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得知,以增持变动截止日期计算,截至6月8日15时,年内671家A股公司获重要股东(包括公司、高管和个人)增持,增值变动部分的参考市值合计约369亿元。 随着多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斥巨资买股票,不仅中小投资者重拾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相关上市公司股价也表现得更“稳”了。 而除了已经实施的增持行为外,小编注意到,亦有多家上市公司明确股东增持计划。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6月8日15时,另有97家上市公司明确股东增持计划,涉及股东数为190个。 磐耀资产董事长辜若飞: 增持行为给市场传递出非常不错的正能量,主要反映了大股东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也稳定了其他中小投资者的信心,维护股价平稳。 坦白来说,今年的疫情确实对实业和资本市场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要注意的是,疫情的影响是暂时性的,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基于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信心,是其选择增持的最主要因素。 当然了,毕竟谁都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对于上市公司股东来说,今年频繁的增持行为或者增持计划,一定是看好未来A股市场的潜力的。 正如富荣基金权益投资部总监邓宇翔所言,当前A股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指数下跌空间较为有限,此时是较好的增持时点。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短期事件并未伤及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根本,国内经济预计在第二季度有望恢复到正常状态,故而大股东出于对公司中长期前景的看好而进行增持。 就像我们都知道增持行为或多或少都会稳定股价一样,在目前的市场中,也确实存在一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借用增持来上演“狼来了”的故事,即在增持计划期满时却以“零增持”收场。 但是呢,高瞻远瞩的监管规则早有应对。 SecuritiesLaw 比如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就明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新证券法还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系统的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明确上市公司收购人应当披露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确立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磐耀资产董事长辜若飞: 新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提出了细化的要求,主要是增加了披露的频率和资金来源。通过频次更高的披露使得信息更加的透明,防止恶意收购;而对于资金来源的披露,则使得收购方量力而行,避免了通过不合法合规的资金做增持而增加潜在股价风险。 富荣基金权益投资部总监邓宇翔称,当前A股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指数下跌空间较为有限,此时是较好的增持时点。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短期事件并未伤及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根本,国内经济预计在第二季度有望恢复到正常状态,故而大股东出于对公司中长期前景的看好而进行增持。
“过去1元股被投资者关注,是对其重组和卖壳有炒作预期,而面值退市让这种炒作迅速降温。可以预见,随着A股退市制度的完善,面值退市的比例将来还会不断提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根据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的股价连续出现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时,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因为股票的面值一般为1元,所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就会造成上市公司退市,这种面值制度也被称为1元退市。 董登新说:“与一般退市相比,面值退市没有风险警示期,也没有暂停上市阶段,所以面值退市的速度要比一般退市更快,不过目前政策也是允许上市公司在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跌破面值之后,主动申请停牌来实施自救,但能够挽回的可能很低,所以当上市公司股价低于2元后,投资者就要敬而远之了。” 董登新认为,面值退市对上市公司重组和壳资源交易带来很大影响,过去炒作垃圾股的行为,将会因为面值退市的实施,而逐渐失去生存空间,这也是从制度上鼓励投资者理性投资,主动远离垃圾股。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19年A股上市公司退市家数达到18家,成为近年来退市家数最多的一年,这18家退市公司中有6家为面值退市。今年以来,已有9家公司发布终止上市公告,其中5家是面值退市。截至5月29日收盘,沪深两市共有121家上市公司股价低于2元,其中73家已被实施ST处理。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胡继晔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面值退市的上市公司,很多都存在经营困境或者重大违规行为,因此才被投资者用脚投票把他们赶出市场,虽然在符合相关的规定后,面值退市的公司也可重新上市,但很难像借壳重组上市那样,再度获得投资者的认可。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建议,投资者不要去赌面值退市公司的“复活”,因为A股未来更多的机会在结构性的行情,好公司会不断创新高,而差公司则会被不断边缘化甚至退市,炒概念、炒题材的方式已难以为继。 杨德龙说:“近阶段面值退市的情况明显增多,投资者要探究公司股价低的原因何在,尤其不要过分期望那些业绩较差的公司能够通过转型或重组扭转局面,因为业绩优良、管理规范的好公司股价会越走越高,而经营不善的公司会遭到投资者的抛弃,在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中出局。”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提醒投资者,面值退市不同于强制退市,除非上市公司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投资者难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特别是因为经营问题导致面值退市的公司,投资者只能风险自担。
今年以来,面值退市节奏明显加快,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也加强了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一些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被曝光并受到处罚,进而被市场抛弃,面临面值退市。随着注册制的推行,公司上市更加灵活,上市公司“壳”价值减弱,一些低盈利公司投资价值降低,股价持续下跌。 “注册制的推行将使上市公司壳价值优势逐渐弱化,很多壳公司逐渐贬值。”格上财富高级宏观分析师张婷对《证券日报》记者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张婷还表示,个股分化非常明显,市场更加青睐有业绩支撑以及成长性较好的消费、科技以及医药医疗板块,龙头公司受到热捧,而很多面值股质地存在各种问题,投资风险增加,逐步被市场淘汰。 潘向东从行业和公司经营的角度分析认为,一些上市公司虽然财务指标尚可,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调整财务净利润、虚增收入,这些信息被监管部门披露出来之后,往往会被市场抛弃,股价大跌,面临面值退市风险。 张婷分析认为,面值退市的公司一般呈现几方面特征:首先是公司没有很好地进行发展规划,导致跟不上市场发展节奏,落伍了;其次是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没有做好现金流管理,从而遭遇财务困境;再有就是,公司治理或者人员管理混乱,导致效益下行。 “未来A股市场的面值退市会逐渐常态化。”张婷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壳价值逐渐消失。好的公司会越来越受到青睐,而差的公司在失去壳价值之后,只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潘向东表示,新证券法明确提出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从而优化上市公司质量,同时,新证券法加大对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可以实现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和良性循环,未来A股上市公司面值退市将会常态化,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可以遏制炒壳之风,倡导价值投资,实现淘汰劣质公司、吸收优质公司,为资本市场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根据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即触发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东方财富Choice终端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29日收盘,除38只停牌个股以外,共有10只个股的收盘价报收在1元以下,面临A股市场中的“一元退市”风险,同时,股价在1元至2元之间的个股约有近百只。 私募排排网未来星基金经理胡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值退市很有可能成为未来上市公司退市的一种常态。 据胡泊介绍,股价在2元以下的个股,都有可能导致投资者产生对上市公司退市的担忧,降低对该股票的投资热情,从而导致公司股票流动性变差,造成股价进一步下跌,诱发甚至锁定“面值退市”的局面。 从2019年A股市场上市公司退市情况来看,雏鹰退、华信退、印纪退、退市大控、神城A退、退市华业等6只个股属于面值退市,而2020年以来截至5月29日,已经面值退市5家上市公司。 对此,胡泊认为,随着上市公司“壳股”的价值降低,“炒壳炒差”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那些业绩不好,大股东实力又偏弱的上市公司价值被进一步削弱,最后被市场慢慢边缘化,最终惨遭淘汰退市。 淳石资本执行董事杨如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A股上市公司面值退市股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在于随着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投资者的投资逻辑日渐成熟,不再盲目跟风炒作。 “同时,随着注册制的进一步推开,企业上市更加便捷,大量好公司可以上市,不需要通过借壳的手段登陆A股市场,壳资源不值钱了,股东也就失去了保壳的动力。”杨如意说。 在谈及如何避免买到有面值退市风险个股的问题时,胡泊分析认为,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投资价值观,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坚守基本面选股原则,寻找业绩确定的行业和个股,或者在成长空间大、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当中,选择有核心竞争力和“护城河”的龙头企业进行投资,可以大大降低遭遇面值退市个股的可能性。
有分析人士表示,这次芜湖市政府的思路很市场化,不是简单地一卖了之 股价在一元面值生死线上徘徊,*ST梦舟究竟是如同当年*ST中弘一样黯然退市,还是迎来“白衣骑士”起死回生? *ST梦舟5月29日发布公告,上市公司于5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下的股东芜湖市楚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楚恒投资”)通知,决定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2.25亿股,要约收购完成后楚恒投资将持有*ST梦舟15%的股份。本次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2元/股,预计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7亿元,资金来源于楚恒投资自有资金。如预受要约的实际股数不足2.25亿股,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 记者查询发现,楚恒投资成立于2018年9月份,股东包括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鼎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王生、黄平、陈锡龙、张龙、宋志刚、杨春泰和胡基荣。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芜湖鼎芜,负责执行楚恒投资的合伙事务。而芜湖鼎芜的股东则由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安徽东向发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国厚资产旗下安徽国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ST梦舟董事长宋志刚三方按照相同的股权比例构成。 截至5月6日,楚恒投资持有*ST梦舟3579.8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2%。结合*ST梦舟股价最近走势,以及截至4月24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榜中楚恒投资并未现身,可以推断该公司或是在4月末进场。 “这是一种全新的纾困上市公司模式。”一位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这次救助的参与主体看,地方政府和地方AMC以及企业管理层共同参与进来,这种组合模式是纾困上市公司的一次创新探索,与当前政府平台公司直接将困境企业纳入旗下的模式有很大不同。 “简单而言,过去很多公司纾困都是采取更换大股东或者管理层的方式,比如民营企业交由地方城投公司管理,有的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给国资持有。但是*ST梦舟不是,这次纾困的楚恒投资来自三方力量,国厚资产出大部分钱、政府主要出资源、上市公司管理层出钱跟智慧,各方构成三角关系,形成一股合力。尤其是*ST梦舟的管理层也自掏腰包来救上市公司,这是以往看不到的。这次芜湖市政府的思路很市场化,而不是简单地一卖了之。”该人士说。 *ST梦舟原名鑫科材料,是一家高端铜基合金材料加工企业。2015年,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完成西安梦舟100%股权,增加了电视剧的制作和发行业务,形成了铜加工和影视传媒的双主业格局。但由于行业寒冬带来商誉大幅减值导致净利润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巨额亏损,公司近期股价一直在1元上下波动,存在退市风险。 “股价快速下跌是我们不曾想到的,因为就在3月份我们还在想着未来工作怎么干,然后4月份股价就突然跌破一元面值了。”*ST梦舟董秘张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说,“疫情对公司经营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整个行业景气度还是很好的。我们每个月的23号排下个月的订单,现在6月份的订单已经排完了,只不过受疫情影响没有满产,现在铜加工这块的产能利用率在80%以上。” 2017年,*ST梦舟全资子公司西安梦舟出资8.75亿元受让梦幻工厂70%的股权,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梦舟影视。根据对赌协议,梦幻工厂2017年-2019年净利润分别要达到1亿元、1.3亿元、1.69亿元。然而,梦幻工厂仅仅在2017年勉强完成了业绩对赌,2018年净利润为8492.95万元,低于当期业绩承诺,2019年净利润更是亏损3.38亿元。 “目前梦幻工厂还处于业绩对赌期,上市公司不干涉它的正常运营。(这两年)影视行业进入寒冬,产品销售出去无法收回货款,也就无法扩大生产。近期公司把影视板块资产整体对外转让,就是为了更好地做强原来的主业。”张龙说。 的确,做大做强原有主业,是摆在*ST梦舟面前的首要问题。为此,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高精度铜及铜合金带材,并与铜陵有色通过转让部分股权、增资或转让资产、授权经销产品的方式开展战略合作。2019年12月,公司又与广西崇左市工业投资公司、广西扶绥同正投融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增资对象为*ST梦舟的全资子公司鑫科铜业。 张龙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们目前做了很多探索性工作,比如跟铜陵有色的合作。也在推动一些项目积极进展,比如引进广西政府来投资,就是要增强对东盟的出口,提高公司产品在华南市场的占有率。今年3月份我们又在芜湖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高导材料公司,就是做产品升级,做新产品的研发,维护现有客户。公司不是简单要保壳,未来很长时间要做强主业。”
5月19日,证券时报刊登了云煤能源的相关报道(《云煤能源年报疑云难消关联交易涉嫌非关联化》)。次日,该公司收到上交所监管函,要求该公司就疑似存在部分贸易收入虚增、关联交易非关联化、2017年虚增投资收益等现象进行回复说明。 5月28日晚间,云煤能源终于在公告中回复,其第二大客户云南集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集采)下游客户终于现身,云南集采四大客户均为上市公司云煤能源关联方。 但针对上述情况,云煤能源仍以云南集采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董监高人员交叉情况,各自经营管理完全独立为理由,并不承认这属于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上市公司关联方 2019年,云煤能源前五大客户中关联交易25亿元,占年度销售金额的44%,而2018年占比则是66%。2019年,云煤能源出现一位超级大客户云南集采,全年向上市公司采购产品逾11亿元。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云煤能源在2019年年报中表示,与第一大客户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昆股份)通过多年的合作,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效保障公司焦炭产品的销售市场。 2019年年报显示,云煤能源第二大客户为云南集采,上市公司对其销售金额为11.39亿元,占上市公司2019年总收入的19.89%。2019年,云煤能源和云南集采共签订5份销售合同,其中云煤能源安宁分公司作为卖方合同2份、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合同3份。但据反映,云南集采从云煤能源所购焦炭全部销售至关联方武昆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上市公司疑似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现象。 对此,上交所监管函要求,云煤能源需核实并补充说明:与云南集采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并说明云南集采在该业务中承担的存货风险、信用风险和现金流风险报酬转移情况;云南集采的业务开展情况,焦炭产品的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云煤能源指出,焦炭是钢铁生产的重要原料,云南集采与武昆股份建立合作关系,云南集采向云煤能源采购焦炭后,将焦炭销售至武昆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在回复公告中,云煤能源指出,2019年云南集采主要开展大宗贸易和平行进口车等业务,当年云南集采焦炭业务下游客户为四家,即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武昆股份、红河钢铁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分别销售金额23.55亿元、8.14亿元、3.48亿元和2.31亿元。 需要强调的是,云南集采这四家下游客户,实则均为上市公司云煤能源关联方。 与云南集采 无董监高交叉 上交所要求云煤能源结合相关情况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通过云南集采进行关联方销售非关联化的情形。 具体到2019年来看,报告期内,云煤能源前五大客户分别为武昆股份安宁分公司、云南集采、红河钢铁有限公司、武昆新区分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分别实现销售金额11.98亿元、11.39亿元、5.19亿元、4.34亿元和3.55亿元。除云南集采贸易有限公司外,其余四大客户均被云煤能源列入关联方,四者合计为上市公司贡献25.06亿元营业收入,占其营收比例超过44%。 天眼查显示,云南集采成立于2017年4月,核准日期则是2019年2月19日,人员规模小于50人,参保人数仅32人;云南集采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电子电器设备、五金机电等产品的销售。云南集采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云南省国资委则为实际控制人,而云煤能源实控人同样系云南省国资委。 在回复公告中,云煤能源表示,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运营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组织原料煤采购,焦炭销售回款期的长、短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压力影响较大。2019年,云煤能源与云南集采开展焦炭销售业务主要是考虑能加快销售货款的资金收回。 云煤能源声称,对云南集采销售定价同向主要客户武昆股份公司是一致的,虽然上市公司对两大客户的销售基价相同,但云南集采的货款回收期短于武昆股份的货款回收期。云煤能源财务顾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测算,云煤能源与云南集采焦炭销售货款平均回收期较武昆股份公司缩短36天,相应降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成本887万元。 由此,云煤能源自称,按照业务情况和合同条款约定,云南集采向公司采购焦炭是独立进行交易决策,云南集采与上市公司的焦炭购销业务具有商业实质和商业逻辑上的合理性。云煤能源认为,尽管云南集采与上市公司同属云南省国资委控制,但双方不存在董监高人员交叉,各自经营管理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谁在系列交易中受损? 根据《公司法》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另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的确,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因没有董监高人员的相互交叉,云煤能源与云南集采的业务交易还算不上标准的“关联交易”。 对此,某知名证券律师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现行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但依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最终云煤能源是否涉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还需要监管层来进一步认定。 从云煤能源给出的逻辑来看,云煤能源通过云南集采转手交易,缩短回款期、节省了887万元。那么这就出现了一大疑问,在云煤能源、云南集采、武昆股份等四家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这一连串交易中,谁是冤大头? 既然云南集采与云煤能源及关联方没有关联关系,那么云南集采可以看作一家中立第三方,那自然也不是“活雷锋”。云南集采花费11.39亿元从云煤能源采购焦炭,再卖给上市公司关联方,必然要从交易中获取一定量的收益,那再转手出售焦炭的价格肯定要高过从云煤能源的采购价格。 作为这批货的接手方,物产新型材料、武昆股份、红河钢铁、玉溪新兴钢铁均属国企,为何又愿意放着平价的云煤能源渠道不去进货,而选择花高价从云南集采买来相同产品?这中间究竟谁得利、谁受损?对此,云煤能源并未在回复公告中予以解释,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将持续跟踪。
汇金通6月7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艳华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约6.39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24.0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9999991%),同时承诺将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后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8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津西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韩敬远。 截至公告日,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3%,其中合计质押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94%,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为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纾解偿债压力,同时基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让渡公司控制权,为公司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控股股东。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6.39亿元,约合每股14.78元。本次权益变动前,津西股份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安塞持有上市公司4324.02万股股份,占比为14.9999999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刘锋、刘艳华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936.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3%,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8.65%;津西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安塞合计持有8648.0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99998%,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9999998%,津西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韩敬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汇金通表示,津西股份是我国知名大型民营钢铁集团,所属行业与上市公司处于上下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互补效应和产业协同效应明显。本次交易后,津西股份将利用自身强大的资本与产业资源,从资金注入、市场拓展、原材料供应以及技术研发等多方面与上市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致力于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为所属行业龙头。 津西股份实际控制人韩敬远间接合计控制港股公司中国东方集团36.34%股份权益。中国东方集团主营业务为制造及销售钢铁产品、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以及房地产业务。中国东方集团间接持有津西股份97.6%股权,由此,此次交易的背后“金主”浮出水面。