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央行 今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积极落实征信查询费用减免政策,3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免收征信查询服务费,助力复工复产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尽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国民经济恢复正常循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明确将延长减免政策执行期限至12月31日。 受益金融机构934家,减免查询费用约3.7亿元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减免政策的934家金融机构共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6亿次,查询企业信用报告229.2万次,征信查询费用减免约3.7亿元。其中,消费金融公司减免约1.3亿元、民营银行减免约1.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减免约7000万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减免约4000万元。征信系统通过大幅减免查询服务费用,有效降低了10类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核和风控成本,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金融机构查询量大幅增长,费用减免政策效应显现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10类金融机构贷前审批查询量明显上涨,贷后风险监测频度显著加强,征信查询量呈现较大程度跃升,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量同比分别增长82.3%、41.3%,在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全部金融机构查询量的占比分别达到34.7%、12.4%。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方面,消费金融公司查询1.3亿次,占比35.5%;民营银行查询9788.5万次,占比27.2%;小额贷款公司查询7162.8万次,占比19.9%;其他7类机构查询6251.7万次,占比17.4%。按照查询原因分类统计,42.6%的查询用于贷前审批,52.6%用于贷后管理,4.8%用于担保资格审查等其它目的。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方面,民营银行查询107.1万次,占比46.7%;农村信用合作社查询62.1万次,占比27.1%;农村商业银行查询39.5万次,占比17.2%;其他7类机构查询20.6万次,占比9%。按照查询原因分类统计,50%用于贷前审批,36.8%用于贷后管理,13.2%用于担保资格审查等其它目的。 查询费减免惠及150.7万户企业和1.5亿个人,助力企业纾困和消费重启效果明显 10类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积极为复工复产企业和个人消费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和个人纾困解难。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共查询了150.7万户企业的信用报告,户数同比增长22.3%,为37.5万户企业发放贷款198.3万笔,贷款金额约25837亿元,贷款笔数和金额分别增长16.8%、4.6%。共查询1.5亿个人的信用报告,为5785.5万消费者发放贷款1.2亿笔,贷款金额约37098亿元,贷款金额同比增长3.4%。
央行今日发布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0年7月21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100亿元逆回购操作。
图片来源:微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原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安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安顺简历 张安顺,男,汉族,1959年4月生,河南舞阳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1年10月至2003年11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许昌分行、许昌市中心支行、济南分行郑州金融监管办工作; 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2005年12月至2009年7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局级); 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10月至1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福建监管局巡视员; 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正局级); 2018年10月至11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筹备组成员;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巡视员; 2019年7月,退休。 曾任中共山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
图片来源:微摄 2020年7月18日晚,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沙特主持召开G20财长和央行行长视频会议,讨论协调应对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出席会议并发言。会议还讨论了国际金融架构、金融部门改革、基础设施投资等议题。会后发布了公报。 会议认为,受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前景仍不确定,但预计将逐步复苏。会议同意,将继续采取各类政策工具,共同应对疫情影响,抵御下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支持经济复苏。会议对G20缓债倡议相关进展表示欢迎,要求官方双边债权人继续落实,鼓励多边开发机构进一步采取行动支持缓债倡议,强烈鼓励商业债权人按与官方双边债权人可比的条件参加缓债。会议同意在下半年考虑延长G20缓债倡议。会议重申支持基金组织发挥全球金融安全网核心作用,欢迎向基金组织提供资金,增强其危机应对能力。会议呼吁,基金组织借鉴以往危机应对经验,探索运用其他工具,满足成员应对疫情的资金需求。(完)
银保监办发〔2020〕64号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 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南方地区持续强降雨引发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尤其是重庆、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省份灾情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加强洪涝地质灾害的应急应对,支持受灾地区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认识。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高度重视当前洪涝地质灾害对经济金融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灾情严重地区银保监局要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履行减灾防灾救灾责任,启动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对营业场所、自助设备、机房库房等重要设施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防护和抢险应急安排,保证员工生命和机构财产安全。三是指导辖内保险机构利用各种渠道做好风险提示,会同被保险人排查化解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承保标的潜在风险,有效防范灾害事故,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千方百计保障灾区基础金融服务需要。按照“保开门、保服务、保安全”的要求,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一是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洪涝地质灾害影响程度,分类制定营业场所营业方案,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做好临时停业网点的安全转移和恢复营业相关工作。二是对受灾害影响暂不能营业的网点,要主动向消费者做好告知、解释、疏导工作,并引导客户运用互联网、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三是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受灾企业、群众的应急支取、保险理赔等金融需求,尤其要全力保障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的金融服务畅通。 三、切实提高灾区金融服务效率。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有效提高灾区企业、群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可得性。一是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二是指导辖内保险机构建立保险查勘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资源,适度简化理赔手续,切实做到应赔尽赔快赔。三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工作方式,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让受灾企业和群众尽早得到信贷资金和保险赔款。 四、加强灾区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服务的指导,切实提高对灾区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持续跟踪洪涝地质灾害情况,深入受灾企业、农户了解灾情及灾后重建金融需求,对灾情已减轻的地区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二是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利用供应链业务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灾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五、尽力帮助受灾企业、群众渡过难关。一是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灾情影响暂时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二是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三是督促辖内保险机构稳妥做好查勘理赔服务,提前安排资金资源,对因灾情影响暂时难以现场查勘定损的案件,可结合实际预付赔款,帮助受灾企业、群众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四是对于灾情严重地区的企业、群众,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服务收费项目,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向实体经济让利力度。 六、进一步加大灾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提升对受灾地区的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能力。一是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重点保障水毁工程修复,堤防建设、水库加固、河道整修、城市排涝、物质储备等防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二是指导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合理评估受损企业状况,通过适当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延期还本付息、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重点支持受灾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三是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内的资源倾斜,积极通过调整还本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支持商业性保险机构稳步拓展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保险覆盖面,稳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预期。 七、加强应急值守。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应全面及时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一是完善应急协调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相关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严守值班纪律,确保在岗在位,保障应急通讯畅通。二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重大突发事项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并做好有关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工作。三是建立信息周报制度。灾情严重地区银保监局要及时了解银保监系统及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受灾情况,并在每周一上午8:00前将相关情况及报表(附后)报送银保监会办公厅。 八、强化组织领导。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防灾减灾自救和抗灾救灾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必要时深入一线,及时了解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受灾情况,组织做好应急值守、防灾减灾、救灾理赔、灾后重建金融支持等工作。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落实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2020年7月18日
图片来源:微摄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为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相关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情况,证监会在《行政处罚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处罚办法》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立案调查条件和调查权限。《处罚办法》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批准后应当立案调查。同时,为保障行政处罚工作依法顺利开展,结合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执法权限和措施,以及不配合调查的情形及后果。二是规范调查取证行为。调查取证的规范性直接关系案件处理结果,是行政处罚的关键。《处罚办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对取证要求、调查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优化查审流程。探索多样化、差异化的查审模式,分类分层予以不同处理,提升案件查处效率。四是明确行刑衔接程序。结合执法实际,明确“直接刑事移送”“先处罚后刑事移送”“处罚、刑事移送并行”等三种模式,加强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五是落实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行政处罚决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予以公开。六是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处罚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处罚办法》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