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9月13日消息,《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审议通过,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央行指出,办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具备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的机构,如果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经营男装的ST步森,正在遭遇疫情对主业的负面影响以及原实控人徐茂栋带来的债务遗留问题等诸多挑战。9月13日晚,公司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微动天下股权以取得微动天下的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微动天下是国内领先的微信第三方服务商,服务超过160万家企业用户。公司自2020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瞄准微信生态链企业 ST步森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与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微动天下的实际控制人沈阳已经签署了股份收购的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显示,ST步森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对微动天下实施股份收购。具体来看,ST步森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所持微动天下的部分股份;并通过向微动天下现有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该公司现有股东分别持有的剩余股份。ST步森发行股份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ST步森9月11日收盘价为17.93元/股。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顺利实施,ST步森表示,将同步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主体发行股份以募集配套资金。 天眼查显示,微动天下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为4234万元,沈阳持有微动天下股份约64%。微动天下官网介绍,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微信生态链增强服务平台,致力通过专业的互联网产品应用、社媒运营、营销推广、精准投放,打造全行业场景全链路的SaaS应用服务,帮助企业和商家加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公司业务遍布全国26个省市,产品和服务覆盖30多种行业,拥有300家经销代理商,服务超过160万家企业用户。 2016年微动天下曾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终止挂牌。根据其挂牌期间的财务报告,2016年微动天下的营收达到6073.52万元,同比增长165.48%;归母净利润为2486.87万元,同比增长243.21%;毛利率为58.86%。 谋求脱困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服装行业影响较大,主营步森男装的ST步森未能幸免。公司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45亿,同比下滑19.93%;净利润亏损3868.4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31.68万元。 ST步森在半年报中表示,为改善目前经营困境,公司将继续强化在男装服饰业务的资源和竞争优势,加快推进服装销售渠道的改革和创新,打通线上线下销售环节,实现线上线下接轨,大力发展新零售业务。公司还将借助实际控制人王春江的产业背景,谋求金融科技及其他业务与发展方向,增厚公司利润。 除了经营压力外,为了化解债务,8月29日ST步森还和“难兄难弟”*ST天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两个公司原实控人都是徐茂栋,均面临着徐茂栋造成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等事项。 由于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今年8月ST步森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ST步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ST步森和*ST天马表示,双方将积极沟通、加强合作,通过证据交换、案件交流、积极应诉,共同应对债权人,以争取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解决。此外,双方表示,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团队优势,积极寻求业务合作点,通过业务优势互补,实现双方新的业绩发力点。 公告称,*ST天马的主要业务之一是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目前与其投资的100余家PE资产公司在股权及资源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和信任,*ST天马将积极为ST步森推荐介绍该等公司,寻求ST步森与该等PE资产公司达成在服饰业务如定制工装方面的业务合作。
神火股份9月12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公司拟通过三个交易环节,获得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的控制权,成为后者的控股股东。 具体来看本次重组三个交易环节:首先,公司以0 元对价受让文山州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神火3亿元认缴出资权;同时,云南神火注册资本由50.6亿元变更为60.6亿元,公司和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缴7亿元和3亿元(认缴价格为1.0067 元/出资额);另外,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与公司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神火集团将其拥有的云南神火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南神火43.40%股权,并拥有其73.60%表决权,成为云南神火控股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重组也是解决神火集团内部潜在同业竞争的重要举措。云南神火主要业务为电解铝的生产与销售,目前该公司处于建设期。云南神火系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控制的公司,是上市公司关联方之一。上市公司子公司新疆煤电业务同样为电解铝的生产与销售,是上市公司核心业务之一。云南神火投产后,将造成上市公司存在电解铝业务同业竞争的规范性问题。 通过此次交易,云南神火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神火集团旗下所有的电解铝业务将完全并入上市公司,从而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之间潜在的电解铝业务同业竞争规范性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神火股份也将借助云南省文山州的环保容量及水电成本优势,充分释放云南神火电解铝产能,并依靠临近未来全球铝产品消费的主要增长市场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位优势,大力开拓电解铝市场,将显著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电解铝行业的竞争力。
继去年7月捷信集团宣布赴港IPO,但仅4个月后自行撤销之后,近日,“中国版捷信”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上消费金融”)正式开启了IPO进程,有望成为中国A股消费金融第一股。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信息显示,重庆银保监局已于近日批复了马上消费金融首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13.33亿股。同一时间获批的,还包括马上消费金融总经理郭剑霓的任职资格,郭剑霓此前曾任捷信中国创始人之一兼CFO,有10余年消费金融领域管理经验。 自2015年以来,消费金融在中国市场的渗透率迅速上升,不过,近3年来,行业发展明显放缓,增速持续下降,以马上消费金融为例,其2019年净利润增速已降低至个位区间;而另一方面,国内金融和互联网巨头对消费金融牌照的兴趣日渐浓厚,相继入场。 行业格局正在发生着变化。 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压力 马上消费金融于2015年6月1日在重庆市注册成立,赵国庆为创始人、董事长。其股东包括:重庆百货持股31.060%,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9.506%,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264%,重庆银行持股15.53%,成都市趣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4.99%,阳光财险持股0.9%,浙江中国小商品城持股0.75%。其中,重庆百货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 马上消费金融的初始注册资本仅为3亿元,2016年~2018年,每年增资一次,目前注册资本40亿元,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持续消耗着资本金,根据重庆银保监局的批复,此次,马上消费金融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2017年,马上消费金融成立的第3年,其贷款业务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当年贷款发放额为692.76亿元,同比2016年的99.06亿元增长近6倍,贷款余额达315.64亿元。 不过,在这一年,P2P、现金贷等民间金融经历了一波严厉的监管整治,行业信用风险加速暴露,同期也波及到了消费金融公司,比如,捷信消费金融期内的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马上消费金融当年末关注类、不良类贷款也出现急剧上升。 根据新世纪评级报告,2017年,马上消费金融关注类贷款余额从2016年的1.44亿元,增长至45.56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从上一年的0.96亿元,增长至10.03亿元,当年,不良贷款率达到3.18%,比上一年增加了1.82个百分点,逾期率更是达到了12.5%。 自2017年开始,马上消费金融的拨备池出现了两个变化:一是新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大幅增长,以覆盖未来风险;二是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坏账核销大幅增加。 与银行不良资产表现不同的是,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比如,马上消费金融的平均贷款期限为7~8个月,这导致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良暴露要比银行来得更加快速。 2017年,马上消费金融不良资产核销达15.98亿元,新增计提31.47亿元;2018年末,马上消费金融贷款发放额为850.26 亿元,贷款和垫款余额为389.53亿元,两者增速均放缓至20%左右,但大幅的计提与核销仍在持续,当年新增计提近58亿元,坏账核销54.73亿元。 从2019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来看,马上消费金融计提与核销仍在高位。2017年~2018年,其拨备覆盖率维持在170%以上。新世纪评级报告认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逾期贷款规模逐渐增长,因此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逐年增长,未来公司仍面临拨备计提压力。 核销、计提之下,马上消费金融的不良率维持在较低水平,2016年~2018年末,不良率分别为1.36%、3.18%、3.45%,而同期,捷信集团在中国业务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4.3%、7.2%、9.7%,不良贷款覆盖率分别为136.0%、124.5%、125.9%。 不过,大幅计提也影响了净利润的表现。2018年,马上消费金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76.5%,拨备前净利润同比增长72.71%,但净利润同比增长38.58%。2019年,其营业收入为89.99亿元,同比仅增长9.22%,净利润为8.53亿元,同比仅增长6.49%。 从负债结构来看,马上消费金融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吸收存款、拆入资金和长期借款组成,其中短期借款占比较高,维持在80%以上。 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方式包括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IPO之后,能够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显然是消费金融公司梦寐以求的事。 巨头入场,格局谋变 截至目前,国内共有消费金融公司27家,其中,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属于行业第一梯队,总资产在500亿元以上。 兴业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三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规模在300亿元左右,位列行业第二梯队。 不过,这种格局很快就会发生变化。 近年来,大型资本入股和新设消费金融公司的积极性显著增加。今年,小米新设的小米消费金融、中国平安设立的平安消费金融、光大银行设立的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已经相继开业。 另外,建设银行也在计划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尤其是,蚂蚁集团拟在重庆市设立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据兴业研究报告,蚂蚁金服消费金融类资产规模已突破2万亿元,约为当前消费金融全行业规模的4倍。 尽管消费金融市场潜力依旧巨大,但随着巨头的渐次进入,目前的消费金融公司也面临着市场份额的压力。 自2015年以来,消费金融在中国的渗透率迅速上升,不过,近3年来,行业发展明显放缓,增速持续下降。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截至2019年末,广义消费贷款余额(不含房贷、经营贷)为13.91万亿元,同比增长15.92%,较2018年24.12%的同比增速下降超过8个百分点。 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类似,消费金融的本质也是获得息差,只不过,相对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模式更加“高举高打”,通过高利率覆盖高风险,消费金融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利率基本处于银行和小贷公司之间。 8月,最高法最新修订的民间借贷新规,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按照4倍LPR进行定价,4倍以上认定为高利贷行为,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的4倍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以前的24%大幅降低。 而事实上,很多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利率都超过了这一上限,这也为未来行业发展蒙上了更多不确定性。
创业板首批ST股将于9月15日正式“戴帽”登场,天龙光电、乐凯新材、东方网力3家公司将分别变身为ST天龙、ST乐凯、ST网力。与主板不同的是,创业板ST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9月14日,3家公司股票均停牌一天。 具体来看,天龙光电与乐凯新材均因经营严重困难而触发ST。天龙光电公告称,公司自2018年12月以来持续停工停产,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公司管理层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简称《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规定,公司股票于9月14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2020年9月15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天龙光电”变为“ST 天龙”,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乐凯新材也因“热敏磁票生产线”停止生产,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9月14日停牌一天,自9月15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乐凯新材”变更为“ST乐凯”,股票交易日涨跌幅仍为20%。 与上述两家公司不同,东方网力触发ST的原因则是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根据公告,鉴于两笔已结违规担保诉讼和一笔违规担保强制执行案件,除已经支付和被司法划扣的金额外,公司合计明确仍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2.52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96%。截至目前,公司对减少违规担保余额尚未有明确解决方案,且预计2020年10月12日前不能解决。 根据《上市规则》的“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5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东方网力9 月14日开市起停牌1天,9月15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东方网力”变更为“ST网力”,股票交易日涨跌幅仍为20%。 尽管3家公司已“戴帽”,但都在为争取早日撤销风险警示而积极努力。 天龙光电表示,公司正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风电零配件业务转型,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切实努力地推进新业务的开展工作。 乐凯新材称,将稳步推进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加快FPC用电磁波防护膜和压力测试膜等电子功能材料新产品研发和上市进度,力争尽早消除其他风险警示。 东方网力也在积极化解违规担保问题。据了解,公司目前的违规担保事项中有五笔涉诉,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其中两笔已结案;一笔已一审判决,公司已决定提交上诉申请;另有一笔强制执行处于立案阶段。同时,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原实际控制人刘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等问题,筹措资金解除担保并尽快偿还有关债务。
大股东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沼泽”,让*ST围海泥足深陷,也让公司实控人之一的冯全宏跌入了深渊。 9月11日晚间,*ST围海公告,冯全宏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被立案侦查。 在相继上演了抢公章、股东掐架、11名高管集体请辞等一系列内斗“戏码”后,接踵而至的监管问询函和立案调查书则进一步揭开了公司内控失效、大股东违规占款、子公司失控等更多“窟窿”。 因2019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围海已于今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8月底,公司控股股东围海控股以资不抵债为由,向宁波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进入保壳关键期的*ST围海将走向何方,仍未可知。 既是“背锅侠”又是“提款机” 最新公告显示,冯全宏所涉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收到公安机关结论性调查意见。由于其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冯全宏此次“摊上事儿”早已有迹可循。回溯此前公告,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冯全宏曾以*ST围海名义,为“兄弟公司”围海贸易及控股股东围海控股的关联方朗佐贸易等主债务人获取长安银行宝鸡支行的4.6亿元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此外,2019年3月,冯全宏将*ST围海子公司围海工程在宝鸡支行的1.4亿元存单作为对朗佐贸易开立承兑汇票的担保。两者合计金额达6亿元。 以“对外构成越权和无权代表”等为由,去年10月,*ST围海与围海工程将冯全宏、宝鸡支行、朗佐贸易、围海控股、围海贸易等告上法庭。目前,该案被移送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在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仅沦为大股东违规担保的“背锅侠”,还成了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提款机”。经查,*ST围海还可能涉嫌存在资金通过上市公司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被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占用的情况,涉及累计发生金额初步统计达5.02亿元。 今年5月的现场调查,让宁波证监局发现了公司更多问题。2019年,*ST围海因6亿元长安银行的存单被转至长安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将6亿元货币资金全部调整至对控股股东关联方朗佐贸易和围海贸易的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对此,监管发函追问“以上会计处理事项是否合规”,并要求公司聘请有相关资格的中介机构发表专项意见。 *ST围海在最新公告中回应称,由于事项特殊且复杂,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均表示不便参与。经多方磋商,公司最终确定由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接手。目前相关核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故申请延期回复上述关注函。 值得玩味的是,“临危受命”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也是公司今年8月刚宣布更换的年审机构。而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给公司2019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 优化资产还是“引狼入室”? 3年前的一起并购重组,则为*ST围海连续上演的另一出“闹剧”埋下了伏笔。 *ST围海8月20日晚公告,因新任董事、监事无法进入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履职,且后者拒绝提供财务数据导致公司无法知晓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审慎判定,已对上海千年失去控制。 这家“失控”的上海千年,系上市公司2017年斥资14亿元向千年投资、仲成荣等31名交易对方收购而得。彼时,这块标的资产的实力曾广为市场看好。目前公司合计持有上海千年89.46%股权。 该次交易完成后,千年投资以二股东身份顺利“入驻”*ST围海。2019年8月,上海千年董事长、实控人仲成荣携新的管理层成员正式上任,“接棒”原董事长冯全宏。 然而,仅3个月后,曾“喜结连理”的两家公司却迅速反目。去年12月13日,*ST围海以一场“公章抢夺战”,将前两大股东间的暗流涌动公之于众。 据披露,当时大股东围海控股提名的拟任董事冯婷婷等人以“为了公司顺利发展,减轻财务总监个人压力”为由,要求时任财务总监胡寿胜将公司财务专用章、财务部门章及公司所有网银U盾移交。 随后,大股东方面通过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罢免时任管理层。作为回应,包括仲成荣在内的公司11位时任董监高集体请辞。 最终,这场“宫斗”以大股东方面的上位告终。去年12月24日,冯全宏之女冯婷婷当选上市公司董事长。不过,*ST围海与上海千年之间的缠斗却远未结束。 今年5月,上海千年拒绝了*ST围海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且一直未提供4-6月份的财务报表。8月20日,公司判定对其失去实质性控制。 值得一提的是,8月19日,仲成荣、汤雷两人就上海千年股份转让合同的纠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此前与上市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书,要求*ST围海分别向两人支付2.22亿元、859.11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费用。 对此,*ST围海表示,公司未在内部档案中找到关于该协议书的任何记载,包括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经营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审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审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一系列公告中亦从未披露过存在上述协议。 “千疮百孔”后能否绝地重生? 公司几近失效的内控下,2019年以来,*ST围海原本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也逐渐“脱轨”。 去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34.38亿元,同比下降2.89%,其中建筑施工收入26.60亿元,同比下降14.82%;归母净利润亏损14.22亿元,同比下降662.12%。 与此同时,多项财务指标的恶化也揭示了公司运营的举步维艰。如信用度下降导致公司对供应商的付款增加、银行逐步减少对公司的贷款额度,*ST围海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7292.35万元,同比下降199.16%;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同比大幅减少429.49%。 雪上加霜的是,2019年,公司还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等,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14.79亿元。 面对这份不如人意的财报,公司时任监事王志强和董事张晨旺表示不能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计机构亦对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今年上半年,*ST围海也未能扭转颓势,净利润继续亏损3064.33万元,同比下降173.59%。 除了业绩大幅滑坡之外,*ST围海还面临着多起诉讼与立案调查。2019年7月12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另据宁波证监会向*ST围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ST围海还存在与控股股东围海控股共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今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围海控股及关联公司围海贸易、朗佐贸易等,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挽救价值,且重整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为由,向宁波市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 公司表示,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若重整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解决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一系列问题。 对于“披星戴帽”的*ST围海而言,如今已行至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随着实控人冯全宏被刑事立案,大股东提交重整申请,“千疮百孔”的*ST围海能否迎来转机?还需拭目以待。
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迅速,综合金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满足各类企业和消费者对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提升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但实践中有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高层也多次强调,要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准入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人民银行也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依法依规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 《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任务,以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为抓手。规范金融综合化经营和产融结合,重点加强非金融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理顺金融和实体经济关系,稳妥有序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规定既符合国际通行的监管理念,也适应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包容性。 《金控办法》确立了宏观审慎管理、穿透监管、协调监管三条原则。 一是宏观审慎管理。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将金融控股集团视为一个整体实施监管,对治理结构、杠杆水平、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面持续管控。二是穿透监管。强调对股权和资金等的穿透监管,准确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并穿透核查资金来源真实性。三是协调监管。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金融管理部门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跨部门联合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金控办法》广泛吸纳了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金融控股公司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适当延长提交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申请时限,放宽金融控股公司法人层级要求,并提高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考虑到政策出台对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安排,引导存量机构有序调整,平稳过渡。 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主要是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核心任务是防范风险和规范发展,其监管对象是过去没有或监管不清晰的机构和领域。随着《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的出台,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在有效规范和引导发展的基础上,金融控股公司应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经营稳健性和竞争力。监管部门则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国家重要核心竞争力的载体,在面对错综复杂和变幻莫测的国际经济金融新形势的背景下,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