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ST勤上(002638.SZ)今日股价跌停,收报1.72元,跌幅4.97%。 12月8日,*ST勤上披露《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07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在2020年07月29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同时部分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由于回复内容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公司已于2020年07月29日、2020年08月07日、2020年08月14日、2020年08月21日、2020年08月28日、2020年09月04日、2020年09月11日、2020年09月18日、2020年09月25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02日、2020年11月09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 *ST勤上表示,由于部分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计划延期至2020年12月14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有*ST勤上4556.00万股,占流通股比例4.652%,为第二大流通股股东。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保险”)于2006年12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53亿元人民币。华夏保险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0.00%。2018年,华夏保险总资产突破5000亿元,人员队伍超过50万人,总保费达2306亿元,晋级特大型险企。2020年8月位列《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第449位。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48位。
根据国家有关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深沪交易所2021年元旦休市的规定,本报2021年1月1日至3日休刊,1月4日恢复正常出报。 本报编辑部 2020年12月29日
12月25日晚间,游族网络(002174)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奇先生家属的通知,林奇先生因病救治无效于2020年12月25日逝世。 同时游族网络的微信公众号也发文《再见少年》: 你,看透不美好仍相信美好,见过不善良却依旧善良。 我们,会在一起,继续善良,继续相信美好,继续和一切不善良战斗。 全体族人2020年12月25日 其实,林奇的身体情况堪忧也是早有迹象,银柿财经记者在12月23日上海警方通报案件情况后就咨询过律师,什么样的警情会让警方通报,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俊锋就告诉记者,“社会关注度非常高,或者警情当事人已涉及生命危险的,一般警方会予以通报。”
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的前几天,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再次迎来变动。自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首次修订版《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发布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LPR的4倍,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该文件一发布就在金融业内引起了不小的波动。不少金融机构主动调整利率,有些法院的金融纠纷案件裁决就是按照15.4%的利率划定界限的。针对民间借贷甚至金融机构此前的借贷纠纷到底应不应该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划定的利率,不少人表示了疑惑。而最高法于2020年12月31日第二次修正并审议通过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正的部分涉及七条,包括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以及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期限规定等。细化4倍LPR适用时间最高法对民间借贷案件适用4倍LPR的范围进行重新规定。具体来看,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的第三十二条有了很大的变动,要求“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也就是说,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按照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24%计算;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参照起诉时4倍LPR的标准。未修正之前,该规定为“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于2020年8月20日修订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已经适用该规定,借贷市场利率按照4倍的LPR计算。此后,四个多月之间,多个地方法院受理的多起民间借贷已经按照4倍的LPR进行裁决。如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显示,借贷合同成立于2018年10月13日,因借款人本金及其余利息都未偿还被告上了法庭,法院于2020年10月10日受理,判决的结果是借款人自2019年10月13日起的利息按照4倍LPR 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结束;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显示,贷款利率仍然按照一审判定的4倍LPR计算,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4日,认为适用修改后的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称,修正后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4倍LPR的适用时间做了细化,借款的人的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另外,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中针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也发生了变更。情况之一调整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前该规定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借款人逾期后的利率按照LPR计算。随着民法典的发布及施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此前参考的《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的内容,部分已经变更为民法典内的相关条例。且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的第十条规定已经删除,即“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争议颇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下发后争议颇多。一是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原本的24%和36%将利率化为“两线三区”,利率降低的背后是贷款公司的利润少了,一些公司表示很难经营下去,但风险也相对能够控制;二是银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到底适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很多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实际上,在最高法准备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时,不少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建议不要大幅降低,认为这会直接影响到借贷公司的运营甚至中小微企业不能贷到款,毕竟多数借贷公司的利率一般都在36%以内。最高法最终将利率敲定为4倍的LPR,目前的LPR为3.85%,由于LPR是波动的,所以借贷利率可高可低。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给出的界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严格意义上来说,金融机构并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但部分金融机构的借贷纠纷案件确实是按照4倍LPR的标准裁决的。特别是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洪某向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应偿付的借款以及利息、逾期利息,应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这一结果在金融业引起了热议,金融机构慌了,且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有类似的案件发生。虽然之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平安银行温州分行贷款利率不受限于“一年期LPR的4倍”这一要求,支持按月息2%即年化24%计收案涉贷款利息,但也侧面说明了利率下行或是大趋势。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起步股份(SH603557)今日跌停,截至发稿报9.14元,跌幅10.04%。 昨日晚间,起步股份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对已授予的227.9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4.74亿股变更为4.72亿股。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发行的“起步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2月8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2402.38万股。综上,截止2020年12月8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4.96亿股。 起步股份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收到富浙健步发来的《起步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浙健步2020年1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7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截止2020年12月8日,下同)的0.56101%。本次权益变动后,富浙健步持有公司股份2479.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富浙健步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此外,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今日一篇题为《“快手一哥”辛巴被查:参股公司起步股份跌停重要股东也减持了》的报道指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称,此前关于该局对辛巴公司立案调查的消息并不准确,目前只是调查辛有志的直播以及带货直播中是否存在夸大行为。 9月16日晚间,起步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香港起步的通知,香港起步与辛选投资于9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香港起步同意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2359.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以9.1620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辛选投资,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16亿元;同时香港起步与张晓双于9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香港起步同意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2359.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以9.1620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张晓双,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2.16亿元。根据公告,辛选投资由辛有志持股95%,计梦瑶持股5%。该次协议转让后,香港起步持有公司1.9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0%;辛选投资和张晓双各持股5%。 上述公告发布后,起步股份股价大涨,于9月17日、18日、21日、22日、23日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 不过,自从11月中旬知名“打假人”王海质疑辛巴带货燕窝造假后,起步股份股价持续震荡下跌,11月19日与11月20日,起步股份连续两日遭遇跌停。据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报道,王海发文称,辛巴直播所售燕窝产品成本每百克(一碗),连带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块钱。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旗下的融通5号证券投资基金和宁聚量化稳盈优享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现身起步股份前十大流通股东。两只基金持股数量均为471.96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004%。 资料显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1年8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管理规模100亿以上。公司股东为葛鹏、谢叶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9.00%、49.00%、2%。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 何潇马先震)昨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药品GSP跟踪检查的通告(2020年第95号)显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65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药品GSP跟踪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予以公布。其中,上市企业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参林”,603233.SH)、高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叮当快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旗下公司名列其中。 本次检查结果显示,叮当智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遭到限期整改,该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为粤BA0200513,检查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 同时,茂名高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遭到限期整改,该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为粤BA6680310,检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 此外,中山市大参林连锁药业有限公司也遭到限期整改,该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为粤BA7600184,检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叮当智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0日,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该公司为江西叮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叮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则为叮当快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叮当快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珠海叮当四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1.89%。 叮当快药是一款基于O2O的医药健康类互联网产品,是协助药店提供便民服务的第三方信息展示平台,在各大应用市场上线。2014年,叮当快药在北京诞生,2015年2月6日正式上线。2015年,3月25日,叮当送药正式更名为叮当快药。2019年3月,医药新零售企业“叮当快药”宣布完成6亿元人民币的新一轮融资。该轮融资由招银国际资本、中金资本旗下中金智德平台管理的基金、国药中金、软银中国资本共同投资,华兴资本担任本次融资的独家财务顾问。 茂名高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8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该公司为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股东为高济医药(广东)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9.62%;高济医药(广东)有限公司则为高济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济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则为高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济医疗是高瓴资本旗下专注大健康领域战略性投资与运营的实业公司,创始团队来自于国内顶尖的医疗、医药和零售集团,在大健康领域具备深厚的投资和运营能力。结合高瓴资本在TMT、大消费产业的投资经验,梅奥和惠每医疗的健康管理知识库体系、IT大数据应用的技术储备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行业的运营能力,能够实现投资项目快速落地、业务平稳整合、运营效率改善和业绩持续提升,为股东、员工和客户创造长远价值。 中山市大参林连锁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3月05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该公司为大参林全资子公司。 大参林成立于1999年2月12日,注册资本6.56亿元,于2017年7月31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3233。该公司是一家集医药制造、零售、批发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2019年年底,大参林集团实现含税销售额123.5亿元。截止2020年第一季度,大参林员工数量超过28000人,门店4885家,遍布广东、广西、河南等国内十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