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下半年,多地陆续出台行动方案加码促消费。《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近期包括上海、浙江、山东、云南等地都出台了新的促消费举措,其中,大宗消费、夜间消费等领域成为热点,并在物流建设、商品追溯等流通环节和质量保证方面加大融资、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畅通产销循环。专家认为,随着支持政策落地,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有望进一步强化,经济韧性也将进一步显现。 7月10日,在广州召开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促消费系列活动专题),市商务局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广州促消费活动将涵盖时尚、汽车家电等重点消费品、5G等新兴消费热点,助推广州市消费升级。 7月8日,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下半年会继续巩固“五五购物节”成果,通过板块轮番启动,做到消费市场热度不退、力度不减、亮点不断。将用足用好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组合拳,组织上汽等企业继续开展汽车品牌大联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 之前,深圳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也明确,对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小汽车(含新能源车)给予一定奖励。还将鼓励发展绿色和智能消费。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计划,对消费者新购部分智能数码产品和节能家电产品,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位居民最高补贴1000元。 浙江、云南、山东等地出台的下半年促消费举措中,也都涉及新一轮汽车下乡、家电及5G通信产品“以旧换新”等刺激消费政策。 另外,夜间经济成为重要发力点。其中,深圳在促消费措施中提出,以“夜深圳·潮生活”为主题,举办灯光夜市、泼水节、草地音乐节等特色夜市活动,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上海表示,将把握盛夏季节优势,丰富夜间消费场景,提升夜间经济品质,进一步繁荣夜间消费市场。烟台则聚焦打造滨海一带,以及滨海广场、芝罘仙境、万达商贸综合体等“一带十一区”夜间经济集聚区,繁荣“夜游、夜娱、夜食、夜购”等消费业态。 记者注意到,在挖掘上述热点领域的同时,本轮促消费还着眼于打通物流建设、商品追溯等商品流通环节和质量保障。 在物流建设领域,多地都出台了相关文件。新疆7月3日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的实施方案》,明确将进一步完善优化快递物流设施布局,推进地州中心城市航空、公铁陆运集散中心及中小城镇快递配送中心建设。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7月6日发布《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快递进村”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 云南也在近日推出的《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中提出,将结合该省现代物流产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的规划布局,鼓励和支持企业推广使用冷链先进装备与技术。 下一步,要在提振基建上进一步下功夫,长短结合抓好补短板。“这既是带动投资带动生产之举,也是为现代化城市体系、产业体系、生态环保体系提供高水平基础支撑和保障,从长远看也是为我们第二个百年目标打好基础,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打好基础。” 具体而言,张立群表示,下半年要围绕全局长远规划蓝图,尽快确定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高水平污水处理体系、高水平垃圾处理体系、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江大河高水平治理工程、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都要加快谋划建设全局性长远性大工程。“这是一篇大文章,要切实谋划好。这样的话,就可以将两会上安排的财政、金融资金充分调动起来,‘好钢用在刀刃上’,进而提振投资,带动重化工原材料、零部件、能源、工程机械等多个方面企业的订单显著增加,带动企业开工率提高,进而拉动就业、居民收入全面恢复,实现扩大消费的目标。” 张立群强调,下半年要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发挥好扩大内需战略的综合成效,这决定着我们全年经济社会既定发展目标的实现。“我们有超大规模国内市场,有强大的生产供给体系,只要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和切实提高政策实际效果,把我们的优势充分调动起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当今世界,企业正面临上升的民族主义情绪和地缘政治风险的双重压力,加之新冠疫情早前导致产业链中断,为此企业愈发需要谋求更有韧性的供应链,这意味着全球供应链将更加多元化和区域化,亚洲则是重要一环。未来,中国在亚洲产业链里的地位会进一步凸显,人民币的使用量和地位也有望提升。 7月3日晚,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研究院/一财全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共同举办了题为“亚洲和中国经济展望,新冠疫情下的经济复苏”研讨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全球的产业链会有区域化的趋势,未来可能更加突出形成欧洲、亚洲和北美产业链区域的情形。“亚洲经济相对复苏更快,受疫情冲击相对较小,疫情后亚洲国家的经济合作、经济一体化程度也在进一步发展。未来亚洲地区产业链可能更加紧密,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在亚洲产业链中的地位可能进一步凸显。”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深化亚洲经贸合作也尤为重要。“例如,在中日韩之间我们需要积极、理性地推进自贸区谈判,强化中日韩在相对高端价值链里的合作。同时,中国也需要进一步强化和东盟、东南亚国家的合作,也可积极探索、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同时也可积极考虑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有关利弊。”王信建议。 他还提及,日本是亚洲区域产业链重要的参与者和最重要的亚洲国家之一,”在很多重要的全球化问题以及多边主义问题上,比如WTO改革、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日本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亚洲一体化的发展,包括人民币的使用等。” 各界认为,比起过去的远程跨区域贸易,未来区域内贸易量可能显著增长。例如,企业建立自给自足的区域供应链,服务亚洲市场。也正因如此,还引申出当前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贸易结算货币本地化。过去人们习惯用美元作为贸易结算货币(invoicing currency),但问题在于,如果中国和亚洲国家进行贸易,为什么还要用美元?有观点认为,其实可以直接用人民币和亚洲本地货币。尤其是今年3月时的“美元荒”导致市场巨震,贸易结算货币的本地化可以避免将企业等暴露在风险之下。 “可以预想人民币在亚洲地区的使用可能会进一步上升。过去一些年,随着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也随着中国经济地位上升,亚洲越来越多的货币跟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王信表示。 今年3月的“美元荒”实则再次凸显了美元的霸权地位,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元的霸权地位反而进一步强化。因此,早在2008年各界就讨论过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而如今建立多元货币体系的紧迫性因疫情而进一步突出。 “这个问题(一国货币主导全球)也许在今天变得更凸显,在民粹主义、经济民族主义兴起的情况下,美国的内构倾向似乎变得更加明显,这对于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可能带来不利的影响,”王信认为,目前各界都忙于应对疫情,关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讨论并不多,“但至少在我看来,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变得更加迫切,但是相关的动力和能力似乎在下降。”
据银保监会7月3日消息,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 扶贫小额信贷是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于2014年联合推出的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信贷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443.5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81万户次,超过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在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展、改善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六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是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三是进一步延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四是进一步满足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要求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配合银行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贷款使用监测指导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分析,持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 六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扶贫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力度。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扶贫小额信贷是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于2014年联合推出的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信贷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443.5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81万户次,超过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在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展、改善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六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是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三是进一步延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四是进一步满足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要求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配合银行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贷款使用监测指导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分析,持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 六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扶贫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力度。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扶贫小额信贷是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于2014年联合推出的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信贷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通知》提出6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是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三是进一步延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四是进一步满足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要求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配合银行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贷款使用监测指导等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分析,持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 六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扶贫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力度。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对于有关企业债券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6月16日在发布会上介绍,国家发改委在今年3月1号印发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三个多月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项改革工作在平稳的推进,通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利用企业债券开展融资,加快组织实施债券发行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截至6月12号,已完成核准或者是注册企业债券4969.6亿元,完成发行1930.3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8%和38.9%。企业债券注册发行的效率进一步提升,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文字实录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册制改革后,企业债券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孟玮: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在今年3月1号同步印发了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应该说这是企业债券发行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革,它确立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的导向,进一步强化市场的约束。 三个多月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项改革工作在平稳的推进,通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利用企业债券开展融资,加快组织实施债券发行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截至6月12号,已完成核准或者是注册企业债券4969.6亿元,完成发行1930.3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8%和38.9%。企业债券注册发行的效率进一步提升,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在此期间,我们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通了新申报债券的“绿色通道”。截至6月12号,通过“绿色通道”受理企业债券76支945.7亿元;通过创新支持方式、简化办理流程,加快核准或者注册湖北地区的企业债券15支171.2亿元。与此同时,我委最大限度简化便捷债券申报发行的程序,支持帮助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尽快将债券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和复业复商等工作。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均与上月持平。专家认为,后续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仍将继续,降准、降息仍有空间。 LPR与上月持平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在上月LPR已经大幅下调、本月MLF利率未变等情况下,本月LPR与上月持平符合预期。疫情暴发以来,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央行采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措施,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市场利率中枢显著下移,短期内引导市场利率进一步下行的需求减弱。 “今年第一季度主要针对企业贷款的1年期LPR报价下调10个基点,带动企业一般贷款利率下调26个基点,由此导致银行业平均利差收窄10个基点,这意味着当前银行已在对实体经济适度让利。”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4月1年期LPR报价下调20个基点后,企业一般贷款利率应会发生更大幅度下行,因此5月商业银行进一步下调LPR报价加点的动力不足。 王青认为,5月LPR未调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下一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会重点发力,当前货币政策边际宽松节奏会受到一定影响。否则,货币宽松没有实体经济资金需求配合,易于引发金融空转套利。 引导LPR加点部分下行 王青表示,着眼于稳定就业大局、提振短期经济增长动能,从6月开始央行“降息”节奏或适度加快,预计当月MLF利率或下调10个-20个基点,将带动6月1年期LPR报价下行10个-20个基点,市场化降息过程有望持续推进。在“房住不炒”原则下,主要针对房贷利率的5年期LPR报价下行幅度会相对较小。 中长期看,中国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港股01988)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从LPR加点部分来看,当下银行利差正在进一步收窄,压降LPR加点的动力在下降。未来要进一步下调LPR加点部分,仍需要适时适度下调存款基准利率,降低银行负债成本。 在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港股06178)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旭看来,自LPR改革以来,MLF利率的下行是推动LPR下降的主要力量。未来进一步引导LPR加点幅度下降,其中一种方式是降低存款基准利率来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但这种方式需要考虑物价的情况、汇率的稳定等。 推动融资成本逐步下降 专家表示,未来降准、降息仍有空间。 温彬认为,为促进财政、货币政策形成合力,后续降准、降息都有空间。从降准看,规模较大的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需要全面降准支持。降准后,银行资金可以更好配置到政府债券上,有助于降低国债风险收益率,加大金融对财政的协调配合。在降息方面,若5月CPI迅速回落,则会为MLF利率继续下降打开空间。 董希淼认为,下一步,应继续实施降准降息,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LPR相关机制,抓紧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以改革的方式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推动企业融资成本逐步下降。 王青表示,后续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将继续,物价持续下降将为进一步降息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