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 8月5日,中南建设发布其7月销售数据。 2020年1-7月,中南建设房地产业务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991.9亿元,同比增长约3.4%;累计实现销售面积731.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约3.4%。 图片来源:企业公告 具体到单月数据,7月中南建设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78.2亿元,同比增长约20.9%;对应的销售面积约为12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9.7%。 但环比略有下降,中南建设7月销售金额和销售面积分别环比下降30.66%、35.96%,均为年内环比涨幅最低。 而中南建设房地产业务销售业绩最好的时候,是在6月。 6月份,中南建设实现合同销售金额257亿元和合同销售面积191.6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4.50%和32.30%,均为年内最高值。 2019年全年中南建设房地产业务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960.5亿元,同比增长约34%。 彼时,中南建设表示2020年该公司会将房地产业务合同销售金额同比提升15%,即达到2255亿元。照此计算,则中南建设前7个月完成年度目标44%。 土地储备方面,7月中南建设在南京、无锡、南通等城市新获13宗土地,占地面积为99.1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184.19万平方米,土地总价款为74.04亿元。 2020年1-7月,中南建设总计斥资385.8亿新获59宗土地,已达2019年全年新增项目的75%;新增土储建筑面积合计约701.07万平方米,则为2019年全年的70.88%。 建筑业务方面,2020年7月中南建设新承接(中标)项目15个,预计合同总金额为15.5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6.6%。 2020年1-7月,中南建设新承接(中标)项目128个,预计合同总金额 163.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1%。 具体到预估合同金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7月单月中南建设新承接项目6个,前7月总计承接项目为46个占项目总数的35%。 与房地产业务不同,中南建设建筑业务年内同比最高涨幅出现在2月份。 2月,中南建设新承接(中标)项目14个,预计合同总金额21.3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384%。 中南建设成立于1985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于2000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 2020年一季度,中南建设实现营业收入115.9亿元,同比增长36.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亿元,同比增长28.9%。 不过,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南建设2020年一季度合同销售面积 163.6 万平方米,销售金额 215.9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34.6%和 30.1%;建设建筑业务营业收入 27.4 亿元,同比下降 14.9%。 目前,中南建设2020年半年度报告初定于8月25日披露。 在7月14日发布的业绩预告中,中南建设预计2020年1月-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19.68亿元至22.31亿元,较2019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的13.12亿元,同比增长50%-70%。
金融活则经济活。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重要国家战略,相关金融支持政策正不断加码。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扎实推进落实央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深圳联合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共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 这意味着,深圳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书”正式亮相。具体来看,“行动方案”聚焦在五个方面,既比照《意见》逐一对应,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又不囿于条文,立足深圳实际。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共15条行动措施。包括: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稳妥扩大跨境转让资产新品种、规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 二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提出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深拓展发展空间,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在深圳建设各类总部,持续深化深港澳保险领域合作等4条措施。 其中,对保险业的支持,创新提出支持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各类总部,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优惠政策;推动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发行巨灾债券;积极推动在深圳设立保险服务中心。对证券期货行业的支持,则提出探索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可收付客户外币的一级代客账户,支持外币代客业务发展。 三是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15条措施。包括: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进一步开放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深港通、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优化和扩大碳排放权外汇交易业务,推广社会责任投资标准和信息披露标准等。 四是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包括:加快搭建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央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深港澳互通使用等7项举措。 五是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包括:不断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深圳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等7项举措。 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密集落地的同时,一批创新事项也在开展中。 比如,积极推动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业务、跨境理财通试点等市场呼声较高的政策落地。深圳外汇局近期已联合广东省外汇局开展跨境资金池调研,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了有关实施建议。跨境理财通试点已于6月29日正式官宣,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目前正在开展研究制定有关试点方案。 此外,积极推动大湾区债券平台落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证监会,目前方案待证监会先行示范区领导小组审议。
进入8月,深圳迎来高光时刻。8月18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满一周年;8月26日,深圳将迎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近日,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圳市政府也密集调研开会,一系列的政策“礼包”有望接踵而至。 “轨道上的大湾区”加快推进 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公开发布,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有序实施一批城际铁路项目。 根据规划,近期到202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4700公里,全面覆盖大湾区中心城市、节点城市和广州、深圳等重点都市圈;远期到203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5700公里,覆盖100%县级以上城市。 大湾区将形成“轴带支撑、极轴放射”的多层次铁路网络,构建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主要城市至广东省内地级城市2小时通达、主要城市至相邻省会城市3小时通达的交通圈。 根据批复,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741亿元,资本金比例50%、计2371亿元,由广东省和项目沿线地方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分析人士认为,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以及交通网络的融合衔接,是城市间协同合作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国家发改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一体化,将给深圳未来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土地空间不足使得深圳近年来发展越来越显“窘迫”,寻求与大湾区其他城市深度协作成为深圳破解此问题的方向之一。今年年初,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形成“双核(深圳、广州)+双副中心(汕头、湛江)”动力机制,探索推动广州、深圳与湛江、汕头深度协作。 给深圳土地管理“扩权”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助力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意见提出,自然资源部支持广东和深圳,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占补平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关试点、不动产登记、土地只征不转以及深圳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等九个方面,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自然资源部支持下,深圳将率先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路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住宅、分类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等一系列改革,以更大的土地改革权限下放,更强的产业和居住空间保障,充分发挥“双区叠加”优势。目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抓紧制定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审定后实施。 分析人士表示,深圳的下一步发展是“扩容”还是“扩权”,各方讨论热烈。自然资源部已率先用实打实的措施,给深圳扩大了土地管理的权限。 去年,深圳市委将“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行动的名称,优化为“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十大行动,已向社会各界传递出更加明确清晰的信号:深圳未来发展,将在存量土地下苦功夫、硬功夫。 7月30日下午,深圳召开了一次围绕“产业用地”的新闻采访会,承诺凡是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全部有地可落”。会上还透露,今年下半年深圳或将再举行一次全球招商大会。去年底召开的全球招商大会,给深圳带来总投资超5600亿元的128个产业项目。 后续政策利好有望接踵而至 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有关部门动作频频,市场人士预期,一系列的政策利好将纷至沓来,一系列的改革成果将在深圳密集涌现。 8月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到深圳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表示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此前,中央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已于5月中旬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7月3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从五大方面提出80条具体措施,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 其中,多条措施是为深圳量身定制,包括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企业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支持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市场,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资本的有效对接;持续推进深圳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支持深圳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 8月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新股启动申购,有望于本月中下旬挂牌上市。分析人士预期,接下来,在营商环境改革、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还会有更多成果落地及新的支持措施出台。
到2022年,新能源全产业链产值超过2800亿元 为积极营造有利于汽车消费的市场环境,深化福建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应对疫情对产业的冲击,日前,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强化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坚持加快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和新能源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电动福建”。 《行动计划》在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到2022年福建省新能源全产业链产值超过2800亿元、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56万辆,均比2019年翻一番。 整车方面,提出做大乘用车、做优客车、做精专用车。其中,重点支持宁德上汽、龙海金龙、闽侯青口、三明埔岭等汽车工业园加快建设;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含专用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规模。 “三电”方面,支持动力电池龙头企业扩大产销规模,继续保持产品技术领先,到2022年全省动力电池产能超过150GWh,规模居全球第一,带动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配套产业链发展;支持研发生产车用高性能驱动电机、电控系统;支持锂电新能源特色小镇、永磁电机产业园、稀土精深加工园等建设。 储能和新能源装备方面,支持省内电池生产龙头企业提升储能电池研发和制造能力,鼓励风力、光伏电站等配备储能设备;推进一批风光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和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储能商业化应用;支持船舶、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龙头企业研发生产电动船舶、新能源工程机械和农用机械等新能源装备。 在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支持在景区、厂区、港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及湄洲等岛屿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打造3~5个示范区;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中心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物流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另外,全省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区环卫用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政府购买环卫服务时,将新能源环卫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引导环卫市场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鼓励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 《行动计划》还在鼓励企业开展电池租赁业务、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强化产业链协同合作、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政策。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加快云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建用并举、以用促建,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补齐信息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布局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数字经济产业、传统产业数字化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促进产业繁荣、激发创新活力,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旅游、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云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入全国领先行列,成为云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建成新一代信息网络。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优质的新一代信息网络,提升国际通信枢纽能力,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打造创新应用支撑体系。基本形成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建成一批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重点基础平台,行业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传统基建升级样板。交通、能源、物流、水利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深化,补齐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发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形成新基建行业融合示范标杆。有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产业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速泛在优质新网络 1.打造5G网络。加快工业园区、矿山、煤矿、物流园区等5G网络覆盖,在采煤、采矿等高危环境下推广“5G+无人作业”应用,打造烟草、先进装备制造、有色等领域“5G+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5G网络在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连续覆盖,加快数字医疗、智慧教育、自动驾驶、智慧交通等应用建设。围绕4A级以上景区、特色小镇等部署5G网络,推进“5G+智慧旅游”应用落地。到2022年,全省5G基站数量达8万个,5G融合应用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打造数字工厂、无人车间、无人生产线、无人采矿、自动驾驶等20个重点应用场景。 2.补齐网络短板。实施4G补盲提速工程,推进农村偏远地区、自然村、边境沿线、大滇西旅游环线等区域4G网络深度覆盖和扩容提速。开展老旧小区百兆光纤网络升级改造,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向乡镇和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对现有百兆以下固定宽带用户升级提速至百兆,加快建设千兆宽带。推进国家级与省级干线融合,增加光缆出省方向和路由,提高网络承载能力和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统筹推进全省基础网络、终端、应用平台IPv6改造升级。加快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建设。到2022年,新建4G基站及室内分布系统4万个,滇中城区、重点旅游地区、其他地区移动网络下行平均速率分别达600Mbps、500Mbps、300 Mbps,自然村(20户以上)4G网络有效覆盖率超过90%。云南互联网出省总带宽达35T以上,重点区域千兆宽带覆盖率达100%,家庭宽带普及率、百兆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100%,自然村百兆宽带通达率超过75%,互联网平台IPv6支持率达100%。 3.大力发展物联网。加大5G标准下物联网建设力度,按需新建物联网基站,加快在高标准农田、工业园区、城市路网、社区街道、水库、湖泊、水电站、自然保护区等布设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传感器。到2022年,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在网终端设备达600万台。 4.提升国际通信服务能力。推动昆明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从语音、数据专线和互联网转接业务向全业务拓展。积极争取建设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推动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建设,构建云南域名生态体系。推动昆明、德宏等州(市)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到2022年,昆明国际通信出入口局汇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区域性国际通信枢纽初具规模。 (二)打造数字创新应用新平台 5.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设立工业互联网公共基础支撑平台,承载设备连接,汇聚数据资源,支撑应用开发。构建全省统一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在昆明打造省级节点,推广到其他州(市)和各行业。通过电网建设绿色能源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开展现场设备运行监测、故障预警、性能优化,支撑智能调度、预测及运营决策。围绕烟草、有色、钢铁、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建设行业平台,为企业提供规范、开放的集成应用服务和协同制造支撑。到2022年,建成10个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6.建设区块链技术云平台。打造云南省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与服务网络,提供集成开发环境,支持区块链应用快速上线、降低开发运营成本。推广使用“孔雀码”。加快建设重要产品溯源、金融服务、税务、物流、医疗、跨境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区块链行业应用平台。到2022年,全面建成云南省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打造50个区块链应用。 7.发展人工智能应用支撑平台。推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多语言人工智能应用及产业化基础能力服务平台,推动多语言技术与制造业、出口加工业融合。重点在旅游、能源、物流、先进制造、政务、公安、智慧城市、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打造人工智能行业平台。到2022年,建成10个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8.构建绿色数据中心高效算力平台。按照“因地制宜、差异布局”的原则建设大数据中心,打造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重点支持昆明、玉溪、保山、红河、普洱等州(市)建设边云协同的数据中心体系,推进旅游大数据中心、政务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先进计算中心、容灾备份中心等建设,加快国际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到2022年,建成10个行业级数据中心。围绕将中国林业大数据中心打造成为全国林业数据汇聚治理中心,面向全国及南亚东南亚提供生态数据,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9.打造基础研究与产业创新平台。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关键技术领域,加快建设产业创新云南省实验室、面向南亚东南亚多语言人工智能研究院、智慧旅游工程研究中心、量子加密通信平台、区块链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特色鲜明、数字技术融合、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载体。到2022年,建成5个科技创新基础设施。 (三)铸造传统基建升级新引擎 10.实施智慧交通行动计划。加快汽车向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发展,提供“互联网+”智慧出行、车车通信、人车交互等车载服务,试点推广智慧车牌,强化车辆电子身份认证、实时跟踪和事件溯源,提高车辆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基于5G的车联网示范,统筹推进汽车、公路、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提升“人、车、路、云”融合协同能力。推进高速公路感知网络、通信网络建设,重点打造昆大丽香、昆玉磨智慧高速试点。开展城市交通流量智能分析、动态优化,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共享,试点开展公路、铁路、民航客运“一票制”,货运“一单制”。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区域,开展零换乘、自动驾驶游览等交旅融合应用。建设智慧机场,搭建刷脸登机、行李自助托运等智能服务设施。到2022年,全省智能汽车发展实现突破,建成全省交通智慧管控服务体系,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打造5个自动驾驶试点,智慧车牌推广取得显著成效。 11.推进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智能电网、智能微网,推进“源网荷”协同调度,精准匹配电力供需,提升全省绿色能源发用占比。推进煤矿智能化采掘和危险岗位无人化技术装备应用。在全省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安装智能充电桩,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产能。到2022年,打造7个智能电网和5个智慧煤矿试点,建成4万个充电桩,新能源汽车产能突破10万辆。 12.加快建设智慧物流基础设施。依托昆明、大理(祥云)、红河(河口)、西双版纳(磨憨)、德宏(瑞丽)等地,联合电商物流龙头企业,深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应用,推动仓储、分拣、配送、装卸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国家级、省级智慧物流枢纽。建设综合物流生态平台、综合物流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和重点领域物流信息系统。到2022年,在仓储、运输、配送领域建成10个智能化、无人化智慧物流试点。 13.开展数字水利设施体系建设。构建全省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防洪城市、跨国界河流等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智能感知网络,建设全省水信息“一张网”,提升水利信息监测预警、预测预报、综合分析、应急处置等能力。到2022年,建成8500个感知终端,数字水利感知与监测网络全覆盖,实现重要江河湖库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预测预报和远程控制。 (四)建设行业融合赋能新载体 14.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普洱茶、花卉、中药材等领域强化农业物联网应用,建设智慧农业产业园区、智慧农场、智慧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立绿色农产品线上销售、供应链协同、防伪追溯等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数字化水平。大力发展电商农业、直播农业等新业态。到2022年,全省建成4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农产品线上销售率达50%。 15.推进制造业改造升级。大力推动企业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联合研发、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型生产制造方式。加快先进数字化装备替换和数字化生产线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工厂、无人车间和无人生产线。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快工业设备联网上云、业务系统云化迁移。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全国领先的智能制造示范。 16.加强智慧旅游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全省旅游景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导览、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电子闸机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打造云南旅游大数据平台,构建智慧旅游监管服务体系。到2022年,全省所有4A级以上景区和特色小镇完成智慧化改造,全部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 17.增强在线经济新业态发展支撑能力。支持网络互动视听服务建设,大力发展短视频等新媒体。持续优化“一部手机云品荟”,推动传统零售和渠道电商整合资源,发展在线超市、直播带货、无人超市等电商零售新业态。加快推广无接触配送,支持冷链物流、限时速送、夜间配送等发展。推进以南博会为代表的智能化会展场馆建设,打造在线展览新模式。支持建设在线办公应用。到2022年,建成4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在线经济应用。 18.推进数字化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持续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办税费”、“一部手机办低保”、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打造全省智慧政务一体化服务体系。推进“数字统计”建设,实现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加快建设全省应急监测预警和资源数据采集网络、应急通信网络,完善各级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覆盖。打造全省市场监管大数据体系,支撑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等应用。稳步推进数字边境建设,加快部署智能感知、信息采集等基础设施,构建边境地区社会治理智能化支撑体系。到2022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实现“一网通办”,应急、监管服务数字化水平快速提升,基本实现边境数字化管理。 19.打造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大脑”,加强城市数据互联共享与系统整合。持续布设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终端,建设云南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平台。搭建社区自助服务、智慧零售、智能配送等终端设施,拓展社区智慧化应用。加快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刷脸就行”工程。到2022年,将大理、楚雄、普洱等州(市)打造成为试点示范。 20.打造数字医疗服务体系。搭建省级和州(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推进全省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和滇东北、曲靖、滇南、滇西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数字化建设。加快远程医疗向基层深度覆盖。建立智慧医保平台。推广健康养老物联网监测设备,提供安全监控、健康分析等服务,实现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到2022年,打造5个互联网医院。 21.推进智慧教育普惠提质。推进全省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教育专网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覆盖,大力发展“5G+远程互动教学”,推动全省教育资源互通共享、引导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到2022年,全省学校网络覆盖率达100%,公共教育资源、远程互动教学实现全省覆盖。 22.构建数字生态环保支撑体系。建设环境要素、林业资源、自然资源数据感知与动态监测体系,打造生态环保、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大数据平台,持续推进“中国林业双中心”基础平台建设。到2022年,实现对九大高原湖泊、六大水系、森林火灾、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的动态监控和分析预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项召集人的云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要素资源配置等,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强化全省统筹规划、协调布局,避免一拥而上、重复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考评机制,推动有关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二)强化用电保障 依托绿色能源优势,积极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高端产业落地,加快数据中心、5G等载能项目建设,带动绿色能源本地化消纳,推动云南由“绿色能源大省”向“绿色经济强省”转型。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依法依规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交易规则,丰富交易模式,简化交易流程。开通电力接入绿色通道,简化电力接入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强化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重要公用事业项目用电的安全可靠供应。支持具备条件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单独装表建户,加大转供电向直供电改造力度,力争3年内完成应改尽改。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 (三)推动覆盖共享 各级政府要将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加强对重大项目土地指标的保障。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高效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各级政府要将通信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两个环节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审核机制。支持通信管理部门加快出台建筑物、市政设施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地方标准和光纤到户地方标准。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及财政直接(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向5G基站建设免费开放。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电力、交通、水利、教育等专用通信网基础管线和各类基站共建共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按季度梳理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社区资源开放需求清单报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 (四)加大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政府连续3年每年总共统筹安排100亿元,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统筹用于支持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公益性项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经营性项目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依照有关规定对复制性强、社会带动效应明显的行业示范项目给予奖励,对重点行业的全国一流标杆项目给予补助。鼓励全省各类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建立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新基建”信贷专项,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并给予利率优惠。加强招商引资和对外推介,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五)增强安全保障 建立适应新型基础设施有关技术的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支持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应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关键设备安全水平。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主体深度有序开放,促进政企数据融合与创新应用。
到2022年全省建成1380万亩高标准农田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全省每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30万亩,每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示范项目10万亩,稳定保障50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22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80万亩,为提升福建省粮食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在规划布局上,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特别是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集中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区、革命老区苏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工作基础好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在示范提升项目上,2020—2022年,省级统筹资金每年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示范项目10万亩以上,鼓励建设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整县、整乡(镇)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 方案要求,要严格项目验收考核,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纳入对市、县(区)政府责任制考核内容。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和激励制度,对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市、县(区)给予倾斜支持,对未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 在保障支持方面,方案提出,要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省、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省级财政对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每亩给予奖补1.5万元。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市、县政府在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农机总量快速增长,装备持续增量优化。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2331万千瓦,全省拥有各类农业机械450万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8.1%,较2004年提高29.64个百分点,处于中级向高级迈进阶段,特色产业机械化积极推进。 我省依法加强研发和推广先进技术。省科技厅鼓励院校企业合作,“挖掘式一次性残膜回收机”等新产品获得国家专利。省发展改革委支持的大型轮拖制造项目,填补我省大型动力机械生产空白。省农业农村厅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农机农艺融合示范推广,填补应用空白。 报告显示,我省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及运输车辆实行免费通行优惠政策;制定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等标准规范,促进合作社提档升级;积极开展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加强农机配件质量和维修质量等执法检查,规范维修行为。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共有农机户99.53万个、从业人员88.05万人、各类农机服务组织2040个、农机大户743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1342个、安全示范社47个、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260余人、职业技能鉴定农机维修从业人员8422人,依法许可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70所,培训教学人员4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