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银行太原分行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设立附加条件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山西银保监局罚款90万元,另有8名该行相关员工一并遭罚,引起广泛关注。 此次被罚暴露出晋城银行内控存在一定隐患,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晋城银行共被银保监会处罚4次,罚金合计240万元,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高管人员未经许可履职、违规对外投资、违规贷款、违规通过同业授信并绕道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资金,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贷款等。 另值得注意的是,晋城银行在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净利润锐减近两成。同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晋城银行第一大股东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新大”)、第十大股东湖北宝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宝迪”)均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老赖”;根据晋城银行2019年年报,中融新大将其持有晋城银行所有股份质押给了广东粤财信托。截至2019年末,晋城银行对中融新大控股子公司――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余额为8623万元,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晋城银行在2019年年报中指出该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授信业务。 记者就以上情况向晋城银行官网披露的行长办公室邮箱发送采访函,并多次拨打该行行长办公室电话,截至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电话亦从未拨通。 2019年以来合计被罚240万元 就晋城银行太原分行此次被罚具体来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尽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设立附加条件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八条,山西银保监局决定:对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90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三部原总经理助理赵小峰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小微金融部原总裁助理张巍衡警告;对晋城银行小微金融部原小微客户经理靳楠警告;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一部原总经理苏永福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二部原总经理韩晋波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特殊资产经营部原总经理助理焦婷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公司银行二部原客户经理李猛罚款5万元;对晋城银行小企业信贷部原总经理助理卢宽厚警告。 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此次晋城银行太原分行被罚在内,2019年以来,晋城银行共被银保监会处罚4次,罚金合计240万元。 2019年1月14日,晋城银行因高管人员未经许可履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晋城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2019年6月10日,晋城银行因违规通过同业授信并绕道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资金,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贷款被晋城银保监分局罚款50万元;2019年10月24日,晋城银行因违规对外投资、违规贷款、理财业务不规范被晋城银保监分局罚款70万元。 向“老赖”股东控股子公司“输血”逾8600万元 晋城银行2019年以来合计被监管处罚240万元暴露出该行内控存在一定隐患。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晋城银行在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股东问题十分突出,截至2019年末,该行对“老赖”股东控股子公司“输血”逾8600万元。 晋城银行于近日披露的2020年二季度信息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874.10亿元,较年初增加13.18亿元,增速1.53%。2020年上半年,该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2.58亿元、1.09亿元,增速对应为-3.68%、-19.26%。根据利润表,这主要由于该行投资收益明显下滑,资产减值损失上升所致。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该行投资收益1.24亿元,同比减少1.78亿元,降幅58.94%;资产减值损失7.46亿元,同比增加1.62亿元,增幅27.74%。此外,该行利息净收入也出现下滑,为8.74亿元,同比减少0.19亿元,降幅2.13%。 股东方面,晋城银行第一大股东中融新大、第十大股东湖北宝迪均为“老赖”。2020年9月15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融新大于2020年7月15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于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9月2日期间21次成为被执行人。湖北宝迪于2018年8月10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5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于2017年8月31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6次成为被执行人。 晋城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融新大、湖北宝迪分别持有该行约2.63亿股、9441.04万股股权,持股比例对应为9.58%、3.44%。其中,中融新大将其持有该行所有股份质押给了广东粤财信托。 记者注意到,晋城银行与中融新大控股子公司――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截至2019年末,晋城银行与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余额为8623万元,该行在2019年年报中指出该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授信业务。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9月15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在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9月7日期间10次成为被执行人。 公开资料显示,晋城银行的前身是晋城市城市信用社,中国银监会2005年批准筹建晋城市商业银行,2005年12月31日核准开业。2011年4月8日经山西银监局批准更名为晋城银行。目前除了在山西的阳泉和临汾未设立分行以外,在山西省内其他地市均设立了分行。 共有9家分行,71家传统支行,60家社区和小微支行,从业人员2200余人。
9月14日,“网红电商第一股”如涵控股发布了截至6月30日的2021财年第一季度财报。财报显示,如涵第一季度总净营收为2.804亿元(约合3970万美元),同比下跌10%。归属于如涵的净亏损为5660万元(约合800万美元),上年同期净亏损2670万元。不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归属于如涵的调整后的净利润为107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去年同期净亏损2160万元。 财报发布后,如涵股价在当天盘中一路下跌了12.85%。自2019年4月3日,如涵控股登陆美国纳斯达克,其股价已从发行价11.5美元,下跌了75.83%至2.78美元,目前市值为2.11亿美元。 今年4月,如涵控股联合创始人张大奕因为私生活而成为热议焦点,连带公司股价盘中一度下跌近10%,收盘价3.83美元,跌6.36%,市值一夜之间蒸发了2200万美元。暴跌背后,如涵过于依赖联合创始人个人的商业风险也重新被审视。业内人士认为,如涵不仅过度依赖创始人,并且公司的总体收入也大多来自于头部和肩部的KOL,存在KOL总体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对于上述现象如涵如何回应?记者采访了如涵控股公司方面的负责人,但是截至记者发稿前对方并未对此做出回应。 在最新的财报中,去年同期头部和肩部的KOL对收入的贡献为54.9%,今年头部和肩部的KOL占比已经达到了62.7%。 对此,文渊智库创始人王超认为:“网络效应是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基本原理。28原则适用于各个细分领域,少数网红获得巨大的流量和收入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头部和肩部网红的进一步集中非常正常。KOL的选拔培养当然需要扩大规模,尽可能从更多的人中优中选优,但最终大部分人是赚不到什么钱的,只有少部分跑出来的网红占绝大部分收入。KOL的收入不可能纺锤体,而是一个金字塔的分布结构。”王超还认为:“如涵KOL的集中度不是问题,怕的是如涵的KOL已经无法吸引流量,流量都被其他网红或者公司吸引走了。从微博种草淘宝拔草的如涵模式曾经一度很先进,但是短视频直播兴起之后,如涵的许多流量都被带走了,新的直播和短视频行业,如涵面临新一轮的竞争,而如涵并没有很好的应对这个模式。”
在一轮闪崩暴跌之后,祥和实业沉寂4个月的回购计划终于启动。公司9月15日晚间公告,当日回购买入股票176.4万股,斥资约2727.78万元;9月14日,公司则以当天的跌停价实施了首次回购,买入1万股,耗资16.06万元。 9月15日,4个跌停之后的祥和实业盘面宽幅震荡。当日开盘后大量买单将股价从跌停位置迅速拉起并翻红,之后向下调整。13时30分左右,大量卖单再度将股价打回跌停板,14时20分时后资金“撬板”股价回升,收盘下跌2.18%。当日成交额4.92亿元。有意思的是,公司最新回购公告披露的成交价格区间最低为14.46元/股,最高15.90元/股,接近当日股票盘中的最低和最高价。 据此前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回购不低于5000万、不高于1亿元的公司股票。由此算来,公司9月15日掏出的2727万元资金着实不小。 由于当日交易未上龙虎榜,不知火中取栗的主力资金源自何处。但从最近4次龙虎榜等信息看,参与交易的“主力军”是郑州、福州等地的游资席位。颇为刺眼的是,8月18日,光大证券郑州平安大道营业部出现在最大买方席位,扫货2429.6万元,公司股价当天上涨4.57%;9月9日闪崩跌停首日,该席位再度果断出手买入5927.21万元,占当日成交额的一半以上。但此后11日、14日龙虎榜上,该营业部未在卖方席位出现,以近几日成交量看,该席位损失惨重。 纵观7月末以来祥和实业的股价表现,犹如“过山车”后落回原点。“祥和实业市值规模不大,实控人家族持股比例高达70%以上,实际流通盘很小,也没有机构驻扎,这是游资比较喜欢的炒作标的。”浙江私募人士对记者说,“但股价发生如此剧烈的震荡,恐怕还另有原因。” 无论股价短期如何波动,长期看一定脱离不了价值中枢。回看祥和实业的基本面,虽然上半年的业绩回落有疫情影响等客观因素,但其产品的市场空间、产能利用率确实值得推敲。 回查招股书,公司2017年上市时募集资金净额3.714亿元,募投项目的“重头戏”是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85亿元。这个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24个月,但2019年4月公司以“土建、装修周期较长”为由,将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0年底。据披露,今年上半年,该项目仅投入1704.7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资16056.66万元,尚有1.245亿元未投入,整体的投入进度仅56.32%。 招股书曾称,公司轨道扣件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高,产能趋于饱和。该项目可以顺应市场对轨道扣件产品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提高公司非金属扣件产品的市场份额。实际上,据招股书披露的产能利用率情况,2017年上半年,公司轨道扣件产品中,尼龙件产能利用率75.36%,橡胶件49.92%,塑料件11.47%,WJ8弹性垫板82.95%。 祥和实业上市后的历年年报未披露产能利用率的数据。但从营收指标看,公司2017年、2018年营收分别同比增长14.2%、13.4%,但2019年营收同比出现下降,降幅为1.3%,今年上半年同比大幅下降56.6%。净利润指标方面,2017年至2019年同比都是个位数的增长,今年上半年骤降近七成。 “在目前的市场格局和发展态势下,公司延后募投项目或许更多的是产能状况及市场因素方面的考量。”前述人士表示。
申万宏源表示,9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申万宏源表示,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226.71万元,占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周尚伃)
图片来自网络 据搜狐财经统计,9月5日-9月11日期间,银保监会共计发出罚单83张,罚没总金额为4838.7万元。 其中,银行业罚单共计62张,12家银行受罚,总罚金为4604万元;保险业罚单共计21张,涉10家保险公司,总罚金234.7万元。 银行业:过半罚单涉贷款问题,工行襄阳分行因内控及管理违规受罚3050万 本周银行业共领罚单62张,涉及12家银行,其中国有行5家、股份行2家、农商行及村镇银行5家,总罚金为4604万元。 其中,中、农、工、建、交这五大行为本周银行罚单贡献了近七成的罚单份额和近九成的罚金份额,共收罚单43张,总罚金4006万元。 工商银行更是“一枝独秀”,本周共获22张罚单,合计罚没3598万元,成为本周受罚单与罚金最多的银行。 公开信息显示,工商银行的22张罚单均出自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之手,涉及分行为工行湖北省分行、荆门分行和襄阳分行,分别被处以100万、380万和30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截取自银保监会官网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内容显示,工商银行襄阳分行因涉及违规出具承诺函、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违规启用行政公章、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等四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而被湖北监管局处以罚款30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有襄阳分行的8位员工受罚,其中有一员工因对襄阳分行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而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 此外,搜狐财经统计发现,从案由来看,本周的62张银行罚单中,有32张均涉及贷款问题。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渝农商行等10家银行均因此而收到罚单。 具体行为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违规办理信用卡客群分期业务等。 保险业:人保财险受罚72万元,“保险宣传引人误解“成为本周受罚热点 本周保险业共计收到银保监会开出的罚单21张,涉及7个省份的10家保险公司,累计罚没金额为234.7万元。 本周受罚金最高的保险公司为人保财险,总受罚金额为72万元,以一己之力承担本周保险业总罚金的30%。 新银保监罚决字〔2020〕45号内容显示,因涉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人保财险喀什地区分公司被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被责令停止接受伽师县、泽普县、叶城县、岳普湖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和麦盖提县农业保险新业务一年的行政处罚。 同样在西北地区,青海监管局9月9日对人保财险西宁市分公司开出责令改正并处16.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其存在为其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同时对其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5万元罚款。 此外,在本周保险业的罚单的案由方面,呈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地域集中趋势。 浙江监管局本周着重查处“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君康人信泰人寿、中意人寿均因此受罚。 海南监管局则对“保险宣传引人误解”更为关注,中国人寿海口市第五支公司和琼海市支公司因此分别受罚1.3万元。 监管动态:《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保险业新规发布 本周银保监会发布了多则保险业新规,包括《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以上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行为,提升相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车险经营风险、进一步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等。
9月11日,哈尔滨市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无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同时降低用地成本,对列入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为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资金难题,《意见》指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建立企业上市协调机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解决上市和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对通过黑龙江证监局备案辅导验收合格,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奖励200万元;对申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并被正式受理的民营企业,奖励100万元;对中小企业采取股权融资形式引进私募基金、风险投资机构和战略投资者的,按引进外地资金总额的4%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重点加大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科创型、高成长型企业贷款补助力度,降低企业利息成本。在鼓励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上,《意见》指出,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一体化发展模式和应用类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一体化发展模式和应用类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给予其实际投入1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补。 实施“雏鹰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给予30万元-100万元经费资助。同时,支持企业人才创新发展,对民营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哈市财政给予建站资助20万元,同时将省财政补贴市财政部分直接补贴给企业。进站博士的科研项目符合哈尔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经评审,可给予每人5万元科研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不超过3年。
9月11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獐子岛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 此外,獐子岛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6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法律专家表示,虽然针对獐子岛的行政处罚看起来“不够重”,但这已是相关机构依法作出的顶格处罚。根据原证券法,对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最高罚额为60万元;对直接负责人员等顶格罚额为30万元。 在受到行政处罚后,獐子岛也终于迎来了监管“后手”。证监会表示,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下一步,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