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作出最新安排,创业板注册制将从8月24日起正式实施。届时,目前在创业板挂牌交易的800多只股票也将适用注册制改革的新规则,涨跌幅限制由目前的10%调整为20%。同时创业板上市新股在前5个交易日不受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执行20%的涨跌幅。 放宽涨跌幅限制,这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也正因如此,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即将实施,T+0交易再一次被市场推向了前台。毕竟T+0与放宽涨跌幅限制是一对孪生兄弟,将二者分割开来是制度上的不完整,也是制度不完善的一种表现。 放宽涨跌幅限制意味着股票上下震荡的空间加大。比如新股上市,此前有44%的涨跌幅限制,但取消了44%的涨跌幅限制之后,新股上市当天的涨幅就可以达到200%、300%甚至更高,但其冲高回落的空间也相应加大,有可能达到30%,或者是50%。而老股的涨跌幅由10%调整为20%,这就意味着一个“地天板”的收益将达到40%以上,而一个“天地板”的损失将达到近40%。至于盘中出现10%、20%的振幅则是很平常的事情。 这种震荡空间的加大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投资者如果把握好节奏,就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比如一个“地天板”的收益就可以达到40%。当然,如果节奏把握错了,投资者的损失也会扩大,比如一个“天地板”的损失接近40%,这也意味着市场的投资风险增加。 面对涨跌幅限制放宽后股票震荡空间的加大,这就需要有相配套的股票交易方式,也即是T+0交易方式。这二者其实是如影相随的。比如,面对“地天板”带来的收益,当天买进股票的投资者要落袋为安,就只能进行T+0交易。等到第二天交易,或许股价又低开低走了,煮熟的鸭子有可能会飞走。而面对有可能到来的“天地板”,投资者要防范风险、减少损失,也需要尽快止损走人,这也需要进行T+0操作,否则投资者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投资损失增加。也正因如此,面对放宽涨跌幅限制的政策出台,市场要求推出T+0交易的呼声不断。 管理层显然也听到了市场的呼声。所以在科创板率先放宽涨跌幅限制之后,上交所就在积极研究T+0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为了防止T+0交易引发市场投机炒作,同时又可以及时地纠正投资者在操作中出现的错误,或者让投资者在盈利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地落袋为安,为此,今年5月底,上交所提出了“单次T+0交易”的概念,表示正在“研究引入单次T+0交易”。“单次T+0交易”确实可以缓解科创板放宽涨跌幅限制后市场的燃眉之急。 而从创业板来说,在正式放宽涨跌幅限制之后,其对T+0交易机制的需要较之于科创板来说更加迫切。毕竟科创板对投资者进入门槛的设置是50万元,这将A股市场最大多数的中小投资者挡在了科创板的大门之外。因此,科创板即便不实行T+0交易,也不会伤害到最广大的小散利益,这是可以让监管者感到放心的。 但创业板的情形则不同。因为创业板对投资者的门槛设置只有10万元,大大低于科创板,这意味着有更多的小散可以挤进创业板市场。而尤其重要的是,在注册制实施之前,创业板的开户甚至是没有资金门槛限制的,而这些开户的投资者都可以在注册制实施之后继续进行创业板的股票交易。如此一来,创业板对投资者来说几乎是没有资金门槛限制的,有大量的小散也将进入注册制实施后的创业板股票交易。 但中小投资者抗风险的能力显然是有限的。因此,面对涨跌幅放宽后股票振幅的加大,这就必须要让中小投资者有防范风险的措施,而这个措施就是T+0交易。有了T+0交易,投资者在获利的情况下可以及时获利出局,避免坐过山车,而在下跌的情况下可以及时止损出局,避免承担更大的投资损失。可以说,T+0交易是在涨跌幅放宽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一种有效手段。而既然创业板有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参与,因此,在创业板推出T+0交易比科创板更加迫切。考虑到防止市场投机炒作因素,率先在创业板试行单次T+0也行。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法发〔2020〕2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出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司法保障意见后,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再次专门制定的又一部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意见》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围绕新《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在充分借鉴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改革相关成果,从增强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 从主要内容来看,在集中管辖方面,《意见》提出,对实行注册制创业板上市公司所涉有关第一审证券民商事案件,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方面,《意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加大证券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同时要求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严格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在强化投资者保护方面,《意见》对落实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司法措施要求,并强调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及时化解证券纠纷;在新旧制度衔接方面,《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要准确把握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尊重新旧制度规则,审慎评估、依法处理。此外,《意见》还规定了“互相适用”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案件时,《意见》未规定的,参照适用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在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相关案件时,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未规定的,参照适用《意见》规定。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有效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促进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措施行稳致远,有助于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
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增强为创业板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大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 证监会表示,《意见》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创业板改革配套司法保障意见 《意见》是最高法继推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司法保障意见”后,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又一个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充分体现了新证券法的立法思想,也彰显了运用司法手段统筹推进增量与存量改革的理念。 《意见》提出,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创业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可在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时参照适用。《意见》还规定了“互相适用”原则,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创业板上市公司案件时,《意见》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在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案件时,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未作规定的,则参照适用本次发布的《意见》。 “《意见》的内容非常‘接地气’、有担当,有可诉性和可裁性。”刘俊海表示,比如,《意见》明确,对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公司所涉证券民商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将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等一审民商事案件,指定深圳中院试点集中管辖,就是为了更加贴近证券市场,贴近证券交易所。 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 为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意见》提出有关司法制裁措施。 在刑事审判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依法加大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对依法从严惩治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易产生的各类欺诈和腐败犯罪,提出了具体举措;对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修改完善,以及典型案例的发布,提出了要求。 在民事审判方面,《意见》围绕创业板信息披露特点,提出要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区分不同阶段信息披露的不同要求,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和证券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查把关责任,严格落实新证券法确立的“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违法违规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民事赔偿款和缴纳罚款、罚金、违法所得时,其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刘俊海表示,民事责任在《意见》中体现得非常全面,彰显了以投资者为本位的司法理念,对提振投资信心、改善和加强证券市场中的行政监管、激活交易所自律监管机制、强化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和内控有效性具有积极意义。 鼓励多元共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刘俊海表示,《意见》鼓励多元共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实现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行政监管和司法救济之间的无缝对接、有机衔接和同频共振。 《意见》一方面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另一方面,结合近年来各级法院的成功经验,在完善现有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强证券诉讼配套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证券司法能力、推广证券示范判决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 《意见》对落实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司法措施要求,鼓励各级法院细化和完善证券代表人诉讼各项程序安排,并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沟通协调。此外,《意见》还强调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诉调对接、先行赔付等方式,及时化解证券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新旧制度衔接方面,《意见》提出,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尊重新旧制度规则,审慎评估、依法处理。 证监会表示,《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有效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顺利推进,促进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措施行稳致远,有助于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
公私募机构激辩A股风格转换 在大金融等权重蓝筹板块再度崛起、上证50指数近期显著跑赢创业板指的背景下,市场风格是否向低估值权重方向转换,再度成为不少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话题。综合多家公募与私募机构本周的最新观点来看,目前市场对于该话题的研判尚存在较大分歧。 QFII二季度频增持 外资看好A股后市 从已披露的数据看,QFII二季度增持个股的数量占其持仓总数的比例超过七成,增持个股的平均涨幅达30.07%。展望后市,外资机构对A股仍然较为乐观,看好低估值的价值股和业绩确定性强、估值合理的成长股。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加速退场 记者近日走访多家银行网点发现,部分银行已停售保本型理财产品,继续销售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银行,其在售的产品期限也非常短,多数在3个月,且额度较小。分析人士称,资管新规过渡期将延长至2021年底,银行净值化转型的步伐在提速。投资者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接受度也在逐渐上升。 仿真测试已完成18个场景 精选层混合做市交易不远了 日前,全国股转公司下发《关于开展混合交易业务和信息发布优化仿真测试的通知》(简称《通知》),定于8月17日至8月28日开展第一轮仿真测试。分析人士表示,精选层引入混合做市交易制度,相当于引入新的交易参与者,增加了交易机会。 上海证券报 各地稳产保供成绩亮眼 全国生猪产能恢复现拐点 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生猪存栏环比增长4.8%,连续6个月增长,同比增长13.1%。这是自2018年4月份以来生猪存栏首次实现同比增长,也是继6月份能繁母猪存栏同比增长后,生猪产能恢复的又一个重要拐点。 市场化发行定价 激发创业板投融资活力 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机制,是全面提升创业板新股发行市场化水平的关键,也是此次创业板注册制发行承销改革的一大看点。为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本次创业板改革将网下初始发行比例调高10%,并提升回拨后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提高中长期资金优先配售比例,增强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的有效性。 银行收紧二次房抵贷 贷款流向仍是监管严查重点 二次房抵贷,是指未结清按揭贷款的住房抵押贷款。这项业务因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地产市场等问题,成为近年来监管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一度被很多银行叫停,但在去年有不少银行重启这一业务。据记者了解,虽然监管部门并未叫停上述业务,但因风险考量,银行开办这项业务“时松时紧”。无论是二次房抵贷,还是房抵贷(已结清贷款的住房抵押贷),今年其资金流向仍是监管严查重点。 金融精准扶贫覆盖面持续扩大 更多支持政策“拍马赶到”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内部通报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金融精准扶贫覆盖面持续扩大,效果逐渐显现。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出台更多政策支持精准扶贫。 证券时报 深圳:金融与实体经济齐头并进 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一直以来,深圳优质的营商环境、宽容的创业氛围,给众多民营企业生根、发芽提供了丰沃的土壤。与此同时,深圳金融业的持续发展,也给实体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了充足的养分。目前,深圳已经成为北京、上海之外的全国第三大金融中心,2020年上半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6%。 最高法十举措护航创业板注册制改革 为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1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从增强为本次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十条举措。 技术与品牌成“清障”关键 新能源汽车市场化亟需提高 聚焦到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受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整个市场的增速放缓,行业进入洗牌加速期,一些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渐次被淘汰出局。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进程,成为了整个行业面临的主要课题之一。 助力双循环贸易金融大有可为 中国经济正在形成一个以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互促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金融体系和业务结构也将逐渐重构。市场普遍认为,随着经济新格局的构建,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将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占比逐渐提升。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比重从32%提高到36%,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这个势头能继续保持下去,要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资来支持企业。 证券日报 花“数字人民币” 你准备好了吗 8月14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其中提到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文中提到,试点先由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后续视情扩大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28个地区。稍早还有媒体报道,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内测数字人民币电子钱包(DC/EP)。这一系列消息正好呼应了央行8月3日在2020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的精神,即今年下半年将积极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试点。 券商探索财富管理转型之路 60多家券商打造专属“818理财节” 两类主推产品最高年化率达8.18% 记者在查阅逾百家券商官微后发现,目前至少已有60家券商举办了2020年券商理财节,与前两届相比,增加了不少券商新面孔。今年的“818理财节”,除了玩法更加多元化外,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更是成为本届理财节各家券商主推的“明星产品”。还有不少金融机构尝试了直播形式,让研究所所长、明星分析师等专业人士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818理财节”已成为券商探索财富管理转型之路的具体体现。 两融余额1.47万亿元创5年新高 北上资金和融资客同抢13只股票 8月17日,各路资金纷纷涌入A股市场,市场投资热情高涨,三大股指全线飘红。截至当日收盘,沪深两市融资余额达14742.92亿元,较前一交易日骤增183.96亿元,一举刷新2015年7月7日以来的5年新高。 机构持科创板股票仓位曝光 信息技术板块成“香饽饽” 随着部分科创板企业2020年半年报陆续披露,机构的持股仓位也逐渐浮出水面。金融终端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8日,共有53家科创板企业交出“期中答卷”,除私募基金外,机构投资者共持股53家企业中的37家,合计持股数量约3.86亿股。 人民日报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市场漫步) 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8月18日周二,沪深两市出现小幅高开,随后指数出现震荡走势,创业板指数则一度大涨1%以上,之后出现回落。盘面来看,农业、汽车、煤炭、钢铁等板块表现活跃,前期调整较多的疫苗板块也出现集体回暖,昨天银行股强势上涨,拉升指数大幅上扬,今天银行股出现了一定回调,但整体来看市场牛市的格局已经形成,上证指数也成功站上3400点整数关口,两市成交量周一再次回到1万亿以上,突破1.1万亿,北上资金净流入约60亿,表现强势的沪股通净流入多于深股通。从盘面来看,周一银行、保险、券商均出现大幅表现,白酒股也表现抢眼,特别是白酒龙头股,结束了之前的调整,出现大幅反弹,在之前市场调整时,我建议大家要抓住白马股回调的机会进行布局,后市仍会有较好表现,从周一来看,再次验证了我的预判。 市场上涨主要受到几方面共同的推动,一是央行继续实施了宽松的货币政策,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本月央行继续通过的MLF的方式来释放流动性,开展了7000亿MLF,并同时开展了500亿的7天期逆回购操作,8月份以来资金投放明显增加,市场对于流动性收紧的担忧逐步消除;二是多位金融高层发声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周末撰文指出,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引导理财、信托、保险等为资本市场增加长期稳定资金,将对资本市场带来长期利好;三是证监会明确了证券公司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业务的监管规范,有利于券商延展客户来源,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逐步明晰,近期券商股迎来众多利好,包括券商资管可以申请公募基金牌照,这将会拓展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从有利于券商的中长期发展。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中央强调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具有枢纽地位,凸显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从某种意义上来理解,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资本市场,这是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实现经济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资本市场将会成为全球人民币资产配置中心,可以海纳百川,兼收并蓄。近期众多的政策利好进一步推动了牛市的走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复苏。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8%,增速与上月持平,从消费来看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降幅比上月收窄0.7%,从投资来看,1~7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6%,降幅比1~6月份收窄1.5%,就业形势总体稳定。7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7%与上月持平,2019年8月央行开始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LPR定价机制来获得市场化的定价,央行的政策利率不变。由于这次MRF操作利率保持不变,也就意味着8月20日LPR报价大概率不变,即在低利率的环境之下,更有利于经济的复苏,同时有利于股市的回升,根据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半年我国货币政策可能会略有收紧,但并不会过度收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仍然是重要的方针,这将打破一些投资者对于市场流动性过度收紧的担忧。 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正在稳步推进,首批注册上市的企业将于8月24日在创业板注册上市,这是创业板发展过程中里程碑的事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对于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大大有利,同时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的新经济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实施注册制后,有更多新经济企业可以上市,从而能获得宝贵的资本,随着注册制的推进,A股市场的生态也会发生很大变化,市场走势更加市场化,从新股发行到询价交易都将会逐步市场化,进一步推动新经济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让资本市场的表现更加反映经济转型的变化,从而带来更好的投资机会。过去十年创业板产生了一批十倍牛股,但也产生了一些出现业绩陷阱的公司。通过优胜劣汰让好的公司留在市场上,市值不断做大做强,差的公司则及时退市,这将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我们不能只盯住部分问题公司,重要的是盯住有哪些好的企业通过上市获得了宝贵资本,从而赢得长足的发展。过去十年,创业板诞生了一批伟大的新型企业,将来在试点注册制之后,势必有更多的新企业登陆创业板,创业板加上科创板是我国新经济的主要阵地,这将会给资本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一直以来,我看好大消费和科技方向,前者主要代表了传统行业的白龙马股,包括像医药、白酒、食品饮料等消费白马股,科技则代表了经济转型的方向,科技龙头股虽然现在的业绩不佳,但未来将随着技术的进步,随着市场的开拓,逐步释放出业绩,即未来的白龙马股。传统的白马股与新兴白马股都是投资者要重点关注的方向,但从投资比例来看,建议投资者要用一半以上的仓位来配置业绩稳定的消费白马股,从而保证组合的风险收益较高,另一方面可以用20%左右的仓位来配置科技股,剩下30%可以配置代表行情风向标的券商股,因为未来十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黄金十年,券商股无疑有长期的发展机会,建议投资者可以积极关注。 当前A股市场已经形成了慢牛长牛行情,随着居民市场居民储蓄向资本市场转移,基金销售将保持火爆的热度,这会给A股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增量资金,同时也是A股市场机构化的重要特征。坚持价值投资,做好公司的股东是我一直给大家讲的投资理念,建议投资者可以积极关注,当前市场的震荡上行的态势已经形成,单边上涨是难以持续,震荡上行,逐步回升,走出慢牛长牛是未来的大趋势。只有在慢牛长牛之下,投资者才会更好地把握市场的投资机会,挖掘优质的股票,或通过配置优质的基金来分享A股市场的成长。未来十年主要的投资机会都会在资本市场,这是我近年来最坚定的判断,现在也得到了市场的验证和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认可。
作为创业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板IPO发行与承销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与完善。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18家已发行企业的发行实践看,“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得到落实,以专业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机制已初步建立。 分析人士认为,创业板发行定价改革统筹考虑增量与存量改革,在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板块特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为存量板块全面推行注册制积累经验,也将进一步激发创业板投融资活力,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发行定价更加市场化 询价定价是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关键环节,定价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发行人、投资者和承销商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全球成熟市场主要采取以累计投标询价机制为主、固定价格机制为辅的混合定价模式。不同市场根据自身特点,在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配套措施上各具特色,但总体遵循“市场化定价”的基本原则,通过买卖双方的充分博弈实现价格发现。 本次创业板改革,总结了2005年以来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历次改革经验以及境外成熟市场做法,充分借鉴科创板先行先试经验,建立了以专业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机制,并结合存量改革特点,构建了差异化的新股发行定价体系。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已发行的18家企业中,有17家选择了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定价。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近5000个机构投资者账户参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公司的询价,从网下报价情况看,机构投资者普遍理性报价,与最终发行价格偏差不大。 本次创业板新股发行制度完善多元化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既有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也保留了直接定价方式,发行数量2000万股(份)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盈利企业,可直接定价确定发行价格,以降低中小市值公司发行成本,提高发行效率。 不过,创业板要求直接定价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通过直接定价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人境外市场价格,否则应当询价发行。 发挥专业机构定价能力 在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企业的发行实践中,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成为大部分公司的选择。 从发行市盈率看,17家询价发行企业的发行市盈率表现出较大的差异,较高者如康泰医学和回盛生物,发行市盈率超过59倍;较低者如卡倍亿,发行市盈率只有19.08倍,低于创业板核准制下普遍的23倍水平。整体来看,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达9家,占比超过50%。“市场化定价”得到体现。 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机制,是全面提升创业板新股发行市场化水平的关键,也是此次创业板注册制发行承销改革的一大看点。 为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本次创业板改革将网下初始发行比例调高10%,并提升回拨后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提高中长期资金优先配售比例,增强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的有效性。 根据2018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核准制背景下的新股发行,网上有效申购倍数在50至100倍之间的回拨20%,超过100倍的回拨40%。创业板改革后,上述比例分别调至10%与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相比科创板,总体增加了向网上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按照科创板要求,公募、社保、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五类中长线资金优先配售不低于网下发行数量的50%。创业板将这一比例提高至70%。同时,创业板注册制还将这五类中长线资金报价作为发行定价重要参考值,旨在提高这些资金的报价有效性,进一步发挥中长期投资者定价作用。 此外,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首发定价原则主要参考科创板“四孰低”的定价规则,但与科创板不同的是,创业板“四孰低”参考投资者范围除了公募、社保、养老金外,还新增了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 缩小保荐机构强制跟投范围 创业板参考境内外实践经验,结合市场意见与建议,根据板块特点设计了更具针对性的跟投制度。 一是对“定价高于四值孰低”企业要求跟投。对于发行定价超过网下投资者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五类中长线资金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值孰低值的,实施强制跟投有利于督促保荐机构审慎定价。 二是对“三类企业”要求跟投。未盈利企业、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红筹企业“三类企业”属于改革后创业板新增上市类型,其商业模式、管理模式、股权架构及风险因素等与创业板存量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投资者的投资经验和风险识别能力相对不足,对其实施强制跟投,建立资金成本约束机制,有助于规范保荐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 三是对一般企业不实施跟投。创业板存量企业的二级市场价格可为新股发行定价提供较好参照,创业板大部分在审企业可找到业务相似的可比公司,为投资者报价决策提供参考,因此不实施跟投。 有专家表示,创业板改革是存量市场改革的关键步骤,跟投制度在创业板改革中的演进过程,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深化的缩影,更是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重要体现。
>>机构最新持仓大透视 随着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报陆续披露,公募基金二季度持仓情况进一步曝光。部分上市公司虽然未出现在基金前十大重仓股名单中,但其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频现公募基金身影。整体来看,科技、消费等仍是明星基金经理重点布局的赛道,手握重金的基金经理对多只股票的操作不谋而合。 >>两日净流入超百亿元 北向资金“精准预判”行情节点 北向资金近期恢复净流入态势。上周五和本周一,北向资金两个交易日累计净买入121.42亿元。8月以来净买入额也由负转正,累计净买入79.28亿元。 >>新股表现冰火两重天 有大涨也有盘中破发 昨日A股三大指数普涨,但新股表现却几家欢喜几家愁。龙腾光电昨日上涨707%,成为今年以来首日涨幅第二高的新股。同日,上市仅4个交易日的凯赛生物却在盘中跌破发行价,股价最低达132.63元/股,成为今年以来破发速度最快的新股。 >>大金融板块发力 沪指逼近前期高点 周一,A股三大指数集体高开,券商股一马当先,带动沪指站上3400点整数关口,并逼近7月高点3458点。截至收盘,上证指数报3438.80点,上涨2.34%;深证成指报13742.23点,上涨1.88%;创业板指报2696.39点,上涨1.04%。 >>发行上市审核实行四个公开 创业板改革坚持开放透明 下周,创业板注册制首批公司将上市。此次创业板改革既充分借鉴科创板和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又结合存量市场情况同步实施注册制。特别是在发行上市审核方面,创业板坚持审核标准、审核进程、审核意见、审核监管等四方面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