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也是央行工作中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据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近期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2019年,央行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中有80多件涉及这一问题,其中还不包括全国人大以此为专题的重点督办件。对此,央行制定了专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专门赴宁波、台州、深圳、广州、合肥、长沙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近几年,央行在出台政策时,也充分参考了建议和提案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比如在缓解融资难方面,去年央行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一共释放了长期流动性2.7万亿元;同时通过再贷款、再贴现这些工具提升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去年共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048亿元,比2018年多800亿元左右。 陈雨露表示,在缓解融资贵方面,央行的再贷款和再贴现都实行了政策性的低利率,还通过市场化改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引导市场利率下行。最近,央行的调研结果表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所缓解,得到了普遍认同。 今年以来,央行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1.8万亿元;二是支持政策性银行增加3500亿元民营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定向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四是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五是推动核心企业和国有大行等与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对接。此外,还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和利息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 这些措施对于引导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降价以及减轻负担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6万亿元,同比增长25.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末高1.5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前4个月,普惠小微贷款累计新增1.1万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12.2%,比前3个月高0.4个百分点。 近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川财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市场主体活力有望进一步增强。在《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中,除继续贯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外,还特别强调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民营企业有望迎来更大发展契机。 在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上,《意见》提出,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困扰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主要原因还是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仍不高。”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将有利于疏通投融资之间的各个环节和渠道。同时,能够激发投资者以及市场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投融资规范、健康发展。鼓励直接融资,使得融资结构适应新的变化,这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分担了传统银行的风险压力,同时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同时,李湛认为,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应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的活力与动力。二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优化供给结构;三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监管层应建立好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意见领袖聚焦2020全国两会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李迅雷 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和委员接受采访时指出,上证综指编制方法有待优化,笔者也认为十分必要,应引起证监会、上交所等有关机构的充分重视。 上证综指的表征性有提高空间 沪指失真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至晚从2006年开始,“沪指失真”已经成为一个市场上上下下尽人皆知的专有名词。对于A股投资者来说,可能经常会疑惑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沪指没有充分体现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中国经济实现了长达三四十年的高增长,2000年中国GDP突破10万亿元,2019年已达99万亿元。而上证综指在2000年就已经达到2000点,2020年为何仍未突破3000点,10倍的GDP与50%的股指涨幅,反差不可谓不大。 其实,如果以沪市总市值来看,经济总量的增长是得到了充分反映的。2000年上证总市值约3万亿元,2019年底已达35万亿元,同期GDP从10万亿元到99万亿元,两者都是10倍左右的增长,幅度相当。但为何指数总是不涨呢?为何沪指没有充分体现出这种增长呢? 我们说,这是因为上证综指的表征性还有提高的空间。 四大原因影响沪指表征性 近年来上证综指表征性不够理想,股指与名义GDP规模的联动性不够理想,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国上市公司结构与宏观经济结构变迁未完全同步,宏观经济结构中金融以及传统周期性行业的重要性有所弱化,而上市公司结构中的传统行业占比明显高于在GDP中的占比;网络经济、数字经济、高技术经济等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高,而其中代表企业(如阿里、腾讯、华为等)均未在A股上市,高质量新兴企业的缺失影响了股指代表性。 二是随着企业生命周期变化,上市公司中微利或亏损类企业数量增多,且在经济新常态下龙头聚集效应更为明显,上市公司内部盈利能力差距进一步拉大,而绩差股没有得到充分出清和退市,拉低了总体股指点位。 三是新股计入指数的时间存在不合理之处。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新股23倍市盈率限价发行,以及涨跌停板交易制度的安排,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连续涨停、高波动的特点,近5年新股上市后平均连续9个涨停,个股在上市后第11个交易日的股价最高点计入上证综指,之后进入漫漫熊途的下跌通道,对指数拖累明显。 中石油是个典型的例子,2007年11月5日上市当日收盘总市值逾7万亿元,为当时沪市第一大市值股,在上市第11日以39元的价格计入上证综指,目前股价跌至4元,只有计入指数时的约十分之一。这种例子还有很多,如中国神华等。 四是加权方式的问题。1997年标准普尔提出自由流通股本概念,得到全球主要指数机构的广泛认同和响应,并逐步成为指数加权的主流方式,部分综指将总股本加权方式调整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如日本TOPIX综合指数、恒生综合指数;主流的成份指数已基本均采用这种加权方式。我国A股部分大市值上市公司自由流通占比很小,有的甚至不足10%,从而导致上证综指与以自由流通股本加权的其他上证系列指数偏离较大。尤其当市场出现二八或一九行情时,投资者抱怨“赚了指数不赚钱”。 由易到难不断优化沪指编制 带来当前沪指表征性问题的上述四大原因,即公司结构、垃圾股影响、新股影响和加权方式,实际上代表了优化沪指编制的主要可能路径。那么,在当前形势下,应该如何优化改善沪指的编制工作呢? 笔者认为,由于上证综指是全国乃至全球普遍认可的中国股市代表性指数,在“随口一说3000点,大家‘秒懂’说的就是上证综指”这种情况下,对于优化沪指编制,既要尽早动手(早改早受益),也要适当兼顾标准的稳定性(毕竟是天天见、天天用)。 简而言之,就是要秉持“马上动手,由易到难,形成共识,分步推进”的原则。 在这个原则下,我们可以相对容易地评估,上述四大路径,应该先走哪步,后走哪步。 其一,关于公司结构。由于科创板本就是上交所的市场板块,科创板公司计入上证综指本就是上证综指的题中之意,因此,应尽早解决尽早实现。对这个问题,想必市场各方都没有什么争议。 其二,关于垃圾股。这类公司难以代表上市公司整体情况,股价波动性大、交易流动性差,历来不符合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标准。同时,随着新《证券法》颁行实施,注册制改革、退市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作为市场代表性指数,也理应充分反映市场发展进步的需求,反映市场投资心态和理念的变化。考虑到这类股票市值占比极低,对指数和市场影响极小,因此争议也较低。因此,ST股票宜尽早从指数中剔除。 其三,关于新股计入指数的时间。上证综指于1991年7月15日发布以来,在新股计入时间方面做过几次调整,现行的上市后第11个交易日计入指数规则是2007年确定的,主要是与当时新股首日无涨跌幅且普遍大幅高开有关。同时,2013年欧洲STOXX 50指数调整、2017年标普指数调整,都有对新股计入时间进行优化的成熟经验。鉴于国内国际的历史经验非常丰富,因此,也建议尽早实现。 其四,关于加权方式。从国际情况看,2005年标普宣布,对其美国市场指数(含标普500指数)由总股本加权改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2006年开始,香港恒生指数逐步由总股本加权改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2005年开始,日本东证TOPIX指数分3个阶段,由总股本加权改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由此看来,国际经验也是十分丰富和成熟的。沪指也有必要早日推进。只是因沪指对此类改变尚无经验,历史一致性与可比性、投资者使用习惯等问题尚需考虑,因此或需一定的观察和评估时间。 但观念总是用来被打破的,“事移则法变”,改变沪指加权方式的问题,非常有必要着手推进。而在这之前,纳入科创板公司、剔除垃圾股、再次调整新股计入指数的时间,则越早落实越好。 我们期待在中国资本市场迈入而立之年之际,拥有一个更准确、更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
案 由:关于开展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建议 提案人:李晓鹏 内容摘要: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金融租赁公司在股权投资方面有业务需求和先天优势,允许其开展股权投资有利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建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投资积累经验。 提案内容: 股权融资作为直接融资方式能够切实帮助企业去杠杆、降成本,从而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中已有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和基金具有股权投资资格,金融租赁尚未获得监管部门资格批准。金融租赁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初步具备了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条件,主要有: 一、实力雄厚。截至2019年末,金融租赁行业总规模接近3万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合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且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强劲发展态势。行业整体的资本实力决定了其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方面具有较大潜力。 二、管理规范。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由银保监会参照商业银行标准进行监管,且已获准开业的73家金融租赁公司中,有一半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商业银行,决定了其管理的规范性和展业的合规性。 三、专业优势。金融租赁公司在长期的租赁物选择和管理实践中,深入掌握各行业的经营模式、行业前景、业务流程、产品特点等,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在股权投资对象的选择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一定专业优势。 四、风险可控。金融租赁公司由于在租赁期间掌握租赁物所有权,信用风险缓释能力相对较强,同时作为非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负债水平和流动性调节方面自主性更强,在股权投资比例合理的条件下不易引发重大风险。 五、有例可循。原商务部管辖下的融资租赁公司早已开始了股权投资业务实践,并涌现出中关村(行情000931,诊股)租赁等代表性企业,实践证明融资租赁业务与股权投资业务能够相得益彰。金融租赁公司可借鉴有关企业的业务模式与经验,探索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基于金融租赁公司的自身优势,以及通过股权投资支持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具体建议如下: 一、做好顶层设计。银保监会制定试点机构准入标准及监管办法,优先支持监管评级高、股东背景好、资本实力强、创新能力强的金融租赁公司设立投资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明确试点机构对于投资子公司出资不得超过自身资本净额的20%,并对股权类投资资产风险资产权重给予优惠计算。 二、引导投资范围。监管部门及相关部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支持试点机构优先投资于交通运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绿色环保、制造业和新基建等发展潜力大、产业带动力强的行业。鼓励引导试点机构参股、控股融资租赁公司,做大融资租赁行业规模。 三、加强风险管控。借鉴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模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出台监管指导意见,试点机构具体落实,建立完善试点机构及其投资子公司之间的防火墙制度,保障实现机构隔离、资金隔离,有效避免风险交叉传染。 四、建立退出机制。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并购、“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多元化方式,建立试点机构投资退出机制。另外,可探索建立机构间交易市场,推动实现以机构间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案 由:关于总结试点经验、加快推广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提案人:李晓鹏 内容摘要: 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护理难题的重要方式。2016年以来,我国在部分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缓解养老难、养老贵问题。 提案内容: 2016年6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在2020年之前,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3年多以来,15个城市的试点,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供需失衡,长期护理难题待解 我国快速城镇化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家庭结构变得小型化、空巢化,失能老人照护给家庭成员带来巨大压力,社会化长期护理需求与日俱增。然而,由于长期资源投入不足、相关社会保障体系落后,长期护理服务供给短缺,供需之间存在较大缺口。 (二)无章可循,试点效果不理想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采用自下而上的探索方式。由于缺少顶层设计,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和制度支撑,地方政策的随意性较大,试点效果不够理想。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筹资难、保障覆盖范围狭窄、给付比例低、评估标准不统一、给付过程漫长、地区收支差异巨大等问题。 (三)投入不足,保障能力相对有限 一些试点城市因为财力有限,对长护险保险制度的推广与投入力度较小。造成制度的保障功能偏弱,给付标准偏低,赔付金额与实际护理成本之间差距较大。 (四)配套缺失,生态体系建设滞后 由于试点政策碎片化,制度不够稳定、标准不统一,养老企业难以制定可复制的商业模式,不利于养老企业连锁化经营、标准化管理,最终导致各方参与意愿降低,养老生态体系建设滞后。 二、几项建议 (一)加快顶层制度设计 建议坚持社会性为主、商业型为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遵循自上而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规律,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是将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制度的地位。二是统一制定各项标准与细则,改变试点制度碎片化、随意化的现状。三是明确牵头部门,统筹金融、医疗、民政与社保基金等各方力量,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二)建立多元筹资渠道 建议在社会保障框架下,制定独立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渠道。综合挖掘各级财政补贴、单位缴费、个人缴费、社会捐助、慈善捐助、福彩资助等多元化筹资渠道。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制定个人税收递延政策,加大个人缴费优惠力度,保证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稳定。 (三)重点培育配套市场体系 建议以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引导,通过政策倾斜引导更多资源投入养老事业。鼓励保险公司经办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引导其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商业护理险产品,逐步建立多层次护理保险体系。支持大型“保险+养老+医疗”综合体企业的发展,发挥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效应,有效降低养老成本,促进养老护理配套市场体系健康发展。 (四)加大人才培养与科技投入 建议大力培养相关专业人员,为制度执行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引导护理服务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完善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鼓励通过科技手段辅助提升老年人自理能力。以线上智能评估、智能规划等科技手段,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 (五)协调资源联动形成合力 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养老问题的全链条、全过程,未来推进中,建议做好各项资源的协调联动。政府方面,要强化民政、卫生健康、社保、金融管理部门间的联动;市场方面,鼓励养老机构、保险公司整合资源,加强协作。 案由:借助扶贫对口帮扶机制,实施青少年公益研学行动,打造新的希望工程 提案人:李晓鹏 内容摘要: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研学旅行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举措,是切断贫困根源、巩固脱贫成果、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建议围绕脱贫攻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课题,结合中央企业对口帮扶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贫困地区青少年公益研学教育扶贫行动,打造富有创造性和影响力的新“希望工程”。 提案内容: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切断贫困代际传递” 。 研学旅行是主要面向中小学生、由专业机构精心策划创意、有计划组织实施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立德树人”教育宗旨、通过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研学旅行继承和发展了我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育理念和人文精神,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开阔青少年视野,提高其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有利于帮助贫困地区青少年实现自我价值,巩固脱贫成果。 2016年底,教育部等11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有效促进了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通过前期调研发现,国内青少年研学旅行取得了不少成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研学旅行存在的问题 (一)研学旅行经费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限 目前国内扶贫资源支持倾向于具体产业帮扶,对教育扶贫、研学旅行的支持相对较少,贫困地区青少年更需要参加研学旅行、增长见识,但苦于缺乏经费支持,实质上无法开展。 (二)研学旅行资源分布不均衡,影响教育公平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国3万余名家长调研显示,全国青少年研学旅行参与率存在较大的不均衡情况,京沪等地参与率达66%,江浙等地超过50%,云贵滇等地不足20%,深度贫困地区更低,不利于国家教育公平政策实施,也不利于贫困地区青少年成才成长。 (三)研学旅行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当前研学旅行服务实施标准不一,实施主体多为营利性培训机构,贫困地区又多处偏远地带,贫困地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普遍面临着安全保障不足、研学受众体验不佳等问题。 二、几项建议 (一)建立多元筹资渠道,探索可持续研学旅行模式 建议由国家扶贫机构牵头,结合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扶贫新模式,即:政府/大型央企等机构出资提供针对贫困地区青少年研学旅行的经费基金,专业研学市场主体提供定制的专属研学服务,对口贫困县青少年免费参加,共同打造“花钱不多、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教育扶贫新希望(行情000876,诊股)工程。 (二)加大研学旅行人才培养与课程研发力度 建议加大培养研学旅行专业人才和研学旅行课程研发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红色基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劳动实践教育、新科技成果共享等课程内容的研发,为研学旅行政策的实施提供专业化的人力资源和课程保障。 (三)重点培育高品质研学旅行市场主体 研学旅行要充分体现安全性、教育性及公益性原则,建议鼓励市场主体特别是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公益研学旅行的产品研发和服务打造。光大集团旗下旅游企业中青旅(行情600138,诊股)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前期与中央企业扶贫机构对接,已有较为成功的研学项目案例和模式探索,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筹集或委托的经费资源最大化的用于青少年本身。 (四)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市场行为 研学旅行活动看似进入门槛不高,但若大规模、成建制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内容、青少年体验等要求极高,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市场,对市场主体资质予以明确界定。
意见领袖聚焦2020全国两会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李迅雷 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和委员接受采访时指出,上证综指编制方法有待优化,笔者也认为十分必要,应引起证监会、上交所等有关机构的充分重视。 上证综指的表征性有提高空间 沪指失真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至晚从2006年开始,“沪指失真”已经成为一个市场上上下下尽人皆知的专有名词。对于A股投资者来说,可能经常会疑惑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沪指没有充分体现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中国经济实现了长达三四十年的高增长,2000年中国GDP突破10万亿元,2019年已达99万亿元。而上证综指在2000年就已经达到2000点,2020年为何仍未突破3000点,10倍的GDP与50%的股指涨幅,反差不可谓不大。 其实,如果以沪市总市值来看,经济总量的增长是得到了充分反映的。2000年上证总市值约3万亿元,2019年底已达35万亿元,同期GDP从10万亿元到99万亿元,两者都是10倍左右的增长,幅度相当。但为何指数总是不涨呢?为何沪指没有充分体现出这种增长呢? 我们说,这是因为上证综指的表征性还有提高的空间。 四大原因影响沪指表征性 近年来上证综指表征性不够理想,股指与名义GDP规模的联动性不够理想,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国上市公司结构与宏观经济结构变迁未完全同步,宏观经济结构中金融以及传统周期性行业的重要性有所弱化,而上市公司结构中的传统行业占比明显高于在GDP中的占比;网络经济、数字经济、高技术经济等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高,而其中代表企业(如阿里、腾讯、华为等)均未在A股上市,高质量新兴企业的缺失影响了股指代表性。 二是随着企业生命周期变化,上市公司中微利或亏损类企业数量增多,且在经济新常态下龙头聚集效应更为明显,上市公司内部盈利能力差距进一步拉大,而绩差股没有得到充分出清和退市,拉低了总体股指点位。 三是新股计入指数的时间存在不合理之处。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新股23倍市盈率限价发行,以及涨跌停板交易制度的安排,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连续涨停、高波动的特点,近5年新股上市后平均连续9个涨停,个股在上市后第11个交易日的股价最高点计入上证综指,之后进入漫漫熊途的下跌通道,对指数拖累明显。 中石油是个典型的例子,2007年11月5日上市当日收盘总市值逾7万亿元,为当时沪市第一大市值股,在上市第11日以39元的价格计入上证综指,目前股价跌至4元,只有计入指数时的约十分之一。这种例子还有很多,如中国神华等。 四是加权方式的问题。1997年标准普尔提出自由流通股本概念,得到全球主要指数机构的广泛认同和响应,并逐步成为指数加权的主流方式,部分综指将总股本加权方式调整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如日本TOPIX综合指数、恒生综合指数;主流的成份指数已基本均采用这种加权方式。我国A股部分大市值上市公司自由流通占比很小,有的甚至不足10%,从而导致上证综指与以自由流通股本加权的其他上证系列指数偏离较大。尤其当市场出现二八或一九行情时,投资者抱怨“赚了指数不赚钱”。 由易到难不断优化沪指编制 带来当前沪指表征性问题的上述四大原因,即公司结构、垃圾股影响、新股影响和加权方式,实际上代表了优化沪指编制的主要可能路径。那么,在当前形势下,应该如何优化改善沪指的编制工作呢? 笔者认为,由于上证综指是全国乃至全球普遍认可的中国股市代表性指数,在“随口一说3000点,大家‘秒懂’说的就是上证综指”这种情况下,对于优化沪指编制,既要尽早动手(早改早受益),也要适当兼顾标准的稳定性(毕竟是天天见、天天用)。 简而言之,就是要秉持“马上动手,由易到难,形成共识,分步推进”的原则。 在这个原则下,我们可以相对容易地评估,上述四大路径,应该先走哪步,后走哪步。 其一,关于公司结构。由于科创板本就是上交所的市场板块,科创板公司计入上证综指本就是上证综指的题中之意,因此,应尽早解决尽早实现。对这个问题,想必市场各方都没有什么争议。 其二,关于垃圾股。这类公司难以代表上市公司整体情况,股价波动性大、交易流动性差,历来不符合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标准。同时,随着新《证券法》颁行实施,注册制改革、退市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作为市场代表性指数,也理应充分反映市场发展进步的需求,反映市场投资心态和理念的变化。考虑到这类股票市值占比极低,对指数和市场影响极小,因此争议也较低。因此,ST股票宜尽早从指数中剔除。 其三,关于新股计入指数的时间。上证综指于1991年7月15日发布以来,在新股计入时间方面做过几次调整,现行的上市后第11个交易日计入指数规则是2007年确定的,主要是与当时新股首日无涨跌幅且普遍大幅高开有关。同时,2013年欧洲STOXX 50指数调整、2017年标普指数调整,都有对新股计入时间进行优化的成熟经验。鉴于国内国际的历史经验非常丰富,因此,也建议尽早实现。 其四,关于加权方式。从国际情况看,2005年标普宣布,对其美国市场指数(含标普500指数)由总股本加权改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2006年开始,香港恒生指数逐步由总股本加权改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2005年开始,日本东证TOPIX指数分3个阶段,由总股本加权改为自由流通股本加权。由此看来,国际经验也是十分丰富和成熟的。沪指也有必要早日推进。只是因沪指对此类改变尚无经验,历史一致性与可比性、投资者使用习惯等问题尚需考虑,因此或需一定的观察和评估时间。 但观念总是用来被打破的,“事移则法变”,改变沪指加权方式的问题,非常有必要着手推进。而在这之前,纳入科创板公司、剔除垃圾股、再次调整新股计入指数的时间,则越早落实越好。 我们期待在中国资本市场迈入而立之年之际,拥有一个更准确、更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 (本文作者介绍: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口5月25日综合报道 海南共青团官方网站“领导介绍”栏目近日进行更新,据最新名单显示,陈屿已任共青团海南省委党组书记、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屿,1976年9月出生,此前担任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 陈屿简历 陈屿,男,1976年9月出生,海南临高人,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党委科员、党政办副主任,海南省澄迈县文儒镇党委副书记,共青团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书记,海南省澄迈县永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共青团海南省委工农青年部主任科员、学少部副部长、工农青年部副部长、宣传部部长、工农青年部部长、党组成员、副书记。 现任共青团海南省委党组书记、书记。
5月25日晚,亚太实业公告,公司股东兰州太华在淘宝网拍卖平台竞得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所持有的公司9.97%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兰州太华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5%,兰州太华与控股股东亚太工贸作为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亚太工贸。 历经破产清算、股权拍卖后,亚太实业第一大股东终将易主。 早在2018年,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作为亚太实业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的债权人,以大市投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大市投资进行破产清算。2018年9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 2020年4月21日,管理人在淘宝网发布了拍卖大市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告。5月7日10时,大市投资所持有的亚太实业3222.02万股股份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至5月8日12时50分55秒拍卖结束。兰州太华参与了本次竞拍且最终以近2亿元的总价竞得上述股份。5月20日,兰州太华与大市投资管理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早在2018年8月,亚太实业就披露过《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只不过当时因大市投资遭遇破产清算,拍卖未正常进行。 亚太实业的控股股东和第一大股东并非一个主体。本次权益变动前,亚太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朱全祖,控股股东为亚太工贸(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第三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3%。大市投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222万股(限售股,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9.9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兰州太华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478.37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95%;其一致行动人亚太工贸持有上市公司3217.7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5%;兰州太华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8696.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9%。另外,大市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正是由于这样特殊的股权结构,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亚太实业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亚太工贸。 对此,亚太实业曾专门发声表示,破产清算系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方申请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的破产清算,并非公司控股股东亚太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破产清算。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天眼查显示,兰州太华成立于2009年5月,公司主要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项目、能源项目、房地产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投资等。 对于本次参与竞拍,兰州太华表示,一方面基于其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的质押担保债权通过拍卖的形式得到清偿,另一方面是对亚太实业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通过参与竞拍的方式不断提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占比,在未来上市公司战略部署、业务发展等重大事项方面提高决策效率,并以此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5月25日晚间,美团点评(股票代码:3690.HK,以下简称“美团”)公布了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受疫情影响,美团所在的本地生活服务行业在需求端和供给端都遭遇了严峻挑战,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2.6%至168亿元,经营亏损为17亿元。但疫情同时也推动了行业线上化,加速了本地生活服务商户的数字化进程,进一步坚定了公司面向未来投入的决心。 本季度,美团在自身经营承压的情况下,积极发挥平台优势,成为疫情期间中国国民生活的“新基础设施”,带动4.5亿交易用户的人均年度交易笔数进一步增长至26.2笔;在商户侧,美团全力为商户及合作伙伴纾困解难,推出多项举措助力复工复产。同时,自1月下旬以来,美团已新提供超100万骑手就业岗位并为其创造收入,成为稳就业“蓄水池”。 “新冠肺炎疫情给生活服务行业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冲击。挑战面前,我们选择与商户共渡难关,推出‘春风行动’助力商户复工复产,联合各地政府推动消费复苏。”美团CEO王兴表示,“疫情也让线上服务、在线运营被消费者和商户更广泛地接受和使用,我们长期关注和探索的领域在此期间也迸发出了新活力,相信这些将大大加快供给侧数字化的进程,带来新的增长动力。未来,我们将聚焦生活服务业新基建,全面助力商户数字化升级。” 一季度迎来严峻挑战 行业线上化趋势加速 受疫情影响,美团本季度两大主体业务面临严峻挑战。其中,餐饮外卖一季度收入同比减少11.4%至95亿元,日均订单量同比下跌18.2%至1510万笔。到店、酒旅业务受影响收入同比下降31.1%至31亿元,经营利润同比环比均出现下降。 疫情期间,整个餐饮行业都面临挑战。尽管自身经营也受到影响,但美团仍选择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优质商户提供免佣返佣、补贴及免费流量等多种支持,用最直接的方式助力商户度过困难时期,疫情期间,仅在武汉地区,美团就为商户提供免佣超3000万元;同时,美团通过加快更新产品服务,协助商户以数字化运营及营销手段降低损失。 在特殊时期,外卖业务成为广大餐厅主要收入来源,更多的品牌餐厅开始通过美团开展外卖服务,仅一季度就有超过五成必吃榜餐厅上线外卖,行业线上化趋势明显提升。更多更好的优质商户供给,也反过来让外卖用户对高品质用餐体验的偏好不断增强,用户黏性得到进一步加深。 针对到店、酒旅商户受到的负面影响,美团首先从减免商户佣金、延长年费有效期等方面切实帮助本地生活服务商户减负,同时也积极与地方政府展开合作,以餐饮业等本地生活服务为切入口,着手助推经济复苏。美团与地方政府联合的“安心消费节”截至5月中旬,已在全国50余座城市落地。酒旅业务方面,美团与合作酒店推出了“安心住项目”,以支持行业疫后复苏。 疫情期间,以生鲜零售为代表的非餐类消费需求迅速增多,美团配送“万物皆可到家”的品牌认知得以加深,新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9%至42亿元。 全方位助力消费复苏 将加大对未来投入 一季报中,美团也预估了疫情对全年的影响,鉴于用户消费信心的完全恢复仍需时间,尤其是非刚需的本地生活服务商户仍面临复苏压力,将对未来业务表现产生潜在影响。不过,美团CFO陈少晖表示,疫情对于推动行业线上化的长期趋势是正向积极的,这进一步增强了公司面向未来投入的信心。同时,美团也将持续关注平台商户和行业所面临的困难,“如何更好地帮助商户恢复经营将是我们今年的重点”。 近期数据显示,美团推出的一系列助复苏举措开始显现效果。 3月底最后一周,已有超7成商户的外卖单量恢复至疫情前的60%以上,还有3成商户外卖单量完全超过疫情前;到店、酒旅方面,美团持续与更多城市联合推出消费券,发放领域也从餐饮不断扩大到酒店、住宿、商圈等更多本地生活服务行业。 数据显示,在“安心”系列举措的推动下,全国优质商户的订单量增长达61.6%;平台“安心住”酒店商户间夜量3月底同比已恢复约九成。美团接下来还将继续联合酒店、民宿及景区,积极促进旅游行业复苏。此外,美团近期启动了“春风行动”百万小店计划,通过数字化助力小店实现复苏,其中5月首周平台上小店订单量相比2月首周就增长了28倍。 值得一提的是,美团过去长期关注和探索的美团闪购等新业务,在特殊时期承担起了“城市基础设施”的作用,迸发出新的增长潜力,未来将有望获得加码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