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以来,永煤债券的突然违约引发了债市连锁冲击,全国煤炭类债券、国企债均受波及,一级市场被迫取消发行,二级市场遭遇“打折”抛售。与此同时,这一连串的信用债违约风波,也引发了对债券市场的持续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12月11日,央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会议由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主持。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证监会相关部门和交易商协会负责同志,以及市场评级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代表参加会议。 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并非行业例会。前不久永煤债券违约事件中所暴露出的评级行业评级虚高、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在此次座谈会中均有谈及。潘功胜指出,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实际上,评级行业存在的上述问题是行业多年的“痼疾”,改变并非一朝一夕。不过,有评级行业人士表示,从近年债市统一执法的实施情况看,未来监管部门会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加强对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的监管,加大对评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国内评级行业上述问题的缓解和改善。 五大看点 1、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情况和有关问题,交流借鉴国际评级机构业务开展的经验,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措施; 2、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 3、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 4、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 5、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永煤债券事件重新聚焦评级行业“老问题” 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年来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情况和有关问题,交流借鉴国际评级机构业务开展的经验,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措施。 潘功胜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等行业问题由来已久,尽管这其中有评级行业自身的问题和责任,但如果将这些现象简单归结为评级行业本身也有失偏颇。 据券商中国,北京一评级行业资深人士曾表示,由债券发行人付费的信用评级收费模式容易产生评级虚高的问题,同时,监管对于金融机构投资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有不同的风险权重要求,一些金融机构自身也对所投资的债券的信用等级有门槛要求,导致如果发行人信用评级过低,将极大增加发行难度。加之我国信用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结构和投资策略的多元化有待进一步丰富,这些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使得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多年来存在上述问题。 此次永煤债券违约的事情将评级行业所存在的评级虚高、事前预警功能弱的问题再次凸显在聚光灯下。11月19日,交易商协会表示,近日,在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和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过程中,发现现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商协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事实是,我国信用债市场中发行主体集中在高评级、区分度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并未有显著缓解。根据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联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公开发行主体共计 3863 家,同比增加 191 家。从主体级别分布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AA+级及以上发行人占比分别为 68.87%、62.62%和 31.90%,同比分别上升 3.05 个 百分点、2.42 个百分点和 2.28 个百分点。三季度,正负面级别调整共 86 次,正负面级别调整主要为级别上调,占级别调整次数六成。 三季度,证监会债券部、有关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对大公国际等7家评级机构开展了2020年联合现场检查工作,发现存在评级项目质量控制不足,部分评级公司对个别项目打分后调整存在随意性、上调依据不足或调整考虑不完整等问题。 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 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精神,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继续加强在评级自律规则标准统一和联合市场化评价等工作的协同,加大对评级机构的监测调查力度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已形成对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季度通报的惯例。 潘功胜强调,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不少分析人士预计,严监管趋势下,未来评级行业将加速整合。今年对评级行业影响最大的政策,莫过于证监会拟取消公司债的强制性评级要求,淡化发行人对评级的依赖。
今天,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的演讲刷屏。他直指当前资本市场存在的八个主要问题,当中,关于“信用债应该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的观点引发争议。(传送门:楼继伟:资本市场发展的八大问题) 对此,央行有关专家今日对《金融时报》表示,认为信用债应当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这种观点并没有充分考虑债券市场的特点和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环境。发展哪个债券市场,关键不在物理场所,而应该看交易主体。银行间债券市场实际上是机构投资者的债券市场,信用债在其中发行交易,符合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而交易所市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与信用债市场的发展要求匹配性较弱,不宜作为信用债主体市场。 此外,上述专家指出,银行是信用债的重要投资者。我国的银行购买和持有信用债是历史形成的,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信用债市场本身就由于风险相对较高容易出现波动,如果要求信用债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将直接导致银行对信用债的认购需求锐减甚至消失,使得信用债发行陷入停滞,利率出现大幅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发债企业资金链条断裂等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会直接打乱信用债市场的发展进程。(传送门:央行有关专家:信用债离不开银行间市场) 资深学者张非鱼傍晚发文认为,虽然名为“银行间市场”,但简单将我国银行间市场认定为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市场则是一种误读。从内涵看,我国银行间市场是一个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市场。就“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并批评银行间市场中银行持有债券比重高”的观点,张非鱼指出,除银行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均是银行间市场重要参与者。特别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方面持有比重更高,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证券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产品持债比例接近60%。 “由于债券市场的公开透明性,我国经济和制度中扭曲的一些问题都会在这个市场集中反映,出现了恶意逃废债、地方债券的价格扭曲、国债收益率曲线不健全、大股东恶意占用企业资金的问题,大家都以为是金融市场的问题,其实这是不对的。”张非鱼在文章中表示,这些问题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市场过度干预、地方国企改革不到位等问题。对于债券市场的一些问题,不能犯诊断错误。 总结债券市场经验教训 防止以讹传讹 文 | 张非鱼 近期,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提出,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滑天下之大稽”,信用债应该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反映出很多人对债券市场发展规律、国内债券市场发展历史认识了解不够。中国债券市场从零起步,到停滞不前,再到目前世界第二、亚洲第一,这中间是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总结的。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教训与经验 中国债券市场曾经走过弯路,在摸索中找到了发展规律,取得今天的成绩来之不易。历史上,我国债券市场先后由国家计委、证监会等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但由于发展理念存在偏差,市场长期发展缓慢。上世纪90年代,由于国家计委对企业债券实施行政审批,企业债券始终未能发展起来并出现了很多问题。1995年后,债券发行交易集中于证券交易所,但证监会长期“重股轻债”、“以债市调节股市”,在债券市场采取与股票市场相似的面向散户、场内撮合集中交易的发展思路。银行资金流入股市,产生泡沫,发生风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1997年成立了银行间市场。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大家认识到,亚洲债券市场落后是亚洲金融风暴的原因之一。BIS也提出要发展债券市场,还拟定了发展规划。韩国、马来西亚债券市场起步较早,债券市场发展很快,紧随日本之后。周小川同志曾总结过过去信用债市场存在的“一打”(十二点)失误:计划分配额度;银行担保;投资人群体主要面向散户而不是机构投资人;没有足够的投资者教育;以行政手段实现刚性兑付;缺乏市场约束机制;缺少一个完善的《破产法》等。同时指出解决路径: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场外市场为主,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展债券市场;加强环境、制度建设和改善生态。由于主管部门发展理念出了偏差,债券市场不可能顺畅发展。另起炉灶说呼之欲出。 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大发展实际上是在2005年之后,推动发行短融、中票,并依托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制,强调会计报表、信息披露,通过场外市场(OTC),发展机构投资者,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市场发展。交易方面,通过询价机制了解对手方的信用。机构投资者风险分析更专业、投资更为理性、风险承担能力更强,有利于推进市场创新,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这样很快提升了债券市场的质量。 虽然名为“银行间市场”,但简单将我国银行间市场认定为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市场,是对我国银行间市场的误读。从内涵看,我国银行间市场是一个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市场。它起步于外汇市场,还包括货币市场(含拆借和回购)、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多个子市场,是一个大场外市场的概念。银行间信用债券市场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并且由于及早明确了三大发展理念——依托场外市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放松行政管制实施注册制,从而在短期内实现了产品品种持续推陈出新、市场规模平稳快速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的良好局面。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末,银行间市场债券累计发行约247万亿元,占中国债券市场79%,存量规模约为76万亿元,占比约85%。其中,累计支持超过4400家企业融资规模近50万亿,存续余额13万亿。多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债券规模增速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和GDP名义增速匹配,与实体经济发展节奏相契合。支持绿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区域协同发展、对外开放等重要战略企业融资;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第二支箭”作用,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 2015年以来,交易所市场开始调整原先“重股轻债”、“以债市调节股市”,面向散户、场内撮合集中交易的发展思路,在债券发行和交易机制等方面模仿银行间市场,比如实行公司债改革,并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在场内撮合交易机制之外也推出了询价交易机制,实质上全面复制并再造了一个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些年发展的理念是正确的,其意义不是一部《证券法》所能简单概括的。 关于债券市场统一与竞争的关系问题 人民银行从金融改革和服务实体经济大局出发,充分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按照面向合格投资者和场外市场模式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于2007年成立交易商协会对短融、中票等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实施注册制。在此带动下,证监会、发改委也积极改革创新,更改规则,放松管制。2015年以来交易所市场照搬银行间市场经验,推动公司债市场改革创新,逐步形成包括大公募、小公募、私募在内的产品体系。在交易所市场适度竞争推动下,近期银行间市场也进一步推动改革,由此形成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良性适度竞争的格局。 从国际经验和学术研究看,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多个市场组织良性有序竞争,有助于维持市场活力、激发市场潜能、推动市场创新。如,美国证券市场长期存在由多个交易场所组成的多个资本市场板块,交易场所尤其是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之间良性有序的竞争,对于促进交易场所等市场基础设施创新交易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美国证券市场长期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的重要内生动力。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只要市场需求得以充分满足,市场效率得以有效提升,市场规律得以严格遵循,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分工与市场统一并不冲突。市场板块间能有效流动是统一市场的实质。在充分捋顺债券市场管理分工和各部门职责定位基础上,债券市场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形成多个市场在统一制度规则下有序竞争,市场要素在各个市场间自由流动的“制度明晰、规则统一、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债券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要素的自由流动。随着更多债券品种实现跨市场发行托管、债市“互联互通”步伐不断加快,发行人可以选择融资更为便利的发行场所,银行、非银机构等各类配债资金也可以任意选择心仪的债券投资标的。 近年来,人民银行牵头的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做了大量工作。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投资人具有不同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面向不同类型投资人发行的债券产品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通常需要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债券市场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在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的统一应是以同类产品为基础的统一方面达成基本共识。当前,我们也要防止不同类型的产品或面向不同投资者的产品希望用一个制度统一的倾向,这可能会阻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在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管结合方面,我国近期也有了进一步尝试。从国际上看,债券市场管理有多个层次,在由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中,自律组织自律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债券市场主要由FINRA实施一线自律。对于违反证券法的行为,FINRA会移送美国证监会。近期,交易商协会在对康得新和永煤自律调查后,已经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证监会调查,提高了债券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同时,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对银行间和交易所中介机构之间的处罚互认,也能避免监管套利。 关于市场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问题 有意见认为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并批评银行间市场中银行持有债券比重高。其实银行间市场早已成为机构投资者的市场,除银行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均是银行间市场重要参与者。特别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方面持有比重更高,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证券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产品持债比例接近60%。其实,交易所市场的公司债券也有大量银行系资金持有。 债券市场持有者结构主要与一国融资结构高度相关。从国际经验来看,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金融资产分布主要集中在存款机构,商业银行持债比重相对较高。而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金融资产分布较为分散,商业银行持债比重就相对较低。比如,德国和日本都是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2013年银行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7%和61%,与此对应,两国商业银行持债的比例就相对较高,分别为32%和37%。而美国的资本市场很发达,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作用较大,相应的,基金类集合投资人是美国债券市场最重要的债券投资主体,2013年持债比例为21%,银行持债比例仅为13%。 银行持债比例的降低是有个过程的。我国长期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自营持债比例一度处于较高水平,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快速发展,投资者群体日益丰富,银行自营持债比例已有所下降。当前债券市场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关键在于银行理财产品长期刚性兑付,风险未能与银行实现有效分离。若从银行自营和银行理财整体来看,银行持债比重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以债务融资工具为例,虽然银行自营持有债务融资工具比重已由2015年的50%降至2019年的20%,但考虑到银行理财持有债务融资工具比重也接近20%,银行整体持有债务融资工具比重仍维持在40%左右的较高水平。未来,随着《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逐步打破刚兑,并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参照基金公司进行独立运营,银行理财风险将与银行有效隔离,债券市场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问题也将得到有效缓解。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走过弯路,也有成功经验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一些错误的观点没有得到澄清,导致以讹传讹;好的经验没有很好的总结,导致一些人存在认识的误区。同时,由于债券市场的公开透明性,我国经济和制度中扭曲的一些问题都会在这个市场集中反映,出现了恶意逃废债、地方债券的价格扭曲、国债收益率曲线不健全、大股东恶意占用企业资金的问题,大家都以为是金融市场的问题,其实这是不对的,实际上这些问题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市场过度干预、地方国企改革不到位等问题。比如,有的政府部门干预债券发行价格,甚至对监管架构提出要求,这都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市场的干预。在《证券法》修改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占比高达80%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些情况党中央和国务院都看到了,在这次的经济工作会上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对于债券市场的一些问题,不能犯诊断错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大的发展格局是好的,针对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推动市场整体健康发展。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要求,改革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围绕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健全做市业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进行了完善。 《公告》明确,具有做市意愿且具备一定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与交易平台签署协议后,即可开展做市业务。《公告》注重平衡做市商权利义务,发挥做市商积极性,推动持续优化做市业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机构做市业务表现。《公告》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公告》的发布,是提升市场流动性水平、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积极推动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制度,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仓!9039亿元! 2020年前11个月,外资机构以真金白银表达了对中国债券市场的信心。按照这个速度,外资全年万亿规模的净加仓量,几成定局。 时光呼啸。规模超过17万亿美元的中国债券市场,已是世界第二大债券市场。在即将过去的2020年,这个市场深踩对外开放“油门”,敞开胸怀拥抱全球投资者。 改革与开放之风更劲。从境内两个债市之间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到便利境外投资者的直接交易服务,再到延长交易时段,筹划“南向通”——2021年债市概貌已跃然纸上。 可以预见,一个更加开放与完备的中国债券市场,将对全球投资者产生更大的吸引。 外资加码不停步 境外机构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力已不可同日而语。这一点从今年国际投资者屡创新高的中国债券配置规模中,便可见一斑。 这一年,在全球普遍低利率的环境下,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债券的热情正加速被激发。中债登数据显示,11月,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面额为27663.36亿元,较上年末上涨47.38%。境外机构投资者已连续第24个月增持人民币债券。 标志性时点接踵而至,相继被刻在中国债市发展的时间轴中:境外机构持债总规模于2017年9月末突破万亿元,2019年7月末突破2万亿元,2020年10月末突破3万亿元。 这一年,境外机构投资者加速入市,类型不断丰富。截至2020年11月末,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数量,已从2016年初的200余家增长至893家。4年间,年均增长率近40%。 这一年,中国债券市场被三大国际主流债券指数悉数纳入,成为债市开放又一里程碑时刻。继中国债券相继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和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后,2020年9月,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 资本市场潮流涌动。业内估计,纳指过后,约2500亿美元资金将流入中国债市。除流入资金以外,这一里程碑事件将对中国债券市场产生方方面面的影响:市场成交额、市场结构、投资者类型、交易制度…… 还不止于此。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债市开放正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着力点。彭博亚太区总裁李冰说,持续的资本流入和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产的强劲需求,将推动人民币进一步国际化。 债市开放举措渐次落地 全球投资者对于中国债券市场的热烈追捧,恰与近年来中国债市的开放路径暗合。 “坚定,稳步,有序,持续。”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环球资本市场联席总监张劲秋如是描述今年以来中国债市的改革开放之路。 在他眼中,各项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交易系统功能日益提升、制度规则向国际接轨、便利境外投资者举措陆续落地,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中国债市的流动性,也提升了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的积极性。 2016年2月,人民银行发文允许各类金融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以及基于套期保值需求的债券远期等交易,并取消额度限制。这被业内视为中国债市开放的重要里程碑,中国债券市场由此步入全面开放阶段。 此后,债券市场开放提速明显,包括向境外机构开放外汇衍生品市场、推出“债券通”、拓宽境外机构发行投资渠道等各项开放措施加速推出。 今年9月以来,多重利好更是纷至: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试运行境外投资者直接交易服务、延长现券买卖交易时段等多项举措渐次落地。 “优化交易安排、满足境外机构多样化交易需求以及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是相关创新工作推进时遵循的主要脉络。”一位接近外汇交易中心人士向记者说。 他称,外汇交易中心将不断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制,开放更多交易品种,推出便利境外资管机构的做市机构付费模式,加强一二级联动,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为境内外市场参与者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市场服务。 开放度持续扩展 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仍在持续加深和扩展。 “北向通”落地3年有余之际,“南向通”传来最新进展。日前,上海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人民银行正与香港货币当局一道,研究探讨“南向通”的框架性方案。 这意味着,境内投资者将迎来更为便捷的“走出去”通道。在业内人士看来,“南向通”的开通,将真正实现境内和境外债券市场双向互联互通,促进境内债券市场进一步融入国际市场。 与之相呼应,QDII额度发放也在加快推进中。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将分别扩大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规模,进一步满足境内投资者全球配置资产的需求。 “中国的债券市场后续会有更多看点。”恒生中国副行长兼环球市场业务主管吴英敏表示,当前,各种债券投资项下汇率、利率风险管理便利措施的推出,外资评级机构中国业务的获批,以及衍生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都对国际投资者形成利好。 更为开放、更具影响力,这将是中国债券市场未来的样子。张劲秋表示,海纳百川的中国债市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将产生日益显著的影响,在全球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占据越来越高的比重。
今天,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的演讲刷屏。他直指当前资本市场存在的八个主要问题,当中,关于“信用债应该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的观点引发争议。(传送门:楼继伟:资本市场发展的八大问题) 对此,央行有关专家今日对《金融时报》表示,认为信用债应当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这种观点并没有充分考虑债券市场的特点和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环境。发展哪个债券市场,关键不在物理场所,而应该看交易主体。银行间债券市场实际上是机构投资者的债券市场,信用债在其中发行交易,符合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而交易所市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与信用债市场的发展要求匹配性较弱,不宜作为信用债主体市场。 此外,上述专家指出,银行是信用债的重要投资者。我国的银行购买和持有信用债是历史形成的,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信用债市场本身就由于风险相对较高容易出现波动,如果要求信用债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将直接导致银行对信用债的认购需求锐减甚至消失,使得信用债发行陷入停滞,利率出现大幅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发债企业资金链条断裂等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会直接打乱信用债市场的发展进程。(传送门:央行有关专家:信用债离不开银行间市场) 资深学者张非鱼傍晚发文认为,虽然名为“银行间市场”,但简单将我国银行间市场认定为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市场则是一种误读。从内涵看,我国银行间市场是一个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市场。就“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并批评银行间市场中银行持有债券比重高”的观点,张非鱼指出,除银行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均是银行间市场重要参与者。特别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方面持有比重更高,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证券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产品持债比例接近60%。 “由于债券市场的公开透明性,我国经济和制度中扭曲的一些问题都会在这个市场集中反映,出现了恶意逃废债、地方债券的价格扭曲、国债收益率曲线不健全、大股东恶意占用企业资金的问题,大家都以为是金融市场的问题,其实这是不对的。”张非鱼在文章中表示,这些问题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市场过度干预、地方国企改革不到位等问题。对于债券市场的一些问题,不能犯诊断错误。 总结债券市场经验教训 防止以讹传讹 文 | 张非鱼 近期,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提出,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滑天下之大稽”,信用债应该全部退出银行间市场,反映出很多人对债券市场发展规律、国内债券市场发展历史认识了解不够。中国债券市场从零起步,到停滞不前,再到目前世界第二、亚洲第一,这中间是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总结的。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教训与经验 中国债券市场曾经走过弯路,在摸索中找到了发展规律,取得今天的成绩来之不易。历史上,我国债券市场先后由国家计委、证监会等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但由于发展理念存在偏差,市场长期发展缓慢。上世纪90年代,由于国家计委对企业债券实施行政审批,企业债券始终未能发展起来并出现了很多问题。1995年后,债券发行交易集中于证券交易所,但证监会长期“重股轻债”、“以债市调节股市”,在债券市场采取与股票市场相似的面向散户、场内撮合集中交易的发展思路。银行资金流入股市,产生泡沫,发生风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1997年成立了银行间市场。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大家认识到,亚洲债券市场落后是亚洲金融风暴的原因之一。BIS也提出要发展债券市场,还拟定了发展规划。韩国、马来西亚债券市场起步较早,债券市场发展很快,紧随日本之后。周小川同志曾总结过过去信用债市场存在的“一打”(十二点)失误:计划分配额度;银行担保;投资人群体主要面向散户而不是机构投资人;没有足够的投资者教育;以行政手段实现刚性兑付;缺乏市场约束机制;缺少一个完善的《破产法》等。同时指出解决路径: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场外市场为主,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展债券市场;加强环境、制度建设和改善生态。由于主管部门发展理念出了偏差,债券市场不可能顺畅发展。另起炉灶说呼之欲出。 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大发展实际上是在2005年之后,推动发行短融、中票,并依托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制,强调会计报表、信息披露,通过场外市场(OTC),发展机构投资者,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市场发展。交易方面,通过询价机制了解对手方的信用。机构投资者风险分析更专业、投资更为理性、风险承担能力更强,有利于推进市场创新,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这样很快提升了债券市场的质量。 虽然名为“银行间市场”,但简单将我国银行间市场认定为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市场,是对我国银行间市场的误读。从内涵看,我国银行间市场是一个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市场。它起步于外汇市场,还包括货币市场(含拆借和回购)、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多个子市场,是一个大场外市场的概念。银行间信用债券市场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并且由于及早明确了三大发展理念——依托场外市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放松行政管制实施注册制,从而在短期内实现了产品品种持续推陈出新、市场规模平稳快速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的良好局面。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末,银行间市场债券累计发行约247万亿元,占中国债券市场79%,存量规模约为76万亿元,占比约85%。其中,累计支持超过4400家企业融资规模近50万亿,存续余额13万亿。多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债券规模增速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和GDP名义增速匹配,与实体经济发展节奏相契合。支持绿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区域协同发展、对外开放等重要战略企业融资;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第二支箭”作用,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 2015年以来,交易所市场开始调整原先“重股轻债”、“以债市调节股市”,面向散户、场内撮合集中交易的发展思路,在债券发行和交易机制等方面模仿银行间市场,比如实行公司债改革,并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在场内撮合交易机制之外也推出了询价交易机制,实质上全面复制并再造了一个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些年发展的理念是正确的,其意义不是一部《证券法》所能简单概括的。 关于债券市场统一与竞争的关系问题 人民银行从金融改革和服务实体经济大局出发,充分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按照面向合格投资者和场外市场模式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于2007年成立交易商协会对短融、中票等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实施注册制。在此带动下,证监会、发改委也积极改革创新,更改规则,放松管制。2015年以来交易所市场照搬银行间市场经验,推动公司债市场改革创新,逐步形成包括大公募、小公募、私募在内的产品体系。在交易所市场适度竞争推动下,近期银行间市场也进一步推动改革,由此形成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良性适度竞争的格局。 从国际经验和学术研究看,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多个市场组织良性有序竞争,有助于维持市场活力、激发市场潜能、推动市场创新。如,美国证券市场长期存在由多个交易场所组成的多个资本市场板块,交易场所尤其是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之间良性有序的竞争,对于促进交易场所等市场基础设施创新交易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美国证券市场长期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的重要内生动力。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只要市场需求得以充分满足,市场效率得以有效提升,市场规律得以严格遵循,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分工与市场统一并不冲突。市场板块间能有效流动是统一市场的实质。在充分捋顺债券市场管理分工和各部门职责定位基础上,债券市场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形成多个市场在统一制度规则下有序竞争,市场要素在各个市场间自由流动的“制度明晰、规则统一、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债券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要素的自由流动。随着更多债券品种实现跨市场发行托管、债市“互联互通”步伐不断加快,发行人可以选择融资更为便利的发行场所,银行、非银机构等各类配债资金也可以任意选择心仪的债券投资标的。 近年来,人民银行牵头的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做了大量工作。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投资人具有不同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面向不同类型投资人发行的债券产品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通常需要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债券市场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在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的统一应是以同类产品为基础的统一方面达成基本共识。当前,我们也要防止不同类型的产品或面向不同投资者的产品希望用一个制度统一的倾向,这可能会阻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在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管结合方面,我国近期也有了进一步尝试。从国际上看,债券市场管理有多个层次,在由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中,自律组织自律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债券市场主要由FINRA实施一线自律。对于违反证券法的行为,FINRA会移送美国证监会。近期,交易商协会在对康得新和永煤自律调查后,已经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证监会调查,提高了债券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同时,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对银行间和交易所中介机构之间的处罚互认,也能避免监管套利。 关于市场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问题 有意见认为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并批评银行间市场中银行持有债券比重高。其实银行间市场早已成为机构投资者的市场,除银行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均是银行间市场重要参与者。特别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方面持有比重更高,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证券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产品持债比例接近60%。其实,交易所市场的公司债券也有大量银行系资金持有。 债券市场持有者结构主要与一国融资结构高度相关。从国际经验来看,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金融资产分布主要集中在存款机构,商业银行持债比重相对较高。而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金融资产分布较为分散,商业银行持债比重就相对较低。比如,德国和日本都是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2013年银行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7%和61%,与此对应,两国商业银行持债的比例就相对较高,分别为32%和37%。而美国的资本市场很发达,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作用较大,相应的,基金类集合投资人是美国债券市场最重要的债券投资主体,2013年持债比例为21%,银行持债比例仅为13%。 银行持债比例的降低是有个过程的。我国长期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自营持债比例一度处于较高水平,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快速发展,投资者群体日益丰富,银行自营持债比例已有所下降。当前债券市场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关键在于银行理财产品长期刚性兑付,风险未能与银行实现有效分离。若从银行自营和银行理财整体来看,银行持债比重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以债务融资工具为例,虽然银行自营持有债务融资工具比重已由2015年的50%降至2019年的20%,但考虑到银行理财持有债务融资工具比重也接近20%,银行整体持有债务融资工具比重仍维持在40%左右的较高水平。未来,随着《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逐步打破刚兑,并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参照基金公司进行独立运营,银行理财风险将与银行有效隔离,债券市场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问题也将得到有效缓解。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走过弯路,也有成功经验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一些错误的观点没有得到澄清,导致以讹传讹;好的经验没有很好的总结,导致一些人存在认识的误区。同时,由于债券市场的公开透明性,我国经济和制度中扭曲的一些问题都会在这个市场集中反映,出现了恶意逃废债、地方债券的价格扭曲、国债收益率曲线不健全、大股东恶意占用企业资金的问题,大家都以为是金融市场的问题,其实这是不对的,实际上这些问题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市场过度干预、地方国企改革不到位等问题。比如,有的政府部门干预债券发行价格,甚至对监管架构提出要求,这都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市场的干预。在《证券法》修改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占比高达80%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些情况党中央和国务院都看到了,在这次的经济工作会上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对于债券市场的一些问题,不能犯诊断错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大的发展格局是好的,针对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推动市场整体健康发展。 是一家非官方、非营利性的专业智库,定位为“平台+实体”新型智库,专注于经济金融领域的政策研究。)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央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改革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围绕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健全做市业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制度进行了完善。 《公告》明确,具有做市意愿且具备一定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与交易平台签署协议后,即可开展做市业务。《公告》注重平衡做市商权利义务,发挥做市商积极性,推动持续优化做市业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机构做市业务表现。《公告》要求,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公告》的发布,是提升市场流动性水平、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积极推动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制度,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完)
图片来源:微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完善债券市场法制,2020年12月22日,人民银行组织召开债券市场法制建设座谈会,会议由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司法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相关部门和交易商协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法学专家、律师、市场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客观分析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法制状况,围绕债券市场的基本法适用、完善债券市场法律体系的路径选择以及债券市场运行中的债券纠纷案件审判、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破产程序过程中债券投资人保护和信息披露、防范债券发行人恶意逃废债等债券市场法制建设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潘功胜指出,近年来债券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中最为开放、最具活力的部分,在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史较短、发展步伐较快,部分基本法律尚未充分考虑债券的特征,债券市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和完备性相对不足,需要加快推动补齐法制短板。 潘功胜强调,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与相关部门、学界、业界共同努力,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债券市场法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债券市场法制建设中的问题为导向,推动完善债券市场法律体系,全面提升债券市场法治水平,对债券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断夯实债券市场信用基础,助力债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