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晓炼22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脱贫是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进出口银行将继续发挥好金融扶贫优势,聚焦产业扶贫,做实精准扶贫,积极探索通过银行转贷款等方式向深度贫困地区延伸信贷资源,以优惠利率贷款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加大定点地区帮扶力度 胡晓炼提到,作为进出口银行定点扶贫对象,甘肃岷县与重庆云阳县受到进出口银行的高度关注和重点支持。为支持定点扶贫地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疫情发生后,进出口银行第一时间向重庆云阳县、甘肃岷县等定点扶贫地区捐赠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17万余件。 在具体举措方面,加大对挂牌督战县岷县的帮扶倾斜力度,重点支持“两不愁三保障”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等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助力云阳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为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防止返贫,进出口银行将助力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链向贫困地区延伸;加大扶贫资金投放,增加捐赠资金额度,重点用于支持“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干净安全,坚决杜绝资金被挤占挪用。 推动精准扶贫项目落地 胡晓炼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扶贫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针对这一情况。进出口银行将继续发挥好金融扶贫优势,聚焦产业扶贫,做实精准扶贫,因地制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探索通过银行转贷款等方式向深度贫困地区延伸信贷资源,推动更多精准扶贫项目落地,帮助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的加工生产,以优惠利率贷款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眼下,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进城务工及农副产品销售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当前扶贫工作要着力解决农民面临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胡晓炼谈到,在举措上,进出口银行下大力气开展消费扶贫,全行各单位大力采购扶贫县生产的各类农副产品,联系不同渠道帮助农民把生产的农副产品销售出去,从扩大消费入手解决农副产品的出路问题。 此外,胡晓炼认为,人才振兴是促进贫困县发展的重要砝码,目前进出口银行已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100余人次,帮助贫困地区建立多所学校并开展教师培训。今年在扶智方面,进出口银行将突出教育特色,积极开展农村干部的素质培训工作;将突出培训的专业特色,帮助农村合作社培养能管理善管理的人才,使得农村合作企业能够更加规范地进行财务管理,减少乱干蛮干和道德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曾刚 李重阳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不仅推动了数字产业化,更促进了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是指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信息产业的不断壮大,以及基于数字技术的新业态的萌生;而产业数字化则是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部门的改造,是传统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的过程。在过去一段时间,我国产业数字化取得了蓬勃发展,而银行业作为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其数字化进程则相对缓慢,并受到了来自互联网企业、金融科技公司等新入场者的冲击和挑战。感受到压力的银行纷纷把数字化写入发展战略,意图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以形成面向未来的竞争能力。 01 银行数字化的本质 对标数字经济,我们将数字银行定义为: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先进的数字技术,不断完善系统架构、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丰富场景生态,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安全的多样化、定制化、人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而银行数字化则是商业银行为了建设数字银行进行的技术能力建设、业务科技融合、体制机制转型等一系列创新与发展的过程。 银行数字化的核心是真正以客户为中心。不同于工业时代人们主要解决生存问题、追求物质丰富,在数字经济下,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需求也不断升级。过去,银行的传统经营模式是围绕网点等物理渠道的“坐商”式经营,客户需要办理业务时要主动到网点或者在个人电脑端登录网上银行方能办理。银行的服务清单往往难以获得,需要主动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才可得到部分信息,而且产品说明书晦涩冗长,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客户如读天书,自然只能被动接受协议。此外,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业务需要银行方层层审批,无形中制造了一种银行高高在上的感觉,客户不知道是否自己可以获得授信,也不知道何时能够获得答复。凡此种种,传统经营模式面向的都是人们的财产保障等安全需求,对大多数客户更高层次的需求照顾不足。 产业经济大规模数字化后,“行商”成为普遍模式,大多数工商服务业主动出击,千方百计触达目标客户群体。产品与服务拥有的全生命周期的记录,用户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数据的查询和追溯,消费前可以从海量的备选中进行对比和取舍,消费后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展示和评价,甚至可以参与到设计、生产、消费、物流、回收再利用等全过程中,与商家乃至设计师或产品经理进行双向互动。在这一过程中,用户获得了选择权、获得了高效率,社交与尊重的需求被满足,同时也提升了自我认知与自我实现。人们这种心理转变形成习惯后,金融需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工业时代的供不应求,客户被动接受产品;到数字时代初期,市场转向激烈竞争,客户拥有越来越多的选择权利;如今,数字经济已经演变为“客户赋权”的时代,客户开始沉浸在各种便捷的场景中,理所应当地认为银行服务也应该像电商那样,有美观又高效的移动端应用,展示完整易读的产品清单,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甚至时不时超预期地满足自己此前未注意到的金融需求。这意味着银行坐商模式“躺着挣钱”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产业经济的数字化倒逼银行也必须走上数字化的道路,真正践行“以客户为中心”。 02 银行数字化的不同维度 围绕“以客户为中心”这一核心理念,我们将银行数字化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内部生态、客户生态和外部生态,这三个层次从银行内部发端,依次向外展开,形成银行数字化的全景图。 银行数字化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维度是银行内部生态。在实践中往往被大多数银行所忽略。目前,大多数银行都开始重视并强调“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也引进了各种先进技术甚至战略合作者协助转型,但是,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与数字化相契合的内部生态机制,高效服务客户、建立外部生态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法在银行内部形成流转。因此,在做好风控、把好安全关的基础上,银行数字化需要首先建立支持数字化的组织架构和人才机制,培养和鼓励内部创新文化。同时,需要构建企业级业务架构与技术架构,形成双螺旋驱动。业务架构是从业务视角出发,将业务流程、产品和体验组件化;而技术架构则从技术视角出发,实现系统平台化、松耦合、面向服务,形成众多独立的微服务,同时通过数据湖的集中存放和管理,构建数据共享机制,为跨部门跨团队的创新提供基础。业务与技术、数据与服务相辅相成、互为促进,通过业务协作化、技术平台化、数据协同化、服务共享化,搭建支撑数字化发展的“乐高积木”。 银行数字化的第二个层次是客户生态。在这一圈层上,银行产品和服务要以优质的体验感为客户创造价值,并在银行实现效率与成本的统一。银行需要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并从端到端的客户旅程出发,采用设计思维和新的交付流程,力图解决客户的痛点问题。银行要在消费、理财、信用、跨境等各种产品和服务中进行无感化场景融入,提高客户转化率、缩短处理流程、增加自助服务尤其是移动端应用,从而提升客户体验和忠诚度,同时进一步释放人力资源,实现企业效率与成本结构的最优化。 银行数字化的第三个层次是外部生态。它通过金融科技提升效率,联结场景和产业合作伙伴,聚合形成有机生态整体,合力为客户提供高定制、多样化的金融解决方案。从实质上讲,构建外部生态是主动找到银行数字化发展中的缺陷,整合在该环节具有比较优势的机构,通过协同作用消除短板,用专业化分工的方式化解自身经营瓶颈,同时通过最大化自身优势业务的产能,形成规模效应,达到成本、收益和风险的优化平衡。目前来看,银行业的短板在表象上主要体现在技术和场景的缺乏,因此才形成了业界对Fintech和场景的热捧,乃至产生了一些舍本逐末的现象。为了正本清源,在我们讨论的银行数字化中,Fintech只是外部生态的一部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和虚拟现实等技术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未来,如果有银行能够在技术上走在同业乃至整体经济前列,那么它将既不必在外部生态中引入Fintech,反而可以向其他银行和产业伙伴输出科技能力,换取其他资源和业务合作。 03 银行数字化的问题与痛点 在银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据治理、业务流程、工具与技术、管理与聚合这四个领域既是银行数字化创新的主要发力方向,也是亟待解决的痛点之所在。 在数据治理方面,银行坐拥金融资产和交易的海量数据,具有天然的优势及屏障。在银行数字化的道路上,数据方面的工作可能是最早启动的;然而时至今日,数据治理方面的问题却始终是最为迫切的。究其原因,最初的银行数据库建设往往只是为了满足监管和报表报送的要求,数据仅仅是银行经营过程中的“副产品”。由于不同监管部门有不同的监管口径,导致银行内部数据往往依部门和条线而割裂,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治理体系,难以综合利用、实现从“业务数字化”到“数字业务化”的转变。 在业务流程方面,从狭义上看,主要表现为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例如,少填单、少盖章,减少录入项目、少报送材料,以及“购物车”式交易,等等。更加广义的业务流程则应该将涵义拓展到银行需求分析、产品研发、渠道获客、风险评估、报价成交、支付结算、服务运营、管理处置等银行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方方面面。在经历了前几年反复压缩对客业务流程之后,银行的狭义业务流程优化空间已经很小了。银行重塑业务流程的重点已经转为精准地发掘用户所想、敏捷地响应市场需求。目前,商业银行以业务为中心、以部门为本位的传统管理理念仍然存在,导致很多银行对客户体验、端到端业务流程的梳理阻力较大。部分银行仍或多或少地使用“烟囱式”的IT系统,“大中台、小前台”的架构改造难度较大。 在工具与技术方面,尤其是金融科技,近年来得到了银行的高度重视,发展较为迅速。未来,一方面,数字银行应进一步把最新的技术吸收到原有的业务流程中来,提升工具效率、易用性和精确度;另一方面,数字化银行应该形成一整套精细化的技术工具体系,如果把银行比喻成一条工业生产线,数字化时代的工具体系应该是无所不在的探测器和计量仪,实时侦测银行产品与业务的运行情况,使其成为银行内部管理的抓手,为调整业务方向、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指引。 在管理与聚合方面,内部管理是银行数字化最根源的问题。一些银行现有的组织管理制度对数字化创新试错的容忍度较低,难以有效支持数字化转型战略的推进。大多数传统商业银行仍然执行层级分明的金字塔形管理机制,各部门各条线的垂直化管理使得部门墙林立,各部门拥有自己的系统、流程和数据,部门权利扩张高于全行利益考量,跨部门、跨条线协同机制欠缺。在外部生态聚合方面,大多数银行都在一定程度上卷入了生态聚合的大潮,但是不同银行之间,其生态定位和聚合能力则差异巨大。以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银行,他们聚合了生态圈里的多种机构,创造了诸如微粒贷的“爆款”产品。与互联网银行相反,传统商业银行构建生态聚合的能力往往相对不足,缺少强有力的中台服务以应对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产品的迅速迭代,大多数是以参与者的身份加入到其他生态当中,充当低成本资金供给方的角色。 04 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路径选择 数字经济的发展引致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巨变,为适应新的客户需求模式,作为供给侧的银行必须随之进行调整。然而,不同的银行其数字化转型的最优路径却不是唯一的,要综合考虑其资源禀赋、历史沿革、发展状况、经营理念和组织文化等,尝试新的商业模式,循序渐进改善体系架构、培养核心能力。 根据我国目前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和数字化发展现状,我们提炼出两个维度来推演银行数字化发展的差异化路径。第一个维度是商业银行的资源禀赋,主要表现在资产规模上,同时也包含信息系统水平、技术研发实力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第二个维度是商业银行的开放程度,主要考虑银行与外部机构在数字化领域的合作,是否充分地与金融同业、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和产业链合作伙伴形成生态系统,以及其在生态系统中对地位、重要性及控制力的诉求。总体而言,商业银行数字化创新通过资源禀赋和开放程度两个维度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四种不同的模式。 数字化转型的第一种模式,是优质资源禀赋和较低开放程度(主要表现为在开放中对自身控制力要求较高)的结合,我们称之为“自建生态核心”,即银行在金融和产业生态系统中充当核心角色,通过建设开放平台,自主整合自身和外部资源,主动布局使客户与生态系统中的参与者相连接,促进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的提升。一般而言,要主导这种聚合,需要强大的科技技术实力和平台整合运营能力,以实现端到端的资源协调和部署,因此这一路径比较适合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或资源雄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背靠阿里巴巴、腾讯的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银行中的翘楚,则早已拥有了较为成熟的自主生态圈,可以归为这一路径的成功者。 数字化转型的第二种模式,是优质资源禀赋与高开放程度的结合,可称之为“战略生态合作”型发展路径。如果说自建立生态核心发展路径是航母级银行以自身为中心、聚合生态圈伙伴,形成一个中心辐射网的话;那么战略生态合作型银行在金融生态系统中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则更像一个“环”,即一般是平等合作的关系,通过联合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同业,使生态系统的任何一个节点都能够同时提供多家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令客户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捷。这类路径比较适合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少数头部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数字化转型的第三种模式,是较少资源禀赋与极高开放程度的结合。由于资源禀赋的限制,这类银行难以大而全地覆盖所有价值网络,因而专注于价值链中某一环节,打造特色功能。因为这很像实体经济产业链的垂直分工,因此我们称之为“参与生态分工”模式,这种模式对外部数字化赋能的需求最为旺盛。由于其允许“轻资产”运营的特点,因此比较适合新型互联网银行和使用开放银行方式经营的外资银行,对于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在监管允许的情况下这也可能成为一条不错的转型之路。 最后一种模式我们称之为“传统细分深耕”型,它是弱资源禀赋与低开放程度的结合,即战略重心放在借助本地化优势服务某一类市场,进行深耕运作。一般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选择这种路径,其实质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对传统经营模式进行改造,比如可以把深入田间地头的信贷员获得的信息数字化、线上化,使用纳入本地特征的专用人工智能模型进行分析和风控,为当地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本文作者介绍: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
上证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积极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和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制造业支持力度,强化对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帮扶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脱困,不断完善和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水平。 在这一过程中,银保监会积极引导和督促大型银行发挥“头雁”作用,提升服务制造业的战略层级。明确“全年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5%,年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比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信用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3%”的“五一三”任务,推动大型银行加大对制造业资源倾斜。 在加强监管评价考核方面,银保监会制定银行政策、产品创新、内部考核、风险控制等9项定性定量指标,加强对服务情况的考核。 银保监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抽取东中西部12个省的部分制造业企业进行暗访,实地了解服务情况,督促解决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产品创新较缓慢等问题。 2020年一季度,制造业贷款新增1.1万亿元,超过去年全年增量。其中,高技术制造业较年初增加2753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2958亿元,制造业信用贷款新增4528亿元。一季度末,高技术制造业贷款占全部制造业贷款的比例为15.8%。中长期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30.7%。
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2020年一季度,银保监会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明确全年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努力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增速、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持续增加、贫困户农业风险保障金额持续增长的考核要求。 二是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明确“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要力争2020年各深度贫困县存贷比有较大提升,大中型商业银行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的分支机构要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尽快实现“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保险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体系。 三是积极助推产业扶贫发展。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不断完善金融支持与带贫益贫成效的挂钩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协调推进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保险奖补试点,加快发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型险种。 四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减轻贫困户还款压力。根据落实情况通报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有关情况。 截至一季度末,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4.83%;全国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795.25亿元,累计发放金额4443.50亿元,累计发放户数1067.81万户,覆盖约三分之一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国334个深度贫困县一季度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为5.67%。
意见领袖聚焦2020全国两会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曾刚 陈晓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具体措施包括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政府工作报告还强调,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 近年来,互联网贷款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重要方式。今年小微企业贷款要实现高增长,互联网贷款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也意味着,促进并规范互联网贷款发展变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互联网贷款已成为部分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 互联网贷款业务最早起源于非持牌的小贷公司等机构。2008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随后,头部互联网企业利用其数据规模和信息服务能力的优势,通过网络小贷公司在线发放贷款,突破了传统金融地域和模式的限制。到2015年,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大推动了网络消费金融、网络小额贷款、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其间,头部企业还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大幅度提高了杠杆水平和放贷规模。 业务的快速增长,起到了提高贷款效率、拓展金融服务范围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出现了大量高风险甚至违规业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扩大了金融系统风险。 2017年是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分水岭。当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办和P2P网络借贷风险整治办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简称“141号文”),不仅从利率、客群、风控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还对小贷公司业务范畴和资本计提出台了多项规定,并严格约束P2P企业的多项出借行为。此后,P2P开始被逐步清退,网络小贷公司牌照也被停止发放;存量小贷公司的出表资产需要按回表计算资本占用。 在此情况下,头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转而通过“助贷”或“联合贷款”的方式与商业银行合作。同时,大量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商行将此作为切入点。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也积累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放贷款的经验,以互联网为渠道针对自有客群发放的贷款规模也日渐提升,总规模已达到千亿级别。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已成为零售业务、小微企业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体情况风险可控,并起到了扩大服务群体、降低服务成本的作用。但是,其间也存在跨区域经营、风控流于形式、消费者保护不足、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操作环节同前期规定存在一定程度冲突。 因此,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定发布专项管理办法,越来越具有必要性。2020年5月9日,银保监会以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互联网贷款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并在风险管理、风险数据、风险模型、信息科技、合作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政策规定。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办法》的出台不仅能有效补足前期制度短板,更能为传统金融机构主动求变建立良性轨道。 以更加开放和务实的方式实施监管 从《办法》的具体内容看,监管部门的基本思路是,在监管规范的基础之上,打开互联网贷款创新的正门,以全面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这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同。 首先,精准施策,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 在互联网贷款业务前期开展过程中,因为存在大量自主支付的模式,导致互联网贷款以“现金贷”为主,资金流向难以监控,存在被投资于金融或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另一方面,互联网贷款的对象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主),其用途则包括消费和经营,同对公贷款、住房按揭等业务相比,复杂性和特异性较高,如采用“一刀切”的监管模式,则可能误伤正常融资需求。 《办法》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对互联网消费性信贷和经营性贷款进行了区分,并设置了差异化的监管要求,既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又能更加精准地抑制非正常融资需求。针对消费性的需求,将前期30万的上限降低到20万,并要求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经营性的需求,则由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审核确定授信额度。 这一安排,既能保证正常大额消费的合理需求,又避免了过高的授信非法流入房市或资本市场,规避居民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对于个人以及小微企业的经营性贷款,在额度和期限上可以由贷款行合理灵活匹配,在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特殊时期,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解决其融资贵和融资难问题。 其次,以更加开放和务实的方式实施监管。 对于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机构的思路是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保证有效性的前提下简政放权,让微观市场主体在合规框架下充分发挥能动性,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牌照经营曾经是重要的监管方式,但针对互联网贷款,监管则未设置行政许可,商业银行及参照执行机构均可按照《办法》规定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办法》还对跨域经营做了更加开放的规定,虽然要求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但允许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而线上开展业务为主的银行更是不受此限制。 将具体业务权限下放至市场主体的同时,监管则以压实责任的方式强化管控,在顶层架构上保障责权利匹配。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业务开展情况等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例如,针对公司治理层面提出管理要求,强调由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审议业务制度、制定业务规划和设计风控指标等工作。 其三,促进并规范贷款合作模式。 此次发布的《办法》,对于商业银行同相关机构的合作持高度开放态度,一是将现有存在合作关系的各类持牌及非持牌机构全部纳入,不仅包括银行业机构、保险公司,还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二是明确可以采用包括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融资担保等增信方式开展业务。《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合理费用。这实质上是认同了目前极为普遍的“银行+助贷机构+增信机构”的模式。三是联合贷款的合作机构可以承担贷款发放、本息回收、止付等关键环节操作,使合作机构得以深度介入业务运营环节。 针对合作机构的管理,则设计了较为严格和完整的框架,保障业务长期健康发展。包括在总行层面统一准入和名单制管理,从多方面强化对合作机构的评估,禁止向合作机构自身及其关联方直接或变相进行融资用于放贷,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不得开展暴力催收,建立持续管理和退出机制等等。 其四,引导商业银行主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鉴于互联网贷款在野蛮生长期发生过银行风控流于形式、单纯依靠第三方增信等问题,《办法》用大量篇幅强调了风险控制方面的要求。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适合其特点的治理架构、管理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开展身份核验、反欺诈、尽调审查、统一授信、资金用途监测等风控措施,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与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其次,强化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数据来源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授权充分,数据使用依据必要原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借款人风险数据。不得外包风险模型管理职责,加强风险模型的保密管理。 最后,特别强调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要建立高效和可靠的互联网贷款信息系统,采取切实措施同合作机构有效隔离敏感数据,加强客户端程序的安全能力,确保各个环节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抗抵赖性。 充分发挥互联网贷款服务小微的价值 互联网以其高效、快捷的特点,是商业银行服务零售客户、小微企业的理想渠道。前期受制于面谈面签、实地调查和属地经营等合规风险,商业银行并未放开手脚推动互联网贷款业务。此次《办法》的出台,从政策上确立了银行贷款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的合规性,商业银行从此可以摆脱业务盈利性和合规性的选择难题,全面互联网化。 而商业银行通过近年大规模的IT系统和渠道建设,不仅对现有零售客户、小微企业的服务实现了深度互联网化,且在场景金融领域也已初具规模,同时金融科技和数字建模能力显著提升,对合作方关于技术和获客的依赖性显著下降。 可以预见,商业银行将成为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核心,而互联网贷款也将成为商业银行占比越来越大的业务,成为大量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 风控和服务能力将成为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核心竞争力。零售客户、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客户分散、受经济周期影响大的特点。这意味着风险化解的难度大,需要贷款人具有更高的风控能力。而前期被奉为圭臬的“风险模型”等手段已被周期和疫情充分验证了后验性的固有缺点,因此,只有回归风控本源,打造完整的风控体系,才是最有效的风控手段。 在互联网贷款的发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将得到全面强化。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是金融行业投诉和监管处罚的主要来源,而互联网贷款远程验证、电子传输、多方介入等特点更是加大了相关风险。诸如客户信息校验不充分、客户信息泄露和非授权使用、引导或捆绑销售、破坏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等问题都还是行业中的痛点难点。业务效率和消费者保护往往是两难选择。但是,从长期来看,只有以客户为中心,将消费者保护置于头等地位的商业银行,才能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从长远看,互联网贷款是金融数字化发展的必然方向,对于监管部门而言,需要全面肯定互联网贷款的定位与价值,并根据其主要特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对商业银行而言,安装监管要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可以更充分地发挥互联网经营贷款服务小微和个体工商户的价值,促进“六稳”和“六保”目标的实现。 本文首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原标题为《规范并促进互联网贷款发展,助力企业便利获得金融支持》 (本文作者介绍: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
上证报记者独家获悉,银保监会、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就信贷、助贷、增信、考核等6个环节,提出了20条要求,以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文件,《通知》下发的一大背景是,尽管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 就信贷环节,《通知》要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一是,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于已划拨但企业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管理费。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银行不得要求企业将一定数额或比例的信贷资金转为存款。不得忽视企业实际需求,将部分授信额度划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强制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替代信贷资金。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在助贷环节,《通知》提出要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包括:明确银行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实行“两个严禁”。 特别是第三方机构方面,《通知》要求,对于第三方机构推荐的客户,银行应告知直接向本行提出信贷申请的程序和息费水平。同时,银行应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由一级分行及以上层级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 “两个严禁”是指,严禁银行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 在增信环节,《通知》要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由银行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应全额承担;由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的费用,银行不得强制或以合同约定方式向企业转嫁。由企业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支出。 就考核环节,《通知》提出要考虑企业融资成本因素。加强资金转移定价精细化管理,鼓励银行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定价环节。在确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时银行应在精准核算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鼓励银行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 此外,就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和正向激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明确跨部门信息共享、依法惩戒等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市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规范化。对于低成本融入资金而挪用套利的企业,经银行报告人民银行将其纳入征信系统。 据悉,上述《通知》今年6月1日开始起实施。
记者今天(5月25日)从银保监会了解到,近年来,银保监会主动适应国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变化和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客观需要,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快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5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49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975家(含总行、分行、支行),外资银行总资产3.58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64家外资保险机构、124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46万亿元。 2018年银保监会推出四个方面15条开放措施,2019年,银保监会又推出19条对外开放措施,市场反应积极。目前,上述共34条开放措施涉及的法规修订已基本完成,修订发布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发布了《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 与此同时,银保监会积极审核外资机构提出的市场准入申请,推动更多对外开放实例尽早落地。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一季度,银保监会共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27项筹建申请和26项开业申请,其中包括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申请,如全国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开业等。批准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增资94.95亿元。 银保监会表示,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对外开放措施的落地,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为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华经营提供更多便利。 银保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各国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和拓展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快审批,促进提升外资参与度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同时,也将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总台央视记者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