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转型一直是热门话题。几乎所有中小银行,都在时代大潮中亲历着转型,或主动为之,或被裹挟前行。从结果上看,有的银行颇见成效,多数银行历经辛苦,方向曲折,所得唯有疲累。 更大的挑战是,行业正加速分化,转型机遇窗口快速收窄,留给中小银行的转型时间已经不多了。 向标杆学习 我们习惯向标杆学习。中小银行的标杆,资本市场给出的答案是宁波银行。在A股37家上市银行中,宁波银行的市净率、市盈率均是数一数二的水平。 从业绩表现看,宁波银行的特点是“高增长、低不良”,且具有相当高的稳定性。从2019年向前追溯,无论是3年、5年还是10年,宁波银行净利润复合增速均能保持在20%左右,似乎不受周期影响;不良率水平连续十年低于1%,且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高于500%,远优于行业水平。 优秀的业绩是怎么来的?长期明确而坚定的战略。 业绩表现取决于资源配置。从资金投向上看,2019年,宁波银行生息资产中贷款占比仅为42%,显著低于行业水平,如招行为72%,建行为78%。贷款的收益率较高,由于贷款占比低,宁波银行净息差仅为1.84%,落后于城商行平均水平2.11%。 问题来了,宁波银行为何不大幅提升贷款占比呢?并非缺乏增量贷款空间,我认为可理解为对“大银行做不了、小银行做不好”战略的坚守。 举例来说,一般银行视个人住房贷款为零售贷款压舱石,近年来,宁波银行却持续压降个人住房贷款规模,同步发力个人消费贷款,结构显著优化。2019年末,零售贷款结构中,消费贷占比高达79%,房贷占比已不足1%。 个人住房贷款是传统的银行零售贷款项目,以房产为抵押,风险较低,容易上量,但同质化严重,收益也低。相比之下,个人消费贷款属于信用贷款,风险较高,进入门槛也高,一旦攻破,护城河效应显著。对宁波银行而言,放弃住房贷款是一种战略选择,短期有阵痛,长期能形成差异化竞争力,显著提高零售贷款收益率水平。2019年,宁波银行零售贷款平均利率高达7.74%,在上市城商行中领先第二名1个百分点。 对公贷款领域,宁波银行聚焦中小微企业,组建280个小微服务团队,总计2183人(2019年末数据),下沉到强乡重镇,力争把小微企业营销和风控做到实处。重人力投入叠加高激励政策,导致成本收入比稳定在35%左右,明显高于同业水平。这也是一种战略选择,对于缺乏B端场景生态的银行,在小微金融领域构建护城河,人员密集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战略。 低于同业的净息差、高于同业的成本收入比,通常会拉低净资产收益率(ROE)水平,但宁波银行通过优秀的风控能力将不良率保持在低位,大幅降低风控成本,从而维持住了较高的ROE。 从结果上看,宁波银行展现给资本市场的特征就是:高增长、低不良、相对较高的ROE,虽不完美(也不可能完美),已足以让市场追捧。 两个误区 宁波银行的标杆意义不在于其战略本身——每家中小银行都应因地制宜、追求各自的差异化,真正的启示在于对战略的长期坚守,以及坚守背后对应的取舍。 银行的业务就这么几种、战略选择也只有几种,深挖一口井,持续积累优势,构筑护城河、形成差异化就是大概率事件。很多中小银行之所以陷入同质化,本质上是被短期主义绑架,缺乏战略定力,什么热做什么、什么急干什么,没能坚持做长期重要的事情。 这两年,优秀的银行在战略坚守中步步推进,更多的银行则在同质化热潮中陷入转型误区。 第一种是纸面转型。所谓纸面转型,是指转型停留在文件制度、组织架构层面,业务运营层面不见成果。究其原因,多是战略层面重视不够,资源配置不触及根本,核心资源依旧集中在传统模式上,只是在组织架构上新设团队,影响力仅限于部门内,既不能在业务层面提供增量动力,也没能力带动全盘变革,最后只好照搬业内一些新产品自娱自乐,做成了面子工程。 一般来讲,这类银行的特点是日子难过但能过得去,缺乏紧迫感,感知不到变革的紧迫性,变革就成了一种作秀手段。其实,这类银行是最危险的,日子一点点变差,每年似乎都能凑活过去,等真正警醒时,往往已错过时机。 第二种是指标转型。把转型简化成几个指标,然后错把指标当结果,想方设法完成了指标,却发现转型还留在原地。究其原因,当无法突破机制文化时,指标转型最为简单、最易推进,于是成了银行转型的“最大公约数”。 指标转型专注于表面,看似捷径,却有损银行的长期竞争力。最典型的就是一些小银行对助贷业务的依赖,把零售占比当成了零售转型、科技转型的全部。风口期的两年,在助贷推动下,的确享受到零售指标节节攀升的欣喜,风口之后,监管收紧,才发现自己根本不会飞。 指标转型把目光放在了外部,忽视了内在的变革。零售转型和科技转型,本质上是银行经营逻辑的转型,需要从内而外层层递进,核心再造、数据中台、流程变革、激励优化、产品创新、零售凸显,零售指标改善只是自然的结果,不能成为目标本身。 最大的困难 对战略的长期坚守,说着容易做起来难。 在一次饭局中,某城商行董事长曾感叹,宁波银行无法复制,它背后的机制谁也学不了。粗略来说,就是股权分散、高管持股、员工激励: 股权结构中,国资、民资、外资均衡分布,互为制衡,确保银行发展能着眼于股东价值创造; 高管层持股(据财报披露,2020年6月末,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合计持股481.32万股,以20210129日收盘价38.48元计算,市值1.85亿元),缓解委托代理难题,核心高管稳定,履职多在10年以上,能保持战略的连续性; 员工薪资与业绩挂钩,市场化考核,打破大锅饭,能上能下,持续释放人才活力。 反观很多中小银行,治理结构单一,激励机制落后,组织困于“官僚主义”,形式重于实质,有业绩不如有关系,组织活力低下,短期主义盛行。这样的银行,无论转型口号喊得多么响亮,都不可能做出什么成绩来。 从根本上看,文化机制才是中小银行转型最大的障碍。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小银行的转型改革已步入深水区,若不能在治理结构、激励机制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的突破,业务层面也难见大的进展。 这两年,银行子公司层出不穷,理财子公司、金融科技子公司、法人直销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相继破土而出。某种意义上,子公司的最大价值就在于新机制、新文化,从零开始,在一张空白的画布上绘制蓝图。但子公司毕竟只是子公司,母行自己仍需要做出更多的改变。 机制转型之所以难,根源在于没有意识到其紧迫性和必要性。 股权投资领域很看中企业的护城河,在巴菲特看来,任何企业都难免会遇到平庸甚至糟糕的管理层,只有具备深厚的护城河,企业才能经得住平庸管理层的折腾,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曾经,银行业也是有护城河的,银行牌照、物理网点、受管制的利差、深厚的企业客户关系等都堪称护城河,在护城河的保护下,平庸的文化、平庸的管理层也能有好的业绩。那个时代,银行不需要市场化激励,甚至内部大锅饭的银行都有好业绩。但近十年来,这些护城河渐渐丧失,导致优秀的机制文化、优秀的管理层价值凸显。 着意于转型的中小银行,必须认识到这种变化,从治理机制、文化流程、激励制度等方面着手做深刻的变革,要更加重视管理层的价值。如高瓴资本创始人张磊所说, “世界上只有一条护城河,就是企业家们不断创新,不断地疯狂地创造长期价值”。 走自己的路 综合内外部环境看,当前中小银行的唯一出路,在于差异化+本地化。差异化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本地化是合规发展的需要,除此之外,无论是零售转型还是科技转型,都是手段而非目的。 比如零售转型,虽已被鼓吹为银行转型的必经之路,但就现阶段而言,很多地区性银行还没到这一步。零售转型是经济发展从投资驱动到消费驱动的客观要求,全国层面消费驱动已是主流,全国性银行开展零售转型势在必行,但中小银行着眼于地方经济,各地发展阶段千差万别,只要本地产业发展空间还在,聚焦对公业务、小微业务就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价值投资者强调不追风口,不去人多的地方,银行经营也是如此,时间和资源这么宝贵,怎么能被风口裹挟,专注做自己的事、坚定走自己的路,才是脱颖而出的唯一出路。
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12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些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哪些部署?中国政府网(ID:zhengfu)为你梳理──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好政策接续和合理调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会议确定,1. 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2. 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强调,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会议指出,医疗器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企业、研制机构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任,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对严重违法单位及责任人采取吊销许可证、实行行业和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宏观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后,一些具体举措正逐步落地。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本次国常会的要点主要如下: 一是适当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二是对适当延长央行此前推出的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地方法人银行和符合条件的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适当延长对地方法人银行的资金支持。 三是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 四是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 延长多项小微金融支持政策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好政策接续和合理调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会议指出。 会议确定,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 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会议称。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港股01988)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明年外部环境还存在很大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特别对于小微企业等经济薄弱领域,还需加大支持力度。因此,适当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期限,有助于小微企业更好地渡过难关难关,强化稳健经营,这有助于进一步实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政策目标。同时,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有助于降低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提高中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并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延续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是贯彻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等要求。此外,明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对于稳增长有较为迫切的需求,而小微企业由于风险承受能力弱,是“稳增长”的短板。 “延续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将对新发展格局形成重要支撑。”郑后成称,小微企业是容纳就业的主力军,有利于促进就业,进而扩大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拉动“国内大循环”。与此同时,部分小微企业处于出口产业链上,通过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保住这部分小微企业,能够有效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加强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会议强调,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 此外,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今年4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时就提出,加快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不断健全执法机制,加快构建行政处置与司法打击并重并举、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此外,会议还指出,医疗器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企业、研制机构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任,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对严重违法单位及责任人采取吊销许可证、实行行业和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性再迎利好,12月22日,来自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确定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今年受疫情的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度普遍加大,为提高金融政策的“直达性”,6月1日,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具体的工作部署方面,会议确定,首先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 其次,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对于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延期政策,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货币政策在疫情之后的结构性和定向性的工具创新,已经成为全球央行应对经济冲击时的典范,针对性的政策有效地支持了经济复苏中的薄弱部门,进而很好地托底了经济企稳和持续复苏。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是工具创新中的重要一项。鉴于小微企业等群体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中持续存在的薄弱环节,因此针对该群体的定向货币政策有必要常态化和长期化。 陶金强调称,货币政策从疫情之间的宽松,到经济复苏过程中的逐步回归常态,转换过程十分平稳,也未出现急转急跌的情况,预计明年仍然不会出现类似情况。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有助于实现“不急转弯”、稳步常态化,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宏观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后,一些具体举措正逐步落地。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本次国常会的要点主要如下: 一是适当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二是对适当延长央行此前推出的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地方法人银行和符合条件的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适当延长对地方法人银行的资金支持。 三是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 四是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 延长多项小微金融支持政策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好政策接续和合理调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会议指出。 会议确定: 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 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会议称。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明年外部环境还存在很大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特别对于小微企业等经济薄弱领域,还需加大支持力度。因此,适当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期限,有助于小微企业更好地渡过难关难关,强化稳健经营,这有助于进一步实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政策目标。同时,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有助于降低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提高中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并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延续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是贯彻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等要求。此外,明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对于稳增长有较为迫切的需求,而小微企业由于风险承受能力弱,是“稳增长”的短板。 “延续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将对新发展格局形成重要支撑。”郑后成称,小微企业是容纳就业的主力军,有利于促进就业,进而扩大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拉动“国内大循环”。与此同时,部分小微企业处于出口产业链上,通过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保住这部分小微企业,能够有效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加强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会议强调,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 此外,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今年4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时就提出,加快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不断健全执法机制,加快构建行政处置与司法打击并重并举、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此外,会议还指出,医疗器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企业、研制机构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任,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对严重违法单位及责任人采取吊销许可证、实行行业和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好政策接续和合理调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会议确定,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会议强调,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会议指出,医疗器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企业、研制机构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任,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对严重违法单位及责任人采取吊销许可证、实行行业和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