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农业大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农产品进出口额占全国的近1/4,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村合作社等数量非常多。但农业项目因占用资金巨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等特点,金融机构较难介入。但农业要发展,总会有探索者出现。近期,记者在山东调研时发现,农业银行山东分行因地制宜,正在破解农业大省的这些难题。 农业企业项目贷款破题 山东润惠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润惠农业”)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资金3亿元,由潍坊龙文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控股,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农作物的种植和销售,以及农业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 成立之后的润惠农业拟针对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多种类高标准大棚及生物肥料厂。该项目目标是,润惠农业将大棚设施等出售给入驻园区的农业企业及专业合作社,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大棚销售收入和园区管理费、贴牌费等。 上述产业园一旦建成,将以高新技术带动常规农业技术升级,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不过,产业园在落地过程中存在太多的困难。 首先是产业园运营模式。因为农业项目投资大,资金回收期长,信贷资金投入具有一定的风险,再加上产业园区域面积较大,项目分散,根据当时的信贷制度,没有现成的典型案例可供参考。不少银行对产业园各个项目调查后,发现项目主体润惠农业若仅靠租金收入,则无法覆盖贷款本息。 另外,抵押模式不可行。该项目融资最终主体为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滨城公司名下房地产大部分为党政机关、公立学校名下的房地产,没有抵押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此前开展业务时,已经将公司多项资产办理过抵押担保,办理本项目时已经找不到可抵押的房地产。不少银行纷纷打起了退堂鼓,不敢授信。 农业银行潍坊分行相关负责人称,银行为此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对即将入住园区的12个企业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发现,园区内12个入驻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发展前景较好。经过详细的调查论证,参考农行已有产品,提出了新模式,即由入驻企业与建设主体签协议,由润惠农业贷款并承担贷款本息,各入驻企业分期付款并付一定的利息,款项全部付清后,大棚所有权归企业所有。建设主体及入住企业均对此模式表示赞同,按此模式,入驻企业每年所付款项能覆盖贷款本息。 对于担保方式,上述银行负责人表示,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由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追加润惠农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方案获得借款方及上级行认可,解决了贷款的担保问题,最终向润惠农业放款将近3亿元。目前,上述产业园运转良好,润惠农业每年有充足现金流还款。 齐心助力合作社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发展合作社一般规模较小、抵押的有效资产不足,导致金融机构贷款比较谨慎,缺乏启动资金和运转资金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山东省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模式,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走出了一条乡村振兴的新路。 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西赵村全村131户,57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16人。前些年,村里产业结构单一,村集体多年无收入。2019年4月,赵纯贞担任村临时负责人后,寻找致富新路子,成立了商河县益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也是村里的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 合作社成立后,“资金哪里来”成为赵纯贞面临的最大难题。农行商河县支行了解情况后,主动对接,加班加点整理资料,为村里发放了“强村贷”。 为合作社放款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农行山东省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称,在前期调研过程中,发现合作社以村为单位成立,经营规模较小,不符合农民合作社贷款行业规模、信用评分准入条件。 针对上述难点,银行将产品设计为“组织部门推荐+农担担保+农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声誉转化为可评定的信用等级和申请贷款的依据,由组织部门推荐4星级以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并由山东省农业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解决了合作社担保难的问题。“强村贷”成为全国首个专项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贷款产品。 “截至今年11月末,发放‘强村贷’3.62亿元,支持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545家,并且贷款按照LPR利率发放,农担担保费减半收取,合作社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不到2%。”农业银行山东分行人士称。 “目前,合作社经营逐步向好。村党委有针对性地对贫困人口进行帮扶,经过筛选,对贫困户进行特别帮扶,并通过在合作社和村委设立公益岗及其他土地入股、物资捐赠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经过半年多的帮扶,收到明显成效。预计2020年村民收入能达到1.5万元,村集体收入达到20万元。”赵纯贞说。
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会议确定,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3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经过延期,此项政策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6月,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增强货币政策精准性、直达性,对金融机构行为进行激励,确保直接惠及中小微企业。 在前期延期的基础上,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为何再度延期?国常会指出,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稳步回暖,主要经济指标显著回升,但经济恢复的态势还不十分稳固,内外部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部门特别是小微企业仍将面临较大困难。国常会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小微企业信心。 “国常会决定延续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地体现了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适当延长政策期限有助于小微企业提升抗风险能力,助力实现“六稳”“六保”。 此外,有专家表示,这也有利于避免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退出的负面影响,继续支持部分恢复情况较差的行业,这与相关部门落实政策“不急转弯”的要求相一致。 按照此前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于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地方法人银行实际发放信用贷款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期限1年。根据此次国常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温彬表示,目前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占比只有8%左右。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大,银行发放贷款时,一般要求抵押担保,负债成本相对偏高的地方法人银行更是如此。上述支持政策则将显著改善这一现状,有利于提升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积极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实践证明,近半年时间里,这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快落地,有力引导了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9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对189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本金和91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息实施延期,共涉及4.7万亿元到期贷款本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合计提供激励资金47亿元,惠及50万家小微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在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和让利实体经济力度的背景下,银行业利润下降,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对此监管已有充分预估,并频频提示风险,要求银行机构做好应对准备。 在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期的情况下,如何看待后续银行面临的不良贷款压力?对此,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此次延续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强调在市场化基础上做到应延尽延。对于暂时遇到经营困难、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延续政策给予了企业更大的恢复空间。但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企业而言,该暴露的风险还是要暴露。”他表示,随着实体经济向金融领域传导的滞后效应逐渐显现,银行在未来一段时间面临信用风险上升的压力,但这种压力在银行体系可接受可承受的范围内,不会影响银行业稳健运行。从长远来看,随着上述政策落实,部分企业经营可能好转,银行面临的中长期风险或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当前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流动性总体保持平稳。前三季度,银行业新提取拨备1.5万亿元,同比多提取2068亿元;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1.7万亿元,同比多处置3414亿元。三季度末,拨备覆盖率177%,商业银行资本净额23.8万亿元,资本充足率14.4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好政策接续和合理调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会议确定,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尽管我国经济稳步回暖,但经济恢复态势还不稳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仍面临较大困难。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十分及时和必要。这是宏观政策“不急转弯”的具体体现,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小微企业信心。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也指出,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体现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有助于小微企业更好地渡过难关,实现稳定持续稳健的经营,也有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目标的实现。此外,对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延期有助于降低中小银行资金成本,提高中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在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并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从而更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总体来看,上述政策的延期有助于金融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对于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董希淼认为,一些非法集资活动打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新型金融概念炒作,增加了欺骗性和隐蔽性,加大了非法集资的防控打击难度。针对非法集资,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安排及监管职责划分,存在一定监管空白。金融供给的结构性失衡,使一些人不能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这也为非法集资提供了一定空间。 “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助于厘清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更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更好地保护公众合法权益。”董希淼说。(班娟娟)
摘要 ■“商行+投行”战略是银行在客户融资需求多样化背景下的产物 在狭义的商投联动下,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内部存贷汇业务与资本市场业务之间相互合作产生“商行+投行”联动。而更广义的商投联动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自身内部协调,还包括银行与外界券商、基金等机构的合作。 ■“商行+投行”可分为投贷联动、大资本市场和传统投行业务三类 投贷联动主要针对具有新兴产业高成长性、抵押资产相对有限等特征的未上市初创及成长期企业,具体业务包括以财务顾问为核心的“跟投”“跟贷”、认股权贷款;大资本市场业务的典型代表是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结构化定向增发投资业务等;传统投行业务包括债券承销、并购重组等服务,满足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商行+投行”战略主要以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和结构化融资为主。 ■实践证明“商行+投行”战略有利于提高银行盈利能力与竞争力 从国外案例看,硅谷银行扎根科技中心,与全美创业风投圈关系紧密,为大量优质企业、PE/VC提供贷款、直接投资、资金托管等服务。“商行+投行”战略下硅谷银行获得了长期超额收益,2001-2019硅谷银行平均ROA、ROE分别为1.18%和11.98%,高出行业0.18和2.3个百分点。 从国内案例看,招商银行通过与PE/VC结合的投贷联动,为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提供债权和股权等综合性融资服务,非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占比分别为37.4%和28.6%。高“手续费净收入/平均资产”成为推动招商银行盈利能力常年位居行业前列的重要因素,截至2020年三季度,招商银行年化ROE高达15.7%,位居上市银行第一。 ■投资建议(略) ■风险提示 银行过度、过快进行“商行+投行”转型及创新,致使金融风险加剧;宏观经济大幅下行,银行资产质量恶化;市场下跌、金融监管趋严、市场竞争加剧等,对银行估值修复带来不确定性。 目录 一、走近“商行+投行” 二、“商行+投行”的主要业务模式 2.1模式一:投贷联动 2.2 模式二:大资本市场业务 2.3 模式三:传统投行业务 2.4 我国银行开展“商行+投行”的基本情况 三、硅谷银行——“商行+投行”的典范 3.1硅谷银行简介 3.2硅谷银行业务模式 3.3 硅谷银行财务分析:“商行+投行”下资金良性循环 四、招商银行——向“轻型银行”转型 4.1招商银行“商行+投行”主要业务模式 4.2 招商银行财务分析:非息收入为盈利做出突出贡献 五、投资建议(略) 六、风险提示 报告正文 01 走近“商行+投行” “商行+投行”又称商投联动,其本质是商业银行突破传统存贷汇业务,进行综合化转型,这是经济转型升级到一定阶段后银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面临产业结构升级、“金融脱媒”、客户融资需求多样化等多重挑战。 (1)我国经济增速换挡,产业向互联网、新能源、高端装备为主的成长型产业升级转型。伴随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抬升,当前我国传统低端制造业竞争力下降,出现产业链转移、过剩产能出清现象。而以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重知识技术、轻固定资产模式的高科技产业、高端制造业正在快速兴起,需要更加多元的金融服务,尤其是投行服务。 (2)“金融脱媒”程度加深,金融市场开放、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快速崛起冲击银行的传统存贷汇业务空间,同时利率市场化改革叠加金融开放,银行机构间同质化服务竞争激烈,传统盈利空间遭受严重挤压。 (3)直接融资占比提升,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要求银行向综合经营发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银行向综合化经营的内在意愿与外在压力正不断增强。 在此背景下,我国不少商业银行提出向“商行+投行”转型的策略。例如,兴业银行在2016-2020 年五年规划中提出建设“结算型、投资型、交易型”三型银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并举的经营战略。工商银行提出“大投行”战略,深入推进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良性互促、境内与境外有机联动、银行与非银行业务融合发展。平安银行提出要在推进零售战略转型的情况下,走“商行+投行+投资”道路,大力发展综合金融。中信银行提出“建设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的发展愿景,明确强化商行与投行联动、表内与表外联动的发展思路。招商银行在“轻型银行”发展战略引领下,持续推进“投商行一体化”策略,围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两大场景运用的先进经验得到了同行业的广泛关注。 但什么是“商行+投行”?从定义来看,“商行”是指银行从事的传统存贷汇业务,主要是赚取息差收入,同时银行需要承担资金的信用风险并且形成资本占用。“投行”则包括投资银行、资金交易、资产管理、资产托管等在内的大金融市场业务,重点是银行以资金服务商的身份来满足客户的直接或间接融资需求,主要赚取手续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收入,实现较少的资本占用甚至不消耗资本、不承担信用风险。从本质来看,“商行+投行”战略是银行综合性经营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银行在客户融资需求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的自然产物。 在狭义的商投联动下,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内部存贷汇业务与资本市场业务之间相互合作产生“商行+投行”联动。而更广义的商投联动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自身内部协调,还包括银行与外界券商、基金等机构的合作。商行业务与投行业务的协同配合,可使银行全面提升对顾客的服务水平,逐渐成为金融服务行业的优质供应商,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提升高价值客户比重,并获得更多综合收益、分散财务风险、降低资本消耗。 国际上银行业实现“商行+投行”的组织形式主要分为三类:分别以美、英、德为代表的金融控股集团、银行控股公司和全能银行模式。具体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纯粹性、管理型控股公司模式,母公司不经营具体金融业务,只从事对附属机构的股权运作和股权管理等,附属子公司经营包括商业银行、保险承销、投资银行等在内的金融业务。银行控股公司模式是母公司为经营性的控股公司,可以从事具体的银行业务,其他领域的非银金融业务则由其所控股的子公司进行。全能银行模式则允许商业银行直接从事所有金融服务业务,即“一个法人、多块牌照、多种业务”。 从国际经验来看,“商行+投行”的综合性经营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银行盈利来源、扩大市场份额、并提升一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以美国为例,20世纪80-9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从分业走向混业,在此期间,银行非利息收入持续增长,非银金融服务业务相对重要性不断上升,推动商业银行ROE水平大幅提升。1991-2006年美国商业银行平均ROE、ROA水平分别达到14.3%、1.22%,高于历史平均水平(1950-1985年美国商业银行ROA平均水平为0.72%)。贡献商业银行ROE水平上升的重要因素在于非息收入,据美联储数据,截至2006年美国商业银行非息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比重达43.7%,较1986年提高16.1个百分点。此外,进一步分析非息收入的构成,可发现包含证券化和投资银行业务等非银金融服务的“其他”非息收入项,是推动美国商业银行非息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尤其在1999年后美国商业银行全面迎来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的综合性经营模式,非息收入迎来快速上升期。 02 “商行+投行”的主要业务模式 总体来看,“商行+投行”开展形式可主要分为投贷联动、大资本市场和传统投行业务三类。其中,投贷联动主要针对具有新兴产业高成长性、抵押资产相对有限等特征的未上市初创及成长期企业,具体业务包括以财务顾问为核心的“跟投”“跟贷”、认股权贷款;大资本市场业务的典型代表则为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结构化定向增发投资业务等;传统投行业务包括债券承销、并购重组等服务,满足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直接融资需求。 2.1 模式一:投贷联动 在以财务顾问为主要身份参与的“跟投”“跟贷”模式下,商业银行在收取服务费、托管费增厚非息收入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到优质客户融资过程中的沉淀存款和优质高效贷款。一方面,商业银行以“财务顾问”的身份,筛选优质信贷客户后,对其推荐品牌实力较强、专业水平较高或紧密合作的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机构,搭建平台以便双方沟通、协商,为PE/VC与优质客户牵线搭桥。在此过程中,银行不直接承担资产风险,但可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托管,而企业募得资金也有望在银行进行沉淀。另一方面,对于已有合作的PE/VC投资的优质企业客户,商业银行可提供特殊的信贷支持,即“跟贷”模式,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对合作PE机构投资的企业适当放宽信贷投放标准。 认股权贷款模式使得银行在助力企业上市的过程中,能通过合作机构代持的方式获取股权溢价,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与 PE/VC的重要合作模式。认股权贷款在我国又称选择权贷款,是指银行与PE/VC合作,将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业务相结合,为企业提供的结构化融资产品。一方面,银行与PE/VC进行合作,对具有高增长潜力、但抵押质押资产不足的企业进行放贷。另一方面,PE/VC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代理银行与企业签订认股权协议。认股权协议根据内容不同可分为期权、股权、收益权三种协议,协定中银行的贷款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转换成企业股权、期权,共享目标企业股权溢价。当被投资的企业通过上市或者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股权的价值增值时,代理PE/VC可以代表银行抛售或者转让所持有的认股权份额,并按照约定的协议把所获得的收益分配给银行,由此银行实现对股权溢价的分成。 2.2 模式二:大资本市场业务 商业银行可通过参与结构化定向增发,在获取固定收益的基础上得到一定浮动收益。在定向增发业务中,商业银行主要通过基金子公司、信托子公司等机构下的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上市企业的“定向增发”,投资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公开交易市场标准化金融工具。其中,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投资者风险偏好不同设置优先级与劣后级,理财资金投资优先级产品。此外,在股票市场表现不佳、上市企业定增难度加大的条件下,可将投资结构设计成固定收益+浮动收益。锁定期满后,若市场行情不佳,上市公司大股东以现金补足固定收益的差额部分;若市场行情向好,投资管理方可以择机抛售股票,获取二级市场投资收益。 股权直投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投资子公司绕道监管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实际是“明股实债”模式,银行与合作投资机构首先成立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再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其中,银行凭借出资成为股权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获得优先级份额,即承担较低的投资风险获得较低的固定收益,而第三方合作投资机构则成为普通合伙人拥有劣后级份额,即获得位于商业银行后的剩余收益分配。银行在此期间还可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提供项目推荐、基金募资、项目管理、资金托管等财务顾问服务。同时由于银行拥有内部评优系统,通过此系统银行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股权投资基金的优质客户提供包括贷款、财务咨询等在内的经营管理服务。 2.3 模式三:传统投行业务 以债券股票承销为代表的投行业务,有利于银行在授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赚取中收,同时减轻资本消耗压力。以债券承销为例,对银行而言,其对有贷客户的资产负债情况掌握已较为全面,为此类客户进行承销有助于发挥协同效用,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及披露成本。同时,传统授信支持也为银行拿下项目承销打下重要的基础。 并购重组服务不仅包括并购贷款,还涉及到并购前估值、并购中融资、并购后整合等全程顾问服务。具体来看,一是为有并购重组需求的上市公司提供并购融资服务,银行可利用企业持有的上市企业股权或其他股权设立股票收益权信托,并用表外理财资金池与其对接,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融资。而相关股票按照一定的折扣率质押给信托,到期由企业或第三方以约定的溢价回购该部分股权收益权。二是为拟上市公司提供“Pre-IPO基金+并购贷款”服务,主要是由银行、VC/PE等战略投资者组成并购财团,银行在这其中通过贷款、子公司股权直投提供融资服务。同时银行还可为拟上市公司以及Pre-IPO基金等提供投资顾问、融资顾问、托管顾问和并购重组顾问等中介服务收取服务费,提高中收。三是为国际化企业在境外融资上市提供“财务顾问+境外融资”服务,银行可利用自身境内外金融平台优势,由境内分行担任并购顾问,境外分行提供境外并购贷款,境外投行子公司对海外子公司进行培育并保荐上市等方式实现商投联动。 2.4 我国银行开展“商行+投行”的基本情况 当前我国银行开展“商行+投行”战略仍以银行内设控股子公司之间协同为主,同时银行往往将投行业务定位于辅助商行存贷汇传统业务发展的工具。在创新驱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近年来监管层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以多元化的渠道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国不少银行早已经通过子公司等方式获得多种金融牌照,成为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银行控股集团。截至2020年末,已有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内9家银行控制或投资了证券公司,13家银行机构出资参与设立或控股了基金管理公司,7 家银行机构出资设立保险公司,4 家银行机构投资信托公司。但在业务品种上,银行发展投行业务仍相对较少,主要包括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和结构化融资三个领域,但整体定位仍然在于辅助传统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发展。 整体来看,我们认为短期内“商行+投行”模式对银行利润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更多体现为间接影响。从体量来看,当前我国仍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市场,直接融资体量远小于银行。以2019年数据计算,证券行业的净利润为1231亿元,仅占全部商业银行的6%。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的角度来看,银行仍需探索实现高效业务协同的方式,商行与投行业务之间的考核分润、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冲突或影响最终的实际效果。 从长远来看,更广义的商投联动正在我国逐步发展。无论是近年来各银行不断推出的选择权贷款,还是银证合作创新的持续发展,商业银行正在逐步推进实现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行业务的整合、联动和协同,“以顾促融”全面获取商业银行的投行服务收益、实现综合化经营的时代正在到来。 03 硅谷银行——“商行+投行”的典范 3.1 硅谷银行简介 硅谷银行金融集团(SVB Financial Group)是一家典型的美式金融控股公司,也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最为成功的金融机构之一。硅谷银行于1983年成立于美国加州,并逐步由一家区域性银行发展壮大成覆盖存贷汇业务、估值服务、股权投资、财务顾问等综合性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截至2019年末硅谷银行金融集团的总资产约710亿美元,规模相对中等偏小。根据公司官网披露的数据,VC投资过的美国科技和生命科学公司中有大约50%是其客户。 从业务划分来看,硅谷银行金融集团将其业务划分为四大板块。其中,硅谷银行Commercial Bank(GCB)负责商业银行业务,SVB Private Bank负责私人银行业务,主要服务于PE/VC背后投资人和中小科创企业高管。SVB Leerink是硅谷银行金融集团在2019年新收购的业务,主要从事生命科学/医疗健康领域股权、可转债、并购、股票研究与销售交易等投资银行业务。SVB Capital为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旗下的风投基金,可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3.2 硅谷银行业务模式 一方面,硅谷银行金融集团大力发展认股权贷款业务、股权投资基金、传统投行等业务,开发信贷风险审批系统,处理企业融资收益与风险平衡的问题。在贷款业务方面,硅谷银行凭借其多年来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模式、资金需求、现金流结构、生态网络的深入系统化认识,将贷款的适用性、针对性和贷后管理的细致性发挥到极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贷款,在获取高于一般贷款利息收入的同时,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同时,硅谷银行还通过对企业发放认股权贷款来获得额外的投资收益来弥补业务的高风险,一般为企业总股本的1%~2%,由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持有,在企业公开上市或被购并时行使,通过认股权证来有效对冲不良贷款甚至坏账的损失。此外,对于非常看好的创业企业,硅谷银行金融集团会安排旗下SVB Capital进行小规模的股权投资,一般每家企业的投资金额为100~400万美元,以便在企业成功创业实现公开上市或被并购时获取较高的资本增值,对高风险进行补偿。 另一方面,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扎根科技中心,与全美创业和风投圈关系紧密,为大量优质PE/VC提供贷款、直接投资、资金托管等服务。贷款业务方面,硅谷银行以PE/VC背后的投资者中长期承诺付款为担保向PE/VC提供授信(此类贷款专有名称为capital call line of credit)。除此之外,硅谷银行还向风投基金提供开户和基金托管等金融服务,并通过兄弟公司SVB Capital直接投资优秀风投基金。截至2019年,SVB Capital已投资入股约500家风投基金公司,而反过来硅谷银行为其投资的风投基金的托管规模已超过45亿美元。与创投机构之间深度的合作与绑定,也使得硅谷银行与大量优质PE/VC形成战略联盟,银行可以根据合作中获得的企业信息,来基本判断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商业模式和发展前景是否得到认可,并进一步降低对企业融资的风险。 整体来看,根据企业“起步、成长、上市准备、成功上市”四个典型发展阶段的需求特点,硅谷银行金融集团与PE/VC建立深度合作,并将投行业务与商行业务灵活搭配,满足高成长性企业的全方位、各个时期的融资需求。 (1)在企业起步期,硅谷银行通过自身深耕科技企业贷款业务多年获取的历史数据,开发信贷风险评级模型,进行资产组合和风险定价,在传统商行业务中实行特殊便捷的小企业贷款流程,为企业设计保证、抵押、信用的组合融资方案,且可通过认股权贷款业务分享或有股权溢价。对特别看好的公司,通过SVB Capital进行股权投资。 (2)在企业成长期,硅谷银行的贷款品种和额度也将有所提升,可提供期限较长的项目贷款支持(通常为12-24个月),同时配合经营规模的成长贷款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如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在投行方面,硅谷银行通过担任企业私募引资顾问,协助企业引入PE/VC等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扩大融资的空间。 (3)企业上市冲刺期,硅谷银行在过去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夹层融资、并购贷款等多品种融资业务满足企业复杂的资金需求。同时,硅谷银行还为企业提供上市前重组、报表优化等财务顾问服务,调整企业资产和负债结构,提升利润水平,并通过SVB Leerink覆盖企业上市承揽承销、提供上市服务等顾问咨询业务。 (4)企业上市成功期,针对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资金需求,硅谷银行提供循环贷款、银团贷款等商行服务。在投行业务方面,硅谷银行提供二级市场再融资顾问、股权市值管理等服务,解决上市公司股东参与配股、增发、增持等资本项下或并购、投资等资金需求。 3.3 硅谷银行财务分析:“商行+投行”下资金良性循环 从贷款业务来看,硅谷银行目标客群主要集中在高成长企业和PE/VC等战略投资机构,贷款主要投向科技和生命科学/医疗健康贷款、PE/VC贷款、私人银行消费贷款三个方面。截至2019年,硅谷银行向PE/VC发放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54%,而科技类、消费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分别为30%和11%,其中消费贷款全都是向私人银行客户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住房、购买限制性股票,同时硅谷银行发放的消费贷款中,87%都有房地产作为抵押,信用风险得到一定覆盖。 从营收来看,硅谷银行贷款收益率相对同业较高,同时非息收入是硅谷银行重要的盈利来源,其中认股权证相关收益是推动硅谷银行进一步取得超额收益率的重要因素。2019年硅谷银行非息收入占银行总营收的比重为36.8%,其中认股权证相关收入、投行业务占非息收入比重分别为11.3%和16%。由于硅谷银行专注服务于高成长企业及PE/VC,其发放贷款收益率因风险溢价高而显著高于同业。此外,认股权证相关非息收入还能进一步为硅谷银行带来额外收益。 从存款来看,硅谷银行专注PE/VC与高成长性公司,实现资金良性循环,带来大量低成本存款。尽管近年来硅谷银行无息存款占比有所下降,但截至2019年末硅谷银行存款中仍有66%是无息存款,而全美商业银行中这一比例仅为16.5%。 硅谷银行特殊的客群和一以贯之实行“商行+投行”战略,使得其实现了资金的良性循环,以较低成本获取了相对高收益,自2001年以来硅谷银行ROE、ROA平均水平始终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04 招商银行——向“轻型银行”转型 招商银行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股份制银行之一,秉承“因您而变”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在业务和理念创新上取得令人瞩目的效果。在向“轻型银行”转型的背景下,招商银行通过业务的聚焦、客户的聚焦,致力于构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专业化体系,积极开拓资本市场创新业务,加速投行化转型,打造一流的商业银行投行业务板块,先进经验得到了同行业的广泛关注。 4.1 招商银行“商行+投行”主要业务模式 一是通过与PE/VC结合的投贷联动,为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提供债权和股权等综合性融资服务。早在2010年6月,招商银行已推出“千鹰展翼”计划,通过与PE、VC等机构合作,为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提供债权和股权等综合性融资服务。具体来看,针对一家初创公司,招商银行信贷方案由分行小企业条线发起申请,由总行小企业金融部门的专业团队负责投资决策,在提供选择权贷款的同时,还可负责PE等风险投资机构推荐,同时投行部负责提供融资顾问、财务顾问的角色,私人银行部为企业提供财富管理方面的服务等,获得利息收入、托管费、财务顾问费等多种业务收入。截至2019年末,招商银行“千鹰展翼”入库客户已达2.6万户,客户授信总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2547亿元和419亿元。此外,为更好满足企业多层次融资和发展需求,招商银行还和各类基金合作设计投贷联动系列产品,包括投联贷、科创贷、三板贷、高新贷等,并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资企业。 二是通过旗下投资子公司进行股权直投,并与银行各部门进行业务联动。招商银行提供的投贷联动不仅是为企业提供匹配其发展周期的信贷融资方案、覆盖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顾问服务等,还包括小额股权直投业务。具体来看,招商银行基于其与企业间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充分了解,由招商银行旗下机构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境外子公司招银国际,对企业提供股权资金支持,并提供全流程资本市场综合金融服务。以2015年招商银行与光伏亿家SLARZOOM的战略合作为例,SOLARZOOM作为光伏电商和分布式电站的融资交易平台,是分布式光伏市场中承载小微贷款的国内重要载体。在SOLARZOOM平台上申请融资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通过SOLARZOOM的资质审核之后,可获得招商银行五年期的无抵押贷款(单个项目的贷款额度为50万~3000万)。同时招商银行旗下全资子公司招银国际持有SLARZOOM一定比例股权,通过这种更加稳固的股权关系加强双方的合作意愿与强度,此外SOLARZOOM亦可通过上述股权质押向招商银行获得额外贷款。 三是持续推进传统投行债券承销业务,深化业务全流程改造,为客户提供多方位融资服务。持续多年在“投贷联动”“投商行一体化”方向上的发展创新,为招商银行债券承销打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据WIND统计,2020年招商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债券金额为5205亿元,同比增长44.6%,排名银行类主承销商第一。 4.2 招商银行财务分析:非息收入为盈利做出突出贡献 招行的ROE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三季度,招商银行年化ROE高达15.7%,位居上市银行第一。拉长周期来看,招商银行盈利能力始终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1-2019年招商银行年均ROA、ROE分别为1.29%和19.44%,分别高于上市银行平均水平0.17和2.54个百分点。 从杜邦分析来看,高“利息收入/平均资产”、低“利息支出/平均资产”、高“手续费净收入/平均资产”是推动招商银行盈利能力位居行业前列的重要因素。从2020年前三季度来看,招商银行“手续费净收入/平均资产”是推动其ROE的最主要因素。进一步将36家A股上市银行杜邦分解数据转换为排名来看,招商银行“手续费净收入/平均资产”位居全部上市银行第1名,反映了招商银行在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净息差逐步收窄的背景下,“轻型银行”转型取得一定成效,收入结构更加平衡。 当前招商银行非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占比分别为37.4%和28.6%,均位于上市股份行前列。目前招商银行手续费收入仍以托管、代理和银行卡手续费为主,其中托管业务收入主要受到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推动。但值得注意的是,招商银行在收入端财富管理类中收的增长,不仅与招商银行在零售业务持续发力密不可分,也从侧面反映了招商银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体系充分发挥效用:客户财富管理需求能得到满足,表外理财充实优质可投资资产,同时可为投行项目寻找到匹配的资金方,促进了资金在零售业务与投行业务之间的良性循环。 05 投资建议(略) “商行+投行”战略的推出是银行在客户融资需求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的自然产物,商投联动将有助于银行实现客户资源、资金成本、销售覆盖等方面的协同发展,以资金中介的身份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并跟进高风险高收益的融资业务。 06 风险提示 银行过度、过快进行“商行+投行”转型及创新,致使金融风险加剧;宏观经济大幅下行,银行资产质量恶化;市场下跌、金融监管趋严、市场竞争加剧等,对银行估值修复带来不确定性。
最近,深圳住建局连发3条公告,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首次发布深圳3595个住宅小区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目的就是引导银行,以后全都根据指导价进行贷款。也就是说,不管你成交价怎么样,贷款是固定的。 那么这个指导价跟成交价什么关系呢?很显然指导价要低的多,甚至只有一半到三分之二,比如有的网红盘,二手房的价格已经到了18万一平米,但是给出的指导价只有13万,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几乎指导价都要少很大一块。那么这个指导价是怎么来的呢,就是根据楼盘当年的销售备案价,然后每年给一个5%的涨幅推算,好比一个楼盘是2015年,当年卖的5万一平米,现在5年了,每年涨5%,现在人家就默认为6万4,不管你真实价格到底多少。也就是说,这次就相当于一次大规模的二手房限价,之前新房限价让他跟二手房形成了明显的价差,于是很多人疯狂在里面套利,现在深圳的做法是,我连二手房也限制,从而消除这个价差。打击这种套利投资。 深圳住建局还约谈了各大中介,让他们不得发布高于成交价的楼盘报价,现在深圳二手房市场可谓是一片混乱,很多房源失去了价格。估计正在调整,中介也正在与业主协商。 有人问这种行政管控有效吗?还有人调侃说,深圳的指导价卖二手房,这就跟1499的指导价卖茅台一个样。最后也肯定是没卵用的。其实这还真不一样,茅台是不涉及贷款的,所以你很难限制住,但是二手房是涉及贷款的。所以这就有了抓手,下一步各家银行肯定会跟进政策的要求,按照指导价发放贷款。那么这样就相当于一次金融政策上的急刹车,将大幅度的降杠杆。 规避指导价的方式,只能是阴阳合同,正式提交一份,私底下再签一份,补差价。比如1000万的房子,首付原来300-400万,贷款六七百万,但现在指导价才只能给到700万,房东还得按照1000万来卖,你贷款顶多批到四五百万,那么对于购房人来说,相当于首付要提高到500-600万,很多人可能一下就力不从心了。而深圳现在投资炒房的氛围很浓,老齐认识很多人,身上都有一个月大几万甚至是十几万的房贷,还有的培训机构,教大家如何炒房,让大家尽可能的多贷款,用贷款还贷款,比如明明贷款500万就够用了,但故意做高合同,贷款700万出来,把那多出的200万放在手上,用于每年还贷款,只要够还4-5年的就行了,之后把房子一卖就发大财了,他们还给这个方法起了个名字,叫做以贷养贷,在老齐看来这就叫不作不死。一旦4-5年后房价不涨,或者涨幅没超过房贷利息,那么你就死定了。现如今,深圳住建局的做法,就是要干这个事,主动扎破这些以贷养贷的投资人的财务泡沫,让你的二手房涨不起来,很多人估计就只能去跳楼了。 现在,还有人在心存侥幸,说银行不一定按照深圳住建局的指导价执行,这个就有点想多了,人家使出了吃奶的劲,公布了3595个小区的指导价,目的就是赚稿费吗?他肯定是早就跟银行打好招呼了,以后贷款就按照我说的价格来。而且这个指导价,也是未来收房产税的依据。所以你想想吧,按照这个指导价,要是每年交0.5-1%,你是否承受的起。 有人批评深圳的做法,不顾市场化脸面,是市场经济的倒车,老齐并不这么认为,现在炒房的现象早已经超出了市场化的范畴,那么就必须给予整治,否则伤害的永远是刚需,甚至是整个金融系统安全,市场化有时候也有失灵的时候,比如刚解放之后的上海,投机商人囤积居奇,造成物价飞涨,当时也必须用雷霆手段,全国调运物资打击投机,否则市场将一片混乱,所以必要的指导是非常有必要的。当房子已经不再是一种消费品,而变成投资品的时候,那么盖多少,其实都是不够用的。这时候金融上必须要给个态度,那就是降杠杆,甚至直接撤凳子。 那么这次深圳的调整,会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银行肯定会跟进降杠杆,炒房的会遭遇重大打击,有些炒房客的资金链可能会断流,法拍房数量将大幅上升。 其次,一开始房东会死扛,但半年以后,很多就会明显松动。甚至被迫降价。但成交量会大幅降低,有不少人因为贷款减少,而失去了购房能力。 第三,主要影响的是中低端的房子,会误伤初次改善需求,换房链条被中断,你卖了500万的房子,换不了800万的,那你自然也就不卖了。所以整个换房循环就不转了。 第四,对于高端豪宅楼盘,影响不大。有钱人买房全款居多,不涉及银行贷款的话,指导价完全可以通过阴阳合同绕开。所以未来楼市可能会有分化。豪宅这块政策应该也懒得管。但是刚需,改善价格会被死死的按住。 第五,看看疗效,如果疗效好,北上广甚至全国很可能推广。这次房住不炒绝不只是摆摆样子,我们已经看到了政策在不断加码,甚至后面肯定还有后手。所以还要在房子上进行投资的朋友,早点觉悟。未来即使前20的城市房价还能上涨,每年顶多涨5%,超过这个数字,就会遭遇一顿胖揍。早晚会因为用力过猛,而把它锤下来。 第六,指导价都出来了,房产税也就真心不远了。以后这个指导价肯定就是征税的依据。现在你拼尽老命抢回来的房子,未来都是一张一张的缴税单。
1 风向‘反转’ 春节之后,金融科技监管持续加码。 昨天下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作为对于去年下发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补充文件,通知正文虽然只有短短684个字,但已经足以令不少从业者彻夜难免——头上的紧箍咒又加码了。 通知里最具杀伤力的要求落在了几个量化标准上面,包括: 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 此外,地方银行的‘跨区经营’被‘一刀切’——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业务的,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 层层加码,几乎已经堵死了联合贷款的发展空间。而‘跨区经营’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另一种‘助贷’模式下的放贷规模。 联合贷款:商业银行与具有贷款资质的机构按约定比例出资共同发放的贷款。 助贷模式:助贷机构利用自身掌握的获客、风控及贷后管理优势,向资金方(包括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推荐借款人,经资金方风控终审后,完成发放贷款,并获取相关服务费的业务。 事实上,《暂行办法》的颁布之所以获得了市场极高的呼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剔除和弱化了‘量化限制’,没有‘一刀切’的表述。 比如,只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对贷款余额采用限额管理,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采用区间管理;对于合作机构,只强调适度分散,避免对单一机构过于依赖而产生风险;对于跨区经营则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应主要服务当地客户,审慎跨区经营。 彼时,市场认为,疫情刺激下联合贷款的需求增加,以及监管部门鼓励‘开正门’的意图使得互联网贷款有了发展的机会。尤其是对于缺乏网点优势和科技能力的中小银行而言,可能是一次实现数字化、赶上新浪潮的机会。 然而短短半年之后,风向就有了彻底的转变。 2 存贷‘双杀’ 新政之下,整个市场的‘缩水’已是必然。 国盛证券测算显示,截止到截止2020 年末,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净额整体规模为20.05 万亿元,假设全部与一家互联网巨头合作,按‘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的比例粗略估算,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规模预计不超过5万亿元。 考虑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的因素,其促成的联合贷整体规模预计不超过7.14万亿元。 这已经是在非常理想状态下测算出的市场规模‘天花板’,实际情况是,净资本规模较大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联合贷款业务方面的占比远不会达到如此高的占比,‘天花板’只低不高。 在这样的预期之下,联合贷款相关的各方都被套上了层层枷锁,我们一一来看。 一类是以网商和微众为代表的巨头系互联网银行,他们在流量、场景和技术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并以此拓展了许多合作方。也是由于这些优势的存在,他们在每笔贷款中出资比例较低,因而杠杆较高。 尽管监管给予了过度期,但控制增量、调整存量的压力不容小觑。前述对于出资比例的要求直接卡住了巨头们的‘咽喉’——规模扩张必须以补充资本金为前提,这与网络小贷的控杠杆监管趋势相吻合。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补充资本金能否获批,决定权依然掌握在监管部门手中。 一类是消费金融公司等,目前从头部几家公司披露过的数据,以及私下了解的情况来看,参与联合贷款的规模和占比有限,所以受到新规的影响也有限。 还有一类则是缺乏场景与流量,寄希望于依托这种模式拓展业务的中小银行们。 无论是跨区经营被禁,还是限额与机构集中度限制,都非常致命。在过去几年银行的数字化与线上化浪潮之中,中小银行由于在技术、网点、流量方面的不足,大多选择了搭上‘互联网’的顺风车,依托外部机构加速发展线上业务。 不久前,互联网存款‘新规’下发,已经切断了其负债端拓展的一条重要渠道——商业银行不仅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获取存款,甚至不能由其他平台提供营销、展示和宣传服务,互联网存款也被‘一刀切’。 如今,在资产端再次遭遇种种限制,对于那些苦寻出路的中小银行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典型如新兴的一批民营银行。截至目前,我国正式开业运营的民营银行数量,达到了19家。 除了有巨头加持的几家之外,其他的十几家银行既没有场景、流量和用户优势,甚至不像城商行、农商行一样有本地网点可以依托,遭遇互联网的‘存贷双杀’之后,无异于被斩断一双‘翅膀’。 3 分化加剧 客观来说,联合贷款+助贷模式的蓬勃,在推动互联网贷款、消费金融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催生了不少风险。‘大干快上’的背后难免会有乱象,何况是在银行业,面对高昂的利润说不动摇是很难的。 代价就是,近两年,这部分贷款的不良蹿升很快。这其中有疫情的因素,但更多可能还是过度借贷、风控不严的结果。所以,去年开始已经有很多银行主动压降这部分业务。监管出手,也有这重考量。 但眼下,这种全面严控的局面也是超出了很多从业者的意料之外。 毕竟,对于很多十八线的小银行来说,借助金融科技公司或互联网银行等外部力量,可能是它们拓展业务半径和提升自我能力的唯一途径。 对于银行来说,数字化早已不是意愿问题,更多是能力问题。如果缺少了外部力量的刺激和推动,一大批小银行也就更没有了创新的空间和可能。与此同时,资源和机会再次向头部银行聚集。就如这轮互联网贷款新规,间接利好国有大行、股份行等头部银行。 这也是让人深感无奈之处。银行业两极分化的趋势本就愈发显著,互联网、数字化,原本可以调配资源,让在地域、网点、规模上处于弱势的银行得以通过新的渠道和方式博得一些发展的空间。 没曾想,绕一圈又回到了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