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互金协会李东荣:推动监管科技在数字金融领域的应用 证券时报e公司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中国金融杂志发文称,在数字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当下,利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效率和促进市场规范运行,既是顺应数字金融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也是科技驱动下监管智慧及经验的工程转化。对此,应凝聚政产学研各方力量,努力推动监管科技在我国数字金融领域的相关探索与应用,全面提升数字金融监管质效,确保数字金融行稳致远,打造数字金融中国模式,为全球数字金融健康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近日,美欧的贸易争端再次升级。美国宣布从1月12日起对法德的飞机零部件等商品加征报复性关税。美欧这场始于2004年的航空补贴争端尚未看到停战的迹象,双方关于数字税的争端也在重燃战火。这不禁让人发问,在各国为应对新冠肺炎及经济衰退而自顾不暇时,究竟是什么让美欧两大经济体衣带渐宽终不悔,相互折磨到白头?“数字税”的前世今生数字税,又称数字服务税,是围绕数字经济产生的一类税收。与航空补贴并列,数字税是美欧贸易摩擦的另一个重要导火索。数字税最早被提出是为了缓解互联网跨国公司对非注册地国家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即跨国公司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全球总体税负,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和监管漏洞,通过企业职能拆分、资产内部转移定价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从而造成区域税收分配不均矛盾。以多数跨国公司曾经经常采用的“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避税结构为例:总部位于A国的G公司在爱尔兰分别设置离岸公司E和实际经营公司B,通过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将总部之外区域的业务收入和无形资产使用销售权转移至B公司,再借助位于荷兰的通道公司C将大部分收入由B公司转移至实际注册地位于低税区的E公司。简单说来,就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如此一来,跨国公司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逃避了大部分纳税义务,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而为该公司提供大部分利润的国家反而不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红利。苹果、谷歌、微软、Facebook、雅虎等公司过去都曾采用了这种做法。然而,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这显然是一种薅羊毛行为。税基被侵蚀的各国纷纷抗议,并开始了反对BEPS的行动。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增税规则,认为一些在多国从事经营并取得巨额利润的跨国公司并未给当地带来相应的税收贡献。例如谷歌这种跨国巨头,其海外市场营收超过50%,在采用“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情况下,平均税率仅为2%左右。作为数字税的坚定拥趸,法国声称互联网跨国企业的此种避税行为不仅使当地政府蒙受损失,还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并率先于2019年7月通过了数字税法案,宣布对“数字服务”领域相关企业征收3%的数字税。此举引起了美国的强烈不满。2019年12月,美国对法国单方面发起“301调查”,实施关税报复,迫于压力,法国宣布暂缓数字税征收至2020年年底。2020年1月,美欧各方同意在OECD支持下就数字税问题进行更广泛谈判,参与国家达137个。随着欧盟对数字税征收立场逐步统一,2020年6月,美国单方面宣布退出OECD谈判,并威胁将最早于2021年1月对态度强硬的数字税推动者——法国采取报复性关税措施。时至今日,这场持续近3年的“数字税”之争仍未落下帷幕。正如我们看到的结果,美欧在此问题上都展现了高度重视且强硬的态度,但双方并未真正放弃谈判,欧盟方面仍希望双方在多边框架内达成一致协议,法国经济与财政部部长布鲁诺·勒梅尔不久前表示了希望与美国重新谈判的意愿,并寄希望于拜登新政府。尽管美国频频退群,几次出手阻挠欧盟数字税实施进程,但显然也不愿放弃在该领域的规则主导权和直接利益。数字税:一把重新分蛋糕的利刃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不完全市场下,信息不对称是交易双方利益失衡的主要原因,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也相应付出了一定的“信息租金”,因此,双方对信息成本的投入差异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拥有海量数据和巨大用户流量的互联网科技巨头,将这种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无限制的扩大。依靠这种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互联网巨头获取信息的边际“信息租金”只会越来越低。不仅如此,互联网科技巨头还凭借着这一信息优势,通过股权投资、并购等形式将业务渗透到各个领域。2019年,全球市值前五大公司中,有四家为美国的互联网科技企业。如果说过去十年,跨国互联网巨头以社群生态为圈,以爆炸式数据体验为饵,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薅着世界各国互联网用户的羊毛,那么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线上经济的优势进一步凸显,越来越多陷入财务困扰的电子羊群主人已回过神来,开始正视其手中的这一宝贵资产,试图重新掌握对羊毛利润分割的话语权与主动权。2021年1月1日,肯尼亚政府颁布的《2020年数字服务税收条例草案》(Digital Services Tax Regulations, 2020)正式生效,条例规定,对数字服务征收占总交易价值1.5%的税费,不遵守规则者将被限制进入肯尼亚市场。早在此之前,英国、意大利、南非、印度等国家就已设立数字税,并将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等大型跨国互联网巨头纳入征税名单。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这一行列,据人民网报道,2020年以来,全球已经有30多个国家相继宣布对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随着更多国家将数字税提上日程,这一队伍将继续扩容。国际数字税征收方案比较及问题从征税依据看,2020年《OECD/G20关于实现包容性数字税框架的“双支柱”路径的声明》显示,在以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等为基本形态的数字经济下,用户数据是价值创造的基础,无论该数字平台在用户所在国有无实体,用户所在国均有权利向其征税。也就是说,在该框架协议下,服务哪国的用户,用了哪国用户的数据,该国家就有“数字税征收权”。由此,在某种意义上,数字税的产生基于人们对于数字资产的再认识以及价值的再评估。从具体实践看,数字税征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目前,对于数字税的纳税主体、应税业务范围、税率,国际上各方经济主体并未达成共识,而是纷纷采取单方面措施,这给本就概念不明晰的数字税又笼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以下为部分国家数字税的征收方案:总体来看,各国数字税征收税率从2%-14%不等,征税对象主要为数字服务供应商,征税业务基本涵盖了广告、电子商务、用户数据销售等方面。然而,从各国的税收实践看,各国数字税税基仍然较为笼统模糊,对数字税的理解及征收目的仍有较大不同。首先,如何就细分业务进行界定和计算,各国并未有明确计量方法。印度、突尼斯、津巴布韦等国将跨国公司数字服务总收入作为税基进行征税;法国、肯尼亚、意大利的数字税征收范围则针对特定数字服务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肯尼亚并未将金融服务提供商纳入数字税征收对象中,这也意味着用户支付交易数据的价值并未被纳入征税范围。除此之外,各国当前的税基设定似乎也并不能解决数字税成本转嫁问题。有研究报告认为,如果法国实施数字税,那么消费者将承受55%的数字税,平台商户将承受40%,而互联网企业本身仅需承担5%。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撰文称,数字税的税负分配与产品性质、市场格局、各方主体议价能力、市场控制能力等各类宏观、微观因素有关,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税制度,需要结合市场竞争、税负公平、社会福利等多方面考量。其次,数字税税种及性质仍然难以确定。目前为止,已有不少国家对数字服务征税,但除了上述所列国家明确提出全新的“数字税”之外,其他国家则将数字产品和服务纳入现有的税种范围进行征税。例如早在2015年,日本就已将电子图书音乐纳入进口服务消费税,韩国则将外国企业向本国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纳入增值税税种,新加坡2018年颁布的法案将外国数字服务纳入商品和服务税征收行列。由此可见,数字税目前并不能被称作一种独立的税种。最后,数字税在全球化中的角色依然模棱两可。数字经济和全球化浪潮下,数据的跨国流动已经成为趋势潮流,基于“用户创造价值”的收税依据,拥有数据,就等于拥有财富,如果将公民数据作为一种公共财富进行征税,那财富主体是否均需要为此履行义务?从当前各国实践看,大部分国家所施行的数字税似乎需要加上一个“外国限定”的前缀,例如欧盟、英国、印度以及未明确提出数字税概念的亚太地区国家,其征税对象无一例外为非本国跨国科技巨头。以近年来频频强调“数字主权”的欧盟为例,其几年前就已提出要对科技巨头发起反垄断监管,并将数字税作为一种惩罚措施,同时,又积极出台多项法案来促进欧盟成员国内部数据的跨境流动。由此可见,数字税不仅仅是“数字”税,更是数字经济下地区贸易保护和逆全球化的体现。马克思曾言,税收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在人类几千年的征税历史中,随着价值形态的变化,税收种类也在不断调整。数字税研究,是当前数字经济下市场秩序规则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全球数据跨境流动趋势下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必要举措。如何守好网络这片天地,任重而道远。
经济日报乌鲁木齐讯(记者马呈忠)日前,记者从新疆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2020年,新疆数字经济产值增长1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6%。 2020年,新疆出台5G基站直供电政策,建成5G基站6272个,覆盖全疆所有地级市;推动长城集团、中科曙光落地乌鲁木齐并建厂投产,带动乌鲁木齐信创基地加快建设。随着新疆数字经济快速壮大,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快。目前,新疆工业互联网应用已覆盖新能源、油气开采、装备制造等20多个重点行业。同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速,“疆企上云”企业达2万多家。 新疆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尼加提·司马义表示,新疆将以5G建设为牵引,统筹建设大数据中心,加强大数据、北斗导航等数字产业链布局。
当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大幅波动,各国央行也正加速推进各自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日前,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一份最新研究报告称,在其2020年四季度向全世界65家央行发出的调查问卷显示,有86%的央行表示正在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进行研究或实验。国际清算银行认为,在未来三年内全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央行很可能发行通用的CBDC。 一面是央行数字货币加速推进,另一面是各界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看法呈现出越来越大的分歧。1月29日晚,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突然将自己的社交平台简介更新为“bitcoin(比特币)”,此举引发比特币在一小时内暴涨6000美元,不久之后又暴跌10%。然而与马斯克观点不同的是,就在几日前,国际清算银行行长卡斯滕斯发表演讲称“投资者必须认识到,比特币很可能完全崩溃”。 比特币将完全崩溃? 1月27日,国际清算银行(下称“BIS”)行长卡斯滕斯在胡佛研究所政策研讨会上发表题为“数字货币与货币体系的未来”演讲,探讨了各类数字货币当前的关系及未来前景。 卡斯滕斯认为,比特币更多是一种投机性的资产,而不是货币,因为它缺乏实际的价值支持。卡斯滕斯还提示,“投资者必须认识到,比特币很可能完全崩溃”。 “目前,全世界已经开采出超过1800万枚比特币,未来随着比特币接近2100万枚的开采上限后,从事比特币工作的人将遭受巨大的打击。”在卡斯滕斯看来,比特币和加密货币应该取代法定货币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此举将严重损害世界金融市场。 卡斯滕斯说,稳定的货币对我们的市场经济至关重要,而中央银行在提供这一服务方面处于独特位置,若未来需要数字货币,应该由中央银行发行。 不过,仍有不少人对比特币转变了态度。去年12月底,比特币价格不断上行,在突破2.8万美元一枚时,马斯克称发布推特嘲讽比特币及相关从业者。然而就在1月29日晚,马斯克突然将其推特简介更新为“bitcoin”后,比特币价格瞬间拉升至3.8万美元的位置。随后,推特CEO杰克·多尔西等多位大V也纷纷效仿,将其简介改成比特币。然而,在不久后,比特币的价格却又暴跌10%。 BIS:全球86%的央行正研究数字货币 1月27日,BIS发布关于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第三次调查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随着世界各国希望利用区块链技术,CBDC的发展正进入“高级阶段”。调查显示,全球86%的央行正积极探索CBDC,其中有60%的央行正在尝试应用CBDC,而目前有14%的银行正在发展和试点。 报告还强调,虽然世界各国对CBDC的研究逐渐兴起,但距其全球应用仍要数年时间。2019年的调查中,有一半的央行表示,短期内可能发行CBDC,到2020年的调查中显示,更多国家下调了可能性的预期。 调查显示,多数国家的央行对于“零售型”CBDC的兴趣大于“批发型”的CBDC。零售型CBDC的服务终端为家庭和企业用户,因为对央行有直接请求权,也与现有的任何无现金支付不同,因为其无风险的特征也区别于比特币或其他代币。而批发型面向的是有限的金融机构,与当前央行的储蓄或结算账户类似,为大型的银行间支付提供新的结算方式,提供的是新的数字基础设施。 上述报告的作者Codruta Boar和Andreas Wherli表示:“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对CBDC的研究兴趣受当地情况影响,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央行,显示出更强的动力,由于其金融普惠性和支付效率的优势,推动了CBDC的研究、应用工作。” BIS行长卡斯滕斯强调,“如果要发行数字货币,中央银行必须发挥关键作用,保证价值的稳定性,确保此类货币总供给的弹性,并监督系统的整体安全。这种制度决不能失败,不能容忍任何严重的错误。” 多国正加速试水数字货币 1月26日,深圳龙华区开展“龙华数字人民币春节留深红包”抽签活动,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数量共计10万个。此次抽签共有37.4万人参与,2月1日即可正式到指定场所消费使用。 实际上,从去年起截至今年1月末,深圳、苏州等城市已开展多轮数字人民币公开测试,在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上,中国表现出了较强的前瞻性和领先位置,这一地位也得到了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认可。日前有媒体报道,已有国有大行开始推广数字人民币钱包,网上银行APP中已开设数字人民币功能的入口,相关应用正加速推进。 另一方面,日本、欧盟、韩国和法国等多个国家正加速推进数字人民币的研发测试工作。 日本央行表示,计划于今年春季开始数字货币的实证实验,设想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建立基本功能,创设完整的数字货币支付、结算系统,并在此系统上验证货币发行、流通等基本功能; 第二阶段是开展更加复杂条件下的功能测试,如给数字货币附加利息、设定最高限额等; 第三个阶段是选择一定区域发行、流通数字货币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等。 韩国已在2020年开展了数字货币的实质性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研发工作的第一阶段审核。据经济日报报道,韩国目前大部分准备工作环节已经完成,总体来看准备工作分为组织准备、法律准备、技术准备三大部分,其中技术层面的工作从去年3月份开始,将历时22个月完成。 日前,欧洲央行行长表示,希望5年内使数字欧元成为现实。2018年欧盟颁布《第五版反洗钱令》,认识到发展数字货币是必然趋势,开始规范并监督私人数字货币的使用。如今,全球企业每天的数字化交易额达数万亿美元。在这种背景下,欧洲央行也不得不紧跟时代潮流,并于2020年10月首次公布了发展数字欧元的计划。 其中,法国也处于较早开始央行数字货币测试的国家行列中,2020年5月,法国与该国兴业银行合作,成为首个在区块链上成功试用数字欧元的国家。去年7月,法国央行法兰西银行,公布了8名参加央行数字货币(数字欧元)测试的候选人名单,包括埃森哲(Accenture)、汇丰银行和兴业银行(societegenerale)等主流银行业巨头。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撰文指出,比较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战略考虑,前者更注重支付的个人隐私保护、系统安全和本国金融系统的稳定等;而后者更希望通过数字货币增强金融对本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提高支付效率,增加流动性,增强本国货币主权等。换句话说,在未来的世界,随着技术的普及与价值交换的场域不同,在数字金融时代,货币存在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 (编辑:文静)
金融界网1月29日消息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 一、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 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围绕“推进品牌建设、引领品质消费”,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做大做强做优“双品网购节”,实现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各地要组织当地实力强、信誉好的电商企业和商家参加活动,推出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并同期举办配套促销活动,保持主题、时间、标识全国统一,在内容、形式上办出地方特色、体现各地风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 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行业标准、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引导各类新模式新业态公平竞争、规范发展,构建良好消费生态。鼓励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着力提升电商示范基地、电商园区载体功能,培育壮大地方特色电商主体,带动特色产业创新升级,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保障,以新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以新消费促进新发展。 二、开展“数商兴农”行动 提升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坚持公益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物流配送、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分拣加工等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在乡村地区应用。各地要对当地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摸底、梳理和研究,加强工作统筹和规划设计,细化重点需求,通过政策创新,更好发挥市场资源补短板、促融合等方面作用,坚持公平、普惠、合规原则,积极引导电商、物流等企业发展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推动电商平台与地方政府、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持续资助可电商化的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发展订单农业,助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要求,组织做好产品推荐、企业培训等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活动,建设地方优质品牌,持续推动农产品上行,带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地方民俗、旅游等资源创新融合,丰富乡村业态。 三、开展“丝路电商”行动 推动地方参与国际合作。加快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创新合作模式,与伙伴国合作在电商促销节打造国别爆款,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出海,促进产业对接,培育先行示范,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各地制订实施“丝路电商”地区合作规划,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省部合作范畴;创新发展跨境电商,多渠道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支持开展“丝路电商”合作示范创建,以多种形式加大“丝路电商”合作宣传推介力度。 加快国际规则体系构建。建设性推进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多双边规则磋商和谈判,以推进“丝路电商”为切入点,以双边和区域合作促规则制定,推动建立互利共赢、公开透明的数字经济国际规则标准体系。鼓励各地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标准的研究制订,指导相关企业应用和对接规则标准,不断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在规则制定和产业实践方面形成良性互动。 四、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 扶持数字商务技术创新。持续开展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和动态管理,指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推进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拓展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应用范围,提升无接触服务、云展会等新兴商业模式和场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本地区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通过探索创新扶持政策、遴选商业科技创新项目、编发商业科技应用案例等方式,有效增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强化数据资源赋能效果。深入推进商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和部省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持续推进部省之间商务领域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有序共享,合力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形成定期共享和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各地要统筹数据共享需求,加强与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纵向联动,确保系统连得上、数据跑得通,挖掘商务数据重要价值,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能力,配合做好电商大数据比对和反馈工作,共同推动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做深走实。 五、开展数字商务服务创新行动 做优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鼓励电商平台企业积极推出面向传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构建“政府引导—平台赋能—多元服务—广泛参与”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联合推进机制。持续完善电商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电商企业开展诚信承诺、建立诚信档案,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各地要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放相关政府信息资源,汇聚优质服务资源,推动服务直达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和行业组织等作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信用共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氛围,享受惠企服务,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 做强数字商务人才培养。建设数字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面向市场的数字商务精品云课堂,培育数字商务专业师资,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数字商务培训,提升数字商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推动校企合作,实现产学研用联动,培养专业化、复合型数字商务人才。各地要积极完善本地数字商务人才培养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训,加大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养,推出一批农村电商创新创业“带头人”。 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大力发展数字商务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本地区数字商务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可评价、可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宣传引导,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多渠道推广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全社会数字商务素养,积极推动本地区数字商务发展。请于2021年2月7日前将本部门具体联系人报送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年6月30日前及时上报。
欢迎关注36氪出海微信公众号( ID:wow36krchuhai ),及时获取前沿资讯、了解全球新趋势。文末扫码关注并加入出海社群,遇见全球商业伙伴。 中国企业出海 小米蝉联第四季度印度手机出货榜榜首。记者获悉,Canalys 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印度智能手机市场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印度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达到4390万台,同比增长13%。其中,小米出货量达到1200万台,市场占有率27%,同比增长7%,继续保持市场第一。除小米外,市场前五名分别是:三星,市场占有率21%;vivo,市场占有率18%;OPPO,市场占有率13%;realme,市场占有率12%。 百度获准在加利福尼亚州测试自动驾驶汽车。据新浪科技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机动车管理局周三宣布,百度已经获得了该州的许可,将开始在该州测试无人自动驾驶汽车。在加州,百度是第6家被允许在不配备安全员的情况下进行测试的企业。据悉,该许可允许百度在圣克拉拉县桑尼维尔市内的指定街道上,对三辆全自动驾驶汽车进行测试。 印度 印度医疗科技初创公司 BeatO 登陆新加坡。据 KrASIA 报道,总部位于新德里的数字医疗科技初创公司 BeatO 周三表示,该公司已在新加坡启动业务,这是其首次海外扩张。该公司已与全球医疗保健公司 Ascensia Diabetes Care 合作拓展业务,并希望利用这一合作关系进入其他东盟国家。BeatO 成立于2015年,旨在利用 AI 技术创建一个数字医疗科技生态系统,帮助用户干预并控制糖尿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 印度社交音频平台 Headfone 宣布完成300万美元 A 轮融资。据 Tech in Asia 报道,本轮融资由韩国风险投资公司 Hashed 和连载小说创业公司 Radish Fiction 的创始人 Seung Yoon Lee 领投,老股东 Axilor Ventures 和 Fosun RZ Capital 跟投。Headfone 由前 Facebook 软件工程师 Pratham Khandelwal 和 Yogesh Sharma 于2017年创立。该平台为用户提供创作、分享和收听等功能模块,并通过算法推荐,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音频需求,完成内容的智能化分发。 东南亚 Catcha 集团申请通过 SPAC 融资2.5亿美元。据 KrASIA 报道,连续创业者 Patrick Grove 掌舵的 Catcha 集团通过 SPAC 申请融资2.5亿美元。据1月25日的一份文件显示,Grove现已被列为空白支票公司 Catcha 投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而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 Catcha 控股则是本次 SPAC 的发起人。 2021年印尼数字银行业发展前景良好。据 KrASIA 报道,业内人士称,随着金融科技发展成熟,2021年将成为印尼数字银行业的关键一年,有望为该国的普惠金融事业注入活力。在今年的年度会议上,印尼金融监管部门强调了促进金融服务的创新和数字化的重要性。与新加坡和其他东南亚国家不同,印尼并不发放数字银行牌照,因此收购拥有现有银行牌照的商业银行或贷款机构是科技公司进入该国银行业的唯一途径。目前,印尼数字银行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类似 Jenius 和 Digibank 等由商业银行引进的数字银行;第二种是公司收购当地银行或商业银行后建立的完全数字化的金融机构。 新加坡教育科技企业孵化器 EduSpaze 公布新一批企业。据 KrASIA 报道,EduSpaze 近日将公布第二批初创企业,分别是:印度尼西亚非正式教育研讨学院(Indonesian non-formal education Binar Academy)、菲律宾在线培训平台 Eskwelabs、新加坡初创企业 Inknoe、SG Primary、edued 和 Noodle Factory,以及越南英语学习平台 Schola。他们将参加一个为期100天的虚拟教育试点项目,所有参与者将收到37万美元启动金,并接受来自东南亚、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合作伙伴的指导和支持。 欧美 亚马逊在波兰开展业务,继续拓展欧洲市场。据 The Information 报道,面临欧洲大陆监管机构多项反垄断指控的亚马逊表示,将在波兰开设在线商店,继续在欧洲进行扩张。该公司表示,Amazon.pl 将很快在波兰上线,为该国消费者提供波兰语服务,此前波兰消费者只能使用德语版本。多年来,波兰一直是亚马逊的重要运营中心,亚马逊在波兰部署了10个物流中心,将产品运往欧洲各地。但这一公告表明,亚马逊想在波兰的电商市场上分得更大的一杯羹。 Twitter 收购荷兰时事通讯出版公司 Revue。据新浪科技报道,Twitter 近日宣布已收购荷兰时事通讯出版公司 Revue,旨在拓展业务范围,并为在 Twitter 上发布作品的作者提供更多的功能。Twitter 并未透露交易的价格。Twitter 今日在一份声明中称,Revue 将作为 Twitter 旗下的一项“独立服务”继续运营。 中东 迪拜中小企业数字服务商 Zbooni 获得500万美元注资。据 MAGNITT 报道,迪拜中小企业数字服务商 Zbooni 完成了500万美元的 A 轮融资。据悉,本轮融资由一家伦敦投资机构领投。Zbooni 成立于2017年,旨在让中小企业可以通过 Facebook、Instagram 和 WhatsApp 等社交软件进行产品售卖,连接着商家和买家两端。Zbooni 计划利用此轮融资筹得的资金进军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约旦等市场。 其他 以色列内容推荐平台 Taboola 将以26亿美元的估值在纽交所上市。据 KrASIA 报道,Taboola 周一宣布,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估值为26亿美元,预计募集金额5.45亿美元。据悉,该公司将首先与已在纽交所上市的 ION Acquisition 进行合并。Taboola 成立于2007年,其内容推荐引擎可使客户根据其用户资料和浏览习惯推荐最有可能吸引用户的视频和文章,从而帮助客户提升流量。 图|Unslpash 寻求报道、与作者交流、商务合作、投稿转载,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36氪出海”,点击菜单栏-联系我们-合作需求,扫码填写表单,与我们联系。
1月29日下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2020年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数字商务最前沿、最活跃、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创新引领作用,商务部提出五点具体的要求。分别是: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开展“数商兴农”行动、开展“丝路电商”行动、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和开展数字商务服务创新行动。 其中,在“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中,商务部表示,要持续开展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和动态管理,指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推进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拓展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应用范围,提升无接触服务、云展会等新兴商业模式和场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本地区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通过探索创新扶持政策、遴选商业科技创新项目、编发商业科技应用案例等方式,有效增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数字商务最前沿、最活跃、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创新引领作用,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商务领域的赋能效应,全面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切实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 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围绕“推进品牌建设、引领品质消费”,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做大做强做优“双品网购节”,实现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各地要组织当地实力强、信誉好的电商企业和商家参加活动,推出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并同期举办配套促销活动,保持主题、时间、标识全国统一,在内容、形式上办出地方特色、体现各地风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 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行业标准、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引导各类新模式新业态公平竞争、规范发展,构建良好消费生态。鼓励电商平台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着力提升电商示范基地、电商园区载体功能,培育壮大地方特色电商主体,带动特色产业创新升级,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保障,以新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以新消费促进新发展。 二、开展“数商兴农”行动 提升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坚持公益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物流配送、农产品分拣加工等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在乡村地区应用。各地要对当地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摸底、梳理和研究,加强工作统筹和规划设计,细化重点需求,通过政策创新,更好发挥市场资源补短板、促融合等方面作用,坚持公平、普惠、合规原则,积极引导电商、物流等企业发展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推动电商平台与地方政府、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持续资助可电商化的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发展订单农业,助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要求,组织做好产品推荐、企业培训等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活动,建设地方优质品牌,持续推动农产品上行,带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地方民俗、旅游等资源创新融合,丰富乡村业态。 三、开展“丝路电商”行动 推动地方参与国际合作。加快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创新合作模式,与伙伴国合作在电商促销节打造国别爆款,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出海,促进产业对接,培育先行示范,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各地制订实施“丝路电商”地区合作规划,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省部合作范畴;创新发展跨境电商,多渠道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支持开展“丝路电商”合作示范创建,以多种形式加大“丝路电商”合作宣传推介力度。 加快国际规则体系构建。建设性推进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多双边规则磋商和谈判,以推进“丝路电商”为切入点,以双边和区域合作促规则制定,推动建立互利共赢、公开透明的数字经济国际规则标准体系。鼓励各地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标准的研究制订,指导相关企业应用和对接规则标准,不断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在规则制定和产业实践方面形成良性互动。 四、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 扶持数字商务技术创新。持续开展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和动态管理,指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推进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拓展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应用范围,提升无接触服务、云展会等新兴商业模式和场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本地区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通过探索创新扶持政策、遴选商业科技创新项目、编发商业科技应用案例等方式,有效增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强化数据资源赋能效果。深入推进商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和部省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持续推进部省之间商务领域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有序共享,合力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形成定期共享和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各地要统筹数据共享需求,加强与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纵向联动,确保系统连得上、数据跑得通,挖掘商务数据重要价值,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能力,配合做好电商大数据比对和反馈工作,共同推动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做深走实。 五、开展数字商务服务创新行动 做优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惠民惠企行动,鼓励电商平台企业积极推出面向传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构建“政府引导—平台赋能—多元服务—广泛参与”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联合推进机制。持续完善电商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电商企业开展诚信承诺、建立诚信档案,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各地要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放相关政府信息资源,汇聚优质服务资源,推动服务直达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和行业组织等作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信用共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氛围,享受惠企服务,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 做强数字商务人才培养。建设数字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面向市场的数字商务精品云课堂,培育数字商务专业师资,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数字商务培训,提升数字商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推动校企合作,实现产学研用联动,培养专业化、复合型数字商务人才。各地要积极完善本地数字商务人才培养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训,加大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养,推出一批农村电商创新创业“带头人”。 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大力发展数字商务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本地区数字商务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可评价、可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宣传引导,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多渠道推广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全社会数字商务素养,积极推动本地区数字商务发展。请于2021年2月7日前将本部门具体联系人报送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年6月30日前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