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消息,网易今日正式登陆港交所,开盘价133港元,较发行价123港元上涨8.13%。截至收盘,网易股价上涨6.02%,报130.4港元,市值4472亿港元。 自从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以来,海外做空机构明显加大对中概股下手的频率,爱奇艺、好未来等数家公司都已遭做空,导致中概股产生严重的信用危机。同时,美国证监会发布提醒新兴市场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质量的风险,美国证监会主席和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接连公开警示中概股风险,不仅让中概股雪上加霜,也愈发引起人们对中美资本市场深度脱钩的担忧,中概股回归成为很多赴美上市企业和投资者的期盼。 由于陆港通的便利,迎接优质海外中概股回归的不仅仅是A股,港股在过去几年的改革中放开对同股不同权架构公司在港交所上市的限制,使得更多的中概股符合“回家”的条件。近来随着美国监管政策持续收紧,以及AH市场制度改革为中概股回归创造条件的背景下,多家中资企业已开始行动,除了去年阿里巴巴回归港股,京东近日已发布消息称将在6月18号在港“二次上次”,百度创始人李彦宏也已表示,很关注美国不断收紧对中概股公司的管制,百度内部也在研讨有哪些可以做的事情,包括在香港等地的二次上市。不过,从回归的门槛来看,有望能回归的中概股仍然是少数。 随着改革的推进,目前中概股回归存在三种选择:美股退市、重新A/H上市,保留美股上市地位、在A/H市场双重上市和保留美股上市地位、在A/H市场第二上市。可见,绑在中概股回归身上的枷锁依然较多,在多数中概股迫切“回家”的期盼下,继续推进A股市场及科创板改革势在必行。 Wind数据显示,目前美股拥有约247家中概股,潜在可能回归的中概股有23支,大部分都属于TMT类的轻资产,此类公司若在科创板上市会比在港股上市的估值更高,所以如果回归A股主要考虑的还是科创板。科创板作为承担国家战略的资本市场创新平台,应该在改革创新上更进一步,为中概股的顺利回归做好准备。一方面,科创板应继续深化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学习,与国际市场深度接轨,适度减少行政审批色彩;另一方面,要加快关键制度改革,包括尽快出台红筹企业科创板上市相关配套政策,明确优先股、VIE架构处理、简化红筹企业信息披露差异调节机制等。A股其他板块也应从各类企业的特殊属性出发,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放宽措施,吸引各板块企业的回归。 真正做到全方位吸引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还需深层次改革。从制度视角来看,全面推进注册制的步伐仍需加快。在推进注册制的过程中一定规则明确、思路清晰,要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并与我国实际情况相适应,再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制。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国内机构对我国在境外上市企业的监管,境内外双方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携手填补VIE构架的监管空白。 从资金层面看,最根本的还是提升资本市场的融资便利程度。对于部分新兴互联网及信息技术行业而言,国内较高的上市门槛使其很难直接从二级市场获取资金。而在部分成熟的海外市场,快捷高效的流程,灵活频繁的操作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更具吸引力。要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实现国内外资本的自由顺畅流动,全面放宽各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对外资的限制,为部分想通过私有化方式回归的中概股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并降低资本成本。同时,也应考虑加大资本市场的包容度,上市条件中的资产、盈利等门槛仍有放松的空间。 再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探索回归上市的路径、提高A股上市的速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都需从技术层面进行破解。当下中概股回归路径的三种方式,部分条件对很大一部分企业来说依然无法满足,从技术上设计或制定新的回归路径仍需决策部门深入思考;要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对企业上市的分析审查速度,缩短企业上市周期;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平台,保护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等。 中概股“想回家”已不是第一次,资本市场改革也在加速推进中,拥有国内不断革新的A股和港股两大选择的中国海外上市企业,回归将是大势所趋。
2020年6月12日,南驰集团·广地花园“25°C生活 城芯U居”发布会在广州成功举办。本次发布会云集粤港澳大湾区各界名流精英代表、媒体单位,旨在探讨粤港澳大湾区驱动下的发展机遇,共议广州城芯的进阶生活。 众所周知,在今年5月政府报告上,大湾区再次被重点提及,这是自从2017年开始,连续四次列入国家顶层设计。如果要从中寻找房地产的机会,乐居控股首席研究员、《中国地产四十年》主编姚育宾先生分享了他的观点。 为什么国家会这么重视大湾区建设? 姚育宾表示,因为粤港澳大湾区将代表中国走向世界,深度参与全球经济。2019年,大湾区GDP达11.6万亿,跻身世界前三,已经和纽约湾区旗鼓相当,在未来我们还会超过目前全球最大的东京湾区。 2020年,大湾区还收获两个国家级大礼包:一个是国开行提供3600亿融资支持湾区建设,另一个是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支持政策。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大湾区未来发展主要方向是科技创新,将打造新兴产业高地。因此,发展潜力无限。在现阶段,很多高新企业和金融企业都在加速布局大湾区,房地产企业也不甘落后,大规模在大湾区开疆拓土。 房地产的机会,很大程度取决于城市价值 可以预见,这一切都将给整个湾区城市群发展带来强大动力,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就业率,同时带动置业。广州,作为大湾区城市版图里最核心的城市之一,属于价格洼地价值高地。 目前,新一轮降息周期已经开启,我们可以重点关注交通便利、有人口支撑、规划前景的区域,比如广州往东是科学城,往南是万博等地。 其中,华南板块经过20年的发展,还有目前万博CBD的落位,对整个华南新城板块注入了强有力的生命力。据姚育宾回忆,华南板块的开发历程,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年的祈福新邨,真正把这个概念做起来要从1998年算。因为有两大标志性事件,第一件事是华南快速干线开通,第二件事是广地花园开盘。 路通财通,华快开通后,极大缩小了番禺到广州主城区的距离,而广地花园开盘,也引爆长达20多年的华南板块置业热潮。 华南八大金刚涌现 当时,华南板块涌现出包括祈福新邨、广地花园、华南碧桂园、星河湾、南国奥林匹克花园、锦绣香江、华南新城、雅居乐花园八大项目,被地产界合称“八大金刚”。从此华南板块成为了中国楼市标杆区域,吸引着全国各地成千上万的地产人前来偷师;甚至不少地方政府负责招商引资、城市规划的官员纷纷莅临观摩,掀起中国城镇化进程高潮。 当然,有个细节我们也注意到,早期华南板块开发,主要是房企参与较多,各大社区自己建学校、医院、商业,甚至开通楼巴。因此,华南板块各大项目有个共同点那就是规模大,配套多,成为中国楼市闻名遐迩的“大盘模式”最为重要的发源地。虽然可以满足业主日常生活需求,但是仍整体落后主城区,很多业主白天要赶去市区上班,晚上才回来休息,所以,华南板块及周边一带被称为“睡城”。 重磅发布万博CBD规划 因此,广州制定了南拓计划,政府也加大投入力度,包括开通地铁、完善道路、培育产业等多方位支持。特别是重磅发布万博CBD规划,极大夯实了番禺产业基础。再加上旁边汉溪长隆板块,共同组成万博长隆片区。万博长隆片区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广州南拓主轴线上,西有广州南站商圈,东有广州国际创新城,多重规划利好交汇。 整个万博长隆片区,计划重点发展高端现代服务业,引进企业总部,着力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金融投资、现代物流、“互联网+”、旅游等新兴产业。吸引了思科、欢聚时代、长隆、海大、小米、携程、嘉诚物流、虎牙直播、三菱电机、中铁、康师傅等龙头企业进驻,商务区内已集聚企业4300 多家。此外,万博基金小镇注册基金公司超过300家。 番禺未来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目前,很多房企仍持续发力,加大在华南板块布局力度。今年5月份,番禺区汉溪大道北侧地块以总价近75亿元成功出让。所以,这对整个片区房地产市场也会有带动。
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是技术与资本。二者结合,构成大国竞争力的关键。在当前疫情趋于稳定、经济走向增长复苏的紧要阶段,更期待金融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打造科创金融支撑发展的新动能。 一、未来之重:走出疫情危机影响的根本路径在科技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给全国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中强调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这为后疫情时代我国经济实现增长复苏、国家走向繁荣强盛指明了方向。 疫情的发生,对经济造成了全面冲击。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有效实现疫后经济的恢复增长,迫切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 一是需求。过去我们的发展主要靠资源投入与人口红利,由此彰显出中国的巨大市场优势。但从市场规律看,通常消费需求的显现与社会撬动需求的手段相关。当科技被广泛应用时,消费需求的能量激发将会呈指数级上升。这些年来,中国市场需求的兴起,根本上得益于国内互联网技术特别是光纤、宽带、移动通讯、北斗、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人们容易看到的是那些商业模式迭代、品种业态翻新、消费方式便捷等带来的中国市场繁荣,而没能看到在背后起支撑作用的大规模现代科技基础设施的运用,其实这才是中国市场需求的真谛。由此,现在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多的成为科技公司。疫情过后,我们需要更多地深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及新经济涌现出的成果,同时洞悉把握未来新的市场需求,充分释放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潜在能量,这是中国经济实现全面复苏、真正走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2008年以来,经过几轮大规模需求刺激,我国激发需求的空间已不如以前,传统的需求刺激政策有效性在降低,由此带来的扭曲则可能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看“新基建”,我们更多应该看到“新”,而非单纯的“建”。当下,以新兴科技基础设施为支撑的新型基本建设正恰逢其时。相信我们在新基建方面的努力,不仅仅是有效带动内需,更重要的是抓住当前全球科技产业重构布局的机遇,打造出中国更多硬核科技的创新成果,成为我们领先于世界数字经济的契机。 二是效率。在市场配置资源的体制问题基本解决之后,我们追求增长效率的手段惟有科技创新。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依靠科技创新,不但可以创造更多产出,而且是更富效率地创造产出。面对疫情带来影响,我们既要现实纾困,更要立足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办法,不再是大水满贯,也不是简单扶弱、照顾,而是以积极的态度,顺应市场优胜劣汰的筛选,去择优扶强,让好企业充填社会活力,让市场去调节和疏解问题。从长远看,资源配置和政策取向都应更多向那些现代科技企业、那些具有高成长性和影响带动力的企业倾斜。当今时代,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一定是由伟大企业承载的。中国经济的增长复苏和未来振兴,寄希望于一批像华为这样伟大科技企业的诞生,未来中国经济的亮点一定是“创新经济”。 在开放的环境下,检验经济增长效率的最终标尺是国际竞争力水平的提高。中国经济越是融入国际环境,就越需要考虑国际要素变量对我们的影响。当前,疫情给我国增长环境带来的最大制约,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调整变迁。认识这一影响,我们需要自信但也需要理性。不能简单以为我们是“不可或缺”,而不以为然。经济增长对产业链、供应链的依赖,实质表现为一种复杂的产业生态关系。在这个关系体系中,重要的不在“你有什么”,而在“你能控制什么”;不在“有没有你位置”,而在“你占据什么样位置”。有时候,“需要你”还不等于就是“由你说了算”。 这些年,我们以工业门类齐全、占全球30%的制造能力和巨大市场规模的优势,赢得了全球经济生态圈的机会,并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看到,恰恰就是制造业,这是最能集中承载硬科技成果的领域,目前我们总体上还没有突破高端,许多还是中低端制造,甚至有的还是代工生产。在全球供应链体系中,我们有些还未占据高端生态位,多数是制造的“承包方”,还不是“发包方”。过去我们的“追赶”是靠科技,今后“制胜”更要靠科技。随着疫情后全球经济的洗牌布局,关键看我们如何赢得产业链条建设的主动权、掌控权。要在未来赢得一流的经济竞争实力,就必须拥有一流的科技创新能力。在“位置为王”的时代,没有高端技术、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引领,我们就不能真正实现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自主;不占居全球产业生态的“高端位”或“有利位”,我们就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这应该是疫情后我国经实现济增长复苏的根本立足点。 一百多年来,世界先后发生过多次经济危机,深刻影响了全球经济格局变化。危机前后实践证明,凡是善于迎难而上、依靠科技锐意创新的,都能很快摆脱危机波动并实现新一轮的快速发展。美国在大萧条后依靠技术创新迅速进入以重化工为主的工业化发展高峰期;日本在石油危机后依靠技术创新实现节能型、低耗能产业迅速崛起;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后依靠技术创新快速步入知识密集型产业高速发展期。这些当年成功应对重大危机的国家共同之处,都是在稳定经济、恢复生产的同时,着眼于危机后国际竞争力的培育,特别强调科技创新对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 几乎每一次经济陷入衰退,都意味着新的技术创新正在酝酿,经济的复苏及繁荣即将到来。在中国,2003年非典过后,我们迎来了互联网技术的大发展;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过后,我们又培育了一大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天,要走出疫情危机,创新就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如果科技没有起来,中国的经济马达就不能说真正启动了。一场疫情之所以不能改变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那是因为我们坚信中国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增长的内生动力不会改变。 二、瓶颈之困:制约我国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是资源错配 经济秩序的本质,是对稀缺资源的分配。科技创新要承担对发展的使命,必须适应并遵循这一规律。这些年来,中国科技创新布局和改革的核心线索一直就是创新效率和资源配置。可惜的是,这一问题至今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突出表现为科技创新与经济资源特别是金融发展不能高度融合,还存在“两张皮”现象。这要从科技和金融的两个不同维度来分析。 从科技角度看,科技需求特性与资本供给存在矛盾。科技尤其是那些突破性、颠覆性创新,能给市场带来巨大收益,但这种收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人们事先无法知晓究竟能否成功以及成功概率多大。这种不确定性和一般意义上的风险还不一样,这是金融资源进入创新的突出障碍。此外,创新对资本的需求量大,投资周期也长,也给金融资源高效配置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全提出更高要求。但决定市场资金流向的最终还是资本回报,因此,重要的是科技本身必须具备成长能力,科技成果需要有资产价值,科技企业家要有强烈的资本意识和企业综合管理能力,一切都要具有变为金融产品的实际价值,这是科技与金融结合、获得资本市场支持的基本要求。 多年来,中国科技创新的资源布局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单位。从政府经费投入和科技人员布局看,60%在机构,20%在高校,在企业的不到15%。大量在机构和高校的资源,由于本身不具有市场属性,很难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近年来,国内企业对创新的资源投入显著增加,已占到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近80%,但企业投入更多还是投向技术的具体应用,尚无更多地涉足真正有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有些地方的企业研发机构多半是空壳,没有太多实质性的研发活动。一些创新企业在市场上的绩效表现不佳,也就很难获得资本的青睐。 从金融角度看,这是市场机制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资本的功能是能够为创新增长的全生命流程提供市场服务的,金融是创新的养料,但这很大程度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由于资本是逐利的,在市场早期,这种本性可能更加突出,它对创新行为的取向更多是短视的,表现得往往不那么“耐心”。像国内腾讯、阿里这样大资本,宁愿投资美团、滴滴打车、共享单车、互联网咖啡,也很少去投资芯片、操作系统及通信技术。投资终端消费品市场,容易获得庞大的用户流量及数据,短期内实现规模扩张。这与上游投资相比,显然是周期短、回收快、风险低。尤其是在科技创新取得成果在进入产业化时,是科技最需要资本支持的,而实际也是最难得到支持的。 在我国科技成果研发到产业化之间,多半存在一个投资真空地带。对科技来讲,这是发展的“死亡谷”;对资本来讲,这是动力的“缺失区”。中国科技创新的瓶颈,表明上看是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实际是背后制约这一转化的金融缺失。许多科技创新的结局不是败在技术研发上,而是死在“没钱”走向市场的产业化路上。中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技术上的真正差距,其实是有些不在技术,而在技术背后的市场力量。埃隆·马斯克追逐科技梦想的一步步成功,其背后是资本支持创新的成功,是科技人在资本市场筹钱募资的那种“腾挪神功”。本来,“烧钱”的事,拼的就是你有多少钱以及往哪砸钱。 中国是个资本大国,国民储蓄率高达47%,金融资产264万亿元,外汇储备3万多亿美元,财政性资金存款30万亿元。超大规模的市场资源,是支持创新的有力手段,问题是如何用好。我们坚信,依靠我国强大的制度优势,完全能够组织起推动创新的巨大力量,切实把这些优质金融资源转化为科技金融财富,让创新真正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现实动力。 金融支持和哺育科技,不只是创新的需要,也是金融发展的必然。一方面,金融的根基在实体,长远看,金融服务的实体一定是指那些具有活跃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的创新企业,归根结底是支持科技产业的发展,这是金融领域走出危机波动影响、获得长期繁荣发展的希望。历史反复证明,没有科技和实体的有效供给支撑,金融再怎么“繁荣”也终将是一堆被挤破的“泡沫”。2008年的那场美国金融危机,直接表现的是次贷衍生品泛滥及监管失控等原因,其更深层次的根源还在于网络经济泡沫破灭后,美国始终缺乏足够的创新成果支撑新产业兴起以弥补网络经济收缩,从而导致经济增长的持续乏力。对此,我们应有这样的洞见和防范。另一方面,金融的本质在价值流通。金融通过货币信贷、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众多产品种类,对具有商业价值的科技资源进行资产化和证券化,为市场提供像金融资产一样的投资产品,使创新资源具有金融属性,实现更广范围的流动,从而产生内生经济增长的资本驱动。稳定的金融发展需要科技创新不断拓展新的空间。金融支持创新的逻辑在于,金融产品选择科技,然后由科技实现增长,最终金融在增长中获得收益。没有资本市场的推动,我国的科技是做不起来的。科技本身的风险需要大家来承担,收益也要大家来分享,高风险高收益。某种意义上讲,科创金融的实力决定了国家科技竞争力。 三、破冰之举:新一轮科创金融发展需要变革性的系统布局 围绕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在我国已探索多年。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为适应我国科技创新布局,特别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全国科技金融兴起,一时涌现出一批银行内科技专业营运机构,以及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专属科技信贷产品,资本市场上的显著标志是“新三板”开设。但由于我国金融领域没有大的体制性改变,现有传统体制框架下的科技金融发展难有实质性进展,一些围绕科技发展的金融创新探索,如“科技支行”等几乎是名存实亡,其他资本市场的创新成果也亟待改革完善。当时,金融面对的科技形态还比较单一,所以叫科技金融。现在,创新的生态已经形成,创新创业的氛围兴起,发展呼唤科创金融,期待金融资源与科技创新的全面深度融合。 近年来,随着经济对金融需求的增加,以及互联网科技、数字科技和智能科技等创新成果的广泛应用,金融对科技的兴趣前所未有,金融科技获得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金融发展的空前繁荣。然而,在我国金融创新领域,金融和科技的结合,实则表现为科创金融和金融科技这两种形态方式,分别代表着完全不同的两种意义。金融科技是金融领域把科技当作工具手段,通过科技成果的运用来改变和创新金融发展的形态和业态,其实质是用科技改造金融,让金融变得更有效率、更富竞争力;而科创金融则是金融对科技创新创业的全面渗透,通过资本市场和资本工具的运用,实施对创新活动的扶持,其实质是金融哺育、赋能科技,让科技企业和经济活动取得更大产出,使增长更具活力。在国家创新发展的整体布局中,科创金融实际是重大战略安排,是国家竞争力的体现和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科技发展的最终方向和归属,不只是繁荣金融本身,重要的是通过金融效率提升,来更好地反哺实体、支持科技,从而推动国家创新战略的实现。在大国竞争时代,中国加快疫后经济增长复苏的特殊背景下,“科技呼唤金融”的意义影响,似比“金融运用科技”来的更迫切、更深远。 总体上看,科创金融在我国金融领域还是一个新探索,有许多体制性的条件影响,在我国经济已经转向创新驱动,新的发展模式需要金融领域作出一些突破性改变和制度性创新。 1、 重视发展面向创新的政策性金融 在我国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基本融资格局下,银行金融机构是满足科技及实体经济对资金需求的主渠道。现有社会融资结构中,银行信贷占到80%。但中国商业银行的监管体制,决定了如果没有国家层面的启动,下面经营层面的许多努力都难有实质性改观。科创行为同时具有高成长性和高风险性,尤其是在进入市场前的早期阶段,市场潜力大,风险性也更大,商业银行是以储蓄存款为经营基点,需要安全和及时回报,无法从根本上满足科技对资金的需求。 走出这一困惑的出路,寄希望于国家出台鼓励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手段。建议参照我国在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上的成功经验,建立国家层面的科技开发银行。这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办储蓄、不办存款,可以运用批发性融资或市场募资,为科创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或提供银行贷款,同时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认股权等一整套金融服务,实现科创的风险与收益匹配。长远看,可以用投资收益弥补信贷的亏损,使政策性金融运营得以持续。建立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意义,主要不在它运营本身,而在它对全国科创金融体系建设的影响和带动。 2、推动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主动创新 目前,我国银行金融机构是科技及实体经济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也是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在当前金融去杠杆与新型监管背景下,需要适时加快构建新型银行评价体系,调整和完善考核指标,努力为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创新和实体经济适当松绑,提供有利环境,以充分释放银行对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服务潜力。更重要的是推动商业银行主动而为,即便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及实体经济的扶持仍是有很大作为空间的。 一是在机制建设层面,银行金融机构要作出适应于科创发展的结构性安排。加快改变银行主要依靠息差收入生存的经营格局,鼓励发展投资银行,完善投贷联动机制,探索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提高试点的实质性成效。尤其在股权融资方面,将投贷联动不只是作为获客渠道,更多是银行收益模式和风险抵补的途径,包括开展与优质风投机构合作,实行VC主投、银行主贷。银行对早期科创企业采取认股期权办法,通过未来超额收益,形成风险抵补,可以解决传统银行机制为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抵押依赖问题。此外,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经验做法,银行内部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目前,国内有些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有益探索,已取得良好成效。其中,核心的是有效提供适合科创特点的专属融资方案。传统信贷方式下,银行往往先体现贷款利息等收益,不良出现滞后。而实施科创金融,不良则可能先期出现,而抵补不良的投资所产生超额收益需要一个周期。这就必须建立一个相对跨期的平衡调节机制,以应对拨备体系、风险与收益确认体系的挑战。 二是在业务操作层面,鼓励开展面向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业务组合创新。在我国,政府、园区、国有投资平台以及产业创新组织等,是个具有很大能量的金融价值资源。银行要善于加强与科技产业园区、政府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工业互联网等专业性平台的合作,充分利用平台资源的杠杆纽带作用,设计组合性的银行金融产品,拓展金融业务服务创新的范围,同时也分散风险。 银行开展业务创新的关键,是银行自身的变革觉醒。支持和培育创新,实则是为银行自身储备未来。目前,银行开展业务创新,有些并不涉及太多体制机制问题,现有条件下就可以有所作为。如银行对地区信用评价体系,许多还是多年一贯制的评估办法;对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估价折扣标准,也大多是常年固定做法;在放款形式上,容易从自身保利润的角度出发,采取年初开闸、年底关闸的做法,年底乃至四季度停贷已成“惯例”,等等。现在的发展形势变化很快,这些不合时宜甚至不公平的陈旧信贷管理方式,无疑加剧相关企业运营成本,更是挫伤了科创企业的积极性。为缓解而不是加剧“贷款难”“贷款贵”问题,银行系统应当尽快予以改变,也可以改变。 3、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工具。工具手段的创新,旨在为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低价的服务。当下,国内金融科技的发展,要注重把好科技手段应用的力道与方向,首先是银行自身的经营转变。就像练武一样,没有武林高手那种数十年积淀的深厚内力,想靠一本武功秘籍来个“一招制敌”是不行的。银行服务理念、机制活力以及业务套路不变,光指望技术的武装是难以凑效的。 目前,金融科技手段的应用,不能仅满足于金融机构对市场流量的获取,以及对销售方式和销售业绩的提升,更重要的是通过科技去突破解决银行金融机构的重大瓶颈性问题:一是如何提供金融产品设计的技术支撑,以更好地服务于科创企业和实体经济;二是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信贷风险,为更多支持科创和实体经济打开大门。 一个模式是否成功,关键看收益能否覆盖风险和成本,并可持续。金融科技不光解决效率,也提供更多风险控制的手段和思路,这应是金融科技发力的主攻方向。银行金融机构要善于研究并顺应科创发展的规律,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尤其是数据识别和算法运用,建立成熟的风控模型和客户筛选模型,掌握并贯通客户及时真实信息,以解决信贷业务里的信息、信用缺乏问题。金融科技能够帮助更好地分析客户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技术虽不能做到让谁贷款,但可以更好识别不能贷款的人,让那些不能贷款的更加难贷到款。此外,运用金融科技发展智能风控,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从多维海量数据中深挖关键信息,掌握借贷主体与其他实体间的关联,从而提升贷前、贷中和贷后各个环节风险识别的精准程度。如一些科技中小企业谈不上什么品牌,历史也不长,财务也没实力,但这些企业往往是占据产业链中的一环,只要找到一个低成本的风险识别手段就可以为这个企业提供融资,如可以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等,监控企业在供应链体系中的运转状况,基于它的数据就可以赋予一定的信贷支持。无锡等地运用物联网技术,为银行提供信贷安全支撑。企业出险大多是难免的,但也都有先兆。对企业物权的技术监控有助于及时处置,且不发生对企业运营干涉,还能清楚界定责任,从而确保企业风险不延伸到信贷风险,通过技术实行中间隔离和剥离。这是目前金融科技成功运用银行风控的一个典型范例。 科技为银行控险助力,是我国科创金融发展的一大特色。近年来,即便是在监管持续加强的环境下,从面上看,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和不良贷款余额仍在不断上升,表明金融科技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的应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解决好这一问题,银行金融机构服务实体、支持创新的步子就迈不开、走不远。 4、 拓宽科创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通道 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特别是市场资金资源,资本市场建设是最有力通道。拓宽这一通道的有效途径,不是简单地增多或扩大股票市场入口,而是显著增强现有股票市场的流动性,这是保证股市发展活力和市场定价机制的关键。股市的健康发展是让市场充满活力,使股市按正常规则流动起来,让更多富有价值的科技企业参与进来,而不是单纯指望新股上市。从市场反应来讲,无论投资者还是上市企业,几乎都盯在新股上市发行上,中国股市一贯是“见新就炒”,“敲锣”效应远比“市值”效应强许多。实际上,从股市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来讲,从股市的资本市场调节作用来讲,都应更多关注股市的流动性指标,而不是简单的看新股上市发行。 其一,入市与退市的流动。保持这种大的流动性,是维护股市质量的重要途径。中国股市管理基本是上市容易退市难,这跟中国许多资源配置的状况一致,几乎都是“上车容易下车难”,由此造成股市质量不高,垃圾股、僵尸股太多,股票市值上不去。资本市场退出不充分,不仅限制了更多好企业的进入,也限制了一级创投市场的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尚处于逐步建立过程中,创投基金缺乏足够的退出通道。受此影响,除了谋求海外上市及并购的可能性,不少创投机构在投资协议中都订立了企业对股权回购的条款,一旦触发大量股权回购,对企业将产生不利影响,由此蔓延至银行的科创金融业务,形成潜在风险。 讲股市的进入,我们在科创板已实现与美国相似的注册制办法,降低准入门槛。但在退市方面,还要落实政策规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并常态化,将违法违规企业赶出市场,让僵尸企业离开市场,使更多有投资价值的科创企业进入股市,确保投资者有机会实现更多价值回报,形成良好的市场循环。股市走向成熟的标志,就看能不能实施正常退市机制把名不副实企业淘汰掉。中国股市若真能舍得淘汰99支垃圾股,而培育诞生出1家华为式企业,那便是功德无量。目前,市场化操作实际并不轻松,障碍多半不在政策本身,而在政策的执行,包括地方行政和社会层面的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带头发挥好作用。 其二,不同市场板块的流动。这似乎就更难。如新三板,当年也是为解决科技中小企业社会融资而设立的。但事实上,企业挂了新三板不但难以融资,而且在流动性差的情况下,企业价值无法体现,也没有什么转板的制度衔接。企业上了新三板还增加规范成本。由此,需要加快启动新三板的改革,关键举措是要将转板功能放开。从支持和推动科技创新的角度看,我们不能仅仅依赖科创板,中国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多层次的完整资本生态。 5、 实施对各类基金手段的积极引导 各类基金特别是创投基金,是资本市场直接支持科创发展的有效手段,其显著效用是它能够以早期天使、种子资金、风险资金、股权投资等多链条投资方式,服务科创企业从起步到扩张的全生命周期。发挥好这一效应,突出要解决投资的短期行为问题。目前,大部分投资不在科创的种子期,基本都在企业扩张期或后期投资。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总额超过12万亿,真正用于股权投资的不到1万亿,大部分是投资于别的,还有二级市场证券。尽管股权投资总量也不算小,但用于支持科创企业的比重实际很小。去年,早期与创投机构的募资金额下降34.4%和28%。 实施对各类投资基金的引导,需在几个方面同时发力:一是行政约束,利用现有基金备案的行政过审程序,对各类基金的功能定位实行约束,保证一定比例的基金资源用于支持科创企业,特别对本身就是针对早期投资的基金,实行严格的投资行为监督,以防止投资阶段后移,确保功能扶正;二是政策激励,稳定和完善对创投的免税措施,支持创投机构发行债券,鼓励公司发展创业投资,加入更多战略投资者,促进产业向科技方向整合升级。同时,对PE投资提供税收优惠,探索实行税收中性政策。企业所得税不能合并缴纳,实际上是不鼓励投资科创。如果投资损失可当年抵补,这对增加股权投资、支持创新有积极作用;三是长资注入。中国的基金投资实际不缺资金,缺的是长期资金。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改善LP来源结构,鼓励并适度释放养老资金、保险资金以及高净值人群的财富资金进入投资领域。短资充斥市场,就不可能有更多创新所期待的“耐心资本”;四是人才保障。投资运作,关键在人。中国注册私募管理人24000多家,从业人员23万多人。但现有人员中真正懂企业、善科技的不多。许多投资机构埋怨没有好项目,实际不是项目不行,而是人的问题。一些资金从机构划分讲是长期资金,但真正要变为长期投资,需要有合格的投资人制度和严格的投资纪律。没有合格的投资人和受托人,基金投资的方向把不准,长期资金也会变为短期资金。 拥有10万亿庞大目标规模的政府引导基金,对市场资金引导有着重要作用。现在,一些科创项目实际要由政府引导基金来投,以此带动社会资本的加入。但有些地方的引导基金风险偏好很低,项目投资只能赢、不能亏,就不能支持科创。扭转这一倾向,需要的是“两个放开”:放开考核,对政府引导基金的绩效放宽容忍度;放开管理,重要的是选择好优秀的GP团队,然后放手让市场去管理。 6、转变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方式 政府资金投入基本分为两块:财政预算资金和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这对科技创新尤其是早期未进入市场竞争前阶段的资金需求,是重要的保障。实践中,无论是那一块资金的安排使用,除了财政公共资金性质约束限制外,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量的不足。这些年,政府的研发经费支出连年稳定增长,但对于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政府资金用于科技项目上的直接资助扶持,怎么也是“杯水车薪”。即便许多地方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激励银行增加对科技信贷的投入,其覆盖面也是有限的。地方上这类资金一般5000万左右规模,通常是政府承担90%的贷款损失,银行承担10%的风险责任和相应利息损失。一个银行每年大概300亿科技贷款规模,如按常规放大10倍计算,补偿金覆盖规模也仅有5个亿,无论如何覆盖不了银行300亿规模的违约风险。况且,政府就这点规模还要面向区域内整个银行,各家风控能力又不尽相同,要达到实际全覆盖几乎不可能的。 克服政府资金面临的窘境,除了持续增大财政科技投入外,重要的是进一步调整政府科技投入的方向和方式,尽量减少对科技项目的直接扶持,更多是通过对其他相关主体的激励引导,以增加和放大对科技的投入,真正实现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应。如设立科技金融专项,完善风险补偿和业务补助方式,建立银行风险缓释资金池,引入政府贴息或外部风险缓释机制,保障银行有动力增加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提高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加大再贴现资金支持力度,提高专项票据再贴现额度等。 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维护信用秩序、提升信用水平是建立科创金融秩序的前提保障。政府对科技的引导性撬动性支持,最需要也最有条件的行动,是加快建立社会信用共享平台,包括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融资评价体系,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整合并贯通工商、税务、海关、司法等渠道信息的交叉验证数据,为金融机构从整体上控制风险支持创新提供帮助。 7、 构筑科创金融发展的良好生态 科创金融是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领域的一项新兴事务,需要多种不同主体的共同参与。既要金融机构加快付诸实施,也需要政府、企业及社会联手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更好支持科创金融在中国的发展。 无论从技术到资本还是资本到技术,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生态结构链条。贯通这一链条的关键,是要突破两大障碍:一是技术要成为资产。要加强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为技术成果提供市场分析、质量评估、策划推广及商业谈判等市场服务,让市场更多认识技术成果价值。加快发展会计、审计、律师等专业机构,针对性提供科创企业上市辅导、债权融资和股权投资指导、信用资信评估等专业化服务。二是资产要实现交易。科技成果的商业价值难评估难交易,导致银行或投资机构不敢投,是技术进入资本市场的严重制约。要着重扶持技术资产评估中介的建设,完善专利、注册权、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提高质押融资监管的容忍度和实效。2019年,我国有效专利实施率为55.4%、产业化率为38.6%,呈逐年上升趋势,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释放还是有巨大潜力的。要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同时,协同发展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产品,使更多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具备足够的金融属性,为技术资产真正成为可交易的金融产品创造条件。 商业教育培训是科创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一环。在科技与资本对接还缺乏太多沟通渠道的阶段,要鼓励发展面向科创金融的专题培训和实训,提升相互认知,促进科技与资本两界在理念和操作层面上的融通互动,推动科创金融的加快发展。
案件事实 2017年3月17日,沈某应周某(已判刑)要求,将从鲁某(已判刑)处非法获取的余姚市东城名苑业主的财产信息共计1111条,通过QQ邮箱非法提供给周某用于招揽业务。 同年4月20日,沈某在担任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行长期间,将该行受理的贷款客户财产信息共计127条提供给周某用于招揽业务。 2018年8月15日,被告人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沈某2018年8月15日被余姚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19年8月14日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沈某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庭审中又进行了自愿认罪。 判决结果 根据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20)浙0281刑初62号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 被告人沈某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其中,部分公民个人信息系被告人在履职过程中获得并提供给他人,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又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审理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鉴于被告人沈静冲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 综上,根据被告人沈静冲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 被告人沈静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争议问题 本案中,沈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充分,事实没有争议。争议问题主要在对沈某如何量刑的问题上;又可以分为两个问题: 第一,沈某分两次向他人提供了不同的信息,对量刑有什么影响呢? 第二,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对量刑有什么影响呢? 问题分析 提供信息的情节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就此问题而言,结论是:可能导致从重处罚。 从重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第二款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沈某在担任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行长期间,将该行受理的贷款客户财产信息共计127条提供给周某用于招揽业务;符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要件,应当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而如事实描述,本案中,沈某共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 第一,违反国家规定出售他人财产信息1111条; 第二,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信息127条出售给他人。 按照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符合第五条(三)规定的“财产信息”的规定,数量达50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达500条即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沈某的第一行为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某的第二行为构成“情节严重”,且符合应当从重处罚的条件,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范围内从重处罚。 出于两行为时间、场所、方法、交易对象上的连续性,两个行为符合“连续犯”的特征,是处断的一罪。 结合上述判断,沈某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数量虽然不大,但由于涉案信息是危害性较大的财产信息,仍然很可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范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真诚悔过,有用吗? 就此问题,结论是:真的有用。沈某最终得到了从轻处罚,并且适用了缓刑。 得到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可见,对于犯罪后自首的,刑法规定的减免事由非常宽裕,除了可以从轻处罚,还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还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又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也是本案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依据本条,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做如下处理: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出于沈某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考虑,仅求刑三年。法院认可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认可了从轻处罚的结论;最终判处沈某三年有期徒刑。 对沈某是否应适用缓刑?条件是什么? 缓刑制度,法律依据是《刑法》第72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本条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其他人可以宣告缓刑; (3)符合下列条件: a. 犯罪情节较轻; b. 有悔罪表现; c.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d.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本案中,由于法院认可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沈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由于沈某犯罪情节确实较轻,且如实供述、真诚悔罪,没有再犯的危险,也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因此,依据本条,对沈某适用缓刑的规定。 而就沈某的缓刑考验期,《刑法》第73条做了明文规定: ……;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最终,法院以实践中的常见做法,决定对沈某的缓刑设定3年的缓刑考验期。 写在最后 犯罪情节,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本案中,沈某身为银行行长,通过职务获得了财产信息,定罪情节较重,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 但是,由于沈某积极自首、如实供述并真诚悔罪,最终还是得到了从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免除了牢狱之灾。 近年来,银行、保险等单位的相关案件多发。我们再次提醒老友: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违法;职务中获得的个人信息通常内容详实,可能成为严重的“定罪情节”;切莫铤而走险,因小失大。 如果已经东窗事发,积极自首、真诚悔罪,能帮助你大幅减轻“牢狱之苦”;专业的意见和冷静的应对都非常重要。
王向南 发自北京 宋卫平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成功捍卫了“幸福绿城”商标。 6月5日,绿城控股因“幸福绿城”商标纠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迎来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此前相关行政判决;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绿城控股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做出裁定。 几经波折,“幸福绿城”商标纠纷案迎来了关键性转折。不过,透过该宗商标纠纷,外界更感兴趣的是,“绿城”系列商标的归属到底是谁? 绿城控股终审“胜诉” 官司并不复杂,是关于“幸福绿城”的商标纠纷。 涉及的当事人有三方: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控股”)、绍兴越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绍兴越匠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 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服务”)研发上线的 “幸福绿城”APP,这是绿城服务推行 “智慧园区 ” 的移动应用,至 2015 年底,该应用已覆盖 140 多个住宅园区超 13 万户家庭。 在影响力不断扩大的情况下,2016 年 12 月,绿城服务申请注册商标 “幸福绿城”,但这一商标已被绍兴越匠抢先注册。 判决书显示,绍兴越匠的原股东之一是该幸福绿城 APP 的注册用户,且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时,绍兴越匠的另一股东还在绿城服务任职。“越匠公司在明知绿城公司已在相关领域广泛使用‘绿城’和‘幸福绿城’的情况下,仍申请注册诉争商标难谓善意。” 针对绍兴越匠的第 17475675 号 “幸福绿城” 商标,绿城服务认为其已构成恶意抢注,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未获支持。2018 年 4 月,这一异议申请被商标局驳回。 两个月后,绿城服务的关联公司绿城控股对该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绍兴越匠的“幸福绿城”商标在第 9 类商品中与计算机相关的部分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绿城控股对上述裁定不服,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裁定,绍兴越匠 “幸福绿城”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19年8月27日,绿城控股等来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书,但判决结果不尽人意,诉讼请求被驳回。 很快,绿城控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经过大半年的等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5556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评字[2019]第50699号《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绿城控股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做出裁定。 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场已持续了约3年的商标纠纷案走到了终审。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绿城控股关于第17475675号“幸福绿城”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还将重新做出裁定,将持续关注。 谁的“绿城”商标? 除却本宗商标纠纷,让外界更感兴趣的是,“绿城”系列商标的归属到底是谁? “幸福绿城”中有着“绿城”字眼,该商标申请人为绿城服务,其曾为绿城控股的子公司。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绿城控股的法人为宋卫平的妻子夏一波,宋卫平为董事,而绿城控股及母公司信益集团均由宋卫平、夏一波和寿柏年控制。 2015 年,绿城控股退出绿城服务股东行列;2016 年 7 月,绿城服务登陆港股,成为当时中国市值最高的上市物管企业。尽管从股权关系上看,绿城控股不再是绿城服务的股东,但双方仍属于关联公司。宋卫平、夏一波、寿柏年全资持有的 Orchid Garden Investment,目前拥有绿城服务 34.65% 的股份。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显示,第一件 “绿城”商标是由绿城中国于 1997 年 7 月申请,随后绿城控股作为申请人,在多个商品类别上申请 “绿城” 、“绿城房产 ”等商标及服务标志。2006 年,绿城控股与绿城中国订立商标许可协议约定,允许后者免费使用上述商标;对于当时的宋卫平而言,“绿城”商标的使用不过是左右倒右手。目前,宋卫平及夏一波在绿城中国持股不足 10%。 据绿城中国官方网站介绍,在 2013 年 1 月 22 日," 绿城房产(GREEN TOWN)"(注册在第 36 类商品,注册号为第 1354911 号)荣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 " 中国驰名商标 " 称号。三年前,在以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商标持有人的众多商标中,确定选择使用在第 36 类商品上的 " 绿城房产 GREENTOWN 及图 " 作为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主商标。 至 2016 年 6 月订立商标转让及补充协议前,绿城控股、绿城中国及关联公司在中国国内申请的“绿城”相关商标达 165 件。 2016 年,绿城中国重组蓝城代建业务,商标转让及补充协议显示,绿城控股同意向绿城中国或其指定公司转让“绿城”系列商标,合共 15 个项目;同时,绿城中国同意促使转让由绿城房产注册的“育华”商标予绿城控股,而无需任何费用。 对于“绿城”系列商标的使用,双方亦有明确划分:绿城控股现有业务仍可使用“绿城”商标,在未来的业务上,只要是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及与绿城中国不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上都可使用。同时,绿城中国旗下建设管理业务、酒店业务和高端装修业务将上市,绿城控股也要同意转让与上述业务相关的 “绿城”系列注册商标予绿城中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显示,在 2016 年 7 月后,绿城控股申请了26 件“绿城”商标,其中,23 件集中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申请。 而于该协议订立后,赴港上市的绿城服务依然保留了“绿城”的相关元素。据其招股书,2014 年 12 月 30 日,绿城控股与绿城服务订立商标许可协议,同意绿城服务及成员公司在中国使用 “绿城”图形商标及“绿城房产”中英文字商标。该许可协议的期限至商标届满日期止。除上述两件授权使用的商标外,截至目前绿城服务还申请了包括“绿城生活”、“幸福绿城”、“理想绿城”在内的 80 件商标。
疫情之中最热门的经济话题,非“财政赤字货币化”莫属。但辩论涉及的概念没有清晰定义,专业性欠缺,参与者往往以激烈言辞和教条来替代理性讨论,无助于理论梳理和政策制定。本文力图梳理相关概念和事实,要点如下: 要严格区分“赤字货币化”、量化宽松(QE)和央行买入国债。此次有关“赤字货币化”的辩论源于央行是否可以购买抗疫特别国债的讨论,很多学者在辩论中将央行购买国债等同于“赤字货币化”,这是非常不严谨的。“赤字货币化”的本质是一国政府通过通货膨胀来降低政府实际债务负担的行为。QE指的是央行通过购买久期较长的资产而注入超出常态所需规模的基础货币的行为,这些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债权、外汇、股权和贵金属。赤字货币化未必需要通过央行购买国债来执行,而央行购买国债也未必一定导致赤字货币化。QE不等于央行购买国债,历史上我国央行曾通过购买外汇而注入大量基础货币,若没有提高准备金率等对冲措施,其性质和QE无异。 我国通过购入外汇来发行基础货币已经成为历史,人行发行基础货币必然增加外汇之外以债券为主的各类资产,从而涉及铸币税收的分配。无论从货币理论还是各国实践来讲,央行购入国债并非禁忌。即使经济处于常态,若央行购入国债的规模与新增基础货币保持合理同步的增长,这是央行的正常操作,并非赤字货币化。各国经验表明,央行持有的资产应该具备低风险高流动性等特征,央行持有本国国债是正常操作,不应被视为禁区。财政方面,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中央政府应该硬化预算约束机制,公开显性的赤字优于隐性赤字,中央赤字优于地方赤字。 要坚决避免常态化宽松刺激。只有这样,在经济遇到巨大冲击时政府才有空间执行大规模的宽松刺激政策。在新冠疫情发生之前的2019年四季度,笔者曾撰文反对通过常态化刺激来“保6”。我在去年12月初与余永定教授商榷的文章中提到“中国目前政策宽松的空间显著缩小,过度刺激会带来过高成本,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恶化国际收支,因此得不偿失。政府应珍惜已经不大的政策空间,慎用宽松政策,用好宽松政策,尊重经济规律,注重投资效率,不能因为增加财政投资而给市场带来太多扭曲。” 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为应急所需,央行可加大力度购买国债为政府融资,关键是要避免恶性通胀和资产价格泡沫,在危机之后及时退出。笔者早在今年三月下旬的《借鉴他国经验,中国纾困政策需要加码》这篇文章中指出“通过货币还是财政政策来纾困不是问题的关键。为加快纾困速度并避免占用市场资金,央行宜起关键作用。在加大力度给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同时,央行可通过量化宽松工具,以及通过购买特别国债等方式来增加基础货币投放和中央财政支出”。 尽量避免部门利益的影响。很多人直觉认为“赤字货币化”会削弱央行的独立性和权威,因此反对央行购入任何国债。实际上,拒绝购买国债并不利于央行自身的运作。首先,央行的资产组合将更依赖于无流动性的诸如PSL、MLF和再贷款等风险资产,若风险事件发生,央行还需出资介入。第二,央行这种资产组合变相鼓励政府增加隐性债务,在软预算约束条件下,加大系统性金融风险。第三,若此次辩论让央行坚定了反对购入任何国债的信念,央行推行利率市场化的努力将会进一步受挫。一国央行若不持有可交易的无风险债券,就难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灵活调节流动性,这是现代央行操作的基本原理。若坚决反对央行购入国债,会阻断央行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努力。 最后,辩论双方应坚守常识,不要随意被诸如“现代货币理论(MMT)”等并不严谨的边缘学说影响。赞成赤字货币化者无需引用MMT,批评者也不要随意扣MMT的帽子。我对MMT一向持明确的批评否定态度。在我看来,MMT是一组简陋的、缺乏系统逻辑推演的观点。MMT对财政和货币关系的描述其实并无新意,其主要倡议者往往用极端的方式描述货币的某些特征,在诸如货币起源的问题上倾注大量笔墨,却在其宏观经济及政策的关键问题上语焉不详,作为其核心的就业保障等观点缺乏应有的微观基础,缺乏对通胀和国际收支的严格讨论,以乌托邦的理想替代严格的理论和经验认证。 什么是“赤字货币化”?QE及央行买入国债有何区别? “赤字货币化”没有清晰的定义,造成学者在辩论时经常出现牛头不对马嘴的情况。因此有意义的辩论必须从梳理基本概念开始。“赤字货币化”有两个关键词,分别是“赤字”和“货币”。 “赤字”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显性的,另一种是隐性的。显性的赤字就是我国的官方赤字,过去几年基本上占GDP的2-3%。但众所周知,我国从2008年底开始政府债务快速上升,实际赤字率远高于官方赤字率,虽然学界有不同观点,但大都估计过去十来年间我国的实际赤字率约为GDP的7-10%。这中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扮演了关键角色,下一章中我们会详细讨论我国的隐性赤字。 “货币”也有不同的定义,一个最基本的划分方法就是狭义货币和广义货币。最狭义的货币就是流通中的现金,广义货币包括绝大部分的银行存款。本文中我们定义狭义货币为基础货币,也就是央行发行的现金与商业银行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之和。央行若因购入资产而“印钞”,就意味着增加基础货币,货币乘数是指广义货币对基础货币的倍数关系。 正常情况下,一国央行为维持物价稳定会主动调节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给定货币乘数,为配合经济增长,在维持较低的通胀水平前提下,央行发行的基础货币数量会与名义GDP同步上升。在此过程中,央行在向商业银行提供储备或现金来增加基础货币时,会要求以等价的资产作为交换,而本国国债因为无违约风险和高流动性,一般会成为央行的首选资产。这种情形下的央行购买国债的行为,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赤字货币化,而是央行将印钞带来的铸币税分配给中央政府财政部门的行为。以美国为例,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前的2007年年底,也就是在开启QE之前,美联储持有美国国债金额为7550亿美元,是当时流通中的美元货币金额的92%,占当时美联储资产总额的85%及美国国债余额的8.4%。我们认为只要通胀被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若基础货币余额随着国民经济总量同步上升,所产生的铸币税主要交给政府而导致一定程度的赤字货币化,其负面影响是有限的。从各国实践来看,也可能出现政府在产生财政盈余的同时其央行继续购入国债从而向政府转移铸币税的情况。正常情况之外,各国央行在基础货币发行方面存在三种例外情形。 一是诸如津巴布韦和委内瑞拉等国家,通过过度印钞来维持其政府支出,最后导致恶性通胀和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这种情形就是典型的赤字货币化,这方面学界很容易取得共识。 二是数量宽松,也就是QE。2008年9月雷曼危机之后,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央行大都通过购买本国较长久期的国债和风险资产来维持金融稳定并降低市场利率。QE是否会造成赤字货币化,可根据四个标准来判断:1)实施QE过程中是否购买了大量国债;2)在经济复苏之后,政府债务增长是否持续高于名义GDP增速?3)是否造成了较高通胀;4)央行所持有的国债是否可逆,政府是否存在赎回央行所持有国债的意愿。具体说来,如果一国政府在QE过程中,其央行所购入的资产主要是国债,此国政府在经济复苏之后,并没有意愿缩减赤字,政府债务占GDP比例持续上升,通胀抬头并超过之前设定的目标,此国央行没有及时缩表退出QE,则可清晰确定发生了赤字货币化。这中间有些条件可放宽,比如说经济虽然已经复苏,但由于某些原因通胀不高,仍在目标之内,政府没有意愿降低赤字,央行也没有缩表卖出国债,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也可认定为赤字货币化。 第三种例外情形是在特定时期持续购入巨额外汇而发行大量基础货币,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就是我国。如果我们将QE的定义扩展至央行通过购买资产而注入超额基础货币数量的行为,若没有相应对冲,那么这种购汇本身也是QE。从2001年底加入WTO之后到2014年6月,我国央行因为购汇累计增加了27.7万亿人民币的基础货币,在此过程中实际增加了3.8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为应对因外汇储备快速增加而被动释放的大量基础货币,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胀,央行采取提高准备金率和发行央行票据这两种方式来锁住大部分投放的基础货币。因此降低存准率除了能够提高货币乘数之外,还能松绑之前被锁住的基础货币。我国扣除中投管理资产之外的外汇储备在2014年中期达到高点的4万亿美元,之后因为贸易盈余下降和资本外流等原因,外汇储备下降到如今的3.1万亿美元,在此过程中央行被迫卖出外汇,回收人民币,因此必须通过削减央行票据存量、降准和通过诸如PSL、MLF和TMLF等各种流动性注入渠道增发基础货币。经过多次降准,目前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的平均存准率已经从顶峰时期的21.5%和19.5%分别降到了今年五月底的11.0%和7.5%左右。央行票据存量在2008年10月见顶时达4.8万亿人民币,为当年GDP的15%,之后逐年下降,如今已成历史。 在上述第二和第三种情形下,即使央行在执行QE时没有大规模购入政府债务,而是买入了其他资产如信用债券或外汇并释放了大量基础货币,导致利率下行,广义货币增速上升,与此同时政府大量发债增加赤字,在经济复苏后仍然维持较大规模赤字,造成政府与GDP之间的比例持续上涨,并导致通胀上行,这其实也是赤字货币化。因此,QE和赤字货币化并非一回事,QE未必一定导致赤字货币化;但另一方面,即使央行执行QE时没有购入政府债务,也可以间接导致赤字货币化。 在此次关于赤字货币化的辩论中,有学者强调“印钱”和“借钱”的区别,认为央行通过发行基础货币(“印钱”)来购买国债和通过银行系统向政府或其融资平台放贷有本质的区别。在我们看来,两者之间确实存在差别,但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差别有限。 首先,一国央行可以做到完全拒绝直接购买国债,也就是不直接“印钱”给政府,从而避免最直接的赤字货币化;但此央行可以通过购买非政府资产等做法来加速货币供应,一方面使得新国债发行较为容易,另一方面造成通货膨胀,这样就可以变相减少政府的实际存量债务。历史上有不少国家的债务压力是通过通货膨胀来最终化解的,这也是为什么公众或媒体可能会过度关注通过“印钱”而增加基础货币供应的货币化,而可能忽视影响可能更大的通过加速广义货币供应的赤字货币化。 其次,央行也可以通过向银行提供各种贷款来发行基础货币,或者通过降低存准率来释放之前锁住的基础货币,然后由银行向政府机构或其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由于这些给政府的贷款多半造成隐性的赤字,形式较为隐秘,因此不容易为公众所知。当然很多时候央行释放基础货币可能主要是为了配合经济增长,不能都被视为不合理的投放。但在政策偏向宽松刺激时,部分投放的基础货币最后通过银行投向政府和其平台机构,造成广义货币扩张,有可能导致隐性赤字的货币化。这中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有很大的区别,政策性银行是准政府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众存款,其资金配置需要服从国家政策需要,未必完全基于商业原则,我们认为过去五年中用来支持货币化棚改的央行抵押补充贷款(PSL)的做法就非常接近隐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 综合上述讨论,我们可以将赤字货币化分为四类:显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显性赤字的广义货币化,隐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和隐性赤字的广义货币化。除了主要由于成立中投而置换的特别国债之外,我国央行不持有其他政府债务,因此在我国不存在显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但除特别国债以外,我国官方的政府债务总额已达36万亿,并且数量在不断上升,绝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务产生于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大规模刺激,因此客观说来我国存在一定程度的显性赤字的广义货币化。我们认为央行抵押补充贷款支持下的货币化棚改贷款接近于隐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而包括债券融资在内的部分平台融资则属于隐性赤字的广义货币化。 我国的隐性“赤字货币化” 我国不存在显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可被归类为显性赤字的广义货币化。截至2019年底,我国官方统计的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为21.3万亿人民币,其中约14万亿来自于被置换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以目前地方政府整体的债务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绝大部分地方政府降低其债务存量的可能性很低,因此一部分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已经被货币化。 但我国赤字货币化的大头主要和地方政府隐性赤字相关。学界公认我国存在较大的隐性赤字,主要来源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从2008年9月雷曼危机发生到2009年底,我国央行通过降准变相增加了基础货币供应约1.5万亿元,通过回收央行票据增加了5000亿。当时因为我国经济复苏较快,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固定,国内资产价格快速上涨,加上外贸盈余增加,导致大量资金流入,此间央行外汇占款上升3.4万亿元。这几笔钱加起来,约为2009年全年GDP的16%,这其实就是当时增加的基础货币。这一比例如果换算到2020年,相当于增加基础货币约16万亿,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今年前五个月我国实际增加基础货币约为3.7万亿)。当时央行还通过降息、提高贷存比、鼓励地方政府设立融资平台、降低房地产按揭首付等办法大幅扩大信贷需求,提高了货币乘数,从而使年均广义货币增速从2008年的16.7%跃升到2009年的26.5%,而当时加杠杆的主力便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刚性兑付或软预算约束是这些融资平台的基本特征,后来的大量债务置换也表明这些平台负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隐性赤字。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非批评当年的“四万亿”政策。恰恰相反,当年高速扩张的财政支出是中国经济在全球金融危机之中保持稳定、在危机之后能维持高速增长的关键。 基于我们的估算,从2009年开始,我国年均的实际赤字率比官方赤字率高6%左右。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201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已达10.7万亿元,到2013年6月跃升至17.9万亿元。在2009-2013年期间,地方财政实际赤字每年约为GDP的9%。之后中央政府意识到快速上升的地方政府债务所带来的严重问题,自2015年起决心清查并置换这些债务,实际上就是将隐性的历史赤字显性化,共有14万亿的平台债务被置换成显性的地方政府债务。但实际上还有大量平台债务尚未被置换。目前光是公开的平台债券融资余额就有9.9万亿元,今年前四个月净增加约1万亿元。截止今年5月底,我国地方政府现在的显性债务为24.2万亿元,其中纳入官方赤字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为12.6万亿元,根据一些学者的估算,我国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可能在35万亿到50万亿元之间。这中间究竟有多少债务属于赤字,确实没有公认的计算方法。但从债务置换的历史数据和对现实情况的分析来看,这个比例不低。 国际上有些学者认为只要政府是有还款能力的,所借资金对应具体有回报的项目,这些债务不应该被列为赤字,为这些赤字提供的融资也不能被计算为赤字货币化。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也表明未必所有的央行向政府放贷的行为都是洪水猛兽。在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确实是遵循商业运作的规则并能自我生存,很多平台在过去十多年为经济增长做了很大的贡献,因此不是所有的平台债务都是政府债务,也不是所有的这些平台债务最后都被货币化。可惜的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软预算约束和刚性兑付,政府平台的项目鱼龙混杂,市场也缺乏动力去做事前的筛选和事后的监督,投资者购买其债券时主要靠“城投信仰”而非对基本面的审核。我们认为相当一部分城投债务未来很难还本,只能靠不断滚动债务来避免违约,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中央政府还需要出手进行债务置换,将隐性赤字显性化。另外,在我国的经济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其支撑的影子银行体系承担了向平台提供信贷供应的大头。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作为最终贷款人最终要为出问题的商业银行的坏账买单,2019年人行就已直接或间接救助了若干家城商行和农商行。如果某些商业银行因向平台过度放款而陷入困境并引发央行救助,就会增加基础货币供应,实际上导致了隐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 如果说部分平台债务造成隐性赤字的广义货币化,从2015年开始的货币化棚改就已经非常接近显性赤字的狭义货币化了。到去年11月,央行通过抵押补充贷款(PSL)这个渠道直接增加了约3.6万亿元的基础货币。这笔资金由国家开放银行作为中介机构,最后贷给地方政府。国开行是一个政策性银行,并非商业银行。棚改贷款的流向未必遵行商业原则,这笔棚改资金的还本付息难度可能非常大,实质上类似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我在2018年11月的《财新》杂志上曾刊文《货币化安置后 棚改向何处去?》就指出“作为中国式量化宽松(QE)的一种形式,配合棚改货币化安置的PSL就像是针对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直升机撒钱”,在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的同时,也导致三四线城市房价疯涨,居民杠杆率攀升。而这些地区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且大多面临人口流出问题,一旦房价下跌就很难短期逆转。没有哪种量化宽松可以永远持续,随着房地产去库存接近尾声,支撑起棚改货币化安置的PSL也将面临规模缩减甚至终止,这在我们看来也会对经济增长和金融市场稳定带来一定的挑战。” 今年的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实际赤字率必然大幅上升 宽松刺激政策绝不应该常态化,政府在平时应避免过度干预经济,刺激政策债经济复苏后应及时退出,只有这样,在经济遇到巨大冲击时才有空间大幅加强刺激力度。 现在就是这样特殊的时刻。当新冠疫情成为全球大流行病之后,全球经济因疫情而遭受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的最大冲击,我国经济一度几近停摆,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二季度GDP增长也可能只有1.2%左右。欧美发达经济体短期内势必大幅衰退,我们预测欧美经济二季度同比萎缩可达15%左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2020年全球GDP增速预测从之前的3.3%下调到-3.0%,远低于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时的-0.1%。值得一提的是,一向比较看好中国经济增长的IMF此次将中国2020年GDP增速从之前的6.0%下调到1.2%。全球疫情本身的高度不确定性将导致投资和耐用消费品需求萎缩,全球贸易会迅猛下滑。扣除防疫物资的出口,未来一两个季度中国出口可能大幅下跌-15%,造成约1000万人的失业。而服务行业目前保守估计10%左右的人失业,涉及人数约3500万,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半失业状态。疫情会加速逆全球化和中美脱钩,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可能会严重下滑。另外,我国金融体系也将因为过去十几年高速累积的杠杆和近期的经济萎缩而面临更高的系统性风险。 当前疫情尚未结束,疫情本身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截至6月12日10时,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达750万例,死亡病例高达42.1万例。全球每日新增病例还在12万左右的高位徘徊。病毒已大规模向亚非拉发展中国家蔓延,这些国家的公共卫生系统落后,因此可能会延长全球疫情。新冠病毒的一些特征导致疫情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1)病毒能够无症状传播。根据已有的一些统计,一些国家无症状携带病毒的概率在20%到50%之间。(2)病毒变异具有不确定性,加大了疫苗和抗毒药品研发的难度。病毒疫苗研发的难度非常高,时间跨度长,一般需要一年以上,即使研发成功,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量产和推广使用。(3)新冠病毒有可能在消停一段时间后再度复发。以1918-1919年全球大流感为例,流感病毒爆发了三次,以1918年冬季肆虐全球的第二次爆发毒性最强,导致的死亡率最高。目前各国都在抗疫和重启经济之间做艰难的平衡。市场乐观预计疫情能在今年夏天被初步控制,此后全球经济才能逐步返回正轨,但如果疫情在今年冬季复发,全球经济必然再度下行。 疫情冲击之下,今年前四个月我国财政收入同比下跌14.5%,而同期财政支出只下降2.7%。随着财政刺激政策的加码,四月份财政支出同比上升7.5%,但财政收入同比却下降15.0%。对地方政府而言极为重要的土地出让收入,今年前四个月同比下降4.5%,而去年全年上升11.4%。根据我们的估算,如果要保障今年政府支出增速达到7%,政府的广义实际赤字率需要达到13%以上,远超过官方设定3.6%的赤字目标,因此政府今年必然需要通过大量融资来弥补显性和隐性赤字。 经济增速急剧下行时,政府若要通过执行逆周期调节政策来扩大总需求,就需要增加政府支出,同时采取各种方法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资金供应,放松借贷方面的管制,以此来增加民间信贷需求。我国降息空间已经很小,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只有1.5%,是几十年来的历史低点,通过降低存款利率来压低银行贷款利率并进而增加民间贷款需求的空间已经很小。而在政府收入大幅下降之时,若大规模增加政府支出,无论是显性的赤字还是隐性的赤字必然上升,政府必须加大力度举债。此时若没有央行注资的支持,市场利率水平也必然会上行。 事实上,自从疫情爆发以来,央行通过降准、再贷款、再贴现以及MLF等渠道,已经实际释放基础货币3.7万亿元,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2.8万亿元。今年我国的外汇占款还在下行,造成基础货币萎缩,客观上也有必要释放一些基础货币。另一方面,各种类型的政府及其平台融资快速上升。五月份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达1.1万亿元。今年前五个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净债券融资已达1万亿元。基于我们的测算,从六月到九月底政府需要发行各类政府债券净融资约4.2万亿元。在如此大的债券发行需求之下,市场利率已经明显上扬,10年期国债利率过去一个多月已经上升30多个基点至近期的高点2.85%。若没有央行通过降准和其他通道来提供基础货币,市场利率会进一步上行,最后挤压民间融资,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复苏造成阻碍。 这个过程中,不管我们是否承认,只要央行通过包括降准在内的各种方式增加可用基础货币,就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赤字货币化”。前面说过,降准实际上就是松绑之前被锁住的基础货币。目前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的存准率已经从顶峰时期的21.5%和19.%分别降到了11.0%和7.5%。应该说降准还有一定的空间,未来几个月降准的可能性较大,但毕竟降一点少一点,应该珍惜现有的空间。从政策效果来看,降准毕竟是给银行松绑冻结的资金,最好是留给银行去配置到企业和个人。因此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给定3.6%以上的官方赤字率和额外需要弥补的广义赤字,给定央行需要释放基础货币来控制市场利率,给定有限的降准空间,国家是多发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还是平台债?央行是通过各种诸如PSL、MLF和TMLF等渠道增发基础货币?还是可以考虑购入并持有一些国债? 央行购入国债不是禁区--当前有关财政和央行最需要厘清几个问题 财政和央行的分工与配合是各国政府治理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这轮有关“赤字货币化”辩论的核心问题。结合他国经验教训和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在四个方面可以做出改进:赤字透明化,提升中央赤字比例,央行适度购入国债并推动利率市场化,财政和央行在应对危机和逆周期调节方面加强协调。 首先是赤字透明化,在增加显性赤字的同时降低地方政府赤字尤其是平台负债,也就是我们说的关后门开前门,这样能够降低银行和资本市场承担的风险,从而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赤字透明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硬化地方政府财务约束的过程。相对于平台负债而言,国债和地方债使用是一个相对透明的一个过程,接受更多的公众监督。以货币化棚改债务为例,公众对于3.6万亿PSL资金在省际之间如何分配等基本信息都无从知晓。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方面,也要实事求是,控制规模。尽管这些债务对应具体项目,但实际操作中很难在短时间凑齐足够数量并且具有合理回报的项目,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未来也有可能会成为赤字。 赤字透明化在特殊时期还有其他优点。在诸如今年受疫情冲击的特殊情况下,政府需要紧急调动资源去纾困,如果央行将基础货币配置给商行,让其全责去配置可贷资金,可能未必达成政策目标。过去几次逆周期调节过程中,屡次出现银行在政府刺激经济时将大量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导入房地产行业的情况,2016年尤其如此,在高点时2016年下半年约54%的银行资金直接流入地产行业,导致从2016年秋季开始国债利率疾速上升。今年为应对几十年罕见的失业和中小企业倒闭潮,中央政府需要以较低的、稳定的利率去大量融资,从而掌握足够的财源救助中小企业和失业人群,因此透明化的赤字更显重要性。 有些学者之所以反对“赤字货币化”,是认为如果央行给政府买单,就有可能再度回到软预算约束。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刚性兑付下,软预算约束不可避免,隐性赤字货币化的口子早已经打开,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当前情况下政府支出还要增长,今年实际赤字率必然大幅上升,这也是事实,不能回避。我们需要做的,一是不要追求不切实际的增长目标,从而控制实际赤字率。同时让赤字显性化,这样才能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如果一味教条地禁止央行购买国债,实际上有可能迫使央行通过其他各种渠道增发基础货币,变相鼓励地方政府扩大隐性债务,最终导致更为严重的赤字货币化。 二是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提升中央赤字比例,中央给地方的转移支付也应完全透明,综合考虑平等与效率。这方面今年有很大进步,政府在两会已经宣布今年增加的官方赤字和特别国债额度一共2万亿,都会转移给地方。为什么今年尤其应加大中央政府赤字的比重?首先,全球疫情冲击之下,纾困政策尤其关键,但纾困政策有较大外部性,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积极性不高。疫情同时冲击供给侧和需求侧,造成几千万人失业,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生存问题。因此政策应加大扶助家庭和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力度,防止大规模的企业和家庭违约破产,保市场主体,避免失业率快速上升。这样在疫情之后,需求能够快速反弹,作为供给侧核心的企业也能够快速复工复产。但多数地方政府通常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尤其是在GDP考核指标约束下,一般都希望肥水不流外人田,刺激经济时重投资轻纾困,即使拉动消费,也是以发放限于本地使用的消费券为主,很少考虑救助贫困失业人群,尤其是流动人口,如农民工。考虑到纾困政策的外部性以及三亿农民工的流动性,纾困政策更需要全国统筹,不能过多依赖于地方政府。第二,过去几年以地方政府主导的需求刺激的有效性在快速降低,软预算约束问题日趋严重。过去五年进行的大规模货币化棚改,总体上来讲这是与中国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发展长期趋势相违背的。在增加中央政府赤字的同时降低地方政府赤字尤其是平台负债,能够降低金融风险。第三,相对于地方债尤其是货币化棚改债务和平台债务而言,国债使用是一个相对透明的一个过程,接受更多的公众监督。 三是从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角度出发,应适度购入国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从而进一步提升央行货币政策操作能力与水平。过去十来年央行在利率市场化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但实事求是的说,利率市场化改革还远没有完成,原有的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为主要调控工具的模式尚存,而央行在过去几年尚未成功构建新的基准利率体系。 首先,在解体原有利率调控体系方面并不彻底。2015年以后无论是在银行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方面改革没有再往前推进,由银行自主调整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改革目标搁浅,2019年8月的LPR改革的实质,是央行重新启用政策利率(一年期MLF利率)来收回对LPR的控制权,也就是几乎回到央行直接调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做法上。而在存款基准利率方面,最近又明确了其“压舱石”的地位,短期内不可能进一步放开。疫情之下,给定目前1.5%的银行存款基准利率,下调的空间非常有限,严重限制央行对市场利率掌控能力。 另一方面,以“利率走廊+政策利率”为核心的调控框架还处以摸索阶段,作为基准目标利率的DR007波动过大,不能全面体现央行的意图,有时传递的信息非常混乱,让市场莫衷一是。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多,但关键的一点是央行除了外汇之外,手上完全没有可交易的高流动性的无风险资产。2014年以后由于外汇占款快速下降,我国央行失去了原有的增加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除了降准之外,用MLF和PSL等新渠道投放了8.3万亿元的基础货币,但通过这些工具投放的资金最后形成的资产几乎没有流动性,一般不能被央行灵活的用来影响市场利率。在外汇储备快速上升时央行发行的央行票据除了对冲过多的基础货币发行之外,还可通过央行票据的交易来灵活调节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但央行票据因为外汇储备下跌而退出历史舞台之后,除外汇以外,央行不再持有任何可灵活交易的资产。但央行外汇交易会直接影响汇率,不适合用来调节市场流动性和短端利率。另外,三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红线客观上也限制了使用外汇交易来调节市场流动性的空间。由于没有可交易的流动资产,我国央行无法通过灵活的公开市场操作(OMO)来把控短端利率。现实操作中,央行7天逆回购承担了短期流动性调节的功能,但由于央行逆回购利率本身具有政策利率的功能,不能频繁变动,逆回购数量又高度不确定性,使得在不少时候央行逆回购无法有效调节DR007和其他银行间短端市场利率。国债在央行逆回购过程中只能作为抵押物,并非交易对象,因此央行的OMO不能通过灵活交易国债来提高国债流动性,从而灵敏的调控银行间流动性,把控DR007等基准目标利率。 这次有关“赤字货币化”大辩论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央行出于禁忌而坚决避免购买国债,其资产端除外汇以外没有任何可灵活交易的资产,无法有效的影响短端市场利率,捆绑住了央行的手脚,进一步迟滞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与此同时,为刺激经济,各种类似MLF和“抵押补充贷款”等无流动性的风险资产快速上升,变相鼓励地方政府增加隐性负债,使得软预算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一定程度上有所恶化。按照法律央行不能直接在一级市场买入国债,但在二级市场购入国债不仅不应该成为禁区,反而应该成为央行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环。事实上,通过在市场买卖所持有的国债是发达国家央行调节基础货币和调节市场利率的重要工具。不少人误以为欧美央行只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采取量化宽松政策时才开始持有本国国债,其实不然。以美联储为例,2007年底,美联储持有美国国债金额为7550亿美元,占美国当年GDP的5.2%。这些持有的国债为美联储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控短期利率提供了便利。在我们看来,暂把“赤字货币化”的争论放在一边,即使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角度出发,央行也应该认真考虑在其资产中逐步增加一定比例的国债,降低PSL、MLF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的比重。 在央行购入国债来推动利率市场化方面,有关细节我们另撰文讨论,这里只简略讨论一个最常见的疑问。有人认为央行之所以不能用国债交易来调节短端利率,是因为国债发行量小,久期搭配不合理,市场流动性底,大部分国债都被所有者列为持有到期资产,相当一部分国债被用来作为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抵押品。实际上,这是一个经典的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首先央行应突破完全没有必要的禁忌,在需要增发基础货币时,较高比例的购入短久期的流动性高的国债。其次,从财政角度出发,增加显性赤字的同时降低隐性赤字,同时在降低地方赤字的同时增加中央赤字,这样能够加大国债发行规模,搭配好国债久期,这样有利于市场形成较为完整的无风险曲线。需要指出的是, 地方政府债因为涉及多个省市自治区,彼此之间收益率略有差别,流动性不如国债,在发行久期方面很难协调,因此相对于国债而言,不是央行理想的公开市场操作的交易对象。 市场上也有不少人认为为了坚持原则,不搞“赤字货币化”,但又建议加大财政支出和赤字,同时又担心若没有央行宽货币政策的支持,市场利率上升过快,不利于经济企稳,因此他们建议让央行借出基础货币给商业银行,让商业银行来配置资金去购买国债和地方债,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赤字货币化,似乎解决了所有问题。但仔细深究,就会发现这和央行在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国债的差别甚微。央行出借资金给商业银行时,都会要求用一些资产做抵押物,而最好的抵押物就是国债。和央行在二级市场购入国债相比,最大的差别就是这些成为抵押物的国债失去流动性,央行浪费了构建我国完整利率曲线、加大对短端利率调控的力度和精度,从而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绝好机会。 最后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是财政和央行之间如何做好协调工作。有些学者过于教条,片面理解央行独立性,把任何央行和财政的协调合作视为洪水猛兽,这是对宏观经济理论误读和对各国实践的无知。实际上,财政和央行就是政府的两个部门,分管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财政政策和货币需要协调来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尤其是流动性的稳定和物价的稳定。财政部门平时应该做好预算,以收定支,尽量避免赤字。但在经济遭受严重冲击时收入过度下降时,可适度融资来保障支出稳定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央行的关键功能是管理一国货币供给,保障物价和金融系统稳定,稳定国际收支。央行的资产应该尽量保证安全和较高流动性,这样才可灵活的管理货币供应,成为金融系统安全的压舱石。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应该成为一国利率体系的基准,央行参与国债交易从而调控利率和基础货币供应。 在经济遭受重大冲击时,政府需要出台特殊政策,财政和货币当局尤其需要加大协调力度。除了国债发行之外,近年来一些国家在危机时成立一些特殊目的机构(SPV)来救助某些市场主体,一般由央行出大头,财政出小头作为劣后资金以承担风险。从法理上来讲,财政直接代表政府和纳税人,SPV若有损失,国家以税收承担,实际上就是国民按照其税收负担比例来承担;若有盈余,则补充国库。央行出资要考虑安全,有了财政资金作为劣后,才能保证不会因为SPV出现损失而导致出现货币化的情况。比如在今年疫情冲击的背景下,给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便利,理论上可以有两种方案,一是央行独揽,直接注资来成立SPV来撬动中小银行给小微企业放款,但不承担任何风险,让银行完全承担放贷风险。还有一种方案,是央行和财政合作,财政出小头作为劣后资金,央行“印钞”出大头,合作成立SPV,从中小银行打包买入小微贷款,并承担全部或部分风险。我相信在疫情冲击之下,国家财政承担部分放贷风险来维持经济稳定,效果会更好,中小银行的放贷积极性会更高一些,小微企业能得到更好的救助。 如何发行特别国债?央行购买国债的时机和约束调节?未来如何退出? 我们建议可以试行向市场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由市场机构如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先吸收这部分国债发行,央行根据市场利率走势来决定是否出手购入一定数量的特别国债。如果特别国债发行导致国债收益率上升过快,并传导到其他市场利率与企业融资成本,表明对市场的挤出效应过高,那央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购入部分特别国债,这样不仅可以规避央行因购买特别国债而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问题,也可以测试市场中的信贷需求和经济中的总需求,从而达到稳定市场利率的目的。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市场资金面比较宽松,在民间无论消费支出还是投资支出都比较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市场来消化一部分国债的发行,也就是让市场来消化赤字。 我们最近观察到,由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平台债的发行快速上升,市场整体利率在上行,作为基准的10年期国债利率已经从四月底的2.5%上升了30个基点到2.8%左右。在这个背景下,政府若发行较大额度的特别国债,会进一步抬升市场利率,所以央行出手增加基础货币供应的必要性也在增加。其实这个方式有点类似日本央行实行的收益率曲线管理,就是通过长期购买日本国债将10年期债券收益率保持在0%附近。美联储在二战期间及之后几年中也采用这种盯住中长期国债利率的方法来为政府的战时支出融资(当时美联储将长端国债利率上限设定在2.5%)。给定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和我国利率情况,鉴于当前10年期国债利率约在2.8%,我们认为央行或可考虑将利率目标区间设定在2.5%到2.8%之间。 从财政部的角度来讲,虽然一万亿的抗疫特别国债期限定为10年,但为配合央行构建更为完整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可适度搭配久期,增加短期国债发行,短期国债到期后再滚动发行。当然,我们认为央行也可适度购买普通国债。今年后7个月,普通国债发行数额约为4.3万亿,净融资2.2万亿,市场发行的压力不小。从年初到现在,若加上降准和最近成立的转为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SPV,央行已经实际投放基础货币约4.1万亿人民币,从投放基础货币而形成的资产结构来讲,央行新增的风险资产已经较高,面对未来几个月约4万亿左右的政府债务融资,适度购入无风险的国债未尝不可。 因为购买国债直接影响基础货币供应和信贷增长,央行应该如何把握好整体货币政策的尺度?一般而言,制约央行宽松货币政策空间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即通胀和国际收支。通胀方面,当前同比CPI通胀已经从一月份5.4%的高位回落至五月份的2.4%,年底有可能降低到0.4%左右。过去几个月全球大宗商品尤其是石油价格暴跌,PPI通胀五月份下跌到-3.7%。全球疫情之下,解决通胀问题也主要在供给侧,尤其是做好粮食和肉类的供应,因此通胀压力不应成为央行宽松货币政策的障碍。另外,纾困政策本身也有抑制通胀的作用。若纾困不够,造成很多工厂无法生存,降低有效供给,则会造成滞涨的局面。第二个因素是国际收支。这方面压力确实有,但还是有一些空间的。虽然中国外汇储备已经从高点的将近4万亿美元下降到如今的3.1万亿美元,但总量还相对较高。尽管未来几个月出口会下跌,但进口也会明显下降;今年国际油价暴跌可能还会为中国节省上千亿美元的外汇支出;因为疫情我国出境旅游也会巨幅下降,而跨境旅游以往是我国外汇逆差的主要来源。因此若能管理好资本流动,疫情期间我国不会在国际收支方面面临很大压力。另外,如政策设计得当,纾困资金主要用在溢出效应较小的内需,则不会明显恶化我国的国际收支。执行纾困政策时也可从严管理资本账户,防止资金外逃。纾困政策能够保障中国出口企业的生存,维持一定的出口量,这也有助于赚取外汇。 当然,任何政策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尺度,特殊时期央行扩张基础货币的幅度也不例外。令人欣慰的是,中央政府放弃了GDP增长目标,将以保民生保就业为核心的“六保”作为政策目标。政府要紧密跟踪通胀形势和房地产价格,防止出现通胀预期的上升和资产价格泡沫。若在执行宽松政策的过程中经常项目逆差明显上升,应及时调整政策细节,促进内需,降低进口,防范资本外流,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对外债的依赖,严格控制外债总量。与增加外债相比,一个国家增加本币供应的风险相对较小。内债跟外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就是政府的内债可以持续滚动,最起码没有挤兑和违约风险。外债借太多容易被挤兑,如不能及时偿付,国家会面临主权违约风险。 最后谈一下已经央行如何退出宽松货币政策。如果央行在此过程中购入了国债,“退出”也包括如何退出所购入的国债。我们前面讨论过,央行为赤字融资,可能最后“货币化”,也有可能不会“货币化”,关键之处,一看通胀是否持续高企,超过目标;二看政府是否在经济复苏之后能否及时收缩赤字,甚至创造盈余;三看央行购入国债的速度是否持续超过名义GDP增速。 赤字从本质上而言,是政府当期收支的差别。对政府而言,虽然赤字更为常见,但盈余也会发生,政府也有潜在能力偿还这些债务。央行可根据需要购入政府债券,也可根据市场情况出售这些债券。当然在现实世界中由于各种压力,大多数国家政府很难遵守严格财政纪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更是如此,造成很多国家政府赤字率居高不下的情况。 如果特别国债的支出能够保障经济社会在疫情冲击下保持基本稳定,其主导的投资有较好的回报,则疫情之后我国经济增长有较大可能重回轨道,GDP增速回到5%左右的水平;若以央行基础货币和GDP的比例来衡量,实际上如果经济增长能够触底反弹重回之前增长的轨道,就能自动消化部分被货币化的赤字。另外一个途径是在未来经济复苏时,中央政府维持较高的官方赤字率,用发行国债的部分所得资金来逐步回购央行所持有的特别国债,这个过程实际上财政部协助央行缩减部分基础货币的过程,作用类似于经济过热时央行提高准备金率。当然,央行也可以主动出击,在未来经济过热时出售这部分持有的特别国债,以这样的公开市场操作来缩减基础货币,提高市场利率从而给经济降温。 在“赤字货币化”辩论中慎用“现代货币理论(MMT)” 在最近这场“赤字货币化”的辩论中,赞成赤字货币化者经常引用现代货币理论(MMT)证明其观点,反对者也以批评MMT来否定央行购买国债的正当性。我认为辩论双方不要随意被诸如MMT等并不严谨的边缘学说影响。在我看来,MMT是一组简陋的、缺乏系统逻辑推演的观点。MMT的理论基础看似新颖,实际上就是对信用货币主要功能的重新表述,其实并无新意,并非其原创。MMT对财政和货币关系的描述也无新意,其主要倡议者往往用极端的方式描述货币的某些特征,在诸如货币起源的问题上倾注大量笔墨,却在其宏观经济及政策的关键问题上语焉不详,其核心就业保障观点缺乏应有的微观基础,缺乏对通胀和国际收支的严格讨论,以乌托邦的理想替代严格的理论和经验认证。 现代货币理论(MMT)的核心政策主张是货币是政府征税权力的产物,政府可以通过印钞来支撑政府支出,以此为民众提供就业保障,实现完全就业。MMT起源于20世纪初期的象征性货币理论(Chartalism),当时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普遍采用金本位制度,而此理论认为货币的价值并非来自于其载体的黄金或其他贵金属,而是来自于国家征收税收的权力。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一些学者在此基础之上发展出了一组观点。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央行开始系统执行数量宽松政策,与此同时,美欧国家贫富差距拉大,民粹主义兴起,极端思潮开始走向前台,现代货币理论(MMT)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从一个边缘理论走上政治舞台。在我看来,MMT是一个简陋的、充满谬误的、缺乏逻辑的、极不严谨的一组观点,充其量只是美国极端政治左派理论宣传工具,不值得国人如此追捧热议。 就MMT关于信用货币的理论基础而言,其实在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人类就已彻底告别金属货币而全方位进入信用货币时代,有关货币性质的讨论已经没有多大实际意义。信用货币产生的基础是国家政权,其中关键的就是征税权力,所以将信用货币与国家征税权力紧密绑定不是什么理论贡献。实际上,MMT关于信用货币、赤字财政和印钞等描述在经济学中是假定的常识。MMT的问题是将对信用货币的描述作为其理论发现,另外否定金属货币时代货币的其他特征。这些问题不是本文的重点,不在此赘述。 MMT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其政策主张方面,基本上只提出了宏大的目标,但根本没有详细的论证过程,没有遵循基本的科学方法论,以猜想代替逻辑推导,往往只是画饼充饥而已。MMT在其核心政策建议方面的两个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处理通胀和国际收支的问题。MMT的核心政策主张是政府可以通过印钞来支持赤字财政,政府为民众提供就业保障,最终实现完全就业,并且能够控制通胀。这个政策主张具有明显的民粹特征,具有相当的诱惑性,但实际上,没有哪个MMT的支持者能够给出让人信服的完整的逻辑推导来证明这个政策理论的可行性。比如说,政府应该通过什么机制为民众提供就业?做什么工作?如何在行业间安排失业人员?应该付多少工资?这个过程总如何创造需求使得市场出清?如果政府通过印钞支付了工资并提供就业保障,但产出效率低下,总供给满足不了总需求,印钞就会导致通胀甚至恶性通胀,最终造成经济体系混乱。实际上,近现代历史上因为政府赤字过大、印钞过度而造成的治理败局比比皆是。近有委内瑞拉、津巴布韦,远有1949年之前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中国。 MMT理论的另外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其绝大部分的理论都是假设在一个封闭经济体内,鲜有对国际收支、汇率和外债的讨论,在汇率制度方面不同的MMT拥趸者甚至有迥异的政策主张。被人经常用来支持MMT的两个国家美国和日本实际上都是非常特殊的经济体。 经济学是一门依然存在很多缺陷但在不断发展的学科。经济学不能解释所有的问题,更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这不等于经济学就没有用武之地,也不应该成为我们诉诸于其他连基本科学方法都不遵循的边缘学说的理由。医学界在短期内可能无法及时找到新冠疫苗,但这并不能否定现代医学而去求助于巫医。MMT对有些财政和央行的描述可能较为简洁,因此颇受一些人拥趸,但MMT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创新,缺乏科学逻辑的推导,不应该成为有关赤字货币化辩论的理论依据。
李奕和 发自广州 刘同朋加入雅居乐不足两年,却屡获升迁。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383.HK,简称雅居乐集团)近日进行人事调整,雅居乐集团副总裁兼雅居乐教育集团董事长、总裁刘同朋兼任雅居乐地产董事长及雅居乐商业董事长。 职务调整后,刘同朋一肩挑三担:兼任雅居乐教育、商业、地产三个集团的董事长。 据悉,早在今年5月份,刘同朋已开始担任雅居乐地产集团董事长一职。在雅居乐内部,这一职务此前一直由雅居乐集团董事会主席兼总裁陈卓林兼任。 刘同朋调任地产集团董事长后,陈卓林将把更多精力放在整个雅居乐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上。 除了陈卓林以外,此前,雅居乐地产板块由王海洋直接负责,其职务为雅居乐集团副总裁兼地产集团总裁。刘同朋担任地产集团董事长后,王海洋职位不变。未来,双方将在各自专业领域展开协作。 刘同朋又一次“升职”了。而这,距离刘同朋加入雅居乐还不足两年。 现年49岁的刘同朋出生于1971年,在雅居乐体系内,他算不上一名“老将”。2018年11月才加入雅居乐的他,更像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后浪”。但这并不妨碍各种头衔、光环向他聚拢。 据了解,在加入雅居乐之前,刘同朋曾于中国工商银行担任多个职务,包括中山市分行行长及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等,并持有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 刘同朋很低调,网上关于他的个人信息少之又少。其在媒体报道中的几次露脸,也多是担任雅居乐教育集团董事长及总裁以后。 但他在雅居乐“晋升”飞速。这从年报的只言片语里也可窥见一二。 据雅居乐2018年年报,刘同朋为雅居乐集团副总裁,主要负责集团审计监察部的业务运营。一年后,关于刘同朋身份的表述为“公司副总裁兼本集团之商业集团的董事长及总裁”,主要负责管理公司投资中心及集团的商业集团。 刘同朋加入雅居乐的时间不长,其在雅居乐商业管理上的建树尚不可定论。但刘同朋在雅居乐教育集团的影响已经有所显现。在教育集团的每一次活动中,几乎都能看到刘同朋主导的身影,这成了解刘同朋少有的几个“窗口”。 在刘同朋成为雅居乐教育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不久后,2019年5月,雅居乐下属首家早托中心——乐鲸灵婴幼儿成长中心亮相,标志着雅居乐教育正式构建了全学龄段、全教育产业链的业务版图。 随后于2019年11月,雅居乐教育集团正式宣布更名为“卓雅教育集团”,并启用全新的品牌标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当时为雅居乐教育集团站场,并接受媒体采访的就是刘同朋。 教育和商业管理是雅居乐多元化业务中的两个。2016年,雅居乐公司名称由“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正式启动多元化进程。 到2018年开始以“1+N”为发展策略,至目前,雅居乐形成了地产、雅生活、环保、教育、建设、房管、资本投资和商业管理八大产业集团的业务格局。 而在这八大业务板块中,刘同朋担任董事长的产业集团就有教育、商业管理和地产3个,且教育集团和商业管理集团中,刘同朋均担任董事长及总裁。而地产集团又是雅居乐的主要业务,足以看出刘同朋在雅居乐的重要分量。 获悉,雅居乐地产集团总裁王海洋,自2011年7月就已经加入雅居乐,比刘同朋要早了7年。这是否可看作是雅居乐唯才是用企业用人理念的成型? 前些年,雅居乐的家族化经营就常被市场所诟病。其于近年来开始逐渐淡化家族色彩,积极引入职业经理人进行企业经营和管理。另一个例子是,潘智勇于2017年加入雅居乐,目前除了担任雅居乐集团副总裁外,还担任雅居乐资本集团董事长。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影响,房地产企业在回款、融资等方面面临诸多不确定性。而在银行从业多年,刘同朋在资金及融资方面有诸多可利用的资源、人脉、才能。对于雅居乐而言,将刘同朋调任地产集团董事长,或许还意味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