对本行贷后检查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 40 万元;对本行同业投资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的行为,处以罚款 40 万元。综上,合并处以罚款 135 万元。 有意思的是,上述数百万元的处罚事实,又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成功“反转”。据招股书,2019 年 11 月 12 日,湖州银保监局出具《证明》,确认本行前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所涉情节非严重情节。 “近年来商业银行因虚增贷款行为被处罚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考虑到一些银行要上市的特殊情况,监管机构通常会按惯例将这一处罚出具情节较轻的背书。”上述银行业人士解释称。 同时,监管机构也为湖州银行操碎了心——一个简单的统计报表总是出现不应该的差错,甚至整改后依然还出错。2018年10月9日,湖州银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湖银监罚决字〔2018〕6 号),对本行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数据多次差错,经责令整改后,再次出现错报的行为,处以罚款 20 万元。 从监管机构的处罚内容看,应该不只是统计报表数据多次差错那么简单,若结合虚增贷款的处罚情况些许能窥探出点原由。 存贷款集中的风险 从财务指标看,过去4年,湖州银行存贷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及低水平不良贷款率,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 0.58%。但在这些亮丽的数据背后,也折射出了湖州银行偏居一隅的隐忧。 目前,湖州银行存贷业务规模八成以上都来自湖州地区。据年报,截至2019年,该行湖州地区分支机构发放贷款规模298.49亿元、占该行贷款总额比例的83.45%;湖州地区分支机构吸收存款规模451.79亿元,占该行存款总额比例的89.80%。 “继续保持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通过坚定不移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加大下沉经营力度。”湖州银行表示,“深耕本土市场,扩大‘三基’客户群体,提升存贷款业务市场占比,筑牢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础。” 不过,湖州银行也担忧,“如果上述地区经济出现衰退或信用环境和经济结构出现明显恶化,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据招股书,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投向前五大行业的贷款占全部公司贷款的88.67%,前五大行业为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建筑业,其占比分别为43.44%、14.65%、11.81%、11.60%和7.18%。 其中,湖州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前十大客户中,排名第一的“借款人A”则为房地产业,不良贷款金额为2435.9万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2.45%,而前十大不良贷款总额占全部不良贷款的比例为42.41%。 在招股书中湖州银行亦提醒,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产业调控政策持续实施,导致部分制造业企业成本上升,经营效益下降,产品库存消化速度放缓,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进而影响企业现金流,甚至超过部分制造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导致归还到期贷款困难。 显然,依靠传统业务息差收入“包打天下”的湖州银行,是时候改变一下中间业务亏损“三连冠”的囧境!
6月10日天合光能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8.16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7.61倍。截至收盘,天合光能股价涨幅达110.91%至17.21元/股,成交金额832万元,换手率为69.43%。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致辞时表示,天合光能成为第一家在科创板上市的涵盖光伏产品、光伏系统以及智慧能源的光伏企业,未来将在保持光伏组件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加大光伏系统及智慧能源业务的投入。出货量全球领先天合光能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光伏产品包括单、多晶的硅基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系统包括电站业务及系统产品业务;智慧能源包括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合光能总资产为364.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19.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2%。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8亿元,同比下降6.7%。主要是天合光能2018年电站销售金额较大所致。除去电站销售业务后,2019年营业收入为223.2亿元,同比增长15.5%,主要是组件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增长所致。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41亿元,较上年增长28.49%,主要由于组件业务经营情况良好。高纪凡表示,2019年天合光能光伏组件全球年出货量突破10GW。天合光能深耕光伏行业二十多年,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和市场拓展始终走在行业前列。根据PV Infolink发布的2019组件出货排名,天合光能位居前三位,继续保持全球出货量领先地位。公司先后打破N型单晶、N型铸锭单晶太阳电池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持续推广多主栅、双玻、双面等先进组件技术,引领行业发展。海外完成私有化公司本次拟募资不超过30亿元,将用于光伏发电项目、晶硅、太阳能电池和光伏组件技改及扩建项目、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公司选择第4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天合开曼是天合光能原境外上市主体。2006年12月,天合开曼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备了招股说明书的注册声明。2017年3月24日,天合开曼公告完成私有化交易,同时停止其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根据上交所披露的资料,天合光能经历了三轮问询,主要关注核心技术、实际控制权、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问题。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天合光能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4亿元、261.59亿元、250.54亿元和233.2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0亿元、5.88亿元、5.73亿元、6.41亿元。天合光能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光伏产品、光伏系统及智慧能源业务。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5%。天合光能及部分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部分子公司因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基于这些因素,天合光能2016年-2018年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2.69亿元、1.01亿元、1.12亿元。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天合光能施行产能布局和市场销售的全球化,在泰国、越南等地设立了海外工厂,并在全球目标市场开发、建设、销售电站。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集中在欧洲、日本、美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市场。2019年境外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68.99%。公司提示,境外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充分理解、掌握和运用国际规则,可能出现相关的境外经营风险。2017年-2019年,光伏组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16%、59.81%及72.51%。公司表示,未来拟在保持组件出货量全球领先的基础上,加大光伏系统业务以及智慧能源业务的发展力度。光伏系统业务方面,公司将在国内持续开发优质光伏电站项目,推进地面电站和工商业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开发;在日本、欧洲、拉美、澳洲和东南亚等地,积极发展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管理业务。智慧能源业务方面,推动能源向低碳化、分散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引领新能源发展潮流,努力成为光伏智慧能源的引领者。公司表示,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端技术持续进步,原材料价格下降,制造成本不断降低,光伏行业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同时,随着光伏平价上网的推进,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产品成本和价格持续下跌,2017年-2019年组件毛利率分别为15.28%、16.35%及17.22%。公司表示,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态势,但公司组件产品平均销售价格逐步下降。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成本及费用率水平,将面临组件产品毛利率下降、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6月9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账户数量增速放缓,非现金支付业务量小幅下降,支付清算系统业务量相对稳定,全国支付体系运行总体平稳。 具体来看,银行账户数量增速放缓,截至一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账户115.15亿户,环比增长1.43%,增速较上季度末下降1.61个百分点。但单位银行账户数量保持增长,截至一季度末,全国共开立单位银行账户6987.27万户,环比增长2.20%,增速较上季度末下降0.25个百分点。个人银行账户数量则小幅增长,截至一季度末,全国共开立个人银行账户114.45亿户,较上季度末增加1.61亿户,环比增长1.43%,增速较上季度末下降1.62个百分点。 而在非现金支付业务方面,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银行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4630.76亿笔,金额883.24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23%和5.20%。 但其中,移动支付业务量保持增长态势。一季度,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458.38亿笔,金额602.66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业务225.03亿笔,金额90.8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29%和4.84%;网上支付业务176.83亿笔,同比增长8.58%。 此外,在支付系统方面,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1228.69亿笔,金额1715.15万亿元。支付系统业务金额是同期GDP的83.06倍。 其中,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金额快速增长。一季度,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业务33.98亿笔,金额40.1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50%和67.00%。
今年以来,受疫情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具有融资性质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下称“融资性信保业务”)综合赔付率破百,行业整体承保亏损,少数财险公司亏损严重,投诉举报案件不断上升,个别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濒临不足。 6月9日,第一财经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财险部近日向各财险公司下发《监管提示函》指出,今年1至4月,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财险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 针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监管提示函》要求各财险公司严格执行新规,谨慎开展新増业务;夯实自身基础,防范合作方风险传递;妥善处置风险,严格压实高管人员责任。 个别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增幅超200% 据银保监会非现场监管监测数据,今年1至4月,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财险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缺少风险认识、忽视风险管控、重规模轻风险等问题突出。 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债务人在债务融资行为中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例如,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此前合作的信保业务就属于融资性信保业务。 近年来,信用保证保险发展较快。然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P2P业务暴雷、社会信用风险上行,该险种赔付快速增长,风险开始暴露,部分险企相继“踩雷”。 前几年,浙商财险、长安责任险等中小险企便相继“踩雷”。比如,长安责任险因保证保险业务拖累,偿付能力告急,远低于监管要求,在2019年初收到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被责令增资扩股,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并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今年4月16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称,自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经调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等三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月17日,中华联合财险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单,被责令改正,处罚款共计80万元,停止接受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共计2年。 疫情的发生也增加了不确定性,“踩雷”的包括行业巨头。不久前,“人保财险关停助贷险部门”的消息在网络传播,引发广泛关注。当时,人保财险辟谣称“没有关闭助贷险部门,更没有关停此类业务”。但人保财险也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确实对公司业务,包括助贷险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其2019年年度报告,人保去年信用保证保险的赔付支出净额为70.72亿元,同比增速106.2%,承保利润为-28.84亿元。综合成本率达到121.7%。信用保证保险赔付率上升17.9个百分点,达到78.1%。 在此背景下,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区分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重点聚焦高风险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监管,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在经营资质、承保限额、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当时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予以重点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流动性管理、内部审计、合作方管理等内控管理要求,在存量风险逐步消化的同时,增量业务风险也将得到进一步控制。 在此次下发的《监管提示函》中,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要求,逐条梳理对照整改。整改期间,各财险公司应当抓紧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稳步压缩存量业务风险敞口,逐步降低未了责任余额,并按照准备金监管要求,足额提取相关准备金。要进一步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和自身风险管控能力的认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新增融资性信保业务,维护市场稳定。 助贷不规范,财险公司难撇关系 随着金融新业态的发展,信保业务风险发生了变化。《监管提示函》指出,当前,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一些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财险公司独立风控能力不强,却心存侥幸开展业务,对借款人的风险审核管控主要依赖合作助贷机构,以协议方式将核心风控环节委托助贷机构,并要求其提供相关反制措施或兜底承诺。 而这些合作模式容易引发的风险则包括:一是合作助贷机构盲目扩大规模,粉饰投保人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承保质量下降,赔付率不断升高;二是合作助贷机构销售不规范,财险公司难撇关系,造成声誉风险和投诉举报风险;三是保险公司难以掌握借款人真实信息,承保业务存在虚假、诈骗等风险,造成后续理赔环节出现诸多民事纠纷,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强调,对于该类合作模式,财险公司应当加大合作方管理力度,尽快压缩业务规模,按照《办法》相关要求,夯实内控基础,提升独立风控能力,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此外,一些财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对履约义务人开展实质性风险审核,在理赔时采取各种方式拖赔、惜赔或拒赔。发生舆情风险及群体性事件后,不积极应对解决,不采取有效措施,事态严重的才进行赔付,严重损害公司乃至行业形象。 对此,银保监会强调,各公司应当引以为戒,妥善处置存量业务风险,做好风险处置中的维稳工作,不得存在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行为。各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增强责任意识,尽到勤勉义务,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承担风险处置不当后果的领导责任。各财险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银保监局,防范化解相关业务风险,处置群体性等突发事件。 对出现无正当理由拖赔惜赔拒赔、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的,监管部门将根据情节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高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银保监会网站6月9日消息,银保监会近日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加强监管引导,通过分类处置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规定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管理等监管指标内容。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补短板、严监管、防风险、促规范”的原则,《办法》通过加强和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一是规范业务经营。明确业务范围和负面活动清单,对租赁物范围进行限定等。二是落实指标约束。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加强合规监管约束。规定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管理等监管指标内容。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计提准备金、租赁物评估管理等制度。四是实施分类处置。明确细化认定标准,指导地方开展分类处置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监管引导,通过分类处置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准确分类,清理存量。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具体明确三类公司的认定标准,细化分类处置措施。二是审慎从严,严控增量。在缺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控制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 对于设置集中度等监管指标的主要考虑,该负责人称,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所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同质同类业务,应适用于相对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约束。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强化风险意识,逐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增加了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和关联度等审慎监管指标内容。此外,在《办法》中还设置了达标过渡期,过渡期内要求存量融资租赁公司逐步达到有关监管要求。考虑到部分特定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较长,《办法》将过渡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三年”,同时允许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过渡期。 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1124家,比上年增加518家,同比增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