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上市前,*ST皇台成功摘帽。12月14日晚间,*ST皇台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证券简称自12月16日恢复上市之日起变更为“皇台酒业”,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99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ST皇台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10%。 *ST皇台介绍,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10月1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武威西街支行设立的基本银行账户,于2018年9月19日被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金额为352.74万元。彼时,上述银行账户余额为1144.50元,可用余额为-352.63万元。 该银行账户之所以被冻结,主要是因为涉及买卖合同纠纷,*ST皇台作为被告方被武威润森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森公司”)起诉。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该案件时,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将上述银行账户冻结。 2019年6月22日,*ST皇台与润森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酒抵付申请润森公司货款335.94万元及违约金16.8万元,并缴纳执行费3.77万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上述银行基本账户解除司法冻结。 *ST皇台表示,截至12月14日,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10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南网能源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58亿股,拟募集资金15.66亿元,分别用于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河南长领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技术改造项目)、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10亿元、9.36亿元、12.19亿元、15.08亿元、8.33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26亿元、1.86亿元、2.76亿元、1.2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0亿元、3.37亿元、8.27亿元、4.50亿元、2.31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6亿元、9.48亿元、13.00亿元、13.59亿元、6.31亿元。 2016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南网能源主营业务收现比率低于1,分别为92.86%、90.11%、75.76%。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总资产分别为39.19亿元、50.86亿元、66.90亿元、88.82亿元、97.62亿元,总负债分别为27.27亿元、36.85亿元、47.72亿元、43.92亿元、51.88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35.4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9.57%、72.45%、71.33%、49.45%和53.14%。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应收账款原值2.32亿元、3.92亿元、5.91亿元、8.96亿元、11.9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64%、41.88%、48.45%、59.42%、143.1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分别为3.85、3.00、2.48、2.03、0.8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2.33、2.40、2.30、0.94。 2016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31.88%、30.21%、23.73%,而应收账款原值增幅分别为69.19%、50.65%、51.73%。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存货金额分别为203.52万元、1516.37万元、1925.09万元、5774.00万元和6278.07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4%、1.42%、1.38%、2.81%和2.95%。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05、67.94、44.02、24.19和8.36,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2.65、1.87、2.27、2.87、1.90。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8%、37.59%、37.84%、38.24%和39.51%,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22.64%、28.02%、24.16%、33.07%、31.88%。 南网能源研发费用滑坡,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研发费用分别为3161.51万元、2276.77万元、1788.48万元、1252.46万元、684.1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5%、2.43%、1.47%、0.83%、0.82%,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7年至2020年1-6月,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48%、1.95%、3.06%、3.97%。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20年9月15日,南网能源存在的涉案标的金额在100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共有4件。分别为南网能源与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节能服务合同纠纷案,广西昌菱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案,公司与长沙派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云南能源与云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泰丽酒店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南网能源及其分、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共15件,主要涉及土地、环保、质量监督、税务方面。 中国经济网向南网能源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主业节能服务 拟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招股书介绍,南网能源主要从事节能服务,为客户能源使用提供诊断、设计、改造、综合能源项目投资及运营维护等一站式综合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客户所在行业特性、外部环境资源禀赋情况、客户自身经营特点和节能减排需求,通过整合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充分利用高效节能环保设备,转变客户用能来源、用能方式,在满足客户对各类能源(电、热、冷、蒸汽、压缩气体等)需求的同时,降低客户用能投资风险,提升客户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费用和碳排放,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构建了覆盖节能设计、改造、服务等综合节能服务体系,打造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平台,建成了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型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节能解决方案,是全国领先的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城市照明节能投资运营服务商。公司是唯一一家同时拥有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颁发的工业节能领域5A级证书、建筑节能领域5A级证书、公共设施节能领域5A级证书的公司,是国家发改委备案、国家工信部推荐的节能服务公司。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方电网直接持有公司50.49%股份,通过绿色能源混改基金间接持有公司10.33%股份,合计持有南网能源60.8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南方电网由中央直接管理,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实际控制人。因此,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南网能源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58亿股,拟募集资金15.66亿元,其中,8.00亿元用于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4.64亿元用于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940.00万元用于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河南长领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技术改造项目)、2283.00万元用于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展项目、2.5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业绩持续增长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10亿元、9.36亿元、12.19亿元、15.08亿元、8.33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26亿元、1.86亿元、2.76亿元、1.2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0亿元、3.37亿元、8.27亿元、4.50亿元、2.31亿元。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6亿元、9.48亿元、13.00亿元、13.59亿元、6.31亿元。 2016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南网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当期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92.86%、90.11%、75.76%。 今年上半年负债51.9亿元 有息负债35.4亿元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总资产分别为39.19亿元、50.86亿元、66.90亿元、88.82亿元、97.62亿元,总负债分别为27.27亿元、36.85亿元、47.72亿元、43.92亿元、51.8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9.57%、72.45%、71.33%、49.45%和53.14%。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35.42亿元,面临潜在的偿债风险。 此外,招股书披露,公司将部分项目资产未来收费权用于借款质押,截至2020年6月末,相应涉及收费权质押、抵押借款和融资租赁借款金额合计15.82亿元,项目资产未来收费权质押将限制公司未来资金筹措能力,进而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及资产抵质押情况等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水平甚至可持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6年至2018年,公司货币资金远低于同期短期借款。2019年,公司货币资金大增,短期借款显著降低。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9895.23万元、1.29亿元、2.67亿元、6.96亿元、5.1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3%、12.05%、19.10%、33.87%和23.98%。 招股书称,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大幅增加4.29亿元,主要系2019年公司完成两次股权增资,收到股东增资款项25.2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4.60亿元、5.48亿元、5.85亿元、1.43亿元、3.08亿元。 应收账款增长快 今年上半年增至11.9亿元超营业收入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应收账款原值2.32亿元、3.92亿元、5.91亿元、8.96亿元、11.9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64%、41.88%、48.45%、59.42%、143.14%。 2016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31.88%、30.21%、23.73%,而应收账款原值增幅分别为69.19%、50.65%、51.73%。 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金额分别为6530.41万元、1.68亿元、2.51亿元、5.83亿元、7.44亿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8.18%、42.87%、42.49%、65.00%和62.38%。 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逐年增加,主要受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时间有所延后的影响。 报告期内,扣除应收补贴款后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6亿元、2.24亿元、3.40亿元、3.14亿元和4.4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44%、23.93%、27.86%、20.79%和26.93%。 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分别为3.85、3.00、2.48、2.03、0.8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2.33、2.40、2.30、0.94。 今年上半年存货6278万元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存货金额分别为203.52万元、1516.37万元、1925.09万元、5774.00万元和6278.07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4%、1.42%、1.38%、2.81%和2.95%。 其中,未完工项目成本分别为200.29万元、1457.81万元、1354.23万元、3988.38万元、0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05、67.94、44.02、24.19和8.36,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2.65、1.87、2.27、2.87、1.90。 综合资源利用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8%、37.59%、37.84%、38.24%和39.51%。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2.64%、28.02%、24.16%、33.07%、31.88%。 南网能源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且2016年、2017年、2018年,与可比公司中材节能、天壕环境、聆达股份相比,毛利率最高。 招股书称,公司毛利率较为平稳,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主要系业务结构差异所致。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材节能、天壕环境和聆达股份均为国内从事余热余压节能服务的领先企业,而公司在工业节能领域主要以分布式光伏业务为主,余热余压节能项目较少,由于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毛利率较高,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毛利率。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综合资源利用毛利率逐期下滑,分别为64.86%、62.08%、49.65%、45.96%。 研发费用投入越来越少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研发费用分别为3161.51万元、2276.77万元、1788.48万元、1252.46万元、684.1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5%、2.43%、1.47%、0.83%、0.82%。 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7年至2020年1-6月,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48%、1.95%、3.06%、3.97%。 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在报告期内分别为2659.68万元、1794.08万元、1502.41万元、977.98万元、549.37万元,为实际参与研发项目人员的工资薪酬支出。 据招股书,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在1至2年,报告期内公司原有的研发项目逐步完成,公司前期的研发成果转入生产经营阶段,研发项目数量有所减少。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研发项目数量分别为40个、32个、23个和11个,研发项目数量逐年减少,研发投入金额有所下降。 此外,公司多项专利权为受让,6项发明专利中5个为受让,33项实用新型专利中2个为受让,17个外观设计专利中9个为受让。 1000万元以上诉讼4件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20年9月15日,南网能源存在的涉案标的金额在100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共有4件。分别为南网能源与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节能服务合同纠纷案,广西昌菱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案,公司与长沙派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云南能源与云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泰丽酒店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这4件已披露1000万元以上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占公司全部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的63.88%。 第一起诉讼:原告为南网能源,被告为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给水泵变频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已于2019年1月18日解除;判令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向发行人赔付因违约而给发行人造成的投资成本费用损失984.81万元、预期可得利益损失660.00万元及利息损失;判令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服务费、评估费等所有相关诉讼费用由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承担。 第二起诉讼:原告为广西昌菱,被告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裁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向广西昌菱公司支付项目建设总工期延误的赔偿金及违约金2238.21万元;裁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向广西昌菱公司支付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赔偿金共计493.96万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广西昌菱公司为追索债权产生的律师代理21.94万元;仲裁费、评估费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第三起诉讼:原告为长沙派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南网能源、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450.66万元及利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南网能源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南网能源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612.65万元、中标服务费18.57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中联达返还管理费120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中联达、发行人承担。 第四起诉讼:原告为云南能源,被告为云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泰丽酒店分公司。诉讼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为履行《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的投资额人民币967.50万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节能收益人民币314.81万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未支付完毕上述第2、3项仲裁请求项下全部金额之前,申请人对已经完成投资建设的所有设备享有所有权、取回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招股书披露15起违法违规情况 南网能源及其分、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共15件,主要涉及土地、环保、质量监督、税务方面。 土地相关行政处罚:2018年4月19日,盘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执罚字[2018]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晟佑晟新能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于2017年2月在盘州市保田镇鹅毛寨村占用集体土地39200平方米建设鹅毛寨光伏发电站升压站及料场的行为,责令晟佑晟新能源公司立即停止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立即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料场的一切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升压站及附属设施,处以罚款合计18.24万元。2018年5月23日,晟佑晟新能源公司已及时缴纳上述罚款18.24万元。 环保相关行政处罚:关于广西昌菱公司环保违规处罚,2019年4月17日,上思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上环罚字[2019]6号”《上思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昌菱公司的锅炉烟气排放口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5日氮氧化物超《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排放的行为,决定处以罚款10万元。 2019年6月28日,上思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上环罚字[2019]9号”《上思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昌菱公司的锅炉烟气排放口自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5月8日15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的行为,决定处以罚款12万元。 关于晟佑晟新能源公司环保违规处罚,2018年2月24日,盘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盘环罚字[2018]2号”《盘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晟佑晟新能源公司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或备案文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决定处以罚款20万元,并责令晟佑晟新能源公司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2018年8月28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作出“黔环辐罚字[2018]8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晟佑晟新能源公司盘县鹅毛寨一期50MWp农业光伏电站配套建设的220kV升压站及1条220kV输电线路建设工程,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即开工建设的行为,决定罚款23.75万元。 质量监督相关行政处罚:2018年8月7日,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毕)质监罚字[2018]1-04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网能源子公司贵州南能智光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决定给予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贵州南能智光公司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工作,及时申请完善相关手续,完成了两台锅炉的相关检验手续,且属于初次违法”。2018年8月13日,贵州南能智光公司已及时缴纳上述罚款3万元。 税务相关行政处罚:“穗开国税简罚[2017]17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7年3月6日,南网能源丢失发票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罚款80元。 “莞城国税简罚[2018]7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8年3月30日,南网能源东莞分公司逾期申报增值税被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三税乐简罚[2019]15004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3月15日,佛山市南新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2015年2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乐平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三税乐简罚[2019]15004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3月15日,佛山市南新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2018年9月印花税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乐平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南国税简罚[2017]92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7年8月9日,广东鼎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丢失发票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罚款40元。 “南海税一简罚[2019]15153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6月13日,广东鼎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1月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封税简罚[2019]3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1月7日,封丘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被国家税务总局封丘县税务局尹岗税务分局罚款100元。 “封税简罚[2019]17615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3月13日,封丘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被国家税务总局封丘县税务局尹岗税务分局罚款300元。 “穗越税一所简罚[2019]15984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12月15日,广州智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丢失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罚款40元。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鼎通科技控股股东为鼎宏骏盛,直接持有公司3912.26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1.27%;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成海及罗宏霞夫妇,直接持有公司942.6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4.76%;并通过鼎宏骏盛、新余鼎宏新、新余鼎为控制公司4285.3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7.12%。王成海及罗宏霞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鼎通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连接器精密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精密组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可分为连接器组件和模具,其中连接器组件包括通讯连接器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组件,模具产品包括精密模具和模具零件。 鼎通科技此次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森林包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和林加连。其中,林启军持有公司29.79%的股份,其弟弟林启群持有公司25.53%的股份、哥哥林启法持有公司17.02%的股份、姐夫林加连持有公司17.02%的股份,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和林加连合计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89.36%的股份,并通过森林投资和森林全创控制公司9.64%的股权,合计控制森林包装99.00%的股权,四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和林加连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森林包装从事包装用纸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原纸(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瓦楞纸板、瓦楞纸箱(水印纸箱、胶印纸箱、数码纸箱)。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包装物制造及工业品、消费品包装。 森林包装此次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绿色环保纸包装网上定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绿色环保数码喷墨印刷纸包装智能工厂、补充流动资金。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南凌科技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陈树林、蒋小明,各自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5.4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0.82%的股份。陈树林为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居留权,蒋小明为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南凌科技是国内专用网络服务提供商。公司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可分为虚拟专用网服务、企业级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中虚拟专用网服务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他服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托管、云计算产品等服务。 南凌科技此次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中晶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一俊和徐伟。本次发行前,徐一俊持有公司股份2550.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4.09%,徐伟持有公司股份119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99%,徐伟系徐一俊之兄,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46.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8%。徐一俊和徐伟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晶科技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片及半导体硅棒。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是专业的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制造商。 中晶科技此次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2月15日,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体育”)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泉州体育用品行业再添新军。 舒华体育主营业务为健身器材和展示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健身器材包括室内健身器材、室外路径产品。作为专业、科学的运动健康解决方案提供商,舒华体育凭借多年制造经验打造的产品供应体系以及贴合市场的产品设计、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已在国内健身器材行业取得了领先的地位。2007年,“舒华SHUA”品牌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3至2016年,舒华连续4年成为中国奥委会唯一指定健身器材、按摩器材供应商。2014年起,舒华产品先后3次入驻索契冬奥会、里约奥运会以及平昌冬奥会“中国之家”。2017至2020年,公司连续四年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颁发的“中国轻工业健身器材行业十强企业”称号。 体育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对于引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2020年新冠肺炎所带来的严峻考验,更是引发了人们对于后疫情时代健康管理的深层思考。对此,舒华体育董事长表示:“近年来家用健身器材市场一直在增长,疫情更是推升了增长速度,市场远期也十分看好,但也给企业更多挑战,是否能够持续研发出更为贴合消费者需求的智能化、时尚化的健身器材,是业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舒华体育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新产品研发创新和工艺提升,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并提升技术竞争力。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突出在产品的智能化和数据化层面,诸如:速度与力量反馈系统、心率跑步机、智能健身房管理系统、磁悬浮减震装置、智能围网电控系统、动态蜂窝减震技术、螺旋减震技术等。公司于2016年至今推出多款智能化系列产品,如X6智能家用系列、X9智能商用系列跑步机等,满足了消费者对产品智能化、个性化的需求,以及室外智能运动场馆等,获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在智慧健身全场景的构建方面,舒华体育作为“华为运动健康优秀硬件合作伙伴”,公司将智能化软件技术和健身器材硬件技术相结合,改变传统运动方式,让运动更加科学,未来,无论在数据处理、体能体测、体能评估、运动建议、干预执行等方面,还是在家庭健身、商用健身、全民健身及社区健身等领域,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健身器材智能化发展,全面实现全场景智能化、科学化健身。 此次成功登陆A股后,舒华体育将借资本之翼更好的助力于公司实现向提供“科学运动、智慧健身”的健康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未来三到五年将坚持以产品创新与品牌营销为驱动,构筑帮助用户进行科学运动的生态圈,形成在家用、商用市场和公共事业领域的解决方案供应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健身器材开发领域的领导者地位,致力于向提供“科学运动、智慧健身”的健康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
A股长期以来,退市公司少之又少,就在于退市制度设计太温柔,另外也缺少量化标准也就缺少可执行性,退市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但如果退市制度指标依然是高标准,那就是纵容财务造假,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退市制度依然会裹脚不前。 美国从1985年到2008年,美国纳斯达克有11820家IPO,但同期退市数达到12965家,从2001到2013年,美国资本市场近百年的发展的历程中,已超过3万家上市公司退市,退市率维持5%左右是常态。可是截至目前,A股市场退市公司仅有124家,其中由于连续三年以上亏损、因吸收合并退市、不符合挂牌情形的占绝大多数,这些退市公司仅占整个A股上市公司家数的3.05%。几十年的累计的退市率还不如美国一年的退市率。大量该退市的公司没有退出市场,结果就是挤占了大量的金融资源和上市资源,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悲剧,特别是财务造假公司不能退市,更是纵容了大量公司前仆后继的财务造假来到资本市场,或者是利用财务造假保住上市地位,接着寻机买壳退出市场,捞走最后一笔资本市场的财富,这种制度不是惩治财务造假者,而是协助财务造假者从股市捞钱完成资本积累或者干脆就是帮助财务造假者利用资本市场完成暴富。 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已经实施,注册制即将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发自灵魂深处的制度改革,如何保障注册制改革成功,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做出了回答,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安排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将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了'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最近证监会指出在总结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在六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包括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标准,健全退市多元渠道。 沪深交易所跟随有关精神,快速制定了退市指标,可是欲速则不达,退市指标设计并没有反映出强化退市的要求,不可否认,交易所重大违规违法退市和财务指标多元化退市指标设计取得了一些突破,但是市场关注的财务造假退市,笔者认为指标设计太宽容,不足以震慑财务造假者,也很难让财务造假公司退市。 交易所新增新增财务造假类指标:过去3年虚增利润、净利润每年平均金额均超当年相应数据的100%,且总额超10亿元,从这一指标看,虚增利润、净利润每年平均金额均超当年相应数据的100%和总额超过10亿元,是两个并列指标,也就是说财务造假公司退市需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而不是符合一个条件就可以因为财务造假而退市,这样财务指标设计明显太过宽松,会带来绝大部分财务造假公司难以退市。据一位记者的统计数据,目前有4107家存量公司,近三年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有1046家,目前有3000多家公司就算过去三年净利润全部是造假的,也够不上这个标准,难以触及退市机制而退市,这种财务造假退市指标设置有何意义?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注册制下,亏损企业也可以上市,科创板和创业板都实施几套上市标准,科创板和创业板两年扣非利润达到5000万元就可以上市,即使按照以前创业板隐形门槛,年度利润要达到5000万元,如果业绩不增长,三年利润也只有1.5亿元,就是造假上市或者是造假保住上市地位,也远远达不到10亿元的财务退市标准,这显然是不足以威慑财务造假者的,既然财务上市门槛降低,那么触及退市财务造假的门槛也应该降低,只要三年累计虚增利润达到7500万元,就应该被退市,而且只要过去3年虚增利润、净利润每年平均金额均超当年相应数据的50%也应该被退市,而不是100%. 财务造假是A股一个大毒瘤,之所以财务造假频发,就在于处罚太轻,现在修改退市财务指标,就应该从严掌握,A股从来不缺少等待上市的公司,缺少的是增量资金,就绝对不能容许财务造假公司留在资本市场,加快财务造假公司的出清,是注册制改革成功的关键。
12月14日晚,每日互动发布了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告。公告显示,每日互动在近日开展的应收账款催收中,发现某员工存在涉嫌通过伪造客户印章、假冒客户身份、虚假确认对账单及询证函等一系列手段,虚增销售合同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公司已报警处理,并进行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每日互动成立于2010年,是专业的数据智能服务商,业务涉及移动开发、用户增长、品牌营销和公共管理等多领域的数据智能服务领域。2019年3月,每日互动登陆了A股创业板。 事情发生后,每日互动第一时间回应了该事件,称目前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其他影响。同时,每日互动称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挽回公司损失。 每日互动还提到,公司已即刻成立内部专项小组,对可能涉及到的业务情况、合同情况、财务流程等展开全方面自查。 每日互动也表示,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并深刻反思,进一步夯实内外风控管理,强化价值观教育和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月15日晚间,张江高科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张江控股以3311.13万美元竞得国开国际持有的芯鑫租赁1.80707%的股权。 公告显示,芯鑫租赁是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牵头的,在上海自贸区发起设立的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机构。12月14日,张江控股与国开国际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张江高科表示,本次竞得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收购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上的战略资源储备、深化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中的参与度、推进张江科学城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建设、服务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