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编者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 潘功胜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央行将加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潘功胜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潘功胜强调,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中信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明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客观而言,由于目前主流外评机构均是发行人付费模式,在防火墙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力的背景下,利益冲突容易造成恶性竞争,也导致市场上评级虚高和级别泡沫。 明明认为,未来在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评级行业地位日渐重要,因此行业的发展更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尤其是加强和完善相关监管、建立有序的质量体系,甚至不排除引入双评级,加强监管才能让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统一监管规则 引导行业逐步转向注重评级质量 另据北京商报报道,“正如监管层指出,目前国内信用评级行业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明显制约了债市高质量发展。”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近年来,国内一系列信用违约事件暴露出评级行业多个问题,导致国内整体信用评级质量不高,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决策,阻碍债券市场高速发展。此次央行发声,也释放出接下来将强化行业监管与市场纪律等信号。 在周茂华看来,一方面,信用评级是国内债券市场不可替代基础性制度之一,有一定“公器”性质,需要加强监管;另外,国内在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短板,迫切需要统一监管规则,健全行业制度规范,强化市场纪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等。而强化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有助于推动行业良性竞争,将引导行业逐步转向注重评级质量,提升评级技术和信用区分度,为投资人提供可靠的举决策依据。 “逐步提升评级机构公信力,意味着国内风险定价合理,信用债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展望后市,周茂华预测,从发展趋势看,未来国内债市及监管逐步走向统一,同时,随着国内债市基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短板加快补齐,国内经济潜力不断释放,加之国内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推进,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债券市场将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来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14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5361,较前一交易日上调44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12月1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5361元,1欧元对人民币7.9285元,100日元对人民币6.2860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322元,1英镑对人民币8.7061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334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6379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948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7.3561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259元,人民币1元对0.61960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1599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3072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6.87韩元,人民币1元对0.56202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7393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4.7141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6040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387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2898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432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1.20242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3.0744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5993泰铢。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泫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梁鑫江、副总经理程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形。二、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档案材料。三、管理的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此外,梁鑫江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实际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程曦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泫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梁鑫江、程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浙江泫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梁鑫江,马洪波是该公司唯一股东。 相关法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浙江泫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泫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公司存在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形。 二、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档案材料。 三、管理的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职责,制定合理的清偿方案,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你公司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0年12月8日 关于对梁鑫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梁鑫江: 我局对浙江泫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私募基金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档案材料,管理的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等情形。 你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实际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公司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0年12月8日 关于对程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程曦: 我局对浙江泫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私募基金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不配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档案材料,管理的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等情形。 你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公司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0年12月8日
韩国民众给赵斗淳家关掉燃气海外网12月13日电 据韩国《首尔新闻》报道,昨天(12日),素媛案罪犯赵斗淳出狱回家,引发韩国民怨沸腾。上百人堵在赵斗淳家门口,现场一片混乱。韩国民众给赵斗淳家关掉燃气有人破口大骂,“驱逐出境!”“判他死刑!”还有人绕到楼后,手拿平底锅关掉燃气,阻止赵斗淳一家做饭吃。韩国民众在赵斗淳家外面直播12日上午,68岁的赵斗淳出狱回家。沿途骂声不断,他乘坐的公务专车不断遭到围堵,有愤怒的民众甚至冲到车顶,一顿猛踩。而就在赵斗淳踏入家门前,还有民众向他扔鸡蛋,但没击中。韩国男子猛踩赵斗淳车顶当天,还有一名17岁的少年,尝试踩着燃气管道进入赵斗淳家中,但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未遂,被警方当场逮捕。赵斗淳(纽西斯通讯社)赵斗淳现年68岁,2008年,他在京畿道安山市,绑架并性侵一名8岁的小学女生,致其残疾。但法官判定其“年龄大并且酒后精神不稳”,加上当时韩国刑期上限的法律规定,最后赵斗淳仅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引发社会公愤。(海外网 刘强)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眉银罚字〔2020〕2号)显示,仁寿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相关规定共3宗违法行为。 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对银行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如下:对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对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创建未按规定备案的违规行为,处以罚款2.6万元;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规行为,处以罚款3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处以罚款1万元。 经计算,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对银行的行政处罚金额合计35.6万元,对1名责任人员处以罚款1万元。 资料显示,仁寿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眉山市仁寿县,由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眉山银监分局批准,于2008年12月1日成立,并于12月16日正式对外营业。乐山市商业银行处于控股地位,持股比例75%。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保监会表示,此举意在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 《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办法》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和发展规律,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即“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具体而言,互联网保险业务需要满足:一是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二是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三是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共三项条件。 对于线上线下业务融合等渠道融合情况,《办法》规定了政策衔接适用方法:投保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投保链接自行完成投保的,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及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 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其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无法分开适用监管规则的,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规则不一致的,应坚持合规经营和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 为有效贯彻持牌经营原则,《办法》对自营网络平台做了严格、明确的定义: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更是加强监管的主要抓手。《办法》严格定义自营网络平台,并要求客户投保页面必须属于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主要是为了全面强化持牌经营理念,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另外,也有助于解决保险机构获取客户信息的难题,有助于杜绝截留保费、平衡市场力量、控制渠道费用,有助于减少销售误导、促进消费者教育、保障行业长期稳健发展。
绿营民代陈永福社交媒体海外网12月13日电 台湾新北市议员陈永福11日发布了一张大陆沿海地区的核电厂分布图,还配文鼓噪称,解放军军机频绕台,建议民进党当局对中国(大陆)沿岸拟定“毁核计划”,意思是把大陆沿海的核电站毁掉。此言一出,他被台网友痛批“活腻了吧?”“一定是酒喝多了”。据“中时新闻网”报道,陈永福放出他的所谓“毁核计划”后,岛内网友“灌爆”了他的脸书,表达强烈不满。有网友称,这名市议员“是不是又喝醉了”“一定是酒喝太多才会提出毫不使用大脑就说出口的意见”。“市议员就这种素质?”还有网友向该社交平台检举陈“散布恐怖主义”。对于网友的讨伐,陈永福用不堪入目的粗话回复,不过随即删除留言。他13日出席活动时称,留言用词确实比较不堪入目,因此删留言,但仍叫嚣,“谁帮大陆讲话,台湾人都看得很清楚,自己做得对不对,大家都看在眼里”。他还叫嚣,发出这议题是希望让民进党当局看到台湾有很多“内应”,想让台当局去处理。台湾作家王丰发文痛批陈永福,“这人八成是活腻了吧?还是他误以为天下人都跟他一样活腻了呢?”王丰称,台湾有句俗话,说“歹年冬多疯人”,意思是说年头不好的时候,就尽出些疯子。果不其然,绿营某民意代表竟然疯说建议民进党当局对中国(大陆)沿岸拟定“毁核计划”,意思就是把大陆沿海的核电站毁掉。这种疯言疯语真是超希特勒等级。真是生不逢时,这种“人才”应该追随希特勒才对。一段时间以来,台湾一些绿营人士频频曝出“惊雷”言语,炒作提升两岸对抗来为自己“刷存在感”,妄图借此攫取政治利益,不惜拿台湾民众的利益做赌注,引发岛内外舆论鞭挞。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曾强调,任何煽动两岸敌意、渲染两岸对抗的行径,都只会给台湾同胞带来灾难。以武拒统死路一条,以台制华注定徒劳。解放军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和足够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海外网 杨佳)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