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迎千亿级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今年9月1日起施行。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我国汽车拆解市场规模为每年66亿元,未来规模有望达每年1100亿元。其中“五大总成”市场规模为700亿元,成长空间巨大。动力电池回收高峰期来临日前,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细则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做了进一步规定,要求回收拆解企业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近年来,大量新能源汽车投入市场,动力蓄电池产销量逐年攀升,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迫在眉睫。随着动力电池2020年迎来回收高峰期,这一百亿级市场备受关注。易纲:保持金融总量适度 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总的看,中国经济潜力大、韧性足的特点并没有改变,下半年我国经济增长将延续复苏的态势,全年有望实现正增长。专家:中国式证券集团诉讼将震慑重大违规行为投服中心日前发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简称《业务规则》),对此,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肖宇表示,配合证券诉讼改革的一系列实施措施出台,投服中心发布《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中国式集团诉讼提供了实施和操作的路径。中国式证券集团诉讼具有公益性、专业性以及程序的公开和受监督三大特点。上海证券报易纲:坚定不移地深化金融业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下半年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切实抓好已经出台的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落实见效。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同时注意把握好节奏、优化结构,促进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长。刑法修正案提高证券违法刑罚力度 “零容忍”方能构建良好法治生态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下称“一读稿”)6月28日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审议。针对资本市场,此次修订明确了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罚,提高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同时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局长陶玲:继续深化资管业改革开放 目前仍有多项改革需推进“资管行业正在面临全新的成长环境,在发展的新阶段,仍需要推动多项改革。”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局长陶玲昨日在“2020中国资管年会”上表示,中国资管行业渐渐达成了一些共识,如何认识过往,在此基础上继续坚定地深化改革开放,方可引领和塑造资管行业的未来。肖钢:银行理财转型不可操之过急“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到2021年底,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平衡关系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尊重市场规律,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必要举措。纠正过去影子银行存在的问题,必然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不可操之过急,目前个别银行仍存在‘浮夸之风’。”在昨日召开的“2020中国资管年会”上,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证券时报股市震荡资金回流债市 债基收益率回升 7月中旬以来,A股市场宽幅震荡,受国际局势不稳定,中美关系进一步紧张等因素影响,资金避险情绪升温,回流至风险收益较低的固收类资产。7月份以来债券市场逐渐回暖,债基收益率也有所回升。对于后续债市,机构认为,目前看,利率仍缺乏明确的方向,短期或以震荡为主。不过,经过了5月份以来的快速调整,债券市场已具有了不错的配置价值。茅台青啤掌门人巅峰对话 白酒啤酒能擦出怎样的火花茅台和青岛啤酒(600600)(600600),两者是为数不多能直接把城市和品牌等同的产品。近日,两个不同赛道的王者,其掌门人来了一次巅峰对话,可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激起无限浪花。易纲: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昨日,央行行长易纲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下半年我国经济增长将延续复苏的态势,全年有望实现正增长。央行将保持金融总量适度、合理增长,着力稳企业保就业,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快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切实抓好已经出台的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落实见效。补短板锻长板 增强我国对外开放主动性中国经济正站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近段时间,多个重要会议都提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构建国内国外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格局”。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还首次提出“锻长板”,与“补短板”相辅相成,二者都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证券日报央行行长易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保持金融总量适度 全年经济有望正增长日前,央行行长易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半年我国宏观金融数据亮点较多,说明稳健的货币政策得到了有效实施。从宏观总量上看,各项金融指标明显高于去年。6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1.1%;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12.8%;上半年新增贷款12.1万亿元,同比多增2.4万亿元。从价格上看,今年以来,央行注重引导主要市场利率下行。公开市场7天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下行30个基点至2.2%;中期借贷便利中标利率下行30个基点至2.95%;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30个基点至3.85%;再贷款利率下调了50个基点。新证券法强化上市公司信披及时性 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作为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新证券法中得以升级,并被系统地予以归纳总结。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广大投资者能够进行正确投资判断的前提条件,无论是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还是近日证监会时隔13年对上市公司信披办法进行修改,均体现了监管部门致力完善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约束证券发行人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以及提升证券市场效率的根本目的,以此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向投资者呈现最真实的上市公司信息。贯彻新证券法注册制平稳推进 专家预计明年有望扩围至中小板和主板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法治供给,新证券法强调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新证券法实施近半年,注册制已经从科创板平稳推进到创业板,注册制下的IPO也实现常态化。《证券日报》记者据数据统计,截至8月9日,今年以来,75家企业登陆科创板,合计首发募资1394.73亿元。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瘦身”显效 畅通注册制改革接轨路径日前,上交所公布了一份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值得关注的是,在此份清单中,为了提升规则体系的友好性,上交所以“层次分明、体例清晰、易懂好用”为目标,针对现行规则体系规模庞大、层级丰富的特点,大力“合并同类项”和“删减冗余项”,对业务通知、指南等低位阶规范进行整合归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本次清理集中废止了13件业务规则和33件业务指南,规则体系“瘦身”效果初显。人民日报消费市场持续稳步回升(经济新方位)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消费市场持续稳步回升。商务部数据显示,6月份,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万亿元,同比下降1.8%,连续4个月降幅收窄,累计收窄18.7个百分点;1―6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3万亿元,同比下降11.4%,降幅比一季度收窄7.6个百分点。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下称“一读稿”)6月28日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审议。针对资本市场,此次修订明确了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罚,提高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同时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读稿加大了对证券期货市场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这将有助于形成明显的威慑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欺诈发行、违规信披刑罚力度大幅提高 一读稿此次修订的内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金融秩序、企业产权保护、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等6个方面。其中,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修订共3条。 首先,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罚。一读稿将该罪的刑期上限由5年提高到15年,将针对个人的罚金额度由非法募资的1%至5%修改为无上限限制,将针对单位的罚金额度由非法募资的1%至5%提高至20%至1倍。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欺诈发行行为的刑事责任相应增加。 其次,提高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一读稿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至20万元修改为无上限限制;增加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的刑事责任;明确了控股股东等主体属于单位时要实行“双罚制”,即同时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再者,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主体,并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中介组织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读稿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专家建议完善证券期货犯罪规定 新证券法今年3月开始实施,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市场和专家呼吁,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加快“联动修法”,通过修订刑法、公司法,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的处罚力度。 法律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从如下方面完善证券期货犯罪的相关罚则: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期上限;将欺诈发行存托凭证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改为“双罚制”,明确对公司也可判处罚金,受到损害的中小投资者可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同时增加有关收购人、交易对方等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吸收新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操纵市场刑事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表述,修改完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规定,增加新的操纵市场情形,增强法律规定的适应性。 市场人士也建议,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纳入“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规制范围,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纳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规制范围,强化对私募基金行业“老鼠仓”的刑事打击力度;将商业银行出具虚假入账凭证、函证回函的行为,纳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规制范围,加大对商业银行协助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 强化监管力度 落实“零容忍”要求 证监会近期召开的2020年证监会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 “一读稿对证券犯罪刑罚作出修改,其政策意味非常明确,即加大犯罪惩罚力度,进一步织严法网。”时延安表示,调整法定刑,旨在通过刑罚威慑达到遏制犯罪行为发生的效果。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惩罚范围,也是为了避免有实际影响力的违法行为人逃脱刑事责任追究。 时延安还认为,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应该加大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对潜在的违法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对已构成违法行为的加大打击力度,才能促进形成“不愿违、不敢违”的资本市场法治生态。
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启程 打官司也能搭便车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分别通过司法解释、专项通知的形式让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及时出台司法解释,细化了新《证券法》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制度运行的具体流程,增加了制度的可操作性,这对于证券集体诉讼的落地实施、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投资者保护的利器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增设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其中的第九十五条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法律的明确让司法和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专项通知”的形式让《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对证券市场发展可谓意义重大。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经达到1.67亿,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当投资者受到侵权时,由于非常分散、自身索赔金额较小等原因,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利救济,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现象突出。推动证券集体诉讼的落地实施,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一难题。与单独诉讼、共同诉讼不同,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的证券集体诉讼,通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能够大幅度降低受损害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利于解决受害者众多且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等问题,有利于投资者轻松搭便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司法解释出台有助于在资本市场法治轨道上促进“三升三降”。一是提高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确保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二是提高守信收益,降低守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三是提高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切实扭转受害投资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的尴尬。 “无论是普通代表人诉讼规则,还是特别代表人诉讼规则,都致力于在法治、理性、公平与透明的轨道上,将一盘散沙、散居各地的受害投资者团结起来,提高投资者的胜诉率与执行率,尊重投资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参与权与选择权,进而提振投资者信心,实现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统一。”刘俊海表示。 司法解释第三条倡导多元解纷与着重调解,强调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功能,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即使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要着重调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指出,司法解释充分发挥证券期货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鼓励当事人以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为提高调解成功率,保障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公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要求代表人与被告将其达成的调解协议草案提交法院予以初步审查,第十九条要求人民法院将调解协议草案通知全体原告,第二十条允许对调解协议草案有异议的原告出席听证会或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异议的具体内容及理由,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批准调解协议草案时遵循的严谨透明程序,允许异议原告退出调解,人民法院对申请退出原告的诉讼继续审理,并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开启技术审理诉讼新时代 司法解释中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审理证券代表人诉讼案件。一方面,通过三方的电子交易数据对接机制,法院与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获取相应的证券交易记录与登记信息,为适格投资者范围的核验与投资者损失的计算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审判执行的效率。另一方面,除了要在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通知、权利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方面运用信息技术,更要通过信息技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证券代表人诉讼中,大量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诉讼,其对于诉讼中程序性问题与实体性问题的知情要依赖信息技术的帮助,未来可在现有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证券代表人诉讼平台,对于庭审过程、诉讼中法院、原告代表人、被告的诉讼行为实施全面公开。 汤欣表示,依托信息化技术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实现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通知、权利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程序的便利化,同时相应提高了复杂的证券群体性诉讼在审判和执行程序上的透明度,追求司法公平、公正、高效。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解释还通过设立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启动条件、明确法院对是否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享有决定权以及特别代表人的启动条件,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 从境外经验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在一些国家也存在一定的滥诉现象。后来,有些国家通过修改法律等方式,提高了当事人的起诉门槛,加大了原告在起诉阶段的举证责任,限制了代表人担任次数和律师抽取佣金的比例,目前情况得到了很大改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建华指出,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完善,应该在畅通投资者司法救济渠道、打击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正常经营、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权益,防止个别投资者滥用诉权挤压上市公司的合理发展空间。 不仅如此,为缓解代表人特别授权与投资者程序权利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防止代表人为谋求自身利益而从事损害被代表人利益的诉讼活动,司法权应积极发挥对诉讼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司法解释还要求法院需要对权利人范围进行先行审查,法院对代表人选任进行监督审核,并可以对不适格的代表人予以撤销,法院还应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调解协议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对代表人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承认被告诉讼请求、决定撤诉等重要诉讼事项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准许。此举主要是为了注重诉讼过程的可防可控。
国投资本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毅胜投资,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合计增资合计7,943,937,870.70元。此次增资将主要用于安信证券信用交易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增资期货公司及另类投资公司等,通过增加安信证券的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今日视点 让政府债券尽快使用见实效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收官、专项债将于10月底前发行完毕。政府债券发行的尽早安排体现了对冲疫情影响的急迫性,更需要注重实效,在发行结束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让政府债券尽快使用见效,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改善流动性 精选层利好政策不断持续改善流动性是新三板改革创新的重点方向。精选层开市以来,相关利好政策不断。记者8月4日获悉,全国股转公司已就精选层实施混合交易制度方案组织小范围征求意见,并组织部分做市商开展混合交易业务和技术培训。地方债发行再迎高峰 基建投资“弹药”充足财政部8月4日公布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新增专项债券发行2266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60.4%,年内尚余近1.5万亿元额度待用。专家预计,8月地方债将再迎发行高峰,规模或近万亿。其中,大量专项债资金将投向基础设施,加快“新基建”等领域建设。市场又震荡 你贪婪了还是恐惧了做投资的人都知道巴菲特的名言,要在别人贪婪的时候恐惧,在别人恐惧的时候贪婪,这本质上是一种择时操作。每逢市场大涨或者大跌,或许许多投资者都会扪心自问:此刻应该贪婪还是恐惧?上海证券报7月消费增速有望年内首次转正 经济复苏“加速器”启动市场普遍预测,下周即将出炉的7月消费增速将实现年内首次转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增加值同比也将延续回升态势,生产和需求全面复苏。险资看好A股价值 关注“两高一低”标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称保险资管协会)近日联合战略专委会、研究专委会召开了2020年二季度保险资金运用形势分析会,分析了目前险资运用的形势与挑战,并围绕权益投资的机会和风险等热点话题进行了充分探讨。与会人士表示,看好境内权益市场,认为随着科创板以及创业板的注册制相继落地,“慢牛”行情值得期待。6G能“跳过”5G发展吗今年以来,韩国、日本等相继发布对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6G)的展望,力图在6G领域加快布局。学界预测,6G在多项关键指标上比5G应有数倍甚至于上百倍提升。一些国家前瞻6G研发,是不是意在“跳过”5G阶段?专家认为,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很难“跳过”,目前6G还在预研阶段,需要5G技术打好“地基”。集成电路迎来新时期扶持政策 先进技术企业“10年免税”集成电路领域的先进技术企业迎来喜讯,将可享受“10年免税”的财税优惠政策。8月4日,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8号文”)。这是首次将集成电路产业排在软件产业前面,显示出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扶持的力度和决心。证券时报集成电路软件产业获政策加持 百余家上市公司受益集成电路行业近期重磅新闻频发。国务院8月4日晚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称《若干政策》),70余家上市公司迎来政策大礼包。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若干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八个方面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并点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商务部等部门加强监督、实施和指导。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启程 打官司也能搭便车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分别通过司法解释、专项通知的形式让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水泥企业纷纷发布涨价函 板块成交显著提升根据公开信息,7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发调价函称,8月1日起亚泰双阳公司、亚泰鼎鹿公司各品种水泥客存及新开卡价格上调50元/吨。金隅冀东水泥(000401)(000401)发布调价函称,从8月1日起,销售到长春地区的所有品种水泥客存量和新开卡的价格统一上调 50元/吨。白山山水水泥通知因原材料价格上调,导致水泥成本增加,即日起对所有品种水泥上调价格30元/吨。新三板精选层融资融券业务将上线证券时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新三板精选层试点融资融券业务已获得监管层认可。全国股转公司已会同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拟定了精选层挂牌股票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并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核心机构就业务细节进行了研究确认,精选层融资融券业务正加紧推进。证券日报新三板精选层将“试水”融资融券业务 8月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新三板精选层试点融资融券业务已获得监管层认可。目前,全国股转公司已会同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拟定了精选层挂牌股票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并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核心机构就业务细节进行了研究确认,精选层融资融券业务正加紧推进。国务院: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强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度优化进程加快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彰显日前,证监会将涉及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及并购重组审核的监管问答进行清理、整合,并以《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重新发布。此举意在全面落实新证券法等上位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监管透明度,明确市场主体预期,释放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国家发改委:鼓励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 PPP项目可申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改委指出,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去杠杆、稳投资、补短板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是投融资机制的重大创新,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各地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按要求稳妥推进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人民日报充电桩建设还需加把劲(深度观察) 10年间,从无到有,产业规模全球领先,产销量连续5年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450万辆,占全球50%以上。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132.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数量居全球第一。总量十分可观,但短板依然存在:一方面,受限于车位不足、电力增容难,私人充电桩安装率偏低;另一方面,公共充电桩存在布局不完善等问题,使用体验不佳……加快充电桩建设,不仅有助于改善充电体验,提升消费信心,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还将拉动直接投资,带动其他产业投资潜力稳步释放,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交通和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抓手。
近日,宁波证监局披露一则《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晏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五大问题:一是在为客户开立股票期权账户过程中,营业部员工替客户完成股票期权模拟交易和投资者知识测试,且开立股票期权账户后,未对客户进行回访。二是在开展股票期权业务期间,相关人员均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三是向新开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和股票期权账户的客户赠送礼品。四是未及时配备专职合规人员。五是未对合作机构的营销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宁波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二十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证监会公告〔2015〕1号)第五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营业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合规管理,切实规范展业行为。
8月4日,中泰证券发布公告,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亓兵为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孙培国不再担任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