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对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风险警示情形及退市相关交易安排等进一步完善优化。需要注意的是,除去ST,2020年度将是上市公司财务类退市指标的首个适用年度,如果有公司2020年报数据触及新规财务类指标,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据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资本市场中有超过100家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的公司,抛开ST部分,仍有55家公司符合上述标准。
“留在上海——2020上海留学人才双选会”近日举行,图为海归求职者正在了解岗位信息。今年,中国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达到874万人,增量、增幅均为近年之最,竞争激烈程度引人关注。秋招正酣,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影响,今年或许会有更多海归加入国内求职大军。对于年轻的海归求职者来说,什么样的雇主更受欢迎?什么样的企业文化更受青睐?一看:人性化近日,在2020中国年度最佳雇主颁奖盛典暨中国人力资本国际管理论坛上,智联招聘与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联合发布《2020中国年度最佳雇主评选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显示,“尊重员工”已经连续多年被大学生认为是理想雇主需要具备的最重要的因素,人性化的雇主对于他们的职业生涯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更喜欢什么样的雇主?在高校毕业生心中,理想雇主需要具备尊重员工、良好的收入前景、与员工贡献匹配的薪酬回报、完善的福利待遇、践行对员工的承诺等几种特质。在最终评选出的“最佳雇主”获奖企业中,一半以上的员工认为过去一年得到了学习和成长,43.1%的员工认为公司晋升制度公平。“对员工的尊重能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薪资待遇和工作前景,我的付出能否获得企业给我的等价甚至更高的回报,这实际上是对我个人劳动价值的认可与肯定;另一方面,整个工作环境的氛围是软性因素,但却是长久影响工作心情的重要因子,包括企业是否真正关注我的诉求,是否会为员工提供广阔的成长空间。”去年回国就业的钱璋说。钱璋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前段时间正在忙着跳槽换工作,但今年他的目标企业所能提供的岗位并不及预期,但自己与前一家公司的“价值观不合”,让他坚持了跳槽的决定。“其实很多具体诉求反而是感性的,但恰恰是这些因素会影响我对企业的归属感、忠诚度,会影响公司中的所有人能不能做到‘劲往一处使’。”钱璋说。在评选中,创新、诚信和高效成为员工心中排名前三位的企业价值观。企业发展需要汇集员工个体的力量,员工成长同样也需要借助企业平台,互相促进激发,才能实现雇佣双方的“双赢”。智联招聘CEO郭盛指出,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好企业专注磨炼组织力,实现精细化运营,让自己的组织变得更加强劲、更少冗余。一方面通过提高招聘标准来打造精英化员工队伍;另一方面通过协同办公、数字化管理、灵活雇佣等模式整体提升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率。二看:自驱力《报告》显示,疫情阴影下企业在努力克服线下流动性障碍,将招聘活动搬到“云端”。随着更多留学生进入国内就业市场,海归如何在激烈竞争中保持优势,脱颖而出?智联招聘执行副总裁李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践经验、个人定位与心态等方面,是海归求职中的重要影响因素。“第一,要避免自己‘裸归’,留学生要有在国外的社会实践经验。国内一些大学生从大一、大二开始就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老师现在也有意识地带学生做项目,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在国外有时反而并非如此。第二,海归也要注意调整自己的求职心态。站在企业角度,如果没有海外业务需求,国内毕业生可能会更了解和熟悉国内市场,招聘海归成本不低,但产生的效益却不一定高。第三,海归要善于找机会,用好各类招聘网站、了解各地引才政策。除了北上广深有大量的海归需求,很多二线和新一线城市也有需求,海归还是应该投入更多去了解国内的城市,了解国内行业发展趋势。早积累经验,早思考,早准备。”李强说。与此同时,《2020雇佣关系趋势报告》中指出,55.3%的白领表示在疫情期间进行了自主学习,“不断成长”是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企业组织形态更加敏捷高效,文化上注重营造安全感、信赖感,以提升组织凝聚力;而向内求索、修炼定力,成为雇佣双方的共同成长诉求。工作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在让包括海归在内的员工体会到自我价值实现的同时,更能激发个人潜能,打破个人边界,创造出更多价值。三看:安全感事实上,新冠肺炎疫情给一些中小企业带来了经营压力,一些公司不得不减薪甚至裁员。企业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也在影响着一些求职者的择业方向,这使得他们的求职心态、求职目标都在悄然发生变化。对于王衍来说,进入市场化媒体、从事喜欢的时尚杂志采访工作,是她出国读书之前就有的打算。但是,今年正式回国就业时,她却最终变了主意,这个毕业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全球媒体传播专业的硕士决定加入一家国内知名的国有企业工作,负责集团形象宣传。“工作薪酬和公司未来发展更有保障,心中会感觉更踏实。”当谈及为何没坚持自己最初选定的工作方向时,王衍说。无论是海归还是本土毕业生,这种选择倾向的变化在年轻求职者中并不少见。《2020中国年度最佳雇主评选报告》中显示,在今年的员工调研中,“工作稳定”“公司发展前景好”成为员工愿意继续留在公司最重要的原因,其次是公司知名度高、福利健全等因素,而这些因素背后蕴含的依然是“安全”与“稳定”的诉求。在这个特殊的2020年,企业所给予员工的“安全感”和“确定性”无疑有着更大的价值,从而也让这些企业成为更多求职者的“理想雇主”。“希望自己的未来是稳定和安全的,希望企业能够建立起稳定的制度、拥有稳定的文化,这是今年大多数员工的关注焦点,很多企业也在努力地满足这种诉求。从‘最佳雇主’的结果来看,国企比率在今年明显提升、外企比例在下降,这是‘90后’的投票。”李强说。(记者 孙亚慧)《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12月09日 第 10 版)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 12月4日,西部证券(002673.SZ)披露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7.37亿元,借款余额为156.39亿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33.48亿元,累计新增借款人民币77.0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3.46%,超过40%。 具体来看,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债券及次级债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人民币47.47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6.76%,主要为应付短期融资款及应付债券增加。此外,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人民币29.62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6.70%,主要为拆入资金及回购规模增加。 西部证券表示,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19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医疗手术机器人公司柏惠维康今日宣布完成4.3亿元D轮融资,本轮融资由中关村龙门基金领投,经纬中国、中信建投(601066)、新鼎资本、合音资本等基金跟投。 公司方面表示,未来将投入至少3亿元用于“睿米”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的市场推广和产业链上下游布局;投入至少1亿元用于公司新产品口腔种植机器人的推广与合作。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刘达表示,优质的投资人和充裕的资本注入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医疗手术机器人领域的领先地位,未来公司会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新产品,建立完整的产品矩阵,提供微创、精准、高效的医疗手术机器人产品及服务。 公司联合创始人、CFO聂智表示,立足于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产品20余年研发和上万例手术积淀,团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在国内率先推出口腔种植机器人产品。该产品可以有效降低医生的学习曲线,提升医生种植牙的标准化和自动化程度。新的产品和方向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但我们有信心在医生的帮助下服务好每年百万计的种牙患者,助力行业的进步。 中关村龙门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刘志硕表示,支持细分领域科技型优质企业的成长期投资是龙门基金的长期投资策略之一。柏惠维康作为手术机器人行业领先企业,在产品品质、临床落地和后续产品线规划等方面均走在行业前列。团队专注、专业且充满创业精神,具备行业领导者的素质,我们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相信公司能不断地推动国内医疗机器人行业向前迈进,龙门基金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领先企业成为领袖企业,和被投公司一起持续为社会创造长期价值。 中信建投资本董事总经理厉辉表示,中信建投资本长期看好手术机器人广阔的市场前景,在该领域中信建投已有成功的投资和上市经验;我们高度赞赏公司团队核心成员在手术机器人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多年积累的公司运营能力和国际化视野;我们认可公司持续20多年积累的自主创新研发和技术迭代能力,相信公司在神经外科和口腔种植等领域能够提供微创、高效的手术机器人产品,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中信建投资本将利用在手术机器人方面成功的投资和投行经验,助力公司尽快对接资本市场。 经纬中国表示,软件算法驱动的新型医疗器械是经纬在数字医疗领域的重要布局方向。结合图像融合、导航定位等多种技术的手术机器人,在实现微创手术、提升手术精度、缩短手术时长、普惠基层等多方面具有明确而强烈的行业驱动力。柏惠维康具备国内手术机器人领域的顶尖团队,在神经外科、口腔种植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和研发积累,临床及商业化落地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我们期待公司持续创新和快速发展,为广大患者和医生创造更大价值。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表示,柏惠维康是国内领先的手术机器人企业,手术机器人是一个非常硬核科技的行业,需要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这也符合新鼎资本长期坚持投资硬科技行业的理念。新鼎资本非常看好公司多年持续专注的研发投入,看好发展方向和目前的产品,非常愿意长期陪伴企业共同发展壮大。 联创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韩宇泽表示,微创、安全、有效的精准手术是未来医疗发展的大趋势。柏惠维康拥有国内顶尖的机器人技术和临床专业团队,并经过20多年的研发和沉淀,正是这份坚持促使联创于2018年完成对公司的C轮投资。面向未来,公司正积极向口腔、脊柱等领域延伸,继国内第一个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注册证后正在申请国内首个口腔种植牙机器人注册证。联创资本将继续支持我国医疗器械高精尖技术的发展,支持柏惠维康快速成长,以造福更多患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器人研究所名誉所长王田苗教授表示,由于微创精准、支持AI手术导航规划等突出特点,手术机器人已经成为世界各大医疗巨头争相投入发展或投资并购必争之地。柏惠维康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已经在国内多家医院成功完成上万例精细的神经外科手术,成为众所周知的行业头部创新企业,公司布局的口腔种植机器人则面向更加广阔的市场。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今日,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致软件”,688590.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开盘价报33.60元,涨幅213.14%。截至今日收盘,新致软件报26.96元,涨幅151.26%,成交额8.43亿元,总市值49.07亿元,换手率77.29%。 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致软件资产总额达到16.25亿元,2019年末为13.51亿元,变动比例20.33%;负债总额达到9.04亿元,2019年末为6.64亿元,变动比例36.13%。 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收7.04亿元,同比下降2.38%;归母净利润3382.99万元,同比下降3.01%;扣非净利润2534.32万元,同比下降11.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亿元,同比增长17.25%。 公司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70亿元至11.20亿元、7600.00万元至8400.00万元、6200.00万元至6800.00万元。 新致软件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营收分别实现8.81亿元、9.93亿元、11.18亿元、4.81亿元;净利润分别实现3860.17万元、6511.86万元、8531.11万元、1782.06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实现3476.48万元、6068.70万元、7957.79万元、1806.33万元。 新致软件逾期应收账款连续三年超净利润。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66亿元、4.65亿元、6.25亿元、8.0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57%、46.80%、55.89%和166.28%,其中逾期金额分别为6055.82万元、8537.71万元、1.09亿元和1.65亿元。公司称,公司客户大部分为保险、银行、电信公司等,如果未来其财务状况发生持续恶化或宏观经济出现疲软,公司应收账款存在规模持续增加,甚至发生较大实际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和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现金流屡年为负。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实现-4353.75万元、3168.48万元、-1659.64万元、-1927.61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贝为8.11亿元、9.57亿元、10.23亿元、3.40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42亿元、7.22亿元、8.13亿元、4.1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184.82万元、7771.09万元、9147.81万元、4347.40万元,分别占应收比重为7.02%、7.82%、8.18%、9.04%。公司称,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产品研发部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实验室,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投入,故公司研发费用上升较快。 值得注意的是,新致软件97%的研发费用来支付员工薪酬。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新致软件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5988.84万元、7582.17万元、8892.16万元、4247.28万元。 公司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货币资金分别为2.63亿元、2.65亿元、3.06亿元、2.70亿元;应收账款分别为3.66亿元、4.65亿元、6.25亿元、8.00亿元。 公司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短期借款分别为2.84亿元、3.29亿元、4.45亿元、6.38亿元;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9024.81万元、1.03亿元、1.10亿元、1.04亿元;长期借款分别为3279.92万元、1649.85万元、1431.72万元、1921.88万元。 新致软件成立于1994年,是国内领先的软件外包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向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终端客户提供IT解决方案、IT运维服务,以及向一级软件承包商提供软件项目分包服务。 公司2020年12月1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37亿股,前置通信直接持有公司35.26%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郭玮持有前置通信68.55%的股权、持有中件管理63.59%的股权,前置通信持有公司35.26%的股份,中件管理持有公司7.50%的股份,郭玮通过前置通信、中件管理合计控制公司42.75%的股份;同时,郭玮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故郭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新致软件本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4550.56万股,发行价格为10.73元/股,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力、李强。新致软件募集资金总额为4.8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亿元。 新致软件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少1.13亿元。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25亿元,分别用于保险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银行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新致软件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7712.5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5517.20万元。 此外,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227.53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获配金额为2441.38万元,限售期为24个月。
我们正处在“三好市场”,长期配置优质权益资产是最佳投资方式。 2020年,在疫情冲击下,中国经济遭遇了一次严峻的考验,但是中国经济展现出非常强的韧性。A股市场结构性行情也频频涌现,但是在板块不断切换过程中,能够抓住机会实属不易。 近期,《红周刊》记者专访了煜德投资总经理冯超。在他看来,股价上涨的背后,都是行业景气度的变化和公司基本面的驱动。过去10年A股市场指数虽然没能长牛,但是也并没有埋没众多好公司,企业的成长是投资收益最可靠的来源。 此外,随着注册制实行,资本市场自身的发展机制也将更加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增多也将会给市场带来更加专业化的定价。在这种情况下,好的公司一定不会被埋没,对比美国上市公司的市值演变来看,未来A股市场中,消费、医药和科技的市值占比还会继续增大。 市场从估值抬升向基本面转变 医药、科技、消费股市值还会增加 《红周刊》:今年股市赚钱效应较好,许多投资者归功于货币政策的宽松,对于明年的行情您如何看,投资逻辑是否改变了呢? 冯超:明年市场流动性会逊色于今年,因为今年救灾性质的流动性宽松到明年不会持续了。不过由于当前经济还处于恢复期,CPI下行而PPI仍然同比为负,所以明年上半年的流动性预计也会相对平稳,不会很快明显收紧。而对于股票市场来说,长期资金的持续流入仍是大的发展趋势。 今年9月之前确实存在流动性抬估值的行情,但是三季度后流动性整体已经平稳,市场从估值抬升的行情向以基本面景气度驱动的行情转变。今年上半年经济数据基数较差,随着经济恢复超预期,明年上半年经济数据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同比增长,这会使得基本面行情持续到明年上半年。但是,明年三季度的同比数据可能不会那么出色。如果当时经济好再叠加通胀,那么流动性有可能会明显收紧,这可能会成为下半年投资最大的一个风险点。当然,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我们唯有根据流动性环境和基本面的状况适时应对。 《红周刊》:那么回归到基本面驱动市场行情的话,您会看好哪些板块的投资机遇呢? 冯超:我们自己的股票池只有不到100只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只有30只。涵盖了TMT、先进制造、医药医疗、新兴消费服务等行业。当前,消费是一个巨大的经济稳定器,我国现在100万亿的经济总量中,消费占比刚刚过半,相比之下,美国消费在GDP占比达到70%。所以中国也将慢慢形成以消费为基础、创新为动力的经济模式。在这个方向上,中国经济结构也在逐步转型,最初的人口红利会变成工程师红利、都市圈形成会提升产业效率、简单加工会变成技术创新、投资拉动会变成消费升级。 虽然消费、医药和科技“三驾马车”在A股市场中表现颇为亮眼,但是它们占A股的市值比重相较于美股指数结构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美国标普500指数中,消费、医药、科技相关上市公司的市值比重占据了百分之七八十,纳斯达克指数中,这一比重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但是在A股市场中,“新三驾马车”相关上市公司的市值占比只有30%多,传统的金融、房地产等行业的市值占比颇高。 随着A股市场的不断成熟,未来与美国市场的相似度可能会越来越高,消费、医药和科技类上市公司的市值一定还会继续增加。长期来看,几个领域未来还具有巨大的成长空间。 此外,随着经济体的不断壮大,我国宏观经济的波动也会变小。今年由于疫情,大家对于宏观经济复苏的情况非常担心。但是经济的韧性超过了大家的预期,从三季度开始,经济环比就开始转正了。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中,许多成熟的行业出现强者恒强的格局,行业的核心资源越来越向头部企业集中,这也是机构“抱团”龙头的原因。 好制度、好股东、好公司 让A股站在很好的起点上 《红周刊》: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多年的参与者,您如何看目前A股的变化呢? 冯超: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站在了一个很好的起点上。当前资本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简单的总结概括叫做“三好市场”――好制度、好股东、好公司。 第一好是注册制的落地。所有的机制都指向了市场化,即把市场需要解决的问题交还给市场自己来解决。对比之下,美股走出了四十年大牛市行情,其实得益于美股市场化的制度,美股四十年大牛市中退市的公司数量多达3000家,而现存的上市公司数量也只有5000家,安然这种大公司因为造假而直接退市。所以,资本市场市场化的结果就是:越好的东西会给出越高的价值,而不好的东西则被清除出去。 今年发行上市的公司数量有340多家,但是到目前为止,比上市初期股价出现上涨的股票只有80多只。这也展现了市场自身的定价能力。 第二好是好的股东。首先是有定价能力,能够判断一家公司值多少钱。越成熟的市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会越多,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占比大概80%,而香港这一比例达到了90%。但我国目前5000万个活跃的证券账户中,市值低于50万的账户占比达到87%,这部分几乎都是个人投资者。 但过去三年,中国的市场受外资的影响非常大,而外资大都是进行长期资产配置的资金,它们的业绩考核周期很长,对于中国核心资产长期看好。在A股市场不断国际化的过程中,这类投资者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而对于优质权益资产的长期配置方式本身也是一种最好的投资方式。 第三好是好的公司。今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出台,这次的重点就是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回顾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不乏好公司诞生。从长周期视角来看,过去二十年上涨的行业主要是消费和医药,其实反映的是中国巨大的内需市场长期的增长;过去十年上涨的行业主要反映了经济转型和产生升级的力量,出现了生物医药、半导体、消费电子、汽车、互联网等行业。而近五年更多是短经济周期以及一些新的产业方向,但仍旧集中在科技、新兴消费、高端制造等。注册制改革下,各个板块尤其是科创板及创业板会提供越来越多新经济标的,未来可期! 好公司投资收益远超十年前的地产 结构性市场中沿着景气周期配置 《红周刊》:从格局演变的角度讲,我国老百姓从靠房发家致富的时代逐渐向股票投资转移,配置格局的变化是如何造成的呢? 冯超:从美国过去200年各类资产收益率数据来看,股票是其中收益率最高的。现在的美国富豪排行榜上,特斯拉的马斯克、亚马逊的贝索斯、微软的比尔·盖茨位居前列,国内的富豪排行榜也被马云、马化腾等互联网企业家占据。 财富本质是企业家背后的股权,贝索斯千亿美元的身价的载体是亚马逊的股权。而企业价值的本质是在某个领域极大地提高效率、产生巨大的社会价值,最终表现为公司的股权价值。当前中国很可能正处于从重资产阶段向股权阶段转型的过程中,从长期看,居民财富配置也会发生长期的结构性变化。 我国目前居民财富中,有70%还在房产中,但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得益于过去几十年的养老金计划,居民配置权益类资产的占比更高,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将是我国居民资产配置未来的长期趋势。 《红周刊》:那么,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来选择挖掘牛股呢? 冯超:在二级市场投资过程中,预测指数很难,而最重要的是找到能够有走牛基因的好标的。比如茅台在过去二十年大概上涨300倍,腾讯上涨大概1000倍。股价上涨的背后是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是不断创造价值增长。我们并不是做茅台个股的推荐,仅看茅台的数据:2000年,茅台只有11亿收入、2亿多利润;而按照推算,明年茅台大约能实现超过1000亿营业收入和500亿利润。茅台的股价反映的就是公司的成长。 《红周刊》:A股市场都有非常明显的结构性行情,今年已经经历了从医药、科技到顺周期的转变。展望未来一段时间市场,还有哪些板块会受益于此呢? 冯超:我主要沿着基本面的景气度来进行板块配置。我认为,市场整体暴涨和暴跌都不是好事,在结构化市场中,才有更好的机会去挖掘和配置股票。板块轮动的本质是背后行业基本面的景气度变化,不论是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的医药还是必选消费类的公司,其背后都是行业景气度上升,公司基本面变好。 顺着景气周期来找,明年上半年还有很多机会可挖掘,例如汽车产业链、半导体和5G相关的公司、消费电子、化工以及新能源等行业。我们的组合延续此前景气周期的配置思路。其一,把握景气度持续改善的机械、化工等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游企业,同时配置经济复苏带来的上游资源行业的价格弹性;其二,配置预期基本面改善的低估值金融股,把握估值修复的机会;其三,坚守寻找更长期的趋势,在优质的消费、医药和科技板块中选择估值与基本面相匹配的公司,长期布局。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2号)显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股票名称“ST网力”,300367.SZ)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东方网力为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为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包括: 2017年4月20日,东方网力为维斯可尔的借款提供担保2亿元;2017年7月26日,东方网力为维斯可尔的借款提供担保1.5亿元;2017年4月13日,东方网力为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1.00亿元;2018年4月26日,东方网力为维斯可尔的借款提供担保5100万元;2018年6月14日,东方网力为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1.7亿元;2018年8月28日,东方网力为中兴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2.2亿元;2018年12月25日,东方网力为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5000万元;2018年12月,东方网力为盛联租赁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2亿元;2018年12月,东方网力为警视达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5000万元;2019年3月18日,东方网力为北京红嘉福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2亿元;2019年3月26日,东方网力为北京银泰锦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2736.07万元。 东方网力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发生额分别为4.50亿元、7.41亿元和2.27亿元,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2017年4月21日,东方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6300万元。同日,东方网力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回购协议》,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按照国安深圳的书面要求于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5.67亿元,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回购协议》。 北京监管局判定,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和《回购协议》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五项和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刘光作为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或隐瞒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及《回购协议》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指使从事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 对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时任董事长刘光直接负责有关担保协议的签订和沟通工作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赵永军签署部分对外担保协议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张新跃从商务部门借出公章并使用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蒋宗文签署部分审议对外担保协议的董事会决议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时任董事张晨、张晟骏、张睿,时任独立董事金毅敦、郭全中、张健,以及时任监事郭军、尹丽、陈诗卉审议东方网力相关定期报告并签字确认,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回购协议》,时任董事长刘光直接负责《回购协议》的签订和沟通工作并签字确认2017年年报,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赵永军签署《回购协议》并签字确认2017年年报,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蒋宗文、张新跃、张晨、张晟骏,时任独立董事金毅敦、郭全中、张健,以及时任监事郭军、尹丽、陈诗卉审议东方网力2017年年报并签字确认,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东方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刘光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5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50万元;对赵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张新跃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蒋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张晟骏、张晨、张睿、金毅敦、郭全中、张健、郭军、尹丽、陈诗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ST网力成立于2000年9月5日,注册资本11.96亿元,于2014年1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刘光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28亿股,持股比例19.11%。 刘光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15日任公司董事长,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刘光,硕士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胥浦直属支行科技科工程师,深圳市印像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北京东方网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光、赵永军、张新跃、蒋宗文、张晟骏、张晨、张睿、金毅敦、郭全中、张健、郭军、尹丽、陈诗卉) 〔2020〕12号 当事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4层408室。 刘光,男,1971年2月生,时任东方网力董事长,住址:重庆市江北区。 赵永军,男,1972年8月生,时任东方网力法定代表人、董事,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张新跃,男,1963年2月生,时任东方网力董事、财务总监,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蒋宗文,男,1972年12月生,时任东方网力董事,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张晟骏,男,1972年9月生,时任东方网力董事,住址:山西省太原市。 张晨,男,1974年4月生,时任东方网力董事,住址:甘肃省兰州市。 张睿,男,1970年10月生,时任东方网力董事,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金毅敦,男,1976年12月生,时任东方网力独立董事,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郭全中,男,1976年9月生,时任东方网力独立董事,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张健,女,1975年12月生,时任东方网力独立董事,住址:北京市东城区。 郭军:男,1977年9月生,时任东方网力监事,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尹丽,女,1972年8月生,时任东方网力监事,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陈诗卉,女,1991年12月生,时任东方网力监事,住址:南京市栖霞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东方网力及其原实际控制人刘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东方网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东方网力为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斯可尔)等5家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为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警视达)等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2017年4月20日,东方网力为维斯可尔的借款提供担保20,000万元; 2.2017年7月26日,东方网力为维斯可尔的借款提供担保15,000万元; 3.2017年4月13日,东方网力为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联租赁)的借款提供担保10,031.68万元; 4.2018年4月26日,东方网力为维斯可尔的借款提供担保5,100万元; 5.2018年6月14日,东方网力为济宁恒德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17,000万元; 6.2018年8月28日,东方网力为中兴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22,000万元; 7.2018年12月25日,东方网力为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5,000万元; 8.2018年12月,东方网力为盛联租赁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9.2018年12月,东方网力为警视达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5,000万元; 10.2019年3月18日,东方网力为北京红嘉福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20,000万元; 11.2019年3月26日,东方网力为北京银泰锦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2,736.07万元。 东方网力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发生额分别为45,031万元、74,100万元和22,736.07万元,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2017年4月21日,东方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6,300万元。同日,东方网力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深圳)签署《回购协议》,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按照国安深圳的书面要求于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56,700万元,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回购协议》。 以上事实,有涉案人员询问笔录、相关定期报告、相关合同、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承诺函、法院判决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和《回购协议》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五项和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刘光作为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或隐瞒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及《回购协议》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指使从事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 对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时任董事长刘光直接负责有关担保协议的签订和沟通工作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赵永军签署部分对外担保协议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张新跃从商务部门借出公章并使用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蒋宗文签署部分审议对外担保协议的董事会决议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时任董事张晨、张晟骏、张睿,时任独立董事金毅敦、郭全中、张健,以及时任监事郭军、尹丽、陈诗卉审议东方网力相关定期报告并签字确认,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回购协议》,时任董事长刘光直接负责《回购协议》的签订和沟通工作并签字确认2017年年报,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赵永军签署《回购协议》并签字确认2017年年报,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蒋宗文、张新跃、张晨、张晟骏,时任独立董事金毅敦、郭全中、张健,以及时任监事郭军、尹丽、陈诗卉审议东方网力2017年年报并签字确认,是东方网力上述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东方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刘光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5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50万元; 三、对赵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张新跃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五、对蒋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六、对张晟骏、张晨、张睿、金毅敦、郭全中、张健、郭军、尹丽、陈诗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