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周四早盘,三大股指小幅高开,随后金融、白酒等先后崛起,带动指数拉升走高,集体涨逾1%,创指一度涨逾2%至2960点,再创年内新高,临近午间,指数略有回落。盘面上,两市个股涨多跌少,涨停40余家。 截止午间收盘,沪指报3442.79点,涨0.83%;深成指报14341.23点,涨0.98%;创业板指报2935.70点,涨1.21%。 从盘面上看,多数板块飘红,券商、白酒、军工、消费电子、光刻胶、疫苗、汽车等板块居涨幅榜前列;煤炭、燃气、钢铁、电力等少数板块表现较弱。 【消息面】 1、12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5.1%,虽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但连续4个月位于55.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表明近期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恢复向好。 2、国家统计局: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为51.3%和50.4%,低于上月0.2和0.5个百分点,继续位于景气区间。调查结果还显示,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连续8个月回升,达到全年高点,制造业出口企业对市场发展信心不断增强。 3、发改委:目前全国天然气供需基本平衡,管存、罐存和储气库可采气量都处于较高水平,民生用气是保障有力的。 【机构热议】 巨丰投顾认为,继续看好市场向好的趋势,坚守均衡配置策略下,建议投资者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机会:一个是顺周板块。这里重点关注银行等金融股,以及中长期景气上行且全年业绩确定性较强的汽车、家电等可选消费板块;另一个是,重要会议提及的科技等相关领域,尤其是新环境下我国自主可控领域如电子、计算机、新材料行业或将迎来发展良机,短期市场风险偏好有望逐步回升,可逢低布局前期经历过调整的科技、医药等细分领域的优质龙头。 东吴证券指出,后市来看,创业板指整体运行趋势较强,盘中突破年内高点,但量能美中不足,一旦后市不能补量,指数还将出现反复。而沪综指仍在3400点附近进行技术修整,市场蓄势调整迹象明显。虽然周三各大指数都走势凌厉,但个股总体跟风效应并不强,短期这样的分化格局或仍将持续,建议投资者把握好板块间的轮动,高抛低吸为主。 A股市场板块及个股涨跌幅排行 外围市场 截至发稿时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近日,上银基金正在发行一只新债基,即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010899),认购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5日。 根据基金合同,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合同显示,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不主动投资于信用评级低于AA的信用债,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 而据招募说明书,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的发售时间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拟采取双基金经理制,拟任基金经理为高永和陈芳菲。资料显示,高永历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产品开发及风险管理、货币经纪人员,深圳发展银行资金交易中心债券自营交易员,平安银行金融市场部理财债券资产投资经理,平安银行资产管理事业部资深投资经理。目前担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收事业部投资总监兼研究总监。 陈芳菲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收投资副总监。此前,陈芳菲于2006年3月6日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债券分析员、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及基金经理、固定收益专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历任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债券高级投资经理,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专户投资经理等职务。 目前,除正在发行的上银慧恒收益增强债券以外,高永共管理着5只基金,全部为债基。具体来看,上银慧丰利债券(009284)、上银聚永益一年定开债券(009577)分别于今年4月份和6月份成立,在今年债市波动行情下,这2只债基的业绩表现较为一般,截至12月30日,上银慧丰利债券成立来的累计收益率仅有0.50%,上银聚永益一年定开债券的净值则每周更新一次,截至其最新净值更新日12月25日,该基金成立来的累计收益率为1.18%。 高永管理的3只此前年度成立的老基金中,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007390)的跟踪标的为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全价(总值)指数,从今年来的业绩表现来看,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的涨幅虽然领先于指数表现,截至12月30日,在跟踪指数下跌1.14%的情况下,该基金净值年内上涨1.99%,但却跑输同期同类基金平均涨幅4.19%,在2053只同类基金中排名1664位。 另外2只基金分别是2019年12月成立的上银政策性金融债(007492)、2017年成立的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005431),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是高永管理时间最长的1只债基,自该基金成立之日起一直由高永独立管理至今,因此可以说最具有代表性。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也是净值每周更新一次,截至其最新净值更新日12月25日,该基金今年来收益率为2.32%,跑输同期同类基金平均收益率2.98%,同类排名也相对落后,在767只基金中排在541名。 整体来看,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的业绩表现较为一般,各阶段的涨幅均略跑输同期同类基金均值,该基金近2年、近1年、近6月、近3月的阶段涨幅分别为6.42%、2.44%、0.81%、0.76%,同期同类均值分别为7.90%、3.01%、0.91%、0.78%。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成立至今约3年的时间里,累计收益率为11.48%,累计单位净值为1.1116元。这只基金也是高永所管理的债基中任职回报最佳的1只产品。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成立至今约1年,截至12月30日,该基金今年来收益率为3.15%,成立来累计收益率为3.21%,累计净值为1.0319%。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成立时也由高永独立管理,并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19日,期间其任职回报为1.81%。自今年10月20日起,陈芳菲加入该基金管理行列,两人共同管理该基金至今,任职回报为1.37%。 值得一提的是,上银政策性金融债是陈芳菲在上银基金所管理的首只基金,同时也是陈芳菲目前在管的唯一产品。此前,陈芳菲在博时基金任职时曾有过管理基金的经验,但从管理时间来看,其早在2014年1月便卸任基金经理一职,换句话说,自2014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陈芳菲并不曾担任基金经理。 资料显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在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等。公司大股东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净值约为705亿元,在公募基金公司中排名第50名。其中,非货基管理规模约为438亿元,在公募基金公司中排名第54名。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银罚字【2020】28号)显示,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两宗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对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资料显示,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8日,是一家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从事个人和企业征信服务的专业征信机构。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菁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格力地产(600185.SH)今日一字跌停,截至发稿报6.46元,跌幅10.03%。 昨日晚间,格力地产发布关于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2020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长鲁君四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66号),因其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同日,格力地产还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本次重组可能存在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截至三季度末,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投资元宝1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格力地产8185.97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3.972%,是其第三大流通股股东。 泰达宏利基金-工商银行-中航信托-天顺(2016)70号泰达宏利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持有格力地产4750.94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2.305%,是其第四大流通股股东。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增利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格力地产4533.58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2.200%,是其第六大流通股股东。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持有格力地产2673.68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297%,是其第九大流通股股东。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 资料显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并于2015年12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大股东为兴澳(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 君禾股份(603617.SH)连续2个交易日跌停,截至今日发稿报9.96元,跌幅10.03%;昨日,君禾股份收报11.07元,跌幅10.00%。 10月31日,华安证券曾发布研报《君禾股份(603617):淡季不淡 渐行渐稳》,研究员为郭倩倩,该研报维持对君禾股份的“增持”评级。 研报称,君禾股份Q3营收增速转正,盈利能力稳步提升。随着生产、生活逐步恢复,二季度起订单情况明显改善,6月份以来业绩反弹明显,前三季度营收增速转正。受冬季降雨量影响,Q3通常为行业传统销售淡季,但是随着欧美市场逐步恢复,商超及经销商积极补库存,产品需求旺盛,Q3单季度营收增速创历史新高。2020Q3公司实现销售毛利率27.0%,同比增长1.12pct;销售净利率14.15%,同比增长2.60pct,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华安证券指出,君禾股份收入前瞻性指标表现良好,在手订单充裕,奠定全年稳健增长。研报称,从消费端看,欧洲地区受疫情影响,居民倾向居家休憩、花园作业等消遣方式替代外出旅游,家用水泵作为必需品,物流恢复后线上需求持续增多,商超及经销商补库存浪潮尚未结束,产品仍处于热销状态。从下游客户端看,由于部分海外厂家尚未复工复产,客户大订单转移较为迫切,公司具有大订单的承接能力和良好的口碑,是海外订单转移的优先选择。公司在手订单充裕,目前满产满销,全年稳健增长无虞。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关于对彭世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0〕012号)显示,经查,彭世伟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简称“江海证券”)双鸭山新兴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并对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上述行为违反了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彭世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彭世伟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做到依法合规执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江海证券成立于2003年,总部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哈尔滨,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建立了业务中心,是上市公司哈投股份(600864)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67.67亿元。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报显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江海证券100%股权。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显示,彭世伟于2005年7月11日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登记,职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于2012年11月8日离职注销;又于2012年11月13日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登记,职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和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的证券经纪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证券经纪人违法违规、客户大量投诉、出现重大纠纷、不稳定事件的证券公司,可以要求其提高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和有关证券营业部的分支机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金额,并依法采取限制其证券经纪人规模等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 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的失信行为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的员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数量应当与公司的管理能力相适应。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彭世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0〕012号) 彭世伟: 经查,你(彭世伟,身份证号:230XXXXXXXXXXXX41X)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双鸭山新兴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并对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上述行为违反了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做到依法合规执业。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黑龙江证监局 2020年12月11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今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上调76个基点,报6.5249。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12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5249元,1欧元对人民币8.0250元,100日元对人民币6.3236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164元,1英镑对人民币8.8903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5.0163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7050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9314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7.4006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161元,人民币1元对0.61833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4011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2433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6.75韩元,人民币1元对0.56302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7505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5.4293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7079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271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2559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077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1.13161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3.0486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5896泰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