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企业在行动】 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指明了方向。围绕座谈会相关内容,记者6日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推动改革“补短板” 优先解决融资可得性 记者:为什么一些民营企业会遇到“融资的高山”? 易纲:“融资的高山”是多重矛盾和问题碰头叠加的综合反映。一方面,民营企业受外部因素和周期性因素叠加影响,在经营层面遭遇困难,会自然反映为融资能力的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顺周期行为,风险偏好下降,有的金融机构惜贷断贷,又会加剧企业的融资难度。 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世界性、长期性难题。我国金融服务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包容性”不足,存在体制、机制上的缺陷,需要长期努力以弥补“市场失灵”。对服务民营经济的短板,金融工作者应有清醒认识,必须要通过设计实施激励相容的机制安排,切实提高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推动改革“补短板”。 记者: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有没有先后顺序? 易纲:没有融资就谈不上贵。对很多民营企业而言,相比融资贵来说,解决融资难更为紧迫。如果过度地关注融资成本而忽略融资可得性,会破坏金融机构的风险定价的自主权,形成逆向刺激,导致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反而加剧融资难。只有在保证融资可得性的前提下,给金融机构适当的风险补偿,增强金融机构的内在激励,才能形成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 把融资难的问题解决了,再绷着“商业可持续”的弦,着力解决融资贵的问题。除人民银行和金融系统外,有关部门将在减税降费、强化融资担保、财政贴息、优化信用体系等方面,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切实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支箭”已离弦 直击融资主渠道 记者:人民银行在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易纲: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从宏观上营造了一个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环境,使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年内四次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共释放流动性约4万亿元,对冲部分中期借贷便利后,净释放流动性2.3万亿元。在金融政策方面,人民银行还联合多个部门发文,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截至9月末,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7.73万亿元,同比增长18.1%,前三季度新增9595亿元,增量相当于去年全年水平的1.6倍。截至8月末小微客户授信1570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8.5%。 记者:人民银行下一步有何计划? 易纲:目前,货币“池子”里的水很多,但需要让资金流到“缺水”的民营企业手里。为此,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从债券、信贷、股权三个融资主渠道,采取“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 第一支箭——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宏观审慎评估(MPA)中新增专项指标,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并通过货币信贷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成本适度的信贷资金。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3000亿元,是历年来额度增加最多的一年;自三季度起下调了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适当放宽了支小再贷款申请条件。如果将来额度用完,人民银行还可以应市场需求再增加额度。 第二支箭——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10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增信支持。 目前,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已经开始试点运作。前不久,浙江荣盛、红狮集团、宁波富邦等三家民营企业,通过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募集资金19亿元。三只债券认购倍数均超过2倍,远高于今年以来民企发行债券1.24倍的平均认购倍数。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扩大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试点,目前已有30家民企正抓紧准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 第三支箭——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今年以来,受股票市场持续下跌影响,部分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于股票质押比例较高,面临平仓风险,有必要对金融市场的非理性预期和行为进行引导。 为此,人民银行正在推动由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初始引导资金,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出现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支持。 关注政策效应叠加 执行避免“一刀切” 记者:央行在制定和执行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措施时,如何防止出现一些初衷是好的政策产生相反作用的情况? 易纲:前期一些政策制定考虑不周、缺乏协调、执行偏离,强监管政策效应叠加,导致了一定的信用紧缩,加大了民营企业融资困难。近期,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吸取相关经验教训,把握好结构性去杠杆和强监管、稳增长的平衡性。 今后,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人民银行将注重实地调研,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意见;对需稳妥实施的政策,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对利于长远的规范措施,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避免“一刀切”,便于企业适应调整。 同时,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统筹好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既要防止“运动式”收紧,也要防止“运动式”放松;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防止行政干预和道德风险;注重加强市场沟通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使市场主体形成稳定预期;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让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近期,金融委办公室正牵头开展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地督导检查,对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落实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中存在的堵点、梗阻和瓶颈问题,切实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吴雨)
图片来源:微摄近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以下简称“上海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全面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牵头上海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制订的首份政策文件,也是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金融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意见》对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相关政策举措进行认真梳理和具体细化,从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和产业链协同、积极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和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充分体现了上海金融系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恢复常态的政策合力。上海协调机制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在合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上海协调机制将继续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政策协同,推动《意见》加快落地见效,在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的同时,积极推进金融支持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切实维护上海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工具、抓落实”的工作方针,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抓实抓细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以下简称“三稳”)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同时注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就做好上海有关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 (一)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继续用好国家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着力做好“保存量、扩增量、降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到期的普惠项下存量贷款转换成再贷款支持的优惠贷款。落实好国家新增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挖掘新增贷款客户、提高首贷比率,扩大优惠贷款惠及面。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融资诉求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缓解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负担。积极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存量浮动利率企业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适当向实体经济让利,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行。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减轻企业疫情期间财务负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积极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要求。 (三)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进一步完善担保政策体系,继续加大融资担保力度,确保2020年全年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增加30亿元以上。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率,引导区财政出台担保费补贴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银担合作,创新“无还本续贷”融资担保产品;完善企业白名单制管理,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二、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和产业链协同 (四)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有序开复工。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发行和承销,为在建项目及时复工和新项目尽早开工合理提供配套融资和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疫情防控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投资项目有序开复工。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做好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的配套融资服务。 (五)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优化产业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核心企业降低对上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下游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优化供应链融资服务业务产品和办理流程。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对暂时受到疫情影响、信用良好的制造业企业,可适当降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加强对航运物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确保国际供应链物流通道畅通,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期货公司向企业提供场外期权等衍生品服务,为企业管理物料成本风险、稳定生产提供保障。 三、积极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和扩大有效投资 (六)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政策性银行设立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支持“三稳”领域中小微企业。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设立专项贷款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扩大贸易融资业务规模,积极应对疫情对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冲击。鼓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加大对春耕备耕、粮食储备和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强与政策性担保基金、商业银行协同联动,帮助外贸企业有效分险增信。 (七)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推动扩大在沪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上海地区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补充资本金。推动在沪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安居工程债务融资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动双创、小微企业、三农和绿色等专项债券发行;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便利条件。支持鼓励外贸型企业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更为便捷的监管服务。 (八)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对接。推动企业债券发行和外资外债流入的便利化,丰富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做好上海地区重点发展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专属金融服务方案,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对制造业中长期信贷不良率的容忍度。鼓励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单位和投资主体通过企业债券融资。 四、积极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 (九)积极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试点外资机构与大型银行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支持外资机构在上海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上海设立的理财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允许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十)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举措,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的渠道,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逐步推动境内结算代理行向托管行转型,为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多元化服务。继续推进发行“熊猫债”,吸引更多国际组织、境外金融机构和境外非金融企业在境内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研究推进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具体举措,进一步增强上海金融市场综合服务能力。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资金管理中心经批准后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十一)继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扩大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实施范围,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扩大到上海全市外贸、外资产业;扩大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范围,从临港新片区扩大到上海全市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支持上海发展货物转手买卖、转口贸易,尤其是大宗商品的跨境结算;支持跨国企业集团通过资金池方式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业务。重点研究支持数字贸易开展的跨境金融政策;研究推进跨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研究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户改革试点。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深入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进一步推进“数字外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应用,优化外汇业务办理便民措施。全面推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允许试点银行为试点企业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便利化业务,企业可通过电子方式填写支付命令函办理资金划转。允许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提供有股权关系或供应链等关联公司使用。推动完善金融机构汇率风险管理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帮助企业提高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十三)完善账户管理,优化支付环境。支持银行建立账户服务绿色通道,在有效防范风险、准确识别客户身份和开户意愿前提下,探索运用各类科技手段,通过电子渠道为企业办理账户业务。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快拓展移动支付便民消费场景,在保障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推进短期入境境外人士境内移动支付服务试点项目,提升入境游客移动支付体验和满意度。鼓励银行、支付机构立足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客户各类支付服务收费实行阶段性优惠。 (十四)持续做好征信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引导社会公众线上办理征信查询业务,鼓励、支持商业银行开通企业信用报告网银查询渠道。指导辖内各征信服务网点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高效提供征信服务,畅通征信维权渠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服务平稳有序。指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逾期记录报送予以合理调整,阶段性减免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相关费用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用。加快推动上海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广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普惠金融应用项目,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十五)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沟通协调。保障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渠道畅通,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优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更精准地发挥普惠金融在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复工复产中的作用。
图片来源:微摄 央行今日发布2020年4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初步统计,4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65.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 初步统计,4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65.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60.45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42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委托贷款余额为11.3万亿元,同比下降6.1%;信托贷款余额为7.43万亿元,同比下降5.8%;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41万亿元,同比下降14.1%;企业债券余额为26.07万亿元,同比增长19.4%;政府债券余额为39.64万亿元,同比增长15.2%;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7.51万亿元,同比增长6%。 从结构看,4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0.5%,同比高0.6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9%,与上年同期持平;委托贷款余额占比4.3%,同比低0.8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2.8%,同比低0.5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1.3%,同比低0.4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8%,同比高0.6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4.9%,同比高0.4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2.8%,同比低0.2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沈建光 5月11日,央行公布了2020年4月金融及信贷数据。整体而言,在经历一季末的天量投放之后,新增社融和人民币信贷在4月均有季节性回落,总体符合预期;但仍显著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尤其前四月社融和人民币信贷分别合计新增14.17万亿、8.8万亿,均为历史同期之最,表明当前总体延续了中国国内全面复工复产背景下、融资需求持续恢复的态势。在笔者看来,疫情之下金融及信贷数据持续表现强势,当前中国货币及信贷政策的宽松发力基调已十分明确。 随着全球疫情发展与防控形势的变化,一季度的国内供给侧冲击已经过去,当前最大的问题已是国内消费恢复滞后、海外出口订单减少下的有效需求不足。当前,笔者认为,货币政策宽松之外,更需要积极财政的发力,5月两会对财政政策的部署显得尤为关键。 一、人民币信贷继续发力,结构调整不断向中长期倾斜 4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新增1.7万亿元,与3月相比呈现出季初较季末投放明显减少的季节性规律,但较去年同期仍大幅多增6800亿元。 结构来看,居民短贷当月新增2280亿元、同比多增1187亿元,中长贷则与3月水平大体相当、新增4389亿元;与国内防控措施已很大程度上解禁、居民消费和房地产销售活动步入加速回暖通道密切相关,30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4月环比回升超15个百分点。 企业方面,票据、短贷、中长贷4月分别新增3910、-62、5547亿元,同比分别多增2036、1355、2724亿元;工信部数据显示4月下旬全国中小企业复工率已接近90%,企业全面复工之下,融资需求恢复态势延续。此外,中长期贷款的占比继续有所提升,政策引导下金融对实体的中长期支持力度在强化,或对投资回升形成一定支撑。 二、债券发行延续火爆,社融保持强势 4月社融新增3.09万亿,同比大幅多增1.42万亿,贷款和债券发行成为双支柱。其中,社融口径下人民币贷款当月新增1.62万亿。 债券一级市场持续火爆表现,企业债券融资新增连续两月接近万亿。近期市场流动性十分充裕,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下调使利率走廊下限下移,资金市场利率总体下行,企业发债需求旺盛、投资人配置意愿强烈。当然,从信用债发行统计数据来看,低评级债券仍占比极低,发债资金主要流向大中型企业,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债券融资渠道仍须拓宽。 其他分项来看,第二批专项债额度的下达保证了4月发行力度不减,当月地方政府债券新增3357亿元;股票融资当月新增315亿元。非标贡献仍然有限,委托和信托贷款仍在收缩通道,尤其资金信托新规的出台将进一步压缩后者的存量空间。 三、天量投放助M2创2016年12月以来新高 货币政策宽松和融资需求持续恢复之下,市场流动性十分充裕,货币派生不再受到经济暂停的制约,供需双方动力均较为充足,4月M2同比增11.1%,为2016年12月以来新高。结合央行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保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的最新定调,M2增速未来有望进一步走高。 四、货币政策宽松已至,下一步关键是两会财政政策发力 总体而言,疫情以来中国货币及信贷政策的基调已十分确定,即在总体宽松基础之上,灵活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加大中长期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仍是核心任务。 然而,想要尽快促进实体经济的恢复,仍须财政政策发力支持。尤其是,防控措施逐步解禁以来,中国生产端正在迅速恢复,截至5月9日五大发电集团日均耗煤量升至54.27万吨,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但消费端的恢复仍明显滞后,加之二季度外部供需中断的冲击将接踵而至,当前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已转化为有效需求不足。上述背景下,5月两会对财政政策的定调显得尤为关键。 笔者在此前文章《再议破除“四万亿”恐惧症》中已经明确表达了观点,即当前政策面财政应加大力度,尤其不应被“四万亿”恐惧束缚手脚。例如,大幅提高赤字率至GDP的5%、增发3万亿抗疫特别国债来扩充财政资金来源;重点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支持发放消费券、现金券,以保民生、促消费;加强对就业基本盘即广大中小企业的定点帮扶,降低企业税费、完善公积金制度,配合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如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创设融资担保基金;发力新基建,加大对5G、冷链物流、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投资等。 (作者沈建光为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张晓晨为京东数科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作者介绍:经济学博士,现任京东数科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央行今日发布2020年4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初步统计,2020年4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3.0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42万亿元。 初步统计,2020年4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3.0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4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62万亿元,同比多增7506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910亿元,同比多增1240亿元;委托贷款减少579亿元,同比少减618亿元;信托贷款增加23亿元,同比少增106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577亿元,同比多增934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9015亿元,同比多5066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3357亿元,同比少1076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315亿元,同比多53亿元。 注1: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央行今日发布2020年4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初步统计,4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65.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 初步统计,4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65.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60.45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42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委托贷款余额为11.3万亿元,同比下降6.1%;信托贷款余额为7.43万亿元,同比下降5.8%;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41万亿元,同比下降14.1%;企业债券余额为26.07万亿元,同比增长19.4%;政府债券余额为39.64万亿元,同比增长15.2%;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7.51万亿元,同比增长6%。 从结构看,4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0.5%,同比高0.6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9%,与上年同期持平;委托贷款余额占比4.3%,同比低0.8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2.8%,同比低0.5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1.3%,同比低0.4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8%,同比高0.6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4.9%,同比高0.4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2.8%,同比低0.2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