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600184)有限公司(简称“日久光电”)将于8月20日首发上会,公司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此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26.6667万股。日久光电拟募集资金4.98亿元,其中,4.53亿元用于年产500万平米ITO导电膜建设项目,45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 日久光电主要从事柔性光学导电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定制化开展相关功能性薄膜的研发和加工服务,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ITO导电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陈超、陈晓俐,两人为兄妹关系。此外,中信投资为日久光电的股东,持股比例2.3833%。中信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日久光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低于同期营收。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9亿元、3.25亿元、4.66亿元、5.5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28亿元、2.65亿元、4.25亿元、4.71亿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608.25万元、4061.63万元、7723.35万元、8489.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95.08万元、2485.33万元、8591.21万元、8076.91万元。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资产总计4.49亿元、5.79亿元、7.18亿元、10.02亿元;负债合计1.56亿元、2.06亿元、1.89亿元、3.87亿元。2019年末负债总额比2018年末增长105.54%。 日久光电货币资金不敌短期借款。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货币资金分别为5497.51万元、9871.12万元、6190.86万元、1.13亿元。短期借款的余额分别为6500万元、1.01亿元、9597.21万元、1.83亿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14%、55.07%、54.63%、60.64%。 日久光电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并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06%、30.44%、35.10%、35.65%。2016年、2017年、2018年,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4.32%、27.84%、23.25%。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881.15万元、1.27亿元、1.60亿元、2.06亿元,2017年末增长率为61.71%,2018年末增长率为25.58%,2019年末增长率为28.44%。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分别为3.99、3.15、3.24、3.02。2016年、2017年、2018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80、2.82、2.81。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6822.06万元、9614.27万元、1.11亿元、9565.50万元;2017年末增长率为40.93%、2018年末增长率为15.38%,2019年末同比降幅13.77%。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存货周转率(次/年)分别为3.78、2.75、2.94、3.45。2016年、2017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76、3.11、3.54。 日久光电的产品结构较为单一。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ITO导电膜产品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61%、99.48%、97.16%、97.14%。 日久光电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下滑趋势。150Ω方阻ITO导电膜各期销售收入占比为 91%-98%。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150Ω方阻ITO导电膜产品平均单位售价分别为91.55元/平方米、79.73元/平方米、77.01元/平方米、75.80元/平方米。 日久光电供应商集中度较高。2016年至2019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70%、85.64%、85.81%、81.81%。此外,日久光电的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45%、39.32%、43.53%、45.11%,集中度逐年提高。 2016年至2019年,日久光电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49.92万元、1082.30万元、1697.83万元、2186.05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4.13%、3.33%、3.65%、3.97%。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22%、5.98%、5.41%。 2016年至2019年,日久光电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44%、3.69%、3.18%、3.13%。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2.64%、2.34%、2.4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久光电的实际控制人陈超涉及4项诉讼、执行案件。陈超为相关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引发诉讼,法院判决(调解)陈超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和解协议,对于上述担保债务,陈超未来几年最高应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合计3486.33万元。 2016年,日久光电曾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用以完成银行个人存款揽储任务,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日久光电表示,不违反《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据中国能源报,此次日久光电计划募集约4.98亿元资金,其中约4.53亿元用于年产500万平米ITO导电膜建设项目,但该ITO项目被疑为公司曾经存在的“老项目”,且已在建设。 据,携带亮丽业绩闯关的日久光电IPO前存在股权频繁变动情况。从招股书来看,IPO申报前一年内日久光电存在三次增资及转让,新增12名股东,其中包括7名自然人股东。实际上,该事项也曾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在证监会此前下发的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曾要求日久光电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的相关要求,对相关股东进行全面核查。 据和讯网报道,截至目前,很多日韩企业虽然放弃了ITO导电膜的生产,但仍然牢牢掌控着上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市场。ITO导电膜的生产所需的高品质原料,如光学级PET基膜、ITO靶材、涂布液等均由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少数厂商生产。在采购模式方面,日久光电通过境外厂商旗下的贸易公司或者代理商进行采购。事实上,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很容易受到国际经济等因素影响,从而出现原材料断供的情形。 据投资者网,这种严重依赖别国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非常危险,较为容易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原材料断供的局面。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通过对比日久光电新三板与IPO的招股书发现,2015年日久光电与第一批股东签订对赌协议的16名股东中,至今仍为日久光电股东的尚存14人。那么这14为股东是看好日久光电潜力?还是对赌协议中有足够的利益使其留下?由于对赌条款易对发行人股东及股权结构产生影响,若要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一般均需在申报前妥善处理投资机构与IPO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签订的对赌协议,杜绝对IPO企业不利的协议条款。那么日久光电是否完全杜绝了不利条款呢?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日久光电,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子公司为日久光电股东 日久光电主要从事柔性光学导电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定制化开展相关功能性薄膜的研发和加工服务,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ITO导电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超、陈晓俐。陈超、陈晓俐为兄妹关系,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20.7474%和14.324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0721%的股份。同时,陈超通过其所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兴日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7951%的股份。 日久光电曾于2016年1月5日正式挂牌新三板,并在2017年4月25日终止挂牌。 日久光电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本次发行前,日久光电总股本为2108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2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中信投资为日久光电的股东,持股比例2.3833%。值得注意的是,中信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日久光电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4.53亿元用于年产500万平米ITO导电膜建设项目,45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 ITO导电膜建设项目被疑为“老项目” 据中国能源报,招股书显示,此次日久光电计划募集约4.98亿元资金,其中约4.53亿元用于年产500万平米ITO导电膜建设项目,但该ITO项目被疑为公司曾经存在的“老项目”,且已在建设。 相关资料显示,此次申报的ITO导电膜建设项目与公司2018年时申报的内容差异并不大,不过按材料披露所示,当年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2.92亿元,而如今的招股书中披露却升至4.53亿元。 原环评申报建设内容显示,在厂区预留的发展用地进行扩建,扩建厂房11000平方米,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并在新增的厂房内增加磁控溅射镀膜机等设备6台套,进行薄膜材料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高阻隔膜等显示器用光学薄膜材料2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膜等车辆及建筑玻璃用安全防爆节能薄膜材料1300万平方米,ITO导电薄膜300万平方米。 而本次环评申报变更调整为,在厂区预留的发展用地进行扩建,扩建厂房10000平方米及建设相应配套设施(其中辅助用房1000平方米),并购置磁控溅射镀膜机5台,覆膜机5套,分切机4套等生产设备,年产ITO导电膜共计500万平方米。 记者梳理后发现,两次申报内容差异不大,但投资金额却相差1.61亿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敌同期营收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9亿元、3.25亿元、4.66亿元、5.5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28亿元、2.65亿元、4.25亿元、4.71亿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608.25万元、4061.63万元、7723.35万元、8489.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95.08万元、2485.33万元、8591.21万元、8076.91万元。 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逐年下滑 自成立以来,日久光电专注于柔性光学导电材料,主要是ITO导电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日久光电的产品结构较为单一。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ITO导电膜产品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61%、99.48%、97.16%、97.14%。 150Ω方阻ITO导电膜各期销售收入占比为 91%-98%。日久光电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呈下滑趋势。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150Ω方阻ITO导电膜产品平均单位售价分别为91.55元/平方米、79.73元/平方米、77.01元/平方米、75.80元/平方米。 日久光电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主业,主营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8%左右。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ITO导电膜和光学装饰膜。150Ω方阻ITO导电膜各期销售收入占比为91%-98%。 日久光电指出,ITO导电膜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的触摸屏。行业发展初期,该产品主要被日韩厂商垄断,价格较高。随着国内厂商逐渐掌握相关技术与工艺实现进口替代,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因消费电子市场竞争程度高,终端厂商将价格压力向上游传导,ITO导电膜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 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日久光电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并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06%、30.44%、35.10%、35.65%。2016年、2017年、2018年,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4.32%、27.84%、23.25%。 日久光电表示,总体上,除万顺新材(300057)生产少量的ITO导电膜外,上述公司的产品类别和工艺技术与发行人产品存在差异。报告期内,佛那个是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自2016年下半年实现了IM消影膜自涂,随着自涂比例不断提升,产品单位成本下降明显;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规模化效应明显。 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80% 日久光电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ET基膜、PET高温保护膜、ITO靶材、Si靶材和涂布液等。因上游原材料厂商集中度较高,以及公司选择采购与自身产品技术、生产工艺最为匹配的供应商产品,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2016年-2019年,日久光电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70%、85.64%、85.81%、81.81%。 日久光电表示,尽管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了长期的供货协议,保持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且该些原材料生产厂商均为日、韩的国际知名企业,但若该等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供应及时性与服务响应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则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若临时切换新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也会影响到产品稳定性、生产工艺调整、下游及终端客户认可程度等。 此外,2016-2019年,日久光电的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45%、39.32%、43.53%、45.11%,集中度逐年提高。 据和讯网报道,截至目前,很多日韩企业虽然放弃了ITO导电膜的生产,但仍然牢牢掌控着上游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市场。ITO导电膜的生产所需的高品质原料,如光学级PET基膜、ITO靶材、涂布液等均由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少数厂商生产。在采购模式方面,日久光电通过境外厂商旗下的贸易公司或者代理商进行采购。 事实上,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很容易受到国际经济等因素影响,从而出现原材料断供的情形。 投资者网也报道称,这种严重依赖别国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非常危险,较为容易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原材料断供的局面。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6亿元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881.15万元、1.27亿元、1.60亿元、2.06亿元,2017年末增长率为61.71%,2018年末增长率为25.58%,2019年末增长率为28.44%。 日久光电表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以及客户结构变化所致。首先,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总体随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其次,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下游客户已覆盖合力泰(002217)、台冠科技、蓝思科技(300433)、南京华睿川、业际电子、信利光电、帝晶光电、骏达光电、贵州达沃斯、联创电子(002036)等各知名触控模组厂商,该类客户采购规模较大且较为稳定,故相对于中小客户,公司给予的信用周期较长。随着公司对上述知名触控模组厂商的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分别为3.99、3.15、3.24、3.02。2016年、2017年、2018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80、2.82、2.81。 货币资金不敌短期借款 2019年短期借款余额增长90%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资产总计4.49亿元、5.79亿元、7.18亿元、10.02亿元;负债合计1.56亿元、2.06亿元、1.89亿元、3.87亿元。 日久光电表示,2018年末负债总额比2017年末降低8.55%,主要系长期借款减少。2019年末负债总额比2018年末增长105.54%,主要系公司由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及子公司浙江日久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对资金需求较大,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增长较快所致。 日久光电货币资金不敌短期借款。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货币资金分别为5497.51万元、9871.12万元、6190.86万元、1.13亿元。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日久光电短期借款的余额分别为6500万元、1.01亿元、9597.21万元、1.83亿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14%、55.07%、54.63%、60.64%。 日久光电表示,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对资金需求增加所致。2019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长90.33%,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研发费用率连续三年低于同行业均值 2016年至2019年,日久光电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49.92万元、1082.30万元、1697.83万元、2186.05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4.13%、3.33%、3.65%、3.97%。 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22%、5.98%、5.41%。 销售费用率连续三年高于同行业均值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日久光电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44%、3.69%、3.18%、3.13%。2016年、2017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2.64%、2.34%、2.48%。 日久光电表示,销售费用率受到销售规模、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客户结构等因素影响。一般而言,销售规模越大,规模效应越明显,销售费用率越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呈下滑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维护成本较低,销售费用上升幅度较经营规模扩大幅度小。 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引发诉讼实控人陈超承担担保责任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日久光电的实际控制人陈超涉及4项诉讼、执行案件。债权人涉及两家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其中,兴业银行有一起,浦发银行有三起。判决或调解本金(仅与陈超相关部分)合计5489万元。 日久光电表示,各案件形成的原因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超为相关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引发诉讼,法院判决(调解)陈超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上述各案件,债权人均已与相应的借款人、保证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均由债务人或保证人正常还款。 上述四项因担保引发的诉讼中,陈超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分别是永康市鼎源工贸有限公司 、浙江福日工贸有限公司、浙江鸿拓实业有限公司、永康市超帅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根据和解协议,对于上述担保债务,陈超未来几年最高应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合计3486.33万元。 日久光电指出,目前达成和解协议的各笔正在按照和解协议按时分期还款,未再出现违约行为。如其他债务人、担保人未能按期还款或失去还款能力,陈超作为担保方,其个人及家庭资产、未来收入及分红所得足以偿付上述债务,陈超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在陈超按约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陈超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曾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完成个人存款揽储任务 2016年,日久光电曾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用以完成银行个人存款揽储任务,存在不规范的情形,但该等情形不属于《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所规定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且已整改合格。 日久光电指出,上述资金拆出已在事后取得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的确认。目前,发行人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该等内控制度能有效防范上述情形的再次发生。 此外,2017年2月,日久光电向关联方陈超拆入资金100万元。上述资金拆借的主要用途为公司临时资金周转,由于利息影响金额较小,因此未计提利息。截至2017年3月,上述资金拆借均已足额清偿,各方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股权频繁变动引关注 据,携带亮丽业绩闯关的日久光电IPO前存在股权频繁变动情况。从招股书来看,IPO申报前一年内日久光电存在三次增资及转让,新增12名股东,其中包括7名自然人股东。 股权频繁变动情况不免引发市场关注。实际上,该事项也曾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在证监会此前下发的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曾要求日久光电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的相关要求,对相关股东进行全面核查。 另外,证监会还要求日久光电补充披露海宁海睿等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时间,并说明海宁海睿等4名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是否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的要求。 “对赌协议”致“回购股份”会否再次上演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日久光电申报新三板挂牌时与股东签署过对赌协议,据日久光电新三板申报稿披露:“2015 年 6 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分别与16名新股东签署《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原股东在该《补充协议》中承诺公司2015年度完成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2016年度完成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若公司 2015 年、2016 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90%或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则新股东有权要求公司第一大股东陈超与第二大股东应晓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回购价格按照以下孰高者确定:(1)按照投资金额的10%年复合利率计算的本利之和;(2)回购时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根据已有资料看来,日久光电在2016年6月30日前顺利在新三板挂牌,理论上应该是“赌”赢了,但根据此次招股书中却披露:“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后,为维护未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以及虽出席本次会议但投反对或弃权票股东(以下简称“相关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超、陈晓俐于2017年3月16 日作出承诺,承诺对相关股东所持日久光电的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按如下价格孰高者执行:(1)该等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价格按年化收益率10%回购; (2)自承诺日往前6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回购是股东的要求。 通过对比日久光电新三板与IPO的招股书发现,2015年日久光电与第一批股东签订对赌协议的16名股东中,至今仍为日久光电股东的尚存14人(下图标记下划线),那么这14为股东是看好日久光电潜力?还是对赌协议中有足够的利益使其留下? 近年来,在IPO企业中出现大量风投机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等机构股东,这些投资机构为保证投资利益,往往与IPO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签订对赌协议。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由于对赌条款易对发行人股东及股权结构产生影响,若要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一般均需在申报前妥善处理投资机构与IPO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签订的对赌协议,杜绝对IPO企业不利的协议条款。那么日久光电是否完全杜绝了不利条款呢? (责任编辑:关婧)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月7日公布2020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数据显示,复地集团截至2020年7月31日借款余额为644.58亿元,其中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113.85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看公告了解,复地集团上年末净资产金额为485.54亿元,上年末的借款余额为530.73亿元;而今年截至7月31日借款余额为644.58亿元,其中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113.85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为23.45%。 据显示,按新增借款的分类看,银行新增借款55.03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11.33%;非银行借款(含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信托、其他借款等)新增-5.50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1.13%;应付债券(含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协会产品、ABS等)新增64.32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13.25%。 复地集团表示,公司2020年1-7月新增借款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的新增银行贷款和置换到期债券的新发债券,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置换存量债务、偿还到期债务,不会对公司的经验状况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记者今日获悉,7月1日,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2020年7月刊发布了“全球银行1000强”最新榜单。光大银行排名提升至第35位,较去年上升4个位次。 英国《银行家》杂志每年7月刊发布“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榜单,以银行的一级资本总额为衡量标准,对不同国家和地区银行的资本实力、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已成为全球银行业排名与分析的重要参考基准。 2019年,光大银行围绕“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普惠民生,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在价值创造的道路上跑出了好成绩。2019年,该行资产规模达到4.7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63%;零售客户首次突破1亿户,比上年末增长11.5%;对公客户达6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21%;不良贷款率1.56%,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到181.62%,比上年末提升5.46个百分点。 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光大银行积极担当社会责任,2019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区域表内外授信余额1.25万亿元,增长21.86%;雄安分行开业,成为第一家进驻雄安新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民营企业表内贷款增速、授信客户数均高于全行增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04.82亿元,增长10.7%;涉农贷款余额3416.05亿元,增长10.1%;创新扶贫模式,以“光大购精彩”电商平台为依托,帮助40个国家级贫困县销售扶贫商品2050.54万元。 未来,依托战略转型及科技助力,光大银行将继续利用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和产融结合等优势,搭建基于整个光大集团的财富管理生态圈,提供“一站式”财富管理服务。
越来越多的小型地方商业银行加入了信用卡发卡大军。近几年银行业高举零售金融转型大旗,使得越来越多的银行经营者意识到,信用卡业务在带来丰厚的中间业务收入同时,也是银行增强与零售客户关系黏性的利器。 在发卡环节,与大型零售、娱乐行业的互联网平台合作,是区域性银行快速突破用户数量的捷径,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带来的风险波动,也让过去几年信用卡资产规模快速扩张的银行感受到了压力。 区域银行线上加速突破 根据多家银行年报披露,截至2019年末,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分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均在一亿张以上。第二梯队的是中信、招行、广发、民生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卡量在数千万量级不等。上海银行、中原银行等体量较大的城商行,发卡量在几十万到数百万张之间不等,到2019年末,已有8家地方商业银行达发卡突破百万。 业内普遍认为,百万发卡量是小型地方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重要指标之一。尽管多数小型银行尚难达到,但并未减少它们的零售金融线上化、数据化转型热情。 例如乌鲁木齐银行,2019年上半年与京东数科合作,发行了京东金融分期卡,持卡人累计消费大于等于600元的交易,将在账单日自动汇总转成12期分期交易。 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技术优势,多家区域性银行还发行了跨平台权益结合的信用卡,长沙银行、云南农信、江西银行、民泰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长安银行、东莞农商行等银行发布京东金融爱奇艺联名卡,权益包括持卡人在爱奇艺看剧可获赠京豆(京豆为与京东商城相关的权益)、开卡有机会获赠爱奇艺VIP黄金会员季卡、每周消费3笔直充7天爱奇艺VIP会员、消费达标免费领取相关会员或电影立减券、京东支付笔笔立减等。 此外,今年上半年厦门银行也发行了美团联名信用卡,在福建、重庆地区有厦门银行网点的城市公开发行。此前,青岛银行、上海银行也已发行美团联名信用卡。 2019年,哈尔滨银行成为首家发行腾讯微加联名卡的城商行;线上影音类平台的用户数量多,用户群体年轻,也受到银行信用卡机构的青睐。去年,北京银行发行了芒果tv联名信用卡,西安银行、锦州银行分别发行了爱奇艺联名信用卡。在电商、网约车领域,晋商银行推出了苏宁易购联名卡,北京农商发行凤凰首约联名信用卡,青岛农商发行了米图出行联名信用卡。 信用卡科技赋能 “从获客驱动向交易驱动转变,重点推进客户的有效积累与经营,强化风险管理,优化业务结构,”上海银行在其2019年年报中称,该行正在稳步向“成为首家迈入千万级发卡行的城商行”的战略目标迈进。 截至2019年末,上海银行信用卡累计发卡897.55万张,较上年末增长23.92%,信用卡贷款余额335.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30%。报告期间,上海银行信用卡交易额1275.38亿元,同比增长17.31%。2019年末,上海银行信用卡不良率为1.63%,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据央行数据,截至2019年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46亿张,同比增长8.78%。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3张,同比增长8.36%。其中,四季度,银行卡新发卡量增速放缓,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新发卡0.45亿张,环比下降15.95%。 在2019年信用卡新增发卡量整体放缓的背景下,上海银行信用卡的增速表现十分抢眼,但从增长速度方面来比较,跑得最快的地方商业银行是中原银行。 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原银行信用卡累计发卡199.77万张,较上年末新增96.89万张,共激活152.88万张。信用卡客户达到177.63万户,较年初新增82.00万户,提升85.7%。信用卡月活跃客户达到111.49万户,较年初新增51.55万户,提升86.0%。截至2019年末,中原银行信用卡贷款余额91.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0.6%。全年累计交易额580.4亿元,增幅253.51%。信用卡业务收入总计4.01亿元,同比增长301%。 “通过创新产品、场景获客,不断深入客户经营。借助大数据赋能从产品偏好、潜在价值等角度对客户进行全面精准画像,强化客户洞察力度,实现对客户的精准、主动营销与差异化经营,不断提高生息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组合配置,提升信用卡业务综合效益。”中原银行在年报中称。 关注信用卡资产质量 多数银行并未在一季报中披露信用卡业务详细的资产质量数据,但央行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我末,银行卡授信总额为17.57万亿元,环比增长1.17%;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7.26万亿元,环比下降4.30%。银行卡卡均授信额度2.35万元,授信使用率为41.34%。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918.75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27%,较上一季度环比上升了0.29个百分点。 实际上,自2019年一季度开始,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呈逐季攀升的趋势,一季度797.43亿元,二季度838.84亿元,三季度919.16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占比同样如此,从1.15%上升到1.17%,第三季度达到年内高点1.24%。据多家媒体报道,三季度末监管部门对多家银行发出窗口指导,要求控制信用卡增速,包括新发卡和资产规模。到2019年四季度末,上述两个指标已分别回落至742.66亿元,0.98%。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据记者了解,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并未收到监管部门的控制信用卡增速的调控政策。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大中型银行在信用卡市场中比重大,区域性银行处于尾部,对行业整体统计指标的影响有限。 但这并非意味着区域性银行的信用卡业务风险可以被忽略。一季报显示,上海银行2020年一季度信用卡不良率1.74%,较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同时,该行还主动降低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资产规模,一季度末,其消费贷款余额1,620.26亿元,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比例为51.87%, 较上年末下降2.58个百分点;信用卡贷款余额305.9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8.73%。 截至目前,中原银行则尚未发布2020年一季度业绩报告。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小型区域性银行风控能力、人员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与大型银行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面对疫情影响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更需做好扎实的风控。 天风证券在近日一份报告中指出,一季度信用卡业务受到冲击较大,且由于前期入催且未能回收的信用卡逾期贷款在二季度逐步进入不良,预计二季度信用卡贷款不良生成压力加大。4月末信用卡分期ABS的逾期率开始下降,由于逾期率的前瞻性,虽然不良率依然升高,但信用卡资产质量有好转趋势,随着消费复苏、经济抬升,预计三、四季度信用卡资产质量将会改善。
8月27日晚间,中国建设银行(601939.SH;1939.HK)发布2019年半年报,28日在京召开中期业绩会。 中报显示,截至6月末,建设银行资产总额达243,831.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604.58亿元,增幅为5%;实现营业收入3,614.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8%;净利润1,557.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9%;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ROA)和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ROE)分别为1.31%和15.62%;资本充足率17.06%,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25%和13.70%,较去年末有所降低;不良贷款率1.43%,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18.03%。 利润方面,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增长带动利息净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实现利息净收入2,504.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9.50亿元,增幅为4.57%,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69.28%。 非利息收入方面,上半年实现收入1110.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30.72%,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6.91亿元,增幅11.15%,此外信用卡、代理保险和银团贷款收入增长较快。令成本管理优化,成本收入比21.83%,较上年同期下降0.23个百分点。 半年报对净利差2.12%同比下降8个基点,以及净利息收益率2.27%同比下降7个基点做出解释:系受市场利率整体下行、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生息资产收益率上升幅度低于付息负债付息率上升幅度。 截至6月末,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业务收入74.50亿元,增幅13.71%。建设银行称,主要是因为该行加大产品创新,提升净值型产品销售能力和销售规模。上半年,建行发行净值型产品215只,6月末余额3,430.00亿元,较上年末新增433.76亿元。建信理财成为国内首家开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 截至6月末,建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45,398.3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567.86亿元,增幅5.49%。其中,主要投向基础设施行业以及小微、民营企业的公司类贷款和垫款68,461.69亿元,较上年末增5.36%;个人贷款和垫款61,328.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02%;信用卡贷款缓增3.19%,为6,721.48亿元;票据贴现4544.57亿元,增幅47.37%。 个人住房贷款依然在建行贷款结构中占比较高,在业绩发布会上,建行副行长纪志宏表示,接下来将继续落实“房住不炒”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个人消费贷款类出现多年来的首次下降,贷款金额1682.70亿元,比去年末2101.25亿元降幅高达19.92%。2018年同期,受“快贷”自助贷款产品影响,建行个人消费贷款增速接近10%。 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靳彦民对此解释称,这是因为建行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强化了风控模型。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良贷款率由去年末的1.10%攀升至本次报告期末的1.45%。 对此,靳彦民表示,报告期内建设银行对公贷款不良率有所下降,零售贷款不良率上升,缘于近年来零售业务存量大、增长快,而市场竞争激烈且受一定政策影响,所以准入门槛发生了一些变化,违约概率有所提升。 靳彦民称,这一现象有一定的阶段性,但不具备发酵性,消费贷款的不良率上升较快,但其表示今年总体趋势可保持稳定。 中银国际分析师认为,在存款竞争持续背景下,存款成本难有改善,预计建行的息差在下半年仍有收窄压力。 报告期内,建行负债总额22.3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800.14亿元,增幅5.09%,其中吸收存款余额达18.2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053.94亿元。 中泰证券戴志峰认为,从客户结构看,建行对公存款同比仍是负增长,个人定期存款增长是主要支撑。 资产质量方面,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2,080.69亿元;不良贷款率1.43%,较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较年初有小幅上升;其中关注类贷款占比2.80%,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公司类贷款和垫款不良贷款率2.50%,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人贷款和垫款不良贷款率0.46%,比上年同期上升5个基点。报告期内该行减值损失747.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9% 围绕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住房租赁指数、住房租赁配套金融服务等方面,建行继续推进住房租赁战略。以旗下的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载体,截至6月末,建行旗下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已在300多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运行,平台累计上线房源超过1,600万套,平台注册用户超千万。住房租赁指数上线城市52个,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城市及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一年内两收银保监会巨额罚单,中信银行内控问题再度引起市场关注。 上周五,中国银保监会披露对中信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涉及13项违法违规行为,中信银行被没收该行违法所得33.6677万元,罚款2190万元,合计2223.6677万元。 这不仅是中国银保监会今年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也是自去年11月以来中信银行第二次收到千万级巨额罚单。此前,该行曾因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项目投资审核严重缺位等六大方面,被罚2280万元。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中信银行此次涉及的13项违法违规行为中,有三项涉及与房地产业务相关。这也与房地产融资正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不无关系。 尽管中信银行目前尚未披露今年上半年业绩报告,不过去年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该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达到3.6万亿元,其中房地产业贷款余额达3129.23亿元,占比8.18%。房地产业不良贷款余额达到10.82亿元,不良率由上年末的0.26%增长至0.35%。 一年内两收千万级罚单 8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涉及13项违法违规行为,7月3日银保监会对中信银行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该行违法所得33.6677万元,罚款2190万元,合计2223.6677万元。 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提供报表且逾期未改正;错报、漏报银行业监管统计资料;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中断事件;信息系统控制存在较大安全漏洞,未做到有效的安全控制;未按企业划型标准将多家企业划分为小微型企业,报送监管数据不真实;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投资同一家银行机构同期非保本理财产品采用风险权重不一致;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签订可提前赎回协议,未准确计量风险加权资产;未按规定计提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 这也是中信银行近一年内第二次收到千万级罚单。 去年1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对中信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自有资金融资违规缴纳土地款;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本行信贷资金为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收益权转让业务违规提供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审核严重缺位等六大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对中信银行处以2280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为去年11月19日。 粗略计算,仅一年时间内,中信银行就已收到两笔千万级罚单,累计涉及罚金超过4503万元。 涉及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中信银行此次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中,有三项均与房地产业务相关。这也与房地产融资正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不无关系。 据了解,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23号文,严查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等五项房地产业务。 而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32个城市的银行在四大领域的房地产业务,此举也被视为23号文的升级版。 财务数据显示,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中信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648.54亿元、474.1亿元,同比增长5.2%、19.61%;净利润445.13亿元、132.16亿元,同比增长4.57%、8.63%。 截至2018年末,中信银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达到3.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87%;不良贷款率为1.77%,较上年末增长0.09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该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进一步升至3.7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6%;不良贷款率则小幅下降至1.72%。 分产品来看,截至去年年末,中信银行集团公司类贷款(不含票据贴现)余额1.88万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2.13%。公司不良贷款(不含贴现)余额为491.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09亿元,不良贷款率由上年末的2.27%增长至2.61%。 按行业划分,截至2018年末,中信银行集团公司贷款中,房地产业和制造业居前两位,贷款余额分别为3129.23亿元和2950.0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8.18%、8.67%。 其中,房地产业不良贷款余额10.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7亿元,不良贷款率也由上年末的0.26%增长至0.35%。 中信银行在年报中表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