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了2020年第三批侵害用户权益的App名单。工信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尚有58款App未完成整改。 通报中称,上述App应在7月30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记者查询发现,在上述58款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中不乏巨头身影,包括搜狐旗下的狐友、科大讯飞旗下的讯飞有声、去哪儿网、快狗打车、房多多、更美、赶集网招聘等。 教育、出行、游戏和金融领域成重灾区 今年5月15日和7月3日,工信部曾两次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进行通报。 第一批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中包括了1药网、知乎日报、当当等16款APP。第二批中则有TutorABC、作业盒子旗下的小盒学生等15款App。 算上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工信部先后发布的两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名单,合计56家。迄今为止,工信部累积通报了145家侵害用户权益的App。 在145家被通报的App名单中,涉及较多的行业分布在金融、教育、出行和游戏等。教育类App包括北京创意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TutorABC”、北京作业盒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小盒学生”、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QQ阅读”等。 被通报的App所涉问题主要有:账号注销难、私自或超范围搜集个人信息、私自共享给第三方、不给权限不让用等等。 此次被通报的App背后,涉及不少美股、港股、A股上市公司。 例如,“速聘58赶集网招聘”“快狗打车”均为正在准备从美股私有化的58同城旗下产品,其中“速聘58赶集网招聘”存在私自收集个人信息、私自共享给第三方、过度索取权限三大问题;“快狗打车”存在私自收集个人信息、私自共享给第三方、频繁申请权限、过度索取权限四大问题。 “房多多”为美股上市公司房多多旗下产品,存在私自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私自共享给第三方、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频繁申请权限五大问题。房多多于2019年11月登陆纳斯达克,被称作是国内第一家产业互联网SaaS(软件服务化)模式的房产中介公司。 7月26日,房多多内部人士对记者回复称:“原先App产品上有做对应的弹出提示,但当时规划的不够整体,对用户来说体验不好。这次我们会对权限系统做整体规划,已进入优化流程。房多多高度重视用户隐私信息保护,之后也会内部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保障用户信息安全,遵守相关监管要求,提升用户体验。” 记者对于App侵害用户权益一事也采访了搜狐、更美等公司,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 加大对面部等生物特征信息收集使用的整治 2019年12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明确了6大类31种行为属于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以上《认定方法》对不少App“打擦边球”式的用户信息收集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 比如说“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难以阅读,如文字过小过密、颜色过淡、模糊不清,或未提供简体中文版等”,会被认定为“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 “有关收集使用规则的内容晦涩难懂、冗长繁琐,用户难以理解,如使用大量专业术语等”,会被认定为“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未经用户同意更改其设置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状态,如App更新时自动将用户设置的权限恢复到默认状态”,会被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之前曾经困扰很多用户的某些平台账号无法注销的问题,也有了明确规定,如“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为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条件”等行为也是违规的。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周正义律师表示:“科技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加大了我们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从日常的手机App使用体验来说,我们会发现如今手机App需要获取的权限种类繁多,最突出的是获取位置信息和访问联系人权限”。 “而且,一些App还出现了在自身功能使用非必要的情况下获取用户隐私权限的问题,这极大地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而且部分商家违法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用户的照片、财产信息、生物识别信息、工作信息、交易记录、上网浏览记录、教育信息、车辆信息、短信等,还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不法交易,给用户的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因此,严格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乱象势在必行。”周正义律师表示。 7月22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召开会议,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其中重点之一是针对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App后台自启动、关联启动、私自调用权限上传个人信息,录音、拍照等敏感权限滥用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深度检测。
剑指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央行排查移动金融APP等 金融科技应用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此次摸排中,移动金融APP和背后的金融数据安全是重中之重。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移动金融APP已成为目前国内金融业务最广泛、最直接、最便捷的入口。 7月16日晚,央视“3·15”晚会再次提到手机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在其提到的50多个违规收集信息的APP中,金融类就超过40个。 这些APP在后台读取电话号码、通讯录、短信记录、应用列表等信息的同时,上传联系人、交易验证码等数据到第三方服务器。并且,第三方SDK除了收集用户手机号码、设备信息之外,还会收集用户手机通讯录、短信信息、传感器信息等用户隐私信息,在采集之后还会发送至指定服务器进行存储。 对此,工信部官网发布公告称,第一时间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央视曝光的使用上述两家SDK的50余款APP进行技术检测,对存在问题的APP第一时间启动下架程序。工信部称,自去年11月工信部启动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检测超过8万余款APP,推动8000余款APP自查整改,对478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函。 尽管监管一再强调个人隐私保护,但在现实中依然屡见不鲜。 在此背景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央行也在今年上半年启动了全面摸排金融科技应用风险工作,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成为摸排重点之一,移动金融APP及其背后金融数据安全则是重中之重。 如何判定收集信息的合法性? 金融APP过度收集读取并使用收集用户信息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歧是存在的。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7月21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为APP读取该类信息系经过用户同意的,信息使用在用户承诺范围内,且企业并没有将信息转手给他人,仅是用于金融公司贷款审批、催债使用。 但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用户同意并非真实用户意思表示,用户若不同意则无法使用金融APP,虽然信息没有外流,但是通过读取的手机通讯录并给亲友打电话催债的行为,给用户造成了较大困扰,已然突破合理合法边界。 而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的一个关键点在于是否明示信息使用用途。企业在获取用户信息时,是否明示收集的手机通讯录信息将被用于贷款审批及债务催收,如果没有明示,却在收集后用于该用途,会被认定为非法获取。 网络安全法第41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就收集者同意而言,隐私协议本是为了获得用户信息授权,但金融APP中多是内置协议,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该条款无效。 “在实际案例中,将由法官结合协议内容、业务逻辑实质等予以判断。一旦法院认定授权无效的,手机APP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将彻底丧失合法性依据。”肖飒表示,即使在隐私协议授权条款有效的基础上,信息收集还需遵循必要性原则,也即,金融APP只能处理满足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目的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类型和数量。如此,借贷审批是否需要全部获知用户通讯录等,便存在合法性疑问。 与此同时,在7月17日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提到,商业银行如果需要从合作机构获取借款人风险数据,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合作机构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对外提供数据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并已获得信息主体本人的明确授权。商业银行不得与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开展数据合作。 央行摸排移动金融APP的核心是金融数据安全 央行今年上半年发布了《关于开展金融科技应用风险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45号文”)。 “45号文”出台的背景是加强金融科技应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用户的信息和资金安全,人民银行要求各分支机构于2020 年10月31日前报送摸排的书面报告。 自201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9〕237号)发布以来,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此次摸排中,移动金融APP和背后的金融数据安全是重中之重。本次摸排工作对APP的安全要求继承了银发〔2019〕237号文的要求,并结合当前APP伪冒等问题对监控要求进行了细化,帮助央行更好地推进统一风险监控平台的建设。 对于摸排的主要内容,覆盖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表现出对技术风险的前瞻性。 另外,摸排还特别关注了金融业务交易安全和金融核心的处理要素——金融数据,贯穿金融交易的数据流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生命周期。 根据45号文中的工作安排,相关金融机构在2020年5月至7月要完成自评工作,依据《金融科技应用风险专项摸排列表》逐项进行自评,及时提交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管控和动态跟踪机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风险补救或补偿措施。 摸排列表包括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仿冒漏洞、技术使用安全以及内控管理五大方面,涵盖40个具体摸排项,123个摸排要点,覆盖APP、系统以及API等。 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信息系统等都是重点摸排对象,从技术层面来讲主要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包括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仿冒漏洞、技术使用安全、内控管理等5个方面的风险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45号文一方面对前期各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应用方面所做的风险合规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或将帮助人民银行了解目前金融科技发展现状,进行查漏补缺,避免再次出现表外业务泛滥、同业业务异化等行业乱象,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也是为后续的金融科技监管方向提供实际的数据支撑,摸排情况可能会决定新的监管政策动态。 (作者:包慧)
天泽信息实控人“易主”一事尘埃落定。 通过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天泽信息子公司有棵树创始人肖四清合计拥有上市公司9994.5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达到23.45%,正式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日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领导班子已改选,肖四清提名的三名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当选公司新一届董事。 公司新任董事长、总经理肖四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治理问题平稳过渡后,公司将更加聚焦跨境电商业务的良性发展。新一届董事会也会稳步优化天泽信息原有业务,提高资产质量。” 二股东变实控人 天泽信息在2017年宣布出资34亿元收购有棵树,借助有棵树在供应链整合、国际仓储物流、管理团队、数字营销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正式进军跨境电商领域。 历时一年多,有棵树并入天泽信息,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于2019年3月份被正式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股权结构来看,彼时第一大股东中住集团持股比例为14.57%,孙伯荣持股比例为7.74%,合计持股22.31%,有棵树创始人肖四清持有天泽信息10.88%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不过作为上市公司二股东,肖四清在董事会并无话语权。记者梳理公告发现,肖四清多次提名董事人选均以失败告终。2019年11月份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议案,其中包含选举肖四清为非独立董事,该议案最终被否。今年1月份,天泽信息董事席位争夺战再度擂响,肖四清提名罗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最终未能上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上市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掌舵者的第二大股东肖四清和作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的孙伯荣,自2019年5月份起至今年5月份,双方经历多次斡旋和谈判,最终于今年5月25日达成一致,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住集团与肖四清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住集团同意将其所持天泽信息5356.1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肖四清行使。 目前,天泽信息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改选。换届后天泽信息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为4名,独立董事为3名。肖四清推荐的3名董事候选人当选非独立董事,肖四清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肖四清掌舵的有棵树,实际上已经是上市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果没有跨境电商的业绩支撑,公司基本面将很难支撑现有估值。”一位江苏金融圈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 受疫情影响,天泽信息2019年年报披露工作两次延期。不过,从今年6月底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报数据来看,受益于有棵树正式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大幅增长。2019年天泽信息实现营业收入38.67亿元,相较2018年的8.96亿元增长3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2.91万元,同比增长105.17%。 跨境电商迎大爆发 据海关总署统计,今年上半年,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26.2%,其中出口增长28.7%,进口增长24.4%。 天泽信息最新披露的2020年中期业绩预告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原有主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类业务营业收入下滑并出现亏损,但跨境电商业务实现明显增长。预计公司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6800万元至8500万元之间,整体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有棵树是国内有名的出口卖家,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易宝支付CEO唐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综试区的设立更多着眼于跨境电商的基础设施,更多服务于传统的一般贸易,ToC类跨境电商还需进一步政策支持,这也是电商企业共同的期待。 谈及跨境电商的发展,肖四清表示,“跨境电商ToC端的市场规模在6000亿美元左右,且每年保持着超过30%的增长。海外消费大部分从线下转至线上,从而催生行业业绩大爆发。” “2019年由于上市公司的增量资源没有主要分配到跨境电商业务,因此我们在团队建设上的主基调是优化。而2020年是电商行业跨越发展的一年,随着天泽信息董事会定调聚焦跨境电商业务,增量资源的问题也将很快解决。2020年起,我们将在福建、江苏、浙江等多地加速团队布局,新增招聘过千人,在实现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解决当地就业、履行社会责任。”肖四清对记者表示。
举办于7月份的315晚会集中曝光,多家金融APP存在超限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根据央视报道,不少金融APP内置第三方SDK,除收集用户手机号码、设备信息之外,还会收集用户手机通讯录、短信信息、传感器信息等用户隐私信息。一时间,金融APP成为众矢之的。 就此,获取用户数据的金融APP企业主说:“我们获取用户数据是经过用户授权的,隐私协议写得明明白白,何以就违规违法了呢?我们只是为向客户提供贷款额度审批以及催债使用,没有将获得的用户数据对外提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名有些大……” 其实,以上内容均可概括为一句话:金融APP过度收集读取并使用收集用户信息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分歧是有的 我们想与大家分享的是,其实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目前确实是存在分歧的。 一种观点认为,该行为构成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为APP读取该类信息系经过用户同意的,信息使用在用户承诺范围内,且企业并没有将信息转手给他人,仅是用于金融公司贷款审批、催债使用,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用户同意并非真实用户意思表示,用户若不同意则无法使用金融APP,虽然信息没有外流,但是通过读取的手机通讯录并给亲友打电话催债的行为,给用户造成了较大困扰,已然突破合理合法边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陈洁婷曾发文提到实践中的倾向性意见如下: 依据《网络安全法》及《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以上关键点就在于是否明示了信息的使用用途。企业在获取用户信息时,是否明示收集的手机通讯录信息将被用于贷款审批及债务催收,如果没有明示,却在收集后用于该用途,则涉嫌违反上述以上规定,可以被认定为非法获取。 已有同案怎么说 2017年12月,被告人李某注册成立广州某叶科技网络有限公司,虚构贷款产品“无限贷”,通过网络在各类贷款超市推广,吸引被害人注册登记,以此获得包括被害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芝麻积分、通讯录等个人信息,储存至金融数据平台的后台数据库中,再将上述信息出售给陈某等人用于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打印并提交了某叶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收集用户信息时的“服务与隐私协议” 1份,以此证明被告人李小伟等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对外提供的行为获得了权利人的授权与许可。 法院认为: ① 格式合同责任免除中的明确告知义务未履行:从辩护材料的权利、义务约定上看,该材料为“格式条款”,通篇内容为对权利人权利的限制以及对涉案公司责任的免除,从材料中不能确认涉案公司已依法履行了“格式合同”责任免除的明确告知义务; ②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从涉案公司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范围来看,“无线贷”平台收集、输出的公民个人信息不仅局限于借款人本人的姓名、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还包括借款人的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信息等,该类信息收集、使用的违法性直接指向了对借款人亲友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明显超出了正常借贷行为所需的信息范围,超范围、超必要限度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授权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 涉案的借款人均基于财务状况紧张而向涉案公司提交材料申请借款,涉案公司乘人之危强行获取授权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恶意规避法律适用以达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之目的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概言之,被告人李小伟及其辩护人以“获得授权”为基础提出的意见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足。 我们想说的话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这里,对“非法获取”行为手段的认定要准确把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一基本前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现有的《网络安全法》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其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就收集者同意而言,隐私协议本是为了获得用户信息授权,但金融APP中多是内置协议,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该条款无效。何为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呢?这在实际案例中,将由法官结合协议内容、业务逻辑实质等予以判断。一旦法院如上文案例所述,认定授权无效的,手机APP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将彻底丧失合法性依据。 在隐私协议授权条款有效的基础上,信息收集还需遵循必要性原则,也即,金融APP只能处理满足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目的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类型和数量。如此,借贷审批是否需要全部获知用户通讯录等,这里便存在疑问。如此,金融APP的信息收集行为的合法性就遭到质疑。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创意信息21日早间公告,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主可控OLTP数据库联合创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子公司万里开源为“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主可控OLTP数据库联合创新项目”标包2(分布式)的中标候选人之一,中标份额为60%,投标报价为人民币9,415,000元不含税(最终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上述公示的中标项目属于创意信息的战略核心业务,若万里开源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在运营商领域的市场份额,有助于公司国产自主可控数据库产品在其他领域的拓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作为深市首份出炉的半年报,拓维信息以营收净利双位数增长的优异成绩向投资者做出了期中总结。拓维信息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3亿元,同比增长10.58%;实现净利润3607万元,同比增长23.46%。 拓维信息是行业一体化解决方案及服务提供商,华为智能硬件生产销售商。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鲲鹏计算产业领域打造国内领先的“软+硬”战略正稳步推进。 硬件方面,公司旗下的湘江鲲鹏计算机产业生产线项目一期用时120天实现厂房建设并交付,目前湘江鲲鹏研发制造的服务器和PC机产品已在报告期内成功下线,生产和销售工作正有序开展。 软件方面,公司通过湖南鲲鹏计算创新中心运营来完成适配认证整合解决方案与人才培养,依托湖南鲲鹏计算产业联盟整合产业生态、行业核心合作伙伴和ISV,通过创新中心集成行业最优秀的解决方案,通过核心合作伙伴和优秀解决方案带动湘江鲲鹏硬件业务高速发展。 从半年报来看,上述战略已在公司产品营收上得以体现。分产品营收情况显示,公司软件云服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9.58%,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2.27%。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高考阅卷中,拓维信息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启用鲲鹏服务器,基于鲲鹏服务器的高性能计算、高可靠性、高能效和开放生态的优势,确保了高考评卷系统的稳定、可靠,同时还保障了作为国家机密的高考试卷的数据安全。 据了解,除了教育领域的应用外,拓维信息还在交通、工业互联网以及5G智慧园区等行业实现了多点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湖南高速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上线以来运行稳定,真正实现零差错无争议计费。AI稽核产品于报告期内已通过华为严选市场申请,正在进行严选上市产品认证,并已借助华为渠道,以湖南高速项目为标杆,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在工业物联网领域,公司成功中标多个卷烟厂及桌面云MES运维服务项目,全面提升客户生产制造效率、提高设备运维管理、改进配方结构、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智能制造水平。 在智慧园区方面,公司已入围华为智慧园区总集成伙伴,成功承接并实施完成华为智慧园区灯塔项目,助力打造郑州龙子湖智慧岛全国首个基于5G+AI的智慧园区示范标杆。 拓维信息董秘龙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鲲鹏计算产业领域打造国内领先的“软+硬”战略协同模式,以切入鲲鹏服务器生产和销售为重要抓手,积极打造国产化领域的行业应用,同时公司将联合华为积极布局鲲鹏生态,形成平台+生态+ISV+服务的模式抢占市场。
7月14日晚,A股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报披露工作拉开序幕。当晚,沪市公司南卫股份与深市公司拓维信息先后披露半年报。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对防护用品需求的提升,主营医用卫生材料的南卫股份“中考”成绩单颇为亮丽。而拓维信息上半年的业绩亦有小幅上涨。 南卫股份:业绩劲增260.57% 南卫股份2020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9亿元,同比增226.62%;实现净利润8321.6万元,同比增长260.57%;不分配不转增。截至6月底,公司股东总数1.543万户,较3月底的2万户大幅减少。 资料显示,南卫股份主要从事透皮产品、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急救包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生产的防护用品主要为口罩。同时,公司还是云南白药的长期合作伙伴。 对于上半年业绩大幅增长,南卫股份表示,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对于防疫类防护用品的需求,加大对产品结构的调整、营销模式的转变,扩充了口罩生产线,保证了防疫类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在支持国家防疫抗疫工作的同时,也对公司销售带来积极影响。 在股东榜方面,半年报显示,二季度有多名自然人股东新进前十大股东。其中,林小芳以311.9万股位列公司第七大股东,余黛吉和刘金顺分别以160.4万股和119.5万股的持股数位列第八、第十大股东。 相比一季度,二季度末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榜末席的仓位“门槛”也大幅提高。 具体来看,一季度位居该榜单末席的自然人股东朱新良持股数仅为21万股,若考虑10转3的利润分配方案,其二季度持股数将增至27.3万股;但二季度末,同样位于该榜单末席的自然人股东潘春希持股数为98.98万股。由此可以推测,二季度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的持股总数出现了大幅增加。 拓维信息:与华为合作是亮点 相较于南卫股份的大幅增长,拓维信息上半年业绩则呈平稳上涨态势。 拓维信息14日晚披露的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03亿元,同比增长10.58%;实现净利润3606.78万元,同比增长23.46%。截至6月底,公司股东总数11.42万户,较3月底的11.51万户变化不大。 记者注意到,上半年公司的经营工作主要围绕与华为的合作展开。半年报显示,公司依托华为云及鲲鹏生态,在智慧教育、智慧交通、工业互联网、5G智慧园区等领域与华为共同为客户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和行业一体机,围绕鲲鹏计算产业领域打造国内领先的“软+硬”战略协同模式,与华为携手共建鲲鹏产业生态。 据悉,湘江鲲鹏计算机产业生产线项目一期用时120天实现厂房建设并交付,目前湘江鲲鹏研发制造的服务器和PC机产品已在报告期内成功下线,生产和销售工作正有序开展。 同时,拓维信息在全国其他区域鲲鹏生态的布局已经有序开展。公司7月2日与甘肃兰州市政府、华为就鲲鹏生态在兰州的发展达成了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并展开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在智慧教育方面,公司在线学习中心联合华为云Welink为广东、湖南等十几个省市提供线上教学服务。截至今年6月底,其空中课堂独立访客(UV)超过4754万,预览次数(PV) 达到4.68亿次,注册用户数达680万人。 此外,在鲲鹏服务器的销售方面,拓维信息子公司海云天科技中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鲲鹏服务器采购项目。贵州省2020年高考网上评卷采用鲲鹏服务器,这也是鲲鹏服务器在全国高考中的首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